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團隊跟我說,有個廠商來請款,說要收過去一年的機器租金。我很納悶,因為在商業習慣上,不太會有廠商會「後收」租金,通常都是預收才對,於是我請他做再次確認。
也幸好,過去將近三年來,不管有多少夥伴經手,我都希望建立制度,包括經手的公文、相關文件,都應該分門別類的存檔。而每一筆黨部開銷,在報給黨中央以後,我們團隊都會另外存檔,雖然瑣碎繁雜,但也因為這樣的自律,所以很快就查出去年和前年都有付過租金,所以今年的款項應該是未來一年+過去一年額外紙張的費用。
而什麼叫散漫?
東平里角落有個公園,旁邊是問禮堂,已經很長一段時間由文化局接手做修復工程。然而就有那麼一小段人行道,從來都沒有人打掃落葉,就那麼一段。
我問縣政府,縣府說公園早就移交給公所;我問公所,公所說那一段是文化局修復古蹟的範圍;我再問文化局,文化局說那不是他們負責的區域。
沒有人負責,所以是附近居民承擔環境髒亂的結果。
而所謂設施、設備,或一個公共空間的移交,我在法院當法官助理的時候,就看過這類的移交,會有文件做點交,由哪個單位出錢蓋、哪個單位接手,都會有文件。
縣府說有文件移交給公所,但公所的文件卻拿不出來。這就是散漫!
再來,繩索公園當初在討論要如何先做修復的時候,我也問公所有沒有繩索公園的相關設備資料,公所也說沒有,只說內政部蓋完就交給他們管,但什麼時候蓋好、什麼時候移交給公所、遊具廠商是誰、有無聯絡方式,都不知道。以至於遊具有沒有到了使用年限也不清楚,直到壞了、家長擔心了怕被罵,也不管孩子的童年會有空窗就直接拆掉,讓大家等了一年多才回來。
這也是散漫。一個是要居民承擔環境的髒亂、一個是犧牲孩子的童年。
說了這麼多,我只是想說,今天我以時代力量副秘書長的身份,與秘書長白卿芬前往花蓮向太魯閣號的受難者致意。
從事發到現在,我只能靜靜的看著各種訊息跳出來,也希望知道,到底為什麼會在普悠瑪事故發生後的短短三年內,又再次發生列車意外。
這次的太魯閣事件,有人說要讓台鐵民營化才能解決制度僵化的問題,用這個角度討論問題的源頭,根本就無法解決問題。因為以這樣的邏輯,所有的公法人都存在這樣制度僵化的問題,是否也都要朝向民營化發展呢?
不是的。
工地人員值不值得信任、分包商、承攬商有沒有問題,都在於接觸過的公部門有沒有「自律」的將過去每個事件作檢討和改進。沒有辦法反映問題的制度,就該去改善這個制度。
台鐵的歷史很久,不如捷運、不如高鐵,相關的軟硬體卻不知道有沒有與時俱進的跟上更新的腳步以確保安全,不知道;工程標案是否由可靠的廠商得標,還是有辦法避開問題重重的公司,不知道。
就算意外的發生,只能歸咎在一個分包商身上,也不代表其他地方沒有問題。更應該檢討制度有無防呆機制,當一個環節鬆了的時候,還有其他環節可以立刻發現並且彌補。
這樣的過程很累,但花蓮人、還有我們任何人已經經不起再一次的散漫了。
同時也有10000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2,910的網紅コバにゃんチャンネル,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