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父的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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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虹安與名嘴朱學恆、資深媒體人黃暐瀚合唱「塔綠班之歌」嘲諷民進黨及其支持者,歌詞為「塔綠班,塔綠班,綠畜生氣有夠讚,大家都在嘲笑,你們塔綠班,你看看你塔綠班.」以「綠畜、塔綠班」羞辱選民,遭批評後,回應「我為什麼整個晚上不說話,因為我想先看清楚,到底有多少貨真價實的塔綠班、聖蟑士會對號入座」,並稱「塔綠班」此詞引起大眾共鳴,是民意的反撲,民心的向背.高虹安並拜託國防部趕快徵召她,讓她潛入敵國唱歌撕裂他們,並再度重申真正撕裂族群製造對立的,就是民眾痛恨的塔綠班.高虹安質疑,批評她的人為什麼在疫情導致八百多人死亡時,怎麼沒看你們這麼大聲,卻只檢討她唱歌. 高虹安認為,批評她的言論的是一種霸凌行為,她說霸凌她的都是塔綠班,塔綠班將會深深的刻化在民眾的心中,成為你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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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摘自wik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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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立委滿口塔綠班、聖蟑士,把與自己意見不同的選民罵成是綠畜,我認為這樣的行為已經令國會殿堂蒙羞,而且正在拉低民意代表的水準-人民最基本的要求,一個立委不要出口成髒,沒想到,台民黨的立委連這一點都做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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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任何一個民意代表都必須對此提出譴責,這不但是踐踏立委的專業,也是破壞民意代表的名譽,人民也會提出質疑,是否花費稅金,付出選票,只是為了養出一個立委,登台演唱「塔綠班之歌」,怒罵綠畜,並說,她是在反映公民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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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虹安想像的立委,是跟民眾站在一起罵髒話,詛咒其他黨派支持者,其實,這不用立委來勝任,隨便找一個升斗小民,在路上潑婦罵街即可,或者找一個三歲小孩,沒有行為與自主能力,也無法判斷是非,給她張歪歌歌詞,叫她照著稿唱.這也是她辯解之詞,她只是應別人的要求唱一首歌,歌詞皆非她創作,她不懂歌詞意思,看不懂中文,還在學ㄅㄆㄇ,只是覺得這個怪叔叔對她很好,給她一顆糖吃,所以她就聽他的話,別人叫他幹什麼就幹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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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把一個民意代表,當成一個未成年的小女孩來做,這是不可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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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知道,就算一個小女孩做出這種事,回家也會被爸媽教育,加以訓斥不能隨便罵髒話,不要收陌生人給的歌單,但她的行為似乎沒有人能制止他,彷彿缺乏監護人的看護,使她失去教養.唯一像是監護人的東西,是她的上司,台北市長柯文哲,而他正是滿嘴「塔綠班、聖蟑士」的起頭者,不免讓人懷疑,她是否耳濡目染,有樣學樣,或者這就是市長教她這麼做的,在高虹安罵人了以後,市長還站在她身旁,稱讚她做得很好,稱她出口成蟑的舉動,贏得了龐大的網路聲量,這下子她的蟑話路人皆知了,就連彰化人都知道這個看似成年的小女孩,當眾罵人髒話,不免令人感嘆,有什麼樣的父母,就教出什麼樣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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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虹安說,「難道你們沒有看到塔綠班這個詞是怎麼在網路上瞬間爆紅成為熱門關鍵字、引起大眾共鳴嗎?民意的反撲,民心的向背,豈是我一人可以操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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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這個大樹鋸專家,是怎麼把網路聲量看成是對自身行為的認同,網路聲量,有正面,也有負面,也可以經由少數一群極端的人,不斷刷洗歧視性的話語,而躍上版面,現在,「高虹安」這個詞,也成為網路上瞬間爆紅的關鍵字了,它是否意味著大眾的共鳴、民意的反撲,民心的向背?在我看來,它比較接近負面的意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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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虹安說,塔綠班和聖蟑士,是社會氛圍對於部分民進黨的激進支持者或資訊戰從業人員,「在網路上恣意出征不合黨意的公民意見,意圖引發寒蟬效應的反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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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話的理解,透露出常識的缺乏,短短幾個句子,卻有諸多謬誤,令人不知如何吐槽起,為了自己咒罵與羞辱別人,創造出這麼一大串歪理,也真是令人佩服起人類的本能,一種自利取向的自我防禦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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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事件發生之初,不就是高虹安莫名的唱起一首歌,羞辱起不相干的民眾?歌詞中,毫無道理的指涉泛綠本土派支持者,是塔綠班,並以激怒他們得到自己的歡愉「綠畜生氣有夠讚」,並且糾眾和她一起發出暴言,塑造大家都厭惡的氛圍,要其他人跟隨他們一起進行集體嘲弄,「大家都在嘲笑,你們塔綠班,你看看你塔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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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與其說是一種反諷,不如說是惡意的嘲笑,而且是沒有目的,也沒有原因的,並沒有人冒犯她,此前,大家並不特別關注這個人,甚至不知道她的存在,而她藉由戲謔一群人,討好一群人,為自己博得優越感,吸取其他人的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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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諷,還要有一個諷刺你,你加以反擊的對象,講白了,高虹安這種行為,就是單方面的網路霸凌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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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自己進行網路霸凌的行為,被看不下去的人批判,卻稱自己遭受到網路霸凌,加害者反倒變成被害者,這邏輯的弔詭,也令人瞠目結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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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者,作為一個民意代表,妳千不該,萬不該,去謾罵選民,就算他們是別的黨派的支持者,這是從政者的大忌,民意代表,你監督的對象,是政府,不是人民,人民反倒是要監督你的對象,確保你是否有正確的反應民意,立法、審查預算、質詢、召開公聽會,監督你是否有完成自己的工作,你要質詢的是各部會,而不是質詢人民是否偏激,是否是塔綠班.代議士(representative)指人民賦權與民意代表,代替自己行使權力,制定法律和管理公共事務,實行間接民主,這個代替並非出賣或者轉讓,誠如人民並沒有將自身之權利無條件賦予主權者,在人民與政府之間,代議士作為一個中介者,是人民的辦事員,換言之,和政府一樣,都是人民的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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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權在民,誠如盧梭所說,「要尋找出一種結合的形式,使它能以全部共同的力量來衛護和保障每個結合者的人身和財富,並且由於這一結合而使每一個與全體相聯合的個人又只不過是在服從自己本人,並且仍然像以往一樣地自由.」政府與人民與代議士的關係,便是基於社會契約,人們放棄天然自由,獲取契約自由,從自然狀態進入社會狀態,從本能邁入道德和公義,這就是社會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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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而自由,卻無處不在枷鎖之中」,一個人倡導的絕對自由,就意味著剝奪另一個人自由,當個人尋求自己的利益至上,彼此的利益就會產生衝突,社會契約的產生的前提便是基於公共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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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每個人都以其自身及其全部的力量,共同置於公意的最高指導之下,並且我們在共同體中接納每一個成員,作為全體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公共意志在於接納每一個成員,以群體的福祉作為發想,而非單一個人或一個小群體,是所有個體結合而成的公共人格,是主權者,而人們參與其中,換言之,無論是人民/政府/代議士,都必須遵守這樣的社會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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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像高虹安一樣,身為代議士,卻指控她的主權者是塔綠班,是「另一群人」,「是極端份子」,而將這群人排除在命運共同體之外,並要她的另一群主權者去嘲笑他們,貼標籤,進行仇恨動員,獵巫,與霸凌,這比較符合她口中的部分激進支持者,而這就是毀壞契約的行為,她應該自行辭職,或由人民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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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這樣的制裁並不會是另一種霸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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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立委的薪水來自於全體人民的納稅金,這是不分政黨色彩的人所貢獻;該立委的權柄來自於全民參與的民主政治架構,而這是基於2300萬人的公共意志,所賦予,要求他進行質詢與立法代議士的義務,這些人無論政治立場為何,政治選擇為何,支持哪一個政黨,贊成或反對政府的政策,都是他們自由的選擇,來自於他們的自由意志,並不能由代議士決定,或者干涉,甚至將之作為一種攻擊性的理由,攻擊自己理當付出責任的對象,純粹是因為人民不選擇她或她的政黨,或者不遵從她的個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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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要檢討政府的防疫,應該提出你的論述和客觀依據,與哪些需要改進的地方,凸顯其不足之處,但絕非檢討選民是綠畜或是塔綠班,這不會對防疫有任何幫助,只是單純地進行惡意攻擊和羞辱,根本是搞錯對象.立委就職都必須宣誓效忠人民與憲法,憲法即規定,議會必須具有有自治、自律之權責,議案之討論、質詢等有關會議事項所為之言論為限,始有免責之權,如與會議事項無關,而為妨害名譽或其他顯然違法之言論,則係濫用言論免責權;而權利不得濫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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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虹安此舉,是在違背自己的誓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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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立委之議事攻防、辯論、溝通的過程,其判斷標準為「為思辨或溝通過程中不可或缺的部分」,白話來說,你可以向民眾陳述利害關係,爭取他們認同,而不是強制人民遵從自己的意見,反對者的意見都打成對立群體,進行抹黑和汙衊,比起黨意,極端的個人主義更令人無法苟同,前者仍符合民主的範疇,後者傾近於將自己當成一個暴君或奴隸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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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明顯,汙衊人民是塔綠班或者綠畜,並不屬於「為思辨或溝通過程中不可或缺的部分」,相反的,它屬於侵害公民存在的負面成分,壓制人們表達自己的主張,才有可能製造所謂「寒蟬效應」,當人民表達自身的主張時,隨時會被代議士貼上恐怖份子的標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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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當中最荒謬之處,那就是代議士拿人民因染疫而逝去800條人命,合理化自己對人民羞辱和歧視的行為,她似乎忘了,她才有質詢權以及代議的職權,而人民並沒有,她說「八百多人死亡時,怎麼沒看你們這麼大聲」,事實上,這是她的工作,她不去做,要人民自己去做,而這發生在她被檢討唱歌的情境,只要人們質疑她為何罵人是塔綠班,就必須代替自己去質詢政府,如果你做不到,就不能質疑她,要接受她的羞辱.一個代議士,主動拋棄了自己的工作並對著自己主僱惡意的謾罵,並拿他人的悲痛,來為自身歧視言論進行背書,可以說,符合亞里斯多德所稱的「惡行」(adike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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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不會說,羞辱與歧視是一種民意,霸凌與嘲笑是公民的行為,「塔綠班」是一種惡意的標籤,框架在無辜的人身上,對於他人進行莫須有的指控,用意在於報復與逼迫他人服從他們權威,如同盧梭所說的自爽之愛(I’amour proper),把民主社會當成一種複雜的人際關係,為了經營這種人際關係,試圖與他人比較並進行貶低,他們想從他人的目光中確認自我存在的價值,藉由反覆激怒與刺激他人,引起別人不悅,討好極端的對象,取得他們的認同,他們越生氣,我越高興,越將他們非人化,越能建構自身的優越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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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反映的是它自身的脆弱性,必須依賴他人的認同才能生存,必須試著去忌妒和怨恨,他們的戲碼才能繼續演下去,在這個螺旋之中,它是在服膺另一群主權者嗎?我想不是的,它像是在爭奪獲得支配自己的權力者的寵愛,一種怨婦式的忌妒,奴隸般的愛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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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綠班之所以是歧視的字眼,是因為它遭致了台灣本土伊斯蘭教信徒的反對,他們屬於客觀的第三者,就像柯文哲當初說「希特勒屠殺600萬人的歷史悲劇,是猶太人對國際上最大宣傳」,而遭到猶太協會所杯葛一般,台灣伊斯蘭協會對於ptt上「塔綠班、聖蟑士」的戲謔用語,認為是一種謾罵並且像是一杯毒藥,牽連無辜穆斯林,並認為使他們遭受到冤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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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注意的是,對於羞辱與歧視的詞彙,它所指涉的對象,以及加諸的語境,並不是由加害者所定義,那只會淪為二次傷害,加害者出於自利取向,必然會合理化自己的羞辱行為,認為他們十分合理,如此,就會出現「我所指稱的就是一群可恨的人他們應該被憎恨」,或者「塔綠班當然不是塔利班就如同塔利班早已不只是字面上的神學士」,這樣虛構的謊言,將原本人們欲脫離的傷害字詞,再度烙印在被害者身上,使惡意成為一種平常,將錯誤變成一種正確,原本應該被遏制的行為,變成強迫別人接受,而不許抗拒的日常,明明感受到了惡意,也確實被傷害,他們要其他人裝作沒這回事,掏洗人們的認知,只能默默的忍受,把他們惡意當成善良來解讀,為了少數人的慾望,施暴於萬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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歧視與羞辱字詞,應該由受指涉的對象,他們的感受為主,以普世價值審視他造成的傷害性,塔綠班不是塔利班但卻將塔利班與之連結,如高虹安想指涉的對象是部分民進黨的激進支持者或資訊戰從業人員,她就直接說「部分民進黨的激進支持者」就好了,犯不著使用塔綠班,她也可以使用傷害較小的網軍或1450,但是否,從她本身的意圖來看,她故意使用塔綠班標籤他人,就是要讓觀者往塔利班神學士的惡行進行聯想,say,「他們就是那樣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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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民進黨支持者來說好了,或者她所謂「部分民進黨的激進支持者」,他們可曾去強暴婦女,或是殺害平民?他們可曾對公共設施進行恐怖攻擊?他們可曾解釋一部律法,剝奪女孩子的受教權力?他們可曾說,「女生不能養寵物」而在飼主前面槍殺他們的毛小孩?他們可曾毆打或殺死記者,阻止人們說出真相?或入侵電視台,用槍逼迫主播說出他們想令她說出的口不擇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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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而高虹安,作為一個代議士,說他們是塔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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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令人想起黃士修,曾經攻擊立委王婉諭為「小綠燈媽媽」,他們慣性以「綠」作為一種原罪,並拿他人的創痛,使他人無法忍受,難以反駁,讓人陷入退無可退的境地,而諷刺的是,當神學士把女性當成羔羊那樣宰割,身為一位女性,卻把兇手的暴行嫁接在不相干的人身上,這是在利用太平洋一端的受害者,拿著她們的吶喊聲,來為自己取暖,尋求共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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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學士不是神學士,淪為負面的詞彙,塔綠班卻不是塔利班,是一種無害的歌頌,這理科出身的中文造詣,實在令人不忍卒睹,既要罵人,展現自身的惡意,又想要免於責難,掩飾自身的意圖,要其他人當這股惡意都不存在,不准別人批評,可以看見其中極度自私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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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塔綠班一詞的發源地與推波助瀾者,ptt八卦版與成衣商人,他們明確的使用這個詞,用來指涉所有泛綠的支持者,只要遇見泛綠支持者的存在,無論他們說什麼,贊同或反對政府的政策,都來上一句「好的,塔綠班」,高虹安既然稱歌詞皆非她所創作,但又認為歌詞不是他們所定義的那樣,而是自己所獨創的那一種,「社會氛圍對於部分民進黨的激進支持者或資訊戰從業人員」,這是沒有邏輯的,她獨創這樣的概念,又加以違反,對於這個詞彙有反應的「貨真價實的塔綠班、聖蟑士」是自己「對號入座」,凡看不下去她出口成髒,羞辱他人行為的人,都是一種霸凌,而霸凌她的人又會將自己的言行舉止,刻在人民心底,塔綠班將成為「你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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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早已將所有具有正常道德與價值判斷的人,看不下去她惡行的人,都當作是塔綠班,「只要批評我的,都是塔綠班」,這才是她真正的定義,「我說你是,你就是」,只要我爽,我就能將塔綠班貼在不合我意的人身上,而對我有利的人,就不是塔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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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有點像是當初母豬教徒的「仇母豬不仇女生」,將女生分為好女孩、壞女孩,被我仇視的,就是母豬,遵從我的女孩,就是好女孩,不是母豬.在這邊,高虹安把她不同政治傾向的朋友,以及她認可的,就事論事的民進黨員和非民眾黨支持者,定義為「聰明溫暖的活人」,她「永遠也不會用塔綠班來稱呼他們」,至於她稱呼塔綠班的人,都是一群愚笨冰冷的屍體,她不需要在意他們的感受,然而,事實真的如此嗎?簡單的劃分成對我好的和對我不好的,孩童般的世界,我想,在她的朋友中,也必然存在不認同她羞辱他人行為的人,在她認可的非民眾黨支持者中,也有看不下她罵人綠畜的人存在,是說,正常人都會這麼認為,不過,在她眼中,就會突然被歸類成「不能就事論事」,哪怕,是針對她辱罵別人的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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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符合我意的,就是塔綠班,這才是她真正的定義,證據就在於,她的定義不斷地再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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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是不是理科的人,都容易產生這樣自我掏洗腦袋的見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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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TT八卦版早前,在塔利班攻進首都喀布爾時,改版標「賀阿富汗酋長國成立」,成衣商人則在此時直播中表示,「塔利班以前就是一個政權,是後來美國人來,把塔利班政權趕走,這才是整件事的開端.」,並稱「美國人說走就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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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見,他們濫用這詞彙的前提,和其他人不同,是肯定塔利班的行為,並對他們展開奇異的同情,透露出他們隱約的反美情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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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他們又將「塔綠班」標籤在任何他們認為是本土派支持者的人身上,他們某種程度贊同塔利班的行為,又將他們的暴行轉嫁給其他人,無的放屎,這樣的行為,就是在認同惡意,轉移加害者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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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同看一個強暴犯在強暴凌虐另一個女孩,他們一面大聲叫好,一面對加害者抱以同情,並大聲嚷嚷著,無辜的路人,你們是強暴犯,對著所有想幫助被害者的幫助者,說,你們就是那個強暴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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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思維,無疑是一種共犯的思想,我們周遭的人們,出現了一群強暴犯預備軍,而高虹安唱起他們的語彙,並說,不是她創作的,是應觀眾要求,話鋒一轉,又直接指控「我想先看清楚,到底有多少貨真價實的塔綠班」、「不正是坐實了民眾痛恨的塔綠班?」、「就是民眾痛恨的塔綠班.」,直接將塔綠班說成是刻畫在民眾心裡的你的名字,噢,我想她真正想說的,是已經刻畫在自己的心中,成為永遠的名字,她已經命定了,所有批判她的人,你們就是一群塔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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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她不敢說,說成是人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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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方的人正在受苦,他們被用鞭子鞭撻著,被蓋上罩袍,遮住了眼睛和嘴巴,而一群人不同理他們的處境,不正視他們的痛苦,甚至捨不得別開眼睛,當作事不關己,看著一群人被奪去了自己的名字,被另一群人奴役,你不為他們發聲,反倒是把加害者的名字,當作是鞭子,試圖鞭撻另一群人,活在你身旁的人,也奪去他們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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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們很痛苦,而他們卻很高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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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情緒,這樣的剝奪,和兇手又有什麼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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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高虹安為了保護自己,而將自己周遭的人,都刻化成兇手的名字,那麼,神父必須為那些被削去自己臉孔的人,找回自己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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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必須為和她同樣活在這座島嶼上的人辯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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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人,不是塔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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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作為同樣活在島上的人,她必須意識到,她和其他人不同,她不是一個鄉民,或是名嘴,她是一個代議士,具有公職的身分,她具有著權勢,立法權,質詢權,要代替人民上國會殿堂,理所當然,具有較多的社會責任,必須以較高的道德標準加以省視,何況,她還任職於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教育、文化政策的議案,難道她要用謾罵綠畜的眼光,去制定民眾教育的規準?用唱「塔綠班之歌」的方式,去審視族群的文化?而她犯了錯,不肯道歉的態度,難道不會有家長問「我要怎麼教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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誠如鄭太吉所說的,「過高屏溪,殺人無罪」,如果他不是一個代議士,他只是一個罪犯而已,他說的話不具備影響力,但他選上了議長,這就表示,他不同於一般人,他的話語,不可避免的會對公民社會造成極大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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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隨口說出「塔綠班、綠畜」的代議士,是不是認同「只要是綠的,辱罵無罪」,如果是,他擁有立法權,不知道會提出什麼樣的法案,來合理化自己的言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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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重要的,她必須具有基本的常識認知,自己的話語,對照自己的職權,是如何的撕裂這個族群和社會,她絕非只是隨意唱歪歌的小女孩,如果她認為她是,請辭職,辭去自己的職務,想要罵什麼樣的髒話或是羞辱特定族群,沒人會理會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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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伊斯蘭信徒,並不認同塔利班的行為,認為少數人曲解伊斯蘭後還自詡為穆斯林,使得他們受到了牽連,而這份心情,轉化成同理,使他們精確的辨明了,那些滿口「塔綠班、聖蟑士」,正在消費他們的信仰,將罪加在冤枉的人身上,正如其他人用塔利班的行為,對他們進行歧視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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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感同身受,發出不平之鳴,人之所以為人,乃因對其他人的痛苦,能感同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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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不能,我們希望他們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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願那些謾罵塔綠班和嘲笑綠畜的人,能使自己的心靈早日得到平靜,brot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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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文章的完成 感謝 #鶴 #林靖賢 tomoyo的贊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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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贊助神父的菸 尋找平靜心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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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也有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3萬的網紅Shaun&Nick,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渴愛的Alterego。 被封印在虛數空間盡頭的廢棄物。 和其他Alterego......Meltryllis、Passionlip......一樣,是從深海電腦都市SE.RA.PH摘出來、再現的高級從者。 櫻系列中擁有最強輸出、 能無限成長的巨人。 Alterego是結合了數個女神的複合體,但...
繼續性契約定義 在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神父的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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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造新平台其實沒那麼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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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矽谷或是什麼龐大的資源和資金,別忘了,臉書一開始也不過是哈佛的把妹網站,而且還是抄襲別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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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其實也有不少討論區,早期的台灣論壇、yahoo奇摩家族,更早以前的社群,還有pchome貼圖討論區等等,都是成功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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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背後都有資訊公司或是入口網站做支撐,而他們沒落也都有各自的原因,無論是被取代或是受眾人口流失,但其實這些都是表面的理由,那時候還沒有臉書,而且消失前還有一定的使用人口,例如台灣論壇就曾經有網友發起搶救活動,但被經營的公司否決,這些網站即使沒落,仍然屬於一個層次而已,如果經營者認真投入,了解市場並且重新競爭,隨時都有重新點燃烽火的可能,大部分消失的原因是,他們覺得繼續投入成本不符合效益,當討論區開始廣告蔓延、機器人援交廣告大舉入侵,當他們管理人口開始缺乏,或者不想再繼續投入,無論是自然使用者先前產生的各種社會爭議、以及引起的司法案件,這都是開放一個平台讓使用者參與會產生的必然結果,當他們懶於管理,覺得弊大於利,對自己公司沒有利潤,所以「乾脆關了比較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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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言之,他們缺少了擁有一個龐大的社群網路主事者,應該有的「決心」和「使命感」,甚至察覺「使用者情緒」以及「未來發展願景」的藍圖,簡而言之,他們看不到後面的東西,以至於像祖克伯一樣,擁有一個龐大社群網絡是能怎樣呼風喚雨,日進斗金的視野,他們著眼的是,現在賺不到錢,而且會為我帶來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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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早期也有一個類似讀者園地的東西,後來也是因為這種心態,當收益還沒到時,各種偏激的人在上頭爭執感覺很麻煩,後來也收了,不然,那也是擁有一個新聞時事討論區發酵的潛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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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出一個論壇並不難,其實你只要拿Discuz!的程式架構,套用下去,也可以搞個現成的論壇,其實古早以前很多討論區都是用Discuz!的套裝軟件去改的,這個模組就是你所看到eyny討論區的樣子,臉書以前曾經有多點開花的論壇戰國時期,光之動漫、藍天動漫、Uwants、百合會討論區,都是類似的架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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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說搞一個社群討論區並不難呢?因為之前神父就搞過兩個,一個是掛在某新聞台下,另一個是某人力銀行,請軟體公司重新寫一個新的,提出符合自己的需求,價碼大概100萬,難的地方就在於,怎麼吸引使用者駐留,吸引人氣,進而產生影響力,更重要的,取得使用者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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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說現在的臉書使用者信任祖克伯嗎?當然不是,不過一開始的臉書獲取使用者信任,的確突破了那個門檻,當初的臉書跟現在的臉書很不一樣,他們很認真的面對自己的使用者,並根據他們的需求提出修正,反映讀者的意見,但現在不同了,說是取得信任,其實只要一開始能騙到就好了,當使用者投資太多的記憶、情感、習慣、人際網絡,我會說,這些都是使用者本身的資產,跟臉書無關,當臉書確定已經攫取到這些「資產」,並經過關鍵期,那麼他就不用顧忌使用者會脫離,甚至也可以不用管使用者的感受了,還能藉由剝削他們獲利,這就像,你已經存了一百萬到一間銀行,如果那間銀行倒閉或者你想拒絕使用那個銀行,改用別的,一百萬就直接損失了,那一百萬還提領不出來,銀行家根本就不用管你怎麼想,還能偷你的錢去做其他的事,這是一個綁架的情境,如果你下定決心,銀行還是會有所損失,但是情境已經變成,要怎麼宰你這隻肥羊又不要宰的過度用力,讓你跑掉,或讓一群人跑掉,這樣子拉鋸的掙扎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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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他們過往的態度是,想辦法留住你,或讓你贏得更大的面子,讓彼此能共存共榮,以使用者為第一考量,盡可能以不干涉你利益的前提下為自己迎取收益,變成了,以外來出資者的利益為優先,怎麼割你多少肉,流多少血,圖利他們為自己換來收入,這是兩個不同的情境,簡單來說,你從蚜蟲變成了要被切片的植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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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早期的臉書問題,是過於自由產生的問題,比如廣告詐騙太多,還有能用經營可愛貓貓的名目,騙了一大堆粉絲後,瞬間改名成商業平台,因為粉絲騙得夠多,掉了一堆粉仍然掉不完,早期的問題多是在處理這些使用者糾紛,現在,則是侵犯自由的問題,為了滿足某個「特定客戶」,開始化身成奴隸主,把自己的主人當成奴隸那樣獻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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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不爽不要用」、「臉書又沒收你錢,你還嫌」、「一邊用臉書還一邊批評」,這樣子你不承認自己是中國人憑什麼過中國節的強暴邏輯,完全是一種錯誤,甚至是把臉書公司當成是私人企業,而你們只是被提供服務者,所以「廠商為所欲為,使用者只能忍受」,並將之視為一種在商言商的商業邏輯,這樣的祖克伯陷阱,更是大錯特錯,基本上,只要有搞過論壇的都明白,自然使用者才是實際的貢獻者,無論是他們的言論,他們帶來的新聞效益,他們的故事,他們的記憶,他們的生活點滴,他們吸引來的人,都是「他們的」,想想,一個臉書上面只有一個祖克伯,他每天報導自己如何在網路上罵罵前女友,然後偷竊其他女生的照片放上網品頭論足一番,幫她們打分數,這能吸引多少人?基本上,大概只能吸引到一些仇女廚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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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使用者,才是論壇的本身,甚至是論壇的靈魂,少了這些人,臉書根本什麼也不是,所以你是一個經營者,或曾經管理過討論區,你必然知道的鐵則是,「你必須為自己的使用者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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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提到的許多興盛的台灣社群,就是因為「懶於負責」,所以才導致論壇消失,在道德上,他們還算是比較好了,乾脆關掉,誰也不欠誰,在臉書上,祖克伯幹的事是「責任移轉」,不是我要對你負責,而是你要對我的營收負責,繳不出保護費你就消失吧,不欠你一個,我的肥羊很多,就算你繳了保護費,給我錢,還是沒用,因為你給的不夠多,我的大金主,才是我真正要負責的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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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若我們要下一個真正的「商業邏輯」,真正的道理是,如果你遲早都會實行言論審查,並且圖利獨裁者,販售使用者的自由,那你一開始就要說清楚,在使用者的契約講明,「嘿,你他媽用我的臉書以後就要接受習近平的審查」,然後讓使用者勾選「同意」,所謂「不爽不要用」才能建立,這就像,你奪走了別人的東西,還要更多,然後你應該要負起責任的事情變成你們這些人得有滿足我的義務,這是典型的渣男思想,是說,祖克伯本來就是個渣男無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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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英語的語境使用者,祖克伯還不敢這麼囂張,我不認為他會對於外國的facebook使用者,進行同等的言論審查,例如4xx之類的數字,這若套用在英語使用者一定會引起暴動,可能有些人只是提到自己的生日就被禁止發言,這般荒謬的事,只在中文使用者身上,或是針對台灣使用者,你能想像拍攝了四百二十六公里的路標就被臉書警告嗎?我相信國外也有這樣的路標,而臉書顯然對台灣具有針對性,一出現關鍵字馬上被警告,無論你該文有無產生影響力,甚至只有自己看到的狀況也會被限制,這已經超出了一般社群處理問題言論的界線,只是純粹的在找碴,刺激使用者的情緒,甚至可以說是在挑釁.臉書基本上已經隔開了兩個世界,東方與西方,這也是當他審查西方的川普和武漢肺炎的時候,東方世界反而有些被遺漏掉,甚至可以明顯看出是被牽連的,而西方世界對於東方世界中共式的言論審查,似乎一無所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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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台灣的社群平台問題,其實台灣現存早有不少社群討論區,例如ptt,低能卡,mobile01,eyny,巴哈,比較冷門小眾的如糟糕島,也繼續存在,事實上,經營一個討論區並不難,你只要有10個常駐上線的使用者,這個論壇基本上就算「活著」而且繼續「生長」,以台派使用者為例,有一個外獨會討論區(外省人台灣獨立促進會)http://www.1949er.org/chat/index.php
算是一個神奇的例子,他的存在搞不好比ptt還古老,使用的還是pchome時期的留言板形式,堪稱是奇蹟了,至今還有許多美國、瑞典的會友在上面活動,他是一個討論政治的板,沒有其他東西,這在討論區歷史中,必須靠色情、盜版品、學生、男女交友等吸引人的基本配備中,特立獨行的玩意兒,他在2018年台北市長選舉時,還發揮了一些影響力,當所有社群一片舔柯的時候,這裡卻是一面倒的挺姚,並上了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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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而言之,創造新平台絕對不是難事,要不要去做而已,當爆料公社都有一個完全抄襲臉書的社群網站,而且ui還設計的挺不錯的,每篇文章還有幾百個讚,像是一個個人社群綜合討論區的集合體,那沒道理其他人不行,不過,值得一提的是,在上面我感覺不到「人味」,也就是自然使用者的氣息,過去神父參與經營的討論區,改幾個讚,一個人留幾百個留言也不是難事,所以,困難的點,並不在於創建,而是在於「駐留」,以及「一個適合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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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例來說,在臉書上的台派使用者群集,絕對是一個具有豐富性、生命力甚至多樣性的群體,有人負責提供國際觀點,有人擅長思辨,有人喜好貼些搞笑的東西,遇到特定事件,馬上有插畫家奉上圖,各種迷因,多才多藝,一樣不缺,可以這麼說,那就是一群肥美有旺盛水草的阿瓦隆(Avalon),麻煩的是,當我們這群人腳下的土地開始鬆動,我們找不到一個「適合之處」可以移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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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例來說,我們很難想像這群人移入到低能卡,會是什麼樣的情景,低能卡是以大學生居多,以男女交友世俗瑣事為考量,他們已經有自己的文化,就像ptt初時的樣貌,並不是說上面都沒有台派,不過臉書的台派移入,到某一個子討論區,我不認為這是合適的,甚至能發揮台派的風采,影響力,都是個問號,可能格格不入居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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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適配度」顯然就是個問題,又比如說,台派使用者轉入到ptt去,這適合嗎?第一個問題,就是人們普遍對這裡反感,ptt比較像是一個已經崩壞的地方,那裏的使用者基本上綠共、塔綠班地說個不停,如果用一個征服者的姿態或者委曲求全,我想,對於兩者的使用者來說,恐怕是不願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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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有人說,神父,你怎麼不回ptt發文,這個嘛,也不是不行,事實上我早就在那邊發過了,不過我已經跟那邊的使用者沒什麼交集了,發了,也不會令人感覺到當初的「神父」就在那裏,基本上,神父已經成功地轉移到臉書了,並且和原地的柯糞與母豬教徒結下不可解的仇怨,基本上,不是他們滾就是我亡,雖然他們在自己的地方吶喊神父過氣許多年,但在臉書的神父聲勢卻越來越旺,神父也樂得在臉書上打爆柯糞,完全不想回去糞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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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tt是一個鳩佔鵲巢的例子,換言之,2014年太陽花學運以後,那裏發生了大量的社群替代,大量的使用者出走,過去三位一體的黃金年代,已不復見,各個網路名家消失,取而代之的是大量政治文,而且是最偏差的那種,反台獨,反民進黨,反覺青,兩岸一家親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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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這麼說,他們墮落至此,也有某種正當性,那就是有一部分原始使用者是自願的,自願的變成那樣,從一個太陽花的支持者變成柯糞,藍綠一樣爛,至於其下混入的五毛,柯文哲攜入的網軍,這都還在其次,有一群使用者的確陷入在一種被害者情節,阿北都是被誤會的,就好像我被誤會了一樣,他們不願承認自己的選擇錯誤,即使認知到柯文哲是一坨屎,自己仇綠仇到腦殘而且親共,因為「都是你們逼我的」,過去人們芥蒂的親中、五毛、賤畜等等,現在他們可以毫不見怪,自然而然地接受,並以為是合理的,因為,只要能反民進黨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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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陷入到一種防衛機制當中,並且自居主流,比起認清自身錯誤這點,那些提醒他們是錯誤的人,比什麼都來的可恨,即使認知到自己被詐騙了以後,比起騙自己的人,使他們意識到自己被騙的人更令人憎惡,因為他們認為,是這些人使自己陷於錯誤,而不是自己有啥不對的地方,「我沒有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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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陷入這種極度自私的情結,基本上是無解的,只能等待他們厭倦了會發現自身的利益開始被侵害為止,而這群在ptt的人正在式微中,值得一提的是,這樣的現象集中在八卦版,出了八卦版以後,他們基本上是被排擠的,而政黑板目前也有人在試圖守住防線,我們所說的墮落的ptt,基本上,集中在八卦版上,在其他版,這些自然柯糞基本上也會裝無知,若無其事的和其他人一起討論,他們也會害怕被貼上柯糞的標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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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社群替代現象,也和ptt本身衰弱有關係,ptt本身有依靠一大票自然使用者發起的管理群,當這個學術網站人逐漸凋零,各個班級看板開始廢棄,這些管理人群也開始缺乏,並且缺乏內控和防弊,原本權力較大的管理者又過於僵化與怕事,導致錯過了可以糾正這個社群替代的時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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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改變看板生態的柯糞版主,其實跟當初母豬教徒入侵女版,當上版主,說要改變女版一樣,誠如韓國瑜所說「選舉就是票多的贏,票少的輸」,當這些操著不正常心態,也不是出自於維護該看板的利益,又無法證實背景和投票者是否灌票嫌疑的人,當上版主,並且一個版接著一個板擔任,還能去檢舉其他正常使用者,例如boyo,他們相比其他正常使用者,有較強的動機還有較多的時間,甚至還能當成一種工作,很快的,正常的人們就會逐漸脫離,甚至不想回去,即使,構築這ptt討論區的信度者,真正有貢獻的人,並不是他們,而是歷代使用者累積的記憶和智慧結晶,但他們就像後來居上的寄生蟲,當他們說話比誰都大聲,散播的情緒比誰都還要負面,甚至,自我中心到比誰都還要執著,那麼,他們就會是贏家,也是最後的輸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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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這麼說,當母豬教興起了這一種污染其他看板的模式,最後,母豬教仍然被柯糞這個新興群體所取代,母豬教徒基本也算是ptt使用者,柯糞就不太是了,他們當中有大宗應該是從line群組或者藉由柯網軍轉介而來的新使用者或者俗稱的買帳號,配合少數不肯認錯的自然柯糞汲取正當性,最後成為難以割除的ptt公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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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母豬教主是否健在呢?事實上,柯糞一詞也是他發明的,這有點像塔利班被伊斯蘭國取代的情景,母豬教主曾經也力戰柯糞過,這也不得不佩服他了,基本上,母豬教徒攻佔看板,只是因為好玩(他們聲稱),柯糞攻佔八卦版,到萬華版散布罷免林昶左,這就很明顯具有政治動機了,而背後,可能來自特定政治人物的指令,而且有組織和系統,甚至還有文宣,聲明他們控制這個看板符合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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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正題,我們都知道是杜奕瑾創造了ptt,那麼,杜奕瑾可不可以創造另一個p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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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很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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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是因為討論區或社群,有其不可替代性,各有其獨特的個性和文化,這一點,不只是社群,也反映在社群人口,因此從一個地方移入到另一個地方,必然會產生「容器」問題,他可能不至於衝突,但會影響使用者意願,理論上,bbs當初也不只ptt一個討論區而已,有中山美麗之島,不良牛等等,只要找個學網下的bbs,台派人口大規模移入就行,但是,關鍵在於「習慣」,習慣使用臉書的介面是否能習慣bbs的介面呢?無論如何,必然對台派群集產生某種消耗和折損,而這些論壇之所以壯大而具有現在的規模,也都是白手起家的類型,例如巴哈姆特原本也是bbs,浮上瀏覽器介面成為一個討論區,當初,甚至兩方還試圖同步,不過漸漸地,巴哈姆特取代了巴哈姆特bbs,而成為現在的巴哈姆特,新陳代謝一番,也要花費數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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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初經營創造兩個討論區,神父也認識到了某些現實,討論區是成功做出來了沒錯,而且介面也很好,但關鍵仍在於如何吸引人駐留,神父的初衷也很簡單,那時,我還是個ptt名人,就是建立一個台灣本土的討論區,以防ptt沒落,或者被臉書綁架,神父進的第二間公司,他們有一個資訊部門做支撐,而且準備投入大量行銷費用,該資訊部門負責人甚至有打倒臉書這樣的理想,他也的確設計了一個如同linkin那樣的東西,做出個人社群融合討論區這樣龐大架構的形式,當神父被叫去說服高層,甚至臉不紅氣不喘地說,「因為玩社群的都是像我這樣的魯蛇,都沒在工作的,所以,當我們有了社群討論區以後,也會連帶著用公司的網站來找工作,創造雙贏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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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關鍵在於,我的能力並不足,我害怕擔負風險,對於資訊,神父只懂一些皮毛,而最大的危機感來自於,我無法掌握討論區的自主性,誠如同,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這些企業想要搞社群,也是為了營利,無論是像祖克伯那樣掌握個資販售,或是藉由完全不會用臉書的客戶,服務他們,控制他國輿論來謀取自身公司的利益,其實我想這個不證自明,臉書上大多宣稱台灣商品販售,很多都是中國假網站投放的詐騙廣告,臉書上管制的仇恨言論,多是配合中共需要,小粉紅們定義的「辱華」,其他政治傾向,如統派仇恨言論,中國網軍的血洗台灣,他們基本上不管,這是明顯的雙重標準-我審查你腳下的灰塵有幾毫米,無視背後臭氣熏天的垃圾堆積,然後說,我這是在維護人們的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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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得某齣日劇有這樣的劇情,經營一個討論區的成功人士,他像朋友炫耀他怎麼營利的,他掏出手機,用管理者的名義刪除了一則貼文,因為那貼文的內容是在罵某某企業虐待勞工,接著,他的手機噹的一響,收到了一筆天價的入帳,來自於那個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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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想,如果劇中一個企業是如此,何況是有獨裁者用一個國家的資源挹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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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過去經營討論區的神父來說,不可能將一群支持台獨的人,移轉到兩岸交流的網站,同樣的,我也不可能因為企業的需要,而欺騙自己的粉絲,對於神父來說,我那幾萬的粉絲的優先順序,永遠比我被派發的工作還來的重要,所以神父儘管經營過兩個討論區,不過始終沒有將自己的身家性命賭下去,把我神父的臉書,用來為這個企業委託的討論區服務,賭上自己的信用,而我的能力不足,權力微小,兩方都是我自己創造的東西,但我拋棄了其中一個,成為失敗的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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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假使台派想建立自己的新平台,這完全是可行的,事實上,被臉書荼毒的,不只是台派群集而已,甚至連韓粉或是泛藍群集,也是高喊「民進黨控制臉書」的對象,但他們十分愚蠢,問題不再於民進黨,而是在於臉書,facebook,他們對於中文語境的使用者,基本上,採取的是放任給一群謎樣的獨裁者集團服務的商業模式,所以,他們並不是為了台灣島上任何一種思維服務,也不在乎台灣島上的每個人立場,他們在乎的模型,目前是繞著中國本位,在進行旋轉,因此,砍一個韓粉的臉書,就會刺激他們進攻民進黨,也符合他們圖利特定對象的目的,如果他們的客戶的用意,是在使台灣社會對立/分裂/混亂的話,與之目標相反的群集,也是他們利用的對象,他們也會毫不在乎的出賣韓粉或者深藍族群的利益,我們可以這麼說,不合理的言論審查,用仇恨歧視作為藉口,本身就是歧視的來源,因為他只針對你,也是製造仇恨的原因,兩方都是他試圖激化的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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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只有台派需要一個新平台嗎?我想,泛藍族群也挺需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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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解決臉書箝制言論自由的問題,大概有兩條,第一條,請立委諸公或政府,效法澳洲或加拿大,對臉書的行為提出掣肘,這就是一個談判的過程,除了請他們停止言論審查以外,還有其他的解決方法,例如,申訴的機制,懲罰的機制,要知道,如果你是一個論壇經營者,你受理檢舉的人應該要和受理申訴的人一樣多,簡單來說,你有本事關多少人,就要能放多少人,如果你不能受理申訴,那就停止檢舉,只有單方面的檢舉,整體來看,就是對所有使用者進行整體言論自由的縮限,很容易淪為報復式的檢舉,這只是在出賣整體使用者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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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來,臉書判定違規次數,基本上是不能消除的,是永久刑罰,一般討論區的處理方式,應該是限制發言天數後即可釋放,臉書則有永久案底,今天一次不合理的罪名成功掛在你身上,他就會逐步的累積,直到你的帳號消失為止,當你被檢舉辱華兩次後,第三次可能因為一點錯誤,而被整體砍除帳號,「因為你過往的罪,所以很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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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就是創建新平台的道路,這絕對是可行的,就算短時間內不可能,需要長時間慢慢培養的社群,也好過「什麼都沒有」,當然,我們現在鼓吹關閉臉書,轉移到某某社群,這絕對對台派是一個巨大傷害,因為你明年就是選戰了,現在才想放棄唯一能抵抗親中勢力的武器,說要造一個新的,根本是緩不濟急,而且可以說是自殺行為,應避免簡單思維,要就全要,不要就全不要,要移轉到新的平台,就得徹底不使用臉書,或者,只能繼續被祖到任人魚肉,連一點新平台的發想都不被允許,這些,都是因噎廢食,正確的作法是,一面保留現有的工具,一面試著養自己的,把他養大,這就是戰備物資的概念,你要打國外疫苗,也要培養國產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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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社群平台,是否只能寄望私人企業?民間組織?未必,低能卡當然是個例子,不過他明顯無法容納大量的使用者,以及符合主流使用者的習慣,ptt是另一個例子,講白了,他原本是台灣學術網路的資源,以學術性質為原始目的,是吃公家飯的,不過被一群柯糞惡搞成反政府兩岸一家親的極端討論環境,這根本不正常,如果民間有免於言論審查恐懼的需求,政府在公家單位上提供一個平台,也是可以的,是說,農委會都能為了農民,架設代購平台;唐鳳也能為兩千三百萬人,設計出疫苗登記網站,為了國民的需求,為了免於恐懼的自由,政府提供一個言論自由的平台,又有什麼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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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為了避免被境外勢力搞言論審查,社群媒體公司搞言論壟斷,這樣成立的理由,已經具有十足的正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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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社群移轉」也不是絕對不可能的事,舉個例子,比如徐閉被臉書封鎖,和被瘋狂檢舉後,她移轉到推特,而且短時間就得到龐大的受眾,比她原本的臉書還多,這是一個成功例子,和她的個人特質有關,她的粉絲願意跟隨她到另一個自己不熟悉的地方,但並不是每個人都能成功,像神父切斷臉書去推特大概會吃土,因為推特限制了字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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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用過度擔憂,人們只能習慣於臉書的介面和使用方式,所以永遠都要被臉書所支配,人們需要的,或許只是一個新容器,比如神父過去也是ptt重度使用者,也曾一度認為,自己永遠無法戒掉ptt,不過,這其實不難,神父以前根本沒在用臉書,只用ptt,轉移的過程,中間一段時間的確不適應,不過後來很快就習慣了,現在根本沒上ptt,還怕帳號被砍了,所以偶爾會登入然後下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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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始終是風險考量的問題,如果能有一個新的、合用的平台出現,那短時間內,大家說好,並且同時進入,重新創造並且迅速壯大一個新的社群,並非不可能,在對的時機,找到對的對象,遇到對的事件,大家一起往對的方向行走,就能造起一個諾亞方舟,當初川粉的靈的轉移就是一個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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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以現在的時間來說,冒然轉移或廢棄舊有社群,對台派來說,風險實在太大了,必然流失大量同伴,或者,找不到彼此,失去現有的影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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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平台的要件,必然是穩定的,至少要保證存在4、5年以上,坊間過去也有想取代line或者臉書的社交軟體,但他們大概開幾個月,不會經營,就直接關閉了,這是短視近利的行銷邏輯,一開始注定失敗.與其說是社群需要龐大資源才能產生,不如說是策略問題.這就像打線上遊戲,如果我玩一個不到一年就倒的伺服器,我怎麼會捨得讓自己上去練功打怪賺錢呢?搞不好練到了一個高等帳號,馬上系統就倒了,我損失慘重,這樣的遊戲,不會有人想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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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的最後,神父還是要說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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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創造的東西,來自於你自己,你吸引人的,是你的記憶,你的觀點,你的魅力,你的畫工,你說故事的能力,你的智慧,你和你的夥伴共享的,是專屬於你們的小秘密,而人與人之間所連結起來的,叫做革命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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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我們離不開的,並不是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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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離不開的,其實是彼此,brot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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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文章的完成 感謝 #Weitung_Chen #使徒行者 #Jean 的贊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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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續性契約定義 在 讀享周易刑事法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刑法司律一試考題分析:EP2
#讀享周易刑事法
【109司律一試刑法第2題】
甲女於醫院甫產下一子。因丈夫乙長年於外地工作,甲擔心無法獨自勝任養育責任,便連夜離開醫院。在尋得甲女之前,由醫院之醫師與護士照顧該嬰兒。關於甲之行為的犯罪評價,依實務見解,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嬰兒事實上仍由醫師與護士照顧,並無生命危險,甲因此不成立刑法第294條有義務之遺棄罪
(B)甲離開醫院之行為,成立刑法第293條遺棄罪
(C)醫師與護士對嬰兒並無扶養義務,因此甲離開醫院,即應成立刑法第294條有義務之遺棄罪
(D)除甲之外,因丈夫乙亦有扶養義務,甲離開醫院即不成立刑法第294條有義務之遺棄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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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C)
【分析】
本題涉及刑法第294條有義務遺棄罪之性質,目前實務已定調為「抽象危險犯」,故甲只要離開醫院,該嬰兒之生命即具有抽象危險,甲成立本罪。白話來說,最高法院對於抽象危險犯的認定,只是單純從形式觀察,也就是在危險犯的類型中,如果立法者在條文裡沒有具體危險犯的文字規定,那就是抽象危險犯。最高法院104年度台上字第2837號刑事判決揭示的態度即如此。當然,這樣的見解是否妥當,容有爭議,不過一試就按照實務見解選吧!
此外,醫院的醫師與護士對該嬰兒有無扶養義務?能否認為當下已有其他義務人扶養該嬰兒,而讓甲脫免有義務遺棄罪之罪責?從最高法院104年度台上字第2837號刑事判決、最高法院107年度台上字第1362號刑事判決來看,應採否定見解,充其量只是(類似)無因管理而已。
綜上,答案選(C)。
【相關實務見解】
最高法院104年度台上字第2837號刑事判決
1、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條第一項之違背義務遺棄罪,構成要件為「對於無自救力之人,依法令或契約應扶助、養育或保護,而遺棄之,或不為其生存所必要之扶助、養育或保護」,屬身分犯之一種,所欲保護的法益,係維持生命繼續存在的生存權,而以法令有規範或契約所約明,負擔扶養、保護義務之人,作為犯罪的行為主體;以其所需負責扶養、保護的對象,作為犯罪的客體。又依其法律文字結構(無具體危險犯所表明的「致生損害」、「致生公共危險」、「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等用詞)以觀,可知屬於學理上所稱的 #抽象危險犯,行為人一旦不履行其義務,對於無自救力人之生存,已產生抽象危險現象,罪即成立,不以發生具體危險情形為必要(參照本院八十七年台上字第二三九五號判例)。
2、本院二十九年上字第三七七七號判例所謂:「事實上尚有他人為之養育或保護,對於該無自救力人之生命,並不發生危險者,即難成立該條之罪」乙節,乃專指義務人不履行其義務「之際」,「業已」另有其他義務人為之扶養、保護為限(參照上揭八十七年判例),#自反面而言,#縱然有其他「#無」#義務之人出面照護,#但既不屬義務,#當可隨時、#隨意停止,#則此無自救能力的人,#即頓失必要的依恃,#生存難謂無危險,#行為人自然不能解免該罪責。
3、又上揭所稱其他義務人,其義務基礎仍僅限於法令及契約,應不包括無因管理在內,否則勢將混淆了行為人的義務不履行(含積極的遺棄,和消極的不作為)惡意,與他人無義務、無意願,卻無奈承接的窘境。行為人將無自救力的人轉手給警所、育幼院或醫院,無論是趨使無自救力之人自行進入,或將之送入,或遺置後不告而別,對於警所等而言,上揭轉手(交付、收受),乃 #暫時性,充其量為 #無因管理,自不能因行為人單方的意思表示,課以上揭各該機關(構)等公益團體長期接手扶養、保護的義務,而行為人居然即可免除自己的責任,尤其於行為人係具有民法第一千一百十五條所定的法定扶養義務場合,既屬最為基本的法定義務,其順序及責任輕重,當在其他法令(例如海商法的海難救助、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的肇事救護義務)或契約之上。
(編按:編號為筆者所加)
最高法院107年度台上字第1362號刑事判決
按刑法第294條第1項之違背義務遺棄罪,以負有扶助、養育或保護義務者,對於無自救力之人,不為其生存所必要之扶助、養育或保護為其要件。此所謂生存所必要之扶助、養育或保護,係指義務人不履行其義務,對於無自救力人之生存有發生危險之虞者而言,係抽象危險犯,故不以果已發生危險為必要。又負有此項義務之人,不盡其義務時,縱有其他無照護義務之人為之照護,因該 #非出於義務之照護(#類似無因管理)隨時可能停止,對無自救力之人之生命既仍處於有可能發生危險之不確定狀態,自不影響該依法令負有此義務之人遺棄罪之成立。
繼續性契約定義 在 Shaun&Nick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渴愛的Alterego。
被封印在虛數空間盡頭的廢棄物。
和其他Alterego......Meltryllis、Passionlip......一樣,是從深海電腦都市SE.RA.PH摘出來、再現的高級從者。
櫻系列中擁有最強輸出、
能無限成長的巨人。
Alterego是結合了數個女神的複合體,但帝王花是由各種神話中大地母神的精髓而製成。
當中也包含了美索不達米亞神話中的GrandMother提亞馬特。
身高/體重:5~??m・??kg
出典:Fate/EXTRA CCC
地區:SE.RA.PH
屬性:秩序・善 性別:女性
“......我想妳多碰碰我。請多碰碰我。碰我啊。因為......我(非常)軟軟的喔。”
她較少會用肯定的口吻,基本的語氣措辭都是在尋求對方肯定,但非常偶然,會有這樣命令式的語氣。
這相信是她底子裡的“女神的冷酷”顯露出來的緣故。
BB多出來的激烈沉重的感情中誕生的電腦生命體,櫻系列(Sakura Five)中的一騎。
正如外表所見擁有巨大的靈基,擁有無限成長這可怕的ego。置之不理的話她會發展成宇宙級別的災害,因此BB親手將這危險物封印在虛數空間底部。
原來的帝王花是“渴望愛情的無垢女孩”,在電腦都市SE.RA.PH.獲解放的帝王花受SE.RA.PH.重現者的影響,得到了成長中途的智力。
精神年齡大約14歲,為人消極、看上去隨時都會消散的少女。然而她極為貪婪愛,所以她會有稚嫩的表現,同時行為蠻橫,甚是喜歡親密接觸。她表面像是怕人的兔子,實際上卻是黏人的大型犬,給人的印象落差非常大。
非好戰,但是也不覺得戰鬥“討厭、恐怖”。如果陷入戰鬥,無論對手有多弱(等級低的對手),她都會毫無慈悲一律殲滅,眼睛眨也不眨。
不只是幸運還是不幸,帝王花毫無自覺自己是個殘忍的破壞神。
“巨影,現於生命之海”
等級:E 種類:對人寶具
範圍:100
Airāvata King Size。
將其中一個印度神話,攪乳海這故事實體化的寶具。
眾神為了能在荒廢的大地上繼續生存下去,開始尋求長生不老靈藥:甘露。
傳說要製作甘露,就必須攪拌覆蓋世界的海洋乳海。眾神與宿敵阿修羅們合力,以須彌山為中心圍繞著世界攪拌乳海,從中生成了許多生命和靈藥。
三頭象神(Airavata)就是那時候誕生自乳海的巨大白象的名字。
受迦勒底限定召喚的帝王花,時常被“壓迫”。
那壓迫來自世界的抑止力,也因為物質世界而非電腦世界裡存在極限。
這個寶具可以暫時解除那個“壓迫”,是一個能讓帝王花恢復原本體型的固有結界。
帝王花回到超出人類視野的體型,非常單純地只揮一下手腳,就能殲滅敵人。
原來她整個人本身就可以當作寶具,因為在深海電腦都市裏靈基降級了,所以她可以使用寶具。
性格內向卻主動。
不知道她在想什麼的天然系。
基本上什麼時候都肚子餓(渴求愛),所以只要手夠得著的東西她都會吃掉,有吃貨屬性。
性格接近姐妹Passionlip(消極、在家一條龍,在外一條蟲),但她沒什麼羞恥心,所以行事會較主動。
較少說話,但又渴求交流和身體接觸的大型犬。
印象來說就像“你以為有一隻可愛的小鳥飛過,仔細一看,卻發現是一隻要抬頭看才能看清楚的大型小鳥。”
基本來說是個忠實的巨大機器人......原本她作為從者就很順從。
雖然話不多,但她“想要人愛我”、“想要人選我”、“想受別人溫柔對待”,所以即使不說話,也會想要和御主互動交流。
夢想是“成為可愛的新娘”。
她不認為“可愛”和“新娘”是分別兩個概念,覺得“只要是新娘,便會自動很可愛”,所以她從未想過......要真的可愛,也就是“維持人類體型”。
○Huge Scale:C
基於技能“自我改造”、自“成長願望”而生的id_es技能,
讓無止境的規模擴大變得可能。
一旦到達上限後會使自身規格巨大化,然後再設定新的等級上限。把這個程序無限循環,稱得上是無限增殖。
最終會變成毀滅行星的宇宙級災害,然而她越巨大,智力、複雜的機制就會逐漸崩潰,普通的知性生物會無法承受這個技能,從而自我崩壞。
過去因其超乎尋常而將等級定義成EX,但因為受迦勒底式的召喚而無法重現,使等級下降。從使用回合開始成長,直到使用“幼兒退化”之前,因這技能獲得的數值上限加成會永遠持續。
○幼兒退化:C
BB扣上去的枷鎖,抑制能無限成長的帝王花的安全裝置。
能重置自己的等級,和膨脹了的自己。
使用過後會讓因“Huge Scale”而得的成長歸零,作為回報,可以因應成長階段而獲得NP。
○領域粉碎:A
她那個巨大靈基如果全數激活,只要她攻擊,就算只是揮一揮,就能攻擊不止“單個敵人”而是整個“領域”。
就算是操縱空間的術式,只需一拳就能粉碎,是真正的“力量解決一切”的技能。
但是帝王花醒覺了“內心”,一直封印著這個技能。
渴愛的Alterego。
深海電腦都市裏,她是祈荒SE.RA.PH化的過程中作為“依附在SE.RA.PH.上的東西”而被重現。
(※Meltryllis和Passionlip兩人是“吸收了兩人(與其同化)”的祈荒憑藉自己的意向而摘出來的,但重現帝王花並非祈荒的意圖。)
本來她不會被任何人找到,
不會碰見任何人,與SE.RA.PH.祈荒一起化成深海的泡沫消失。
成為從者後她隨時都等著御主的命令......不,應該說她超喜歡命令。這是因為她視“命令我”等同“愛我”而為此開心,也是因為她沒有自信。帝王花明白自己被人當作廢棄物,所以時常感到“內疚”。
就算到了外面的世界,也對構築新的人類關係興趣索然,只是一昧,追求和御主的愛情。
說這是無垢的求愛、無私的奉獻,也只是漂亮話,實際上和她相處如履薄冰。
帝王花不是“因為喜歡而愛著御主”,而是“因為御主願意愛我,所以喜歡”,只懂愛,不知戀。
只要御主給的親愛中斷了......感受不到愛,覺得不夠......帝王花就會受不了飢餓,最後會捕食掉御主。
結論來說,帝王花和其他的Alterego一樣,都是生自扭曲的ego。
雖然會老實聽御主的命令,但不會絕對服從。和帝王花簽下契約的御主,必須得在淪落到這種地步之前讓帝王花的精神成長起來。
讓她脫離無論如何也不會滿足的“渴愛”,認識到自己渴求的心態只會讓對方崩潰,必須互相認同、補足的關係才能獲得真正的“心靈糧食”。
繼續性契約定義 在 林佳龍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今(23)日上午在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財政委員會第一次聯席會議上,林佳龍委員首先質詢女子籃球國手出身的體委會副主委錢薇娟關於運動彩券相關問題,錢副主委卻表示自己不曾下注,對於運彩投注項目和玩法亦不熟悉,甚至上任至今不曾看過運彩公司的報表。林佳龍委員搖頭表示對於錢副主委對於主管業務仍未嫻熟感到吃驚。
林佳龍委員表示去年運彩發生監守自盜弊端在運彩公司報表早現端倪,而立院預算中心和監察院的報告相繼點出體委會的缺失,身為主管機關的體委會副主委竟然對主管業務完全不清楚,更不用談論有沒有記取教訓,漠視監督管理之責。運彩是體委會的重要業務,林佳龍委員呼籲錢副主委要花心思趕緊補課,不要成為另一隻政院小白兔,錢則表示會惕勵自己再加油。
因為錢副主委無法掌握主管業務,林佳龍委員只好轉而質詢戴遐齡主委關於運彩公司保證盈餘的繳庫進度,戴主委表示富邦銀行已將97年及98年盈餘40億繳交財政部(實際數字應為36.4億),99年及100年盈餘70億繳給體委會(實際數字應為75.7億),總額110億已全數繳庫。林佳龍委員表示,過去依據財政部公告事項,「每年彩券盈餘除有不可抗力因素,並經主央體育主管機關核定外,應達指定銀行財務規劃盈餘80%」,然而富邦銀行卻要求調降98年的保證盈餘額度,戴主委表示當時配合財政部調降保障盈餘是因金融海嘯所致,林佳龍委員質疑,現在這次運動彩券發行條例的院版修正草案第四條「除有正當理由,報經主管機關同意外應依主管機關所訂之遴選條件達成銷售目標」,將保證盈餘納入法律位階的同時,卻可能開了一道後門,擴大了行政裁量權,何謂正當理由?應予以嚴格定義或規範,如遇天災或金融海嘯,並列入本次會議紀錄,不可任主管機關無限上綱解釋。此外,對於廠商可能因年年銷售不佳而不願繼續經營,林佳龍委員要求體委會需要評估由政府收回自營的可能性,戴主委則表示在明年底契約到期前若廠商退出經營,仍需繳交保證盈餘,林佳龍委員認為體委會不要消極地坐收保證盈餘,或在組織改造後推責給教育部,應在明年中公告前將自營設置或遴選廠商都納入評估方案。
上屆(2008年)奧運成績遠較2004年退步,不但獎牌數由2金2銀1銅掉至4銅,而對照歷年的參賽項目和人數,2004年59項89人,2008年36項80人,今年僅剩10項27人,對於持續退步的成績,林佳龍委員詢問上任迄今已超過四年的戴主委今年倫敦奧運所設定的奪牌目標數,戴主委表示目前已有10個項目共27人獲得奧運入場門票,將全力以赴超越上屆成績,拒絕透漏目標數字。林佳龍委員將目光轉向主席台,憶起當年他當新聞局長時舉辦慶功遊行黃志雄委員還站在花車上遊街、大肆慶祝,大大提振國家形象和士氣的美好往事,呼籲戴主委既身為政務官,若國家投注了那麼多的預算和資源,卻無法超越上屆成績,戴主委應該下台負責。對此戴主委卻推諉其詞,不願預設目標,語出驚人地說:「若我今天承諾沒有達到成績就下台,那情何以堪,以後所有體委會主委只要負責競技?」林佳龍委員認為戴主委的邏輯錯亂,主委並非只須做競技業務,而是國家投入那麼多預算,成績卻一直退步,難道不須負責?當年陳全壽也曾承諾未達目標數便下台,戴主委的卸責反應令人失望不已。
對於戴主委在上次委員會承諾林佳龍委員將就高爾夫球免徵娛樂稅一事盡快與財政部協調,戴主委不但坦承未親自與財政部聯繫,更說出「根據報章雜誌報導,財政部打算已規劃其他方案」等語,林佳龍委員對於戴主委看報治國的行徑大呼不可思議,要求戴主委不可再跳票,下次來委員會報告時須提出協調結果和遇到的困難。主席黃志雄委員也表示,在委員會上答應委員的事一定要辦到。
繼續性契約定義 在 季節性及特定性工作為「定期契約」 的推薦與評價
其中有繼續性工作為「不定期契約」;臨時性、短期性、季節性及特定性工作為「定期契約」,「定期契約」的類型跟定義如下: ▷臨時性工作:無法預期的非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