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想要一個反同的性別平等委員會嗎?
新一屆台北市性別平等委員會的委員,除了曾引起強烈批評的反同大將、現任北市勞動局長陳信瑜之外,還有多達 5 人有過反同言論,其中兩人還是蟬聯好幾屆的「萬年委員」,因此讓社民黨籍市議員苗博雅在記者會上忍不住酸:「好像台北市的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是不能沒有他們!」
而且,為台北市政府審查性平委員會名單的遴選小組名單一直沒有公佈,所以大家也無法得知這些「性平委員」到底是誰選的、是怎麼選的?無黨籍議員林亮君因此質疑,到底是誰縱放這些反對性別平等的委員進入到委員會?她認為柯文哲身為市長,也是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的主委,必須負起政治責任、汰換不適任的委員。
而不適任的委員,似乎也沒辦法退場!苗博雅指出,他曾在第一會期質詢時點名有性平委員涉嫌人口販運、仲介非法打工,正在被檢調調查中,獲得教育局長承諾會盡速處理。但結果上會期,這委員仍然在委員會內。他質疑,就算做再離譜的事情,教育局根本沒有辦法讓他退場。這是一直強調公開、透明的柯市府除能夠接受的嗎?
#阿草:以後會不會看到性別平等委員會急需性平教育的奇景呢?
延伸閱讀:
柯文哲邀反同議員擔任勞動局長 性平團體怒:這是柯要的「進步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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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3萬的網紅苗博雅,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行政院在三大報買半版廣告,花了多少稅金我不知道。 我知道的是,這個廣告沒講清楚的事。 1) 勞基法沒有禁止勞工加班,只有設定「每月46小時」加班上限。 依照行政院主計處的統計,全台勞工2016年加班平均每月時數為8.5小時(工業類平均每月加班時數為14小時,服務業類平均每月加班時數為4.2小時)...
苗博雅民進黨 在 苗博雅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行政院在三大報買半版廣告,花了多少稅金我不知道。
我知道的是,這個廣告沒講清楚的事。
1)
勞基法沒有禁止勞工加班,只有設定「每月46小時」加班上限。
依照行政院主計處的統計,全台勞工2016年加班平均每月時數為8.5小時(工業類平均每月加班時數為14小時,服務業類平均每月加班時數為4.2小時)。
每月46小時的加班上限,還有非常多空間。怎麼會不能加班?怎麼會需要放寬到「允許連續4個月加班54小時」?
就算萬不得已要把加班上限調高,是否至少明文規定「雇主必須證明上個月已讓勞工領足46小時加班費」?
2)
為了因應各行各業的特殊性,以及產業「淡旺季」的需求,勞基法早就有四大法寶:責任制(84-1)、雙週變形工時、四週變形工時(30-1)、八週變形工時。
其中以責任制和四週變形工時最厲害。責任制可以幾乎突破所有加班、工時的規範;四週變形工時允許連上12天班(在最極端狀況下可以連上22天班)。
這四大法寶,雙週變形工時可以適用所有行業;八週變形工時適用所有製造業;責任制和四週變形工時適用數十種行業。
廣告裡那位白襯衫的小企業老闆,到底是屬於哪種特殊行業,「四大法寶」不夠用,責任制和四週變形工時都不夠用,要拖著全國勞工一口氣放寬「全行業」?
3)
一張圓餅圖,大喇喇地畫著60%勞工想兼職多賺錢,旁邊用一行小字標示19%。19% x 60% = 11.4%。但好多媒體沒注意到小字,在報導標題上直接寫行政院民調「六成勞工想兼職」。
如果是商業行銷手法,我們都能理解,畢竟泡麵也經常在封面美圖旁邊寫一行小小的「本圖僅供參考,實際以內容物為準」。明明只有12%的顧客滿意,也可以畫出一張讓人以為六成顧客滿意度的圖。
但公共政策的討論,政府用上這種商業行銷手法,合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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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用納稅人的稅金,做了這種廣告。所以我和夥伴用自己的休假時間,拍了這部影片,免費分享給大家。分享轉傳,功德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