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你說的算?你要確定neh?
根據最高法院審理110年度台上字第3266號湯景華殺人案件新聞稿:「依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在西元2018年對公政公約第6條做出第36號一般意見的拘束力解釋,對應到我國刑法架構,所謂最嚴重的罪行是指涉及直接(確定)故意殺人的犯行,間接(不確定)故意殺人則不可以適用死刑。」
為了釐清英文intent/intention/intentional/intentionally的意思,半夜特別去找出之前從亞馬遜買的美國刑法二手教科書,當時,那本書從訂購之後隔了好一段時間才寄來,除了花好多天以及一些運費以外,地址還被是寫中國的一省。(書目資料:Criminal Law Today (5th Edition) 5th edition by Schmalleger, Frank J., Hall, Daniel (2013) Paperback)
回到正題,根據書的內容,犯罪的主觀要素分成普遍故意(general intent)以及特定故意(specific intent)。並舉例,如果行為人內心渴望犯罪結果發生,則有特定故意;如果行為人是故意為行為但缺乏渴望結果發生的這個想法(例如:是為了讓入侵者配合不侵害自己的財產而拿斧頭砍入侵者的腳),則屬於普遍故意。
知道了兩個種類的故意(intent)之後,現在我們要來與確定/不確定故意來做對應。
根據美國的模範刑法典(Model Penal Code,MPC),將犯罪主觀狀態分成4種,分別是:「蓄意」(purposeful)、「明知」(knowing)、「魯莽」(reckless)以及「過失」(negligence)。
書中並指出,MPC中的「蓄意」與普通法上的「特定意圖」是相同的,從這句話可以推論出:普遍故意最重落在MPC中的「明知」,或者也有可能落在「魯莽」,而「過失」由於明顯差距太大,這裡不考慮。
而MPC的「明知」,是指在知悉結果是很可能發生的主觀狀態下為行為,並且不要求行為人對該結果發生的特別意圖。由於我國第13條故意的類型沒有再區別是否有使結果發生的特定意圖,因此可能相當於我國《刑法》第13條第1項「確定故意」或第2項「不確定故意」。
至於下面一個等級的「魯莽」,則是對於主觀犯罪要素的「知」介於有與無之間的中性狀態(行為人沒有希望事情發生,也沒有希望事情不發生,在魯莽的狀態下行事),大概就是我國「不確定故意」與「有認識過失」中間那條界線(在我國是非黑即白,在美國是一種獨立的主觀狀態)。
套用到本案中,如果根據最高法院新聞稿中採用的事實:「湯景華預見用火點燃停放騎樓的機車,#極易 造成火勢延燒到本案住宅及附近車輛,而且凌晨3 時左右,是一般人熟睡時刻,本案住宅樓上住戶 #會逃生不及,#而發生死亡的結果,也不違背其本意……」則應該是對應到MPC的「明知」。
承上所述,既然不確定故意落在MPC的「明知」與「魯莽」之間,而本案行為人主觀上具有殺人罪的「明知」狀態,那顯然具備普遍故意(general intent)。這也與People v. McDaniel(2011)案中提及:「A basic definition of general intent is the intent to perform the criminal act or actus reus. If the defendant acts intentionally but without the additional desire to bring about a certain result, or do anything other than the criminal act itself, the defendant has acted with general intent.」即使沒有特定意圖,仍使用「intentionally」的用語的情形相符。因此回到第36號一般性意見第35點,本案符合intentional killing的要件,並非不能宣告死刑。
雖然MPC中的「purposely」常被稱為「intentionally」,但是個人認為,從第36號一般性意見第35點的脈絡及體系觀察,「intentionally」只是要強調具備的故意狀態,與過失作區別,而無意排除「不確定故意」。
當然啦,以上很大篇幅是參酌英美法來解釋。不過無論如何,最高法院要把沒有在《兩公約》的條文上寫的文字拿來判決,還要自己當老大自為改判被告燒死6人而歷審都判死刑的判決,連雙重確認的機會都不想留,而且判了就會定讞、未來就算用非常上訴或再審也不能判更重的,那更有義務要清楚澄清「根據《兩公約》不確定故意,不能宣告死刑」是從哪邊出來的。是把「直接且故意」錯譯成「直接故意」?還是道聽塗說?不然,難道是抄襲廢死聯盟的文章?(前一篇:https://www.facebook.com/FuriousProsecutor/posts/1822169637957458)
而且,固然主觀狀態是刑法中極為重要的要素,但真的能夠因為主觀狀態不在法律歸類裡面的最嚴重的等級,就能outweigh其他所有情狀,認為不是最嚴重的犯罪嗎?何況,最高法院在98年台上字第2750號刑事判決敘明:「故意屬犯罪之不法要素,即構成要件該當性之主觀構成要件,除有特別規定外,及於直接故意與間接故意,並無軒輊。至在罪責判斷上,故意固具可非難性,惟直接故意抑間接故意,在科刑時於以行為人之責任為基礎上,兩者對罪責之成立,並無區別。僅於審酌同條各款之一切情狀時,可為諸多標準之一,且非必然後者較前者為低,而仍須視其各行為之具體情狀綜合判斷之。」
如果因為主觀並非直接故意,就說不是最嚴重之罪,那我們也可以從犯罪的每個層面看,例如:只燒死6個人,沒有撞死49個人,不是最嚴重之罪;或者,行為人沒有對被害人凌虐、分屍,手段不是最殘忍,也不是最嚴重之罪。那麼這樣子解釋的話,沒有案件可以宣告死刑了。
最高法院對於高等法院的判決,只要有點地方寫不夠充分就動輒發回,結果自己的判決(目前是新聞稿)卻交代得不清不楚。這就好像老師常常把班上同學的作業因為字跡不整的理由退回,結果老師自己的評語就像鬼畫符一樣。
就算我學藝不精,上面寫的通篇都錯,貴為終審法院,而且還是自為改判,不管從哪裡得到這個判決的法源以及推理,一定要交代清楚,而不是一句話「第36號一般意見的拘束力解釋,對應到我國刑法架構,所謂最嚴重的罪行是指涉及直接(確定)故意殺人的犯行,間接(不確定)故意殺人則不可以適用死刑。」帶過就可以的。
如有錯誤或其他意見歡迎批評指正。
同時也有108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2萬的網紅朱學恒的阿宅萬事通事務所,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贊助專區 Paypal傳送門: https://paypal.me/HsuehHeng 綠界傳送門: https://p.ecpay.com.tw/706363D 歐付寶傳送門: https://reurl.cc/eENAEm 根據三立新聞網的報導:【不過該商家提出的合格證明其實指的是「未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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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三立新聞網的報導:【不過該商家提出的合格證明其實指的是「未檢出」而非「零檢出」,對此,藝人陳嘉行(焦糖)也痛批「這個在牛肉麵店老闆出示證件檢驗報告『未檢出——是萊劑殘留符合標準規範』(很重要的觀念)就已打臉那些蹭熱度的人的藍白政客。」他說,「未檢出」代表這些吃「有萊克多巴胺飼料」的美牛,肉品在進口到台灣時,儀器檢測「未檢出」萊劑殘留,或萊劑殘留在標準值內,絕對不是「0檢出」。】我實在很不想浪費我的智商跟這些低學歷不讀書的側翼(不是每個側翼都低學歷,有的是高學歷沒良知,但這個是低學歷沒有錯),文組不懂科學也就算了,還拿來鬥爭,是要多可笑?這世界上沒有零檢出這種東西,這是民進黨主張的反智標準!世界上所有的測量儀器都有極限值,你以為可以跟你中山大學研究所一樣忽然掰出一個粉絲團十萬讚不管智商多低都可以入學的標準嗎?儀器極限值裡面沒有出現結果,就表示以儀器的極限值沒有測出來,還有殘留在標準值裡面怎麼會叫未檢出?就是會出現數字,但那個數字符合你自己立法的標準啊!這麼不科學的屁話民進黨也要來掩護,還一堆叫側翼出來認知作戰統一口徑,簡直把人民當白痴,側翼是白癡但不是我們白癡啊!還標準值咧,呿。
另外,最近一堆新聞用標題作戰法,說甚麼高端大家搶打,不打就打不到了,說甚麼系統被弄到當機,說甚麼大家都愛,但如果真的大家都這麼愛,怎麼可能六十萬劑打來打去打不完,預約個半死一直往下開放,沒有就是沒有,是不是我數學又出錯啦?結果不是我數學不好,是刻意弄出來的啦!
看看中時對於新北的報導:【高端疫苗將於23日起開打,因預約人數不如預期,中央疫情流行指揮中心向下開放20歲到35歲預約,新北市副市長劉和然今在疫情說明會表示,新北市20到35歲民眾有83萬5千人,截至今天中午截止,有3萬6777人登記,登記率僅4.4%,代表有接近95%的20到35歲,並未選擇這次疫苗施打。而第六輪高端疫苗施打,新北市配發到15萬6048劑疫苗,截至今天中午共有10萬9271位預約施打,預約比例70.2%。】光登記就大概每二十五個人有一個登記,其他二十四個人都不想打,這樣叫做搶破頭?
好啦,接著又是三立新聞網的超科學報導:【苗栗縣議會在17日臨時會,國民黨團提臨時動議,內容是苗栗縣政府施打的疫苗必須經過國際認證才能給縣民施打,成為率先對國產疫苗不信任「開第一槍」的縣市。但中央1922疫苗預約平台第6輪高端疫苗預約登記,苗栗預約率竟衝破9成,苗栗縣議員曾玟學就說,苗栗縣民著實以數據打臉對國產苗的「不信任案」。】不聽不知道,一聽嚇一跳,九成ㄟ!苗栗縣民預約率衝破九成ㄟ,這都快比發雞排去領的比例要高啦!
就拿也有新聞公布數據的台中來比較好了
台中 苗栗
人口 282萬 54萬
意願登記 15.3萬(5.4%) 1.5萬(2.7%)
預約登記 6萬(2.1%) 0.688萬(1.27%)
他媽的,結果是有登記的只佔全苗栗人口數的2.7%,真正到最後預約登記的只有意願登記的47%!哪來甚麼九成啦!而且那則新聞連意願登記人數有多少都寫錯!洗地洗不乾淨很糟糕ㄟ!
根據聯合報的報導:【國產高端疫苗將在明天開打,由於其保護效力一直未正式公布,不少人對於其保護效力有疑慮,台大小兒感染科醫師李秉穎表示,高端疫苗與美國研發的Novavax疫苗都是屬於次蛋白疫苗,後者的保護效果可以達到90%,推估高端的保護效果應該也在85到90%之間,比起mRNA的95趴要差一點,但比腺病毒疫苗好。】馬的說喝符水都客氣了,今天國際笑秉的說法竟然沒有科學根據到路邊阿婆都想笑了,因為這判斷力完全沒有任何的科學實驗證據,就是李笑秉覺得都是屬於次蛋白疫苗,而高端差一點所以就推論出保護效果來了!保護力這連疾管署公布的高端的仿單都不敢寫ㄟ,結果他可以說都是次蛋白就是保護效果接近!那我跟金城武都是人類,所以我們魅力也接近嗎?
又是三立新聞網的報導:【今年4月2日,台鐵太魯閣號408次列車,因撞擊掉落邊坡的工程車,導致出軌發生嚴重事故,釀49人死亡、200多人輕重傷,事後外界紛紛要求釐清事故責任,工程車負責人李義祥被依法起訴。近期,運安會的調查報告出爐,主任楊宏智指出,太魯閣號事故除了人為疏失外,因該列車誤點6分鐘,認為如果當時準時發車,恐不會發生事故,甚至認為當時李義祥有嘗試要通報,可惜時間不足,表示「他已經盡力了」。】那天李義祥不該開工,不該加班,邊坡不該這麼沒有防護措施,貨車掉下去之後也沒下去示警,結果調查出來反而是誤點的問題,李義祥盡力了?獨立機構運安會是不是把自己當成政府維安會了?說好的中立調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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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發生死亡的結果 在 朱學恒的阿宅萬事通事務所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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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大破口造成七百多名台灣人死亡,官方否認有會議記錄,陳時中說都他負責,但會議的真相是甚麼?第一個找到會議紀錄的記者會告訴你背後的秘辛!
因為疫情指考延期到今天也就是7月28日順利登場,但是你各位啊仔細想一想,在5月19日的時候全台防疫提升到三級警戒,搞得小商家大受內傷,小民們對待用餐的需求也增加,回想這一切,就是「3+11」這個大破口搞得全民七葷八素的,「3+11」可說是黑幕重重,當中還發生過陳時中甩鍋給副指揮官陳宗彥,而且會議記錄還會消失不見蛋,但大家都想要知道真相,可是調查出真相的記者到底看到甚麼,就是一個會議紀錄為什麼搞得跟國家寶藏一樣?
最近有一則熱議的新聞相信各位會覺得很好奇,根據蘋果新聞網報導【綠營色胚對正妹志工伸狼爪 她泣問:「如果接受藍營幫忙你們會怪我嗎?」】,這個故事其實很久以前就因為檢舉而被報導出來,當時的報導者又是黃楊明,根據貧果日報的報導【由駐日代表謝長廷號召成立的台灣長工之友會前理事鄭世曜,前年驚爆約出一名曾高調幫民進黨助選的正妹志工出來吃飯、拜拜,卻在車上對她強吻摸屁股,她說不要鄭竟無恥稱「要親妳妳要高興欸」,新北地檢依強制猥褻罪起訴後,鄭男還發聲明否認犯行稱被誣陷,但新北地院認定鄭世曜確實對被害人摸臀,依性騷擾罪判他拘役50天,可易科罰金5萬元;檢方不服,上訴指鄭對被害人襲胸涉強制猥褻,但高院認為猥褻罪證不足,駁回上訴。】
實在很想問問民進黨婦女部對這件事的看法,這樣被法院認證的老豬哥,口口聲聲說要維護保障女權的民進黨婦女部怎麼不做聲響啊?范雲又跑到哪裡去了?
報導中提到,這名正妹志工得知最終判決結果,認定鄭世曜只構成性騷擾罪後,前天深夜在臉書發文感嘆這件事情發生後,綠營內部除了他的前老闆及1名議員、1名立委外,沒有人願意幫她,「應該是因為選舉到了怕影響選情,畢竟這件事扯到的是綠營某派系的大咖,大家惹不起!」肥宅我看著看著拳頭就硬了!
政治線記者當然爆綠又爆藍,藍營有沒有甚麼有趣的梗呢?
啊,說到最近又被眾人喚醒的韓國瑜,甚至連國民黨主席選舉都有他的戲份,但是等等,講到韓國瑜就讓人回想起他上博恩夜夜秀跪著走路的畫面,而且當時還爆出政治人物上博恩的價碼…這又是黃陽明查出來的,當時我跟許多覺青一樣天真,以為跟博恩買了門票之後現場就不會有置入行銷了,結果沒想到一大票人買了門票之後到現場聽置入行銷,原來之前拿個手機剛好撥到韓國瑜電話都是演的,這背後到底是怎麼一回事?當時還有很多韓粉誇獎博恩說幫忙宣傳韓總好感謝,結果博恩又賺到流量又賺到置入行銷費,好多韓粉還幫忙轉貼幫忙博恩賺錢,是不是跟覺青一樣好傻好天真!博恩是不是世上唯一個可以賺覺青跟韓粉錢的男人,薩泰爾是不是真的太棒了!而且博恩也跟蔡英文收錢,是不是台灣價值太不夠啦?
根據政治線記者黃揚明的報導,2020總統選舉各組候選人政治獻金收支明細,國民黨總統候選人韓國瑜陣營申報宣傳支出當中,有2筆共31.5萬元的費用支付給製作「博恩夜夜秀」的薩泰爾娛樂公司;另外,總統蔡英文也曾在上屆總統大選的競選剩餘款項中申報1筆去年5月支付給薩泰爾娛樂13萬餘元的款項,顯示該網路節目確實向韓國瑜、蔡英文收費製作專訪節目。原來韓國瑜上博恩的費用遠高過蔡英文,除此之外聽說還有些不為人知的內幕…
不僅如此,這位深喉嚨先生還要帶給我們一個真相,根據鏡週刊2018年12月24日報導,當時韓國瑜當選高雄市長,在市政就職的時候,高雄市政府依慣例運用的第一預備金不超過100萬元,由於韓國瑜在愛河畔戶外舉辦,包括搭建舞台、音響等費用為98萬元,但外界質疑就職典禮不可能僅花100萬元。周刊接獲爆料,直指韓的就職典禮由高雄市府各局處配合的費用,總額超過300萬元,可能將動用第二預備金支應。這事情到底是怎麼一回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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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之前在本頻道掀起了一場肛拭子之戰,我是一定要特別花時間討論的啊,根據紐約時報的報導,【上海復旦大學傳染病專家盧洪洲告訴官方小報《環球時報》,鼻拭子或咽拭子可能會造成「不適反應」,致使樣本不合格。他承認,糞便取樣可以代替肛拭子,以防止類似的不適。但其他專家——包括一些中國專家——對採集肛門樣本的必要性提出了質疑。《環球時報》援引另一位專家楊占秋的話說,鼻咽拭子仍然是最有效的,因為病毒是通過呼吸道感染的。香港大學公共衛生教授本傑明·考林(Benjamin Cowling)在接受採訪時表示,即使有人的肛門分泌物檢測呈陽性,但呼吸系統分泌物不是陽性,他或她的傳染性可能不會很大。】結果搞了半天我竟然在這個議題上跟胡錫進一樣立場【倒】,原因很簡單,肛拭子檢測絕對不是無可替代的檢測法,有鼻拭子、喉拭子,這些方法都比較快比較有效率,張開嘴巴採檢、戳鼻孔採檢難道會比脫褲子要來得久嗎?就算說是DELTA病毒株可以只在喉部存在比較多,那麼喉拭子也可以處理,甚至你堅持一定要看清楚消化道,那麼糞便樣本檢測也是可以,為何一定堅持肛拭子這種侵入性的檢測?更不要提反對肛拭子就是不科學這種說法了,哪有科學一定是要堅持侵入性檢測的?有人堅持肛溫比較準,那麼大家早上上班不量額溫,通通量肛溫是要怎麼運作?光排隊要排多久?
快篩方法從鼻、喉採集,進步到吐口水就可以檢測,就是一個科學的進步,在方便性和非侵入性上讓人們比較願意檢測。輝瑞的總裁Albert Bourla在受訪時就講過,如果不是因為研發時間太趕,應該要一劑就能夠達成免疫效果才符合科學和人類的需要。但就是因為研發時間不夠,才必須要暫時妥協。
德國之聲今年為了這個採訪了研究排洩物核酸檢測新冠病毒功效的專家——紐約蒙特菲奧醫學中心(Montefiore Medical Center)的微生物學家溫迪‧塞姆薩克(Wendy Szymczak)。【德國之聲:如果你要檢測一大批人,有什麼理由會讓你選擇肛拭子檢測,而不是我們所熟悉的方式?
塞姆薩克:我不認為可以只作肛拭子檢測。我想問題在於,既作鼻咽拭子,又作肛拭子檢測是否有意義?是為了要檢出那些上呼吸道已測不出病毒的漏網之魚嗎?這一點上,我不知道。這意味著大量的額外工作,需要大量的額外資源,對旅客來說造成很大的不便和不適。我們不知道這是否有必要。我們不清楚,如果(感染者)僅在糞便中排出病毒意味著什麼,他們是否會對其他人構成感染風險。】
科技始終來自於人性,要喜歡上肛拭子的人性太強烈了,我沒那麼強烈。好啦,花了這麼多時間檢討肛拭子的科學意義,我也真認真。
好了,那麼我們要花點時間討論林昶佐了。環南市場一役之後兵敗如山倒的昶佐今天又業力引爆了。如果他真的很兢兢業業地做事,不會落到這個下場,問題就是在於他作秀的比例遠遠高過做事的比例。今天的爆點是在於228國家紀念館首任館長、228受難家屬廖繼斌3日說,根據ETTODAY的報導:【這位自詡為228正義使者的歌手,在第6屆2年任期、15次的董事會中,「竟然只出席了第6次董事會,其他14次全部請假缺席!沒錯,就只出席了1次,翹班了14次!」這樣的出席率,不要說公家機關,就是發生在民間團體,也一定遭到同儕的冷眼與排斥。「林昶佐從今以後別再提228三個字好嗎?」廖繼斌痛批,「你每提一次,我們遺族心中就多淌血一次!」】
林昶佐荒謬的事情本來就不只這一樁,他以前就是特赦組織的台灣成員,但是在2016年內湖女童遭殘殺事件時,根據三立新聞2016年的報導:【台北內湖女童案震驚社會,廢死議題又再度引發討論,先前大力提倡廢死的時代力量立委林昶佐,昨(28)日受訪時絕口不提廢死,挨轟「烏龍繞桌」。時代力量今(29)早召開記者會,他對此再度回應,表示第一時間去辯論死刑存廢,會模糊了焦點,應該先照顧被害家屬的傷痛,而不是一味聚焦在支持或廢除死刑。】看看這甚麼屁話,遇到逆風時,昶佐就會先轉移焦點,說他甚麼立場不是重點,遇到有好處的時候挺身而出列在履歷上也絕無問題,這就是林昶佐啊,我跟他很熟啊!【笑】
根據聯合報七月四號的報導指出:【知情人士指出,政府要求原廠製造、直送,而且提供台積電、永齡的一千萬劑疫苗,標籤不會有「復必泰」,是應客製化要求重做,德國原廠必須啟動生產線另外供貨,由於德國原廠對疫苗的生產、抽樣、冷鏈、品管等程序要求嚴格,有一定的標準流程,何時第一批能完成到貨,只能說盡一切努力在完成合約簽署後能盡快將疫苗送抵國內。】 照這篇報導的說法,我國政府最堅持的就是標籤?這他媽的甚麼屁話,今天台灣死亡人數已經達到六百八十八人,結果是因為台灣才訂了特別生產線來生產,這個話不知道要說服誰?還有人對路透社放話透露消息,一時傳的天翻地覆,政府英明神武,好像都已經民調回升了。
然後還有三方同時放話給路透社的台北記者,其中一段更特別,【Another source said the German government, which has said it was trying to help Taiwan obtain the BioNTech vaccines, had been trying to speed up the talks.
"The German government doesn't want to leave the impression that they didn't sell vaccines to Taiwan due to the Chinese pressure, so it has been pushing the company to speed up its talks with Taiwan," the source said, referring to BioNTech.
The German Foreign Ministry declined to immediately comment.】啊這不就外交部自吹自擂的口吻,說德國政府有讓BNT加速跟台灣的談判。如果這是外交運作,可以為了搶功拿出來講嗎?如果不是為了搶功,以後德國政府是不是會被指責說只幫台灣不幫世界其他國家嗎?更別提這個放話獲得的德國外交部回應是,不予回應。更重要的是,德國駐台代表德國在台協會處長王子陶(Thomas Prinz)博士六月三號就說過了【我們注意到近來關於疫苗取得的爭議。請相信,德國政府,特別是聯邦經濟部部長Altmaier本人,對於台灣與BioNTech間持續的溝通協調,盡了好一番努力。然而,契約簽訂與否與條件,並非在政府的掌控下,而是取決於契約雙方。倘若契約雙方能夠達成共識,聯邦政府自然樂見其成。】這跟台灣放話德國政府介入談判差別是不是很大?
結果咧,郭台銘今天早上自己發布聲明特別強調,【路透引述知情人士報導指出,鴻海創辦人郭台銘、台積電與BNT代理商上海復星簽署購買疫苗的初步協議。郭台銘4日回應,轉載國際媒體無法證實的消息來源,可能妨害台灣取得疫苗的時程,呼籲勿臆測BNT疫苗採購進度,要大家別上當了!】到底是誰案子不確定的時候就想要收割,看看林昶佐,不會覺得這種動作很像是綠營農耕隊的作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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