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鐘閱讀
女性主義思想家
西蒙‧德‧波娃(Simone de Beauvoir),生於1908年,1986年逝世。
西蒙波娃是二十世紀最著名的女性知識分子之一。法國作家、存在主義哲學家、知識分子、社會運動行動主義分子及社會理論家。她著有一本暢銷全世界、被奉為女性主義聖經的《第二性》;她投身法國女權運動;更被世人關注的,是她與當時最著名的存在主義思想家沙特的開放式戀情,他們堅定忠誠,又各享自由,有人稱為「二十世紀最偉大的愛情故事」。
沙特為存在主義下的定義是「存在先於本質」。每個人的人生道路不一樣,有人說品性是「天生」的,人的本質天注定。「存在先於本質」的意思是,人的本質不是天生的。「人首先存在著,面對自己,然後界定自己」。除了人的生存之外沒有天經地義的道德或規條。道德和規條都是人在生存中創造出來的。我們出生,我們存在。我們用行動來界定自我,每個人的本質,是由存在之後的言行所創造所決定的。
西蒙波娃於1949年寫下的經典著作《第二性》,為當時的女性地位,提出存在主義思辨的名言:「女人並非生而為女人,而是成為女人」。也就是說,女人憑性徵生為女人,只是存在,而女性的本質、地位,則是後天被「定義」的。「不是因為有什麼神秘的本能在直接註定她的本質是被動的、愛撒嬌的、富於母性的,而是他人對這個孩子的影響幾乎從一開始就是一個要素。於是她從小就受到灌輸,要完成女性的使命。」
有一本最新出版的書,《成為西蒙波娃》(Becoming Beauvoir: A Life),以「成為」(Becoming)做書名,是對波娃的思想同人生的最佳概括。
《成為西蒙波娃》
完美的真誠反省與無懼批判,也有熾熱的戀情。她實際推動了世界各地的女性權益,讓女性更能為自己而活。
西蒙波娃撰寫了許多哲學、政治和社會問題的小說、隨筆、傳記、專著,其中她生前的自傳也有四部。她晚年,在沙特逝世後寫的作品《告別儀式》也帶自傳成分。她編輯出版過沙特給她的書信。加上幾十年許多寫作者對她的分析與評論,關注女性主義及存在主義的讀者,西蒙波娃她已經甚有認識了。但礙於時空背景、社會觀念,以及會涉及他人,所以她豐富人生中仍有許多細節被藏匿、許多真實心思未公開透露。
最近幾年,她的日記和私人信件陸續曝光。英國倫敦國王學院講師凱特‧寇克派翠(Kate Kirkpatrick),鑽研哲學、女性主義和宗教,寫有幾本關於沙特、存在主義的著作,2020年8月出版了《成為西蒙波娃》這本書,中譯本上月在台灣出版。作者全盤檢視了過往波娃的自述,綜合近幾年曝光的資料,補足了未曾被看見的細節,看到了波娃立體、真實而細微的面貌,澄清了社會與時代對她的種種誤解和批評,能讓我們全面且清晰地看見波娃與她所處的時代境況,看見她如何奮力回應那些阻礙與挑戰,更讓我們藉由審視不同時代的另一個靈魂,來理解自己的時代與自身所抱有的價值觀。
「自我」對於人生的重要性
自古希臘哲學以來,西方哲學家都討論「自我」對於人生的重要性。認識自我和認識世界,是人類知識的兩大分類。蘇格拉底認為,人必須認識自己才稱得上睿智。尼采說,人生在世的任務就是成為自己(Become who you are)。但波娃在哲學上卻這樣反問:如果女性真實的自我根本就被禁止存在呢?如果你在成為自己的同時,人們卻因你沒有能夠成為你理應該成為的人——好女人、好情人、好母親——而視你為失敗者呢?如果成為自己令你蒙受揶揄、蔑視或羞辱呢?
在波娃在世的那些年,即1908-1986年,女性所擁有的可能性經歷了天翻地覆的變化。大學開始以招收男性相同的條件招收女性;女性取得投票權,也能合法離婚與墮胎。波娃經歷了三十年代巴黎的波希米亞狂潮、六十年代的性革命。女人於公共領域中思考、進而坦率談論自身的方式已有所改變了。但即便如此,人們談論「女性主義」一詞時,所講的內容仍然令波娃覺得粗劣、愚蠢和難以忍受。波娃因此寫了《第二性》。當她寫下「女人並非生而為女人,而是成為女人」這句名言時,她並不知道《第二性》這本書竟會對自己往後的人生及後世的人們產生這麼大的影響。
已有諸多文獻深入探討這句名言的意義、探討人究竟如何「成為」女人。《成為西蒙波娃》這本書則旨在探究波娃是如何成為她自己。人不可能有條理地書寫自己的人生,因為人生是永無休止地成為自己的過程——這是波娃在十八歲時就作出的結論。
因此,不可能有條理地書寫自己人生的波娃,她的生命與思想的書寫就由凱特‧寇克派翠完成了。
波娃一生的哲學追求,就是女性要努力「成為」那個想成為的自己。但諷刺的是,她最受世人關注的,卻依附於沙特,是與沙特的「知識分子情侶檔」關係。
在《第二性》中,波娃說,「女人所能擁有的最多也僅是極不牢靠的力量:無論她是奴隸或是偶像,決定她命運的人從來都不是她自己。」她的哲學也讓她瞭解,她能做的只有持續成為自己。
女性感情生活被無限放大
1927年某天,19歲的西蒙波娃和她父親對於什麼是「愛」起了爭執。那個年代裡,社會期待所有女性都能把結婚生子當作人生夢想。波娃的父親表示,愛就是對他人的服侍、愛慕與感激,而波娃就強烈反對,說愛不只是感激,不只是因為他人對我們付出而欠下的債。波娃在日記中寫:「有這麼多人不曾明白什麼是愛!」
在波娃的經典著作《第二性》中,她提出,女人因為體力較差,當生活需要體力時,女人自覺是弱者,對自由感覺恐懼,男人用法律形式把女人的低等地位固定下來,而女人還是甘心服從。她不同意恩格斯所說的從母系氏族社會向父系氏族社會的過渡使男人重新獲取權力,她認為歷史上女人從沒有得到過權力,即使是在母系氏族社會。她無畏時代限制與社會成見的枷鎖,從自身生命經驗出發,解放女性,鼓舞每個人「成為」自己想成為的自己。
但即使這樣,她和沙特組成非婚姻的終生情侶檔,仍然使波娃在社會輿論中被認為是沙特的附屬。大眾普遍認為「知識分子」指的是沙特,而波娃只是構成「情侶」的另一人。波娃在1986年於巴黎過世時,《世界報》(Le Monde)的訃聞標題說她的著作「偏向通俗讀物而非原創作品」。1994年,一位知名的女性主義批評家表示:「若有人認為西蒙波娃的重要之處主要在於她與沙特和其他情人間的非典型戀情,那也是可以理解的。」
這是在社會未脫離男性主導的情況下,由於對女性感情生活的無限放大,而導致對她的哲學成就的低估。事實上,很可能波娃才是促使沙特發展出存在主義思想的人。
被看見好還是不被看見好
法國的哲學家長期爭論著人活著到底是被人看見好,還是不被人看見好。笛卡兒表示人得「不被看見,才能過得幸福」,沙特認為,他人物化的凝視如何將我們囚禁於次等地位中。但波娃並不同意這些說法,她認為人要過得好,就得被他人看見——只是必須以正確的方式被看見。
波娃生前陸續出版了四本回憶錄,其他著作有些也具有自傳性質,比如她的美國和中國紀行。她也將沙特寫給她的信件整理出版。 她讓自己被看見。
不過,波娃逝世後的數十年間,新的日記及信件陸續出版。許多人震驚得知波娃不但擁有過同性戀情,對象更是她過去的學生。她寫給沙特的信也透露出她在哲學上對於沙特的影響。
終其一生,波娃受困於人們對於她的能力與原創性的質疑之中,有些人甚至說她的著作其實是沙特寫的。有人說她像是「引用宗教經典一般地」引用沙特。
當年女性作者經常面臨這樣的指控,而她們往往也會將這樣的看法內化。波娃某些原創的論點,很可能正是令沙特聞名後世的論點。有一年,因為沙特太忙了,波娃便用沙特的名字替他發表文章。沙特說過,《嘔吐》(Nausea)原本只是一篇抽象的哲學論文,是波娃建議將其擴寫為一部小說。沙特也說過,在他漫長的哲學生涯中,波娃以她嚴謹的批評與深刻的洞見,幫助他在發表前將文章修改得更為出色。
「一分鐘閱讀」推介書籍
《成為西蒙波娃》
作者:凱特‧寇克派翠
由 衛城出版 出版
https://podcast.rthk.hk/podcast/item.php?pid=23
同時也有3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3萬的網紅超級旅行者,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內在覺醒 #靈魂觀 #當下的力量 《讓世界改變你》線上購書 https://goo.gl/tmjnfk (有特別想要我們簽名或是希望我們寫一句話給你,請在訂購完後拍照私訊FB粉專) ★訂閱超旅頻道:https://goo.gl/PLjnVa (記得開鈴鐺喔!) 超旅FB:https://www....
蘇格拉底著作 在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我非常愛你,但我不會為你死」:西蒙波娃的話,還是說得那麼精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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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格拉底曾說,人必須「認識自己」(Know thyself)才是睿智,尼采則說,生而為人的任務就是成為自己(Become who you are),但是西蒙波娃(Simone de Beauvoir)遲疑了,她說,要是女人生來就因為性別而被限制「成為真正想成為的自己」,甚至因為追隨本心而受到社會的羞辱與打壓,那麼,我們首先該解決的問題,是否是主流社會對「女性」的偏頗不公呢?
西蒙波娃,在 40 幾歲時,寫下了轟動社會的《第二性》,影響力超越時代,直到今日依舊被女性主義者奉為圭臬。她挑戰了當時法國社會對女性的歧視觀念,《第二性》在梵蒂岡甚至名列禁書名單,但她卻不畏外界眼光,陸續出版了多本回憶錄、小說與《論老年》等著作,對人生的深邃反思對後世影響深遠。
然而,生在厭女社會的波娃,也難以控制他人對身為女人的她產生偏頗的評價。
有人曾說,她只是沙特(Sartre)的信徒,而他們倆的開放式關係,不過是一段充滿自欺欺人與控制的騙局;更有人說,她的著作相比沙特只是「通俗作品」,小女子小情小愛的激憤發言。
然而,在近期一本重新審視波娃人生的傳記作品《成為西蒙波娃》中,作者 Kate Kirkpatrick 從最近幾年才面世的波娃信件與日記內取材,在其中驚訝發現,西蒙波娃作為一個人,遠比外界想像得要複雜許多,而過去人們對她的評價,更充滿了不可思議的主觀偏頗。
六月,有幸受邀為衛城出版推薦《成為西蒙波娃》這本新書,剛拿到時覺得厚得像本磚頭,然而內容引人入勝,讀來毫不無聊艱澀,而作者本身也擁有傳記作者的覺知,試著在「西蒙波娃日記中的自我」、「外界認知的西蒙波娃」,以及「西蒙波娃在外界眼光中塑造的自己」這三塊險地中,戰戰兢兢地匍匐前進,避免在波娃人生硬是套上太多主觀抒情與意識型態。
《成為西蒙波娃》從波娃的少女時代,一路寫到她功成名就,期間雜揉了不同時期影響她的事件,例如她與父母的矛盾關係、她與當代知名藝文人士發人深省的談話、催化她思想與行為的閱讀、極具爭議的開放式愛情、日記與信件的私密記錄等。脈絡緊密相扣,故事精彩動人,一本厚磚般的書,竟然一個禮拜就幾乎以狼吞虎嚥欲罷不能的氣勢讀完。
西蒙波娃的一生,都是一個 Becoming 的過程,不只是「成為女人」,更是「成為人」。
從她起伏動盪、精彩萬分的人生裡,我們看到的不只是一個遙遠的故事,更是與我們自身處境貼切相關的映照與啟發。藉著六月這本《成為西蒙波娃》,重新咀嚼了過去一些波娃筆下曾經觸動過我的句子,先與你們分享:
1/ 我非常非常地愛你,但我不會為你死。
2/ 我渴望能見你一面,但請你記得,我不會開口要求要見你。這不是因為驕傲,你知道我在你面前毫無驕傲可言,而是因為,唯有你也想見我的時候,我們見面才有意義。愛也一樣,只有你也愛我,我愛你這件事情才有意義。
3/ 有一天,女人或許可以用她的「強」去愛,而不是用她的「弱」去愛,不是逃避自我,而是找到自我,不是自我捨棄,而是自我肯定,那時,愛情對她和對他將一樣,將變成生活的源泉,而不是致命的危險。
4/ 往事有一種魔力,是每個年齡層都會感受到的魔力。
5/ 男人的極大幸運在於,他,不論在成年還是在小時候,必須踏上一條極為艱苦的道路,不過這是一條最可靠的道路;女人的不幸則在於被幾乎不可抗拒的誘惑包圍著;她不被要求奮發向上,只被鼓勵滑下去到達極樂。當她發覺自己被海市蜃樓愚弄時,已經為時太晚,她的力量在失敗的冒險中已被耗盡。
6/ 認識自我並不保證能帶來快樂,但它和「快樂」是站在同一陣線的,它能給你為快樂奮戰的勇氣。
7/ 女人並非生而為女人,而是成為女人。
8/ 人們將女人關閉在廚房里或者閨房內,卻驚奇於她的視野有限;人們折斷了她的翅膀,卻哀嘆她不會飛翔。但願人們給她開放未來,她就再也不會被迫待在目前。
9/ 一種徒有其表卻無抱負和熱情的平庸,一種周而復始重複著的漫無目的的日子,一種漸漸走向死亡卻不問及其目的的生命——這就是他們所謂的「幸福」。
10/ 今天就改變你的人生。不要將賭注放在未來,即刻行動,別再拖延。
11/ 服飾對許多女人之所以如此重要,是因為它們可以使女人憑借幻覺,同時重塑外部世界和她們的內在自我。
12/ 我希望丈夫與妻子在每件事上都有共通點,能扮演對方精確的觀察者—— 我原認為這是上帝的角色。所以,我不可能愛上與我不同的人。在遇見某個比我更有才能、能與我相配、且與我極為相像的人之前,我不會結婚。
13/ 在一回首間,才突然發現,原來我一生的種種努力,只是為了讓周遭的人對我滿意而已,為了博取他人的稱許和微笑,我戰戰兢兢的把自己套入所有的模式,所有的桎梏,走到途中才突然發現,我只剩下一副模糊的面孔和一條不能回頭的路。
14/ 婚姻是聯合兩個獨立個體, 不是一個附和, 不是一個退路, 不是一種逃避, 不是一項彌補。
被供養控制的婦女, 並不因為手中有一張選票,就從男人那裏得到解放!
她還是處在奴僕的地位, 只有勞動才是她真正自由的保證。
婚姻是神聖的結合,任何從中取得的快樂應加以限制,必須伴以認真和嚴肅。
15/ 婚姻的詛咒在於,很多時候,兩個人結合的是他們的弱點而不是他們的力量,他們彼此索取,卻從不享受給予的過程。
IG: abby_chao_
https://www.instagram.com/abby_chao_/?hl=en
原文刊載於 A Day Magaz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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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格拉底著作 在 吳青峰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04年,我創作〈小情歌〉,寫下這句歌詞:「我想我很適合/當一個歌頌者」,2019年,我引申創作了〈歌頌者〉這首歌,「歌頌者」三個字我自引〈小情歌〉歌詞。今天,他卻表達「歌頌者」三個字,是他給的建議,讓我不可置信。
從兩年前這件事發生以來,除了法庭上,我從未公開談過此事。我一直不懂為何會發生這樣的事,一直希望是一場誤會,也一直覺得或許不談論,是對心中那位曾視為父親的人,最後的尊重、寬容與一點保護。但事實上,這樣的盼望落空了,一次又一次,我終究心死了,也覺得必須好好對關心我的你們交代一次這些事。
【事件經過】
我和林先生在2008年有簽署一份詞曲授權合約,原訂2014年底結束,而因我信任對方,一直自動延續到2018年底。
2018年的9月20日,我跟林先生約在他家開會,我向他表示,覺得自己快40歲了,一直以來感受到人生無常,我擔心自己要是突然死掉,家人什麼都沒有,希望詞曲版權拿回來自己處理,他也同意。
我認為依照我們十多年來互相信賴的關係,當面口頭講是比較尊重的方式。我10月26日寄發存證信函提及此事,怕嚇到他,我也先用LINE知會他,他也表示沒問題。
接著在12月6日,我們簽署「合約終止協議書」在雙方律師見證下,確認詞曲合作終止,也將10月26日的存證信函寫進終止書,以「全部遂其所願」表示同意。林先生也親自在電話裡跟環球版權總經理確認以後我會自己處理版權,也發訊息給我「12月31日前這些轉移的對象都會知道你即將自己做」。
原先我想讓一切靜靜落幕,而林先生要求我擬稿,必須在12月31日公開聲明,對外表示以後我將自己處理自己的工作。我記得他一直告訴我要「妥善處理、好聚好散」,並且希望我們能「樹立典範」,告訴大家,不是每一個藝人跟經紀公司結束都要撕破臉。後來也公開聲明結束合作,沒有一點點讓我懷疑我們還有存續任何合約的可能。
一直到2019年4月,我突然收到他的存證信函,我非常錯愕,何況中間我多次在節目上演唱自己創作,他從未有任何反應。收到存函後我不斷跟他聯絡,好幾天他不接電話、我用各種通訊軟體訊息他也不回,最後用email,他才回覆宣稱詞曲授權還在他身上。
沒多久,林先生開始對我提起假處分、民事訴訟、甚至到刑事,還把我所創作的歌名搶註商標。我的律師苦笑地說:「他送給你全餐耶」。
10月,在被告後第一次見到林先生,記得檢察官希望能促成和解而問他「如果要和解,你的條件是什麼?」我記得他表示「我希望他把寫給蘇打綠的所有詞曲都給我,我想keep住我跟蘇打綠的美好回憶!」我記得檢察官當場回應他「這要求已經超出案件範圍,你告『吳青峰』,現在卻要求『蘇打綠』,連我都覺得強人所難,你怎麼能要求他接受,不要講得很漂亮說是美好的回憶,但其實你是想要某些東西。況且現在都告了,也不美好了。」後來我嘗試庭外再約他和解,他提出的條件依然是「繼續授權所有蘇打綠發表過的詞曲,要使用不需經我同意」,並告訴我「只有他知道我的歌怎麼用最好」。當時訴訟的開端是〈歌頌者〉這首歌,和解條件卻是「蘇打綠過去和未來的歌」,過去近百首歌曲,甚至未來我還沒寫的歌?難道不令人懷疑這才是目的嗎?
【一次又一次的死心】
經過幾次出庭與報導,很多人漸漸發現這件事,但你們不知道的是,你們看到的只是冰山一角。兩年多來,我不斷收到無數書狀,幾週一次,一次動輒數十頁。應該談法律的書狀,卻成為一次比一次荒謬且攻擊性、情緒性的字眼。你們偶然看到報導覺得氣憤的,卻是我的日常心碎。
合意不續約,安分守己唱自己的歌,卻被形容成「無視法紀,不斷膨脹放大自身之權利。」;
為了承接他瞞著我簽的合約,卻被說成「違約在先,企圖霸王硬上弓」;
一個創作者、著作權人反被「被授權人」稱為「不潔之手」;開庭被往事勾動而難過,卻被描述為「其妄尊自大、不可一世的霸道心態與作法,與其前次開庭時的楚楚可憐形象,根本南轅北轍、判若兩人。」;
在高雄演唱會前被觀眾質疑我不能唱自己的歌,卻說我是「利用『創作者不得演唱自己的作品』之悲情訴求,企圖博取大眾之同情,以炒作演唱會熱度之宣傳手法」;
說一個中文系畢業生「曲解電子郵件文字到這種程度」;
連林先生當時委任的律師,都出庭作證所有人都很清楚三份合約皆已結束。對方卻可以寫成是林先生「隱忍退讓,百般之退讓與成全」,說我「令人瞠目結舌」;
當對方提出假處分,要求法院令我四年四個月內不能使用自己作品,他們說凍結我的作品「影響不大」。為了抗辯,我們提出《太空人》的銷售,以及過往歌曲紀錄,這時對方回應「辯稱因為銷售量大所以就應該容忍其侵權云云⋯⋯然還以此沾沾自喜⋯⋯豈非財大氣粗者就可以任意侵權而可以不負法律責任」、「小情歌歌曲並非著名,亦未與『吳青峰』有密不可分的連結。小情歌歌曲僅有1619萬次之觀看次數⋯⋯實難謂其非過於膨脹自身之評價」、「無與倫比的美麗僅有1019萬次之觀看次數」等等辯稱凍結我的作品,對一個創作歌手影響不大。
這樣的言語已歷時兩年,在此所提也只是冰山一角,我真的分不清,到底是寫書狀的林佳瑩律師、張志朋律師的言語,還是林先生本人的意思,但無論如何,就算是律師的意思,肯定也經過林先生同意;就算是林先生的意思,也是律師下筆的。
一次又一次,我真的不敢相信,這些話是從一個,我曾視為父親的人口中說出。一直以來盲目相信他、永遠感恩報答的我,為什麼要這樣被對待?就因為不合作,十幾年的情誼都不重要了嗎?那些他曾說是家人、是partner,口口聲聲的好聚好散,都是假的嗎?
網路上看到許多擷取片段發表意見的法律人說「青峰犯的錯是沒有在三個月前以書面表明不續約」,但他們不知道我的經紀合約包含了著作權條文,2018年12月我與林先生新簽署的〈合約終止協議書〉終止了「詞曲版權、經紀、唱片三份合約,終止書的副本公開聲明即是不續約的書面文件,這點民事判決書也說:「以後約修正或取代前約,致無須在該年12月31日前3個月為之」。
上一次開庭,林先生當時的委任律師有一段證言讓我很驚訝,她說2018年終止合約時,她詢問林先生三份合約,林先生回答她:「版權早就談好了,是沒有爭議的部分,其他兩份因為有工作需要交接,所以要特別寫清楚。」林先生給了她經紀合約與唱片合約,並表示「詞曲合約找不到。」我驚訝的是,我知道林先生全部合約都交給會計張小姐保管,他告訴律師找不到合約的同一禮拜,我也曾向會計張小姐要過詞曲合約來看,不可能找不到。這句話讓我不免驚嚇地懷疑,難道一開始就別有用心?
上一次開庭時,我沒有想到我會哭出來,在證人的證詞中,勾起太多我早已不願回想的往事細節,包括「林先生很擔心我不願意承接騰訊這份合約,他會違約」;但連證人都很訝異我「全盤接受林先生要我承接的」;我曾詢問林先生「是否能聘請你當製作人」卻被林先生拒絕「要斷就斷得乾乾淨淨」;協議結束後我甚至「挽著林先生的手,告訴他:『你不願意一起工作沒關係,我們還可以是家人』」⋯⋯這種種,實在讓我一時沒忍住情緒。
我哭,不是因為我想博取同情,是因為我有真感情。我哭,是因為我至此徹徹底底死心,如同第二次經歷「失去父親」的過程。我哭,是因為我一切都為他著想,但最後換來了什麼,而這一切,竟然是由當時的「對方律師」替我見證的,真是諷刺。
【我對每一個創作者想說的話】
事件開始時,我正面臨《歌手2019》決賽演唱〈歌頌者〉的掙扎,我沒有告訴周遭的人發生什麼事,自己每天回到飯店默默流淚。
坦白說,最開始我問律師:「我們能不能乾脆認輸?他要錢,就照他說的賠,當花錢學教訓、認清一個人,也就不用浪費生命在他身上了。」我很心痛,但我實在不想花費心思在這件事上,依照我們對他以往與其他對象諸多訴訟的了解,他總是纏訟到底,而對我一個創作者而言,我一開始希望版權在自己身上,就是有感於人生無常,就是因為珍惜生命、珍惜時間,而現在我卻要浪費這麼多生命訴訟,這些時間如果我能拿來寫歌,該有多好?
但律師說:「你是第一個唱自己寫的歌被告的,沒有前例。如果你不力爭到底,你會害到以後有一樣遭遇的創作者。」正因如此,我一直在為了未來我不認識,但可能面對一樣事情的創作者,拼命面對著。同時,一旦看清蘇打綠的歌曲是被搶奪的目標,我也必須為了蘇打綠六個人十多年的心血奮戰。
我們從小的環境、教育,一直被教導要「尊師重道」、「忍耐是美德」,但就是這些教導,讓過猶不及的我,因為懷著感恩,所以一路以來從不懷疑、盲目相信,最後變成這樣。對於「尊師重道」、對於「感恩」,我自認我一直以來都是做到最好,絲毫無愧於心,於情感、於實際收益,我相信我已報恩百倍萬倍。但遇到錯的事,無止境「忍耐」並不是美德,只會縱容、寵壞他人,最終不但會反過來吞噬自己,更有可能害到他人,甚至親眼看著自己最愛的母親、家人陪你難過。
我希望每一個年輕的創作者,記得一開始就要看清楚合約。常懷感恩、努力回報,這些都是理所當然,但一方面,保護自己更理所當然。如果你合作的「長輩」是正直的,就不會因為你「合理」地詢問自己的權益而惱羞成怒。我希望有所有創作者一定要保護好自己,不要像我一樣遭受這樣的打擊,讓生命如此虛擲。
我從未想過會遭逢如此巨變,也驚覺有時法律保護的,並非對的人或善良的人,而是「懂得怎麼利用法律的人」。我沒想到,創作有時變成一種原罪,為了自己的作品不被奪走,需要浪費這麼多生命、花這麼多心力。我也從未想過,其實有時律師會力挺的,不是法律、不是真相,也不是正義,而是付錢給他的客戶,如此而已。
【結論:我於理、於情都毫無虧欠,更是合理合法、仁至義盡】
我相信我今天一番話,一定會再被對方以各種曲解和利用法律刁難,畢竟對方連我私人臉書的發文都要自行對號入座、要求我登報道歉。但我不怕,因為我沒有一句話是謊言。我也知道這件事還有一段很長的路得走,我相信對方會不斷想辦法繼續纏訟,而閉上眼睛寫寫書狀就有錢領的好差事,亦有很多律師趨之若鶩。我也希望每個要興訟的人多想想自己的家人、孩子,你怎麼忍心讓他們查詢自己的家人,都是這些新聞。
面對這件事到後來,不只是我,書狀中的無端攻擊,從針對我,也變成針對六個個別團員,更沒想到,連馨儀也遭受這樣的對待。看著身懷六甲的馨儀接著被告,跟看到吳媽媽要面對一樣令我心痛不已。
我是一個創作者,還在努力創作著,我深知,音樂一旦失去靈魂,就只剩下技巧;而法律一旦忽略人心,產生漏洞,就只是文字罷了。
蘇格拉底曾言:「不只要活著,還要良善地活著。」活在這世界上,我相信我期許自己擁有的,不只是作品、名字,而是良善。我一向問心無愧,沒有一絲虧欠,於情,於理。
蘇格拉底著作 在 超級旅行者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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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遊作家 x 影音導演 x 百場演講講師 x 自媒體經營 = 跨領域創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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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讓世界改變你,讓你改變世界:旅人必備的心靈雞湯》https://goo.gl/wosQEH 《開著家,去旅行 : 紐西蘭露營車旅遊聖經》https://goo.gl/yVdSD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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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柏拉圖與亞里士多德—西方哲學的奠基者
柏拉圖(Plato)是蘇格拉底的追隨者,建立嚴謹的哲學體系,他的著作大多以對話錄形式紀錄,並創辦了著名的學院(Academy)。
柏拉圖的核心是形上學,他認為真理必須是顛撲不破的,絕對的、不變的;於是,將世界切割為兩個不同的區塊:「理型的」睿智世界、以及我們所感覺到的世界。我們所感覺到的世界是從理型所複製,但這些複製版本並不完美。二元真理觀後來成為西方哲學的主流趨勢,到了近代,卻出現反柏拉圖的思潮。
亞里士多德(Aristotle),他是柏拉圖的學生,亞歷山大的老師, 作為一位百科全書式的哲學家,他幾乎對每個學科都做出了貢獻。他的寫作涉及倫理學、邏輯學、形而上學、道德學、靈魂學、政治學、修辭學、詩學、教育學、動物學、植物學,堪稱希臘哲學的集大成者。他最重要的理論稱為四因說。
講者:陶國璋(中文大學哲學系客座助理教授)、劉創馥(中文大學哲學系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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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格拉底著作 在 冏冏子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總是覺得自己格格不入?
讓哲學思想來為你解憂。
維根斯坦是出生於奧地利維也納的哲學家,
主要是活躍於英國,他最有名的觀點是「語言遊戲」
藉由了解語言遊戲的規則,
試著再次挑戰融入社會的這場遊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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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法律】
民國十七年(1928年)首次制訂。現行中華民國《著作權法》第四十四條至第六十五條規定了著作財產權的限制,除了第六十五條規定合理使用的判斷標準外,第六十五條前各條規定需在合理範圍內得使用,而著作財產權人之權利受限制的各種狀況,是屬於廣義範圍中的合理使用概念。
第52條
為報導、評論、教學、研究或其他正當目的之必要,在合理範圍內,得引用已公開發表之著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