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接觸到毒不是家庭的關係,當時的動機只有兩個:一個叫做好奇,一個叫做逞強。20幾歲的時候,台灣開始流行去藥頭夜店、pub、舞廳,年輕氣盛想嘗試看看聲色場所到底長什麼樣子?
哇,很多年輕人聚在一起、喝酒啊、跳舞啊、狂歡啊,可是久而久之就發現,怎麼大家都在使用藥物?但那時候不覺得那是毒品,別人會說那是助興,是一種在跳舞時幫你達到快樂的藥物。
那什麼叫做逞強?當一群朋友站在你旁邊都在使用,你不用就會被笑是膽小鬼,認為你不夠勇敢、是卒仔。我就被這樣的語言激,激到後來我就說「好啊,我不是卒仔啊,我敢啊」,就在當下使用愷他命(Ketamine,又稱K他命)。
但是使用完以後,那感覺非常痛苦,就像暈車乘以100倍。頭暈目炫,噁心、天旋地轉的感覺,眼睛沒有辦法對焦。後來在好奇心的強力驅使下,心裡有很大的聲音說:再試試看、再試試看啦!於是去找藥頭。
那藥頭聽到有人要跟他請教這類事情當然是傾囊相授,就開始教我:「誒,你要使用搖頭丸,再使用愷他命。」所以我就吞下生命第一顆搖頭丸。那是2003年左右,我24歲。
【憂「青少年對毒品去了戒心」,藥物濫用年輕化!】
■以為可調可控,兩年後才驚覺自己成癮
搖頭丸是一種興奮劑,再搭配使用K他命,那一瞬間彷彿就像陷入一種迷幻的空間感裡。那為什麼這個快感讓我著迷?
很多人認為藥物濫用成癮者應該是在一個破碎的、沒有支持系統的家庭,甚至是一個不健全的家庭當中;但我出生在一個(世俗標準中)很正常的家庭,爸爸媽媽的教育非常嚴謹,像是孝順父母啊、對人客氣啊、有禮貌啊,這些都是基本的教導。
坦白說,我從小到大在幸福家庭長大,我的物質沒有任何缺乏,再加上我的人際關係不錯,從小到大就倍受擁戴,比如說,那時死亡車禍很多,我的父母親怕我騎摩托車,就買轎車給我;當時的我認為,成熟的表現就是要去涉及大人在做的事,一種同齡者沒有辦法感受的快感。
嘗到那快感之後,我就陷在裡面。從那天開始我的人生180度轉變,再也不喜歡跟人有人際關係,也不喜歡去追尋什麼穿衣服、名牌包、手機、去好餐廳吃飯,我都不喜歡。我每天開始用錢去追求別人沒有的快感,久而久之就成癮了。
每一個毒品成癮的人初期都認為,自己可以控制是否施用,但這是一個很失敗也很恐怖的想法。坦白說,我施用了一、兩年之後我才明白我成癮了。
頭一、兩年,我的人際關係沒有變,因為我隱藏得很好,沒人知道我使用毒品,我也不去舞廳夜店了,每天在家房間就隨時在吸。後來有一次,剛好長期販賣毒品給我的人出去短期旅行,我一直狂打電話給他,說我要K他命,那時候我們講術語啦,我說我要褲(Khoo,台語),褲就是K,搖頭丸就叫衣(Sann,台語),所以我們常說的術語就是:「我要一些Sann跟Khoo」。
光是這樣子,我找了他兩天,我發現我整個人是情緒暴躁,無法入睡、無法正常生活欸。我就說慘了,我發現我真的上癮了,我怎麼變成這樣子?[1]
■藥物濫用年輕化
2019年我國通報藥物濫用個案共3萬6563人次,教育程度以高中職最多,其次為國初中。根據衛福部食藥署每四年一次的「全國物質使用調查」結果,推估全國約有20.4萬人曾經用過非法藥物,其中首次濫用藥物年齡以20歲到29歲最多。
食藥署管制藥品組科長吳敏華表示,藥物濫用者以年輕族群居多,超過九成,首次濫用藥物年齡為20歲到29歲連續五年居冠,占45%;其次為30歲到39歲,占24.9%;19歲以下居三,占20.9%。
而為了吸引年輕人的好奇心,許多新興毒品也包裝成即溶咖啡、糖果等亮麗造型。像是繽紛的彩虹菸,摻有K他命、搖頭丸粉及卡西酮類物質成分;使用K他命後會造成有如靈魂脫離軀殼的漂浮,以及欣快的神離感,但易產生噁心嘔吐、身體感官失衡等症狀,長期濫用會產生耐受性及心理依賴性,造成強迫性使用,且不易戒除[2]。
■新冠肺炎後台灣大麻案件暴增?
台灣高等檢察署(2021)發布毒情分析報告,近期查獲大麻案件數、株數增多,恐成吸毒主流;另新興毒品持續氾濫,施用者多為青少年,且摻有多種毒品的咖啡包和笑氣一同使用,有致死可能。
高檢署指出,司法機關查獲大麻案件數、大麻株數均增長,未因新冠肺炎減緩,來自美加地區夾藏大麻類毒品案件持續上升,去年創下歷史紀錄,今年到目前為止也查獲四千株大麻,不容輕忽。
高檢署說,大麻毒品來源多元,取得管道便利及風險性低,案件持續暴增,未來是否會改變國內毒品施用習慣,取代安非他命地位,會持續觀察及時發布預警[3]。
■研究:呼麻(吸食大麻)者輕生念頭機會比一般人高5倍
雖然有人主張大麻成癮與危害性低,吸食死亡人口比酗酒少,還可治療憂鬱症等藥理作用,但實證研究顯示,短期施用有幻覺、心搏過速、妄想等症狀,長期則會出現認知功能障礙、憂鬱、失去方向感、躁動等危害,因此大部分國家都拒絕合法化。
美國國家藥物濫用研究所(National Institute on Drug Abuse ,簡稱NIDA)一項最新研究指出,吸食大麻者產生輕生念頭的可能性為一般人的五倍。
根據英國《鏡報》報導,美國國家藥物濫用研究所近日對28萬名18至35歲民眾進行調查,結果發現吸食大麻者與輕生風險增加之間存在關聯。未吸食大麻的人約有3%有輕生念頭,非每日吸食大麻的人比例為7%,每日吸食大麻的人中則高達9%。而女性產生輕生念頭、輕生計劃和輕生企圖的風險遠高於男性[4]。
■家長別輕忽! 青少年吸毒「6徵兆」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提醒家長,隨著暑假到來,青少年因為長時間不在校園,接觸的人與環境就比較複雜,家長更要多費心思留意孩童社交環境,防範於未然,避免家中青少年有接觸到毒品的機會。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昆明院區藥劑科郭奕宏藥師說,如果青少年染上毒癮,初期有哪些症狀,讓我們也來瞭解,才能夠及早發現,及早協助他們戒除。初期吸食毒品徵兆如下:
1、易怒或有情緒化的行為,過分的要求隱私權。
2、容易因為小事而衝突,迴避問題和眼神閃躲。
3、目光呆滯、精神渙散、食慾差、日見消瘦、身上長出紅疹子,偶有自言自語、幻聽幻覺,或做出無意義的動作。
4、學校課業突然變差、翹課、早出晚歸,對行蹤交代不清,結交來歷不明的朋友。
5、金錢花費變大,有偷竊或借錢行為。
6、發現身邊有吸食毒品的可疑器具。
郭奕宏表示,從家庭教育做起,能有效避免孩童不當接觸藥品或造成濫用,若發現家中青少年吸毒時,應該帶青少年到指定的醫療院所或毒品危害防制中心,積極的尋求協助,才是解決問題的最佳良方[5]。
【Reference】。
1.來源
➤➤資料
[1] (報導者 The Reporter)【用藥常人的告白1】成癮、脫癮、戒癮,是一條漫長的回家路: https://www.twreporter.org/a/asia-pacific-transnational-drug-trafficking-chain-interview-addict-ordinary-people-1
[2](元氣網)「四大徵兆 食藥署教你留意親友是否染毒」:https://health.udn.com/health/story/6011/5371053
[3] (UDN)「大麻案增多 高檢發警訊」:https://udn.com/news/story/7315/5355456
[4](自由時報)「美國新研究:吸食大麻產生輕生念頭機會比一般人高5倍」:https://news.ltn.com.tw/news/world/breakingnews/3581561
[5](Yahoo新聞)家長別輕忽! 青少年吸毒「6徵兆:https://tw.news.yahoo.com/%E5%AE%B6%E9%95%B7%E5%88%A5%E8%BC%95%E5%BF%BD-%E9%9D%92%E5%B0%91%E5%B9%B4%E5%90%B8%E6%AF%92-6%E5%BE%B5%E5%85%86-025020902.html
➤➤照片
∎[5]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昆明院區藥劑科郭奕宏藥師指出,初期吸食毒品有六徵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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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言自語憂鬱症 在 Ti Chen/陳迪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10. 8.28 台灣青少年訓練營-擔任助教
今年暑假,網球協會邀請曾經ATP 22 位名教練Tarik Benhabiles來到臺灣,與我和三位教練舉辦青少年訓練營。我剛從巴西飛了三十幾個小時,最後飛行太久,身體不適,回台後先吊點滴,這是最快恢復的方式,下次應該在美國先停留休息一天,再接著繼續飛!
國中時寒暑假,曾和妹妹來員林訓練,所以在這裡是熟悉有回億的,過去和我對打的球友們,現在都當教練了。我和張孝雍教練聊起過去在員林公園訓練時,我們打彈珠,撞球,看包廂電影,在阿婆店裡打電動,從97格鬥到快打炫風等等,他只用二十元就可以玩整個下午,從後面看他的使用格鬥必殺絕技背影,可以一直接到對手毫無還手餘地,並且每個角色都會使用,看他手指如此靈活,螢幕上展現各種不同招式,我看了目瞪口呆,真希望跟他一樣會打電動,能隨心所欲駕馭著搖桿及按鈕,哈!現在小朋友是否有這樣的童年呢?
龍應台寫給她兒子安德烈的家書中,兒子問媽媽年輕都在玩什麼?龍:台灣人的玩是參加救國團所設計的自強活動,唱歌,跳舞,大風吹等,我們玩是為了救國,他的西方父親則是和一,兩個伴留著長髮,從德國一路(Hitchhike)搭便車橫過歐洲,提到在沒錢的情況下如何在希臘農家騙到一頓飯,提到在稻草堆裡睡覺,看捷克夜空滿天沈沈星斗。那個年代台灣青年的玩和歐洲青年的玩,最主要差別在前者是集體思維而後者是個人思維,但我們被教導個人是為了集體而存在。人生像一條從寬闊平原走進森林的路,原本在平原有同伴結夥而行,歡樂地前推後擠,一旦進入森林,草叢和荊棘擋路,情形變了,個人專心走自己路,尋找自己的方向,離開這段純潔而明亮階段,路可能越走越孤獨。那現在的小朋友玩什麼呢?年輕人又是玩什麼?
員林訓練第一天,Tarik教練分五組,從練習中把每位選手分別找出優缺點,他說台灣小朋友太好教了,聽話又願意吃苦,不過,他發現很多有天分的小孩,訓練方向不對,沒有系統以及方法,加上太早封拍,訓練時間太長沒效率,選手長大後,本身對網球毫無熱情,把網球當升學跳板,以及將來當教練混口飯吃,所以能打到國際的不是超級無敵有天分,就是把網球當生命一樣癡迷。
我們從後面觀察,有位小選手慢吞吞從單打線左邊走到右邊,平均一趟走14步,一點精神都沒有,我們無奈苦笑,但是知道她平時練球也是如此,不是不開心,而是習慣問題,你可以從選手在球場的一舉一動,看出她將來人生大概是什麼樣子。大家都知道玩牌可以顯露出性格,而在球場上更是能觸碰到深層的內在自我。
台灣選手只待在底線對角來回對抽,不,應該是來回對碰,訓練從不練切球,截擊,殺球,每個發球的握把都被教練糾正,因為會侷限著本身動力鍊,如果台灣選手將來目標走向國際,從小訓練就應該多方面嘗試,多方面練習,而不是留在底線等待對手失誤,短短一星期,不可能把你從排名三十搖身一變為第一,卻可以學到一些觀念,讓你知道,要成為更好的選手必須怎麼做,如何去準備,以及具備什麼樣的態度,不然提早退出。
我認為每位打網球孩子不見得要打職業比賽,這過程中投入大量時間,金錢,青春歲月,現實競技中,突如其來的受傷,復健,比賽失敗,房間自言自語,定不到機位,被騙被搶,眾人對你的期許,轉換不當成為壓力,連續輸球換得憂鬱症,有時堅持到最後,並不是名利兼得,而是傷痕累累。反觀,讓孩子學運動,培養生命韌力,專注有始有終,當遇到困難可以用正面思維解決逆境,相信這是將來人生更值得思考的。
這群小朋友非常可愛,由於這個階段我經歷過,所以對比賽污球,喊聲,教練關注時格外賣力,耍球技愛現等等,都心知肚明他們在玩什麼把戲,真是太有趣了。但是大熱天叫我在太陽下訓練跑來跑去沒問題,當教練必須在陽光下晒整天反而吃不消,真想帶把遮陽傘。教練們,你們怎麼有辦法天天跟這些小鬼耗在球場上?從不會打球到會揮拍,到會比賽,你們怎麼有辦法站那麼久,雖然只動嘴巴,手比畫揮揮兩下,並叫小鬼們依樣畫葫蘆照揮, 你得忍受家長們東嫌西嫌,比賽打贏緊緊靠著教練,一旦比賽輸球便對你全盤否定!
網球教練猶如教育小種子,慢慢一點一滴耐心陪伴成長。我被小朋友叫陳教練,對我來說真不習慣,我必須說會打球,不見得是位好教練,當一位好教練要很用心投入,每天很有紀律的反覆訓練,自己還要下功夫求新求變, 總是永遠在舞台下默默付出,把孩子們推到自己頭頂上。
幾天下來,Tarik 調侃的說,你還是回去屬於你的地方,站在舞台上,拿幾個冠軍,享受比賽帶來的熱趣吧!
自言自語憂鬱症 在 法律白話文運動 Plain Law Movement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我也是看法白才知道:在餐廳大撒蟑有什麼問題?
——
前幾天,台北市的某間餐廳,被人潑灑上千隻蟑螂。
在進一步釐清事實前,我們針對媒體報導所得到的資訊來判斷當事人可能犯的刑法法條(就先不討論組織犯罪的問題了)。
——
恐嚇危安罪?
刑法的「恐嚇罪」是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類的事情恐嚇他人(法律上叫做「惡害通知」),而且讓對方感到害怕。
過去曾經發生過有人對鄰居丟死蟑螂並罵「最好不要出門否則殺你全家」,被法院判決成立恐嚇罪(但重點是後面那句死全家,丟蟑螂只是輔助)。
跟蟑螂有關的恐嚇行為還有,某個人對鄰居說「我刀準備好了,下來我就給你死」,但後來卻在法院抗辯他其實是在跟蟑螂說「給你死」,法院當然不相信有人會對著蟑螂自言自語卻不殺死蟑螂,所以判決成立恐嚇罪。
丟活體動物的話,實務上比較常出現的其實是毒蛇,通常是為了討債,而行為人也都成立恐嚇罪(哇靠被丟毒蛇的話我一定嚇到烙賽)。
不過從過去來看,丟蟑螂似乎不會成立惡害通知,畢竟雖然上千隻蟑螂會讓人嚇到烙賽,但距離類似要你去死的恐嚇還有一段距離,恐嚇罪恐怕很難成立。
——
強暴暴辱?
有人認為,這會成立刑法上的強暴侮辱。
2020 年,唷如恩為了討債,跑到債務人家丟雞蛋、排泄物和蟑螂,法院認為,丟雞蛋、蟑螂、排泄物算是對被害人使用強制力,而藉這個手段進行侮辱,因此成立刑法上的強暴侮辱罪。
當然還是要看當事人怎麼想的,但如果照這個案例來看,強暴侮辱罪滿有可能成立的。
——
強制罪?
內政部長徐國勇表示,丟蟑螂導致餐廳無法營業,也妨害他人行使權利。
但這其實也很難成立,當事人如果是要弄裡面的警察,而不是餐廳的話,很難成立強制罪的故意。
如果是要搞餐廳的話,當事人看起來比較像是要強暴侮辱,成立強制罪的可能性也很低。
——
妨害公務?
有人提到,因為當時是警察的聚餐,所以對警察丟蟑螂可能犯了妨害公務罪。
不過,妨害公務罪的前提是在「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施強暴脅迫,假設你看到一個下班後在家裡附近遛狗的警察而揍他,因為他這時候並不是在依法執行職務,所以只會成立單純的傷害罪。
同樣的道理,聚餐中的警察應該不是正在依法執行職務的公務員,所以對他們丟蟑螂並不會有妨害公務的問題。
——
看完了想用聽的嗎?最新一集法客電台聊了這件事。
另外母親節要到了,台南一名 58 歲的母親,聲稱患有關節病變、憂鬱症等病無法工作,還得扶養高齡 90 歲的媽媽,要求前婚姻所生的子女支付扶養費,不過子女主張該名母親對其子女不聞不問 29 年沒有盡扶養義務。
在法律上,什麼情況子女不需要對母親負扶養義務嗎?若未盡扶養義務,會被告遺棄罪嗎?
現在打開你的 Podcast app 聽這一集:https://reurl.cc/qmEr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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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集精彩重點】
✓ 潑蟑螂犯什麼罪?
✓ 和蟑螂有關的判決,司法蟑螂?蟑螂律師?
✓ 司法黃牛是什麼?沒有律師執照可以幫別人辯護嗎?
✓ 關於扶養義務及遺棄罪
✓ 遺棄直系血親尊親屬因而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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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白話文運動 #法客電台 #Podca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