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928保安部門業務報告及質詢-
【警察局】第四輪次發言
#少年事件處理法 修正第18條,各地方政府應設置 #少年輔導委員會,讓12歲以下之曝險少年回歸到教育及社政機制來輔導。臺南市政府少年輔導委員會設置要點乃於103年修正之行政規則,明顯不符合時代需求。
又仁要求警察局因應中央修法,應將原為行政規則不符時代需求的辦法重新訂定,提升為 #自治條例 送議會審查。
另警察局於111年編列2,520萬經費,準備聘請專業輔導人力來解決編制人力不足的問題,又仁給予肯定,但法制的完備應是優先處理的要件。
#第3屆第6次定期會 #許又仁服務團隊
也可以到YouTube觀看 ▶️ https://youtu.be/J1k361dp5uI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60的網紅守望家園.改變金門董森堡,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感謝議會同仁們包容森堡的囉唆,今日建設處業務報告質詢的重點如下: 1. 建設處將組織調整,新增的產發處工作項目是否會與工策會及三創業務重疊,森堡建議能做通盤檢討與盤整相關預算。 2. 縣府的傳統建築活化再利用工程立意良善,但森堡這邊接獲陳情,新前墩傳統工程報竣工,但實際進度卻沒有達成,建設處還是...
自治規則要點 在 高閔琳 高雄市議員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高雄.議會】水域遊憩活動管理公聽會
本週三(08/25)閔琳於市議會召開「#水域遊憩活動管理」公聽會;邀請專家學者、相關中央部會及高雄市政府相關單位,一同檢視全國水域活動相關法規,並探討高雄市海岸及水域遊憩活動的相關爭議及問題,期能推動制定《#高雄市水域遊憩管理自治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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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四面環海,尤其高雄縣市合併後,整體海岸、岸際以至水域活動的管轄單位,常有多頭馬車或權責歸屬不明、法令未臻完備等問題。
對此,今(25)日高雄市議員高閔琳、簡煥宗、李柏毅、何權峰、邱俊憲於高雄市議會舉行「高雄市水域遊憩活動管理」公聽會,從觀光遊憩角度切入海岸水域管理,邀請交通部、海洋委員會、市府相關局處與專家學者、漁民團體共同針對相關法規、政策與實務進行探討,作為未來修法及政府施政之參考,加速推動高雄市訂定水域遊憩管理自治條例。
政府近年重視海洋管理的重要性,並於107年4月28日在高雄成立二級機關「#海洋委員會」、108年院三讀通過「#海洋基本法」,隨後制定「#國家海洋政策白皮書」明確揭示我國海洋事務發展願景與提升海洋文化教育、深化海洋意識等政策目標。
針對水域管理,高閔琳議員表示,中央地方政府管其主要法理依據為《#發展觀光條例》及《#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和相關政府公告;然而水域遊憩活動具有多種樣態、場地類型及不同器材,以釣魚或民眾搭乘如波特船、保利龍船、舢舨船等浮具出海釣魚屢傳干擾漁民作業或發生意外等衍生爭議為例,可見管理權責機關不明、法令欠缺之情形。
#沈建全教授 建議,高雄市水域管理應朝訂定自治條例的方向,讓海洋環境優化,水域遊憩活動才有發展空間。#李孟聰教授強調,水域遊憩活動應從「#海域空間規劃」 (Marine Spatial Planning)角度切入,分別人、活動、器材、場域四大面向進行檢視,修法及政策才能更加完備。#丁國桓教授 表示,水域遊憩活動除提升硬體設施,軟體與配套都需更加著墨,例如可從「#水域安全教育」角度切入,政府更可與在地NGO合作,提升人民對於危險海域和水域活動之知能。
#陳璋玲教授 則建議中央,針對 #釣魚 與 #浮具管理 應訂定明確法規、風險資訊及安全標準。#吳明孝教授 認為,現行法律之施行及行政裁罰時,因法規制度不夠完備,而涉及可能有違反行政罰法或違憲之虞;而水域遊憩活動的發展,涉及法規調適與產業推動,非單一局處可主責,建議市府成立政策諮詢推動小組,研議訂定自治條例。
交通部觀光局表示,《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今年5月11日已公告第三次修法的草案,主要針對浮具使用管理予以入法規範,實務上種類多元的浮具,將有更完善的規範。海委會指出,#波特船 目前已由交通部研究納管,海釣的相關法規修正,目前也正在進行中。
海洋局表示,《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修正草案可望於今年年底前完成相關修法程序,全國適用的原則確立後,地方政府對水域遊憩活動將能做更有效的管理。
觀光局則提醒,中央應有明確定義 #釣魚 是否屬於遊憩行為,否則恐影響法規的適用。地政局指出,有關市有土地遭類船型浮具占用,已有設立告示牌,會加強巡視,並予以裁罰。
簡煥宗 高雄市議員表示,在其選區愛河、旗津、西子灣、高雄港內港等等,都有碰到釣魚的問題,未來水域遊憩管理之規劃應配合中央修法,市府各局處整合後除推動訂定高雄市相關自治條例,更應將海岸、河川等水域劃分問題一併納入思考。
高閔琳表示,目前全已針對各項浮具訂定相關自治法規之地方政府,包括「花蓮縣未具船型之浮具管理與檢查標準作業程序」、「宜蘭縣小船及未具船型浮具經營管理辦法」、「南投縣日月潭水域未具船型浮具管理要點」及「澎湖縣海上休閒用筏(載)具管理辦法」等自治規則;高雄市除針對船舶、遊艇制定相關法規外,另訂有「高雄市愛河水域交通管理辦法」、「高雄市舢舨漁筏兼營娛樂漁業管理自治條例」等。
高閔琳議員總結會議結論表示,為妥善規範並管理整體水域活動,除中央推動相關修法外,高雄市亦應融入MSP(海域空間規劃)觀念,成立「#政策諮詢推動小組」,針對本市水域各類浮具及遊憩活動制訂一套 #因地制宜 的自治條例。同時,如何兼顧休閒遊憩和漁民權益,維護海上交通安全、邊境管理,防堵走私及防疫破口等問題,均需中央地方政府進一步共同研議相關配套、積極解決。
自治規則要點 在 許又仁、土豆仁關懷勞工教育辦公室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又仁推動校長遴選立法
終獲市府善意回應
因為今年初市府教育局對國中小校長遴選要點修改為遴選過程和委員名單不公開,又仁提案要求教育局應改回事後公開,其實該要點10年間已修改10次,多次修改都是教育局為了自身作業方便而做更動。再因5月時國中校長遴選發生教育局行政介入導致諸多爭議。又仁認為這都非教育之福,故又仁著手提案要求將市立高中、國中小校長遴選行政規定改由市議會立法制定「自治條例」。
一路走來雖受誤解及教育局出手抵制,但在議會同仁支持下,連署人數超過法定門檻,上週五終於成案,希望在九月初臨時會排入議程審查。
不過,市府本週釋出善意,提出折衷方案,將校長遴選相關行政規定改為「自治規則」,雖非由議會主動立法,但以「自治規則」位階,如有更動,相關遴選辦法要送議會查照,議會也可討論和審查。教育局表示,預計在111年校長遴選作業開始前完成法規訂定程序。
現行規定是行政規則,不需要送議會備查,教育局說,較適合以行政規則訂之,這不全然正確,難道制定校長遴選自治條例的台北市、新竹市、苗栗縣、花蓮縣,訂定校長遴選自治規則的基隆市,他們的校長遴選制度就不優秀不穩定了嗎?
又仁要感謝參與過連署的議會同仁們,也感謝教師組織、家長團體的支持,又仁推動校長遴選由議會立法的初衷就是要求教育局依法行政,勿過度干涉,破壞家長、教師及校長參與的民主機制,並能接受議會的民主監督。市府同意就校長遴選辦法訂定「自治規則」送議會查照,也是朝這個目標有所進步。
深切期盼台南市的教育事業持續提升,更加優質!開學在即,各位教育伙伴,大家辛苦了,加油!
#延伸閱讀
《臺南市議會》議員許又仁-推動校長遴選提升法源位階 南市府釋出善意訂定自治規則 送議會查照 https://reurl.cc/LbR3Gx
《臺南市政府》南市教育局:在不影響運作和及時回應需求的原則下,會將穩定的中小學校長遴選要點調整為自治規則,讓校長安心辦學 https://reurl.cc/ogWLal
#媒體報導
《中時新聞網》南市校長遴選惹議 教育局將訂「自治規則」送議會查照解套 https://reurl.cc/VEk6AQ
《自由時報》南市校長遴選風波解套 教育局將訂「自治規則」送議會查照 https://reurl.cc/6ar2ry
《中華日報》校長遴選擬訂自治規則 府會雙贏 https://reurl.cc/ZGpODA
《聯合新聞網》台南校長遴選自治條例之爭峰迴路轉 改訂自治規則
https://reurl.cc/vqVD9e
自治規則要點 在 守望家園.改變金門董森堡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感謝議會同仁們包容森堡的囉唆,今日建設處業務報告質詢的重點如下:
1. 建設處將組織調整,新增的產發處工作項目是否會與工策會及三創業務重疊,森堡建議能做通盤檢討與盤整相關預算。
2. 縣府的傳統建築活化再利用工程立意良善,但森堡這邊接獲陳情,新前墩傳統工程報竣工,但實際進度卻沒有達成,建設處還是撥款給廠商,中間有沒有需要跟全民解釋之處?
3. 業務報告中以「預計提高計畫人口」做都市計畫變更,但是目前金門空屋率位居全國之冠(質詢內容提到的16%是105年資訊,108年則是18%),都市計畫變更後會不會造成更嚴重的問題?
4. 肯定建設處電商平台的設置,目前寄掛在現有拍賣網站上的電商平台,是否真的能協助到在地仍有待觀察?在此肯定金寧鄉公所日前所做的「你填表、我來登」的在地農產推廣,建議建設處能參酌進行修正,並思考「認證制度」來鼓勵業者精進品質,此外獨立平台的建置應該也是下一個要精進的部分。
5. 我們在定期會之前有行文要四所的產品內容,森堡希望能獲得開發產品的短中長期規劃,包含開發效益、授權或技轉的進程,有些品項相當不錯,這部分也有利於金門的產業多元化發展。
6. 畜產試驗所去年光賣鮮乳收入就很多,但牛乳附加產品其實相當多,建議可以參酌別人的相關經驗研擬生產計畫。
7. 養雞與養牛所耗費的資源差距甚多,畜產試驗所曾與中興大學引入金門純種雞,是否有相關計畫推動?
8. 城鎮之心的植栽建議仿效台北市採保證金制度。
9. 都計請配合觀光處交通行政科進行全盤交通號誌檢討,以免造成民怨。
10. 頹屋整理就法理上是侵害所有權人的權利,整理後的文物目前都沒有妥善處置,許多具傳統文化價值的物品直接遭破壞或棄置,建議建立「古物篩檢」制度,若有需求可檢送相關自治條例的擬定,保障原所有權人之權利,也可以讓公部門這部分的制度更完備。
11. 如果能取得農漁保人數統計,請與地方農漁會一同協助宣傳與辦理相關紓困方案。
12. 新湖漁港鋼構跨過坑道,嚴重破壞漁港坑道自然景觀,且鋼構建築易有鹽害問題,彰化王功已有前例,景觀工程請確實考慮當地的氣候環境,以免造成後續維護的困難。
13. 有機專區租用的辦法請儘早出爐,讓地區的民眾可以儘早知道進行準備。
14. 農試所果樹樹苗有販售,林務所樹苗卻不用錢,免費樹苗部分與民爭利,嚴重壓縮金門在地植栽業者的生存空間。
15. 重要節點營造案,請盡量採用回收材。
16. 正射影像空照圖請安排更新並提高解析度,以利民眾查閱利用。
17. 振興券實施,縣府僅將預算送審,卻無任何具體辦法(實施要點或規則),恐有「空白授權」的問題,沒有相關辦法的狀況下,一旦預算草率通過,議會無法知道縣府的做法。(本日議程開始前,計畫草案才送至各議員)
18. 防堵偽造振興券值得肯定,但票券印製部分,是否有綁標疑慮也請注意,另是否符合地方使用習慣也是需要考慮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