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圖證明,公平2邊都在今晨(4點)提出違反版權的申訴了。
(對於評論"敢不敢"、"有不有種"在浪Play檢舉這詭譎論點..
沒阿早就了~侵權了我就申訴執行權益..但其中這次最大原因如下)
聲明,我很喜歡每個人二次創作但這次亞洲統神-張嘉航沒搞清楚事情原貌,
大家又在各種亂罵(沒去搞清事情原貌),我真的看不下去。
當天狀況的是:
我的錯,但僅限遊戲的觀念跟技巧(我上路跟鐵牌一樣)
當天到了遊戲中段(已經吃了我方跟敵方好多次 6鳥3狼敵方雙石之類的),
此時一位觀眾問怎麼你上路一直吃野怪,
我回答類似的話,我爆線了而且我離塔太遠感覺會被殺。
又以一波小兵被李星拍光了感覺很慘想要點錢。
這邊是最大重點↑↑↑↑↑
一位老觀眾RINA指稱說,外面那邊本來就要幫你推,我看到我回說對阿那邊本來要推而且鬼步沒了泰達沒TP,但我不是說那波啦。
我指的拍掉是塔下那邊,實況當時我還娓娓道來李星放招序,甚至講到他最後Q吃我最右邊遠程小兵。
RINA接說,看到風向不對立馬狡辯。
(而當時聊天室根本沒甚麼風向不風向..)
我就說你別走等等看RP。
開RP單純討論的是我實況中說的是某波李星拍掉,
RINA一直說我在說塔外,
但說的人是我欸大哥,我清楚明白自己講的是哪波。
所以後續阿姆姆我後續討論單純是:
我,要討一個觀眾誤會我說的是哪一個時間點,
結果被你們亂帶風向變我在鬼打牆?笑話誰了吧
明明是他不認錯(搞錯我說的時間點),至今沒聽到他開口承認誤會搞錯,一直要教我玩遊戲(我確實玩得挺差的但這是兩件事),
而我玩不好或遊戲中錯的選擇,更別說我早承認,
Rina問之前我還自己講了,「那是遊戲程度不足」。
ex.我選擇吃野怪,等低端程度選擇..但那是遊戲程度的問題啊
RINA從頭到尾搞錯波在罵,為何他就不認??
阿她問我我秒回我的錯,阿RINA呢?
啊網路世界的你們呢?當匿名觀眾錯了,不認,
一直扯別的是怎樣到底是誰不進行正確溝通。
同時也有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6萬的網紅陳月卿 養生達人,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春天養生 #養肝食補 #抗癌飲食 #udn_元氣網直播 00:00 春天為何要養肝? 02:30 蘇起抗癌故事 05:21 肝好什麼都好【提升免疫力綠拿鐵】 11:48 補充好菌【DIY溫優格】 17:11 輕鬆做優格 23:58 冷凍綠拿鐵會不會破壞營養? 26:10 全穀類也有護肝效果?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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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情提要請見: https://reurl.cc/W3mA75
好的,故事跳一下,來到委託律師發函之後,
寄到的第二天,SKB在官網張貼了一張道歉聲明,
他們沒有跟我說,後來的來信也沒提到,
是有幾個人來留言告知的,
要謝謝這些朋友,讓我能夠第一時間知道自己被道歉了。
最初的道歉聲明請見附圖。
插畫家當比也貼了道歉聲明,有頭有尾有好好道歉。
這日稍晚,SKB寫信來說要走調解程序,
我請律師直接跟他們聯絡,開始談和解。
我方重申最初提的三點要求,道歉、回收商品、賠償金。
請SKB在官網的道歉聲明中,
在我的名字後面加上稱謂,並在臉書跟IG也貼這篇道歉聲明,
他們說這款聯名商品沒有賣出,
後來因為有截圖,他們才說是當比賣出的,
而當比在道歉文中說會回收。
根據當比曾經貼過的第一波預購量,
這三款筆共賣出200多支,每支的售價是420元,
他們說之後的預購都暫停出貨,這點也難以追查。
思考過後,覺得重點是道歉,和解金額開了三萬。
之後律師跟對方再度聯絡不上,打過幾次電話都在開會,
窗口甚至直接一度回覆說他也找不到老闆,
幾天後行銷主管回信說,主管群對於和解條件還沒有回覆。
隔日,
SKB主管來電表示我當初的發文讓SKB商譽受損,
要我澄清,他們才會道歉跟付和解金。
我想了想,覺得發文說明雙方已和解是合理的,
律師代擬了短文,傳給SKB確認。
兩日後,也就是7/28,SKB主管回了長信,
內文大致是說,主管群決議認為,
SKB收到通知後均有積極回覆,是我沒有給予SKB適當的處理時間,
還積極在網路發表不實指控,造成大眾誤解,
營造SKB諸多負面形象,造成SKB嚴重名譽受損。
說明和解的短文不夠,
要我在文章內詳述SKB十分尊重我並誠心處理,
並未第一時間不負責任、諸多藉口、堅持不道歉,
要更正並清楚說明,恢復SKB名譽。
律師回信提醒,是SKB侵權,我沒有發這個聲明的義務,
第一篇發現侵權的說明文,也是客觀敘述事實,並非不實指控,
請他們思考和解內容,並在隔日回覆。
隔日是7/29,沒有來自SKB的回覆。
7/30,也沒有來自SKB的回覆。
7/31,也沒有來自SKB的回覆。
接著是八月,SKB還是沒有回覆。
今天是8/9,離最初發現侵權那日,剛好是一個月,
中間我等了12天,這樣算是,很積極的,在等待了吧。
寫到這裡,也許有人會疑惑,那當比呢?
如同我前面所說的,對我來說,和解金比較是象徵,
我一開始就跟律師說,重點是對方好好道歉。
SKB說當比已經在IG道歉,
他們就不在臉書跟IG發道歉了。
這很奇妙,
先前各種跟當比切割,到了這個環節,
又突然成為了一體。
這一整個月有點耗費精神能量,
思考過時間成本,雖然談不成和解,我也不會告上法院。
在許多事件中,若當事人決定不提告,
常常會遭遇到一種說法,類似「不吉還囉唆什麼」。
遇到這類事件,都是日常中的特殊狀況,
每個人有每個人對於時間運用的考量,
而法律也不是用來評量一切的指標。
總之,
最後得到就是SKB官網的道歉,
跟後來加上的「女士」兩個字。
我從小到大買SKB文具的支出絕對超過三萬,
手邊有的,我還是會繼續用,
但從今以後,每一支購入的筆,我都會仔細確認過品牌。
最後我想說的,跟前文其實差不多,
一間以書寫作為核心品牌的公司,請不要這樣對待創作者。
而創作者的公開發言,並非你們可以花錢買下的,
和解金是為了你們的侵權負責,不是要我寫稿的稿費,
請弄清楚侵權的是何方,又是誰造成SKB的名譽受損。
為了怕貴司主管群又為此文開會,
直接說答案:
傷害SKB名譽的,就是面對侵權時,SKB每一次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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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東京奧運的閉幕日,這場舉世關注的盛事,終於在此刻畫下完美句點。這兩周以來,全台灣都熱血沸騰,許多人每天緊緊盯著螢幕,屏氣凝神的看著國手們的精采表現,為他們的英姿搖旗喝采。感謝參與本次賽事的所有運動員,以及所有幕後團隊的工作人員,謝謝你們的努力與籌備,讓我們得以享受這場精采絕倫的體育盛會。
而回顧這兩週以來發生的種種事件,卻也提醒著我們,目前的體育環境還有許多地方可以做得更好。在激情吶喊過後,我們必須省思,如何能讓體育選手權益得到更完善的保障,並藉由資源的準確挹注,讓運動員獲得更全面的支持,能夠無後顧之憂的專注訓練。
#身體力行支持體育
#使用合法授權影音平台
東京奧運期間,有知名公眾人物在社群平台發布電視轉播截圖,事後被踢爆使用侵權影音的機上盒「安博盒子」收看奧運賽事,進而引發大眾對於收視平台合法性的討論。
我們要呼籲,使用具有侵權影音的機上盒或是APP觀看賽事,不僅損害已付出高額轉播權利金,正式取得授權媒體業者的權益,更使相關從業人員得不到應有的收益,對於運動、影視產業都將造成莫大衝擊。時代力量認為,政府除了應積極宣導支持正版觀念,也必須發揮公權力,要求主管機關針對違法產品進行管制、確實裁罰,別讓行徑猖獗的非法業者,持續戕害我國體育環境。
#尊重選手的個人意志和生涯計畫
#提供選手退役後健全的轉職規劃
這次奧運激起大家的熱烈討論,選手們是否參與下一次的賽事,也成為大家矚目的焦點。我們看到前體委會主委戴遐齡在網路上發起連署,要選手繼續為下一次的奧運拼搏。然而,對選手來說,每場比賽都是一次次對身體、心理的消耗,未來是否繼續為國征戰、是否繼續待在體壇,都是他們的個人決定及規劃,我們只需要給予他們最真摯的鼓勵與支持。
本次東奧選手們創下佳績,各縣市政府透過獎金加碼作為獎勵,但除了發放一次性的獎金,時代力量認為,政府更該做的,是把資源用來培育體育選手、改善體育訓練環境,在選手們的運動生涯中提供更實質的協助,從 #保障選手每月基本收入、 #提升選手以及後勤團隊待遇 等,讓基層有更好發展,對台灣體育才有更正向幫助。此外,褪去選手身分後,政府也應提供健全的轉職機制與退休保障,避免選手退役後的生活陷入困境,同時也才能提高年輕體育好手們,全心投入體壇的意願。
#每一位選手都是台灣的驕傲
#沒有人需要為比賽結果道歉
這次,台灣的選手們在奧運場上大放異彩,奪牌數創下歷年新高,全民都沈浸在喜悅與榮耀之中。在台灣,無論輸贏,每一位運動員都值得最大力的喝采,每一位選手,都是我們的驕傲。反觀中國,許多網友因為比賽成績不如預期,嚴厲地辱罵自家選手,甚至連為台灣選手加油的台灣藝人,也遭到不理性的中國網友「出征」,種種荒謬的景象,讓人不禁感嘆,奧運的核心精神在於藉由體育賽事,讓世界各國在運動過程中體現友誼、團結和公平競爭的精神,很遺憾的是,中國眼中只有獎牌、只有輸贏,並沒有體認到這樣的珍貴價值。
「台上一分鐘,台下十年功」這句話用在參與賽事的運動員們身上再適合不過,多年的苦練、淚水與汗水交織的努力,往往就為了成就賽場上那發光發熱的片刻。時代力量再次對所有國手們獻上最誠摯的感謝,不只實現了自己的目標與夢想,更讓世界看見台灣運動員的堅強實力。我們也承諾,一定會持續監督政府,確保相關經費都能花在刀口上,並儘速落實體育改革,給所有運動員一個能夠安心訓練、公平公正的體育環境。
網路截圖侵權 在 陳月卿 養生達人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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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已留存上述侵權行為之相關證據,並保留法律追訴權,如相關侵權行為人未立即停止侵權行為,本人將進一步採取必要之法律手段維護本人的合法權益。陳月卿特此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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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 康 ---《 聽雨 》
ZhuKang ---『 Listening to the ra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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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當下雨,成為一種思念
2016 朱康ZhuKang 全新抒情單曲【Listening to the ra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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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雨】
詞曲 / 朱康
編曲製作 / 朱康
想高興 卻感覺憂鬱 憂鬱看不見問題
隨著窗外天氣 心也跟著下雨
卻難以揣測 琢磨不定
想要抓住卻始終握不緊
是否能選擇 逃避
想放棄 卻沒有勇氣 勇氣又來自哪裡
心卻狠狠提醒 當初那些曾經
就靠在一起 沒有目的
牽著手聽著下雨的聲音
那愛聽雨 的你
每當天空又下雨 於是我又想起你
那一段 不想懷念 卻又珍惜
深刻到無法忘記
每當天空又下雨 心也不自覺回憶
我還在這裡 依然帶著笑容 習慣著 聽雨
只是還不相信 被傷的徹底
所有美好的過去 如今像一場夢境
每當天空又下雨 一次次我又想起你
那不想懷念 卻又珍惜
深刻到無法忘記
每當天空又下雨 心也不自覺回憶
我還在這裡 依然帶著笑容 習慣著 聽雨
你是否也還在 聽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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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康 - 用音樂記錄生活專頁
https://www.facebook.com/ZhuKangMusic
朱康YouTube頻道
https://www.youtube.com/user/pig920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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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問題求解網路截圖侵權- 請問有沒有法律的高人可以指點我在個人的「私密社團」po某商品然後因為有客人截圖給我其他社團賣貴了快五百元我就把這張 ... ... <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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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截圖侵權 在 Re: [問題] 路跑比賽截圖放在自己臉書侵害著作權嗎- 看板LAW 的推薦與評價
這有侵害著作權的問題
很多人會以為我拍攝婚紗照,或是大頭照等,著作權是自己的
這是大大的誤解
這符合著作權法第十二條
出資聘請他人完成之著作,除前條情形外,以該受聘人為著作人。
但契約約定以出資人為著作人者,從其約定。
依前項規定,以受聘人為著作人者,其著作財產權依契約約定歸
受聘人或出資人享有。未約定著作財產權之歸屬者,其著作財產
權歸受聘人享有。
依前項規定著作財產權歸受聘人享有者,出資人得利用該著作。
也就是說雖然是你結婚請婚攝公司拍婚紗,在契約未「另行訂定」
的前提下,是要以受聘人為著作人,因此著作人格權與財產權
均屬婚攝公司,而你這位出資人是可以在合理範圍內使用相片
前言已畢
再回來看你的情況,你參加一個路跑比賽,相片中並不是只有你
一個人,所以你並不是該相片製作的出資人,攝影師並非是你所
僱用,所以著作權法的十一、十二條你無法引用。
因此著作人格權與財產權都不在你身上,所以你引用就有可能觸法
(因拍攝者有浮水印禁止截圖)
至於肖象權的侵害與著作權不能混為一談,若他真的侵害你的肖像權
與你侵害他的著作權是兩回事
再者,肖象權是否真的侵害?
大家經常在講肖象權,但是沒有任一部法律將肖象單獨出來一個特定法條
通常是當人格權來看
民法18條
第 18 條
人格權受侵害時,得請求法院除去其侵害;有受侵害之虞時,得請求防止之。
前項情形,以法律有特別規定者為限,得請求損害賠償或慰撫金。
所以如果你認為參加路跑比賽,主辦單位的拍照行為侵犯了你的人格,
導致你人格受損,你是可以請法院仲裁
不過我自己的看法,你的形像出現在一個團體比賽中,這並不構成人格受貶抑
個人看法,您參考看看
※ 引述《hellowoods ( 後生仔始終是後生仔 )》之銘言:
: 想請問各位先進,朋友在路跑參賽後,直接將官方、非官方
: 拍攝者照片截圖,並PO在個人臉書(朋友看得到,未公開)
: 當成紀念,因上面有浮水印不得任意截圖,不知道這樣的
: 行為是否涉及侵害著作權法?(假設拍攝者沒有主動提告)
: 另是否能主張肖像權所有,可能遭不特定人下載使用
: 而請求損害賠償?
: 以下是他的想法:
: 一、於社群個人帳號張貼當紀念,且朋友才能看到,非不特定人皆可共見共聞之公開貼文
: 。
: 二、未刻意裁切或遮蔽拍攝者之資訊。
: 三、未重製後使用於商業用途,亦未任意散佈。
: 四、著作權法係告訴乃論,偵查、移送需著作權所有人提告後,檢警才能進行後續。
: 五、網路上有許多網友截圖發文留念,本人亦非惡意使用。
: 縱使未經著作權人同意或授權,仍得在合理範圍內,以合理方法,自由且無償加以利用之
: 主張,在我國著作權法第44條至65條定有規範。
: 搜尋了網路上的文章沒有相關討論,也沒一個「是不是」
: 的明確法條,所以上來請教大家....
: 不知道這樣貼於個版的照片是否侵權,再麻煩大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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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1.78.12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668827649.A.4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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