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小編陳嘉緯過世已逾一年,時代力量提四大呼籲,為公部門基層發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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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去年(2020)8月4日金山小編陳嘉緯過勞逝世事件,監察院在今年8月19日對本案提出調查報告,認定金山區公所未善盡雇主職業安全防護義務,對區公所提出糾正,並要求新北市政府議處相關失職人員。站在守護公部門勞權的立場,時代力量 王婉諭 ;新北黨部 #彭盛韶、#陳姳臻 兩位副執行長;新莊區主任 #吳香君,以及「 #台灣公務革新力量聯盟」理事長 #何昀峯 於今(9/2)日召開記者會,為在公部門辛苦工作的基層發聲,並提出以下呼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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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議處相關失職人員,儘速提出懲處名單。
2⃣ 公開新北市府各單位約僱人員數量及其業務範圍。
3⃣ 建立長期制度以保障公部門約僱人員權益。
4⃣ 落實公部門勞檢,資料上網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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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盛韶表示,侯友宜在監察院報告提出後的當天(8/19),曾對此事表示「市府會悉心檢討,並保障所有勞工朋友的權益。」然而,檢討什麼?保障什麼?侯友宜市長完全沒說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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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盛韶說明,回想嘉緯過勞死整起事件,在事件發生之初,去年8月9日就傳出部分媒體報導後不久又毫無預警下架嘉緯驟逝的新聞,當時市府就被質疑是市府為了顧及形象,以公權力壓制新聞自由,引發社會譁然。而在嘉緯過世已逾一年的今天,新北市政府仍未提出相關懲處名單,金山區公所社群媒體粉專的相關消息,仍僅有公告嘉緯告別式的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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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盛韶指出,新北市政府壓榨公部門人力,絕非嘉緯過勞逝世這一件而已,這在新北市恐怕只是冰山一角,絕大多數公部門基層人員在這件事後沒有更全面的保障,而市府在嘉緯過世後一年後,在制度上是否有任何改進,我們也打下問號。彭盛韶拿出監察院的報告表示,金山區公所前後兩任區長,未善盡職業安全防護義務,使嘉緯淪為血汗小編,最後致因公過勞死亡是不爭的事實,但直到今天,我們僅看到監察院的調查報告,卻完全無市府相關對此案的進一步的作為,包括制度面措施、懲處進度、撫卹事宜等,市民完全無從得知,實在太離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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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盛韶表示,從事件發生至今,侯友宜市長的說法與作法,完全看不出有任何要改善新北市公部門勞動環境的決心,實在難以告慰嘉緯的在天之靈,更難說服市民,市府有因為這件事得到教訓及虛心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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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檢機制失靈罔送一條寶貴生命 關鍵資料竟不見蹤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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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香君說,根據國際勞工組織相關公約的定義,公務人員也是勞工,政府不能把「服務人民」無限上綱到超越個人身體健康,更何況在這案子裡,受害人根本也享受不到公務人員的福利,每個月卻平均加班超過80小時,最長甚至達到124小時,這樣離譜的情況無論如何都是不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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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香君進一步表示。根據新北市政府自己訂定的「職業安全衛生推動計畫」以及針對新北市29區公所的職安督導考核,像嘉緯這樣的約僱人員也應該是檢查對象,卻因為金山區公所誤用法令,認為他不是公務員所以不適用勞檢,導致他沒有被檢核到如此異常過勞狀況。讓原本明明可以避免的事情,發生悲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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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香君提醒侯友宜市長,如果真的要保障所有勞工朋友的權益,就不應該讓雇主還能選擇誰要檢查、誰不用檢查,只要是勞工就該檢查,也就是說不管今天嘉緯有沒有公務員身分,他的身體都不該承受上百個小時的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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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香君認為,從這件事可以看出,目前實務上有個很大的問題,就是勞檢報告從未公開透明,連勞工本人都不知道勞檢的過程,只能知道最後有沒有被裁罰,其中事實認定與法律適用完全由勞工局自由心證,勞工從頭到尾完全沒辦法發表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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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說,只要無良僱主敢睜眼說瞎話,就能讓勞檢黑箱作業,就能讓勞檢制度形同虛設,
以這個案子來說,如果受害人能看到自己完整的勞檢報告,就可以發現金山區公所謊稱已經有預防過勞的措施,或許他就能及早跟勞工局反應勞檢不實,也就能避免這次的悲劇;吳香君呼籲新北市政府應該將所有的勞檢報告公開透明,保障勞工朋友的權益,避免像嘉緯這樣的悲劇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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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公部門約聘僱人力狀況:短期公開相關資料,長期應修法為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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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姳臻表示,這件事凸顯了公部門約聘僱勞力的運用問題,市府各單位進 用了多少職務代理人與約僱人員,而他們又負責了什麼業務更是一大黑數!陳姳臻拿出監察院的調查報告表示,嘉緯實際辦理的業務以公共關係、新聞發布等業務為主,但若依據金山區公所官網上所公布的業務職掌來看,可以發現這被歸類在「秘書室」的業務項目中,但嘉緯在去世前一年先後所屬的民政災防課與社會人文課並未包含這些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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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姳臻認為,自2019年9月起,區公所指派嘉緯擔任新媒體小組組長,統籌應由主管負責之貼文審核及議題行銷等業務,這完全違背《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第2條第1項:「本辦法所稱約僱人員,指各機關以行政契約定期僱用,辦理事務性、簡易性等行政或技術工作之人員。」以及第3項:「約僱人員不得擔任或兼任主管職務。」等規定。嘉緯不但執行超出法定業務範圍的工作內容,更執行主管的職務,根本顯示現行公部門的分工與人力需求,根本脫離了約僱人員定期、辦理簡單事務性業務的範疇,卻硬是使用保障較差的職種聘僱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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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姳臻表示,市府要讓外界安心,最直接的方法就是公開各單位約僱人員的數據,比照臺北市將所轄各單位約僱人員的人數公諸於「政府資訊公開平臺」,資料透明有助於約聘雇職場的揭露,可以間接避免過勞、避免相關危害勞動權益的事情發生。甚至,要更進一步地將約僱人員的業務範圍,去識別化後公開,避免像此過勞案一樣一人做多職務代理。陳姳臻認為,在公部門約僱人員運用問題上,短期應朝資訊揭露的方向前進,市府公開各單位約僱人員數量及其業務範圍,但這只是第一步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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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姳臻說,若要改善約僱人員,也就是這群既不是公務員,又是勞基法孤兒的勞動者發生過勞問題,從長期來看仍需要做完善制度的討論,比如該人員提供勞務的內容是否應有一致性?而非從事契約之外的工作項目,以及工時制度應該要參考醫學專業提供保障,甚至長遠來看應該將公部門非公職考試的長期人力,尚未規範的部分必須跟上勞基法的腳步。受僱於政府的人一樣是勞工,不應該保障低於基本的勞基法。另外,有鑒於本次勞動檢查不小心排除約僱人員的部分,也點出制度曖昧造成的問題,因此在此呼籲不僅要規範勞檢部門落實公部門勞檢事宜,議會也要做好監督,關心整體的市府用人的形式以及相關人員是否有合理待遇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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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昀峯表示,發生在陳嘉緯身上的憾事凸顯市府的兩個問題,一是市府過度忽略人力成本、時間成本,沒有評估做事的必要性。倘若金山區公所人力如此有限,自然不應該要求區公所自己負擔媒體經營的業務,像是攝影、圖文製作、影片剪輯,若要求品質,都需要一定的技術性,當然也要留意機關是否適合自行辦理的適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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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二,事情有輕重緩急,業務有核心非核心,效果也有直接間接之分,很難說每項工作都讓人備感意義,若是沒有明確地將核心業務與次要業務區分,只是不斷的添加業務,那真正的情況應該不只是小編過勞,恐怕整個組織都在過勞。坦白說,行政機關勞逸不均的現象眾所皆知,在非必要業務不斷增加的趨勢下,誰又知道小編猝死相較每年公務猝死的比例又是多少?還有,會不會不是「所有人」都過勞,而是只有「能者」過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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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昀峯說明,在長期制度建立面,新北市政府可以將在各個機關間不斷傳換工作的聘僱用職務代理人資訊蒐集起來,建立聘僱用人員的人才庫,以利管理也能避免酬庸疑慮。另外市府應該要將橫跨數年的任務工作,提供穩定的聘僱用員額,而不是使用中短期職務代理人的模式,否則還是會有像陳嘉緯一樣,明明都在同一個機關服務,卻得受到職務代理原因消失,而必須一直重新換約,甚至越做收入越低的情形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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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嘉緯過勞逝世所引出的問題,彭盛韶也向侯友宜提出四大問。一問,整起事件後續的檢討和改進了什麼?二問,現階段相關人員的懲處到哪?三問,監察院所指出的107年度(2018年)「職業安全衛生推動計畫督導考核」又在哪?為何2017年的考核資料公開出來,關鍵的資料反而不在?四問,嘉緯過勞死是否僅是新北市境內的冰山一角,其他基層人員的工作待遇仍是未知數,是要怎麼知道悲劇不會重演?彭盛韶表示,若市府對這些問題不能給個交代的話,社會大眾將難以相信侯友宜市長的虛心檢討,到底要檢討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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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婉諭總結,為了避免嘉緯的遺憾重演,若要公部門勞權具備更全面的保障,市府應該做什麼改革呢?對此,新北黨部提出以下四點呼籲:
1⃣ 議處相關失職人員,儘速提出懲處名單。
2⃣ 公開新北市府各單位約僱人員數量及其業務範圍。短期內,市府應該公開各個單位約僱人員的運用狀況,及其所執行的業務內容。
3⃣ 建立長期制度以保障公部門約僱人員權益。長期而言,市府應該訂定契約人員進用與管理辦法,包含規定約僱人員異動送交議會備查等事宜。
4⃣ 落實公部門勞檢,資料上網公開。從嘉緯過世事件來看,市府的勞檢未落實其實間接導致他的猝死,把關機制應該更落實,並將勞檢資料公開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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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婉諭說,我們知道公部門約僱人員被濫用的問題在短時間不易解決,但即便如此也不代表可以不試著尋求解方,敷衍了事,讓悲劇再度的發生。市民所需要的遠不止是道歉與補償,「再多的道歉與補償也喚不回這些生命」,誰也不會希望自己的家人因為進入政府部門為民服務卻踏上人生的不歸路。時代力量仍會持續監督,並提出相關的對策,要求市府進一步的改善約僱人員被濫用的弊病,避免悲劇重演的可能性!
同時也有3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9萬的網紅3Q陳柏惟,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混合戰與認知戰是什麼? 首先,先說明混合戰和認知戰是什麼,這個名詞曾出現在 2019 年國防大學軍事共同教育中心上校教官黃柏欽發表於《國防雜誌》的〈戰爭新型態-『混合戰』衝擊與因應作為〉一文中。文章中提到,混合戰呈現當前資訊、科技時代的戰爭模式,運用混合與創新、不對稱的戰術、戰法,破壞目標國政經穩定...
職掌定義 在 律師談吉他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鄉民的正義 公布犯罪嫌疑人行不行】
南投縣某高中學生A男疑似性侵女同學長達兩年,還被爆料以警察之子的身分,威脅女同學不能說出去,警方也被懷疑意圖吃案,引發網友們的怒火,進而肉搜,A男的姓名與照片等個資並被公布在許多網路論壇上。
日前,南投縣政府要求論壇撤下相關文章,並認定《巴哈姆特》消極不配合刪文,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對其裁罰6萬元。公布「誰」的資訊會違法呢,以下來分析~
🎸在網路論壇上,公布他人姓名、涉及事件或前科會有什麼樣的法律責任呢?
「個資法」的部分:
依「個資法」第19條,應有特定目的,並有法律明文規定、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個人資料取自於一般可得之來源…等情形,才能蒐集、處理或利用。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部分:
這部法的立法目的是為了促進兒童及少年身心健全發展,保障其權益,增進其福利,保護對象是兒童及少年。
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69條第4款規定,如果在網路、廣播與電視等媒體上,報導、記載身分是「刑事案件或少年保護事件的當事人或被害人」的兒童及少年的姓名或其他足以識別身分的資訊,會被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沒有移除內容會被連續處罰到移除為止。
🎸在本次事件中,到底可以公布誰的姓名與涉及事件呢?
加害嫌疑人:
A男是性侵案件的嫌疑人,除非證明有立即再犯的危險性,否則公布他的姓名與涉及事件,並不具有公共利益,公布有違反個資法之嫌。
且A男是高中學生,為十二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之人,依兒少法的定義是
少年」,受到兒少法保護,當他為刑事案件的當事人時,不能公布姓名或足以辨識身分的資訊。
A男的父親:
雖然A男的父親是高階警官,雖被懷疑有向警方施壓,但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施行細則第21條、兒少法69條中「其他足以識別身分之資訊」,包括親屬的姓名或其關係足以識別兒童及少年的資訊,所以少年A男父親的姓名,也屬於兒少法規定不能公布的範圍。
疑似吃案的警員:
因為員警具有公務員身分,且涉及事件是其職務所職掌的範圍,如果他吃案,會造成警方行使國家賦予公權力的威信受到質疑,公共利益嚴重減損,為了增進公共利益,所以他的姓名在個資法規定可以利用個資的範圍中,公布並不會違反個資法。
所以正義鄉民們請注意!在南投少年性侵案中,公布少年A與他的父親的姓名與涉及的事件,會被依個資法及兒少法處罰,將輿論的力量轉向督促警政機關積極作為,才是比較好的做法。
職掌定義 在 3Q 陳柏惟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混合戰與認知戰是什麼?
首先,先說明混合戰和認知戰是什麼,這個名詞曾出現在 2019 年國防大學軍事共同教育中心上校教官黃柏欽發表於《國防雜誌》的〈戰爭新型態-『混合戰』衝擊與因應作為〉一文中。文章中提到,混合戰呈現當前資訊、科技時代的戰爭模式,運用混合與創新、不對稱的戰術、戰法,破壞目標國政經穩定與城市發展,攻擊新聞及言論自由弱點,造成受攻擊目標的挑戰。」而霍夫曼(Frank G. Hoffman)所著的《二十一世紀衝突:混合戰的興起》(Conflict in the 21st Century: the Rise of Hybrid Wars),對混合戰的定義如下:未來的對手更加聰明,並且鮮少將自己限縮在他們工具箱裡的單一工具。傳統的、不規則的和災難性的恐怖主義挑戰將不會是明確、清楚的樣態;他們都將以許多形式呈現。戰爭模式的模糊,誰參戰的模糊,以及使用什麼技術,產生廣泛多樣性與複雜性,稱之為 #混合戰。
而在 #國防安全研究院 所發布的 #2020中共年報 則指出,未來在灰色地帶衝突中,共軍戰略支援部隊將扮演重要角色,#共軍網絡系統部效法俄羅斯對波羅地海國家遂行的資訊作戰模式,進一步運用體系融合與軍民融合,網路作戰自身單位與外圍團隊,結合心戰基地,#推展運用網路戰搭配認知戰的混合戰。
因此我們可清楚明白,面對認知戰、混合戰,台灣所要應對的壓力有多巨大。
#面對中國對台的資訊作戰
自上任以來,我就很關心中國對台的假消息作戰問題,特別是國安局的應對方式。去年 7 月國安局增列了「協調整合、部署執行對境外敵對勢力爭議訊息應處有關事項」這項工作職掌;調查局也成立了資安工作站,針對防範中國透過假訊息擾亂台灣社會民心、讓台灣社會產生懷疑民主制度的意義這些認知作戰行為,便需要檢視有加強整合假訊息情蒐的執行效果。
根據台灣民主實驗室去年 11 月發表的研究,其中有一項研究發現是:代理人積極參與了中國的資訊作戰。即使其中一些攻擊是由中國發起,但仍有許多代理人放大了這些攻擊。這些代理人扮演聯繫台灣當地製造者或散佈者與中共的中間人角色,使得資訊攻擊的發動者與實際製造或散佈者產生了脫勾的狀況。
中國分別在 2020 的台灣總統大選以及武漢肺炎爆發期間,發動一連串線上與線下的資訊攻擊。此報告依據攻擊者的資本和動機,將中國的資訊作戰者分成四種不同的類型,並根據其在模型中的位置,將其攻擊分為四個模式:外宣模式、粉紅模式、內容農場模式、與協力模式。其中,又以「內容農場模式」和「協力模式」所產生的傷害較前兩者來得大。
#國安局對假訊息的整合需求
像是最近的鳳梨事件,中共說台灣出口給他們的鳳梨有蟲害,但台灣農委會請中共拿出證據來,他們也拿不出來,但他沒使用官方發聲、協同媒體、網路,四處抹黑栽贓,這就是一種很經典的認知戰,國安局長也相當認同這就是一種認知作戰。
而去年質詢國安局時,我也要求提供過去一整年的完整的報告,告訴我們已經查到了哪些?如何處理這些問題?未來又有哪些相關工作的規劃?我們應該是哪些部會、單位主責處理?今天我們有可能面臨醫療衛生方面的假訊息、也有可能像是現在的農業假訊息,這顯然是跨部會的問題。
國安局長回應說,兩岸事務的主管單位,最主要是陸委會,但也可能和政戰、軍事有關,所以也涉及國防部。
我知道國安局在去年有關假訊息的情蒐和研究有一些初步的結果,掌握了重大假訊息事件、散佈嚴重性和重要節點。那是不是有可能,創造一個跨部會整合的平台,來討論看看這個應該如何處理,可能部會互相支援,且一定要有一個專責的部門!處理橫向的聯絡與垂直的澄清,不分藍綠、部會,一起處理中共的認知作戰問題,面對認知戰的抹黑,可給出客觀的事實、科學的數字,快速澄清,避免認知戰的假訊息滲透台灣。
國安局長回應我,會提供這些清楚的資訊給相關部門。
我也再次提醒認知戰的重要性,「認知作戰」就是改變人的想法,且是用假的資訊去改變大眾的想法,讓你聽、看,但所見到的是他們想引導的錯誤資訊。境外敵對勢力透過這樣的做法,來分化破壞台灣的民主社會,世界上其他國家也開始領略這樣的痛苦。
#溯源分析很重要
此外,「溯源分析」很重要,需要了解背後的指揮單位,比方是武警、共青團等等。如此一來才可以找到關鍵人、斷其行為節點。
比方說,民主實驗室研究報告提到的「粉紅模式」,不同於中央發動的攻擊,是由地方性愛國人士或小粉紅製造訊息。雖然和中央無關,但是粉紅模式可能會和地方的民兵和武警有關。有許多武警會加入群組,甚至有教戰守則,包括低級黑、高級紅、反串等教程,有時候會在微博試水溫,再將訊息加以改製、放入粉絲頁或社團散佈,甚至自己經營粉專。這也顯示了中國會使用的資訊戰特色,也就是主導者是會是不同系統、不同單位,便會需要國安局能夠進一步分析出主導者是誰?
提出中國對台灣假訊息的行為模式預判的重要性在於,在能掌握來源後,甚至可以進一步看在某些重大事件發生時,比方一月底、二月初美國軍機在我西南空域活動,或者最近兩會期間,中國對台假訊息的發動者和發動方式,而可以提前截斷這些假訊息的發動,或者截斷其節點。
中共勢力協同在地的認知作戰,我和台灣基進一直都在抵禦頑抗的第一線,但我們永遠以抵禦這類欺侮為優先!置我個人名譽於度外。
#台灣加油
職掌定義 在 3Q陳柏惟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混合戰與認知戰是什麼?
首先,先說明混合戰和認知戰是什麼,這個名詞曾出現在 2019 年國防大學軍事共同教育中心上校教官黃柏欽發表於《國防雜誌》的〈戰爭新型態-『混合戰』衝擊與因應作為〉一文中。文章中提到,混合戰呈現當前資訊、科技時代的戰爭模式,運用混合與創新、不對稱的戰術、戰法,破壞目標國政經穩定與城市發展,攻擊新聞及言論自由弱點,造成受攻擊目標的挑戰。」而霍夫曼(Frank G. Hoffman)所著的《二十一世紀衝突:混合戰的興起》(Conflict in the 21st Century: the Rise of Hybrid Wars),對混合戰的定義如下:未來的對手更加聰明,並且鮮少將自己限縮在他們工具箱裡的單一工具。傳統的、不規則的和災難性的恐怖主義挑戰將不會是明確、清楚的樣態;他們都將以許多形式呈現。戰爭模式的模糊,誰參戰的模糊,以及使用什麼技術,產生廣泛多樣性與複雜性,稱之為混合戰。
而在國防安全研究院所發布的 2020 中共年報則指出,未來在灰色地帶衝突中,共軍戰略支援部隊將扮演重要角色,共軍網絡系統部效法俄羅斯對波羅地海國家遂行的資訊作戰模式,進一步運用體系融合與軍民融合,網路作戰自身單位與外圍團隊,結合心戰基地,推展運用網路戰搭配認知戰的混合戰。
因此我們可清楚明白,面對認知戰、混合戰,台灣所要應對的壓力有多巨大。
面對中國對台的資訊作戰
自上任以來,我就很關心中國對台的假消息作戰問題,特別是國安局的應對方式。去年 7 月國安局增列了「協調整合、部署執行對境外敵對勢力爭議訊息應處有關事項」這項工作職掌;調查局也成立了資安工作站,針對防範中國透過假訊息擾亂台灣社會民心、讓台灣社會產生懷疑民主制度的意義這些認知作戰行為,便需要檢視有加強整合假訊息情蒐的執行效果。
根據台灣民主實驗室去年 11 月發表的研究,其中有一項研究發現是:代理人積極參與了中國的資訊作戰。即使其中一些攻擊是由中國發起,但仍有許多代理人放大了這些攻擊。這些代理人扮演聯繫台灣當地製造者或散佈者與中共的中間人角色,使得資訊攻擊的發動者與實際製造或散佈者產生了脫勾的狀況。
中國分別在 2020 的台灣總統大選以及武漢肺炎爆發期間,發動一連串線上與線下的資訊攻擊。此報告依據攻擊者的資本和動機,將中國的資訊作戰者分成四種不同的類型,並根據其在模型中的位置,將其攻擊分為四個模式:外宣模式、粉紅模式、內容農場模式、與協力模式。其中,又以「內容農場模式」和「協力模式」所產生的傷害較前兩者來得大。
國安局對假訊息的工作成果
像是最近的鳳梨事件,中共說台灣出口給他們的鳳梨有蟲害,但台灣農委會請中共拿出證據來,他們也拿不出來,但他沒使用官方發聲、協同媒體、網路,四處抹黑栽贓,這就是一種很經典的認知戰,國安局長也相當認同這就是一種認知作戰。
而去年質詢國安局時,我也要求提供過去一整年的完整的報告,告訴我們已經查到了哪些?如何處理這些問題?未來又有哪些相關工作的規劃?我們應該是哪些部會、單位主責處理?今天我們有可能面臨醫療衛生方面的假訊息、也有可能像是現在的農業假訊息,這顯然是跨部會的問題。
國安局長回應說,兩岸事務的主管單位,最主要是陸委會,但也可能和政戰、軍事有關,所以也涉及國防部。
我知道國安局在去年有關假訊息的情蒐和研究有一些初步的結果,掌握了重大假訊息事件、散佈嚴重性和重要節點。那是不是有可能,創造一個跨部會整合的平台,來討論看看這個應該如何處理,可能部會互相支援,且一定要有一個專責的部門!處理橫向的聯絡與垂直的澄清,不分藍綠、部會,一起處理中共的認知作戰問題,面對認知戰的抹黑,可給出客觀的事實、科學的數字,快速澄清,避免認知戰的假訊息滲透台灣。
國安局長回應我,會提供這些清楚的資訊給相關部門。
我也再次提醒認知戰的重要性,「認知作戰」就是改變人的想法,且是用假的資訊去改變大眾的想法,讓你聽、看,但所見到的是他們想引導的錯誤資訊。境外敵對勢力透過這樣的做法,來分化破壞台灣的民主社會,世界上其他國家也開始領略這樣的痛苦。
此外,「溯源分析」很重要,需要了解背後的指揮單位,比方是武警、共青團等等。如此一來才可以找到關鍵人、斷其行為節點。
比方說,民主實驗室研究報告提到的「粉紅模式」,不同於中央發動的攻擊,是由地方性愛國人士或小粉紅製造訊息。雖然和中央無關,但是粉紅模式可能會和地方的民兵和武警有關。有許多武警會加入群組,甚至有教戰守則,包括低級黑、高級紅、反串等教程,有時候會在微博試水溫,再將訊息加以改製、放入粉絲頁或社團散佈,甚至自己經營粉專。這也顯示了中國會使用的資訊戰特色,也就是主導者是會是不同系統、不同單位,便會需要國安局能夠進一步分析出主導者是誰?
提出中國對台灣假訊息的行為模式預判的重要性在於,在能掌握來源後,甚至可以進一步看在某些重大事件發生時,比方一月底、二月初美國軍機在我西南空域活動,或者最近兩會期間,中國對台假訊息的發動者和發動方式,而可以提前截斷這些假訊息的發動,或者截斷其節點。
中共勢力協同在地的認知作戰,我和台灣基進一直都在抵禦頑抗的第一線,但我們永遠以抵禦這類欺侮為優先!置我個人名譽於度外。
台灣加油
2021-03-18,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國安局 陳明通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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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日服務處】
地址|臺中市烏日區中山路一段525號
電話|(04)2337-7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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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鹿服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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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9: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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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井─每週三 19:00-21:00
霧峰─每週五 19:00-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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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鹿─每週二 16: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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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肚─週二 19:00-21:00(每月二、四週委員時間)
龍井─週三 19:00-21:00(每月一、三週委員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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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議會》都市計畫專案小組第5次會議(762)
嘉義市空地空屋自治條例修正案第一次會議。
首先感謝蔡榮豐議員,王美惠議員,黃思婷議員,孫貫志議員,以及各局處首長,和議會同仁的參加。
今天我們將針對台南市空地空屋自治條例,和嘉義市空地空屋治條例,做對比式研究。希望將公有空地空屋納入修正,例如,在第二條,詳列各局處職掌,第三條之一,空地定義,增加機關學校可提供的付費用地。之二,空屋定義,增加機關學校可提供的付費建築物。
解決空地空屋閒置問題,提高空地空屋使用率,促進城市發展。
一日市議會都市計畫專案小組第5次會議(763)
感謝蔡榮豐議員,王美惠議員,黃思婷議員,孫貫志議員,還有參與的各局處長,對嘉義市空地空屋自治條例修正案,提出重要的建議和討論。
103年通過,107年修正的嘉義市空地空屋自治條例,是對私有空地空屋衛生管理為主的處罰條例。
但是我希望將空地空屋自治條例的修正,納入公有空地和空屋管理利用,用分享經濟的概念,由公而私由內而外,政府帶頭,用獎勵代替處罰,從衛生環保管理重心,轉型成都市發展,減少空地空屋的源頭管理條例,做好都市規劃,減少空地空屋的產生 的結構因素,再進行空地空屋的活化再利用,提高土地和房屋使用效率,達成資源共享,和創造土地房屋價值,有利都市發展雙贏的新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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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議會》都市計畫專案小組第5次會議
嘉義市空地空屋自治條例修正案第一次會議。
首先感謝蔡榮豐議員,王美惠議員,黃思婷議員,孫貫志議員,以及各局處首長,和議會同仁的參加。
今天我們將針對台南市空地空屋自治條例,和嘉義市空地空屋治條例,做對比式研究。
希望將公有空地空屋納入修正,例如,在第二條,詳列各局處職掌,第三條之一,空地定義,增加機關學校可提供的付費用地。之二,空屋定義,增加機關學校可提供的付費建築物。
解決空地空屋閒置問題,提高空地空屋使用率,促進城市發展。
感謝蔡榮豐議員,王美惠議員,黃思婷議員,孫貫志議員,還有參與的各局處長,對嘉義市空地空屋自治條例修正案,提出重要的建議和討論。
103年通過,107年修正的嘉義市空地空屋自治條例,是對私有空地空屋衛生管理為主的處罰條例。
但是我希望將空地空屋自治條例的修正,納入公有空地和空屋管理利用,用分享經濟的概念,由公而司由內而外,政府帶頭,用獎勵代替處罰,從衛生環保管理重心,轉型成都市發展,減少空地空屋的源頭管理條例,做好都市規劃,減少空地空屋的產生 的結構因素,再進行空地空屋的活化再利用,提高土地和房屋使用效率,達成資源共享,和創造土地房屋價值,有利都市發展雙贏的新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