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有好消息啦🎉🎉🎉
貿易局成功協助食品出口業者
排除申請印尼上市許可障礙
(細說從頭)
前因我食品業者反映,若出口到印尼的食品要申請上市許可,可能會遭遇印尼方對我衛福部食藥署核發的自由銷售證明(CFS)效期認定,以及食品GMP認證問題等困難。
💪經雙方持續溝通,終獲解決共識:
📍自由銷售證明(CFS):只要申請當日檢附的自由銷售證明在發證日1年內就OK,不受實際審核日期影響。
📍食品GMP認證:因我國食品(GMP)認證已移轉成臺灣優良食品(TQF)驗證制度,故印尼方同意我業者改以「合格工廠登記證,搭配ISO、HACCP等國際認證」申請上市許可。
#解決貿易障礙
#加強雙邊對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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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也有5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2萬的網紅朱學恒的阿宅萬事通事務所,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王任賢醫師主張,未來如果兩款mRNA疫苗都獲得了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的正式藥證之後,疫苗購買這件事情就不應該再特案處理,應該要日常化,開放給地方政府規畫採購。 甚至更重要的是,當新冠日常化之後,就可以解散指揮中心,不用再有超法規機構來進行管制,而且這次3+11ㄎ開啟國門讓病毒入國,搞砸的根本就是指揮...
自由銷售證明 在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又有好消息啦🎉🎉🎉
貿易局成功協助食品出口業者
排除申請印尼上市許可障礙
(細說從頭)
前因我食品業者反映,若出口到印尼的食品要申請上市許可,可能會遭遇印尼方對我衛福部食藥署核發的自由銷售證明(CFS)效期認定,以及食品GMP認證問題等困難。
💪經雙方持續溝通,終獲解決共識:
📍自由銷售證明(CFS):只要申請當日檢附的自由銷售證明在發證日1年內就OK,不受實際審核日期影響。
📍食品GMP認證:因我國食品(GMP)認證已移轉成臺灣優良食品(TQF)驗證制度,故印尼方同意我業者改以「合格工廠登記證,搭配ISO、HACCP等國際認證」申請上市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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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銷售證明 在 朱學恒的阿宅萬事通事務所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王任賢醫師主張,未來如果兩款mRNA疫苗都獲得了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的正式藥證之後,疫苗購買這件事情就不應該再特案處理,應該要日常化,開放給地方政府規畫採購。
甚至更重要的是,當新冠日常化之後,就可以解散指揮中心,不用再有超法規機構來進行管制,而且這次3+11ㄎ開啟國門讓病毒入國,搞砸的根本就是指揮中心,不是地方政府啊!反而疫情控制是靠地方政府,那麼還需要這個超法規機構幹嘛?
Moderna跟輝瑞
現在據說已經跟FDA申請正式藥證
也就是它以後就不是EUA緊急授權通過的疫苗
它是兩款正式疫苗
目前的推估FDA內部表示
大概9月會過BNT
然後10月或是11月的時候會過莫德納
因為這個市場我不太了解
它規範有點奇妙
我問一下王理事長
假設今天BNT就是Pfizer這一支疫苗
在美國FDA已經通過了正式藥證之後
它在台灣的代理狀況會出現變化嗎
就變成正常化了
現在是通過EUA的時候是國家級的疫苗
還不能夠自由買賣
但是你真正藥證通過了以後
我們以前的疫苗全部都是這樣買的
所有藥商都能去買 買了以後進來
進來了以後就接種
那我們的疾控中心也是跟藥商去買的
就是不是經由國家出面了
我們國家用台灣的名義出面去買疫苗
這是非常麻煩的
台灣就差這個國家的定位有問題
人家對你的定位有問題
你自己的定位也是有問題
所以用國家的名義去買疫苗買不到
老百姓去買才買得到
那現在如果BNT跟莫德納已經下來了下凡了
變成民間可以採購了
民間當然可以採購
縣市政府當然可以採購都行啊
我只要找到藥商就可以採購
結果今天陳時中講什麼話
昨天還是今天講的
他就講說你這樣進來了以後
到時候出了副作用誰給你保證
他怎麼又來了
當然是你保證啊廢話
以前的疫苗不都是這樣子嗎
當然是你保證啊你要驗證嘛
你要給它進來的時候都要封緘嘛
你封緘驗過了以後不是假貨你就可以保證
因為這是你國家的責任
打疫苗是國家的責任
只不過老百姓幫你買
買了你還是要負責任啊你逃不掉的
哪有這回事
用這個東西在嚇唬人
就像原先一樣要什麼原廠的證明
原廠授權你也差不多一點
緊急授權跟原廠授權都在他的一張嘴
跟一張紙而已
不給就是不給擋你的嘛
但是我個人比較樂觀
既然王理事長剛剛這樣講了
也就是到FDA已經通過了
BNT也就是輝瑞這一款疫苗之後
接下來各縣市各公司
要跟上海復星買疫苗基本上台灣政府就管不了了
除非他刻意要刁難你
因為依法它就是一個正式的藥
是台灣會承認美國FDA的藥證的時候
那是不是就不用 再也沒辦法擋疫苗了
也就是高端跟聯亞
接下來可能在台灣的市場上要銷售
就比較困難了 對沒有錯啊
這個就是他擋不了啦
可是他還是可以用很多方法去擋啊
我們那個行政院不是這樣講嗎
我擋你一個公文差一兩個文件
羅秉成就這樣講的嘛
所以你知道嗎 他要擋你就是擋你
所以釜底抽薪的方法就是
趕快把指揮中心裁掉就好了
指揮中心一裁掉就沒事現在根本不需要指揮中心
理事長投了一個書講的很嗆
他說我們不需要流行疫情指揮中心
我不需要這個有緊急命令權限的指揮中心
為什麼你覺得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已經可以裁撤了
疫情還沒有結束為什麼要裁撤指揮部
是這樣子的我們知道
我們國家要成立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
有一個條件
一定要第一類跟第五類法定傳染病
第一類就是國際關注的傳染病
第五類傳染病就是所謂新興傳染病
大家還搞不清楚狀況必須要去關注它的
我們的新冠就是第五類法傳
所以第五類法傳得成立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
什麼叫得成立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
因為我們需要疾管署可能沒有辦法有能力
框到很多的資源
要靠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
框到很多的資源
來幫忙我們做防疫
這個是第五類法傳才有的
那現在這個病已經在我們人間轉了兩年
已經都了解了它也不是新興傳染病
那因為有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成立的時候
所以他可以運用很多的資源
很多的權力很多違法違憲的他都可以去做
那現在這個病毒已經流感化了
流感化就是說從新型流感變成了季節性流感
因為從Delta病毒來看
Delta病毒本身在廣州
它的傳染力是增強了1.6倍沒有錯
但是它的重症比例從原來的18%降到了10-12%
所以已經死亡率下降
加上疫苗打下去以後它的死亡率更降
所以在這種情況下
它已經變成了一個走向流感一樣的...
每一次新的流感過來
每一次新的一個流感過來傳染力是增強的
但是死亡率是下降的
每年每年會逐年下降
所以現在已經變得跟流感一樣
那我們只要把這個法定傳染病
從第五類移到二三四類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就不能夠存在
就不能夠存在
這個權力就回歸到專業的疾病管制署
以及地方的衛生局去防治就結了嘛
我們知道這一次疫情搞壞的
是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
搞好的是地方衛生局 懂吧
但是地方衛生局還會被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罵
所以整個掣肘的基本上就是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
就是中央
所以你把中央裁掉讓地方自己去防
我保證你管得比中央還好
你中央給我管個檢疫就好
關口你去管就可以 關口本來就你的
到了地方以後那個仗由地方來打就好了
阿宅萬事通語錄貼圖上架囉 https://reurl.cc/dV7bm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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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銷售證明 在 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200709三立iNEWS 松蔦青語鬧糾紛 陳泰源指控卓家雄偽造文書私吞危老容獎
影片網址→https://youtu.be/baXx8J1xndc
#松蔦青語恐一屋二賣地主呼籲與建商和解前買家請慎思
#大家地產目前是一案建商
#大家地產董事長卓家雄偽造文書盜用印章私吞危老容獎
【大家地產聲明稿 之 地主回應】
第一、民國106~109年間,地主方多次詢問建商,本案是否有/能申請危老容獎?
106年11月30日line對話,蘇義閔先生表示:「已問過建築師,可以符合的條件幾乎沒有」。還強調「你好,我也好,只要是大家有利的,我一定會做。」這不就證明蘇義閔企圖隱瞞地主申請危老容獎,也認為容獎應按比例分?
108年10月24日新聞報導(自由時報)本基地通過28%危老容獎。
108年11月26日line對話,謝欣芸小姐(大家地產代表)堅稱:「這不是我們的基地ㄟ」。
而卓家雄也始終否認並謊稱本案是「103年」的「合建」,所以無「法」適用「106年」的「危老」。
直到紙包不住火,才改口主張:拿「地主的」土地、房子、印章申請的危老容獎與地主無關。
第二、上網搜尋「寶吉第建設」即可找到多筆坑殺消費者等新聞,寶吉第因聲名狼籍無法再招搖撞騙同時為躲避求償才宣布破產,與地主毫無關係。
本案原是寶吉第建設主導,民國105年卓家雄已是起造人之一(共同開發商),寶吉第宣布破產後,卓家雄為了賣本案(松蔦青語)才特地成立新公司(大家地產)。
而時任「寶吉第建設總經理“蘇義閔”先生」至今仍為本案「唯二」負責人,因此,地主方高度質疑此舉猶如「借屍還魂的寶吉第2.0版」,不僅欲謀奪地主財產,連無辜的消費者們恐怕早已落入圈套。
第三、大家地產聲明稿指稱「地主多要80坪與5.2個車位」純屬憑空杜撰,請拿出證據並鉅細靡遺描述,若無法舉證,記者若「平衡報導」反中黑心建商之計。
相反的,根據契約,地主應該拿到的「合建保證金695萬8千元整」被黑心建商施以詐術,不僅1塊錢都沒有拿,還損失至少108坪(建物約68.66坪+車位至少40坪)!
明明地主方才是受害苦主,怎變成貪心多要?若真貪得無厭,又怎會是最早簽署同意的地主?
第四、地主方為獨棟透天厝,以1層使用約70坪、3層樓破兩百坪換算,若不參與合建持續整棟收租,從搬遷日起算可收租金是上千萬元,因此,地主方只拿到約七百萬元搬遷補助費,是足足7折後的誠意讓利。
另外,地主搬遷後、建物拆除前,卓家雄長達約1年半「代理房東」持續收租,租金落入大家地產口袋,以及交屋後建商應依約幫地主負擔40%房屋稅與地價稅,卓家雄也都不繳,讓地主全額吸收,這些怎隻字未提?
第五、不論地主方分得坪數為何,均有書面,而且是不包括危老容獎之下所形成的協議。如今危老容獎全遭建商侵吞,建商卻反指地主方已經拿到很多坪數及車位,試問:地主方分得的,難道不是建商願意給的?地主方目前所分得的,跟危老容獎有關嗎?此部分不容張冠李戴、混淆視聽,請卓家雄親自說明:究竟拿著地主方的房子申請了多少容獎放到自己口袋?
俗話說「殺頭生意有人幹,賠錢生意沒人做」,如果本案因地主貪婪,卓家雄經精打細算後判斷本案賠本,為何在寶吉第破產後仍「萬般懇求」地主與之續約並同意「概括承受」?莫非卓家雄已經知道可以透過危老重建申請容積獎勵才勇往直前?
第六、信託契約裡「只有蓋章無簽名」的文件日期是107年1月12日,可是家雄,我們那時根本還不認識你啊?
還記得,寶吉第總經理蘇義閔於107年3月6日透過line表示你(卓)想跟地主方認識嗎?你是忘記?還是害怕想起來?地主方手上拿的是「親筆簽名」加用印的正版原件,真金不怕火煉,歡迎比對字跡。
至於契約文件如何被偷天換日?如同要老百姓破解魔術般困難,黑心手法,只有黑心建商才知道,地主方無法解答。
第七、截至至今,無論是官網、代銷案場、網路、紙本文宣等包含大家地產於109年6月17日回函所附上的選屋表,皆顯示仍是面寬3.3米的4間店面。然於109年7月1日接獲記者聯繫後自知理虧,才終於表示願意按照契約走,地主方表示感謝:回頭永遠不嫌晚。
另善意提醒:倘若地主方店面與本案其他間店面相較,有多出來的樑柱,還是深度不齊、高度不一、甚或是天花板有異常管線存在,地主方會連同建築師一併提告求償。
第八、地主尚未選屋建商就先行銷售,此舉已堪稱「前無古人,後無來者」,大家地產以「無約定公開銷售需以地主完成選屋為前提」為由欲撇清一屋二賣疑慮,在有實務經驗的業者看來,極為牽強。
第九、再次提醒消費者,地主有「主動」選屋的權利而非「被建商強迫」選屋,換言之,一旦地主選了已經賣掉的房子,該房立刻變成「爭議屋」而無法交屋。而信託銀行(瑞興)表示僅能承諾不提供房源之入款帳戶,但無法保證大家地產不會私下賣屋。
地主方早已發函選屋,而大家地產仍不按照契約進行,無法選屋的責任應由建商承擔。為了避免一屋二賣,地主方在此呼籲卓家雄公布「已賣掉房源」自清,否則單以一紙聲明無法消弭大眾疑慮。也請建商正式且積極回應地主提出的選屋戶別及坪數。
第十、地主方曾委請市議員陳怡君主持協調會,建商代表於現場表示「這裡不是談判的地方」,從頭到尾只讓地主方唱獨角戲,就連陳怡君議員連番質問,建商也一概不予回應,地主有整段錄音檔證明建商毫無誠意。
地主/陳俊發、胡淑惠 聲明
長子/陳泰源 代筆
部落格網址→https://taiyuanchen1223.blogspot.com/2020/07/200709inews.html

自由銷售證明 在 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200709民視快新聞 松蔦青語恐一屋二賣?地主呼籲:與建商和解前請慎思購買
【大家地產聲明稿 之 地主回應】
#松蔦青語恐一屋二賣地主呼籲待與建商和解後再買
#大家地產目前是一案建商
#大家地產董事長卓家雄偽造文書盜用印章私吞危老容獎
第一、民國106~109年間,地主方多次詢問建商,本案是否有/能申請危老容獎?
106年11月30日line對話,蘇義閔先生表示:「已問過建築師,可以符合的條件幾乎沒有」。還強調「你好,我也好,只要是大家有利的,我一定會做。」這不就證明蘇義閔企圖隱瞞地主申請危老容獎,也認為容獎應按比例分?
108年10月24日新聞報導(自由時報)本基地通過28%危老容獎。
108年11月26日line對話,謝欣芸小姐(大家地產代表)堅稱:「這不是我們的基地ㄟ」。
而卓家雄也始終否認並謊稱本案是「103年」的「合建」,所以無「法」適用「106年」的「危老」。
直到紙包不住火,才改口主張:拿「地主的」土地、房子、印章申請的危老容獎與地主無關。
第二、上網搜尋「寶吉第建設」即可找到多筆坑殺消費者等新聞,寶吉第因聲名狼籍無法再招搖撞騙同時為躲避求償才宣布破產,與地主毫無關係。
本案原是寶吉第建設主導,民國105年卓家雄已是起造人之一(共同開發商),寶吉第宣布破產後,卓家雄為了賣本案(松蔦青語)才特地成立新公司(大家地產)。
而時任「寶吉第建設總經理“蘇義閔”先生」至今仍為本案「唯二」負責人,因此,地主方高度質疑此舉猶如「借屍還魂的寶吉第2.0版」,不僅欲謀奪地主財產,連無辜的消費者們恐怕早已落入圈套。
第三、大家地產聲明稿指稱「地主多要80坪與5.2個車位」純屬憑空杜撰,請拿出證據並鉅細靡遺描述,若無法舉證,記者若「平衡報導」反中黑心建商之計。
相反的,根據契約,地主應該拿到的「合建保證金695萬8千元整」被黑心建商施以詐術,不僅1塊錢都沒有拿,還損失至少108坪(建物約68.66坪+車位至少40坪)!
明明地主方才是受害苦主,怎變成貪心多要?若真貪得無厭,又怎會是最早簽署同意的地主?
第四、地主方為獨棟透天厝,以1層使用約70坪、3層樓破兩百坪換算,若不參與合建持續整棟收租,從搬遷日起算可收租金是上千萬元,因此,地主方只拿到約七百萬元搬遷補助費,是足足7折後的誠意讓利。
另外,地主搬遷後、建物拆除前,卓家雄長達約1年半「代理房東」持續收租,租金落入大家地產口袋,以及交屋後建商應依約幫地主負擔40%房屋稅與地價稅,卓家雄也都不繳,讓地主全額吸收,這些怎隻字未提?
第五、不論地主方分得坪數為何,均有書面,而且是不包括危老容獎之下所形成的協議。如今危老容獎全遭建商侵吞,建商卻反指地主方已經拿到很多坪數及車位,試問:地主方分得的,難道不是建商願意給的?地主方目前所分得的,跟危老容獎有關嗎?此部分不容張冠李戴、混淆視聽,請卓家雄親自說明:究竟拿著地主方的房子申請了多少容獎放到自己口袋?
俗話說「殺頭生意有人幹,賠錢生意沒人做」,如果本案因地主貪婪,卓家雄經精打細算後判斷本案賠本,為何在寶吉第破產後仍「萬般懇求」地主與之續約並同意「概括承受」?莫非卓家雄已經知道可以透過危老重建申請容積獎勵才勇往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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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善意提醒:倘若地主方店面與本案其他間店面相較,有多出來的樑柱,還是深度不齊、高度不一、甚或是天花板有異常管線存在,地主方會連同建築師一併提告求償。
第八、地主尚未選屋建商就先行銷售,此舉已堪稱「前無古人,後無來者」,大家地產以「無約定公開銷售需以地主完成選屋為前提」為由欲撇清一屋二賣疑慮,在有實務經驗的業者看來,極為牽強。
第九、再次提醒消費者,地主有「主動」選屋的權利而非「被建商強迫」選屋,換言之,一旦地主選了已經賣掉的房子,該房立刻變成「爭議屋」而無法交屋。而信託銀行(瑞興)表示僅能承諾不提供房源之入款帳戶,但無法保證大家地產不會私下賣屋。
地主方早已發函選屋,而大家地產仍不按照契約進行,無法選屋的責任應由建商承擔。為了避免一屋二賣,地主方在此呼籲卓家雄公布「已賣掉房源」自清,否則單以一紙聲明無法消弭大眾疑慮。也請建商正式且積極回應地主提出的選屋戶別及坪數。
第十、地主方曾委請市議員陳怡君主持協調會,建商代表於現場表示「這裡不是談判的地方」,從頭到尾只讓地主方唱獨角戲,就連陳怡君議員連番質問,建商也一概不予回應,地主有整段錄音檔證明建商毫無誠意。
地主/陳俊發、胡淑惠 聲明
長子/陳泰源 代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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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銷售證明 在 自由銷售證明書 的推薦與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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