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污法》三讀通過】
昨日立法院臨時會再度針對《空污法》協商。
自去年開始,綠盟關注並監督《空污法》修法議程,在這過程曾與數個環保團體共同提出修法建議,其中綠盟提出修法的三大方向:
第一 #落實環境知情 #公開企業污染排放資料
第二 #公開重大污染違規企業名單 #並取消其優惠待遇
第三 #提高裁罰金額
#落實環境知情部分,公開企業污染排放資料🎉
綠盟提出第35條要求企業主動公開排放的污染物質、排放量、排放方式及排放情況等,特別是有害空氣污染物的管制項目。未來在《固定污染源有害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配合下,企業排放的有害空氣污染物質與排放量均會公開,保障居民「知」的權利。
#取消重大污染違規企業優惠待遇🎉
綠盟提出第96條應公開違規情節重大的事業名單,並要求違規情節重大者不得享有租稅減免等優惠措施。在多數立委的支持下,這條法案已修正通過(撒花轉圈)。未來能全盤掌握哪些是重大污染企業、污染樣態如何,以便進一步監督與要求改善。
#提高裁罰金額👀
現行法律對工廠排放污染的裁處機制很「寬容」,一來是開罰的門檻很高,二來是即使被開罰,罰鍰從10萬開始起算,對企業來說也是不痛不癢。綠盟新增第62條之1的修正意見,主張違反排放標準被裁處的案件,必須提高裁處金額。遺憾的是這條修正意見並未被採納,未來我們將繼續推動降低裁罰門檻的修法。
昨日立法院臨時會的決議,其中被認為是霸王條款,關於空污總量管制的制定,環保署與經濟部是「會同」或「會商」,決議結果為「會商」。而在空污總量管制下,固定污染源排放可「抵換」移動污染源進行抵換。《空污法》雖仍有諸多需要再加強,但已逐漸朝向對企業和環境的嚴加控管,未來仍需要嚴格監督新法的執行。
🍃詳細全文:https://thaubing.gcaa.org.tw/blog/post/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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