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戡發文指出,某臺大教授的著作有多處抄襲,我看完之後十分駭然。因為張亞中老師曾對蔡英文的論文事件發表評論:「倫敦政經學院不是正規大學」,著實是金玉良言啊!現在張總校長是不是也會發出正義的怒吼:「臺大出這種教授,不是正規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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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話,還真的虧大了,因為我才剛拿到畢業證書誒!早知如此,要選最正規的孫文學校就讀。不過似乎不必多慮,前述所指臺大某抄襲教授正是張亞中本人,張總校長是不會自我批評成非正規教授的。心中大石瞬間卸下,所以我拿到的,應該還能算是正規證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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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李戡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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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亞中,你抄錯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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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亞中1998年出版《兩岸主權論》(台北:生智文化,1998)一書,不止一次抄襲楊永明1996年發表在《政治科學論叢》第七期的論文<民主主權:政治理論中主權概念之演變與主權理論新取向>。關於證明抄襲的方法論、抄襲者慣用的掩蓋手法和心態,我在《蔣介石日記的濫用》(被中共查禁)裡做了充分論證。現在我用這些方法,來還原張亞中怎麼抄襲楊永明,而且還抄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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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兩岸主權論》第9到10頁,張亞中寫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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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法百科全書亦將主權定義為「一個國家獨立於其他國家之外,且於法律上不受其他國家的影響,以及國家對其領土和人民的政府權力享有最高性,與排他性的管轄權」。【注釋是「Helmut Steinberger, “Sovereignty”, in Encyclopedia of Public International Law, Installment 10., (Amsterdam: North-Holland Publishing and Company, 1987), pp.397-418, at pp.403-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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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段引文,和楊永明<民主主權>頁144的段落幾乎一模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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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法百科全書定義主權為「一個國家獨立於其他國家之外,且於法律上不受其他國家的滲透影響,以及國家對其領土和人民的政府權力的至高性和排他性的管轄權」【注釋是「Helmut Steinberger, “Sovereignty,” in Encyclopedia of International Law, op.cit., p.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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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永明和張亞中都引用了Encyclopedia of Public International Law的內容,不過楊永明漏寫了書名中的Public一字,我們翻開這本書第404頁,可找到楊永明引文對應的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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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te sovereignty now meant a State's general independence from and legal impermeability in relation to foreign powers, and the State's exclusive jurisdiction and supremacy of governmental powers over the State's territory and inhabita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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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段話明明出現在百科全書第404頁,而非第403-404頁,為什麼張亞中會寫成「pp.397-418, at pp.403-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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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這個「兩段式頁數」的寫法,正好出現在楊永明論文頁143-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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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方便區分起見,學者稱描述國家內部的主權概念為「內部主權」(或「國內主權」),而在國際法上的應用則被稱為「外部主權」(或「國家主權」)。【注釋是「See Helmut Steinberger, “Sovereignty,” in Encyclopedia of International Law, Rudolf L. Bindscdhedler et al eds. (Amsterdam: North-Holland Publishing and Company, 1987), pp.397-418, at pp.403-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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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翻開百科全書,果然分別在第403和404頁看到「external sovereignty」(外部主權)和「internal sovereignty」(內部主權)的用法,說明楊永明的注釋沒問題。奇怪的是,楊永明這段引文,也出現在張亞中《兩岸主權論》第10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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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學者區別主權的概念為「內部主權」與「外部主權」,前者指的是描述國家內部的主權;後者指的是國家主權在國際法的運用。【注釋是「Helmut Steinberger, “Sovereignty”, in Encyclopedia of Public International Law, op.cit., p.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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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可見,張亞中抄錯行了!張亞中根本沒看過Encyclopedia of Public International Law這本書,他這兩個出處,都是直接抄襲楊永明。名詞解釋那段,張亞中為了掩飾抄襲痕跡,故意在楊永明翻譯的引文裡改動數字,例如他省略了「滲透」兩字,殊不知這樣一省略,嚴重扭曲原意。換句話說,如果張亞中親自翻過百科全書,根本沒道理漏掉這個字。張亞中改動完楊永明翻譯的引文後,以為大功告成,在抄注釋的時候,卻不小心抄錯行——他該抄的是頁404,卻抄成了楊永明的另一個注釋頁397-418和頁403-404。另外,「內部主權」和「外部主權」那段,張亞中本來該抄頁397-418和頁403-404,卻抄成頁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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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除此之外,張亞中《兩岸主權論》頁8的引文「國家在其範圍內有宣稱不受其他限制和控制的自由,則必須同樣承認其他國家在其範圍內也有相同的自由。」【注釋是「F. H. Hinsley, Sovereignty (New York: Basic Books, Inc., 1966), p.158.」】這段話和楊永明<民主主權>頁144「國家在其範圍內有宣稱不受其他限制和控制的自由,則必須同樣承認其他國家在其範圍內也具有相同的自由」只有一字之差,在張亞中自稱看過原文的情況下,他的中文翻譯和楊永明翻譯的幾乎一模一樣,只是將「具有」換成「有」,顯然構成抄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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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同樣道理,張亞中《兩岸主權論》頁20的段落「國際法學界也開始強調民主制度是一項逐漸成形的國際規範,「民主統治」被強調為國家與政府合法性的構成要件之一。」【注釋是「Thomas Frank, “The Emerging Right to Democratic Governance”, American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Law, Vol.86, No.1 (Jan. 1992), pp.46-91.」】這段話,張亞中抄自楊永明<民主主權>頁147的段落「國際法學界也開始強調民主制度是一項逐漸成形的國際規範,民主統治(democratic governance)被強調為國家及政府合法性的構成要件之一。」【注釋是「Thomas Franck, “The Emerging Right to Democratic Governance,” American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Law, Vol.86, No.1 (Jan. 1992), pp.46-91.」】張亞中除了把「及」換成「與」,其他地方一字不漏照抄楊永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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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同樣道理,張亞中《兩岸主權論》頁20-21的段落「更有學者指出政治參與權已經成為一項普遍性原則,應該受到國際法的保障。」【注釋是「Gregory H. Fox, “The Right to Political Participation in International Law”, Yale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Law, Vol. 17(1992), pp.539-607.」】這段話,張亞中抄自楊永明<民主主權>頁147「福斯(Gregory Fox)更指出政治參與權(political participation)已經成為一項普遍性權利,而應該受到國際法的保障。」【注釋是Gregory H. Fox, “The Right to Political Participation in International Law,” Yale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Law, Vol. 17(1992), pp.539-607.」】張亞中除了把「權利」改成「原則」,其他地方幾乎照抄楊永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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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是引用的文獻不是自己親手翻閱、而是從別人文章看到的,一定要加上「轉引」兩字,否則就是抄襲。這五個案例中,張亞中在注釋裡除了交代文獻來源,後面全都該加上「轉引自楊永明,<民主主權:政治理論中主權概念之演變與主權理論新取向>,頁XX」,但他都沒有。張亞中讀了兩個博士,必定了解學術規範,卻仍故意為之,有何資格動輒以「張老師」姿態教育別人?光是在《兩岸主權論》的其中一章,張亞中就有五個注釋抄自楊永明。有了這項紀錄,我很好奇張亞中在《歐洲統合:政府間主義與超國家主義的互動》(台北:揚智文化,1998)書裡引用的大量英文文獻,以及在《德國問題:國際法與憲法的爭議》(台北:揚智文化,1999)書裡使用的大量艱澀冷僻的德文文獻,其中有多少處可能有類似這樣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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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第一堂課。全班一共23位同學,年齡從18到28歲不等,有的是媒體係新生,其餘大部分都是即將畢業準備踏入職場的學生(且大多才20歲,就已經要被社會蹂躪了)。其中一位同學因為尚在實習當中所以由姐姐代為上課兩周(羊老師自我感覺良好想說天哪兩姐妹是多想上我的課)。
我請同學花一些時間分享自己當初選擇媒體係的理由,以及畢業之後想要工作的領域。畢竟這群少年即將會是媒體行業的生力軍,我也好藉機做個小調查。學生們的初衷不外乎“好玩”、“八卦”、“喜歡新聞”、“對拍攝有興趣”、“對媒體領域有熱忱”,而畢業後想要踏入的領域,羊老師很意外,佔大部分的竟然是“想進電台”。(羊老師懷疑是不是因為電台課的講師988DJ冠賢教得太好,所以學生對電台與廣播特別憧憬?)。其餘有的想跑新聞線、有的想當攝製幕後團隊、有的想和朋友經營自媒體、有的想當記者、有的已經投身數碼營銷。對,沒有人想進入廣告圈(羊老師玻璃心碎淚灑屏幕)。其中一位同學說他畢業後想當編輯,我就問,為什麼選擇了媒體係而不是中文係?同學回答說他其實是從中文係轉進媒體係,因為媒體係的課程更多元,“技術活”也更多。我想說也對,羊老師當初就是在中文與媒體這兩個分岔路上走向中文,而後於職場擺向媒體的例子;同學則相反。我說無妨,都是學習的過程,路會越走越清晰,就先好好浸染媒體的學識。
當然也請同學用一樣物件來形容自己。有白開水、放大鏡、天秤、一本書、一支筆、一杯咖啡、i3 的電腦(羊老師:哀傷的電腦?喔,是i3 processor的電腦)、白開水、仙人掌種子……二十二樣物件,只有白開水重疊。這其實是一道蠻無聊的問題,目的是為了探聽同學如何包裝自己(廣告的第一步),並且激發他們去思考自己何以為此無,對自身的認識與理解,以及對自己潛能的展望(怎麼變哲學課了?)。某位同學說她不知道自己是什麼。我說那不行的,廣告人無論什麼處境都會有法子的,同學後來回答,她會形容自己成一塊雲,因為還飄忽不定,不知道自己要飄向哪裡——我說你看,你知道的。你只是還不夠敢於表達真實的自己。
於是進入課堂的部分。基於今天這堂只是introduction,先大致講了“廣告”和“文案”的定義,再介紹廣告媒介類型——平面、電視、電台、數碼,以及它們各自精彩又經典的案例。羊老師每回講文案課必提 #全聯經濟美學,畢竟這是中文廣告業界一個很好的例子,講品牌包裝與廣告企劃如何拯救了一家行將倒逼的購物中心,以及如何將一個品牌的“弱點”扭轉成優勢並強化,一直沿用到今天,且每年都能提煉不一樣的經濟美學概念。前陣子才推出了一系列的宅經濟美學。
好的廣告必定是好idea先行。好的idea就像一顆發光的種子。你用文案、設計、影像、音樂去施予它養料,灌溉它,它就會生長成一棵肥美大樹。於是學生問我,如果沒有idea怎麼辦?是不是就不能踏進這個行業?我說我初入行時也沒什麼idea的,是的,沒什麼創意的點子,也對這行業沒什麼概念。但idea是可以累積的。多看,多讀,多想,多聽,多認真生活。從別人的作品裡學習,反思,萃取(不要抄襲),再創作。重要的是,你一定要去看這個世界的巔峰創意之作。今天你以大師為學習指標,哪怕你做的東西只是大師的50-60%,那你也達成了普遍世俗的70-80%。當然還要持續精進,求知若渴,尋求突破,敢於創新。這其實就是所謂的,站在巨人的肩膀上看世界。
我和學生說了沒有太多的理論可以教導他們,課堂也沒什麼規矩(羊老師本身就是一個抗拒規矩的人)。但我們可以一起看看世界的寬廣,且行且解惑,或製造更多疑惑,讓未來的人生替我們各自解答。並沒有亦不想要成為他們通往世界的門,但至少可以成為他們曾經的一扇窗,讓他們得以窺看窗外的風光明媚與暴雨雷擊,再讓他們打開自己的門,用自己的腳步往更遼遠的世界走去。
今天就到這裡。我們下堂課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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