讓女兒寫個在家自學一年的心得,她躊躇了一陣子,前天一動筆,三、四個小時寫出了五千字,寫的欲罷不能,超過我要求的字數。
寫的頂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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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學一年心得
不知不覺間,我已經自學一年了,想想有些感嘆,就稍微和我的爸爸聊了聊這件事,結果,他思路清晰,很快的給了我一句話:「哦,自學滿一年啊,那就寫一篇三千字的心得吧,這是功課。」當下聽到有點無語,好吧,自己挖的坑自己跳,於是就有了這篇心得,來聊聊我這一年的經歷與學習。
為什麼會自學呢?一開始我自學時,身邊的同學與朋友是不相信的,一直以來我在學校的人緣都還行,雖不到真的很多朋友,但也不致邊緣,成績也沒有真的爛到哪去。
但事實上,我在學校的生活過得並不好。學習的部分,自從升上七年級開始,我的成績可以說是一落千丈,大約就是從第七名變成倒數第七名,生物數學地理變得困難,英文更是像開啟了新世界的大門,變得完全聽不懂,更要命的是學校一星期有五堂英文課,其中更有一堂是外師,全部都是英文,在得知有這堂課時,我的內心是崩潰的。
於是,在艱辛的七年級學業路上,只剩勉強過得去的歷史與公民,還有我唯一的希望國文。因為曾經遇過好老師,我的國文可以稍微自豪一下,在某次國文考試中似乎還得過全班第五名,為此我開心了很久;如果說國文可以稍微自豪一下,那麼作文就可以再自豪一點,我一直都很喜歡寫作,除了一次四級分,剩餘都是五級分以上,也常常被國文老師表揚。
但除此之外,就只能用一個「慘」字形容。隨著時間推移,我的數學開始跟不上,生物的難度也逐漸加大,社會科勉勉強強,原本就夠悲劇的英文更是變得慘不忍睹,偏偏英文的比重與考試是最多的,有成堆的英文考卷、講義,三個英文老師的功課更是讓我喘不過氣,那時,我很討厭考單字,因為我都是零分,不論怎麼努力都背不起來。
雖然,有許多熱心的同學幫助過我,有人會細心地告訴我錯的題目是為何而錯,有人甚至會在外師的課上幫我翻譯(在此深深感謝幫助過我的同學們,謝謝你們讓我撐過好一段時間),但還是無法彌補我的程度與考試範圍之間的落差,我開始逃避這一切,在上課時間寫小說,因為只有這樣,才能讓我的校園生活過得開心一點。
在進入小說的世界後,與世隔絕,一切都是我能掌控的,不用被幾個成績欄的數字束縛,不用因為不擅長的事情而否定自我,雖然是個惡性循環,寫出來的作品質量也不好,但,那至少是我當下能想到的最好辦法。
除了成績與考試外,令我困擾的事情還有一件,我很怕吵,不喜歡和太多人相處,但學校就是一個群體生活的地方,每天一定要接觸到人,去接受他們的情緒,那時我對自己還不太了解,也嘗試融入人群,但發現好像沒有辦法,於是,我向我爸媽提起了自學。我的哥哥也曾是個自學了四年的自學生,爸媽在我表達完觀點後,便同意讓我自學,於是從八年級開始,待在家中自己學習。
一開始自學,也像是打開一道新世界的大門,門後的世界是精采美麗的,不會被課表切割時間,不會有成堆的考試等著我,可以在平日和爸媽出去玩,能在家自由自在的生活,愛做什麼做什麼。
不過,最讓我高興的依然是能將大部分時間精力投入到小說創作,一天中,我花最多時間作的事是寫作,架構世界觀,寫出一個個完整的角色,將它們之間的情感糾葛寫成一本精彩的小說,我非常享受這樣的過程,有時一寫就是好幾個小時。
我寫小說的這條道路還滿特別的,是在我五年級的那年,爸爸出了作業,要我和哥哥一天打字十分鐘,哥哥去玩打字遊戲,我則是想到可以寫小說,一開始的創作毫無章法,就寫了一點點奇幻校園故事,講述一群人打妖怪的故事,也就隨便寫寫,打發時間,直到五年級升六年級的暑假,暑假作業之一是要完成一千字的小說,那時,班上同學隨口說了句:「老師,如果寫到一萬字會怎麼樣?」那時班上氣氛歡樂,老師也開玩笑似的隨口回了句:「寫到一萬字就不用寫其他暑假作業了。」我默默地將一萬字這個數字記在心裡,並且在接下來的兩個月中,將原本八百字的奇幻校園故事完成,一共一萬零八百字。
從此以後,我便愛上寫小說,我喜歡寫奇幻故事,更是偏好暗黑驚悚,目前進行中的十二本小說,有奇幻、校園、異世界、現實等主題。
漸漸的,小說從逃避現實的工具變成我與世界溝通的媒介,我每天花大把的時間在創作與發想,寫作能力也漸漸提升,從以前的一天只能寫三百字到現在能一天六千字,而爸爸也給了我一個機會,去出版一本小說,於是,我開始將注意力放在一部作品上,也就是如今已經出版的「傷痕」。
「傷痕」其實跟我一開始的寫作風格差的很多,畢竟我是寫奇幻世界起步的,也沒想過會拿一個「連續殺人魔」當主角。
書中,一名童年被霸凌的少女得了創傷壓力症候群,精神疾病令她無法好好生活,也影響到她的思考模式,她堅信,只要殺了霸凌過她的人,她就能獲得「救贖」,她開始逐一解決霸凌過她的六人,在過程中有悲傷、痛苦,也有過後悔,隨著得知她慘痛的經歷,她心中的感受只剩下恨,最終殺了霸凌過她的六人,也殺光了教會中一半的人,這樣的方式並沒有令女主角獲得救贖,故事的結尾也非常悲傷。雖然小說終究是假的,但我覺得女主角這樣的人是真的有可能存在的,她的心生病了,令她做出極端的事,但凡教會中多一個人關心她悲劇都不會發生,偏偏卻沒有,這本小說也是我想告訴大家,要友善的與人相處,不然可能會釀成大禍。
在這本書中,我用了一種奇特的方法詮釋,分成了三個階段,現在、夢境(過去)、獨白。現在的部分主要是在描寫殺人的過程以及主角心境的變化,夢境是過去發生的事情,主要描寫主角被霸凌的故事及過程,獨白則是死亡的人沒說出來的心聲。
很多人問我,為什麼寫出這樣的故事,我給的答案都是「抒發心情」,對我而言,創作與寫作是有意義的,就是說出心中想說、表達想發聲的事情,而「傷痕」有更深層的意義,它是給不可改變的過去一個機會,也給了我一個機會。「傷痕」畢竟是我的第一部作品,各方面都很稚嫩,也不可能是我最好的一部作品,但他卻是對我而言最重要的一部作品,令我放下了許多執念,令我的心理狀態變得更加健全。
故事永遠都是故事,但卻能帶來如此神奇的功效,我想,這就是寫作的魅力吧!在自學的過程中,我會一直不懈的去創作故事,從而去理解世界與人心,我想成為一個厲害的作家,用文字成為他人的光,用作品去讓他人得到所謂的救贖,我不能阻止世界上發生悲傷的事,但我想盡我所能,讓更多人能感受到世間的美好。
傷痕出版後,我感受到了很大的快樂,除了親朋好友的好評,還有賺到了錢的快樂,也要感謝贊助我出書、為我這本書奔波勞累的阿嬤,感謝鼓勵我創作此書的哥哥,還有理解我的父母,我也會更加努力學習的。
如今我的十二部作品中,有許多提到精神病的故事,精神病是我想去了解的領域,因為想要去看看所謂「與正常人不一樣」的人心中究竟在想些什麼,去深入了解這社會中很多人不理解的「常態」,從而去創作真實又殘酷的劇情。
於是,我便開始研究「變態心理學」及「精神病學」,找到了一個北大的變態心理學課程影片,教授講的很好,我便看著影片學習。
我是真的很喜歡變態心理學,雖然不擅長的生物學模型有聽沒有懂,但心理學模型我還是上的津津有味,在心裡學模型的四個學派中,我最喜歡精神病分析學,意識、前意識和無意識和本我、自我、超我的概念是我很認同的。
異常心理與精神病是我在寫作中很喜歡提的,因為在童年成長過程所遭遇的事情會影響一輩子,在上課時教授也時常提起童年經歷等相關事情,我也喜歡將童年描述的悲慘,去營造一個更加立體的角色,這也就是為何我的作品中時常會有過去的描寫。北大的變態心理學課程很難,其中還會接觸到生物學、腦神經科學及遺傳基因等,都是我不熟悉的領域,雖然上課進度緩慢且要花更多時間精力去釐清,但卻是我自己心中所喜歡的,在過程中是快樂的,所以我很喜歡學習變態心理學。
在八年級下學期時,我的媽媽接到了一個三年級國小老師的工作,於是,非常閒的自學生我本人便接下了家中伙食處理的重要任務,開啟了我的廚娘生活。
我對煮飯是很有興趣的,之前也煮過幾次,不過要包辦全家人的三餐還是一項挑戰,我開始研究菜單,研究家人的口味,來煮出全家人都能接受的食物,一開始當然不太順手,跟廚房不熟,也多次燙到自己,在一次炸肉時更是差點把手炸掉,至今手上還有一道淺淺的疤痕,不過我不斷嘗試,越來越好,甚至被哥哥的高中同學們大力稱讚,聽說他班上同學很喜歡吃我做的燉飯,帶去的便當常常被搶,讓我非常的開心,還有一陣子幫哥哥的朋友也準備一份便當,賺一些小錢。
在煮飯的過程中,我了解了一些道理,第一便是和人一起生活有相同的口味是很重要的,我們家的口味還算相近,也能互相配合,比如我、爸爸和哥哥都不喜歡紅蘿蔔,我們家的咖哩裡面就不會放紅蘿蔔,改成全家人都喜歡的地瓜,但有些時候無可奈何,主廚就要辛苦一點,比如我哥哥不吃辣,但我和爸媽很喜歡吃部隊鍋,這種時候就要另外幫哥哥準備一鍋不辣的鍋物,不過因為過於麻煩,現在學乖了,我和爸媽會在平日中午哥哥去上學時吃有辣的東西。
第二個道理便是預算控制的重要性,爸爸給了我一定的預算讓我學習控制,起初幾個月預算常常超支,導致月底要吃的很簡單,不過也是愈來愈好,漸漸的還能留下一些預算,對於食物的價錢概念也愈來愈強。
我認為,會煮飯算是一項滿好的技能,能自己控制吃什麼、什麼時候吃,健康又省錢,如果有時間,學習煮飯真的是一個很好的選擇。
我一直很喜歡音樂,從小就也學習鋼琴,雖然現在漸漸荒廢,但我對歌唱的興趣也愈來愈高,尤其喜歡中文說唱,喜歡強大的節奏感以及富含意義的歌詞。
會接觸到中文說唱是因為鄧紫棋和潘瑋柏合作的「死了都要愛」,我便愛上了說唱的感覺,但是真正讓我想要學習說唱,是因為VAVA改編的「Life's a struggle」,叛逆又強勁的歌詞,無畏又悲傷的聲線令我決定開始練說唱。
我在說唱上有點天分,節奏感與生俱來,在說唱的過程中,我能感受到強烈的快樂,我也嘗試寫過幾首歌,雖然不成熟,但作詞作曲編曲都是我完成的,其中我最喜歡作詞,寫的大多是饒舌,唯一寫過一首旋律較多的歌是送給閨密的生日禮物。
相對來說,我歌唱的能力並沒有那麼強,也沒有特別喜歡的歌,直到聽到歌手黃霄雲唱的「打開」,我突然想要飆高音,便去找我的發聲老師爸爸學習,也愈來愈喜歡唱歌。
自學不久後,爸爸買了一台混音器,我便常常使用它,去磨練我的歌聲在麥克風中的樣子。
經過了爸爸的教導,我的唱歌實力不斷提升,以前唱起來吃力的歌也變得輕鬆,我很喜歡唱歌與說唱,也曾經參加「聲林之王3」的網路海選,雖然並未成功,不過也累積了些經驗。
自學的過程中,大部分時間都在與自己相處,於是,我慢慢去了解自己,漸漸的,我接觸到了「高敏感族群」這樣東西。
「高敏感族群」這樣的人大概就是會深度處裡事情,常常被過度刺激,同理心高且情緒反應強烈,是十分敏感的一類人。高敏感通常來自遺傳,我去做了測試,指數很高,其實不用到太驚訝或感到稀奇,畢竟世界上有20%的人是高敏感族群。
得出這個結果,便回顧了一下我的人生,好像真的是這樣的,我在人群中待不了太久,容易覺得吵雜,很在意別人的微表情與情緒,小時候也很多人說我內向,更嚴重的例子是,只要有人在我旁邊罵人,我都會感到害怕,不管他罵的是誰、因為什麼事情而罵。
印象深刻的是在國小的時候,有一位老師因為我們班的男同學太過不乖而氣哭,明明跟我毫無關係,我卻去跟老師道歉,還哭了,因為我能感受到老師的無奈和悲傷,我也是打從心裡覺得對不起老師,即便那堂課我完全沒有吵鬧。
不過,在了解自己是高敏感族群後,我的生活反而輕鬆了不少,因為知道我不是故意不融入人群,不是故意不去與人相處,只是先天的容易疲憊,自學待在家不去接觸人群也令我感到輕鬆,不禁再度感嘆自學這個決定的美好。
現在我接觸人的機會很少,除了去教會和買菜以外幾乎不與人接觸,朋友也是非常的少,但我活得很開心,因為這樣的狀態對我而言是最好的狀態。
高敏感對於我的寫作有很大幫助,因為對於情緒感受敏感,我能去創作飽滿的人物與劇情,這也是有人說「高敏感是種天賦」的原因吧!
說到底,自學最大的好處仍是「能學自己想學的東西」,畢竟人都有擅長與不擅長的東西,我認為沒必要對著教科書照單全收,去學習自己喜歡且有天分的東西對學習的效率與品質有也很大的影響,如果不自學,我根本不可能在十四歲完成一本小說,也不可能去研究什麼變態心理學,但既然我自學了,我就要對我所選擇的事物全力以赴,做到最好,這樣,才無愧於我的十四歲,無愧於我的國二。
如今已經邁入了自學的第二年,我也要抓緊時間去學習,好好運用我的天賦與努力,去寫作、創作,並且過的快樂、充實。
不知不覺間,本是三千字的心得也寫到了五千字,或許我真的很喜歡文字吧?就像是喜歡我的人生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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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作文高中 在 杜書伍 聯強集團總裁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自由的童年是我一生的資產】
現在回想,自己很晚熟。小學時因為沒有外在壓力,空間自由,是我醞釀觀察習慣最重要的階段。比方說,我還記得,當時作文不好,媽媽要我去補習。第一堂課,老師發給我一份《國語日報》。文章開頭寫「夕陽西下紅紅的太陽」。我第一次恍然大悟:「太陽下山」這樣的直述句,可以寫成這樣喔!
在初中碰到非常嚴格的老師,但是他對我的影響不是學業上的。記得老師教我們怎麼掃地。灑水時不能把水大量潑到地上,應該是要把水高高、均勻的甩在地面。掃地的時候,掃帚要從身體後方往前掃,不要在身體前方揮來揮去。老師一邊講解一邊示範,果然掃得又乾淨又快。
那時班上打掃負責的區域是花圃,學校辦花圃美化比賽。老師要我們帶著鏟子去南機場挖草坪。我才知道,原來草坪是可以用「種」的。不是任它長長短短自由的「長」,又費時,又不美觀。這兩件事情,我到現在都記得。有很多很平常的東西,只要好好思考,裡面都是很有學問,會讓你眼睛一亮,也就是所有事情都有專業,值得認真仔細觀察。
後來考進建中,第一天進入校門,讓我最震撼的是建中川堂的壁報。那個壁報是立體的,是用竹子圍成一圈,然後斜切面斜切下來成為壁報的主體。我好驚訝:「壁報不只是拿尺畫格子那一種……」
高中以前,課內的學習就像轉陀螺一樣一直轉,只要被動跟老師走就好,所以幾乎沒有記憶。但這些我主動被觸動的感受,好像很枝節,卻讓我對人生有很深的印象。
大學考上交通大學計算與控制學系,記得收到成績單時,我跑到頂樓,幾乎快要哭出來。因為,那時候的計算機一台好大,幾乎佔一整個房間。一台計算機要幾百萬,全台灣買得起來「研究」的,只有幾個單位。我很擔心:「未來的工作怎麼辦?」這龐大的焦慮觸動我的思考。因此,在大學期間我很積極的修課,修了很多管理、心理、組織等學分。也花很多時間去看新聞,掌握產業的脈動和變化。
畢業前,我讀到新聞介紹英特爾開始發展微電腦技術。居然可以將整個房間大的計算機功能濃縮到一個微晶片。同學在準備研究所及出國考試,我就決定要進入微電腦產業,選擇了神通電腦。
從小學開始累積的觀察和思考力的迸發,到大學的時候,好像核反應般劇烈。現在回想,在小學階段,父母沒有強力抓住我的眼球,主導要我去看什麼、學什麼。反而留給我空間讓我自己去看和去思考,啟動我的主觀和學習,可以說是我一輩子的資產。(文章出處:親子天下31期,作者:陳雅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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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語錄.埃及法王遊行》
* 如果我對雲說話,千萬不要見怪,城市就是一個幾百萬人一起孤獨生活的地方。—-梭羅
* 月亮的鐮刀在深秋的夜晚割倒花朵,而所有花朵都在無窮的渴望中等待月亮親吻。
——索德格朗《月亮》
* 當記憶的花園逐漸荒蕪,一個人會開始珍愛最後殘存的花草。為了不讓它們枯萎,我從早到晚灌溉澆水,悉心照料。因為怕忘記,我回想,再回想。——奧爾罕·帕慕克
* 大多數引起人的不幸、痛苦、絕望、羞辱、逆境的真正原因並非是人性中的惡,而是簡單的惰性。—-馬洛伊·山多爾《草葉集》
* 熱愛書吧,它會使你的生活變得舒暢愉快,它會幫助你辨別形形色色的思想、感情、事物,它能教你尊敬別人和自己。
—— 高爾基
* 友誼意味著兩個人和世界,然而愛情意味著兩個人就是世界。在友誼中一加一等於二;在愛情中一加一還是一。—-泰戈爾
* 處理人間事務時粗線條即可,不必過分深究。世間萬事萬物,總存在太多彼此矛盾的方面和各不相同的形式,考慮多了,反而迷茫。—-蒙田《蒙田隨筆》
* 我已成為過去的人。你眼前存在的不過是我往日的記憶殘片。我心目中最寶貴的東西早在很久以前就已壽終正寢。我只是按照過去的記憶坐臥行止。—-村上春樹《挪威的森林》
* 有時候,壓力太大反而會導致一事無成。你應該去精進那些自己擅長的事情,不要試圖讓一切十全十美。—-梅耶·馬斯克《人生由我》
* 小羅斯福差不多十五歲左右,父親覺得兒子自學得差不多了, 才把他送到麻州Massachusetts的格羅頓學校Groton School。
這是美國人教育小孩的方法:小時候讓你人格、個性自由發展,有一個快樂的童年記憶,然後到了一定年紀,要求你過自律的生活,開始嚴格的離開父母親,離開這個家,不可以過安逸的日子。
格羅頓學校非常著名, 所有想要上哈佛、麻省理工學院的人,大概都會先去念這家寄宿學校。小羅斯福開始接受所謂正規的學校教育,而且必須離開他的父母親。母親莎拉當時在日記裡寫:「我一方面拂去他收集的鳥類標本灰塵,看著他行李已經打包,還在河裡游泳。我懷著沉重的愁情,我知道必須跟我的寶貝兒子離別了,我很難過。」
小羅斯福在格羅頓學校裡總共待了四年。在這四年裡,他跟校長建立很好的友誼。學校基本上是非常斯巴達式的教育,住宿的校舍一點都不豪華,相當的簡陋,房間跟房間只隔著窗簾,根本沒有門。小羅斯福的學校房間大概只有他原來自己家裡房間的十分之一,疏疏落落的放一些家具。他每天早上七點起床、七點半吃早餐、八點十五分朝會、上課、中午休息用餐、上課、運動,晚餐時間要穿著整齊做晚間禮拜,接著晚自習──這就是格羅頓學校的一天作息。
課程裡有非常密集的古典課程,我們看他第一年的紀錄,他修了拉丁文、希臘文、幾何、英國文學作文、古代史、科學、聖經研究︙︙我之前提到,他的成績向來不好,在這裡也一樣,就拿B。不過,老師對他的評語已覺得他聰明、好學,成績不是頂尖,鋒頭沒有很健,踢得一腳好球──這是同窗對他唯一留下的印象,他的同學做夢也沒有想過他會成為美國總統。因為家族影響力的關係,一九○○年他還是進入哈佛大學。
有一張小羅斯福油畫像是在他進哈佛大學時畫的,現在掛在羅氏宅邸,非常的帥,像電影明星休葛蘭Hugh Grant迷人。
那時的美國處於一個急遽變化的時代。二十世紀初,由於工業革命,全世界有數百種發明陸續問世,包括電梯、地下鐵、電話、汽車等,都在那個時候發明。
美國在這方面的發展尤其很快,當時的美國GDP總量已經超越英國。
現在很多美國人覺得:「噢!我們的經濟、我們的工作被誰偷走?」其實我想告訴美國人:「請回頭看看你們當時的經濟怎麼發展起來。」當時的美國從農業轉成高度的工業化社會, 變成世界的經濟強國。西部拓荒已經結束,一八六○年時美國人口只有三千萬,到一九○○年是七千五百萬人。換句話說不只兩倍,是兩倍半,這兩倍半的人口激增主要來自於各地移民對美國的夢想,但是外來移民激增以後,城市自然擁擠不堪,衛生狀況很糟,財富分配不均衡。
四十年之內,美國人口從本來三千萬變成七千五百萬,可能四十年前來的移民也是落魄戶,過四十年之後他們的經濟狀況好一點了,但是看到新來的移民就覺得別人是落魄戶。
新人總被舊人看不起,每個人都會遺忘自己過去的貧窮。
我們現在談貧富差距,會說:「吉尼係數如果是多少多少,這個國家社會就會顛覆。」我為美國人、也為所有人回憶一下,當時美國1% 的公司占了全美製造業的三分之一,也就是完全由少數幾個寡頭公司,壟斷全美所有的製造業。在這個時刻,美國工業大幅成長還有另一個原因,外來移民使勞工工資非常便宜,便宜到什麼程度呢?便宜到在磨坊、工廠裡頭工作的人,平均每日工資是一.五美元;女工和童工更低, 一個禮拜收入只有六塊錢:換句話說,一天大概只有一塊錢。
當時是沒有週休二日的,連禮拜天都不休息,所以一天連賺一塊錢都不到。
童工是整個美國二十世紀初經濟發展非常重要的基礎,後來被稱作「國家的恥辱」,可是也因為童工工資很便宜,美國經濟才在二十世紀初大幅崛起。
那時美國有一百七十萬名低於十六歲的童工在工廠或農場裡工作,大部分是十四歲、十六歲以下的小男孩,還有很多是十歲或十五歲的女孩, 這些人工資就更便宜了。
全美國20%的男孩沒有上學,都在當童工。紐約市有三分之二的居民住在很髒亂、擁擠的地方──這就是一九○○年代經濟全面起飛的美國。
當時的貧富差距有多嚴重?現在我們說中國大陸的貧富差距很嚴重,1%的家庭控制全中國40%的財富,但你絕對猜不到,一九○○年美國是1%的人口──不是家庭──控制了全美90% 的財富。這就是當時的美國。
小羅斯福一九○○年進入哈佛大學,哈佛大學已經是全世界著名的名校,創校二五○年,是美國權貴子弟最熱衷的大學。他高中的時候體育成績還可以,到大學的時候也不行了。第一年參加合唱團,第二年開始對校園刊物有興趣,第三年就擔任《哈佛日報》的總編輯。更重要的是,他開始參加很多慈善團體的工作。沒有人知道為什麼這樣一個小孩在那個出生背景會注意到這些事情,可能是他在學校裡廣泛的閱讀,每天讀報紙。他發現美國財富太過度集中在少數人手中,他看到同年齡的男孩很多都在做童工,自己的日子卻過得這麼好。
他每次在父親的車裡,看到在馬路上發派報紙的童工,看到在馬路邊賣糖、賣吃的那些小孩,想想自己旅遊時所坐的豪華郵輪,就覺得很慚愧;這是他加入慈善工作的理由。
所以,一個人不管他出身如何,不見得需要經歷貧窮,心中有一種善良,才能讓他去關心比他窮困的人。
他在大學時主修歷史和政治,輔修英文。一個美國人為什麼要輔修英文?
不是因為他英文講得不好,而是他想讓自己的英文更漂亮,演講時更動人。這兩件事情使他後來從政,不論是當紐約州議員,還是成為美國總統的演說,還是宣戰時的演說,都成了經典演講。
他在哈佛大學的成績又如何呢?
比他高中的時候還爛,是C。
父親在他大一時去世了,留給他一筆財產。
在美國,父母不會一下子給你幾百萬美元的財產,都是用信託的方式,當時他一個月可以拿到將近五百美元左右,一年是約六千美元。當時很多學校老師年薪不過五百美元,他等於一個月可抵老師的一整年,生活算是相當相當的好,但他並沒有太揮霍。
他本來也可以成為媽寶。因為爸爸死了,媽媽生活沒有重心就搬到哈佛大學附近。同學就開他玩笑,說他是長不大的小男孩,但是他常常說:「我的母親對我的影響是什麼?就是如何對一個愛你的人Say no,你如何拒絕,而又不傷害他。」
所以,小羅斯福若與他人之間有一種特殊的交往能力,他認為是從如何應付他強勢的媽媽學來的。
他在哈佛大學的時候多次參加慈善機構的募款,自己也常捐款,替貧窮的機構當志工,比他花在學校上課的時間來得更多,這也影響了後來他的婚姻。大四的時候,他和他的一位堂妹擦出愛情火花,隔一年宣布訂婚,畢業後隔一年就在紐約市結婚;他的妻子就是後來美國最著名的總統夫人伊蓮娜.羅斯福(Eleanor Roosevelt)。他們交往的過程小羅斯福的媽媽反對得不得了,媽媽好不容易搬到哈佛大學附近,而且買了很漂亮的、當地一條叫Commonwealth 的大道上的一座豪宅,就是希望他能多結交波士頓名流,希望他開舞會。
可是,小羅斯福會應付他媽媽,說我在圖書館學習,其實他是去幫貧窮的孩子補習,還參與一些慈善機構工作。—-陳文茜《文茜說世紀典範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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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美國國家地理雜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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