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系列(五)-肇事逃逸罪違反憲法❓
最近報載大法官宣告現行肇事逃逸罪的規定,違反憲法。
大家或許會疑惑,難道肇事逃逸以後都無罪了嗎❓
處罰肇事逃逸者,保障大家安全,不是合情合理嗎❓
現行肇事逃逸罪的規定在刑法第185條之4:「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而逃逸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大法官其實僅宣告這個規定「某些部分」違憲,而非「全部」違憲。
那是哪些部分呢❓
🔷「肇事」二字不明確
刑罰規定必須符合「法律明確性原則」,才不會違反憲法。簡單來說,就是刑罰規定內容必須夠清楚。
必須清楚到什麼程度呢❓
必須清楚到讓人可以透過文義、立法目的、法律體系,理解法律規定在說什麼,讓人可以預測什麼樣的行為會被處罰,且讓司法機關有辦法確認法律規定的意義。
為什麼需要這樣呢❓
因為刑罰規定清楚,大家才有辦法透過法律,知道什麼行為可做、什麼不可做,也才能藉此達到預防犯罪、嚇阻犯罪的目的。
而現行肇事逃逸罪中,「肇事」二字就規定的不夠清楚。
對於事故發生有故意、過失的人,屬於法條所說的「肇事」,若擅自逃逸,必須受到肇事逃逸罪的制裁。這符合大眾對於此罪的理解,也符合立法目的。
但對於沒有故意、過失的人來說(例如車禍完全是對方的錯,或第三人的錯),是不是也算「肇事」,而不得擅自離開現場呢❓
「肇事」二字就此問題,沒清楚到讓大家可以理解、預測它的意思。
所以大法官才會說,「肇事逃逸罪」關於駕駛人就事故無故意、過失的部分,違背了「法律明確性原則」,有違憲法。大法官也宣告,這部分規定在釋字第777號 解釋公布之日起,失效。
🔷刑度違反比例原則
刑罰對於人民基本權利限制非常嚴重,是迫不得已的最後手段。如果有其他對人民更小侵害的手段,可以達到相同目的,就應該放棄刑罰。這就是憲法上的比例原則。
這有點像是生病如果吃藥也會好,就不要開刀找罪受。
此外關於法定刑度的高低,也必須和行為所生的危害、犯罪者責任輕重,相稱、成比例。這也是憲法上比例原則的精神。
例如擄人勒贖罪比較嚴重,法官可以判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而公然侮辱罪比較沒那麼壞,法官只能判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法定刑度給予法官一個範圍,讓法官可以依照個案狀況、比例原則精神,衡量要判多久。
那現行肇事逃逸罪有什麼問題嗎❓
現行肇事逃逸罪法定刑是一年以上七年以下,也就是說法官不管遇到什麼狀況,最少都要判一年。而一般來說,判六個月以下可以易科罰金(改用罰金抵刑期)。但觸犯肇事逃逸罪,等於註定無法易科罰金了,就算個案情節輕微也一樣。
有些個案並不是這麼嚴重,例如被害人其實沒什麼嚴重的傷,有能力自救,或肇事者逃離現場沒多久又跑回來救人,又或者肇事者逃離後有通知警察、救護車。
但這些狀況,依照目前現行規定,都必須與傷亡慘重情形,或完全不管傷者死活的逃逸者,一同被判處至少一年以上的刑罰。
這樣的規定,已經違背比例原則的精神,而與憲法相違背。
所以大法官也宣告肇事逃逸罪此部分,自解釋公布之日起,最慢2年後失效,藉此要求立法者盡速修法更正錯誤。
📌儘管大法官認肇事逃逸罪部分違憲,肇事逃逸罪仍然存在,大家如果不幸發生車禍,最好還是不要擅自離開現場,盡力協助救助傷患,畢竟我們很難當下確認肇責。況且在法律之外,救人一命也是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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罰金會繼承嗎 在 新竹縣議員邱振瑋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0204327195816392&id=1724273063
最近電視上的慈湖陵寢重大議題
您願意自己祖先家人的棺木或祖墳被潑油漆被公然侮辱嗎?
(查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第一項明文規定:「對於壇廟、寺觀、教堂、墓或公眾紀念處所。公然侮辱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若是您家人棺木被潑漆侮辱
相信你一定會跟行為人拼了……
別說是什麼為國家前途怎麼樣……
我一定不會認同這種對神靈侮辱的行為
褻瀆神明與祖靈行為人一定會有問題的
寶山鄉土地公廟事件就是一個案例
其他的案例也發生奇怪靈異事件……
107年開春近期掃墓季開始
寶山鄉大崎墓園也有被封鎖問題
這個重大問題一直僵持難解
我也希望地主們墓主遺族們
大家冷靜思考解決方案
身為民眾所託擔任墓園促進會理事長
(新竹縣大崎先祖權益促進會)
我們也請律師研擬對策維護權益
此時並非一年二年能解決問題
必須大家一起來努力溝通……
查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第一項明文規定:「對於壇廟、寺觀、教堂、墓或公眾紀念處所。公然侮辱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第二項復明文規定:「妨害喪葬、祭禮、說教、禮拜者亦同」,核先敘明。
二、 按寶山鄉有上百年歷史的大崎墓園,最近被地主(即被告)等人用鐵皮圍籬圍起,還貼出公告要求墓主遺族在年底前遷葬,否則將提告訴,由於當地墳墓有近千座,受影響遺族可能多達上萬人。新竹縣議會邱振瑋議員在日前公開表示,不少墓主遺族擔心急著遷葬難以處理,而且中國人有慎終追遠的美德,而年後元月16日至清明節期間為客家人掃墓的時間,很多家屬擔心屆時會不得其門而入無法祭祖,因此紛紛向新竹縣議會邱振瑋議員陳情,新竹縣議會邱振瑋議員並已在103年1月26日在雙溪國小活動中心2樓召開說明會,邀請官方和地主、墓主遺族共同來協調,也會請律師到場提供法律諮詢。
三、 經邱振瑋議員訪查地方耆老得知,這個已存在上百年的大崎墓園,最早是地主祖先在此做祖墳並也同意鄉親在此地下葬,後來跟著葬在當地的人不少,因此大家就認知這裡是墓地,後續一直有民眾把往生者葬在這裡,迄今墳墓應有近千座。惟最近該土地新的繼承地主主張應有權益而要求上千座墳墓遷葬,此事不但茲事體大,而且很多墓主遺族對於相關法令規定不甚熟稔,政府相關單位確實有必要適時出面介入協調,因此曾希望能藉103年1月26日說明會機會,邀請官方相關單位、地主和遺族共同協調,一起尋求一個合法合情合理的解決方案。
四、 次按中國人有慎終追遠的美德,而且年後元月16日至清明節期間為客家人掃墓祭祖的時間,很多家屬擔心屆時會不得其門而入,新竹縣政府民政處長吳聲琪指出,墓園未列入公有墓地,縣府將依縣治史調閱該墓園登記始末做為協調基礎,同時雖然上次協調會地主並未現身,但仍建議兩造推派代表協商,以延長遷葬限期,或將該地變更為殯葬專區辦理徵收,同時另尋適宜公有地,供墓主遷葬與補償等方向進行協調。
五、 詎料,大崎墓園之地主(即被告)等人除貼出公告要求墓主遺族在年底前遷葬,否則將提告訴悍然拒絕協商外,亦堅持用鐵皮圍籬將全部墓園園區圍起,讓眾多不同族群欲進入墓園園區掃墓進行祭禮之民眾,完全不得其門而入,被告等人此舉已嚴重妨害全體所有墓主合法進行掃墓之權利。
六、 綜上,大崎墓園之地主(即被告)等人堅持用鐵皮圍籬將全部墓園園區圍起,讓眾多不同族群欲進入墓園園區掃墓進行祭禮之民眾,完全不得其門而入,被告等人此舉已嚴重妨害全體所有墓主合法進行掃墓權利的行為,皆已觸犯刑法第246條侮辱宗教建築物或紀念場所罪、妨害祭禮罪之刑責!告訴人曾多次公開籲請被告等人出面處理此事。惟被告等人執意置之不理!迫於無奈,告訴人依法向 鈞署告訴被告等人觸犯刑法第246條侮辱宗教建築物或紀念場所罪、妨害祭禮罪犯行!
罰金會繼承嗎 在 深度西班牙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昨天提到國稅局的妙妙新招:用無人機偵查實際土地使用狀況好核查有無誠實申報財產稅。今天又更妙的遇到認識的建築師,好奇貓附身的大嬸自然又是問了對方關於此事看法,對方果然聳肩說:
阿就是政府缺錢所以要找人民開刀的概念阿~許多法條,現實中根本都無法執行!
是滴~專業人士跟我這門外漢簡單分享了一下這些西國建築業妙聞,提醒大家:本人不是土木建築專業,僅以看熱鬧鄉民角度分享紀錄聽聞,至於為何如此莫名其妙,那就只有專業人士跟老天爺知道了。
1該建築師接到一個案子,是兩戶公寓要併作一戶裝修,按西律,提出建案藍圖申請,於是,被市政府打回票,原因是,陽台乃加蓋(鋁窗覆蓋),先前沒申請過,違法。
那如何可以合法化呢?不難不難,不過就是請提供整棟公寓大樓建築藍圖還有所有鄰居家陽台的藍圖來,而且可能僅僅一戶加蓋不可,為維持市容美觀,要整個社區通過,大家一起提出申請加蓋才可以。
聽不懂嗎?這樣說好了,就是個你不過想路邊停車,結果收費人員要你先去萬里長城馬拉松跑完才可以繳費停車的概念。
這樣類似的例子是舉不完的,所以在西班牙,你想守法,還要看看自己有沒有那個命去守法。而且這是個連執政黨都帶頭違法的國家,幾年前,連他們自己中央黨部的改建工程都被抓包沒付稅金了,執政者不付稅金是"會計失誤",人民不付稅金是"違法",神奇之地,妙哉。
2除了法理奇妙外,西班牙人自己問題也不少,貪小便宜害己者也眾。例如:工程完工後,通常要業主要拿完工證明去市/村政府註冊,因為這關要繳稅,所以常常許多業主都裝死不去。
所以可能十年後,要這業主在家裡樓梯摔倒,他還可以告建築師,因為他在"工地"裏出意外。
建築師雖有已出具的完工證明日期可證明清白,但朋友說這種聽起來蠢爆的事情,當然絕對發生過。
許多人都少報或根本不報財產稅,圖的就是省錢,所以,有時候摸魚就會摸到大白鯊,如一位他的客人,三十年屋齡的鄉下房子,到最近才乖乖要去"合法化",沒想到,新的建築法規規定,該村房子不能超過兩層,而他家房子竟然有三層!所以他只有兩個選擇:要就把三樓拆掉合法,不要就繼續不合法吧!
當然,繼續不合法,代表著你這房子不能買賣/繼承或有任何金錢行為,還有,國稅局還是會來找你的。
而四處可見的陽台加蓋,可能你想說:問題這是舊房,根本不知道何年哪月誰加蓋的,這也要算我頭上?建築師朋友說:冰崩!答對了!政府只想逮你來補過去四年的稅金,充實國庫,還有以後每年都得乖乖按法繳納,沒有強制拆除,也沒啥罰金可言(聽說有一點,但微不足道),至於始作俑者是誰或誰倒楣,他們根本不在乎。
至於這批被加碼的財產稅,屬地方稅收,所以赤字遍野的各地鄉鎮政府真是超開心,
我們在臺灣,從小就被教導要誠實,不可欺騙欠錢。但是在西班牙,如果你再這麼做,拿政府的話當聖旨,那真的是一個月賺三千歐都不夠給他扣。外子曾經也遇過一筆稅金被催繳,繳完事後才發現,這筆錢根本多年前就繳過了;隔壁棟大樓鬧事請消防隊破門,結果這筆費用居然算到我們隔壁棟的住戶頭上來,不肯交還自己來銀行帳戶強行扣走,這兩筆錢,申訴後自然都石沉大海。
晚繳稅,政府給你來20%的高利貸利息,政府晚退我的所得稅一年多,利息僅1%。
所以說,做人當然要誠實,但是你跟黑幫講誠實,還不如拿腦袋去餵老虎!
以上為鄉野粗人的在地觀察,當然西國各地也都有各自不同的法條與神奇狀況,此僅提供參考,不代表全西班牙皆如此。
最後提醒大家:西班牙公務員或許混,但是西國國稅局可是全歐洲最有效率,"投資報酬率"最高的國稅局喔~當然,這是指抓小市民的部分,所有政治弊案皇家醜聞,在他們眼裏都是"會計錯誤"而已。
#西班牙妙不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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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
壹蘋
2.記者署名:
丁牧群
3.完整新聞標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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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完整新聞內文:
號稱全球前五大加密貨幣交易公司麒點科技,2020年發現
部分程式交易出現鉅額虧損,一查發現竟是自家陳姓、許姓2名工程師搞的鬼,原來2人於
同年5月離職前,不爽公司沒有依約發獎金,共謀在交易程式裡「埋錯」,手法是加上一
個「負號」,造成多筆交易執行「最差的」交易策略,檢方起訴2人時,認定麒點損失高
達140萬美元,約台幣4451萬元。台北地院依無故變更、刪除他人電腦電磁紀錄等罪,判
陳男8月徒刑,另得易科罰金部分8月徒刑;許男則被判刑10月、得易科罰金。
審理時,原本在麒點擔任軟體工程師、交易員的陳男認罪,供稱:「我與許男討論在某個
程式裡加上『負號』,這個程式是用在檢討Zeus程式過去的交易策略,搜尋出最佳的結果
,供Zeus程式未來執行交易使用,我們在該程式裡加上負號,會導致搜尋出的結果挑選出
『最差的』。」
許男則供稱:「陳男提供我2種改法,我最後執行的那一種(加負號),執行結果會導致
Zeus程式在已經挑選出的策略組合中,選出最差的策略。」
台北地院認為2人犯案時仍是麒點公司工程師,卻不知忠實執行職務,竟因不滿公司未依
承諾發放獎金,心生不滿,濫用資訊專業導致公司受到相當損害,審酌2人坦承部分犯行
、沒有前科,和解金額尚未與麒點達成共識,依無故變更、刪除他人電腦電磁紀錄罪,判
陳男8月徒刑,另依偽造文書、無故入侵電腦罪,合併判陳男8月徒刑得易科罰金24萬元;
許男則被依無故變更、刪除他人電腦電磁紀錄、偽造文書罪,合併判刑10月得易科罰金30
萬元。可上訴。
至於麒點公司因為陳男、許男聯手惡搞造成多少損失,判決中並未提及,不過麒點公司已
向2人提起附帶民事求償訴訟,而檢方先前起訴陳男、許男時,認定麒點損失高達140萬美
元。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https://tw.nextapple.com/local/20230825/93A44888325E141E344987CC1A090A49
6.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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