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7起北市分配到2.2萬劑AZ疫苗供第一線人員優先施打,而昨天第一批15萬劑的Morderna疫苗也已經抵達台灣,待檢驗完成,也會儘速施打。
最近關於各類疫苗大家議論紛紛,我覺得蕪菁雜誌這篇文章,值得閱讀廣傳!原來我們疫苗的老大還是老美!
引內文:
這幾天來關於疫苗的風風雨雨,我們已經看得太多。但是如果一切回到科學的角度,就知道每個國家疫苗策略的選擇,都有它背後的道理。台灣的疫苗策略,更是在重重限制下,深思熟慮後的結果。
🔹 美國:以壓倒性的技術力、後勤力和財力一決勝負
mRNA是相對高新的技術,這世界上能掌握此技術的,只有美國和歐洲的少數團隊。Moderna就是此一技術的大本營-哈佛大學的育成公司。而相關技術的另一位匈牙利裔的祖師爺,則是跑去德國主持BioNTech公司。
而美國自從一開始,就打算以壓倒性的技術力與後勤力一決勝負。除了扶植純美國血統的Moderna以外,也透過財雄勢大的輝瑞(Pfizer)和德國BioNTech合作。搞疫苗不是只有技術而已,臨床試驗、生產、藥證申請程序、通路,樣樣都要燒錢,而BioNTech的資源不足,而輝瑞則讓一切變得可能。作為交換,BNT疫苗也以輝瑞的名義,在美國在地生產,戰略資源完全不假他人之手。
然而mRNA疫苗對於冷鏈的要求很嚴格。輝瑞疫苗要-70℃冷鏈(雖然經過實驗後條件略有放寬),Moderna好一點是-20℃。要佈建冷鏈是非常龐大的基礎建設工程,而去年美國在川普總統任內,發動「神速作戰(Operation Warp Speed)」,砸大錢並動用美軍資源把如此嚴苛條件的冷鏈打通到全國各地。這個政績是連拜登都不得不稱讚的。
總之,美國就是有那個底氣,能夠把極嬌貴的高新技術疫苗,做到全國人人能打的程度。如果瞭解到這一點,就好像日軍參謀在太平洋戰爭中看到美國大兵在喝可樂吃漢堡一樣,對其後勤能力驚嘆不已。
🔹 英國:走成熟務實路線,但也有它的技術深度
英國當然沒辦法做到像美國這樣財大氣粗。英國/瑞典合資的阿利斯康(AstraZeneca),嚴格來說算是業務範圍很廣的綜合製藥公司,在疫苗方面不是特別地專業。所以「腺病毒載體疫苗」這個很成熟的技術,就成為一個好選項。
能夠研發腺病毒疫苗的國家很多,美國是一定有的(嬌生J&J),中國也能搞。但這裡「腺病毒載體」的腺病毒該怎麼選擇,就成了成功的關鍵。因為人類很多都感染過腺病毒(腺病毒是很多上呼吸感染的病原,換而言之你得過感冒就有很大機會感染過某種形式的腺病毒),如果你載體選用太常見的腺病毒,那疫苗打進體內,你的免疫系統就直接把它揪出來殺掉了,不會去學習腺病毒上搭載的武肺病毒片段,所以打了等於沒打。所以選用罕見的腺病毒就非常重要。像現在大家幾乎都不怎麼提中國的康希諾了,因為他家選用的腺病毒載體,是人體太過常見的Ad5。
這裡就可以看到英國的技術底蘊,其腺病毒載體來自於牛津大學長期研究的黑猩猩腺病毒,俗稱黑猩猩感冒病毒。它不但罕見也對人體幾乎無害。而黑猩猩腺病毒怎麼發現、怎麼取得的?自然就來自於英國長年的殖民地與熱帶流行病學研究經驗。
起頭選得好,接下來量產對於阿利斯康這種綜合製藥大廠,當然就比較不成問題。雖然腺病毒載體疫苗多多少少有點安全上的疑慮,但就像新聞講的,AZ疫苗打死人的機率比走在路上被雷打到還低。在疫情緊急的當下,仍是遠遠利大於弊的選項(但也因此德國政界與學術界一直想要打擊AZ疫苗)。
🔹 中國:瓦房店主義,馬馬虎虎求快求便宜
中國主打的國藥和科興,都是屬於所謂的「滅活疫苗」。滅活疫苗要搞很簡單,把真正的武漢肺炎病毒,拿去化學處理滅除它的活性,只剩下病毒的空殼子讓身體的免疫系統去學習產生抗體。滅活/減活的概念在人類醫學史上已經存在一兩百年了,大家耳熟能詳從小就打過的小兒麻痺的沙賓/沙克、日本腦炎、A肝等疫苗,都是典型且歷史悠久的滅活/減活疫苗。
但太過簡單的技術,往往意味著不好用。至少在武漢肺炎疫苗的領域裡,這個法則是成立的。首先,如果滅活不完整,以武肺病毒之刁鑽,很可能變成直接感染。至於效果,其引發的免疫反應,還有專一性(讓身體可以產生對抗武肺病毒的抗體,而非雜七雜八沒有用的抗體),先不說比不上最先端的mRNA,也比不上其他成熟的技術如腺病毒載體、蛋白質次單元等。而且還很容易造成疫苗不良反應。
但是中國哪管這些。能夠用最快的速度、最低的技術要求,生出一個還堪用的東西,把它倒給廣大的十四億人口(但中國人好像也不太領情),還可以順便搞搞疫苗外交,輸出給那些亞非拉的苦命兄弟們,這樣就夠了。實際的保護力?馬馬虎虎就好。不良反應?反正政府壓下消息,沒人會知道,也沒人敢知道。
中國滅活疫苗,是那些急於做做成績,「有打就好」的極權國家的的首選。
當然中國也有想要搞更高新技術的疫苗,例如以市場與藥證發放為籌碼,硬性要求BioNTech轉移mRNA技術,以中國在地廠商的名義生產。但中國人搞高新技術,都會有一種「瓦房店化」的現象,就是從國外引進了高科技,但是因為文化不合、政治掣肘、管理不善、勞動力素質跟不上,再加上國內粗製濫造的產品競爭…等等諸多因素,使得引進的高新技術「退化」。最極端的就是像搞半導體那樣砸了大錢結果顆粒無收,好一點就是做出來的產品總是有點差強人意。至於要不要信任中國的產品,就留待看倌們自行思考了。
🔹 台灣:在各種艱難處境中,走出一條折衷穩健路線
照理說台灣作為小國,是不指望在疫苗研發的大國競賽當中軋上一腳的。但是台灣很清楚自己在國際上孤立的處境,知道引進外國疫苗,勢必會受到那個流氓國家的各種阻撓。即使能夠順利打通通路,台灣的市場規模小,又不能像以色列這樣出三倍價錢搶貨,各大廠商也未必會把台灣放在優先供貨的順位。
因此台灣永遠都得做好「一切靠自己」的最壞打算。當然梭哈押寶於國產疫苗,對台灣風險太大,因此必須外購+國產,雙軌並重,盡可能打通每一條道路。這是台灣的命運,也是台灣的靈活度。
美國也充份瞭解台灣的難處。要知道美國自己也是疫情大國,在最高峰期的時候,是不是能拿疫苗支援盟友國家,美國自己也說不準。因此,美國做了一個罕見的決定,就是把美國國衛院的疫苗設計圖譜,授權給台灣自主研發。這個源頭等於是與Moderna同源。
好的開始是成功的一半,這一步美國是幫我們跨過去了。照理說拿到跟Moderna同樣的源頭,是不是可以直上mRNA技術呢?先不說台灣能不能掌握mRNA技術上,就算做得到,mRNA疫苗嚴苛的冷鏈要求,對台灣來說也是一大負擔。
因此台灣退一步,拿著這套圖譜,走重組蛋白質疫苗的路線(嚴格來說是『基因重組蛋白質次單元疫苗』,我不是太專業,以下就暫且簡稱蛋白質疫苗吧)。台灣長期研發生產的流感疫苗,就是屬於這類技術。以美國帶頭搞定的圖譜,來搭配台灣本來就駕輕就熟的技術,對台灣來說確實是最穩健可行的路線。
蛋白質疫苗不只是技術上穩健可行,而且有很多優點。首先,蛋白質的物性比mRNA穩定得多,也因此對冷鏈的要求不高,跟腺病毒疫苗差不多(2-8℃,大約是你家冰箱冷藏室的溫度)。第二,其誘發免疫反應的機制比較直接,所以理論上打完第一劑後,產生抗體的速度會比其他類型的疫苗更快。而且因為蛋白質疫苗不像腺病毒疫苗那樣,裡面還有部份活性的腺病毒(因此免疫力低下者與孕婦不能打AZ),所以安全性也更高,不輸給mRNA疫苗。
但蛋白質疫苗技術當然也有缺點。最大的缺點就是研發過程比mRNA、腺病毒、滅活等疫苗繁瑣得多,而且短期拼量產也比較困難。因此採用此一技術的美國Novavax、英國葛蘭素史克、法國賽諾菲,在進入市場時機上都比較落後。與他們相比,台灣的高端、聯亞並不算落後太多,國光則要再慢一些。
整體來說,國產蛋白質疫苗絕對是值得期待的。尤其它免疫反應強、對冷鏈要求低,在武肺疫情可能「流感化」永不消失的趨勢下,對於打進第三世界國家市場、吃長尾市場十分有利。但它的時程就是要慢上那麼一些,因此對台灣而言,在國產疫苗供應穩定之前,還是要盡可能保障外購疫苗的管道暢通。
🔹 關於三期試驗
我知道某陣營的網軍,一直在黑「國產疫苗沒有三期臨床試驗,是拿國民在當白老鼠」。但事實上,你如果去看看維基百科的條目(要看英文,https://en.wikipedia.org/wiki/COVID-19_vaccine ),不難發現,其實現在根本沒有哪家疫苗是跑完三期的。因為跑三期要收好幾萬個案,花上兩到三年不等的時間,大多數的廠商都是估計在2021下半年~2023才能跑完。唯一例外是輝瑞,可能真的本錢夠粗,能夠收夠案子提早解盲。
現在能夠上市的疫苗,都是跑完二期臨床,就趕快申請緊急授權。畢竟藥廠也好、人類也好,根本等不了那麼久。
而且三期臨床試驗也有一點醫學倫理上的灰色地帶。所以像中國、俄羅斯這種反正也不怎麼在乎人權,還有一堆也不怎麼在乎人權的盟友的國家,在這一點上就特別有利。而民主國家的廠商,也只能盡量把三期臨床試驗外包給較貧窮的國家,這也是大家心照不宣的業界現實。
🔹 寫在最後
稍早韓國以其戰略地位與半導體產能為籌碼,向美國爭取到Moderna疫苗授權代工。這算是韓國近期的一大外交勝利。台灣,以柯文哲為首,就開始逞其費拉話術,批評政府為什麼不要像韓國這樣,走比較簡單低風險的代工路線。
但請別忘記,韓國代工Moderna是這幾天才談成的,而台灣自主疫苗研發已經跑了一年多、進入二期了。台灣未必跑得比韓國慢。
這裡我要引用非主流歷史學家劉仲敬的兩句話:
「實際上所有能夠讓你和你的後裔往上走的方式都是費力的,尤其是危險的,危險比費力更重要。」
「上等人就是承擔風險的能力高於一般的人。」
是的,自主疫苗研發,比起代工來說,是一條艱難的路,也是一條高風險的路,很有可能大筆投入卻顆粒無收。
但是一旦修成正果,除了自救有餘以外,還能幫助他人(Taiwan can help!)。而樂觀點看,世界的疫苗市場將為我們開啟(當然中間還有很多政治難題要搞定,但至少我們做出了產品,不是嗎)。
不諱言,台灣在國際社會的處境,有如賤民一般。但人出身可以低、志氣不能短,愈是國際賤民,就愈是要證明自己的能耐。與大家共勉之。
( 原文連結:https://reurl.cc/R04gmr)
蕪菁雜誌wiki 在 蕪菁雜誌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先別管六四了,你知道白色恐怖嗎?
今天是六月四號。一早醒來,看到很多人在諷刺很多中國人對六四事件一無所知。中共政權隱瞞消息,讓中國人對於六月四號毫無感覺,連「以為今天是什麼大日子」的一點心理陰影都沒有。
你可能在心中想著,這是一個什麼樣的國家,可以隱蔽人民成這個樣子。
同樣的問題,我們一樣拿來問台灣人:你知道「#白色恐怖」嗎?
也許少部分的人會回答,啊就國民黨亂殺人或是殺共諜啊!但說實在話,「白色恐怖」時期到底發生什麼,也很少人真正說得出所以然。我們對於自己國家所發生的白色恐怖,瞭解程度,也許只比對岸的六四天安門事件好一點而已。
隱蔽消息,是極權國家統治百姓的一種基本手段。這在中國是現在進行式,在台灣也曾發生過,也許還沒結束。想想台灣人民對於「白色恐怖」這四個字,都看似無感;大多數人都在有意無意地迴避這個「禁區」。有時有人會提起這個話題,還會被唸,說「什麼猴年馬月的事情了,還提它做什麼?」
甚至也有人會主張白色恐怖是「必要之惡」,認為當時的時空背景下,對於一些「言論、思想上有問題的」,本來就應該「妥善管理」。現在社會已經民主化,我們應該「放下仇恨」,事後也都有「好好補償家屬」了啊!(參考連結1)
🔹 白色恐怖的年代,真的很久遠嗎?
1987年7月15日起,中華民國政府解除《#台灣省戒嚴令》,俗稱「解嚴」。理論上,白色恐怖至此已經結束,臺灣平民不再受到嚴厲的軍法審判。其實這解嚴,解得還不完全;惡法《#懲治叛亂條例》與《#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條》仍然存留著,繼續鎮壓著異議人士、威脅著人民思想自由。
熟悉台灣民主發展史的人,應該都熟知一個名詞,叫「#二條一」。二條一指的就是《懲治叛亂條例》第二條第一項,大概的意思是規定犯刑法第一百條者,唯一死刑(以及其它)。而戒嚴時期的刑法一百條 (叛亂罪),講的是「『意圖』破壞國體、竊據國土,或以非法之方法變更國憲、顛覆政府,而以強暴或脅迫著手實行者」
這「意圖」兩個字,就被國民黨政府與其鷹犬,拿來無限上綱,將許多看左派讀物、組織讀書會,甚至是和叛亂八竿子打不著邊,只是講話不中聽的所謂「思想犯」入於叛亂罪,再用「二條一」求處唯一死刑。當年辦雜誌的花媽陳菊,就是「二條一」底下的虎口餘生。
不到三十年前的1991年5月9日,法務部調查局幹員,就在未知會國立清華大學校方的情況下,於清晨五時許闖入學生宿舍,拘提歷史研究所碩士生廖偉程等五人。
這就是在台灣民主發展史上赫赫有名的「#獨台會案」,也是台灣最後一次以「二條一」入人於罪。此案餘波蕩漾、社會嘩然,促成了一連串社會抗爭。最終,在輿論的壓力下,萬年國會才廢除《懲治叛亂條例》、修改刑法一百條,台灣的思想自由也才能夠逐漸落實。
而這,其實是不到三十年前的事情。
🔹 白色恐怖,真的只有「一些人受害」嗎?
根據法務部向立院所提的資料顯示,戒嚴時期,光是軍事法庭受理的政治案件,就有29407件;官方最保守估計的無辜被害者,約有十四萬人。
而根據司法院估計,戒嚴時期政治案件總數約六、七萬件,如以每案平均牽涉三名被告來計算,政治受難者應當在二十萬人以上,他們就是「白色恐怖」的最直接犧牲者。
其中,光是1960年那一年,執政當局將12萬6875人列為「行蹤不明」人口而予以撤籍。用現在網路流行語講,就是「被消失」了。由此推論,當時未經公開審判就受迫害致死的人數,應極為可觀。
以1950年代的前五年為例,國民黨政府在臺灣,就處死了至少四到五千人,估計多至八千名以上的外省和本省的「匪諜」,其中包括知識份子、文化人、工人和農民。另外,有差不多數目的人,被判處無期到十年以上有期徒刑。這就是所謂的「臺灣五零年代白色恐怖」。
🔹 受難者家屬,真的有好好補償嗎?
根據「#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基金會」呈報行政院的數據,自1999年起至2007年6月底止,申請補償的件數為8500件,已領補償金者為13000人。
和前一段文章的數字相比,這簡直不成比例。基金會的執行長倪子修也表示,這些只是領取受難補償的人數,並非確切受難人數(參考連結2)。
至2009年7月,基金會的確實統計,臺灣在二二八事件後期到解嚴後兩年(1989)之間,共43年左右的「白色恐怖時期」,因思想、言論涉及叛亂罪,被依動員戡亂時期檢肅條例逮捕受難者有8296人,其中1061人被執行死刑(參考連結3)。
這還只是有確實案底可考的部份,其它的許多,已經隨著書面資料佚失而石沉大海了。
白色恐怖並不是只有本省人罹難,根據補償基金會的統計數字顯示,在已知可考的白色恐怖受害者中,本省人約佔六成,外省人約四成。雖然前者多於後者,但以外省人僅佔台灣約15%人口來看,外省人裡面受難的比例高得多。
政府遷臺早期,許多隻身來台的外省人,成為白色恐怖的受害者。但他們可能沒有親人替他們平反討公道。而由於世事變遷、人事不存,資訊不能流通,再加上長輩普遍持有「呣通插政治」的寒蟬心態,不敢告訴晚輩真相,使得許多案情已然消失於歷史的洪流中。
🔹 平反白色恐怖的努力,不應該被污名化
我們討論白色恐怖,是為了平反這些當時未經過正當程序就被拘捕、審判、處刑的「無辜人民」;而且秉持「前事不忘、後事之師」的心態,向歷史學習,確保台灣以後不會再發生類似的悲劇;這是轉型正義的必要步驟。近三年來,蔡英文政府非常積極地在推動轉型正義的浩大工程,但是史事已湮沒、民間輿論不積極,再加上情治、檢調、司法單位裡面,有許多為了自保或「掩護學長」而消極杯葛的人員,使得轉型正義進度緩慢。即便如此,轉型正義的工作仍然不懈地在持續著。
推動白色恐怖平反,絕不是為了報族群主義上的「老鼠仔冤仇」。國民黨將平反白色恐怖的努力,抹黑成「外省人與本省人之間的族群鬥爭」,這是非常沒有道理與良心的說法。
追查真相、平凡冤案,是稍有正義感的公民都應該支持的事情。我們想問的是,國民黨這樣子抹黑,真的是一個民主政黨該說的話、該有的樣子嗎?
(原作者:鐵瑞,經蕪菁雜誌編輯補充後刊出)
📖參考閱讀
1. 風傳媒鄧鴻源專欄,《為何有人對白色恐怖選擇遺忘?》
https://www.storm.mg/article/940164…
2. Kipp的部落格,《台灣的白色恐怖時期》
http://kipppan.pixnet.net/blog/post/52282472-台灣的白色恐怖時期
3. 維基百科,《台灣白色恐怖時期》
https://zh.wikipedia.org/wiki/臺灣白色恐怖時期
4. 沃草,《白色恐怖是什麼》
https://medium.com/watchout/白色恐怖-是什麼-428d055e2f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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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別管六四了,你知道白色恐怖嗎?
今天是六月四號。一早醒來,看到很多人在諷刺很多中國人對六四事件一無所知。中共政權隱瞞消息,讓中國人對於六月四號毫無感覺,連「以為今天是什麼大日子」的一點心理陰影都沒有。
你可能在心中想著,這是一個什麼樣的國家,可以隱蔽人民成這個樣子。
同樣的問題,我們一樣拿來問台灣人:你知道「#白色恐怖」嗎?
也許少部分的人會回答,啊就國民黨亂殺人或是殺共諜啊!但說實在話,「白色恐怖」時期到底發生什麼,也很少人真正說得出所以然。我們對於自己國家所發生的白色恐怖,瞭解程度,也許只比對岸的六四天安門事件好一點而已。
隱蔽消息,是極權國家統治百姓的一種基本手段。這在中國是現在進行式,在台灣也曾發生過,也許還沒結束。想想台灣人民對於「白色恐怖」這四個字,都看似無感;大多數人都在有意無意地迴避這個「禁區」。有時有人會提起這個話題,還會被唸,說「什麼猴年馬月的事情了,還提它做什麼?」
甚至也有人會主張白色恐怖是「必要之惡」,認為當時的時空背景下,對於一些「言論、思想上有問題的」,本來就應該「妥善管理」。現在社會已經民主化,我們應該「放下仇恨」,事後也都有「好好補償家屬」了啊!(參考連結1)
🔹 白色恐怖的年代,真的很久遠嗎?
1987年7月15日起,中華民國政府解除《#台灣省戒嚴令》,俗稱「解嚴」。理論上,白色恐怖至此已經結束,臺灣平民不再受到嚴厲的軍法審判。其實這解嚴,解得還不完全;惡法《#懲治叛亂條例》與《#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條》仍然存留著,繼續鎮壓著異議人士、威脅著人民思想自由。
熟悉台灣民主發展史的人,應該都熟知一個名詞,叫「#二條一」。二條一指的就是《懲治叛亂條例》第二條第一項,大概的意思是規定犯刑法第一百條者,唯一死刑(以及其它)。而戒嚴時期的刑法一百條 (叛亂罪),講的是「『意圖』破壞國體、竊據國土,或以非法之方法變更國憲、顛覆政府,而以強暴或脅迫著手實行者」
這「意圖」兩個字,就被國民黨政府與其鷹犬,拿來無限上綱,將許多看左派讀物、組織讀書會,甚至是和叛亂八竿子打不著邊,只是講話不中聽的所謂「思想犯」入於叛亂罪,再用「二條一」求處唯一死刑。當年辦雜誌的花媽陳菊,就是「二條一」底下的虎口餘生。
不到三十年前的1991年5月9日,法務部調查局幹員,就在未知會國立清華大學校方的情況下,於清晨五時許闖入學生宿舍,拘提歷史研究所碩士生廖偉程等五人。
這就是在台灣民主發展史上赫赫有名的「#獨台會案」,也是台灣最後一次以「二條一」入人於罪。此案餘波蕩漾、社會嘩然,促成了一連串社會抗爭。最終,在輿論的壓力下,萬年國會才廢除《懲治叛亂條例》、修改刑法一百條,台灣的思想自由也才能夠逐漸落實。
而這,其實是不到三十年前的事情。
🔹 白色恐怖,真的只有「一些人受害」嗎?
根據法務部向立院所提的資料顯示,戒嚴時期,光是軍事法庭受理的政治案件,就有29407件;官方最保守估計的無辜被害者,約有十四萬人。
而根據司法院估計,戒嚴時期政治案件總數約六、七萬件,如以每案平均牽涉三名被告來計算,政治受難者應當在二十萬人以上,他們就是「白色恐怖」的最直接犧牲者。
其中,光是1960年那一年,執政當局將12萬6875人列為「行蹤不明」人口而予以撤籍。用現在網路流行語講,就是「被消失」了。由此推論,當時未經公開審判就受迫害致死的人數,應極為可觀。
以1950年代的前五年為例,國民黨政府在臺灣,就處死了至少四到五千人,估計多至八千名以上的外省和本省的「匪諜」,其中包括知識份子、文化人、工人和農民。另外,有差不多數目的人,被判處無期到十年以上有期徒刑。這就是所謂的「臺灣五零年代白色恐怖」。
🔹 受難者家屬,真的有好好補償嗎?
根據「#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基金會」呈報行政院的數據,自1999年起至2007年6月底止,申請補償的件數為8500件,已領補償金者為13000人。
和前一段文章的數字相比,這簡直不成比例。基金會的執行長倪子修也表示,這些只是領取受難補償的人數,並非確切受難人數(參考連結2)。
至2009年7月,基金會的確實統計,臺灣在二二八事件後期到解嚴後兩年(1989)之間,共43年左右的「白色恐怖時期」,因思想、言論涉及叛亂罪,被依動員戡亂時期檢肅條例逮捕受難者有8296人,其中1061人被執行死刑(參考連結3)。
這還只是有確實案底可考的部份,其它的許多,已經隨著書面資料佚失而石沉大海了。
白色恐怖並不是只有本省人罹難,根據補償基金會的統計數字顯示,在已知可考的白色恐怖受害者中,本省人約佔六成,外省人約四成。雖然前者多於後者,但以外省人僅佔台灣約15%人口來看,外省人裡面受難的比例高得多。
政府遷臺早期,許多隻身來台的外省人,成為白色恐怖的受害者。但他們可能沒有親人替他們平反討公道。而由於世事變遷、人事不存,資訊不能流通,再加上長輩普遍持有「呣通插政治」的寒蟬心態,不敢告訴晚輩真相,使得許多案情已然消失於歷史的洪流中。
🔹 平反白色恐怖的努力,不應該被污名化
我們討論白色恐怖,是為了平反這些當時未經過正當程序就被拘捕、審判、處刑的「無辜人民」;而且秉持「前事不忘、後事之師」的心態,向歷史學習,確保台灣以後不會再發生類似的悲劇;這是轉型正義的必要步驟。近三年來,蔡英文政府非常積極地在推動轉型正義的浩大工程,但是史事已湮沒、民間輿論不積極,再加上情治、檢調、司法單位裡面,有許多為了自保或「掩護學長」而消極杯葛的人員,使得轉型正義進度緩慢。即便如此,轉型正義的工作仍然不懈地在持續著。
推動白色恐怖平反,絕不是為了報族群主義上的「老鼠仔冤仇」。國民黨將平反白色恐怖的努力,抹黑成「外省人與本省人之間的族群鬥爭」,這是非常沒有道理與良心的說法。
追查真相、平凡冤案,是稍有正義感的公民都應該支持的事情。我們想問的是,國民黨這樣子抹黑,真的是一個民主政黨該說的話、該有的樣子嗎?
(原作者:鐵瑞,經蕪菁雜誌編輯補充後刊出)
📖參考閱讀
1. 風傳媒鄧鴻源專欄,《為何有人對白色恐怖選擇遺忘?》
https://www.storm.mg/article/940164…
2. Kipp的部落格,《台灣的白色恐怖時期》
http://kipppan.pixnet.net/blog/post/52282472-台灣的白色恐怖時期
3. 維基百科,《台灣白色恐怖時期》
https://zh.wikipedia.org/wiki/臺灣白色恐怖時期
4. 沃草,《白色恐怖是什麼》
https://medium.com/watchout/白色恐怖-是什麼-428d055e2f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