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臨床試驗分期簡單說明
聽一些名嘴在講臨床試驗,就知道他們根本不懂在亂扯,所以整理一下重點:
#臨床前動物試驗:把疫苗給予實驗動物,如老鼠或猴子,看是否會產生免疫反應。也看安全性。
#第一期臨床試驗:把疫苗給少人數完全健康的受試者,通常是幾十人。主要看安全性,也看怎樣的劑量會產生較好的免疫反應(測中和抗體)。
#第二期臨床試驗:更擴大的安全性試驗,可能會擴及不同年齡層,通常是幾百人。進一步的看安全性,也繼續確認合適的劑量(測中和抗體)。
#第三期臨床試驗:看安全性和有效性。收入幾千人甚至上萬人,分疫苗組和對照組,不僅僅是測抗體,而是要看是否真的可以預防感染,因此要在疫情流行的疫區執行。另外因為收案人數多,才較有機會偵測出比較稀有的副作用。
全部受試者都是找健康沒有得過新冠病毒感染的人,進入臨床試驗前要檢測是否已經有抗體,不然無法區分是疫苗引發的抗體還是自然感染產生的抗體。
聽到名嘴說我們病例這麼少,第二期樣本是不對的:
1.第二期是找健康人,完全沒問題,和國內有沒有病例無關。
2.台灣如果繼續守的這麼好,#我們是無法在國內做第三期的。因為沒有病毒流行,無法真正驗證有效性。要做第三期,需要去國外疫區執行。比方說中國疫苗的第三期也都不在中國執行,是去巴西,阿聯等地執行。但這就要花大錢了,且難度更高。
3.台灣自製疫苗目前最大的問題是如果在2021年6月左右做完了第二期,是否就此要緊急授權開始讓民眾使用。這會是個很大的問題。
不過...我們先把第二期作完再說吧。且也要看那時能否買到國外的疫苗,買了多少。這些都會影響決策。
臨床試驗分期 人數 在 薛宇哲老師醫學教育知識區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藥理學 臨床試驗分期規範】
臨床試驗階段執行情形
第一期臨床試驗(PhaseⅠ,人體藥理研究):
受試者為數名或十數名健康志願者(沒有疾病者)參與,若癌症疾病則為少數病人參與,主要是瞭解藥物的安全劑量,在人體所能夠承受之最高劑量,此階段通常在特定的臨床試驗病房中,經由有經驗的醫師來執行。
第二期臨床試驗(PhaseⅡ,治療探索):
經由一群嚴格篩選出來同性質高的病人,探索藥物的療效和安全性,為少數病人的臨床試驗,一般為數十人,再根據
該試驗結果來設計第三期臨床試驗(phaseⅢ)的受試者人數。
第三期臨床試驗(PhaseⅢ,治療確認):此階段受試者對象較多,為大型的臨床試驗,受試者人數可能由數百到數千人不等,在設計上一般以隨機分配、雙盲及對照試驗等方式進行,主要證實藥物療效及安全性,作為上市前的依據。
第四期臨床試驗(PhaseⅣ,治療使用):這個階段是藥品上市後的追蹤,且與已核准的適應症相關,監測該藥物是否有先前幾個階段沒發現的副作用或是不良應等情況,試驗設計較為簡單,但是需要大量的病人進行長時間的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