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現在的災害處理,不管是風災地震火災水災、輻射毒害、空難海難交通事故,甚至說複合型的災難,第一時間永遠都是警察消防弟兄姊妹先抵達現場,一開始的回報也是消防回報,接下來現場調度和應變,只能「等待主管機關派人來」或「成立應變中心」,這個等待的空窗期,可能要一兩個到三四個小時,警察消防都只能先一直待在危險的災害現場,把自己生死置之於度外,如果這中間有二度災變、或是現場有危害,第一時間根本無法逃離,等於是用人命去擋這段空窗期。
2018年10月21日台鐵普悠瑪出軌翻覆,下午4點50分發生,晚間6點交通部啟動中央災害應變中心,一個多小時中,現場高壓電纜是否仍通電、台鐵台電是否先提醒現場警消?
2014年7月31日高雄氣爆,氣爆要發生之前,晚上8點就有居民通報不明氣體外洩,消防局到現場後,就開始佈水線噴灑,中油、中國石化、台電、鐵路局、環保署都趕到了,晚上11點環保署甚至已經驗出丙烯超過人體忍受範圍近兩百倍,但現場就是一盤散沙,沒人作主,仍讓消防隊弟兄待在現場繼續灑水,最後氣爆發生,造成更大的傷亡。
同樣的,亞洲最大的石化園區─雲林六輕,每次爆炸起火,到底是純火焰還是有夾雜毒化物氣體?消防隊永遠都是最快到現場,最後才知道答案。若今天不是毒化災,而是更可怕的輻射災害呢?若核電廠出任何事情,第一時間衝去現場的就是我們的警消弟兄姊妹,他們的生命安全誰來顧?
所以我們提案修法,在災害的第一時間,不管是什麼類型的災害,都先由內政部直接進行現場協調調度、以最快速度的統籌因應、避免現場處理有危害消防員或是居民的風險,接下來再循災害分類來確定第二步的應變處理。
雖然說,警察消防救人是職業使命,但他們也是人也有家庭,他們不是土地公,沒有包山包海,也不是什麼都會,我們立法修法應該要多替警察消防想一想,再多為警消多做一點。
🔍 建國國會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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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災害先救人,警察消防用命擋,現場調度卻無主控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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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危害分類 在 國家衛生研究院-論壇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HOW「毒」YOU「毒」?】
現年38歲的佩洛第住在義大利熱那亞,17歲就開始吸食古柯鹼,他當時還是個愛參加派對的紈褲子弟。他對毒品的沉溺逐漸成為日常習慣,接著惡化為一種毀滅性的強迫行為。他戀愛、成家、生了個兒子,並經營一間餐廳。由於毒癮過重,他的家庭和事業最終還是垮了。
他到戒毒中心待了三個月,但離開後才過了36小時就毒癮復發。他又花了八個月時間參加另一個戒毒計畫,但回家當天一見到毒販就又破了戒。「我開始瘋狂使用古柯鹼,」他說:「我變得偏執、鬼迷心竅、瘋瘋癲癲。我找不到任何停下來的辦法。」(資料來源:【註1】)
藥與毒是一體兩面,藥物在正常醫療用途使用下可治病;然而人們為求興奮、迷幻及刺激等短暫感覺下而濫用藥物,致使它成為「毒」,來毒害我們的身體,這不僅改變我們腦的意識,也造成身體不可逆的傷害。
■毒品的可怕
在於人無法抗拒吸食毒品隨之而來的短暫「欣快愉悅」,但其又具有「成癮濫用性」。這些欣快愉悅的感受來自於藥物對中樞神經系統的作用,依藥物的藥理及機轉可簡單分成三類:
▶「中樞神經抑制劑」
▶「中樞神經興奮劑」
▶「中樞神經迷幻劑」。
■「中樞神經抑制劑」毒品
會先讓吸食者產生欣快愉悅、改變情緒的感受,而後卻轉為困倦、昏睡。
▶例如:「海洛因」,它能促使引發神經傳導物質的釋放,因而讓大腦產生極度愉悅感。不過它也會抑制大腦的作用,讓人鎮定、催眠,使人陷入昏睡,過量時甚至可能死亡。
▶有些安眠類的藥物會使人昏睡,因此容易被濫用為「約會強暴」藥物。若這類藥物持續作用於中樞神經,會造成神經系統慢性中毒,導致思考、記憶衰退及肢體失調等狀況。
■而讓人特別有精神、興奮的「中樞神經興奮劑」毒品:
則是透過持續釋放神經傳導物質,導致神經不斷被刺激、活化,而影響到情緒、睡眠與食慾等功能的變化。
▶例如:「古柯鹼」、「搖頭丸」、「安非他命」等藥物,在興奮之餘會出現幻覺、猜忌、胡言亂語等現象,使用過量在生理上會導致呼吸衰竭、心臟麻痺,甚至死亡。
■「中樞神經迷幻劑」毒品:
能讓吸毒者產生脫離現實之感及幻覺經驗。
▶例如:「大麻」持續使用後會有記憶力受損、精神分裂症等症狀。
這三類毒品都是以刺激神經傳導物質的釋放為主要作用途徑。在正常生理情況下,神經傳導物質受到身體自我調節機制作用,不會過度釋放;不過遇上毒品時,會促使神經傳導物質異常大量釋放,或者抑制其回收機制,導致細胞被過度活化,傷害神經系統而造成調節「失控」。
■毒品改變了大腦運作
其實很多人都知道吸毒不好,卻無法斷絕對於毒品的渴望。你不能一味的責怪他們意志不堅定,其實他們的毒癮已成為一種慢性疾病,毒品已經改變了他們的大腦運作。
毒品造成大量神經傳導物質釋放,而人體的自我調節機制為了適應,會藉由減少神經傳導物質或受體的製造,來減輕它的作用效果和程度。此時,會使吸食毒品的人開始覺得吸食同樣劑量卻達不到以往的快感,而又受到毒品副作用所苦,因而開始增加吸食劑量,長期下來造成「成癮」的病變。
此外這些神經傳導物質,會啟動人腦中的酬償系統,讓人深化一些行為的欣快愉悅感,這些行為包含攝取食物、性行為等,原本是一種正常的機制反應,但是這個系統卻也是人類會「成癮」的根基。
藥物的成癮就是因為神經傳導物質如多巴胺,不斷刺激酬償系統,造成人在毒品上獲得的愉悅感遠遠超過其他一般活動,且持續時間更長,進而使吸毒者對以往喜愛的活動失去興趣,卻一直渴望獲得毒品。因此當毒品成癮時,即使大腦知道毒品有害,但身體對於毒品的渴求已經很難用意志力來抵制。(資料來源:【註2】)
■藥物濫用對健康與社會的危害是一條連續線
無論處方藥或非處方藥,從藥物的誤用、濫用、依賴到成癮,均對身心健康與社會安全造成巨大的衝擊。藥物濫用的毒害問題,應從個人開始使用藥(毒)物的源頭探討其原因,藉由跨專業合作協助個人防毒與拒毒,一旦開始使用,則應早期篩檢或發現其個人與家庭問題、進行適當的介入措施。
因此,防治策略除了持續透過司法警政機關持續加強緝毒(特別是新興毒品的查緝與檢驗),更應著重處方藥或非處方藥濫用之早期辨識,提升家庭/學校教育對個人正確用藥知能與壓力管理技巧、倡議大眾安全用藥及醫師合理處方行為、結合雲端科技與籌組藥物濫用防治聯盟以提升醫療、衛生、司法、教育、心理衛生等專業資訊交流與合作。(資料來源:【註3】)
【Reference】
1.來源
➤➤資料
∎【註1】:
(國家地理)「成癮的大腦」:https://www.natgeomedia.com/e-mag/science/content-411.html
∎【註2】:
(科學月刊 Science Monthly)【HOW「毒」YOU「毒」?】
(原文由「教育部、法務部、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共同企劃」)
http://scimonth.blogspot.com/2014/06/howyou.html
∎【註3】:
(國家衛生研究院-論壇)出版品【臺灣藥物濫用防治策略:行動綱領與方案規劃】:https://forum.nhri.org.tw/outcome/publications/book-108-2/
∎【註4】:
(影片) 國家地理雜誌 -「成癮的科學──受毒品影響的大腦」:https://youtu.be/pqxbQ19Q3o0
➤➤照片
∎圖片來源:【註1】
圖說:珍娜.芮恩20年前因職業傷害開始服用處方止痛藥,之後就染上海洛因毒癮。去年的她棲身在西雅圖高架道路下的遊民聚集區。
∎圖片來源:【註2】
圖說:「酬償系統與毒品上癮」- 酬償系統深化吸毒的愉悅感,進而使人對毒品更加渴望,造成吸毒者對毒品上癮,此時邏輯思考已無法阻止吸毒者追求吸毒的快感。
∎圖片來源:【註2】
( 科學月刊 Science Monthly)【HOW「毒」YOU「毒」?】:藥理作用分類
∎圖片來源: slidesplayer
https://slidesplayer.com/slide/11314640/
2. 【國衛院論壇出版品 免費閱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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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危害分類 在 我的紫袍夢-3年9月的檢察官日誌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我國錯誤與偏差的毒品查緝政策的惡性循環】
〔在錯誤與偏差的查緝政策之下,癱瘓警政與司法,卻讓毒品問題始終陷入惡性循環,永遠無解。〕
小編群在此先行預告,我們作者接下來會發表一系列的文章,針對我國本土實務案例(判決)進行探討,討論我國 #錯誤的毒品查緝政策導致的違法偵查、司法實務上 #證據排除 等議題。
在我們作者發表文章探討這些判決案例之前,小編看到一篇不錯的相關報導,是記者以敘事的方式來討論施用毒品人口的「小傳記」,特別是與警方交手、經歷司法程序的故事,推薦給大家作為前理解:
〈我不是藥頭〉全文看這裡➡️ https://bit.ly/32809sN
(圖片擷取來源)
內容很長,希望讀者可以用心看完。
也希望大家能夠去嘗試閱讀這些剖析犯罪背後原因、犯罪人背景的報導,越是深度的內容,往往需要更多的文字,也需要讀者的耐性。
只有提升全民的文字閱讀量與思辯能力,才能讓媒體進步,報導更多深入的內容,而不是騙點閱、挑動情緒的腥羶色或膚淺甚至虛假的消息!
附帶一提,這篇報導裡面有些法律用語可能看在司法人員眼中會覺得未臻精確,例如:檢察官「提告」,其實應該是「起訴」,有些程序的用語也有些混淆。
不過,記者畢竟不是法學大師,大家關注的重點應該在於內容所描述的我國實務紊亂現況。
小編以法律人的視角,將這篇文章中描述的不同故事、警察、檢察官與毒品人口視角的說法等,摘要整理以下四個重點,希望對大家閱讀這篇長報導有些幫助:
1.警方「查獲」的施用與持有毒品人口結構;
2.警方扭曲績效制度下的羅織與冤案;
3.被浮濫移送癱瘓的司法;
4.毒品人口與社會復歸的問題。
此外,就報導中提到的問題分類,補充我們作者之前曾經投書寫過的文章,讓對各個子問題有興趣的讀者延伸閱讀,更進一步理解目前實務上的問題與困境:
💥1. 警方「查獲」的施用與持有毒品人口結構,跟多數人腦補的想像不一樣!
-阿鑾和法務部毒品犯罪相關統計裡數以萬計的人有著同一張臉。根據數據資料,單就施用與持有毒品來看,去年整年涉及這兩項犯罪的嫌疑人約四萬九千人,其中低階技術工佔了一萬六千人,占比超過三成;無業者則有一萬三千人,一般技術工四千三百人。三種職業別的人數,合計超過六成八。
-犯罪統計中,藥物成癮者大部分屬於勞動階級,但數字並不能反映藥癮族群的全貌,更多是透露了警察捉捕嫌疑人的內在邏輯。北部一偵查隊的刑警志強(化名)坦言,警察對於誰是「嫌疑人」自有一套標準,老鳥帶新人時,會教導哪些車或人看起來「有問題」,「像是我們攔檢不會攔跑車,只會挑小貨卡。最後你會抓到的,通常也就集中在某個階層。」這樣的抓捕邏輯,讓藥物成癮族群中相對弱勢的勞工,成為最容易陷入司法的一群。
▍延伸閱讀:
〔在長期以來慣於以腥羶題材操弄點閱率的某些媒體推波助瀾下,總是將毒品與富二代、紈褲子弟、藝人或名人等連結並「緋聞化」,操作出其富有、不學無術、遊手好閒的形象,激發民眾的厭惡感,卻忽視了,司法與醫療實務上大量毒品濫用者其實可能源自於社會底層,不同個案背後的生命歷程以及複雜的社會脈絡。
此外,也有論者以統計數字將施用毒品者與「犯罪傾向」連結,卻也忽略了,這些來自社會底層、毒品次文化圈子的社會因素。統計數字可以用數據說話,但卻無法處理更複雜與細膩的脈絡,例如施用毒品人口之所以另犯其他例如暴力、財產等犯罪,是否是因為交友因素、以及其他原因?
有多少人能夠仔細思考,他們是因為吸了毒以後在毒品作用下犯罪,或是因為窮困、寂寞、受到教唆或煽動、次文化圈的潛規則等而犯罪?更何況,如果施用毒品者有其他犯罪行為,自有其他條文處罰,在他們沒有犯其他罪,只是單純持有與施用毒品的情況下,立法者不斷將其等推往重刑化處罰的路線,能解決社會問題嗎?
遺憾的是,在人民集體欠缺理智思辨的恐慌情緒下,從政者為了取得選票便操作民眾情緒,在刑事立法政策上拋棄專業、自相矛盾,並制定各種進退失據的查緝、重刑政策。〕
-〈戒毒特效藥?自我矛盾的毒品刑事政策與立法〉:http://bit.ly/37pz0Rr
💥2. 警方扭曲績效制度下的羅織與冤案
-「那個警察一直叫我講,我跟警察說『這不是我的聲音』,但警察還是硬做下去。」
隨後阿鑾遭到移送,被控販賣一級海洛因與二級安非他命,刑期最重可至死刑或無期徒刑。但當天查獲的毒品中,並沒驗出海洛因反應。
-像阿鑾這樣被警方「加料」辦案的個案並不罕見,聽聞阿鑾的經歷,在台中執業的律師陳昱龍回憶,他曾經接過的一個毒品案件,「警詢筆錄寫著『跟某某某購買五公克毒品』,法庭上我問當事人,你怎麼知道有『五公克』?當事人說:『那不是我講的,是警察寫的。』」
-「績效」是一道緊箍咒,讓警察為達目的,開始遊走法律邊界,同為第一線刑警的金旺(化名)談起「績效」問題,語氣裡只有感慨。
-在南部任職的王姓檢察官每每收到警方移送的案件裡僅有筆錄,卻沒有追查其他通話紀錄、監視錄影畫面;或是將毫無關聯的路人甲也一併以共同被告移送,心裏難免有氣,「我遇過一件是毒品以包裹運送,真正的買家冒用第三人名字當收件人。」被冒名的第三人的確無涉販毒,但警方仍以共同被告名義移送,「因為多一個人,(警察)分數比較高。」
▍延伸閱讀:
〔到底是讓少數施用毒品人口成癮而危害自我健康的毒品比較毒,還是讓全民在數字中麻痺的績效糖衣比較毒,筆者內心深深的疑惑著。〕
-〈裹著糖衣的績效毒藥——瘋狂的查緝政策、血汗的刑事司法〉:http://bit.ly/3cjcGwg
💥3. 被浮濫移送癱瘓的司法
-根據法務部統計,現職檢察官人數共1409人,但去年刑事案件新收件數卻高達238萬,沈重的案件負荷擠壓檢察官調查的量能和時間。在北部地檢署任職的檢察官李先生面露無奈地說,北部的大型地檢署,每個檢察官手上每月新收案件加上未結案件大約一百件,其中部分是「以刑逼民」案件——利用刑事訴訟,來迫使對方應允民事上的請求,耗費不少司法資源。
-警察為績效浮濫移送案件,也造成檢察官過勞。彰化地檢署檢察官陳宗元說,有時移送的案件除了藥腳證人單一指述外,什麼證據都沒有,「最高法院都說了,證據不能只有藥腳證詞,有些分局的警察還是會移送這種案子,對檢察官來說根本是垃圾案件。」
-調查不完整或是證據不齊備,原本機制中檢察官可以「核退」或「發函」請警察在補充資料,但不論是核退或發函,未結的案子仍掛在檢察官的帳上,「請警察補充資料,有時一、兩個月沒下文,變成檢察官未結案件的數字沒有減少,導致整個股的案件卡住。」陳宗元說,多數檢察官乾脆自己調查,但結果就是檢察官被案量壓垮,沒有精力去督促警察改善調查品質。
▍延伸閱讀:
〔 對於這種玩弄數字、在數字中力求表現的「集體高潮」亂象,我想起了一句台灣俗諺——作戲空、看戲憨。這場不斷惡性循環、一年又一年「達成率不斷提升」的大戲,其實是出自警方高層導演的一齣齣戲碼。
基層員警在舞台上卯足勁演戲,以各種華而不實又危險的作秀伎倆,迷惑台下因法治教育不足而好騙的群眾。最後,高層升官了、演員出事了,群眾卻仍茫茫然,還活在英雄主義的虛擬幻境中,不知道背棄了程序正義,追求到的也不是什麼實體正義。
偏偏檢察體系內有些「資深檢察官」也忘記了檢察官的使命,動輒高喊「檢警關係很重要」、「不要破壞檢警關係」,甚至在專案績效期間,對排山倒海的濫行移送案件視若無睹,或是公訴檢察官在審判中發現警方程序問題時,身為檢察長、(襄閱)主任檢察官,卻為了虛假的檢警關係,不願去匡正警方辦案問題——那不叫維穩,叫墮落。〕
-〈分數下的「正義」:警政績效制度,一場遊戲一場夢〉:http://bit.ly/3adgJZj
💥4. 回歸社會的路,有多遙遠?
-當庭播放光碟,證實證人被誘導作證後,隔天二姐又去探望阿鑾,發現阿鑾的表情已放鬆,甚至對於有無改判刑期不怎麼在意,「因為他覺得自己已證明清白,這樣就夠了。」
-二審改判十年,阿鑾也已入監服刑多年。服刑的監獄離老家不遠,他本來想申請轉調其他監獄,上一些職訓課程,又怕路途遙遠,二姐不方便來看他,所以作罷。在裡頭,阿鑾有了宗教信仰,每封信總不忘加上「主賜平安」,再問他這樁官司,他只說:「舊事已過,一切都是新的。對於這樣的結果,我很滿足。」他說自己現在的生活並不困頓,只是少了自由。他只想著出來後與王正宏再聚,他對王正宏說,「希望未來有機會在社會上一同吃個飯時,不要拒絕我。」
▍延伸閱讀:
〔國人似乎忘記所有的問題,都有原因;所有的政策,都有成本。毒品施用者吸毒的原因、成癮的議題、警政與司法的負荷、獄政的隱憂,這些問題,就在集體「刑罰成癮症」的昏昏然與茫茫然中被忽視了。
上有所好,下必甚焉,警方向來追求媒體英雄、績效數字的文化,面對人民與高層的喜好,豈容缺席,於是,各類扭曲的緝毒績效要求應運而生,「有績效便是老大」,為了績效而產生的各種悲劇永無止盡,失控的司法血汗工廠永遠看不到天光。
但是那些在社會陰暗角落所隱藏的問題,依然存在,而且不斷滋生。〕
-〈戒毒特效藥?自我矛盾的毒品刑事政策與立法〉:http://bit.ly/37pz0Rr
🗯〈我不是藥頭〉全文看這裡➡️ https://bit.ly/32809s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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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伸:
鳴人堂專欄:
〈戒毒特效藥?自我矛盾的毒品刑事政策與立法〉:http://bit.ly/37pz0Rr
〈分數下的「正義」:警政績效制度,一場遊戲一場夢〉:http://bit.ly/3adgJZ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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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裹著糖衣的績效毒藥——瘋狂的查緝政策、血汗的刑事司法〉:http://bit.ly/3cjcGw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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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在「警察績效制度公聽會」之後〉:http://bit.ly/2o974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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