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作選篇(之49)
憲法與政治
(原刊於2018年4月27日)
憲法應該是一個國家的「根和本」。但「應該是」卻不等於「現實是」。是與不是要看這個國家是否厲行法治。若非法治而是人治,那麼憲法就是統治者的工具,用列寧主義關於國家的概念,憲法是「階級統治工具」的一部分。
法治國家的憲法,首先就在於它的原則與精神的穩定性。以人類第一部成文憲法、1789年制訂的《美國憲法》來說,它的基本原則經二百多年依然受美國人和世界各國的認同。
美國憲法的序言只有一句話,由52個英文字構成。譯成中文如下:
「我們合眾國人民,為建立更完善的聯邦,樹立正義,保障國內安寧,提供共同防務,促進公共福利,並使我們自己和後代得享自由的幸福,特為美利堅合眾國制定本憲法。」
序言並沒有賦予或者限制任何主體的權力,僅僅闡明了制定美國憲法的理論基礎和目的。儘管如此,這篇序言尤其是開頭的「We the people」三個單詞,卻成為美國憲法中最常被引用的部分。
美國憲法訂明三權分立、聯邦體制、憲法至上、人人平等這些原則,兩年後的1791年,國會又通過十條憲法修正案,史稱權利法案,列舉了人民生來就擁有而不是任何政府賦予的多項基本權利,規定了許多涉及實際法庭審判過程中的標準程序,並且補充說明列舉這些權利並不意味着人民只有這些權利而沒有其它的權利等。權利法案中的大部分內容成為包括《世界人權宣言》和許多之後誕生的國家憲法中對人權規定的主要來源。其中最特別的是第一修正案,它不是訂立法案,而是確定國會不能夠訂立某些法案,內容是:國會不得制定有關下列事項的法律:確立國教或禁止信仰自由;剝奪言論自由或出版自由;或剝奪人民和平集會和向政府請願、抗議的權利。這個保護信仰與言論等自由的法案,是美國個人自由、思想自由的基礎。
中國憲法的序言就長達將近兩千字。其中一段是:「在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指引下……」,即每一個領袖都要有一個「立言」的符號標誌,看來會越寫越長。不妨問問中共或香港的高官,什麼是「鄧小平理論」,什麼是「三個代表」,什麼是科學發展觀,鄧小平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和習近平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有啥不同,若無法準確說出來,是否就應該不具有做特首高官的資格?
200多年來,包括10項權利法案在內,美國憲法共通過了27項修正案,但框架沒有改變。作為「We the people」的原則,毋須「與時俱進」。憲法的解釋權不在立法機關的國會,而在法院。
習近平當上總書記的第二年,即2013年的8月,《人民日報》連續刊出多篇文章批判「憲政」,不僅是批判「資本主義憲政」,而且把「社會主義憲政」也斥為「陷阱」,說提倡憲政就是試圖「削弱中共作為執政黨的合法性」,並把蘇聯解體歸咎于憲政的實施。這股反「憲政」的宣傳浪潮,當時頗使一些中國問題專家們迷惑,怎麼連自己黨制訂的社會主義憲政都要反呢?現在可就清楚了,原因是當時的1982年憲法,在正文中沒有列明「共產黨領導」,又對國家主席設下只能任兩屆的任期。批判的政治目的,是為修改這兩項製造輿論。為什麼現在突然又大講憲法了,因為已經作出修訂啦。
所以,在人治而非法治的體制下,如果憲法不是強調源自「我們人民」,而是以歷來領袖的「立言」為基礎,這樣還憲什麼法呢?一切都是以政治為本,政治風向若有違憲法,那麼憲法就放一邊,或憲法也跟著變。
香港《基本法》在1990年頒布之初,中國領導人就指這是香港未來的憲法,現在當然早已經不是了。
與時俱進反義詞 在 跟著董事長遊台灣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閒話一句】- 轉摘自講義雜誌
—————————————————
比賽就是反映訓練,訓練是反映生活,而生活就是反映態度
—擔任臺北市立大學女籃隊教練的錢薇娟,她的球場態度
在創作這條高速公路上,並沒有警察在抓超速
—元智大學資訊傳播學系講師張弘毅鼓勵創作無極限
人生如果是一場戲,沒人可以定義你的角色
—數位行銷公司安布思沛臺灣執行長蔡秀麗的分享
—————————————————
【戴勝益講故事】
—————————————————
★舒果
每個世代都有不同的流行,當然包括餐飲在內。從前大家喜歡大口吃肉,現在偏愛蔬食更是大有人在,因此,飲食也需要與時俱進。
之前美式食物、義式料理廣受歡迎,現在則流行韓式炸雞、健康蔬食、甜點蛋糕等,餐點有其眉角,更要抓住消費者多變的心。
-----------------
◆任何工作都會遇到困難與挑戰,重要的是,否能做到最好的調整。
—————————————————
【每日好詩】
—————————————————
唐詩-宮詞
玉樓天半起笙歌,風送宮嬪笑語和。
月殿影開聞夜漏,水晶簾捲近秋河。
顧況(公元725─814)
-----------------
元曲-水仙子·懷古
秋風遠塞皁雕旗,明月高臺金鳳懷。
紅妝肯爲蒼生計,女妖嬈能有幾?
兩蛾眉千古光輝:漢和番昭君去,越吞吳西子歸。戰馬空肥。
張可久(公元1270-1348)
-----------------
此圖片地點為埃及
◆推薦我三十年來每月必看的講義雜誌,純為『呷好到相報』,並非業配!
戴勝通
訂閱講義雜誌客服電話:02-27067889#112或0800-536789
與時俱進反義詞 在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曬曬之前去日本旅遊的照片吧❤️
(✪‿✪)ノ排程中晝發文 #國際法法理建國 Q&A
Q182:妳主張盟佔,但舊金山和約後已沒有盟國了,所謂盟國是一個法人,此法人已不存在,就算昨天皮筋兒舉的組屋的例子來說好了,如果有一個人,租房子給你,而那人過世了,沒有繼承人,租約又是不定期租約,你只要依法和平的,合法的佔有那間房子15年,那間房子就變你的,主張盟佔,ROC就可以合法擁有台澎領土主權,ROC就可以大復活拉,不相信我說的你可以問律師。
A182:
我知道你支持台灣民政府。
直播中也有開一集來回應你:詐騙集團台灣民政府論述逐一駁斥 https://wp.me/pd1HGm-55
麻煩看完~
再來,這篇已駁斥盟國是法人的論述: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3645361105556919&id=794597360633322
「同盟國」它只是一個由數個在軍事上具有「對抗在二戰期間對外侵略的法西斯國家」這個共同目的的國家所組成的「軍事同盟」。
-
關於你拿「不定期契約租房子」這個例子。
那台澎這個房屋所有權,並不適用無主地先佔,領土上還有住民可以行使住民自決權。
這個回答過了
👉🏻Q&A26:台灣適用「無主地先佔」嗎?住民自決權與國民主權差別是?:https://reurl.cc/4yXNVK
無主地先佔的定義是,因為國際法上面所謂的無主地、可以主張無主地先佔的地方是上面是無人島,才有辦法去主張無主地先佔。
你要先搞清楚定義。
無主地先佔的佔是指用這個佔來「取得」領土主權。這是在早期國際法上對領土主權取得的方法之一,與現今規範不同。
國際法上關於領土主權的取得、移轉規則在二十世紀有非常大的轉變。法律規則必須與時俱進,但為了避免破壞法律狀態的安定,所以除非有非常正當的理由,否則嚴禁以今是論昨非。換句話說,即使過去所發生的事情在今天看來並不正確,但過去那些事情既然依據當時的時空背景是合法正當而有效的,就不能輕易否定過去發生的事情所具有的法律效力。
-
ROC政權是依盟軍授權被派來的,代表盟軍的身分,並不是什麼繼承者。
1945年9月2日《降伏文書》停戰協定簽署的同一天,由盟軍總部司令麥克阿瑟,發佈《一般指令第一號 (Directive No. 1 )》,要求「中華民國政權的代表蔣介石依照命令中的安排,在中國(不包含滿洲)、台灣、澎湖、北緯 16 度以北法屬印度支那,去接受日軍投降」,所以中華民國政權蔣介石他到這些地方的工作是接受日本投降,代表盟軍的身分,而非代表中國。
《一般指令第一號 》的內容是指示日本發布 《一般命令第一號》;換句話說,《一般指令第一號》中寫了:「日本你把這份 《一般命令第一號 》,即刻公布出去。」
《一般命令第一號 》是 《一般指令第一號》的附件。文件在這👉🏻 https://www.mofa.go.jp/mofaj/files/000097066.pdf
-
法理建國派主張的「盟佔」的佔是「授權代管」,並不是「取得」領土主權。
要說英文解釋的話就是用administer 管理權限的意思,僅具有治理權,不可能有領土主權。
(這邊注意⚠️不是「統治」這個詞,統治蘊含著擁有著領土主權的含意,比如日治時期的治是統治。)
👉🏻美國立場這篇也說的很清楚: “Now, we regard the Republic of China as exercising legitimate authority over Taiwan and the Pescadores by virtue of the fact” 中華民國被「授權」具有的合法治理台澎的權限。
https://www.taipeitimes.com/News/editorials/archives/2021/04/26/2003756348
👉🏻Q&A34 中華民國政權佔領台澎可以讓中華民國取得台澎主權嗎?:https://reurl.cc/Gdeg9v
-
你想要用台澎領土主權作為假設是房屋所有權,那也不能直接說是屬於台澎人民的,因為領土主權只能由「國家」來主張,不是一群人或是一個政治組織可以來主張的。
中華民國流亡政權不是主權國家,是中國流亡政權,它的法律身分是可以作為中國主權國家的合法政府。
所以按房屋所有權的例子來說,盟軍全體把台澎房屋所有權定位在不屬於任何人的,盟軍全體成員先派某位來代管這間房屋,這位代管執行機構代表的是盟軍成員,不是中國國家政府。
同盟國組成的份子(各個主權國家)沒有死亡或著消失,其二戰和平條約文件具有國際法效力不可抹滅,所以前提是《舊金山和約》對台澎領土主權處置就是歸屬未定。
然後,房屋所有權不屬於任何人,不適用無主地先佔,更不適用你舉例的組屋不定期契約,這是比喻,你當真以為租房子?當真以為房客是ROC政權?別反客為主啦!
《舊金山和約》讓台澎領土主權歸屬未定,不屬於任何主權國家(包括ROC政權/PRC政權想代表的中國),就是要給國際社會介入的依據,ROC自己也很清楚。
為什麼法理建國派要不斷強調《舊金山和約》所建構出來的狀態?因為那是共識的基礎。其他政治層面的東西都有可能隨便改變,但透過國際條約所建構出來的東西,可不是你說不存在就會不存在的。
-
舉例房屋所有權不屬於任何人,台澎領土主權不屬於任何國家,不適用哪個遊民進去住就可以主張房屋是他的,為什麼?
因為台澎上早已存在住民,對土地有感情有連結,從而產生的叫做住民自決權;同理,房屋所有權不屬於任何人,但這間房屋早已存在四百年以上的家族,這家族早在國際法形成前就在這裡了,這些住民雖然不能直接說這間屋子屬於他們的,但他們可以行使住民自決權,依國際法法理程序來建國主張房屋所有權屬於他們。
那我們可以主張的是什麼?
身為原日籍及其後代的台澎住民,我們擁有的是台澎自決權,就是我們可以透過自決權決定台灣跟澎湖的未來、主權歸屬。
這並不表示說台灣跟澎湖的主權現在是在住民手上。
再說一次,領土主權是國家才能夠主張的權利。它不是個人或一群人去主張的東西,譬如說像我一個人,我來主張:「我是台灣人、我主張說台澎的主權屬於台灣人民!」然後我跑去其他國家說我要主張台灣跟澎湖的主權,不會有人要理我。
還是需要有國際法法理程序,選三條路:1. 建國;2. 成為另主權國家的自由邦;3. 併入另主權國家的部分。
選建立一個主權國家,再用這個主權國家來主張行使台澎領土主權,雖然權利的根源必須是台澎住民來完成,但不能直接說台澎主權等於台灣人的。
舉例:
如果要開統一發票,必須要成立公司才可以。
統一發票等於台澎主權,公司行號等於國家,成立公司行號的人等於台澎住民。
所以台澎住民行使住民自決權建立一個國家,就好像我們成立一家公司來開統一發票。
我們都知道一個人不可以開統一發票,換句話說台澎居民沒辦法擁有台澎主權。
但一個人可以開設公司來開統一發票,換句話說,台澎住民可以行使自決權建立國家,才能行使對台澎土地的主權。
#延伸閱讀
台灣光復的騙局 https://wp.me/pd1HGm-10
內部自決權 vs 外部自決權、民族自決權 vs 住民自決權、自決權的行使 https://wp.me/pd1HGm-5S
我接觸法理建國論述的初衷 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297648758483679/
Q&A180:同盟國都解散了授權還有意義嗎?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340695500845671/?d=n
同盟國是什麼?同盟國與ROC政權之間的關係? https://wp.me/pd1HGm-kX
(關鍵字搜尋🔍國際法法理建國,敬請期待明天的問與答)
希望大家可以看的資訊❣️
🙌🏻🙌🏻🙌🏻[英語繁中字]為什麼台灣在國際上無法加入WHO?原因與解決方法:https://youtu.be/lss2OdMhi90
👉🏻部落格 https://journeyshin.wordpress.com
👉🏻聖峰演講影片Youtube :
https://youtu.be/-a_qHXh_URM
👉🏻聖峰演講實錄Podcast:
https://anchor.fm/rotpnetwork-shin-hong-ng/episodes/2019-03-29-ep8kln
👉🏻Apple podcast:https://reurl.cc/a5qZjQ
👉🏻 《台澎法理建國指南》電子書: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yFXTxYOtkqrwEyV11w0kQyKujxEZsU8N/view?usp=sharing
👉🏻《台澎主權的未來請交給台澎人民決定》漫畫:
http://www.rotpnetwork.tw/TPSovDBYTP.php?LAN=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