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牢十五年的賭約】
今晚要分享的短篇,是契訶夫的短篇作品〈打賭〉。
如篇名,故事要從一場賭約說起。一位銀行家和年輕的律師,打了個「坐牢十五年」的賭。他原先以為律師不可能熬下來,然而......
來看看這場看似荒謬的打賭,最終會如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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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賭 / 契訶夫
一個黑沉沉的秋夜。老銀行家在他的書房裡踱來踱去,回想起十五年前也是在秋天他舉行過的一次晚會。在這次晚會上,來了許多有識之士,談了不少有趣的話題。他們順便談起了死刑。客人們中間有不少學者和新聞記者,大多數人對死刑持否定態度。他們認為這種刑罰已經過時,不適用於信奉基督教的國家,而且不合乎道德。照這些人的看法,死刑應當一律改為無期徒刑。
「我不同意你們的觀點,」主人銀行家說,「我既沒有品嘗過死刑的滋味,也沒有體驗過無期徒刑的磨難,不過如果可以主觀評定的話,那麼我以為死刑比無期徒刑更合乎道德,更人道。死刑把人一下子處死,而無期徒刑卻慢慢地把人處死。究竟哪一個劊子手更人道?是那個幾分鐘內處死您的人,還是在許多年間把您慢慢折磨死的人?」
「兩種刑罰同樣不道德,」有個客人說,「因為它們的目的是一致的──奪去人的生命。國家不是上帝。它沒有權利奪去它即使日後有心歸還卻無法歸還的生命。」
客人中間有一個二十五歲的年輕律師。別人問他的看法時,他說:
「不論死刑還是無期徒刑都是不道德的,不過如果要我在死刑和無期徒刑中作一選擇,那麼我當然選擇後者。活著總比死了好。」
這下熱烈的爭論開始了。銀行家當時年輕氣盛,一時興起,一拳捶到桌上,對著年輕的律師嚷道:
「這話不對!我用兩百萬打賭,您在監牢裡坐不了五年!」
「如果這話當真,」律師回答說,「那我也打賭,我不是坐五年,而是十五年。」
「十五年?行!」銀行家喊道,「諸位先生,我下兩百萬賭注。」
「我同意!您下兩百萬賭注,我用我的自由作賭注!」律師說。
就這樣,這個野蠻而荒唐的打賭算成立了!銀行家當時到底有幾百萬家財,連他自己也說不清,他嬌生慣養,輕浮魯莽,打完賭興高采烈。吃晚飯的時候,他取笑律師說:
「年輕人,清醒清醒吧,現在為時不晚。對我來說兩百萬是小事一樁,而您卻在冒險,會喪失您一生中最美好的三、四年時光。我說三、四年,因為您不可能坐得比這更久。不幸的人,您也不要忘了,自願受監禁比強迫坐牢要難熬得多。您有權利隨時出去享受自由──這種想法會使您在監牢中的生活痛苦不堪。我可憐您!」
此刻銀行家在書房裡踱來踱去,想起這件往事,不禁問自己:
「何苦打這種賭呢?律師白白浪費了十五年大好光陰,我損失了兩百萬,這有什麼好處呢?這能否向人們證明,死刑比無期徒刑壞些或者好些?不能,不能。荒唐,毫無意義!在我這方面,完全是因為飽食終日,一時心血來潮,在律師方面,則純粹是貪圖錢財……」
隨後銀行家回想起上述晚會後的事。當時決定,律師必須搬到銀行家後花園裡的一間小屋裡住,在最嚴格的監視下過完他的監禁生活。規定在十五年間他無權跨出門檻、看見活人、聽見人聲。允許他有一樣樂器,可以讀書、寫信、喝酒和抽菸。跟外界的聯繫,根據契約,他只能通過一個為此特設的小窗口進行,而且不許說話。他需要的東西,如書、樂譜、酒等等,他可以寫在紙條上,要多少給多少,但只能通過窗口。契約規定了種種條款和細節,保證監禁做到嚴格的隔離,規定律師必須坐滿十五年,即從一八七0年十一月十四日十二時起至一八八五年十一月十四日十二時止。律師一方任何違反契約的企圖,哪怕在規定期限之前早走兩分鐘,即可解除銀行家支付他兩百萬的義務。
在監禁的第一年,根據律師的簡短便條來看,他又孤獨又煩悶,痛苦不堪。不論白天,還是夜晚,從他的小屋裡經常傳出鋼琴的聲音!他拒絕喝酒抽菸。他寫道:酒激起欲望,而欲望是囚徒的頭號敵人。再說,沒有比喝著美酒卻見不著人更煩悶的了。菸則熏壞他房間裡的空氣。第一年,律師索要的都是內容輕鬆的讀物:情節複雜的愛情小說、偵探小說、神話故事、喜劇等等。
第二年,小屋裡不再有樂曲聲,律師的紙條上只要求古典作品。第五年又傳出樂曲聲,囚徒要求送酒去。那些從小窗口監視他的人說,整整這一年他只顧吃飯,喝酒,躺在床上,哈欠連連,憤憤不平地自言自語。他不讀書。有時夜裡爬起來寫東西,寫得很久,一到清晨又把寫好的東西統統撕碎。他們不止一次聽到他在哭泣。
第六年的下半年,囚徒熱衷於研究語言、哲學和歷史。他如饑似渴地研究這些學問,弄得銀行家都來不及訂購到他所要的書。在後來的四年間,經他的要求,總計買了六百冊書。在律師陶醉於閱讀期間,銀行家還收到他的這樣一封信:
親愛的典獄長:
我用六種文字給您寫信。請將信交有關專家審閱。如果他們找不出一個錯誤,那麼我請求您讓人在花園裡放一槍。槍聲將告訴我,我的努力沒有付諸東流。各國歷代的天才儘管所操的語言不同,然而他們的心中都燃燒著同樣熱烈的激情。啊,但願您能知道,由於我能瞭解他們,現在我的內心體驗到多麼巨大的幸福!
囚徒的願望實現了。銀行家吩咐人在花園裡放了兩槍。
十年之後,律師一動不動地坐在桌旁,唯讀一本《福音書》。銀行家覺得奇怪,既然他在囚年裡能讀完六百本深奧的著作,這麼一本好懂的、不厚的書怎麼要讀上一年工夫呢?讀完《福音書》,他接著讀宗教史和神學著作。
在監禁的最後兩年,囚徒不加選擇,讀了很多的書。有時他研究自然科學,有時要求拜倫和莎士比亞的作品。他的一些紙條上往往要求同時給他送化學書、醫學書、長篇小說、某篇哲學論文,或者神學著作。他看書就好像他落水後在海中漂浮,為了救自己的命,急不可待地抓起沉船的碎片,或抓住另一塊浮木!
老銀行家回憶這些事後想道:
「明天十二點他就要獲得自由。按契約我應當付他兩百萬。如果我付清帳款,我就徹底破產了,一切都完了……」
十五年前,他不知道自己到底有多少個一百萬,如今卻害怕問自己:他的財產多還是債務多?交易所裡全憑僥倖的賭博、冒險的投機買賣,直到老年都改不了的急躁脾氣,漸漸地使他的事業一落千丈。這個無所畏懼、過分自信的、傲慢的富翁,現在變成一個中產的銀行家,證券的一起一落總讓他膽戰心驚。
「該詛咒的打賭!」老人嘟噥著,絕望地抱住頭,「這個人怎麼不死呢?他還只有四十歲。不久他會拿走我最後的錢,然後結婚,享受生活的樂趣,搞證券投機。我呢,變成了乞丐,只能嫉妒地看著他,每天聽他那句表白:『多虧您,我才得到幸福,讓我來幫助您。』不,這太過分了!擺脫破產和恥辱的唯一辦法,就是這個人的死!」
時鐘敲了三下。銀行家側耳細聽:房子裡的人都睡了,只聽見窗外的樹木凍得嗚嗚作響。他竭力不弄出響聲,從保險櫃裡取出十五年來從未用過的房門鑰匙,穿上大衣,走出房去。
花園裡又黑又冷。下著雨。潮濕而刺骨的寒風呼嘯著颳過花園,不容樹木安靜。銀行家集中注意力,仍然看不見土地,看不見白色雕像,看不見那座小屋,看不見樹木。他摸到小屋附近,叫了兩次看守人。沒人回答。顯然,看門人躲風雨去了,此刻正睡在廚房裡或者花房裡。
「如果我有足夠的勇氣實現我的意圖,」老人想,「那麼嫌疑首先會落在看門人身上。」
他在黑暗中摸索著臺階和門,進了小屋的前室,隨後摸黑進了不大的過道,劃了一根火柴。這裡一個人也沒有。有一張床,但床上沒有被子,角落裡有個黑糊糊的鐵爐。囚徒房門上的封條完整無缺。
火柴熄滅了,老人心慌得渾身發抖,摸到小窗口往裡張望。
囚徒室內點著一支昏黃的蠟燭。他本人坐在桌前。從這裡只能看到他的背、頭髮和兩條胳膊。在桌子上,在兩個圈椅裡,在桌子旁的地毯上,到處放著攤開的書。
五分鐘過去了,囚徒始終沒有動一下。十五年的監禁教會了他靜坐不動。銀行家彎起一個手指敲敲小窗,囚徒對此毫無反應。這時銀行家才小心翼翼地撕去封條,把鑰匙插進鎖孔裡。生銹的鎖一聲悶響,房門吱嘎一聲開了。銀行家預料會立即發出驚叫聲和腳步聲,可是過去了兩三分鐘,門裡卻像原先一樣寂靜。他決定走進房間裡。
桌子後面一動不動坐著一個沒有人樣的人。這是一具皮包骨頭的骷髏,一頭長長的女人那樣的鬈髮,鬍子亂蓬蓬的。他的臉呈土黃色,臉頰凹陷,背部狹長,胳膊又細又瘦,一隻手托著長髮蓬亂的頭,那模樣看上去真叫人驚嚇。他的頭髮早已灰白,瞧他那張像老人般枯瘦的臉,誰也不會相信他只有四十歲。他入睡了……桌子上,在他垂下的頭前有一張紙,上面寫著密密麻麻的字。
「可憐的人!」銀行家想到,「他睡著了,大概正夢見那兩百萬呢!只要我抱起這個半死不活的人,把他扔到床上,用枕頭悶住他的頭,稍稍壓一下,那麼事後連最仔細的醫檢也找不出橫死的跡象。不過,讓我先來看看他寫了什麼……」
銀行家拿起桌上的紙,讀到下面的文字:
明天十二點我將獲得自由,獲得跟人交往的權利。不過,在我離開這個房間、見到太陽之前,我認為有必要對您說幾句話。憑著清白的良心,面對注視我的上帝,我向您聲明:我蔑視自由、生命、健康,蔑視你們書裡稱之為人間幸福的一切。
十五年來,我潛心研究人間的生活。的確,我看不見天地和人們,但在你們的書裡,我喝著香醇的美酒,我唱歌,在樹林裡追逐鹿群和野豬,和女人談情說愛……由你們天才的詩人憑藉神來之筆創造出的無數美女,輕盈得猶如白雲,夜裡常常來探訪我,對我小聲講述著神奇的故事,聽得我神迷心醉。在你們的書裡,我攀登上艾爾布魯士和勃朗峰的頂巔,從那裡觀看早晨的日出,觀看如血的晚霞如何染紅了天空、海洋和林立的山峰。我站在那裡,看到在我的上空雷電如何劈開烏雲,像蛇般遊弋;我看到綠色的森林、原野、河流、湖泊、城市,聽到海妖的歌唱和牧笛的吹奏;我甚至觸摸過美麗的魔鬼的翅膀,它們飛來居然跟我談論上帝……在你們的書裡我也墜入過無底的深淵,我創造奇跡,行兇殺人,燒毀城市,宣揚新的宗教,征服了無數王國……
你們的書給了我智慧。不倦的人類思想千百年來所創造的一切,如今濃縮成一團,藏在我的頭顱裡。我知道我比你們所有的人都聰明。
我也蔑視你們的書,蔑視人間的各種幸福和智慧。一切都微不足道,轉瞬即逝,虛幻莫測,不足為信,有如海市蜃樓。雖然你們驕傲、聰明而美麗,然而死亡會把你們徹底消滅,就像消滅地窖裡的老鼠一樣,而你們的子孫後代,你們的歷史,你們的不朽天才,將隨著地球一起或者凍結成冰,或者燒毀。
你們喪失理智,走上邪道。你們把謊言當成真理,把醜看作美,如果由於某種環境,蘋果樹和橙樹上不結果實,卻忽然長出蛤蟆和蜥蜴,或者玫瑰花發出馬的汗味,你們會感到奇怪;同樣,我對你們這些寧願捨棄天國來換取人世的人也感到奇怪。我不想瞭解你們。
為了用行動向你們表明我蔑視你們賴以生活的一切,我放棄那兩百萬,雖說我曾經對它像對天堂一樣夢寐以求,可是現在我蔑視它。為了放棄這一權利,我決定在規定期限之前五個小時離開這裡,從而違反契約……
銀行家讀到這裡,把紙放回桌上,在這個怪人頭上親了一下,含淚走出小屋。他一生中任何時候,哪怕在交易所輸光之後,也不曾像現在這樣深深地蔑視自己。回到家裡,他倒在床上,然而激動的眼淚使他久久不能入睡……
第二大早晨,嚇白了臉的看門人跑來告訴他,說他們看到住在小屋裡的人爬出窗子,進了花園,往大門走去,後來就不知去向了。銀行家帶領僕人立即趕到小屋,證實囚徒確實跑掉了。為了杜絕無謂的流言,他取走桌上那份放棄權利的聲明,回到房間,把它鎖進保險櫃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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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LAY | 進佔ACG的克蘇魯神話——以《血源詛咒》為例】
根據非正式統計,你歷年買下的PS4 (或Xbox)遊戲,有幾多款是打爆機,或者起碼完成八九成遊戲內容的?很慚愧的是,小編多數都沒有玩到很深入,除了2014年的《血源詛咒》(Bloodborne)。這是一隻《黑暗靈魂》(Dark Souls)系列的精神續作,製作團隊用了這出名「不斷死亡」的遊戲,講了一個超凡絕倫的「克蘇魯」風格的故事,將遊戲和故事融合無間,這根本已經超越了遊戲,而是一本文學了。
▍誰是克蘇魯?
「克蘇魯」(Cthulhu)是20世紀初美國作家H.P. Lovecraft在小說中創造的一個神。就是那隻也開始在網絡上火紅的「章魚人」,那個小說就叫《克蘇魯的呼喚》(The Call of Cthulhu)。在他的小說中,也有很多類似的神。另外後來也有其他作家在相似的世界觀上,創造其他故事和神,於是這些故事也被稱為「克蘇魯神話」。
這些神大多都不是善類,或者說祂們不在乎人類。用現在Marvel式的用語來講,Lovecraft的「小說宇宙」中,人類是非常邊緣、微小的東西,這些強大的神根本不在乎,甚至沒有發現人類。Lovecraft的小說通常都是講人類意外發現了神,為了獲得知識或者力量,開始與神溝通,最後發癲。
▍爆機都解不完的故事
《血源詛咒》的故事也是建基於這種宇宙。非常厲害的是,整個故事並不是用一般RPG的模式一次過或者分段講出來,而是碎片化和非常隱晦地在遊戲中透露出來,甚至打完整個遊戲,去到結局,還要看玩家社群的討論,才能斷斷續續完成故事的大致拼圖。
《血源詛咒》一開始講述主角去到「雅南」這個地方,這個地方爆發了一場瘟疫,令居民「獸化」變成怪物。主角接受引路人——初代獵人格曼的指引,接受了禁忌之血,於是主角得到了超凡的力量——不死。接受輸血之後,主角就被一頭狼人殺死,但之後馬上在「獵人夢境」中重生。在遊戲中,你也會不停死亡,但你永遠死不了,每次都會在「獵人夢境」中重生。
「夢境」也是Lovecraft小說的設定。他有幾本小說都是講述「幻夢境」(Dreamland)的故事。幻夢境並不等同我們理解中的幻構夢境,而是和現實世界平行的另一個世界,在幻夢境死亡,有時等於真實死亡。這其實就Christopher Nolan《Inception》的那個設定。
為甚麼遊戲中的血有那麼強大的能力呢?原來那些血是來自古神。當初有一班叫「蘇美魯人」的古人類在地底發現了神,通過輸血來獲得強大的智慧和能量。後來其他人類也在這些遺跡中發現了神,神的血液會強化人的智慧和力量,但也會令人迫近瘋狂。
▍遊戲中的教會是魔化之源
人類開始研究古神之血,學者之首被稱為「威廉大師」,他主張人類應該與神接觸,獲得「靈視」,促成人類的進化,但不能碰如毒品一樣的「古神之血」;他的大弟子羅倫斯則是激進派,他認為人類應該直接使用古神之血,來獲得神的奧秘和力量。
後來羅倫斯依靠對古神之血的認識,建立了他的「教會」,這些教會通過血的力量來迅速擴展。在遊戲中見到的歌德式場景、城市佈滿的類似基督教式的雕像,就是「教會」留下的東西。「教會」使用稀釋的古神之血來治療人類,卻導致了一個一個城市陷入獸化,這就是獵人狩獵的理由。這其實是一個基督教神話的反轉——羅倫斯靠著「神之血」建立了教會,但教會卻令世界陷入地獄。
▍古神間的代理人之戰
打到後來,玩家才會慢慢知道主角輸入了神奇血液之後,其實等於與幕後大Boss「接通」了,「獵人夢境」其實是「月神」的意識,玩家其實變成了月神清除其他古神的代理人。這些神為了佔領人類和降臨於人間,開始在人間打起「代理人戰爭」。
這個故事最黑暗的地方,是玩家以為自己是獵人,是人類,未失去理智,不斷斬殺各種怪物,但其實那些怪物是輸入了其他古神的血,成為了祂們的代理人,這些怪物本身就是人類﹗表面上是「人VS怪獸」,但其實是人類之間自相殘殺,而獵人自以為理性和正義。要成為獵人,對付其他古神的棋子,就必須獲得古神的力量,但這樣就代表人性的喪失,以及成為了棋子。
引導玩家的初代獵人也一樣,也跟古神「立了約」,也因此玩家會在「獵人夢境」中看見初代獵人,他只是被迫幫古神來找繼承人而已,因為他困在月神的夢境中。初代獵人其實是威廉大師那一代人,但威廉大師在現實世界,已經變得很老,但初代獵人卻沒有變老,暗示夢境的物理法則不一樣。
遊戲中會出現三個結局,第一結局是玩家完成了獵殺,初代獵人在夢境中殺死玩家,玩家在現實世界醒來,雖然看似勝利,但實際上是幫月神清除了其他古神,被徹底利用了。但這也不是最壞。玩家也可以選擇與初代獵人對戰,殺死對方之後,自己也變成了代理人,幫月神找尋下一個獵人。第三結局,則是與月神對戰,當殺死月神之後,玩家也得到近乎神的力量。但這也代表人性喪失,取代了神,神也完成找尋繼承人的任務。
總之,最後都是古神的陰謀成功,人類始終無法脫離古神的玩弄。這也是Lovecraft世界觀的主旨:人類是弱小的,在強大的神面前任由擺布,而且無法自決命運。而古神之血、靈視都是象徵著古神,Lovecraft小說總是在說,人類不應探求「過多」的知識。
▍Lovecraft不能盡錄的繼承者
遊戲之中會逐漸發現很多故事的碎片,令整個探索的過程更加耐人尋味。例如在「禁忌森林」見到的藍色小矮人敵人,其實是古神學者以一班孤兒作為人體實驗,而出現的怪物;例如闖關過程中又會發現古神早已希望降臨人間,但「神之子」夭折了,導致一個海邊鄉村異變,最後獵人團體去屠殺村民,總之這個遊戲充滿了大量類似的黑化故事。
而這些古神的造型,則是撤頭撤尾的克蘇魯怪奇風格:肉塊、觸手、巨大、海怪等等……這些設定在將近一個世紀前已經寫在Lovecraft的小說之中。當時Lovecraft的小說並不受大眾歡迎,因為他對於那些古神的描述,當時的人實在無法想像。
因此,在電影、電腦遊戲盛行之後,他的世界觀卻越來越知名,因為那些怪物已經可以用電腦再現出來。例如這隻《血源詛咒》、虛淵玄編劇的《沙耶之歌》,暴雪的《爐石戰記》初期一個資料片叫「古神碎碎念」,出現了一些克蘇魯式的卡牌;或者荷里活的《悍戰太平洋》的海底怪獸、《Inception》的夢境設定、《怪形》(The Thing, 1982)那隻本體不明的外星生物、Stephen King的《霧地異煞》(The Mist)……還有太多太多的文本,在原作者死後仍然在擴充。用現在的說話來講,這是Lovecraft的「擴充宇宙」。
Lovecraft的小說有時被稱為「宇宙主義」,因為他創造的神往往是超越地球本身,人類被置於無秩序的宇宙之中︰在這裡只有強權,沒有公義,甚至沒有目的。這些設定都啟發了大量的創作者,雖然我們自己未必察覺,但我們已經置身於克蘇魯式的電影電玩世界之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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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關係是愛情啊](葉佩雯)
「我知道我這樣說妳應該會不開心。」大魯妹突然斂色,內縮的聲音表情甚至看起來有點窘迫。那是一個不想回家的深夜,我假藉搭計程車回家好貴,又沒有公車捷運了,不如讓我在妳家待到天明吧這樣的理由,第一次來到搬家後的大魯妹位於信義區的住處。「可是我還是想要告訴妳,妳不要要求太多了。」大魯妹接著道。
然後我就被教訓了。原來她只是先禮後兵。
如果說「愛之深,責之切」,那麼那一刻我倒是有些滿目瘡痍了。
大魯妹原先和男友一起同居在這間分租套房裡。狹小的空間估計大約八坪不到,在走出巷口就能看見台北一零一高聳入雲的精華地段,奸巧富有的房東將一間完整的三房一廳,分割成五間相互依偎又各自為政的小套房,出賣五種不同的人生。
「我隔壁之前好像住個酒店小姐。」在我們剛進房,氣氛還輕鬆熟絡的時候,大魯妹有些促狹地道:「每次遇見她都是晚上,而且都濃妝豔抹的。聽聲音也都是早上才回來,我還聽過她叫床的聲音。」
「怎麼樣,好聽嗎?」我露出一抹曖昧的神色。
「還好,應該沒有我們厲害。」大魯妹才說完,我們就忍不住要笑。我們當然是沒有聽過彼此叫床的聲音,朋友如果可以做成這樣也似乎變態了點。不過我相信我們在彼此的臆想裡都是極好極好的女孩子,所以這個笑倒少了點情慾的味道,而是對彼此美好信任的激賞。
自從大魯妹和男友同居搬到這間小屋子裡之後,我們見的面就少了。今晚會特特約了相見,是因為這天是她男友正式從這間屋子搬出去的日子。男友搬回家了並不代表他們分手了,只是當初為了愛情昇華濃情蜜意而決定同居的兩人,在終於受不了彼此對生活習慣、意念思想的差異之後,為了使兩人的愛情還有苟延殘喘的可能,便做出了這個「還是保有一點各自私人空間比較好」的決議。完美驗證了這道戀愛悖論:因為相愛而同居;因為同居而不再相愛。
突然朝夕相處的的人今晚就不再回來了,很像高速運轉中的輪胎嘎然而止,會在地面留下一些胎痕。大魯妹因為心底的一點寂寞難耐而約了我出來。這道刮在她心裡路面上的痕跡不好受,卻也矛盾的加深了她對男友戀愛的感覺。所以,她在言談中一再強調:「我還是挺愛我男友的啦,雖然他也有很多討厭的地方,可是我是因為真的喜歡他才跟他在一起的,不會那麼輕易就不愛了。」
若是純粹只以物質的觀點來看,大魯妹的現任男友似乎不是待她最好的一個。大魯妹貌美,又天生自有一套對待的男人的方法(她覺得每個男人都該是她的奴隸),而且決不輕易妥協。這樣機歪的個性反而成功地勾起了人性深處那種晦澀的、渴望被需要、被踐踏的私密情感,所以他從前的男友沒有一個不是自己賺多少錢、就把多少錢都花在她身上。
不過這樣的戀愛談久了,即便自己是一直佔盡好處的那個,居然還覺得有點無聊了。恰恰她現在的男友在這個時候出現,年紀比她還小、家裡也不是大富大貴,卻對未來有極大的熱忱及規劃,且不是空口說白話的那種,自身的學經歷和性格也是匹配得起這樣夢想的人。他們為彼此吸引了,因著她的漂亮,因著他的理想;因著她心裡晦澀的那一塊地方終於被人勾起,因著他打扮樸實卻總是掩不住的自信。
他們在一起之後,每當大魯妹吵著要吃吃喝喝、要買這買那,男友總要經過一番評估衡量,才決定要不要花這個錢,有時也會拒絕。他認為他們首要的目標是將金錢花在投資未來上,如果太常只是為了一晌貪歡,長久下來無益反傷。剛開始大魯妹覺得男友真是極有自制力及抱負的男人。沒想到同居之後,天天生活在一起,所有需要從平日刻苦中積攢出來的理想及熱忱,就成了兩人吵架的源頭。
「他就看不慣我每天熬夜上網、我也不喜歡他只要一回家就管東管西的,吃個飯都要斤斤計較。妳也知道,我以前的男友才不會這樣。」大魯妹嘟囔道。
「誒,」我突然想起個什麼,略微低頭讓眼神可以更銳利地盯著她:「之前那個醫生呢?一直很喜歡妳的那個,還有聯絡嗎?」聲音還刻意壓低了一些,好似害怕她男友會突然進門的隔牆有耳。
「還是朋友啦,可是當然就沒什麼聯絡了,我本來就不是很常理他啊。」大魯妹淡淡回道,充分顯示對此人的不以為意。
大魯妹一直都追求者眾,其中有一個如同人體印鈔機的開業醫生,不論她換過幾個男友,都還是為她忠心耿耿隨侍在側。有一年,大魯妹生日,當時的她實在很想要一個名牌包包,就要醫生當作生日禮物買給她。這裡特別要提的是,即便是她和醫生最要好的時候,也頂多是半年和他見一次面,吃一個飯。醫生是個修養很好的男人,即便曾經口頭表示很希望能和她交往,卻也從來不曾對她有肢體上的踰矩,真真是連她的小手都沒牽過,然後強者我朋友就好意思讓人家買一個十萬塊的包包給她(覺得羨慕)。
後來醫生帶大魯妹去高級餐廳吃了生日晚餐。席間,拿出了特地請住在國外的妹妹去替她買來的包包。大魯妹當下就拆開了看。裡頭裝著的的確是她指定的牌子及款式,但總覺得顏色不太對勁。大魯妹心想也許是餐廳燈光過於柔和浪漫,就假藉尿意之名把包包帶去盥洗室。在廁所內,她就確定了這真的不是她要的顏色,但若這個顏色她也喜歡就罷了,偏偏這顏色還不那麼漂亮。
當下她就怒了。急忙幫新包包拍了幾張照片,然後傳給死黨的群組,要所有姊妹們評評理,究竟是醫生的品味有問題、還是她的眼睛不好、這個包包是不是真的很醜。
接著如雪片般的「好醜喔」、「腦子有洞嗎」、「叫他先醫自己的眼睛」一類的回覆傳來(突然覺得女生好可怕),大魯妹也越想越嚥不下這口氣(到底憑什麼啊哈哈哈),就拎起包包回到座位,直接對醫生開口道:「我真的覺得這個包包很醜耶!」接著還更惡狠狠地揶揄:「一定是因為你想省錢,叫你妹在國外買,你看,結果就買錯了吧。拿去退掉,我不要。」如果大魯妹還稍有點志氣應該就會轉身拂袖而去,飯也不吃了、包也不要了。但她不愧是強者我朋友,最後不單是把飯吃完了,還要求他直接在台灣買一個新的給她。
那幾天大概是大魯妹這一生中和醫生見面最頻繁的幾天,因為大魯妹很快地就和醫生約了在信義區的貴婦百貨見面,直接在櫃上挑一個。而由於她喜歡的那個顏色缺貨需要調貨,兩、三天後大魯妹接獲櫃姐打來的電話告知貨到的消息,也不顧醫生是否忙碌,就要他請了半天假只是去刷卡,讓她可以馬上把包包帶回家。
「其實我很好奇,居然妳一直覺得自己的生活過得不夠好,為什麼不乾脆就跟那個醫生交往了?就算不是醫生,也還有很多別人可以給妳很好的生活啊。」我問。
「我不喜歡他啊。我所有的男友都是我真心有喜歡才交往的,而且都是他們自己心甘情願為我付出的,我也沒有逼他們啊。」大魯妹說得理所當然(我實在好想掐死她喔)。「可是妳就不一樣。」大魯妹接著道,我以為這樣的開頭應該是要稱讚我多麼溫良恭儉讓、和她如何雲泥之別云云(當然我是雲),沒想到她卻說:「我知道我這樣說妳應該會不開心。」內縮的聲音表情甚至看起來有點窘迫:「可是我還是想要告訴妳,妳不要要求太多了。」
「什麼意思?」即便是已經問出口了,但我心裡隱約明白這樣的裝傻只是一種較為好看的過場。我其實大概知道她要說什麼,只是不願面對連最好的朋友都試圖這樣「點醒」我。
「妳知道,其實前一陣子我跟我男友吵得最凶的時候,我真的有想過要不要乾脆跟我男友分手算了。所以我又開始想,以我這現在的姿色(她真的用這個詞)、條件,我很難找到市場上最好的男人。如果是早幾年我還有自信,但現在要實際一點。那如果我能挑的範圍變小了,我要怎麼挑才能讓自己最有利?然後我就發現了一個對我來說最重要的原則,就是我一定要找一個有錢又愛我比較多的男人,只要是朝著這個方向前進,我不管怎樣這一輩子就不會太差。」大魯妹道。
「所以妳的意思是也要我找一個有錢又愛我比較多的男人嗎?」我反問。
「對,」大魯妹答得斬釘截鐵:「以我對妳的了解,妳太追求那種一見鍾情又浪漫的感覺,然後會讓妳有那種感覺的男人,我覺得基本上都已經死會了啦,怎麼可能會剩下來?會剩下來的一定都是有點奇怪的男人。妳再挑下去就是越來越難找而已,所以現在就找一個順眼、對妳好、有錢的就好啦。」
其實這番話我已經聽不少人說過,但基於我跟「不少人」都不是很熟,所以我通常只是笑笑說我再想想,沒有把哽在心頭的那根刺吐出來。但現在面對的是相熟且無話不談的大魯妹就無需客套了,所以我假意有些艱澀地開口,試圖把反彈的力道降低一些:「我問妳,妳覺得我是奇怪的女人嗎?」
「當然不是啊。」大魯妹反射就答。
「可是妳說會剩到現在的男人就一定有點奇怪。同理可證,我不就也是剩到現在的女人,所以也一定很奇怪啊。」講到最後我的聲音都有點上揚起來。
「誒,我一開頭就說我知道這樣說妳一定會有點不開心,可是我真的沒有要噴妳的意思,也一點都不覺得妳奇怪喔。妳不要誤會我,我是真的覺得妳很好。尤其這幾年,真的已經變成跟以前不一樣的妳了,我覺得很棒。」大魯妹急忙解釋。而我也清楚她並沒有說謊,我是說她對我的感覺的部份,所以也不是真的生氣,只是不喜歡世人這樣粗暴的二分法:有伴侶的人不奇怪、沒伴侶的人奇怪。卻從沒想過其實最奇怪的正是這樣的想法。
「我想跟妳講一件事,雖然我依舊是沒有男友,可是這件事讓我確實知道自己成長了,也明白自己的確可以有選擇。」我回,然後我開始講起最近遇見的一個男人。
我想,這個夜晚多少有點是為了告白這件事而存在。
我去參加了一個活動,而這個活動我已經連續參加兩年了。一開始其實是被朋友拉去的,因為這個活動僅接受團體報名,沒有湊成這個數量就報名不了。不過活動當天的身份驗證機制其實並不完善,而且參加人數眾多,有人會重複冒名報到、或是根本不是名單上的人前來頂替、或者沒報名乾脆就混在人群中混進來,都是常有的事,不要過於張揚就好。
朋友和她的公司同事很想參加這個活動,但湊不到人數。我看她在群組上強力徵求,又說到最後若還是無法參加她會自己想辦法解決,極具彈性,就有點算是幫人一把的心態答應了去。
沒想到才參加了第一次,就發覺其實挺有趣的。第二年朋友在問的時候,我便也說了我要,然後就認識了那個男人。
「誒,我沒有把妳報到跟我同一組喔,因為妳那時候回比較晚,我不確定妳到底要不要參加。等到妳回我的時候我這組已經滿了,就想說先幫妳報我另一個朋友的組,反正到時候大家再換就好了。」活動那天早上,朋友一見我就道。我向來在群體中不是特別依賴一定要有認識的人陪的那種,除非是需要有人替我拍一些不要看鏡頭的照片(因為會拍照還能知道你是故意不看鏡頭的路人實在可遇不可求),不然基本上我都可以自己待在任何地方。
我依照朋友的指示先去找在名單上和我同組的人,打算先和他們一起報到完再回頭去找朋友。我和其他人一起在會場外頭的角落等了一下尚未到來的人,其間也有幾個是我在去年活動就認識的,大家彼此搭話,遂也不覺無聊。過不多久,幾個男子朝我們的方向走來。我並不正面面對著他們,但從眼尾餘光就發覺有一個人好像是我的菜。
接著,像是回應我心裡那還沒成型的願望般,和我同組的一個人喊了他們過來。
「那我們應該都到齊囉,走吧。」似是這個團體中的頭的那個人道,剛剛也是他出聲達成了我幼小的心願。
行進間,我有些刻意的放大聲音和我認識的人說話,像是要彰顯什麼似的。然後突然下起了小雨,幾個有帶傘的人紛紛從包裡掏出雨傘撐上。我沒傘,所以僅是拉上帽T的帽子,反正雨也不大。
「一起撐吧。」我的頭上突然長了一塊遮蔽,我反射性地抬眼看向傘下的天空,是墨綠色的,然後再轉頭看向替我撐起一片天的阿特拉斯(註),的確是高大的泰坦神族。
在這樣一個時刻,我便瞬間明白了曾經經歷的那些煩悶、遺憾、寂寞、傷感,全都是為了要拼湊成這片天空的五色彩石,然後便有種「值了」的感覺。
值了什麼呢?當然是愛情啊。
那段下了雨的路並不長,讓我還沒來得及重整有些失速的心跳與他說話,就到了盡頭。走入簷廊後,我們很自然地就錯落開來,好似真是停車暫借問般的舉手之勞。
朋友任職於一間頗有前景的跨國公司,我知道同來參加活動的幾乎是她的同事,所以更有一種穿鑿附會的命中註定之感。報到完成,朋友前來尋我,問我要不要換回她那組,我馬上回道:「不用啦,這樣妳還要找人跟我換,對妳朋友也不好意思,我可以待在這組就好。反正活動開始也是大家各自完成自己的任務,在哪一組根本沒差啊。」然後我便留了下來,這天有些濕濕冷冷的天氣,也在我心裡晴朗起來。
活動正式開始前,依例會有些惱人的等待時間。我在我與阿特拉斯之間拋下一枚隱形的鉤子,總是把自己輕輕繫在他身側。或許是他真的感覺到我們之間的拉扯、或許又是我穿鑿附會的異想,他開口和我說了第二句話:「要不要吃香蕉?」
我其實沒有吃早餐的習慣,但還是點頭應了好,接過他手中的香蕉。接著他開始脫衣服,換上大會發的活動T恤。我一邊吞吐著口中的香蕉,一邊偷瞄他練得有點好的身材,突然發覺即便如此為紅塵所苦,但若紅塵如此,苦也願意啊。
待他換好,我先吞了一口口水,才趕緊把目光別過。
來參加活動的通常都有伴侶隨侍在側。我觀察了他一陣,似乎是孤身一人,從頭到尾也沒拿出手機報備什麼的。而從一見面到現在,他就連續遞給了我兩根棒狀物,還在我面前脫衣服,似乎頗有一種暗示之感。我知道我又過於穿鑿附會了些,但哪一段愛情不是從一些誤會開始的呢?說服自己機不可失之後,我便開口與他搭話。
「去年你怎麼沒有來?」我問。
「我今年才進這間公司的,之前不認識他們,但很早之前就聽說過這個活動,有人找,我就來了。妳也是我們公司的嗎?」他反問。
「不是,但我朋友是你們公司的。她找不到人所以找我一起。沒想到今年那麼多人來參加。」我答。
「我想妳應該也不是,我們公司不太可能有像妳這樣的女生。」他道。
然後我靦腆笑了,接著有些大言不慚地明知故問:「怎樣的女生?」
「漂亮的女生。」說這句話時,他也有些羞赧地別過眼神,不正眼看我。
「只不過是化了妝而已。」我佯裝客套。
大會的廣播傳來,要每人出發前往自己被分配到的任務區域。剛好阿特拉斯被分配到的區域就是我們現在的所在地,因此他主動向大家表示,如果不想扛著行囊過去,可以把包包留給他,身上帶著貴重物品就好。
和我同組的所有人左右看看,似乎大家都很迷戀於自己的所有物品。但我不一樣,我此刻迷戀的是他,這位泰坦神族,自然是能留下什麼便要留下什麼。我將揹在身上的背包甩下,有些淘氣地向他解釋:「裡面有圍巾,你冷了可以拿出來蓋,還有書,你無聊了可以拿出來看。我的生命就交給你了。」他笑笑著接過我可愛的背包,馬上領命似的背在身上。之前和別的男人交手的時候,曾經遇過一個男子是驕傲地堅持不替女生拿包包的。不過酒過三巡,竟也要我取下包包,一整夜替我揹著。這種時刻看著一個陽剛男子身上點綴著自己身上女人味的一部份,更增添了幾許反差萌,令人愈發愛著這夾縫中的溫柔。
曾經出外喝酒的時候,被瞎妹友人訕笑幹嘛都要帶著一本書,無時無刻都不放過,好像怕別人不知道一樣。我想我的確是驕傲、的確是怕別人不知道,尤其是在這種時刻,更荒謬地想讓人明白我的一片冰心在玉壺。
他會知道嗎?會知道這個包裡究竟裝的是什麼。裝著的是我絲絲點點關於愛情的預感。希望他打開包包的時候,觸摸到的不只是書本、圍巾,而是和我相同的感受。
那天活動結束以後,回到集合地點,他將我的背包遞還給我,大團體們一同拍了幾張照片以後,就各自搭上不同的交通工具回家了。
在回家的路上,我不免有點開心,卻也有點失落。開心老天爺還對我是溫柔的,還能讓我遇見這樣一個人、有這樣一種感覺;失落我們之間是不是就這樣結束了,畢竟也沒留下聯絡方式什麼的。在這麼想的同時,像是有些被指引般,我低頭看了握在手上的手機,發現朋友將我加入一個聊天群組,是專門為傳今天活動的照片而設。
我第一時間就滑開,並且點進了「聊天成員」列表,想找出阿特拉斯是不是也在裡頭。由於他使用的是英文拼音的名字,大頭照放的也是某度假勝地的圖片,雖然第一時間不太確定究竟哪個是他,但看著群組內的人對話幾句,也終究安下了心,確定自己還有一線生機。
刻意醞釀了一陣,待到太陽下山,月亮升起,令月亮曬得我多出了幾分矜持以後,我才恍若無事般,發了訊息過去:「謝謝你幫我顧包包。」
過不多久,他便回了:「我才要謝謝妳,今天好冷,幸好有妳的圍巾,雖然一個大男人披著紅色圍巾很奇怪,很多人在看我,但真的很溫暖,我也管不了那麼多了。」
我對著他的訊息自胸腹間揚起一股深邃的微笑,身體內部的某塊肌肉像久未運動又突然被使用般緊緊發酸。我趁勝追擊,和他來回傳了幾個訊息。由回覆的速率、內文的深度推斷,我想我們的感覺算是由那包裡開始,調頻成同樣的步調了。
接下來的日子我們成了彼此生活的點綴。雖然只是多回幾個訊息,日常幾乎無異,心態上卻有很大不同的轉變。由於過去有太多失敗的戀愛經驗,因此這次我特別小心翼翼,拿捏曖昧的尺度,讓自己的每一句話盡量進可攻、退可守;甚至刻意拋出幾個段落,完全終結話題,試探對方是否有重啟戰局的意圖。
幾次下來,發覺自己似乎勝券在握,遂愈發大膽起來,約了他見面。
「我明天早上有個很重要的會要開,只能先跟妳說聲抱歉了。」阿特拉斯回。
沒想到卻慘遭拒絕。那晚我埋在被窩裡頭失望懊惱地翻了幾圈,不過幸好他之後還是訊息不斷,令我確認了應該不是自己自作多情,才稍稍安下了心。
不過我也從這件事出發,去推敲檢測他可能拒絕我的理由。當然有可能真的是早上要開會,不過對於為愛瘋狂的人來說,所有藉口應該都不是藉口,而是另有隱情。在自認沒有獲得等價對待的私心驅使下,我去做了一件在我們相識之初早就該做的事情——確認他有沒有女朋友。
「在幹嗎?」我撥了電話給邀請我去參加活動的那位友人,佯裝無聊打來寒暄,實際是想從她口中套出關於阿特拉斯的感情狀態。
我有些拋磚引玉似的先拉了幾個那天參加完活動,似乎對我頗有意思的她的男同事當作墊背,和她聊那些男生的話題,然後再不經意地踮起腳尖,將話題一步一步挪向阿特拉斯的身上,開口道:「那個跟我同組幫我顧包包的男生,在妳們公司應該算是異類吧。」
「異類?」友人的聲音遲疑了一會兒:「妳是指他長得比較好嗎哈哈哈哈哈。」
「不是長相啦,是至少他比較注重打理外表,不像一般妳的職業的人給人的印象。」我解釋道。
「我們公司很大的,這個業界也不小,像他這樣的人的確是少數,卻也沒有到異類那麼誇張,頂多只能算是台灣男性普遍時尚覺醒不足吧。」友人揶揄。
我捧場地噗哧一笑先緩和氣氛,接著道:「我還想說像他這樣的人,女朋友怎麼會放心讓他一個人來參加活動。」心底惴惴地,一口氣把接近核心發著毛邊的假設性話語說完。
「他好像跟女朋友在一起很久了,學生時代就開始交往的那種。可能老夫老妻了,就沒那麼在意了。他女朋友好像也是個聰明人,學歷工作都很好,不比他差。」友人不帶情感的論述性回答,不經意卻硬是狠狠砸中我心底最柔軟的那一塊,像不小心被路人踩中的小趾,痛楚能連結到心底深處,連動原先為他微微發酸的深處肌肉。
心底的痛苦連帶著讓嘴巴發麻,我無法流利操持我一貫的伶牙俐齒,只能隨意尋個由頭匆匆掛上電話。我將手機丟在一旁,無言地望著眼前的虛無,接著揚起嘴角苦笑自嘲一番,沒想到我又失敗了啊。如此的步步為營、小心翼翼,還是敵不過一些既有的事實定律,地心引力般吸住我無謂的妄想。
得知真相後,我還是跟阿特拉斯傳訊息。一方面是私心不捨這麼快做切割,一方面也是希望他能自己和我坦誠,然後我們能夠好好地、有頭有尾地說一個再見。
其實「說再見」當然是不必要的,我心裡清楚自己基於前者的意圖要更甚一點。
和他狀若無事地再傳了幾天,一日,我鼓足了勇氣,在一個適合談起「女友」的話題上,故技重施,拋出了一個「你女友應該如何如何」的假設性話語。好像是因為不論我說他什麼、嗆他什麼,他都溫溫的全盤接受,和他外表給人的感覺天南地北,所以傳了個:「像你這樣溫柔的人,女朋友一定很幸福吧」給他。
剛開始他都刻意跳過「重點」,不回答關於女友的部分,僅說「我也是會有脾氣的」。但在接連幾個話題我都用一樣的方法與他對話,不斷提起「重點」以後,他也似是感受到了壓力,突地就傳了個「其實我和女友冷戰一段時間了」過來,告解般侃侃談起自己和女友的狀況,我才算是正式的,從一段自以為是的愛情裡,變成一個局外人。
那天後來他傳的訊息我全都已讀不回。我自己陪伴著我自己,也沒打電話給誰,在日常中沈澱心神,不斷地和自己對話,試圖決定自己今後對於阿特拉斯的去向。
說來說去,能做的決定也就兩個:搶,還是不搶。
我向來不是高端道德魔人,搶人男友做人小三這種事我也不是沒幹過,甚至這件事情於我而言,還是個有些難堪的舒適圈;可是即便如此,我願意為了自己的怦然心動而戰,但對方呢?對方願不願意為我而戰?是不是值得的男人?這兩點還有待商榷。
接著我又突然想起了「機會成本」這件事。我是個情感很濃烈的人,對於戀愛這件事更是,每一次一旦付出了真實的情感,即便時間再短,我都至少要花上半年以上的時間療傷。而在這段時間內出現的男人,都會被前一個時期的陰影覆蓋,龐貝古城般留了影卻不見人,無法認真看待他們,當然也就無法上心。
我如果肯花時間心機去搶,我搶得贏嗎?這個男人會是我的終點嗎?這兩點的答案又更朦朧遙遠了一點。
我憶起自己的少女時代,第二次還是第三次失戀以後,突然對於人生感到極度的失望與驚惶。從小到大看的卡通、漫畫、戲劇、電影⋯⋯,幾乎都在闡述一種「真愛至上」的價值,男女主角不論是一見鍾情還是日久生情、是歡喜冤家還是神雕俠侶,都能為了彼此排除萬難,相愛一生一世至死不渝。可是談了幾次戀愛,每次那種一開頭的翻天覆地感是有,讓人覺著這就是我的「真愛」了,但不論過程中我多努力的付出,最後卻還是無疾而終,甚至一翻兩瞪眼。這是不是代表,這世上其實沒有真愛,或是我就是那個被老天爺忘記而得不到真愛的倒霉鬼?
然後我長大了一點,知道所謂「現實」與想像的差距,願意腳踏實地面對戀愛就像投資一樣有賺有賠有風險。然而幾次進出情海,我該也要磨練出些個什麼,就算當不成巴菲特,也要能買棟樓買輛車什麼的,但我依舊是什麼都沒有。我到底是怎麼了?
接下來我的心思離開申論題,開始進入是非題的部份。
如果我現在放棄了這個男人,我會不會難過?會。
我的難過會不會好?要花一點時間,但是會好。
如果我不放棄這個男人,我會比較快樂嗎?不會,因為後宮爭奪戰是最最血腥殘忍的故事。
如果我不放棄這個男人,而且搶贏了,我們就會白頭到老、相愛一世嗎?不一定。
如果不是這個男人,我會不會對別的男人產生一樣的感覺?小時候受各種文字、圖像的洗腦,覺得這種感覺就是一生一次只會對一個人有的,但這麼久以來我這戀愛的浪潮也捲土重來許多次,證明就算不是他,我也會對別人產生一樣的感覺,所以答案是會。
這個男人是不是我的真愛?現在這一刻似乎是,可是若他是我的真愛,我卻不是他的,這樣的真愛還是真愛嗎?如果真愛還需要我用盡這種心思盤算,不知為何真愛突然變得有些廉價,少了點渾然天成的美感。所以,雖然很不想承認,但或許不是。
⋯⋯
幾番自我推敲來回後,我想我得到了答案。
儘管在情感上非常不願意接受這個解答,理智上卻明白,我若想要我的人生出現改變,就必須從這對我來說最痛、最柔軟的部份開始去自我切割,才有痊癒的可能。我就像一個一直知道自己有病,卻不敢開刀動手術的人,終於在痛得受不了以後,自己走進了急診。
第二天我不知怎地早早就起了。其實還可以再拖一點時間的,但卻突然產生一種從容赴義的凜然,不知我這「預謀小三」竟也可以做得這般理直氣壯。我帶著一點壓抑的情緒,如常進行所有晨間活動,甚至好好上了一個精緻的全妝,更替自己增添幾許南面再拜的悲壯。
接著,我找了一個不受人打擾的地方好好坐下,拿出手機,深吸一口氣,點開那幾則被我已讀不回卻時刻惦記著的訊息,再由後往前細細讀了幾次。我知道他亦是有點喜歡我的,不然也不會這樣與我說話、不會這樣刻意忽略的隱藏、不會最後還有些惶惶然的怕我心傷。可是即便我這一刻理智得幾近悲愴、孤單得近乎被世間遺忘,我卻忽然清醒地明白自己其實是最接近愛情的人,因為我終於可以心高氣傲的不為了一點點愛情的碎片而梭哈輸了我整個世界。我情願留著籌碼、留著完整的自己,去等一個可以讓我全身而退,甚至贏回千倍、萬倍的人。
重整完思緒,甚至必須忍著一些鼻頭的酸澀,我一字一字在手機鍵入訊息:
「我當然是有些難過的,我也不想說謊,說自己無所謂,可是我終究是不願做那個可能破壞你們的人。你們的問題還是必須靠自己解決。為了避嫌、也為了你們好,我們還是不要再聯絡了吧。我最後能給你的忠告是,不論發生什麼事,都不要得過且過、都不要停止去思考,過程不會太舒服,但總能想出些什麼的,或許能接近真理也說不定。」
然後我按下發送鍵,一滴眼淚也慶祝似的自眼眶滑落。接著第二滴、第三滴⋯⋯一場嘉年華於焉在我臉上炸開。我趴在桌面,好傷心,可是好開心。
或許有人會問,如果我這一輩子都等不到那個人怎麼辦?這是極有可能發生的,這畢竟不像是用功念書就會功課變好、瘋狂運動就會變瘦一般,是一個世間通俗的道理。
可是在我那天哭完,和阿特拉斯再也沒有聯絡,我以為自己必然要傷心很久,卻是沒幾天就雲淡風輕、幾乎不再想起了以後,我才發覺其實過於濃烈的情感說穿了也不過是自己的穿鑿附會,是太想戀愛、太想把對方當成真愛的自己,對自己下的詛咒,才會一再誤解真愛難尋、誤會自己的是高塔裡的公主,而白馬王子一直不來。
如果真的有真愛,我相信不是自己杵在那,用情感畫出一幅美麗圖像,便認定就是如此。那強烈的心跳、口乾舌燥、生理的衝動,只是動物性的結合,是自私的基因為永續存在而驅使;和真正靈性的、身而為「人」的什麼,還是有差別的。
當然我也還沒找出究竟那個差別是什麼。我依舊會先受動物性的原始慾望驅使 ,才開始去分辨自己和對方之間還能不能產生出一些別的什麼。但若這件事有一個必然、有一個公式可以套用,真愛就不是真愛了吧。
我想這件事是必須要去品嚐人世間的無常,像大魯妹的男友一般由平日的刻苦中積攢出人情的精華,才能開始體會什麼。而這種體會也是只可意會不可言傳的。
我講完了整個關於阿特拉斯的故事,盡力表達我體悟到的一點什麼,然後眼巴巴地望著大魯妹,希望她稍微可以感同身受。沒想到她卻靜默,只是長長地「嗯」了一聲,邊點著頭,似乎在消化我龐大的理想。
「所以妳現在真的一點都不難過?」須臾,大魯妹突地開口。
「嗯,我想通之後,真的過沒幾天,好像是三天吧,就完全正常生活了。完全沒有我以前為男人要死要活的那種樣子 。」我答。
「妳不怕老了沒人照顧妳嗎?」大魯妹再問。
「我自己可以照顧我自己啊。」
「妳不怕找不到相愛的人嗎?」大魯妹鍥而不捨。
「 沒關係是愛情啊。」我答得太快,一時沒注意分段,所以又再完整答了一次:「 沒關係,愛情是愛情啊。這件事之所以珍貴,就是因為它有不可預測的特性,卻又讓人心神嚮往。就像妳還是只跟妳喜歡的人交往一樣。我想我該磨練的是分辨出誰才是值得愛的人,然後從中找出喜歡的。就算找不到,我從來都對自己誠實、不委屈自己,那也是愛情。」
沒有對象不代表我就不在愛情裡面。
那些無疾而終的人、無言的阿特拉斯,都是我愛情的一部分。一片冰心在玉壺。我想真愛應該不是遇見了一個人,然後從此所有問題都迎刃而解;而是在好多人身上,我們找出屬於自己的一塊細碎,然後用心拼湊編織成一幅藏寶圖,朝答案靠攏。
才發覺,愛情一直都在,用百般不同的面貌,潛藏在看似平凡的生活中,是寂寞、是孤獨、是遺忘、是歡慶似的淚水、是雨過天晴的惠風和暢。
註:阿特拉斯是希臘神話中的擎天神,屬於泰坦神族,被宙斯降罪來用雙肩支撐蒼天。(摘自維基百科)
本文是為與Beara Beara London合作所寫,為英國設計手工真皮皮件品牌。創辦人Jack Bullough於玻利維亞旅行時,巧遇了當地販售手工皮包的Julia一家人。有感於他們精良的做工,卻因為國家處於弱勢經濟狀態,苦無通路,無法發揚光大,而有感而發,與他們合作,結合自己的設計及行銷功力,發展成能進軍世界的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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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非常納悶 我玩起來超easy
後來我才知道為什麼他們玩的這麼痛苦
因為他們 完全沒有去參考攻略影片.....
我是覺得 當年玩月下 大家都一定要看攻略
不然你連逆城要怎麼去都不知道
怎麼現在玩血咒 大家都想盲推=.=??????????????
我是隨便找一支speedrun影片來看
就知道怎麼打了
說真的 根本不需要武器
這遊戲就是靠碎片技能 一路輾壓
就這麼簡單
前期用火焰 一直升火焰
然後就無腦狂推了
中期打完雙龍拿龍焰
之後就是猛升龍焰
繼續無腦狂推
後期我是自己去刷隱藏怪木匠
拿到木匠碎片
這個碎片超級強
比甚麼無限子彈都強
不只最終boss是直接初見殺
連最強魔王 圖書館的那支吸血鬼
(這也是致敬月下 最強魔王不是最終魔王
是別支 你可以不打的那支)
也是直接初見殺
就這樣 三種碎片
一路輾壓
輕輕鬆鬆
我現在玩control也是
也是參考speedrun影片
speedrun其實都是研究最有效率的打法
而且片子都不長 畢竟是 speedrun
所以很有參考價值
看一下就知道該拿甚麼武器 甚麼技能
會好打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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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03.75.79.4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layStation/M.1615773199.A.6A5.html
太強了吧~~
看人家speedrun的影片
才發現 阿 原來可以這樣打!
很有趣好嗎
邊打邊看攻略本來就是正常
何況現在連打都不打 整天看直播就好的雲玩家更多好嗎
※ 編輯: Tosca (203.75.79.40 臺灣), 03/15/2021 11:29:48
※ 編輯: Tosca (203.75.79.40 臺灣), 03/15/2021 11:3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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