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到今天累計染疫已經破萬,死亡人數也持續增加,我有一個朋友的親人也因為染疫往生了🥲面對疫情來勢洶洶,我們也是嚴陣以待👩🏻⚕️
回想政府宣布疫情三級警戒的那周,宜蘊才剛宣布正式開幕,到下周才滿月呢!宜蘊的醫師都是曾在教學醫院執業、醫療經驗豐富的醫師,面對疫情,管理團隊即刻啟動緊急AB班表分流、採取約診制、保護員工以及來門診的患者,並同步加強環境消毒。
許多來診者都是長期調理身體,為確保能持續的服務需要的患者,宜蘊中醫診所也配合政府政策,加入 #視訊診療,⚠️依據藥事法37條規定,#不得寄送藥品⚠️因此我們也會與視訊患者,約時間回來領藥,減少同一時間,同一空間裏有太多人的情形。
很欣慰的是,無論外面世界如何驚濤駭浪,每周我的診間都還是有女性朋友懷孕的好消息🤰相信在大的破壞後會有更大的建設,一起期待疫情之後的嬰兒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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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師執業之規定 在 民意論壇:聯合報。世界日報。udn tv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中藥鉛中毒…技術士國考別再拖
楊宏基/媒體工作者(台北市)
台中市盛唐中醫醫師呂世明疑違法加入已列為禁藥的中藥材硃砂,致台中市前議長張宏年一家人鉛中毒。圖/本報資料照
台中「盛唐中醫」藥粉中填加禁藥,造成包括前議長張宏年一家四口在內的數十人鉛中毒,事件引發譁然。但筆者看到的是:沒有中藥「技術士」的雙重把關造成缺漏。而主管機關難逃「我不殺伯仁,伯仁因我而死」之議。
現行《藥事法》規定,民國八十二年二月五日後成立的中藥商,必須通過國家考試。但諷刺的是,政府沒有制訂國考科目類別,近卅年來沒有發出一張合格合法的國家認證。取而代之的是修習十六至十七個學分的西藥藥劑師得以「兼賣中藥」。筆者只是想問,這些加修學分執業的藥劑師真能搞清楚中藥藥材的君、臣、佐、使?知道炮製的煉、泡、炙、煨、伏、曝?還是只能分辨丹、膏、丸、散、湯、膠、露、酒等製劑成品?這是誰「強人所難」?
多數人有在醫院看診的經驗。不管是醫師的字跡龍飛鳳舞,或是一時誤勾藥號,藥師核對時如發現適應症有疑慮,會把關要病患回診間確認或修改處方;發藥時,還必須確認領藥者的資料並告知用藥方法;目的就在雙重把關,避免錯誤。反觀中醫診所,問診把脈、認穴下針、磨粉煉丹,醫師一手包辦;藥師是「視業務需要」才會設置,現實狀況是把科學中藥「換包裝」發給病患,在成本考量下,恐怕就由醫師或護理人員代勞。至於其他自費的藥丸、藥粉,怎麼做的?摻了什麼?沒有相對可以確認的機制,這是法規上的疏漏!
一○五年時衛福部研議設置「中藥材管理技術士」,要求取得證照的技術士,可以調劑丸、丹、膏、散並販售給民眾,最後因藥師公會認定「侵害藥師調劑權」而懸念至今。而今天以鉛中毒案看來,制度上顯然無法讓西藥藥師做到把關的功能,那麼與其關注「誰搶了誰的飯碗」這種問題,不如好好檢視一下怎麼管理,讓民眾用藥得以安全。一味地禁止或是以拖待變都不是解決問題的方法。
藥師執業之規定 在 藥師陳進男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鼓勵藥師進場、中藥行取得藥師資格 健全中醫藥發展
◎文╱全聯會記者陳進男
監察院於6月18日公告「為健全我國中醫藥發展,解決國內傳統中藥行逐漸凋零危機,監察院就衛福部近40年來之消極怠惰,提出糾正,並就考選部未依法辦理相關國家考試等怠失,要求考試院督飭所屬儘速檢討改進」的新聞稿,茲提出以下三點意見供藥師參考。
其一,新聞稿中既然提出「教考訓用」原則,則應透過教考訓用,才能依我國憲法意旨養成保障國民健康的醫療專業人員。依照我國現有制度,只要取得中醫師或藥師資格,均可經營中藥之管理,養成中藥專業管理人員管道暢通。若要糾正,則應責成衛福部宣導及鼓勵中藥房二代取得中醫師或藥師資格繼承家業,目前我國也有許多中藥房二代子弟均已取得中醫師及藥師資格繼續經營。且我國已二次就地合法延長中藥房經營資格,此時再另開門路,實在不當。
其二,藥事法第103條於87年修正公布為現行五項條文,係充滿爭議的法規條文,此條文關係中藥商爭取調劑權涉嫌行賄立委案,也經多年纏訟,監察院理應責成衛福部提出合理的修正草案,而非反過來要求衛福部執行此充滿爭議性的條文。
其三,考選部必須依法行政,該條文充滿爭議,衛福部難以修正相關規定,考選部又如何執行業務相關主導地位與法定職責?實在是令人困惑。
我國先前因護理人員不足,政府管理部門本擬降低錄取標準,遭考試院會議駁回,當時考試委員便認為,修改及格標準,對於護理人力不足問題,助益不大,反而容易招致外界疑慮國家考試降低及格標準,服務、人力品質下降,得不償失。
目前我國有24萬人領有護理證照,僅14萬人登記執業,之所以基層照護人力不足,護理人員職場工作環境才是關鍵,包括工作壓力、工時負荷過重、工作福利薪水過低等問題必須要改善。
同樣的道理,我國藥師人力一向充足有餘,相較於國際先進國家甚至已過多,監察院理應責成衛福部增加誘因,吸引藥師進場執業,而非政策性多所制肘(如目前社區藥局收到中醫處方無法申請健保給付、中醫處方給付過低等),也應鼓勵中藥行二代取得藥師資格執業,或依法聘任藥師及中醫師。如此才能正本清源,根本性地健全我國中醫藥發展,解決國內傳統中藥行逐漸凋零的危機。
https://www.taiwan-pharma.org.tw/weekly/2171/2171-1-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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