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早安,疫情嚴峻,請大家待在家裡的時候,可以順便關心一下 #全國兒童安全日。
時間回到1992年的5月15日,當時桃園平鎮發生一起遊覽車火燒車的事件,共造成23人死亡、9人輕重傷。
當天原本應該是快樂的一天。
私立健康幼稚園180餘位師生和家長,租用5輛遊覽車到六福村野生動物園校外教學日,但因幼稚園未察覺到他們為戶外教學活動所租借的遊覽車為違法改裝,其中一輛車輛電線短路起火,造成1位教師,2位家長和20名學生慘死於大火。
幼稚園老師林靖娟本可以逃離,但因捨身返回車內,救出6位學童後遭大火吞噬而身亡。
這就是全國兒童安全日的由來。趁著這個機會,跟大家談談三個 #兒童交通安全的議題。
#遊覽車安全性
今年3月,一輛騰遊覽車在蘇花公路發生擦撞山壁嚴重事故,車內座椅與車體脫離,造成重大死傷。
當時運安會主委楊宏智透露,遊覽車座椅正常的固定方式,是在車體上打孔,用螺絲穿過去,再鎖上螺帽,且有磅數的規定;而這次車禍會被甩出去的,都是靠窗邊的座位,而靠走道的並沒有問題,因為靠走道的固定方式為打4根釘子鎖住。
但靠窗邊的固定方式,卻只有2根,另外2根卻是夾在車窗薄板上,薄板焊接在車子上。
目前我國現行車輛安全檢測基準,僅僅規範座椅需要通過740公斤的 #拉力測試,座椅與車身固定方式,並無明確規範。且大客車乘客座椅改裝後,也 #缺乏標準檢查程序及規定。
當時的王國材次長,也求車輛安全審驗中心 #檢討2008年起試用大客車結構安全檢測基準,並檢視有無按照基準施工,兩個月提出進度報告。
如今兩個月 #期限將至,也希望交通部與車安中心能在這邊提出一個讓大眾滿意的答案。
#幼兒園與安親班接送
學童上放學的接送停車安排,一直是父母、校方、周邊居民、用路人相當關切的議題。
目前,多數幼兒園安親班根據各縣市的 #家長接送區設置準則,將紅線分配時段提供家長作為接送區使用。
但在執行上,仍需各公私幼 #自行向各地方政府機關提出交通設施建議表公文申請。
這邊也想提醒交通部,除了在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準則新增接送區的停車管制標線種類外,教育部也應將 #相關交通配套設施,納入幼兒園與兒親班設置準則。
讓交通動線規劃,從設校初始就有交通主管機關介入協助,避免 #停車壅塞、#標線不合用 的狀況一再發生。
除此之外,以人本交通的角度出發,內政部也應盡速讓 #通學道相關辦法盡速入法,根據2018年內政部營建署的都市人本交通道路規劃設計手冊提出的技術建議,第五章就有談到通學道的設置,主要目的是為提供安全的通學路徑以降低學童進出校園過 程中發生意外事故之機率。
其中也詳細的寫出了設置辦法,希望內政部能加速法規修訂,讓通學道不只存在技術建議,也能讓學童安全通學。
最後,談談前陣子跟大家聊到的 #兒童安全帽議題。
近年來有許多家長反映,無法順利買到尺寸適合的兒童安全帽,過大的帽體不僅扣不緊,幼兒兒童也可能無法承受帽體重量,會壓迫到成長。
家長的擔憂並非沒有來由,根據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102年公告之「0-7歲兒童生長曲線」,兒童頭圍約於5歲時趨於穩定,然而此時百分之五十的女童,其頭圍小於50公分,而百分之五十的男童,頭圍小於51公分。
這個數字為何重要?按照國家標準CNS 2396「騎乘機車用防護頭盔」,經濟部標檢局的最小量測尺寸,正是50公分(正負0.5公分)。姑且不論安全帽本身之重量,目前流通的尺寸,除非廠商另外開模製作,否則頭圍50公分的安全帽,對半數兒童而言根本不適合,#乘坐機車時等於沒有保護力。
現實上,呼籲兒童減少乘坐機車,忽略了大多數家長的接送需求以及經濟能力。
並不是每個家庭都能購置小客車(看看精美的關稅跟貨物稅),或者都有餘裕開車送小孩上學。父母一方開車去上班、另一方騎機車送小孩上學,對一些家庭往往是常態。
未來,我們會督促標檢局應該研議設置對幼兒或兒童安全帽的檢驗機制和標準,讓業者有所依歸,也讓市場需求和兒童出行安全真正被回應。
全國兒童安全日,莫忘兒童交通安全!
也請大家別忘記,交通事故帶給我們的傷亡是一年三千死亡,近五十萬人受傷,遠高於迄今的COVID-19疫情。
我們活在一個 #政府失職失能,#系統性交通暴力 不斷帶走生命的馬路叢林世界,需要大家一起來關注、行動,才能打贏屬於我們的 #交通戰爭!
螺帽規範 在 焦糖哥哥-陳嘉行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踴躍檢舉發大財】
美中貿易戰,台灣已成最大贏家;
但贏得還不夠,需要大家居安思危團結起來!
🌶️摘錄:
美中貿易戰開打近一年,目前已經有廿四家台商回台、投資金額達千億元,同時台灣也受惠轉單效應。不過,中國產品繞道台灣「洗產地」的誘因也提高,根據財政部關務署統計,去年一月以來,共查獲上萬項產品涉及規避美國關稅,金額超過兩億元。
去年九月貿易局陸續針對中國較有違規轉運誘因的產品,如太陽能、螺絲螺帽、自行車、鋁製輪胎圈、人造纖維紗等祭出更嚴格規範,若要申請台灣原產地證明,須附上工廠登記、切結書甚至貨櫃號碼,以遏止違規轉口。
此外,自由貿易港區銷往歐美的自行車及銷往歐洲的太陽能產品、鋁製輪胎圈等,必須先取得經濟部輸出許可,否則不准出口。
螺帽規範 在 媽媽監督核電廠聯盟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蘭嶼核廢料 台電9年內遷離 核廢中繼規劃 經部最快四月送行政院(02/16/2017 自由時報)
3年未定貯存場 逐年罰3000萬
(記者楊綿傑、賴筱桐、林筑涵、陳彥廷/綜合報導)蘭嶼核廢料該如何處理?原能會昨確認,核廢料若選擇集中式貯存場,應於三年內完成選址,否則將逐年開罰台電三千萬元;若沒有找到更好去處,蘭嶼十萬桶核廢料應於九年內搬回三座核電廠及位於桃園的核能研究所。
台電去年底提交給原能會「低放處置計畫替代應變方案的具體實施方案」及「蘭嶼貯存場遷場規劃報告」兩份報告中,希望能將蘭嶼核廢料併同未來其他核廢料,都送進集中式貯存場一起貯存,目前卡在貯存場尋覓不易。台電另外規劃「五年準備,四年搬遷」的九年計畫,先建置運輸船隊、進出口港口改建等,再將核廢料運回並貯放至三座核電廠及核研所。
找不到去處 就搬回原核電廠
目前蘭嶼現有及未來核廢料估計約達十一萬一千二百七十七桶,預計將運回核一廠五萬零八六二桶、核二廠三萬一七八六桶、核三廠一萬七三三六桶,核研所則需運回一萬一二九三桶。
至於核廢料集中式貯存場,台電原本規劃以N+十六年做為期程,由於時程不明,原能會昨日明確要求三年內完成選址,八年內完成所有設施並啟用,選址若未於三年內完成,逐年開罰三千萬元。
原能會也建議台電不應以「先射箭再畫靶」方式,只提出無人島或準無人島的偏好,應先建立透明平台,依照現行規範及科學判斷進行選址。
新北市府、屏縣府 都說不行
境內有核一和核二廠,首當其衝的新北市政府發言人張其強一聽說核廢料竟然出去了又要回來,強調絕不接受。
屏東縣政府發言人黃建嘉指出,核三廠曾發生爐栓螺帽鎖死或冷氣火災無法救援,安全儲放核廢料的能力令人質疑,堅決反對再遷回。
核研所所長馬殷邦表示,目前土地已劃入水源保護區,根據自來水法規定,不能「新增」任何廢棄物貯存設施,核廢料若要運回存放必定違法。
台電表示,核廢料遷出蘭嶼是社會共識,至於是送至集中式貯存設施或運回原產地等規劃,仍需更多公民討論。
台灣環境輻射走調團召集人林瑞珠認為,台電若找不出最終貯存場址就會逐年被開罰三千萬,這點錢對台電不痛不癢,估計台電應該會選擇被罰,因為所有縣市都不會接受核廢料放置,就是因為核廢料無處可去,才會呼籲及早廢核,不要再產生更多核廢料。
核廢中繼規劃 經部最快四月送行政院
(記者黃佩君/台北報導)媒體報導核廢料集中處置,台電已相中包括基隆市、金門縣、連江與澎湖縣轄區內的四個無人島。經濟部次長楊偉甫今表示,台電於去年九月提交「集中式貯存場可行性評估報告」方案給經濟部,經部要求台電補充某些具體量化部分,據了解資料目前已差不多,希望過程「越快越好」。
楊偉甫也說,經部收件後最快兩個月內審查完畢交由政院永續會下的非核家園小組,由小組作為平台進行溝通,目前小組也已接近籌劃完畢。
經濟部2012年選定金門烏坵、台東達仁鄉作為低階核廢料最終儲存場所,但依法需進行公投,在地方不願公投情況下場址難產,台電依法須於去年三月選定低階核廢最終處置場址、並遷移蘭嶼核廢料的時程跳票。
由於前兩者難產,台電去年九月又擬定在無人島建立集中式貯存場「暫放」核廢料,作為最終處置場址選定前的替代方案。昨傳出台電對集中式貯存場已選中包括基隆市、金門縣、連江與澎湖縣轄區內的四個無人島,台電及經濟部均不願證實。
楊偉甫表示,台電去年九月向經濟部提出集中式貯存場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國營會經檢視後有要求補充一些具體量化部分,目前了解台電資料已做得差不多了。本次提出報告並沒有建議具體選址地點,但就有潛力的場址地質在技術面上有進行釐清,報告重點就是分析國內哪幾個地區有條件,但台電並未具體提出地點。
他也表示,經濟部預期台電最近會將報告送出,若報告內容適當,經濟部審定後將送到行政院永續會下的非核家園小組,並邀集地方、官方及學者等討論,取得社會最大共識才會進行具體選址。目前小組已籌劃完畢,最近就會開始進行諮商與委員會議。
楊偉甫也說,集中式貯存基本上是「橫跨低階到高階」,由於並非最終處置,不需要公投;但若最後社會對集中式貯存選址有共識,邁向最終處置場,就需要另外補修高階處置選址條例,這必須視最後審議結果而定。
文章內容資料原始來源:
http://news.ltn.com.tw/news/focus/paper/1078578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1973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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