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股盤後〉台積電ADR英特爾齊跌 標普
週三 (24 日) 長榮貨櫃擱淺蘇伊士運河後,油價反彈,能源股連帶受惠,美元走強,10 年期美債殖利率續跌,科技股尾盤失速拋售,台積電 ADR 崩逾 5%,英特爾轉跌,美股道瓊等主指尾盤翻黑,那指收跌逾 2%。
週三聯準會主席鮑爾 (Jerome Powell) 與財長葉倫出席了為期第二天的國會聽證會,鮑爾表示,長期美債殖利率上升反映出經濟前景樂觀。財長葉倫對銀行庫藏股和派發股息持開放態度,意味她對經濟充滿信心。
地緣政治消息方面,美國國務卿布林肯 (Antony Blinken) 向同盟國表示,中國的經濟脅迫是對全球穩定的主要威脅之一,拜登政府不會強迫各國選邊站,但中國對澳洲的公然經濟脅迫是全球的教訓。
全球新冠肺炎 (COVID-19) 疫情持續發燒,截稿前,據美國約翰霍普金斯大學 (Johns Hopkins University) 即時統計,全球確診數已飆破 1.24 億例,死亡數突破 273 萬例,美國累計確診超過 2998 萬例,累計死亡數超過 54.4 萬。
歐盟委員會週三提出新計畫,限制歐盟 27 個成員國新冠疫苗出口。德國總理取消在復活節實施嚴格防疫封鎖的計劃。
郵輪國際協會呼籲 CDC 允許在 7 月初逐步恢復從美國港口啟航的計劃。CDC 回應:禁令仍將持續到 11 月。穆迪投資者服務公司表示:商務旅行最早可能要到 2024 年才能回到疫情前水平。
週三 (24 日) 美股四大指數表現:
美股道瓊指數下跌 3.09 點,或 0.01%,收 32,420.06 點。
標普 500 指數下跌 21.38 點,或 0.55%,收 3,889.14 點。
那斯達克指數下跌 265.81 點,或 2.01%,收 12,961.89 點。
費城半導體指數下跌 40.24 點,或 1.34%,收 2,953.97 點。
標普 11 大板塊有 5 大板塊收紅,能源、工業和材料領漲,通訊服務、非必需消費品和資訊科技板塊領跌。
焦點個股
科技五大天王全數淪陷。蘋果 (AAPL-US) 下跌 2.00%;臉書 (FB-US) 下跌 2.92%;Alphabet (GOOGL-US) 跌 0.43%;亞馬遜 (AMZN-US) 下跌 1.61%;微軟 (MSFT-US) 跌 0.89%。
道瓊成分股漲跌互見。Nike (NKE-US) 下跌 2.93%;salesforce (CRM-US) 下跌 2.42%;迪士尼 (DIS-US) 下跌 2.12%;高盛 (GS-US) 下跌 0.94%;微軟 (MSFT-US) 下跌 0.89%。
費半成分股多收黑。美光 (MU-US) 下跌 2.81%;AMD (AMD-US) 下跌 2.42%;英特爾 (INTC-US) 下跌 2.27%;應用材料 (AMAT-US) 上漲 4.06%;NVIDIA (NVDA-US) 下跌 3.27%;高通 (QCOM-US) 下跌 4.03%。
台股 ADR 以中華電信獨強。台積電 ADR (TSM-US) 大跌 5.16%;日月光 ADR (ASX-US) 下跌 3.01%;聯電 ADR (UMC-US) 下跌 3.55%;中華電信 ADR (CHT-US) 上漲 0.10%。
個股消息
美國證券交易委會 (SEC) 通過「臨時最終修正案」,SEC 正針對哪些外國公司被視為不符合美國的審計標準,公開徵詢公眾意見,促使中概股普跌。
百度 (BIDU-US) 暴跌 8.55%;阿里巴巴 (BABA-US) 下跌 3.40%,京東 (JD-US) 下跌 5.32%。
英特爾 (INTC-US) 下跌 2.27% 至每股 62.04 美元。英特爾週二盤後宣布,將斥資 200 億美元在亞利桑那州建立 2 家新的晶圓廠,並建立晶圓代工業務,與台積電、三星展開直接競爭。
特斯拉宣布開放比特幣購車後,特斯拉 (TSLA-US) 收黑 4.82% 至每股 630.27 美元。
阿斯特捷利康 (AZN-US) 下跌 1.23%。美國總統首席醫學顧問福奇稱,阿斯特捷利康可能會發布關於疫苗的修改聲明。
經濟數據
美國 2 月耐用品訂單月增率初值報 - 1.1%,預期 1.0%,前值 3.4%
美國 3 月 Markit 製造業 PMI 報 59.0,預期 59.7,前值 58.6
美國 3 月 Markit 服務業 PMI 報 60.0,預期 60.0,前值 59.8
上周 EIA 原油庫存增 190 萬,前值為增加 239.6 萬桶
華爾街分析
Jefferies 預計,下個月將出現大規模的反彈,這將反映科技轉向工業的類股輪動趨勢。
Nuveen 首席投資策略師 Brian Nick 受訪時表示:「只要我們在經濟方面繼續超出預期,轉向週期性股票的交易仍將繼續存在。」
Janney Montgomery Scott 在一份報告中表示,市場正試圖找到他們的下一個方向,在此之前,市場通常會波動,窄幅震盪,目前研究表明,儘管未來出現超賣反彈,但投資者仍應警惕未來進一步的波動。
https://news.cnyes.com/news/id/4618345?exp=a
【全球股市觀察站】2021-03-24(美國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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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 第 一 修正案 審計 員 在 政變後的寧靜夏午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反核也必須知道送出核四燃料棒的後果──
【台電破產,或是台灣的信用破產】
先講一個故事。
在馬政府時期,反核團體千方百計阻止用過核子燃料的乾式貯存,也不准台電送出國外進行再處理。
2016年1月,蔡英文勝選,確定政黨輪替。同年4月,以黃國昌服務處主任郭慶霖為首的北海岸反核行動聯盟,立刻配合「準官方」改口,宣稱他不是反對乾貯,而是露天乾貯太危險,改成室內乾貯就安全。
2016年9月,原能會要求台電將已經蓋好的乾式貯存場,由目前的露天式改成室內式,並且必須在貯存桶外,再加上金屬護箱。
■ 插曲
說到這裡,我不小心睡著做了一個夢。
夢中的我在新北市核安委員會上,見到宜蘭人文基金會的陳錫南董事長,多次要求播放他製作的影片,說明某家廠商的一體成形金屬護箱安全又可靠,台電必須全部更換為該型金屬護箱。
我跟陳錫南起了口角,他嗆聲核安委員會有黃士修就沒有他。過了一段時間,我接到通知,拜託我把核安委員位置讓給另一位較溫和的專家,我也就笑笑不說話。然後就醒了。
■ 突然多出的三百億元虧損
對台電來說,此舉屬國際財務報導準則解釋(IFRICs)第1號「現有除役、復原及類似負債之變動」第4段所述情況。
2016年12月,台電公布重大訊息,補列除役成本負債準備311.63億元,其中增加反應器內核燃料資產29.70億元,核能發電後端處置費用估計變動數281.93億元,列入該年度損益。
這筆費用把台電上半年獲利全部吃光,該年度的核能發電成本也暴增為往年的兩倍以上,不明所以的人還以為核能很貴。
不知道是不是湊巧,在詹順貴投下關鍵票通過深澳電廠案引發爭議的隔天,台電就公布了核四廠的1774束燃料棒確定送回美國原廠拆解的消息。
各大新聞媒體忙著報導深澳電廠的爭議,比較少在追蹤核四燃料棒這條線。(其實有一家電視台記者有問我這一段,但後來似乎沒有播出。)
大家可能沒想到,送出核四燃料棒的後果,遠遠大於深澳電廠的影響。
■ 非核家園就是全民買單
2017年1月,電業法修正案三讀通過,追加第95條第一項「非核家園條款」:核能發電設備應於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以前,全部停止運轉。
言下之意,便是核一二三廠不延役,核四廠也無法啟用。
核一二三廠的建廠費用已折舊攤提完畢,問題不大。由於核四廠處於封存狀態,已投入的2838億元,目前仍然被列為資產,而非負債。如果確定報廢不用,就必須討論這筆帳該如何處理。
解決方法不外乎有二:「政府編列特別預算」或「分攤電價逐年回收」,兩者皆等同全民買單。
當時朝野正因前瞻基礎建設計畫8年8800億元吵得不可開交,政府不可能再撥個3000億元特別預算給台電紓困,所以自然傾向漲電價的方案,但這又碰觸到蔡英文總統十年不漲電價的承諾,政治上同樣敏感。
2017年6月,台電向經濟部提出分攤至電價的建議,經濟部也初步同意。隨後消息曝光,初估工業大戶每戶需多付758萬元、家庭用戶每戶需多付5600元,果然引起廣大民怨反彈,經濟部長李世光緊急澄清尚未拍板定案,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則直接否認相關訊息。
擱置兩個月之後,發生815大停電事件,大家也就忘了這事。
■ 變成核四守門神的民進黨
把核四廠成本攤提到電價的方案,前提是核四要維持在資產狀態。早在2016年7月的立法院臨時會上,時代力量便打算全數刪除核四封存預算13.56億元,當時竟然是由民進黨不分區立委陳曼麗擋下,最後只刪了5億元。
要知道,陳曼麗在馬政府時期,還是主婦聯盟董事長的時候,可是最激進反核電與反核食的社運人士。當上立委之後立場大轉彎,維護核四封存預算、提案開放日本福島五縣食品,都是由她親手貫徹黨意。
2017年11月,台電編列核四廠資產維護管理預算8.5億元,時代力量又打算全數刪除,也是民進黨團以人數優勢否決該提案,改為只酌減1億元。原本規劃三年的核四封存計畫即將於年底到期,也因此變相悄悄展延一年。
為什麼民進黨不敢直接判核四廠死刑?因為它們很清楚,如果不繼續編列封存預算,核四廠就必須報廢,台電恐將破產,動搖國本。
■ 不是隨便你玩的國際會計準則
政客們互相演戲是一回事,實際上能不能做是另一回事。
送出核四燃料棒是很嚴重的問題,重點不在核四能否存續,而是核四燃料棒一旦送出,再加上政府多次表示核四廠絕對不會重啟,根據國際會計準則(IASs)第16號「不動產、廠房及設備」第7段,已不符合「(a) 與該項目相關之未來經濟效益很有可能流入企業」條件,故不應認列為資產。
即使政府辯稱,核四可能整廠出售或轉型綜合火力電廠,其資產仍可堪用,根據國際會計準則第36號「資產減損」第9段,「企業應於每一報導期間結束日,評估是否有任何跡象顯示資產可能有減損。若有任一該等跡象存在,企業應估計資產之可回收金額。」
由於核四廠運轉發電的使用價值已被否定,可回收金額只剩變賣設備的一點殘值,資產減損也會將近三千億元。更重要的是,除非政府帶頭公然違法,否則就必須廢止原先興建核電廠的土地徵收,重新進行興建火力電廠之徵收程序,阻力異常巨大。
待到電業法第95條規定的2025年非核家園,台電更負有將核四廠除役的現時義務。由於核四廠並沒有發電,不像核一二三廠已提撥40年的核後端基金,所以必須另外撥一筆經費,將除役成本認列負債準備。
此處還不計台電多次重大違約,對國際商譽造成的減損損失。
■ 比台電破產更嚴重的問題
無論如何,台電都必須認列這筆鉅額虧損。可是台電絕對不會做,因為一做就破產。負責查核簽證的安侯建業會計事務所也不會主動做外部稽核,因為會得罪政府。至於主管我國公司營運與財務監察的經濟部和審計部,更不可能動作。
所以我們一次賠上國營事業的公信力、會計稽核制度的公信力、政府機關的公信力,最終導致台灣在國際上的公信力消失殆盡。
核四廠的發電量是深澳電廠的整整兩倍,沒有空污。核四廠啟封所需的時間,以及後續的成本,都比重新蓋一座燃煤電廠低很多。
若以同為無碳的潔淨能源相比,再生能源平均成本每度5元,核四廠每度發電成本不到2元(反核團體綠色公民行動聯盟認證),每年發200億度電,一年就節省600億元。三千億元的建廠成本,核四廠只要商轉五年就能賺回來。
蔡政府卻寧願毀掉核四廠,也要選擇深澳電廠,對國際投資人傳遞了台灣政府缺乏理性與成本概念的訊息。
■ 試計算瘋狂的半衰期
蔡政府高喊要注重空污與碳排問題,一面管制生煤,卻一面蓋燃煤電廠。在空污日益嚴重、反核遊行由二十多萬衰減到數百人的情況下,執意解體核四廠、大舉興建火力電廠。
面對社會大眾強烈反彈聲浪,掩耳盜鈴地宣稱反核是全民共識,一意孤行。這凸顯出蔡英文總統的治理毫無章法、制度蕩然無存,整個國家的信用不復存在。
好了,現在你知道為什麼我要推動廢除電業法第95條第一項、終止非核家園條款的以核養綠公投了吧。
美國 第 一 修正案 審計 員 在 時代力量 New Power Party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5月2日憲改藍圖會議】胡博硯:修憲是一個國家大事,不容許以走過場的心態來修憲!
修憲是一個國家大事,不容許以走過場的心態來修憲。但是在現存的憲法增修條文第十二條規定,「憲法之修改,須經立法院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四分之三之出席,及出席委員四分之三之決議,提出憲法修正案,並於公告半年後,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之半數,即通過之,不適用憲法第一百七十四條之規定。」如此一來,既便利法院得順利提案,則未來必須要經過所謂的雙二一的公投,如此高之修憲門檻,將使修憲機會渺茫。
唯有藉由跟總統大選合併舉行,始有成功之機會。一旦如此,則各黨派修憲之想法必然是為迎合總統大選一事,對本部憲法的修正並無益處。且如果未配合大選時間,則僅有兩個月時間修憲,時間過於倉促。因此第一階段修憲應已降低該門檻為主。而往後期間除應擴大舉行公聽會,對分門別類之議題,邀請不同之學者專家集中討論。並應於全國各地舉行公聽會直接聽取意見與溝通。另一方面,邀請德美日英等法治國家,與新興民主國家之學者專家,赴台訪問並針對相關問題研議,以求取外國之經驗。
關於實體部分則建議如下:
一、監察權與考試權之去留
三權分立為古典權力分立制度,但不代表憲法上權力機關僅有三個。毋寧是在三個權力中去劃分,例如立法權畫分為上下議院,或者是在司法權中劃分不同法院系統。重點的是由行政權劃分出去的考試權,以及兼具部分立法權限以及司法權限地的監察權,其存在意義為何?在確立的存在意義後,才能去規劃這個權力本身的組織設計。現有之監察與考試兩權存在意義不明或者是功能有限,應該與立法與行政權合併。於行政權內設置獨立之人事行政機關,而監察權中之審計權應回歸立法院行使之。
二、關於省縣制度
省縣制度之現況於民國八十八年修憲時業已經現行憲法增修條文第九條所規範,但省政府業已於前一年凍結其業務,現今之省政府並非地方自治法人僅為行政院知所屬機關,但其功能業務不彰,存在並無意義。但是我國地方自治乃是以直轄市與縣市為組成主體,但是直轄市並未於憲法與現行增修條文中規範,其二縣市與直轄市應否做不同的對待應一併討論。對此,為避免一個國家有兩個世界,必須要強調直轄市與縣市之不同首要在於幅員與人口數,而非功能上之差異。毋寧在於地理環境與人文要件之差異因此建構權力集中化的直轄市,另外再建立尚有下級地方自治團體之縣。
三、政府體制
建立政體制的選擇雖須慎重,但無一制度為完美之制度。內閣制為民主制度發想下,最早被運用之制度。原因在於18世紀之時各國仍處於君主國家,本來所有權力均為王權。議會以及內閣制乃是在剝奪君王的權力。這種狀況一直到美國的出現,因為美國脫離英國之殖民統治,選擇自己的領導人,所以在政府體制上,行政權力的掌握無須要交由一個無民意基礎的人擔任,而由人民所選出的總統來掌理。但總統制權力集中,為避免過於濫權所以才要有分權,內閣制反而沒有抗衡的制衡方式。雙首長制則是在原來的議會民主下的內閣制,賦予國家元首一定的行政權,這個源基於威瑪憲法的體制,後經法國第五共和憲法擴大化。惟有的問題是在於如何監督或者是制衡總統。政府體制必須要選製作連結,而且必須確保權責之分明。
四、人權條款與救濟制度之補正
我國現有之人權條款建構於五十年前,過於老舊且過分簡略,如隱私權、永續發展等權利並未有明確的定位。而人權條款的補正不僅是基本權章節的問題,尚包含其後應如何救濟之問題,目前我國憲法解釋僅有抽象性解釋之權利,未有憲法訴願制度,維德不粹的救濟制度使民眾缺乏全然保障。因此,必須要增訂該制度於憲法之中,以確保不會被稀釋。
五、直接民權之行使,應該更為便利
公投為直接民權行使之代表,於現存的社會中應屬例外之狀況,但非全然無意義。公民投票法乃是在創設如何行使的要件,而非限制該權利之行使。現存之公民投票法規定過高門檻,應予以修正,以符合民主之要求。
六、國民經濟條款應該修正
國民經濟條款對於我國仍有方針之效果,必須要自憲法中明確的規定,以領導所屬機關向前衝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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