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論自由·全民反省
香港媒體大亨黎智英,被香港政府用鐵鍊纏腰手銬,從收押所搭乘甲級重犯專用的「鐵甲威龍」囚車出庭受審。鏡頭傳出,全球驚撼。
時光倒回1979年12月13日清晨5點,我在睡夢中被調查局以「涉嫌叛亂罪」逮捕,直奔景美軍法處看守所。看守所的大門深鎖,等了十來分鐘,軍事檢察官才睡眼惺忪地對我偵訊作筆錄,以此推論我應該是美麗島事件被捕入獄的第一位。全案共152人被判刑,刑期近千年。
黎智英原以詐欺罪嫌羈押,卻宣布要在看守所押到明年4月中旬才偵訊,已是司法荒謬。才過幾天又以黎「用推特追蹤蔡英文、龐佩奧等外國政要」為名,加控「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笑掉全世界大牙!但請讀者再大笑一次:當年我被判定「暴力叛亂犯」的罪證是:呂秀蓮在高雄事件當晚拿麥克風高喊「打人,拼命!」人權晚會我應群眾點名上台演講,我用台語說「台灣人啊,愛打拼。」軍事檢察官在起訴書上指控「打拼」就是「打人,拼命」,意圖鼓動暴力叛亂。檢察官是道地台灣人,他當然知道台語「打拼」就是「努力奮鬥」!我被判12年,實際坐牢1933天。
美麗島事件與黎智英事件相隔40年,時空不同,主事者一是中國國民黨,一是中國共產黨政府。有些人用「今日香港,明日台灣」警告大家要「反共愛台」。然而說這話的人,若非出生在解嚴之後的幸運世代,就是罹患歷史失憶症。正確的說法應該是:「今日香港,昨日台灣!」
大權在握的人由於歷史失憶,當然容易重蹈歷史覆轍。2020年12月11日,中天「世界週報」主持人陳文茜在播完最後一集時,用平靜卻哀怨的語調說:「本節目經過15年3個月,今晚跟大家說再見!」觀眾朋友包括我,想必心有戚戚,甚至不勝唏噓。
2020年11月18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決議不准中天新聞台的換照申請,理由包括內控機制失靈、大股東蔡衍明介入等四項。中天不服,申請假處分,遭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駁回。高等行政法院一方面認為「頻道是由有線電視系統業者及衛星頻道事業或代理商,經過商業機制形成,屬於『私法上法律關係』」。另方面卻又執起「新聞媒體屬於全體國民的公共資源,即社會公器」的大旗,左右揮舞,自相矛盾。
中天事件由NCC駁回換照申請,主委陳耀祥宣布之後,居然接著透露,應該讓公廣集團上場。無論陳耀祥或其直屬長官行政院長蘇貞昌,甚至閣揆的直屬長官蔡英文總統,都是熱愛民主,但幸運未受迫害的一代。美麗島事件發生時,蔡在康乃爾大學讀完碩士,父親叫她不要回來,因為美台斷交。蘇貞昌在軍法大審時擔任辯護律師。目前當權而曾坐政治牢的只有監察院長陳菊,主掌國家人權委員會。
我們在伸張言論自由未果,中天換照不成的遺憾之後,應該理性反省。任何有權者不能在自己權力被侵犯時高喊自由,一旦權力到手就想侵犯別人。本文提及香港反中,美麗島及中天頻道換照事件,主事者恰巧包含國民黨、共產黨與民進黨。蔡衍明創辦人及中天支持者,你們在譴責民進黨的時候,有沒有反省一下,過去真的沒有違背媒體倫理,過度政治偏頗嗎?當然別台也一樣。
很多人贊成關掉52台的原因,是中天太親中友共,他們大多愛台反中,尤其反對跟中國統一。那麼,我請這些朋友回味底下這段話,是哪一位陸委會主委的公開發言?你們不是很愛她嗎?
「『一個中國』是我們必須面對的問題,台灣沒有空間與可能性去逃避一個中國的問題。... 無論統一、台獨或維持現狀,台灣人民只有一個選擇,就是未來的『一個中國』。」
我也想請馬英九總統,可否將當年主編「波士頓通訊」的經歷,跟大家「說清楚,講明白」?
執政的民進黨當權者,在搶戴民主桂冠時,別忘了那是多少先進用身家性命換來的成果!你們享受民主,但你們大權在握時,心中真有民主嗎?你們真能幫助香港,守護台灣嗎?
52台頻道,花落誰家,全民監督!
行政倫理內控外控 在 呂秀蓮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言論自由·全民反省
香港媒體大亨黎智英,被香港政府用鐵鍊纏腰手銬,從收押所搭乘甲級重犯專用的「鐵甲威龍」囚車出庭受審。鏡頭傳出,全球驚撼。
時光倒回1979年12月13日清晨5點,我在睡夢中被調查局以「涉嫌叛亂罪」逮捕,直奔景美軍法處看守所。看守所的大門深鎖,等了十來分鐘,軍事檢察官才睡眼惺忪地對我偵訊作筆錄,以此推論我應該是美麗島事件被捕入獄的第一位。全案共152人被判刑,刑期近千年。
黎智英原以詐欺罪嫌羈押,卻宣布要在看守所押到明年4月中旬才偵訊,已是司法荒謬。才過幾天又以黎「用推特追蹤蔡英文、龐佩奧等外國政要」為名,加控「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笑掉全世界大牙!但請讀者再大笑一次:當年我被判定「暴力叛亂犯」的罪證是:呂秀蓮在高雄事件當晚拿麥克風高喊「打人,拼命!」人權晚會我應群眾點名上台演講,我用台語說「台灣人啊,愛打拼。」軍事檢察官在起訴書上指控「打拼」就是「打人,拼命」,意圖鼓動暴力叛亂。檢察官是道地台灣人,他當然知道台語「打拼」就是「努力奮鬥」!我被判12年,實際坐牢1933天。
美麗島事件與黎智英事件相隔40年,時空不同,主事者一是中國國民黨,一是中國共產黨政府。有些人用「今日香港,明日台灣」警告大家要「反共愛台」。然而說這話的人,若非出生在解嚴之後的幸運世代,就是罹患歷史失憶症。正確的說法應該是:「今日香港,昨日台灣!」
大權在握的人由於歷史失憶,當然容易重蹈歷史覆轍。2020年12月11日,中天「世界週報」主持人陳文茜在播完最後一集時,用平靜卻哀怨的語調說:「本節目經過15年3個月,今晚跟大家說再見!」觀眾朋友包括我,想必心有戚戚,甚至不勝唏噓。
2020年11月18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決議不准中天新聞台的換照申請,理由包括內控機制失靈、大股東蔡衍明介入等四項。中天不服,申請假處分,遭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駁回。高等行政法院一方面認為「頻道是由有線電視系統業者及衛星頻道事業或代理商,經過商業機制形成,屬於『私法上法律關係』」。另方面卻又執起「新聞媒體屬於全體國民的公共資源,即社會公器」的大旗,左右揮舞,自相矛盾。
中天事件由NCC駁回換照申請,主委陳耀祥宣布之後,居然接著透露,應該讓公廣集團上場。無論陳耀祥或其直屬長官行政院長蘇貞昌,甚至閣揆的直屬長官蔡英文總統,都是熱愛民主,但幸運未受迫害的一代。美麗島事件發生時,蔡在康乃爾大學讀完碩士,父親叫她不要回來,因為美台斷交。蘇貞昌在軍法大審時擔任辯護律師。目前當權而曾坐政治牢的只有監察院長陳菊,主掌國家人權委員會。
我們在伸張言論自由未果,中天換照不成的遺憾之後,應該理性反省。任何有權者不能在自己權力被侵犯時高喊自由,一旦權力到手就想侵犯別人。本文提及香港反中,美麗島及中天頻道換照事件,主事者恰巧包含國民黨、共產黨與民進黨。蔡衍明創辦人及中天支持者,你們在譴責民進黨的時候,有沒有反省一下,過去真的沒有違背媒體倫理,過度政治偏頗嗎?當然別台也一樣。
很多人贊成關掉52台的原因,是中天太親中友共,他們大多愛台反中,尤其反對跟中國統一。那麼,我請這些朋友回味底下這段話,是哪一位陸委會主委的公開發言?你們不是很愛她嗎?
「『一個中國』是我們必須面對的問題,台灣沒有空間與可能性去逃避一個中國的問題。... 無論統一、台獨或維持現狀,台灣人民只有一個選擇,就是未來的『一個中國』。」
我也想請馬英九總統,可否將當年主編「波士頓通訊」的經歷,跟大家「說清楚,講明白」?
執政的民進黨當權者,在搶戴民主桂冠時,別忘了那是多少先進用身家性命換來的成果!你們享受民主,但你們大權在握時,心中真有民主嗎?你們真能幫助香港,守護台灣嗎?
52台頻道,花落誰家,全民監督!
行政倫理內控外控 在 立法委員葉毓蘭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今傳出將作為中天換照法令依據之一的「衛星頻道節目供應事業一般頻道換照審查評分表」修改,大幅提高自律機制的占分比,引發爭議。NCC法制作業,想要先上車後補票,是NCC超前尚未立法的草案偷跑,更別說當做不換照的依據極有疑慮。
自103年換照以來,中天身上現在掛了獨立審查人以及倫理委員會兩項要求,然查法規104年的衛星廣播電視法獨立受理觀眾申訴的自律機制,108年「媒體多元維護與壟斷防制法」草案18條才規定應設置獨立編審制度及自律機制,放進營運計畫。從時序來看,外界所說的六年未履行附款,更可能是六年NCC都沒有找到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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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年的衛廣法要求自律機制應該只有觀眾申訴,至於獨立編審的機制,草案尚未通過。行政程序法第94條要求附款要有「#正當合理關聯」,用一般人聽得懂的話,#法律要先規定必須考慮某種要求,#才能拿到一份執照、許可,NCC方可把這個要求當成附款,相當於「留校察看」。今天法律根本沒有這個要求,NCC把其當作附款已經是可議、選擇性附加中天獨立審查人,其他業者沒有,更是可議、今天要以這個理由換照的話,等於在數學課上考英文,而且還是英文課沒教過的東西,沒考好,退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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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法規時序來看,主管機關的權責就很清楚了,但NCC一直故意裝糊塗,以媒體專業、自主之名出手,倒也能博得一些支持。前委員翁曉玲講得含蓄,說是「#莫把家規當法規」,認為過去NCC一直用附款要求自律內控,但行政處分上短短的一句話,業者難以遵循,應該做成書面行政指導的準則明確要求。翁前委員是媒體學者出身,對於媒體專業多了一份堅持,然而從法治主義的角度出發,自律和內控機制是業者的組織自主權,如果沒有法律授權,可以這樣幹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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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官釋字第491號闡明法律明確性原則,法律要求人民,應該意義好理解、受規範者能預見、可經由司法審查確認,現NCC以審查評分表加重自律、內控的比重,但是立法院通過的法律依據在哪裡?光憑處分上簡單的文字,連翁前委員都覺得有所疑慮,要拿來當不換照的依據,還能說中華民國是一個有法律的國家嗎?NCC的獨立前提是依法,遲到六年都沒有完備的法制依據,用來當作扼殺言論自由的令箭,萬萬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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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國家應該要有法治國家的底線
#我這個當老師的最恨沒有公平的評量標準#還量身打造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