唉~~同感十分,街頭藝人.......唉
致 行政院文化部、北市文化局:
昨晚『又』收到貴單位的來信,內容如下圖。已經不知道是第幾次收到貴單位這樣白目、不要臉、自以為是的『來信邀約』。過去一直選擇當作沒看見,一直以為大環境會慢慢變好,直到昨晚才深刻體認到,自己是多麼的無知
信件內容簡單來說,就是我們親愛的政府單位又想要辦活動了、又沒預算了,怎麼辦呢?
對了!貴單位有超廣大的街頭藝人data,各種類型,大量、免費、自備音響、自備表演器材,連交通費都省了,開始發通知吧!
然後我就會收到信了,每當逢年過節,或是政府單位開始想辦些沒(ㄅㄨˋ)有(ㄒㄧㄤˇ)預(ㄏㄨㄚ)算(ㄑㄧㄢˊ)的活動,我就會收到這樣制式化內容的信。昨天是這麼久以來我第一次想認真回信,結果才發現是系統信件無法直接回覆,既然無法直接回覆就公開回覆吧
會認真想回覆這封信有幾個重要原因:
1、這已經不是一兩年的事情,可見你們一直覺得這樣做是對的、是好的。
2、你們不只覺得自己是對的,還不斷進化,一開始來信只是告訴大家可以登記演出,這兩年你們超越了自己,開始徵選,開放徵選要大家報名沒酬勞的表演,真的超屌。
3、所有的信件透露著對表演者的一視同仁、公正公開、絕無偏袒,不管是拿過金曲獎的音樂人、還是登上國際大舞台的表演者。總之都有需要時,你都會寄一封這樣的信問大家『要不要來參加免費表演?自備器材音響、我們有提供電源喔(sometimes)!通過徵選還可以放打賞箱!』深深感受到你們對表演者的尊重
4、這次的活動主辦單位是『財團法人全聯善美的文化藝術基金會』,google了一下發現真的是大家熟悉的那個全聯。這是一個文化部委外的ROT招商案,感謝文化部再次和企業達成共識,共同『推廣』台灣藝文產業
5、-聯合報2016-03-26:『根據善美的文化藝術基金會競標時提出的規劃,設立2億元基金,邀請吳靜吉、江蕙等學術藝文界人士擔任董事,並與唐美雲歌仔戲團、中國民國傳統匠師協會、田中央建築師事務所、老爺酒店等業者合作,要打造結合傳統藝術與現代觀光的園區。』
6、中央廣播電台2016-03-30:『根據合約規定,全聯善美的基金會今年9月接手傳藝中心宜蘭園區與台北戲曲中心部分服務後,未來15年至少投入新台幣5億元營運資金,每一年定額權利金新台幣1千萬元,每年捐助2,500萬作為「傳統藝術發展作業基金」,並以每年不低於營業收入的12%推動傳統藝術的展演與教育推廣活動。』
7、綜合新聞+郵件翻譯:『文化部ROT招商找來全聯,全聯花了2億設立基金,簽約在接下來15年至少投入5億。然後辦了一個活動,要找表演者但不打算花錢,因為文化部找表演者有他自己的方式、行之有年。只需寄信告知表演者,預估人潮很多,可以增加曝光度、還可以放打賞箱,並且找了20多位藝文界人士擔任董事背書,你不爽可以不要參加』
8、讓我提醒你,這是需要購票才能入場的演出場地
9、所以你覺得真正有水準的表演者會去嗎?大眾可以看到真正有水準的演出嗎?這到底是『推廣』還是『壓榨』?
10、所以只要冠上『公益』、『慈善』、『推廣』這些道德正確的字樣就可以要求免費嗎?這些活動現場的餐飲都是免費的嗎?週邊商品都是免費的嗎?那為什麼表演就可以被要求免費?
11、什麼你說有打賞箱?照這個邏輯如果『客人』有小費給服務生,『餐廳』就不用付時薪給員工了嗎?
12、請問這些所謂的『慈善』、『公益』、『藝文』、『推廣』活動有多少前面有冠上企業名?這不是廣告嗎?你們得到慈善、推廣的美名,我們還要免費幫你做廣告?啊~我忘了還可以節稅
記得有一年,接到一通電話,是一個很迷惘自己是中國品牌還是台灣品牌的手機大廠,說他們要辦個活動、找演出者、預算5000$。我和對方說很訝異這麼大的公司不是透過活動公司找表演、更訝異預算只有5000$。對方說:『我們預估現場觀眾會很多,而且我們的企業形象對你也是加分』。我笑了,拒絕了這個邀約,雖然我知道一定有人會接
google一下,你會發現有多少活動以『提供表演場地』為名目來廣招免費的表演者
在這個國家,(部分)學生辦活動說沒預算、政府辦活動說是推廣、(部分)企業辦活動說是慈善
你發現了嗎?這是一個循環
學生在校時擔任學生會幹部,發現不用預算也可以請到歌手。然後畢業了,進入企業、公家單位,發現換個名目還是可以找到免費表演者
在學校、政府、企業聯手『推廣』之下,你知道這幾年有多少獨立音樂人退出了嗎?有多少獨立樂團解散了嗎?那些你以為好久不見的主流歌手不是在休息,是去對岸了。早些年好像還要回台灣發張專輯有個樣子,現在好像也不用了
最後我要說的是,我知道你們一定找的到人,但你找不到好的人、對的人、真正在做音樂做藝術的人。當這個圈子活下來的都不是那些真正在做音樂做藝術的人,你覺得對內需市場太小的台灣來說,要怎麼用你們『推廣』的方式把剩下的表演者推廣到海外市場?
祝活動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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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內文某些詞換成「設計甄選」,有沒有很眼熟?
說穿了就是不想給錢啊!
致 行政院文化部、北市文化局:
昨晚『又』收到貴單位的來信,內容如下圖。已經不知道是第幾次收到貴單位這樣白目、不要臉、自以為是的『來信邀約』。過去一直選擇當作沒看見,一直以為大環境會慢慢變好,直到昨晚才深刻體認到,自己是多麼的無知
信件內容簡單來說,就是我們親愛的政府單位又想要辦活動了、又沒預算了,怎麼辦呢?
對了!貴單位有超廣大的街頭藝人data,各種類型,大量、免費、自備音響、自備表演器材,連交通費都省了,開始發通知吧!
然後我就會收到信了,每當逢年過節,或是政府單位開始想辦些沒(ㄅㄨˋ)有(ㄒㄧㄤˇ)預(ㄏㄨㄚ)算(ㄑㄧㄢˊ)的活動,我就會收到這樣制式化內容的信。昨天是這麼久以來我第一次想認真回信,結果才發現是系統信件無法直接回覆,既然無法直接回覆就公開回覆吧
會認真想回覆這封信有幾個重要原因:
1、這已經不是一兩年的事情,可見你們一直覺得這樣做是對的、是好的。
2、你們不只覺得自己是對的,還不斷進化,一開始來信只是告訴大家可以登記演出,這兩年你們超越了自己,開始徵選,開放徵選要大家報名沒酬勞的表演,真的超屌。
3、所有的信件透露著對表演者的一視同仁、公正公開、絕無偏袒,不管是拿過金曲獎的音樂人、還是登上國際大舞台的表演者。總之都有需要時,你都會寄一封這樣的信問大家『要不要來參加免費表演?自備器材音響、我們有提供電源喔(sometimes)!通過徵選還可以放打賞箱!』深深感受到你們對表演者的尊重
4、這次的活動主辦單位是『財團法人全聯善美的文化藝術基金會』,google了一下發現真的是大家熟悉的那個全聯。這是一個文化部委外的ROT招商案,感謝文化部再次和企業達成共識,共同『推廣』台灣藝文產業
5、-聯合報2016-03-26:『根據善美的文化藝術基金會競標時提出的規劃,設立2億元基金,邀請吳靜吉、江蕙等學術藝文界人士擔任董事,並與唐美雲歌仔戲團、中國民國傳統匠師協會、田中央建築師事務所、老爺酒店等業者合作,要打造結合傳統藝術與現代觀光的園區。』
6、中央廣播電台2016-03-30:『根據合約規定,全聯善美的基金會今年9月接手傳藝中心宜蘭園區與台北戲曲中心部分服務後,未來15年至少投入新台幣5億元營運資金,每一年定額權利金新台幣1千萬元,每年捐助2,500萬作為「傳統藝術發展作業基金」,並以每年不低於營業收入的12%推動傳統藝術的展演與教育推廣活動。』
7、綜合新聞+郵件翻譯:『文化部ROT招商找來全聯,全聯花了2億設立基金,簽約在接下來15年至少投入5億。然後辦了一個活動,要找表演者但不打算花錢,因為文化部找表演者有他自己的方式、行之有年。只需寄信告知表演者,預估人潮很多,可以增加曝光度、還可以放打賞箱,並且找了20多位藝文界人士擔任董事背書,你不爽可以不要參加』
8、讓我提醒你,這是需要購票才能入場的演出場地
9、所以你覺得真正有水準的表演者會去嗎?大眾可以看到真正有水準的演出嗎?這到底是『推廣』還是『壓榨』?
10、所以只要冠上『公益』、『慈善』、『推廣』這些道德正確的字樣就可以要求免費嗎?這些活動現場的餐飲都是免費的嗎?週邊商品都是免費的嗎?那為什麼表演就可以被要求免費?
11、什麼你說有打賞箱?照這個邏輯如果『客人』有小費給服務生,『餐廳』就不用付時薪給員工了嗎?
12、請問這些所謂的『慈善』、『公益』、『藝文』、『推廣』活動有多少前面有冠上企業名?這不是廣告嗎?你們得到慈善、推廣的美名,我們還要免費幫你做廣告?啊~我忘了還可以節稅
記得有一年,接到一通電話,是一個很迷惘自己是中國品牌還是台灣品牌的手機大廠,說他們要辦個活動、找演出者、預算5000$。我和對方說很訝異這麼大的公司不是透過活動公司找表演、更訝異預算只有5000$。對方說:『我們預估現場觀眾會很多,而且我們的企業形象對你也是加分』。我笑了,拒絕了這個邀約,雖然我知道一定有人會接
google一下,你會發現有多少活動以『提供表演場地』為名目來廣招免費的表演者
在這個國家,(部分)學生辦活動說沒預算、政府辦活動說是推廣、(部分)企業辦活動說是慈善
你發現了嗎?這是一個循環
學生在校時擔任學生會幹部,發現不用預算也可以請到歌手。然後畢業了,進入企業、公家單位,發現換個名目還是可以找到免費表演者
在學校、政府、企業聯手『推廣』之下,你知道這幾年有多少獨立音樂人退出了嗎?有多少獨立樂團解散了嗎?那些你以為好久不見的主流歌手不是在休息,是去對岸了。早些年好像還要回台灣發張專輯有個樣子,現在好像也不用了
最後我要說的是,我知道你們一定找的到人,但你找不到好的人、對的人、真正在做音樂做藝術的人。當這個圈子活下來的都不是那些真正在做音樂做藝術的人,你覺得對內需市場太小的台灣來說,要怎麼用你們『推廣』的方式把剩下的表演者推廣到海外市場?
祝活動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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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 行政院文化部、北市文化局:
昨晚『又』收到貴單位的來信,內容如下圖。已經不知道是第幾次收到貴單位這樣白目、不要臉、自以為是的『來信邀約』。過去一直選擇當作沒看見,一直以為大環境會慢慢變好,直到昨晚才深刻體認到,自己是多麼的無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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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我就會收到信了,每當逢年過節,或是政府單位開始想辦些沒(ㄅㄨˋ)有(ㄒㄧㄤˇ)預(ㄏㄨㄚ)算(ㄑㄧㄢˊ)的活動,我就會收到這樣制式化內容的信。昨天是這麼久以來我第一次想認真回信,結果才發現是系統信件無法直接回覆,既然無法直接回覆就公開回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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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這已經不是一兩年的事情,可見你們一直覺得這樣做是對的、是好的。
2、你們不只覺得自己是對的,還不斷進化,一開始來信只是告訴大家可以登記演出,這兩年你們超越了自己,開始徵選,開放徵選要大家報名沒酬勞的表演,真的超屌。
3、所有的信件透露著對表演者的一視同仁、公正公開、絕無偏袒,不管是拿過金曲獎的音樂人、還是登上國際大舞台的表演者。總之都有需要時,你都會寄一封這樣的信問大家『要不要來參加免費表演?自備器材音響、我們有提供電源喔(sometimes)!通過徵選還可以放打賞箱!』深深感受到你們對表演者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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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聯合報2016-03-26:『根據善美的文化藝術基金會競標時提出的規劃,設立2億元基金,邀請吳靜吉、江蕙等學術藝文界人士擔任董事,並與唐美雲歌仔戲團、中國民國傳統匠師協會、田中央建築師事務所、老爺酒店等業者合作,要打造結合傳統藝術與現代觀光的園區。』
6、中央廣播電台2016-03-30:『根據合約規定,全聯善美的基金會今年9月接手傳藝中心宜蘭園區與台北戲曲中心部分服務後,未來15年至少投入新台幣5億元營運資金,每一年定額權利金新台幣1千萬元,每年捐助2,500萬作為「傳統藝術發展作業基金」,並以每年不低於營業收入的12%推動傳統藝術的展演與教育推廣活動。』
7、綜合新聞+郵件翻譯:『文化部ROT招商找來全聯,全聯花了2億設立基金,簽約在接下來15年至少投入5億。然後辦了一個活動,要找表演者但不打算花錢,因為文化部找表演者有他自己的方式、行之有年。只需寄信告知表演者,預估人潮很多,可以增加曝光度、還可以放打賞箱,並且找了20多位藝文界人士擔任董事背書,你不爽可以不要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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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所以你覺得真正有水準的表演者會去嗎?大眾可以看到真正有水準的演出嗎?這到底是『推廣』還是『壓榨』?
10、所以只要冠上『公益』、『慈善』、『推廣』這些道德正確的字樣就可以要求免費嗎?這些活動現場的餐飲都是免費的嗎?週邊商品都是免費的嗎?那為什麼表演就可以被要求免費?
11、什麼你說有打賞箱?照這個邏輯如果『客人』有小費給服務生,『餐廳』就不用付時薪給員工了嗎?
12、請問這些所謂的『慈善』、『公益』、『藝文』、『推廣』活動有多少前面有冠上企業名?這不是廣告嗎?你們得到慈善、推廣的美名,我們還要免費幫你做廣告?啊~我忘了還可以節稅
記得有一年,接到一通電話,是一個很迷惘自己是中國品牌還是台灣品牌的手機大廠,說他們要辦個活動、找演出者、預算5000$。我和對方說很訝異這麼大的公司不是透過活動公司找表演、更訝異預算只有5000$。對方說:『我們預估現場觀眾會很多,而且我們的企業形象對你也是加分』。我笑了,拒絕了這個邀約,雖然我知道一定有人會接
google一下,你會發現有多少活動以『提供表演場地』為名目來廣招免費的表演者
在這個國家,(部分)學生辦活動說沒預算、政府辦活動說是推廣、(部分)企業辦活動說是慈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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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在校時擔任學生會幹部,發現不用預算也可以請到歌手。然後畢業了,進入企業、公家單位,發現換個名目還是可以找到免費表演者
在學校、政府、企業聯手『推廣』之下,你知道這幾年有多少獨立音樂人退出了嗎?有多少獨立樂團解散了嗎?那些你以為好久不見的主流歌手不是在休息,是去對岸了。早些年好像還要回台灣發張專輯有個樣子,現在好像也不用了
最後我要說的是,我知道你們一定找的到人,但你找不到好的人、對的人、真正在做音樂做藝術的人。當這個圈子活下來的都不是那些真正在做音樂做藝術的人,你覺得對內需市場太小的台灣來說,要怎麼用你們『推廣』的方式把剩下的表演者推廣到海外市場?
祝活動順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