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真模考第二彈]
一、甲於臺北市經營舒壓會館,惟甲所僱用之按摩女乙在甲完全不知情(無故意過失)的情況下私下與男客進行性交易,並經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查獲。臺北市政府都發局以甲之建物作為性交易服務場所之業務使用認甲違反都市計畫法第35條、臺北市都市計畫施行自治條例第10條之1及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第22條等規定,遂依都市計畫法第79條第1項前段規定,以A處分裁處甲6萬元罰鍰及勒令甲停止建物使用,惟甲仍繼續營業,臺北市政府都發局在連續處以怠金無效後,遂將該建物斷水斷電。試問:
(一)A處分之合法性為何?(16分)
(二)甲欲申請復水復電遭臺北市政府都發局拒絕,在聲明異議後提起課予義務訴訟,試問:法院應如何審理?(9分)
【參考法條】
都市計畫法第79條第1項規定;「都市計畫範圍內土地或建築物之使用,或從事建造、採取土石、變更地形,違反本法或內政部、直轄市、縣(市)(局)政府依本法所發布之命令者,當地地方政府或鄉、鎮、縣轄市公所得處其土地或建築物所有權人、使用人或管理人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勒令拆除、改建、停止使用或恢復原狀。不拆除、改建、停止使用或恢復原狀者,得按次處罰,並停止供水、供電、封閉、強制拆除或採取其他恢復原狀之措施,其費用由土地或建築物所有權人、使用人或管理人負擔。」
二、甲為外籍移工,於106年10月14日晚間飲用啤酒2罐共660CC後,仍騎乘電動自行車上路,因騎車搖晃不穩為警攔查,經實施酒精濃度呼氣測試,達每公升0.65毫克而觸犯公共危險罪。勞動部以甲係犯刑法第185條之3第1項第1款公共危險罪,經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於106年11月30日刑事簡易判決處刑,處有期徒刑2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下同)1,000元折算1日,並宣告緩刑2年,應向公庫支付7萬元,業已確定等情,依就業服務法第73條第6款及第74條第1項規定,於107年1月11日以A處分廢止甲之聘僱許可,不得再於我國境內工作,並於說明欄載明被上訴人之刑如已執行完畢或經緩刑,應由雇主於文到後14日內辦理手續使其出國,甲不服,提起行政訴訟,主張其雖有違規情節惟應非屬重大,勞動部則以是否情節重大,應屬行政機關之裁量範圍為由,主張行政法院應尊重行政機關之裁量權,試問:勞動部之主張有無理由?(25分)
【參考法條】
就業服務法第73條第6款
雇主聘僱之外國人,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廢止其聘僱許可:六、違反其他中華民國法令,情節重大。
就業服務法第74條第1項
聘僱許可期間屆滿或經依前條規定廢止聘僱許可之外國人,除本法另有規定者外,應即令其出國,不得再於中華民國境內工作。
#實務判決改編
#題目較高普考仍稍難
#解題方向兩天後放上
同時也有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8萬的網紅公視新聞網,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林鈺雄:當獨裁即將到來 抵抗才是正義 林鈺雄則回顧近年來數起社會運動,像是關廠工人臥軌案、彰化反台電高壓電施工、苑裡反風車、苗栗大埔反徵收等案例,相關抗爭者不是被偵查中、就是起訴,甚至有檢察官聲請簡易處刑,林鈺雄認為,這是使用刑法的人出了問題。 林鈺雄回顧近年來數起社會運動,像是關廠工人臥軌案、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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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真調查的法官
此圖是讀桃園地院109年度壢簡字第1229號判決而發想。
該判決寫到:依案內資料,承辦檢察官並未將被告作案工具調出勘驗,內勤檢察官亦無之,是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遽謂被告之本案作案工具不對人之生命、身體法益造成危害,非屬兇器云云,即有調查未盡之嫌。本院依職權向承辦之龜山分局調取被告被扣之作案工具,並經本院於109 年8 月10日調出勘驗,勘驗結果以⑴鐵棒1 支之材質為堅硬之鐵質,經丈量約為51.5公分 (如勘驗照片1 、2 ),經法官自行以該鐵棒敲擊己之頭頂乙下,雖敲擊力道未很重,然仍發現該鐵棒確屬堅硬,頭頂很痛。
拿鐵棒打自己,感覺就很痛,向認真的法官致敬!
(本案新聞報導請見留言)
#漫畫刑事訴訟法
簡易判決 在 法律白話文運動 Plain Law Movement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我也是看法白才知道:偷了乾洗手,法院如何審判我?
有個人,在新北市的某個全聯偷了一些草莓夾心巧克力、幾瓶瓶洗髮精、1 條乾洗手凝膠。被抓到以後,檢察官對他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
▶︎ 什麼是簡易判決處刑呢?
如果你今天犯罪被抓到,檢察官在偵查之後覺得你有罪,就會起訴你,這時候案件就會進到法院審理。
法院審理有一些一定要走的過程,像是證據調查、交互詰問、言詞辯論等等,run 完這一套流程的程序,叫做「通常審判程序」。不過,其實很多案件小到不行,被告犯的罪也沒有多重,如果還要走一套完整的刑事訴訟,其實是在浪費法庭上每個人的時間。
所以《刑事訴訟法》針對輕微犯罪設計了「簡易判決處刑」的程序,簡化了通常程序的很多流程,讓案件能夠迅速確定,被告不用一天到晚去法院、法官也不用花那麼多時間審判,省時省力,節省大家的時間。
——
▶︎ 什麼案件可以走簡易判決處刑?
根據《刑事訴訟法》規定,要走簡易判決處刑,必須具備這兩個條件:
1⃣️ 被告的自白或目前的證據已經足夠認定被告真的有罪。
2⃣️ 被告犯的罪必須是輕罪。
檢察官如果覺得符合條件,可以直接跟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就算檢察官直接起訴了,被告在法庭上自白認罪,法院也可以直接改用簡易判決處刑。
被告也可以在偵查的時候,跟檢察官自白認罪,並且表明願意被判多重(或是緩刑),然後請求簡易判決處刑。檢察官如果同意,就可以根據被告同意的範圍,向法院請求判刑或緩刑,法院原則上只能在檢察官請求的範圍內判決。
檢察官在請求之前,也可以問一下被害人的意見。視情況可以在被害人的同意下,要求被告道歉或是要被告賠錢。
——
▶︎ 可以判多重?
一個進入簡易判決處刑的案件,法院就可以書面審理(意思就是不開庭,被告乖乖在家裡等判決書),而且法院也必須馬上判,不能拖時間。
簡易判決處刑的結果,必須是「可以宣告緩刑」、「可以易科罰金」、「可以易服社會勞動」的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法律這樣規定,就像我們前面說的一樣,能用簡易判決處刑的案件真的非常輕微。
因為這樣的結果,簡易判決處刑的案件大部分的時候都不用坐牢,但仍會留下犯罪紀錄(也就是所謂的「前科」)。
而這個在全聯偷東西的當事人,最後也被法院判決拘役 50 天,可以用一天 1000 元易科罰金。
——
大家有發現,被告偷了乾洗手凝膠嗎?
剛好 SÉCHIÚ 的月影中秋「乾洗手」禮盒,有全新香味的「茶屋」、「高原」乾洗手,還有限量冷製手工皂:
🍵 清甜的綠茶香氣加入薄荷的清爽,演繹著夏日的午後。
⛰️ 沉穩的雪松配上柑橘調,像帶著陽光的風,溫暖、使人安心。
🧼 檀香的內斂沉穩,搭配清爽的青草味,就像夏日的森林晨露,清新而自然。
酒精清潔配方與保濕成分,和獨特的香氛設計,解決過去皮膚乾燥與黏手的問題,讓你雙手保持清爽、乾淨。而且,在家的時間多了,這次還多了手工冷製皂,讓你多多洗手。
——
SÉCHIÚ 的乾洗手,不只是乾洗手,還是香香的乾洗手。
想像一個狀況,當別人在用普通的乾洗手(甚至味道還有點刺鼻),而你卻拿處 SÉCHIÚ,無論是清甜綠茶香、還是沉穩的雪松,一樣是洗手,用了SÉCHIÚ 讓你看起來非常假掰。
SÉCHIÚ 全品項在法白官網上架,限時 9 折優惠中🏃♀️ https://plainlaw.me/store/product-tag/sechiu/
——
#法律白話文運動 #SÉCHIÚ SECHI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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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鈺雄:當獨裁即將到來 抵抗才是正義
林鈺雄則回顧近年來數起社會運動,像是關廠工人臥軌案、彰化反台電高壓電施工、苑裡反風車、苗栗大埔反徵收等案例,相關抗爭者不是被偵查中、就是起訴,甚至有檢察官聲請簡易處刑,林鈺雄認為,這是使用刑法的人出了問題。
林鈺雄回顧近年來數起社會運動,像是關廠工人臥軌案、彰化反台電高壓電施工......等案例,相關抗爭者不是受偵查中、就是遭起訴,甚至有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這是「使用刑法的人出了問題。」
林鈺雄則回顧近年來數起社會運動,像是關廠工人臥軌案、彰化反台電高壓電施工、苑裡反風車、苗栗大埔反徵收等案例,相關抗爭者不是還受到偵查中、就是起訴,甚至有檢察官聲請簡易處刑,「這是使用刑法的人出了問題。」
林鈺雄分析法律面對公民不服從可能有的辯論,首先,阻卻違法事由很難被信服。林鈺雄說,法律中傳統的阻卻違法事由難以適用,例外情況多是以「入罪」為下場;而超法定阻卻違法事由之中,常要求必須獲得被害人之承諾,但在實務上相當困難,像是關廠工人臥軌,還需獲得「被耽誤時間乘客」的允許,林鈺雄認為不太可能。
也有人主張將「民主體制被破壞」視為超法定阻卻違法事由中的類似緊急避難,但現有緊急避難多保障個人名譽、並強調危難即將發生的「現在性」。但像是反國光石化、反美麗灣等預防未來、整體性的危難,就很難適用。林鈺雄認為,避難的危難情況認定,應該要以急迫性取代現在性,也要考量超越個人的整體法益。
至於刑法該如何評價公民不服從,林鈺雄認為,以刑法犯罪三步驟來看:第一,構成要件該當性是否具備,林鈺雄認為現在被提出的許多罪行,像是侮辱公署、妨害公務等,其實很難成立。再者,違法性應考量侵害法益極輕微、類似緊急避難的超法規阻卻違法事由。而在有責性部分,林鈺雄也認為可以過當行為受到緊急避難之保障。總而言之,林鈺雄認為公民不服從跟緊急避難有交集之處,因此未來若要審理相關案件,應該可從緊急避難的審查架構去思考。
http://pnn.pts.org.tw/main/2014/05/01/%E5%85%AC%E6%B0%91%E6%8A%97%E7%88%AD%E8%88%87%E4%B8%8D%E6%9C%8D%E5%BE%9E%E9%81%8B%E5%8B%95%E7%9A%84%E6%B3%95%E5%BE%8B%E8%A9%95%E5%83%B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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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易判決 在 NeKo嗚喵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遊戲資訊====
書名:噬罪人
作者:呂秋遠
出版社:三采
出版日期:2014/04/03
語言:繁體中文
作者FB:https://www.facebook.com/chetbaker1010?fref=ts
===== About Neko =====
一台好電腦、一顆視訊頭、還有希望可以直播卻被拿來錄影的OBS
我不是有心的!拜託原諒我
這種話我們小時候都說過
但是放在一條人命的面前
到底要原諒放下你的無心之過
還是糾葛一條人命不見之痛
在法之前
人命又怎麼能是金錢能衡量的
簡而言之 這就是一場悲劇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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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llo 所有法寶跟鳴人粉fans最近過的好嗎,大家好你目前所在收看的是,由愛❤️律師mr law與愛心主持人swsjeff 共同呈獻的law law show律律秀lawlaw ... ... <看更多>
簡易判決 在 [心得] 111律師兼職上榜心得(智財組) - 看板Examination 的推薦與評價
一、 前言
在考海中也載浮載沈了四年多,在每次落榜或讀書低潮期時,總會一次次的看著PTT、
DCARD或臉書上的上榜心得文,心得文對我來說就像是茫茫黑海中的一根浮木,在這似乎
永遠都看不到盡頭的考試人生中使我不致沉沒,因此,希望這篇心得文也能帶給尚未上榜
的你一些方向,盡早脫離國考這個只有上榜與落榜兩種結果的殘酷制度。
二、背景
國立大學法律系畢業,全職(含大四)備考兩年,兼職備考兩年,曾經被四百分門檻刷掉
,也曾經因國文選試太低分沒過三分之一門檻,可以說是各種落榜的方式都經歷過,前前
後後各種考試只考上過一間法研所正取、一間法研所備取(未遞補上)及一間法院的法官
助理,落榜次數加起來約有15-20次,在第一年落榜後有購買讀家全修班,另外每年都有
購買讀家或高點的二試總複習。
三、成績
108年 109年
公法 101(49/52) 91.5(42.5/49)
刑事法 92(49/43) 91(49/42)
民事法(一) 65(32.5/32.5) 66.5(37.5/29)
民事法(二) 70(37/33) 74.5(32.5/42)
商事法 57.5(33.5/14.5/9.5) 50(20.5/14/15.5)
智財 52.5(18.5/10.5/23.5) 24(8.5/8.5/7)
國文 51(28/23) 51(26/25)
總計/錄取分數 489/478.5(未過400分門檻) 448.5/480.5(未錄取)
110年 111年
公法 110.5(57.5/53) 117(57/60)
刑事法 106(53.5/52.5) 124.5(62.5/62)
民事法(一) 72(29.5/42.5) 77(53/24)
民事法(二) 79.5(41.5/38) 84(43.5/40.5)
商事法 63(28.5/19/15.5) 53.5(20/14.5/19)
智財 32.5(9/10/13.5) 61.5(24/13/23.5)
國文 43(23/20) 50(25/25)
總計/錄取分數 506.5/522(未錄取) 567.5/508(錄取)
四、準備方式與答題建議
(一)就準備方式的部分,每個人適合的方式都不同,讀書方法只要依循自己能夠接受的
步調與節奏,其實閱讀的速度快或慢、要不要做筆記、甚至要不要練習寫題目都不是絕對
的,不一定要盲從別人的讀書方式,認為一定要用某某讀書方法才有機會考上,但有一點
許多上榜的人都贊同,就是唸書要有「體系」,每科都利用法條編排的方式建立體系感,
如此在考試時找法條的速度會快很多,遇到不會的題目時也可以用法理去推導相對正確的
答案。
(二)首先先分享兩個今年上榜對我十分有用的準備方法
首先是貫徹「一本書主義」,利用一本自己能多遍反覆閱讀的書(約看3-5遍以上),再
輔以其他總複習講義或參考書(1-2遍),能有效降低自己考前的焦慮感(重要!)及對
於各個爭點的寫作架構更加熟悉,我認為一本書主義的關鍵點在於「多次反覆閱讀」,在
考試前的時候專屬你自己的「一本書」中沒有任何你不會的爭點,以下臚列本人「今年」
各科的書單供各位參考,括號內為輔助書籍或講義。
憲法:歐律師解題書(「一起讀判決」大法官解釋整理)
行政法:程樂的十堂行政法解題課(鍾禾總複習講義)
刑法:陳肯-刑法PLUS題型破解(周易二試解題書)
刑訴:Jango-刑事訴訟法題型破解
民法:程穎二試總複習講義(蘇台大總複習講義、賴川財產法爭點地
圖、張璐債法及物權解題書)
民訴:勝平、瑞希-爭點HERE 民事訴訟法(侯台大民訴一本通、蘇試
80/20法則 民事訴訟法(含家事事件法)重點整理+解題、武
律師家事法、喬律師家事法)
商法:陳楓二試總複習講義、程政大二試總複習講義
智財:伊律師-智慧財產權法爭點解讀
從以上的書單可以發現,在民法及民訴我雖然也是盡量採取一本書主義,但參考書籍量比
其他科目多很多,理由在於備考前幾年的民事法分數一直都不高,今年雖然有特別想加強
但也僅拿到50-55%的分數,因此這兩科的準備方式就留待其他高手分享。
而公法跟刑事法我認為目前市面上主流的參考書或解題書品質都相當不錯,尤其是憲法歐
律師、行政法程樂及刑訴Jango這三本,雖然這三本都很厚,但只要有耐心一遍一遍仔細
閱讀,並從中整理自己的答題模版,絕對足以應付司律等級的考試。
第二個準備方法則是擬定「日計畫」或「週計畫」,這麼做的好處有兩個,第一,可以讓
你在預定的時間內把自己安排的進度完成,可以有效避免怠惰的心理,又可以確保每天保
持一定的讀書習慣及法感,第二,可以在漫長無趣的備考時間中,藉由每天小小目標的達
成獲得一些成就感,藉由這些成就感讓你每天都保持唸書的習慣是很有用的。
就答題建議部分,我自己也是摸索了很久才發展出適合自己的答題方式,以下的建
議就請各位擷取自己認為有幫助的部分斟酌觀看,畢竟一百個人可能有一百種不同上榜及
答題方式。
1. 首先,就大前提的部分我認為「法條」是絕對要出現的,觀察法院的判決書也是
如此。例如今年刑訴第一小題考簡易判決處刑案件中告訴人撤告的處理方式,答題的第一
步驟是簡要地將刑訴449條及451條之1第4項但書第3款先寫出來,之後才去針對法條內的
構成要件或實務見解大做文章,若直接寫出實務見解,可能有些閱卷老師會認為你的考卷
邏輯跳躍,分數就不會給太高,因此找出一個爭點中「正確」的法條是相當重要的,因為
這就是你的考卷給閱卷老師的第一印象。再者,法條盡量不要一字不漏的抄上考卷,不僅
會花很多時間而且也無法和別人的考卷做出差異性,在參加學稔的遠端模考班時,我研究
過出題老師(大多為應屆三榜的強者)的擬答,他們的大前提字數能省則省,與解題書相
當不同,因為那才是有辦法寫在考卷上的篇幅。
2.再者,就小前提也就是題幹事實的部分,是相對比較多人忽略的部分,法律這個
領域無論是在考試或工作上,「細節」往往是最重要的部分,舉例來說,像111年的刑訴
第一小題,題幹有提到甲、A為父子關係,這時就必須敏銳的察覺並檢驗有無「相對告訴
乃論」的問題,並正確的找出並準用相關法條,此一細節會大大地影響後續作答與結論,
不可不慎。這種對於題幹事實關鍵字的敏銳度,必須大量閱讀解題書才有辦法培養,另外
也可以去練習歷屆考古題(不限司律)後,用補習班的擬答(不一定是對的)交叉比對。
3.最後,也是最多人困擾的部分,就是究竟要如何寫出具有生命力的「涵攝」。首
先,我個人認為各科要求涵攝的程度是不盡相同的,例如民法要求短時間、短篇幅並精準
的涵攝功力,公法則強調「想像力」,例如若考比例原則中必要性的審查時,就必須提出
「較小侵害的」手段來說服閱卷者。刑法我覺得比較特別的是,個人感覺「多點打擊」或
許是得分的關鍵(尤其是財產犯罪),意思就是盡量寫出多種罪名,無論行為人的行為構
不構成犯罪,寫出你自己認為構成或不構成犯罪的理由,若不構成犯罪篇幅大約兩三行即
可,如此能讓閱卷者明白你其實是有爭點意識,進而給你的考卷較高的評價。
五、是否要補習?
是否要補習?我相信這個問題困擾很多時間不夠或經濟能力不夠的考生,觀察我的分數可
以發現,其實第一年沒有補習的分數也接近上榜,第二年有補過全修班後反而分數下降了
,是不是代表補習沒有用?我認為不是,在補習的過程中確實有感受到自己的法學程度上
升,分數降低的原因是那次考試沒有寫好架構,加上爭點並不是自己所熟悉的那些,導致
作答狀態不佳。換個方式想,其實要不要補習的關鍵就是,你有沒有辦法利用看完全修班
的500-1000小時,藉由閱讀教科書或參考書來增強相應的法學實力?若有辦法,那補習對
你來說就是浪費時間跟金錢;若沒有辦法熬過這段時間,那補習對你來說就是有用的。我
認為我自己是後者,理由在於我在第二年補習時,常常有「原來教科書裡說的是這種情形
啊」的感覺,補習這件事其實跟有些學校學長姐所開設的讀書會效果類似,是現今考試制
度資訊戰的「捷徑」,但並不是「必需品」。
六、備考資源
以下會分享我在備考時有使用的一些免費備考資源,會特別寫這段是因為我知道考生通
常手頭並不寬裕,希望能藉由這些免費的網路公開資訊來讓大家可以更快的考上。
(一)讀享或讀家在Youtube或臉書上常有最新修法或主題式講座,內容相當不錯,有些
老師也是先開了講座之後,由於反應不錯後來在補習班有開設全修班(例如陳楓、程穎)
,大家可以多多利用。另外思法人的十分鐘讀判決內容也相當認真,某些程度上符合現在
司律考試常以實務判決改編的出題方式,也是相當推薦。
(二)或許很多人不知道,Hyread有與許多縣市的圖書館合作,以臺南市立圖書館舉例
(https://tnml.ebook.hyread.com.tw/),只要你擁有該縣市圖書館的圖書證,就可以
借閱一些免費的電子書,至於有哪些書不錯就待各位自己去發掘。
(三)最後一個就是考選部近幾年會公布的評分要點,這個東西我建議可以考前兩個月
時每週「精讀」1-2次,因為這些東西確確實實是閱卷委員所在乎、重視的答題架構或關
鍵字,分數掌握在他們手中,而閱卷委員成員我相信有一部份每年也是重複的,若能寫出
他們所認同的架構或重點,在閱讀你的考卷時產生的第一印象想必是相當不錯,分數也不
會差到哪裡去。
七、閱卷心得
(一)在這幾年的落榜生涯中,無論是高考、司特或司律,常常會有疑惑為什麼有些題目
明明認為自己寫的不錯,放榜的時候卻分數很低,但覺得自己寫砸的答案(與通說、實務
見解不同,甚至只寫3-5行)有時分數反而意外的高,以此為契機,在今年上榜後我有申
請去考選部閱卷,以下會分享閱卷的行政流程及個人心得,我想這個部分是前人的心得文
中較少提及的,會寫出來也是為了讓大家更瞭解司律這個考試的評分方式,希望各位能夠
多多少少獲得一些對自己有用的資訊。
(二)申請流程:在放榜後一週左右,可以透過當初報名國考的網頁「國家考試網路報名
資訊系統」內的「申請閱覽試卷」來申請閱卷,可以選擇閱卷的時間以今年為例,分別是
週二下午、週三上下午及週四上下午,因此家不住台北或有全職工作的考生,可能就要斟
酌請假天數或決定是否一日來回。申請閱覽一科試卷要繳交100元,以司律為例,若申請
閱覽全部科目就必須繳交600元,閱卷的位置在國家考場的電腦教室,整體閱卷環境算是
十分舒適,一個科目可以最多可以閱卷15分鐘。
(三)個人心得:先打個預防針,以下閱卷經驗會含有許多個人臆測,基本上是很「主觀
」的心得,請各位斟酌觀看。
1.首先,每科的每個子題會分開打分數,例如刑訴的分數會有(一)、(二)、(三),
與成績單上只顯示各科總分不同。每一題或每一小題一定都會有一閱、二閱,而最終分
數是一閱與二閱分數的平均,例如刑訴第一小題一閱20分,二閱30分,那你的分數就
是25分。
2.再者,在考卷上看不太到老師的批改痕跡,95%的版面閱卷老師都只有點過或撇過來證明
有看到你所寫的每一句答案,只有少數圈起來或劃X的記號,但圈起來不見得分數比較高,
被劃X分數也不見得比較低,圈起來的部分印象中是公法的專有名詞,劃X則是刑法的某個
罪名。
3.關於一閱二閱分數差異的部分,我個人的分數兩閱大多差該子題2-10分內,僅有刑法
(一閱56分、二閱69分)及公司法(一閱14分、二閱26分)差異較大,這部分就提供
各位做參考。
4.從司律的閱卷經驗可以知道,在參加改題單閱的考試(如高普、司特)練筆時,其實
「運氣」是相當重要的一環,因此若這些考試獲得莫名的低分時不要氣餒,有時只是
剛好運氣不佳,無法在閱卷者30秒到1分鐘的閱卷時間內獲得青睞。
八、備考心態
(一)關於全職或兼職考生
我自己全職及兼職的時間差不多是一半一半,我認為兩種狀態考試都各有優缺點,以下分
別談談這兩種方式
1.全職的優點在於時間多,可以有完整打底的時間資本,但分數若已經到達一定門
檻(離錄取標準30分內)的同學,且已經當全職考生「兩至三年」以上,我建議可以找一
個兼職的工作,一方面有收入並累積履歷,另一方面可以避免無限否定自己的憂鬱狀態,
在這種狀態下書是讀不進腦袋裡的,藉由工作後與同事或主管的互動,也可以更確立以後
自己要成為怎麼樣的人。
2.兼職的狀態則是相反,大家的困擾會是「時間不足」、「下班以後好累」,我自
己的作法是「充分利用時間」,例如在中午吃飯時配的影片是補習班函授,做一份可以隨
時增補的電子筆記,針對常考題型建立考試時的懶人答題模版,而若下班覺得很累該怎麼
辦?我的作法是找出自己喜歡並習慣的讀書環境,有些人喜歡圖書館的安靜環境,有些人
則需要一點環境音才有辦法專注,我自己屬於後者,因此下班後或假日會找一間空間夠大
的路易莎點一杯飲料看書,如此也較不容易睡著。
(二)不斷落榜要如何調適心情
不要自己一個人將壞心情悶在心中,跟其他願意聽你說話的人好好把難過的情緒發洩出來
,才有辦法面對下一個考試,另一個作法是分數出來後,對比補習班擬答或解題書去分析
自己是不是真的寫不好,自己究竟在這一次次的考試中有沒有進步?哪些是強科哪些是弱
科?這些方法的目的不見得真的是檢討考試,更多的是藉由理性的思考將自己帶離落榜後
感性的自我否定,避免陷入憂鬱的泥沼,檢討後會發現自己原來也沒那麼差,我認為這是
一個很重要的調適心情方式。
九、結語
要感謝一直給我鼓勵的家人、女友跟好友,在考試的過程中若是孤單的過程想必是
艱辛百倍,我認為考試的過程其實也是找回自己念法律的初衷,無論是為了心中小小的正
義感作祟或賺錢,其實都是要努力向社會證明你有這個「資格」,從你口中講出來的法律
建議具有「證據能力」,為了這個目標你願意犧牲多少時間、金錢?我常在想,如果我第
一年就僥倖考上了,對我而言是不是好事?這個問題到目前我還沒有答案,但可以肯定的
是,這段時間所讀的書並沒有白讀,經歷的工作經驗帶給我很多收穫,這其實就足夠了。
最後,希望這篇心得能夠帶給尚未上岸的你們一些準備考試的方向,這篇心得只要能讓其
中一位同學能夠早一年考上,其實就值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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