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童修法加重至無期徒刑
#抱歉讓你們久等了
🏛立法院院會於今日三讀修正通過刑法部分條文,規定凌虐18歲以下兒童或少年致死,可處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
📢另外也增訂虐童致死、虐童致重傷的加重結果犯,來補足犯罪類型適用的不足,充分保障幼童的生命安全。👨👧👦
🙏盼此次修法的通過,能帶給兒童更大的保障,也彌補長久以來修法未儘的缺失。
##還沒加入宗熠LINE的好友
#動動你的小指頭
➡https://s.yam.com/rUFf8
致重傷的加重結果犯 在 洪宗熠-熠起更好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虐童修法加重至無期徒刑
#抱歉讓你們久等了
🏛立法院院會於今日三讀修正通過刑法部分條文,規定凌虐18歲以下兒童或少年致死,可處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
📢另外也增訂虐童致死、虐童致重傷的加重結果犯,來補足犯罪類型適用的不足,充分保障幼童的生命安全。👨👧👦
🙏盼此次修法的通過,能帶給兒童更大的保障,也彌補長久以來修法未儘的缺失。
##還沒加入宗熠LINE的好友
#動動你的小指頭
➡https://s.yam.com/rUFf8
致重傷的加重結果犯 在 護理立委 陳靜敏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ETtoday新聞雲 《雲端最前線》社會安全網失能
1年虐死23嬰幼兒人神共憤,虐童、家暴,立院修法一拖再拖?
以立法角度而言「法」的 #穩定性,是重要的
私刑這麼多的情況,這真的「正義」的實現嗎?
如果以「法案」來說,#只因為轟動的時事就倉促立法會是好事嗎?
目前行政院已經有一個版本了
「根據行政院會通過的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增訂 #處罰凌虐幼童致死 #致重傷的加重結果犯。
草案規定,對於#未滿16歲之人,施以凌虐或以他法足以妨害其身心之健全或發育者,#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
草案規定,因而 #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5年以上12年以下有期徒刑。
#目前草案正在立法院尚待審議中。」
至於怎麼樣讓它討論更周全、更適切,這才是立法院要去追求的。
其實現在最大的問題是,熱心的民眾不缺,報案數很多
但實際開案的數字是很少的(附圖)
以WHO的數據來說:「每4個小孩,就有1個具有受暴經驗」
但台灣開案率來說只有千分之0.98。
熱心的民眾報案術節節增加
但實際開案處理複雜的脆弱與高危險家庭所需的專業人力的質與量是否足夠?
但是除了社工之外,其實還需要更多專業醫護人員未處理,而且我們可以看到很多的受虐個案情況是非常複雜的….
光暴力就有這麼多種:生理、性、心理、疏忽(吃不飽、穿不暖、沒有去就醫甚至不帶去打疫苗,這些都可能是疏忽的案例)
成大教授 Jui-Ying Feng 發表在2015年國際期刊上:「全國國高中,曾經目睹暴力事件63%,實際受暴力56.7%,疏忽48.9%,性虐待15%」(Prevalence of child maltreatment)
但是如何界定適當管教?巴頭、拉髮算不算?社工人員有沒個標準去「哪些是高風險?小孩子受到哪些暴力?我們應該怎麼樣做早期預防?」
立委不是怠惰……
立委其實是希望收集到更廣泛的資料,讓它能夠立法周全能夠涵蓋所有事件
並發揮最主要的嚇阻作用。事前對預防可能是我們最想去做的,
所以怎麼樣透過社會安全網建置預防體系,這會是最重要的!
社會安全網目前策略:
怎麼布建社會福利中心而這個社會福利中心才不會疊床架屋?
除了社工統一派案以外,有沒有把醫護人員納入 ?(醫護人員雖有24小時通報的職責,但他們不是在第一線去發現、進行早期預防的)
所以這方面反而是我認為更應該來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