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現在口罩解禁,但許多民眾憂心凜冬將至(winter is coming,紛紛趁現在囤一波口罩,以免冬天疫情爆發沒口罩戴,畢竟冬天就是感冒的季節嘛~
不過行政院在今年1/31就已經公告 #一般醫用口罩 及 #外科手術口罩 為 #中華民國刑法 第251條第1項第3款的生活必需用品,
就是說如果你不是要自己用,而是想囤貨爆賣一波,可能會有刑事責任!
大家買自己用的份就好,不要貪這種不肖時機財阿~
另外現在市面上有許多大大小小的口罩,有的來路不明卻說是醫療級口罩,
先別管他到底是不是醫療級,
醫用口罩可是醫療器材,如果不是藥商是不能販售的!
依照藥事法第92條可能會被罰三萬元~二百萬元的罰鍰。
再次強調,別貪不肖時機財~#切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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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有沒有被抓到又是另一回事惹(威 #三觀不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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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251條第1項
意圖抬高交易價格,囤積下列物品之一,無正當理由不應市銷售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一、糧食、農產品或其他民生必需之飲食物品。
二、種苗、肥料、原料或其他農業、工業必需之物品。
三、前二款以外,經行政院公告之生活必需用品。
#藥事法第14條
本法所稱藥商,係指左列各款規定之業者:
一、藥品或醫療器材販賣業者。
二、藥品或醫療器材製造業者。
#藥事法第27條第1項
凡申請為藥商者,應申請直轄市或縣(市)衛生主管機關核准登記,繳納執照費,領得許可執照後,方准營業;其登記事項如有變更時,應辦理變更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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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目☆我們可以好聚好散嗎?- 淺談勞資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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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事法第27條第1項 在 沃草 Watchout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沃草快訊 #武漢肺炎 再見嘉玲! 連續27日沒有本土案例 張上淳:臺灣可謂安全 陳時中:職棒入場人數研議提昇至2000人
⚕ 本日無新增確診個案。 連續27日無本土案例,張上淳稱臺灣可謂安全。
⚕ 球迷秩序良好,職棒入場人數將研議提昇至2000人。
⚕ 擴大醫護防疫人員獎勵。
⚕ 已有80%患者康復出院。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9)日下午兩點召開記者會說明武漢肺炎疫情。指揮官、衛福部長陳時中宣佈今日沒有新增確診個案,累計440案,解隔離人數為361人,死亡6人。連續27日沒有本土案例。
陳時中表示,昨日職棒重新開放觀眾入場,秩序良好,外野尚有許多空位,將會研議提昇入場人數到2000人。
指揮中心醫療應變組副組長、衛福部醫事司司長石崇良表示,昨日也已經修正醫院門禁管制措施,即日起開放加護病房與安寧病房每天1時段、每床至多2名訪客探視,時段由各醫院自訂。
另有關擴大紓困,陳時中重申地方免責,中央審查。中央將會負起最後審核的責任,若案件有疑義、量能不足,地方可直接送至中央。但資料完整、明確者,可發款者希望地方第一線就盡快撥款,不可發款者也可直接淘汰。陳時中重申,原則仍是資料不齊者,撥款約兩週,資料完整者為5日,希望能盡快讓有需要的民眾獲得即時雨。陳時中也向加班職員、志工及地方公所人員致謝。
#擴大防疫人員補助津貼及獎勵對象
醫護人員防疫津貼、獎勵對象擴大至急救醫護工作人員及院所。石崇良表示,急診醫護人員自疫情開始時便參與防疫工作,在特別預算擴編之後,決議將其比照防疫醫護工作人員納入。此外,也回應病況複雜病人的情況,增加額外獎勵。P2等級以上實驗室經衛福部指定為檢驗機構者,為提供新型冠狀病毒(SARS-CoV-2)檢驗所購置之相關儀器設備,予以每家醫院最高500萬元獎勵。團體績效與基層醫院的獎勵仍在研議中。陳時中也藉此機會,也再次感謝醫護人員的辛勤。
指揮中心表示,5月8日由衛福部(醫事司)修正「執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醫療照護及防治發給補助津貼及獎勵要點」,修正重點如下:
一、新增醫院急診部門負壓隔離病室或單人病室之第一線執行照護疑似或確診個案之專責醫事人員,適用津貼範圍,醫師每人每日一萬元、護理人員每人每班一萬元。(醫師每日可申請二人,如採日夜輪班,每班可申請一人)
二、急救責任醫院防疫獎勵:重度級且評鑑為醫學中心(含準醫學中心)者,每月120萬元;重度級且評鑑為區域及地區醫院者,每月90萬元; 中度級,每月60萬元; 一般級,每月30萬元。獎勵費用應全數分配予急診部門之相關工作人員,包含急診醫護人員、醫事放射人員、社會工作人員、行政人員、救護人員及清潔人員等,並追溯自109年1月起算。
三、收治確診個案獎勵:依個案數、病情嚴重度及住院天數,給予額外獎勵;每收治一名罹患明顯肺炎住院患者,給予每人每日3,000元,使用呼吸器患者則給予每人每日1萬元之獎勵費,且應全數分配予第一線及共同照護之醫事人員。
四、設有生物安全第二等級負壓實驗室之醫療機構,且為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指定檢驗機構者,為提供新型冠狀病毒(SARS-CoV-2)檢驗所購置之相關儀器設備,予以每家醫院最高500萬元獎勵。
指揮中心表示,目前共納入九大獎勵項目,相關申請作業須知及細節將於下週公布並通知各醫院,原則上,1至3月份之獎勵費用,請各醫院於5月31日前造冊並檢送領據至衛福部申請,隨到隨辦儘快撥付; 4至6月份之獎勵費用,則於7月10日前造冊申請。至於團體績效獎勵及基層院所之獎勵方式,將持續研議並徵詢相關團體意見後,儘速發布。
#食藥署專案加速藥物醫材審核
食藥署署長、指揮中心研究組副組長吳秀梅說明食藥署因應武漢肺炎加速審核的各項工作。指揮中心表示,食藥署積極輔導廠商依循「藥事法」第48-2條第1項第2款及「特定藥物專案核准製造及輸入辦法」第4條相關規定,提出醫療器材專案製造申請,在專人速審下,自今(109)年2月7日至5月7日止,已核准專案製造31件醫療器材,如醫用口罩、隔離衣、防護衣、額/耳溫槍、檢 驗試劑等重要防疫物資,投入防疫國家隊行列。
指揮中心表示,食藥署擬定三份參考文件,提供專人專線法規諮詢服務,積極輔導廠商提出專案製造申請,參考其他國家作法,簡化送審資料,免除製造廠GMP申請,僅要求檢附製造品質及產品安全效能檢測資料,全程免收取規費,加速產品上市。民眾若須查詢專案製造核准相關情形、參考文件、法規諮詢訊息,可至食藥署官網http://www.fda.gov.tw(首頁 > 業務專區 > 醫療器材 > 最新消息)查詢。
#國內疫情概況
張上淳指出,目前我國440例中,有70%(308例)都是無併發症的輕症;肺炎者96例(21.8%);嚴重肺炎或即興呼吸窘迫症候群者38例(8.2%)。
曾使用呼吸器者有24例,其中6例死亡,目前仍有3例使用中。其中曾使用葉克膜的病人共有7例,其中2例死亡,目前仍有1例使用葉克膜。
目前醫療願所及照護機構已有4722人進行過檢驗,除北部某醫院院內感染4例外,其餘皆無確診。張上淳表示,如果兩個潛伏期都沒有病例的話,整個社區可以說是安全的。
指揮中心表示,昨(8)日新增403例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相關通報。截至目前累計通報66,861例(含65,619例排除),其中440例確診,分別為349例境外移入,55例本土病例及36例敦睦艦隊。確診個案中6人死亡,361人解除隔離,其餘持續住院隔離中。
有關129名印度返台民眾,目前維持1人後送就醫,其餘持續於集中檢疫所密切健康監測。
指揮中心再次提醒,民眾應做好手部衛生與咳嗽禮節;出門若無法保持社交距離,或是搭乘捷運、台鐵、高鐵等大眾交通運輸時,請全程佩戴口罩。自國外入境時,如有發燒、咳嗽等不適症狀,應主動通報機場及港口檢疫人員並配合防疫措施;返國後應落實14天居家檢疫,如出現疑似症狀,請聯繫衛生局或各縣市關懷中心,並依指示就醫,切勿搭乘大眾運輸工具;就醫時,請務必告知醫師旅遊史、職業別、接觸史及是否群聚(TOCC),以供及時診斷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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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事法第27條第1項 在 職能治療師 陳宜男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有鑒於近期醫療器材搶購的亂象,我也趁這兩天做了一些功課,有關於醫療器材網路販售的資訊,整理如下,提供大家參考:)
哪些醫療器材在台灣「不能」或「有限制下」於網路販售?請參考食品藥物管理署資料,以下為近期查閱官方網站的相關公告整理:
「藥事法第27條第1項規定,凡申請為藥商者,應申請直轄市或縣(市)衛生主管機關核准登記,繳納執照費,領得許可執照後,方准營業;衛生福利部106年3月16日衛授食字第1061600625號公告「藥商(局)得於通訊交易通路販賣之醫療器材及應行登記事項」規定:藥商、藥局須向所在地衛生局提出申請、辦理相關登記經核准後,始得利用通訊交易通路販賣第一等級醫療器材及18項第二等級醫療器材。於通訊交易通路販賣醫療器材之藥商(局)並應於通訊交易通路明顯可見之處,以易於消費者辨識之方式揭露應揭露事項等。違反前述規定者,依同法第92條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
原文出處:https://www.fda.gov.tw/TC/siteContent.aspx?sid=11074
「103年1月2日起,開放體脂計、保險套及衛生棉條等適合居家使用、非侵入、非植入且無須專業人員指示操作之第二等級醫療器材,104年10月15日起新增開放手術用口罩、酒精棉片、優碘棉片、凡士林紗布、免縫膠帶、隱形眼鏡清潔保養產品、醫療器材軟體等第二等級醫療器,106年3月16日起更進一步新增開放血壓壓脈帶、月經量杯、醫療用電動代步車、動力式輪椅、耳鼻喉佈施藥裝置等第二等級醫療器材得於通訊交易通路販賣,將持續提升消費者取得醫療器材之便利性。」
原文出處:https://www.fda.gov.tw/TC/siteContent.aspx?sid=3752
十八項有條件下開放的第二等級醫療器材(衛福部106年的公文):
https://www.fda.gov.tw/tc/includes/GetFile.ashx?id=f637097719280744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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