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我單騎車經過台北車站的時候,突然意識到一件事情:配合防疫,公共場所大多關閉,現在街友要到哪裡吃東西?或者更進一步詢問——他們有東西吃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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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先一些舉牌、打零工的工作,因為疫情的關係,也受到了影響;聽 林立青說,有些街友有只能夠撿垃圾桶的口罩,戴起來趕快跑到便利商店裡面去買一個麵包跟一瓶水,還只能夠無奈地被記者拍照⋯⋯所以我詢問了 在這次的「重災區」萬華服務的街友社工李利嘎我們可以做點什麼,她很熱心提供我相關的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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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 #芒草心 一直有在做自立支援中心,讓無家者免費進來入住,居住期間配合社工輔導,之後出去租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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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善宿舍計畫也是幫助這些無家者租屋期間更好找、找到更便宜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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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目前還在街頭的個案,有居住意願的就會轉介收容(像遊民收容所、芒草心、廣安居等等,但為了避免機構內感染,目前都要先檢查才能收進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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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安置意願或不適合安置的的(酒癮、精神疾病無病識感等等),還是一樣會在街頭吃飯睡覺,大家吃飯跟睡覺時無法戴口罩,他們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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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他們吃飯睡覺的地方都在公共空間,大家也不太會靠近他們,老實講傳染力最高反而不是支持網絡薄弱的街友,而是那些交遊廣闊四處跑攤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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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確,街頭防疫還需要一段時間努力,在這段時間當中,我也在想我們能夠做點什麼。立青說,我們可以捐贈萬華的相關組織「食物袋」,也可以定期定額的小小捐款給這些組織,或許疫情還沒有辦法在短時間之內平息,但我相信我們一起牽手努力,可以讓善良和溫度,在沒有接觸的情況下,慢慢傳播給這些在街頭上面,同樣需要被照顧的巴豆(肚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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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相信會越來越好的。」立青說。
我也相信,讓我們一起從黑暗走向天明。
#捐款及捐贈物資可以看這裡
https://reurl.cc/v59XEo
街友安置輔導辦法 在 一線三的日常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一線三的案件分享
連續一整週陰雨綿綿快發霉,
轄內的案件卻也沒少過,
隨著氣溫逐漸降低,
最常被通報的非遊民莫屬了。
偶爾是夫妻倆,偶爾帶著小孩,
最常見的還是獨自一人的遊民,
帶著全身家當大包小包的坐臥在街頭,
有的在路口,有的躲在柱子旁、巷弄內,
運氣好一點的會窩進ATM躲避風雨。
也不見得會乞討或鬧事,
大多時候就是安安靜靜的坐著,或睡覺,
路過的熱心民眾或里長便會通報警方,
要求警方到場「協助」。
依照遊民輔導自治條例,警方到場後的權責有:
查證遊民身分、家屬協尋及違法事項查辦、
遵循個案意願協同社會局共同協助安置。
依照現行實務運作,警方到場後的作為:
欸,起來,別在這邊睡覺,離開,去哪裡都好。
鮮少有遊民想要接受社會局的安置。
他們以街道為家,自由自在毫無拘束,
說實在除了沒洗澡臭了一點、外觀沒打理外,
沒有任何違法犯紀情事的狀況下,
要強制將其驅離似乎有點牽強,
也許是「有礙市容」吧。
說實在的,如果有家能回,誰想要餐風露宿?
決大多數的街友都很配合,
默默的打包物品,拖著老舊的推車離開,
讓警方拍個照回報「到場未發現」結案,
回報給里長讓他知道,遊民離開了他的管區。
但追根究底問題還是存在、還是無法解決。
今天早上又有個遊民被通報了,
就在交整崗旁邊,由我現行到場協助,
發現是個年邁的阿伯,有氣無力趴在地上,
無法言語也無法起身,情急之下通知119到場。
測量後初步判斷血壓過低、血糖過高,
需要送醫處理,便不顧阿伯意願把他抬上擔架,
目送救護車離去時,發現地上躺著一些物品。
幾條巧克力棒、餅乾、暖暖包與口罩,
還有散落一地的零錢,為數不多的銅板。
台灣人還是充滿善念的吧。
即使這個社會的制度、職業、人與人之間,
已經充滿著許多無法解釋也無法改變的窠臼,
再怎麼根深蒂固、再怎麼難以撼動的守舊思想,
還是得持續相信 人性本善這個信念。
唯有繼續相信,才有繼續邁開步伐的動力,
繼續相信,才不會覺得自己的作為沒有意義。
返所後依規定打了張路倒單傳真給醫院,
換下制服後去巷子口阿姨的早餐店吃了早餐,
心想今晚上班大概又會再看到那個遊民,
出現在同一個位置、擺著同一個姿勢,
再一次被熱心民眾通報路倒了吧。
世界若冷,用善良去暖,
即使成為太陽是很困難的事情。
必先成為自己的陽光,才有能力去溫暖他人。
#我寫他們的故事
#他們過自己的人生
#一線三的日常
#警察 #台灣警察 #遊民 #街友 #路倒 #消防
Photo by 一線三
Written by 一線三
Post by M編
延伸閱讀:
警察處理遊民與法依據
https://is.gd/VSy8v4
遊民的問題 人權與執法
https://is.gd/BHpAur
剛做社工的第一年,我沒辦法喜歡警察
https://is.gd/4vjOVF
街友安置輔導辦法 在 陳薇仲 基隆市議員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社會處與消防局業務報告|福利支出、承接弱勢與消防員勞動安全】
上週五(11/7)分別是社會處與消防局的業務報告。我主要針對社會處非法定社會福利支出是否能做更有效的高齡社會公共化布建來討論,也提到無家者與能源弱勢的承接等議題。消防局則討論到消防員的職場勞動安全,尤其是指揮中心和現場指揮如何保護消防員,讓消防員回歸專業、真正守護市民安全,而不是變成沒有把關的「為民服務」制度下的消耗品。
#社會處業務報告
🖥影音:https://vod.kmc.gov.tw/k_video/video/1091106DR_0.mp4
🐘#房間裡的大象 #非法定社會福利越來越沉重
市長從上一次臨時會就特別談到今年開始,基隆市的65歲以上長者占全市人口比例為17%,因為基隆非法定社會福利條件而使得財政負擔加重。主要由於基隆的兩個自治條例,基隆市65歲以上長者不論是否為低收,只要設籍滿一定時間,每年三節與重陽可領約一萬元,健保一年可補助8988元,等於一個長者一年就會有約兩萬元的補助,市長也坦承,這幾年增加1.4萬長者,社會福利支出大幅增加。
2019年今周刊也特別提到基隆長者健保費補助未排富的狀況對地方財政造成的問題,以「老人一律免健保地方財政頂不住」為標題,特別提到「#基隆條件最寬鬆」,說明相較其他縣市有設定低收入戶的補助外,基隆健保費未排富的狀況,已經對地方財政和城市發展造成負擔。
我以健保費補助為例談到,我們都希望基隆長者可以在基隆更健康,但就如同育兒津貼幾乎難以提升生育率一樣,「純發補助」是很難支持長者在地健康老化的目標,另外也會造成財政負擔、下一個世代負債以及公共化布建缺乏經費。
我認為要讓基隆市的長者健康老化並延緩失能,最重要的應該是提升公共化設施的布建,如關懷據點等在地長照支持性服務、據點與設施量能提升。我也特別再一次強調,市長除了談到非法定社會福利支出的問題,是否有和社會處一起討論將這些補助經費開始轉換、投注在公共化設施的提升上?真的將錢用在刀口上,支持健康老化?
👵🧓#社福卡每月搭乘上限
在施政總檢討和交通處、公車處業務報告時,市長和交通處長都承諾,要針對敬老卡研議有免費搭乘次數上限的點數制設計,以及研議敬老卡搭乘跨區公車第二段收費,來改善公車處的整體營運狀況,讓我們視作社會福利一環的市內交通運輸公共服務可以永續經營,同時兼顧鼓勵長者外出、也可以遏止福利濫用、把關服務品質。
然而社福卡的設計改變,會涉及到《基隆市老人及身心障礙者搭乘公車優待辦法》中的規定,上一次與交通處的討論,該處特別表示要跟社會處來討論是否有需要修法來設定免費搭乘的上限,因此我也請處長說明改革的做法與期程。
🏠#無家者安置中心明年規劃與運作
雖然《社會救助法》中使用的詞彙依然是遊民,但因為遊民有「遊手好閒」的隱喻,但其實超過七成的無家者(街友)是有工作的,在議會上討論,除法律名稱外,我建議一般稱呼時要用「街友」或「無家者」等較沒有刻板印象或歧視的稱呼。
我們的針對無家者的安置規劃,除精神狀況需要協助的個案,生活自理能力正常且願接受安置的無家者,就是安置中心的服務對象。我們的安置中心設置在仁愛之家,然而,目前仁愛之家正在轉型為長照園區,未來的營運方式也會和現在不一樣。因應仁愛之家的轉型改建,未來會交由民間單位人安基金會來辦理。
我特別請社會處說明明年度社會救助預算中,無家者安置的相關工作預算是否會因為「委外」有所不同,以及是否會因仁愛之家的轉型預算有所調整?另外,以社工人力來說,目前我們社會處由一位社工,負責80多位列冊的無家者,其實真的還滿辛苦的,社工會提供無家者就業、就醫和最終協助回到社區生活等服務。未來是否有部分安置相關的服務也會交由民間單位來協助辦理?最後,根據《社會救助法》第17條,應定期召開的「遊民輔導聯繫會報」的召開頻率與方針是什麼?
🕯 #能源弱勢協力改善
工研院在2015年曾經和家扶中心合作,針對新竹縣市的低收入家庭進行調查,發現有高達63%的低收入戶家庭,「能源支出」占比超過全戶所得10%。我們辦公室也詢問了第一線進行家訪的社工人員,得到的回覆是這些情形滿普遍的──有餘力可以更新電器設備或管線的弱勢家庭並不多。
這些能源弱勢家庭很多是因為經濟狀況難以負擔購買新、「節能」的電器,所以持續使用很耗能的二手或老舊電器,例如說,老舊的冰箱或冷氣,以及老舊的照明燈具,而造成電費等支出很高。也可能因為房屋老舊電力系統無效率、插座不足的關係,必須購買延長線一直連接,可能造成短路等用電安全的疑慮。
最後就變成因為要節省購買電器的費用,卻反而讓能源支出增加,也可能會為了省電費,不太敢開燈、造成光源不足,影響視力。或是使用老舊冰箱,供冷不足,影響飲食安全等
目前市府整體節電業務、節能補助都是由工務處負責的,但我們的節能補助、家電汰換補助計畫中,並沒有針對能源弱勢的家戶來提升能源效力的機制。其他縣市有蠻多計畫與案例可以參考,如宜蘭縣的「弱勢家庭能源福利專案計畫」,或台北市政府也和民間單位合作協助將近1700戶弱勢家庭換裝省電燈泡。工研院在去年做了「家庭用電消費習慣調查」,也很願意協助有需要的縣市。
如在家訪弱勢家庭同時進行「用電健檢」,或是結合我們社區節電種子、低碳社區的業務或調整家電汰換補助計畫的內容。這都需要社會處來協助工務處,一起來協助來降低弱勢家庭能源支出的佔比,並提升用電安全。
➡#社會處回覆
因為時間不夠,處長簡單的回覆,關於非法定社會福利的支出他認為該討論的是如何配置,也就是我提的如何增加公共設施建,不論是補助費和免費搭乘的設計都是歷史因素,他都會再來思考與研議。關於無家者安置中心,我們在會後詢問救助科科長,表示每年都會召開會報,而補助則會以服務無家者的量來以件計酬,社工還是會持續做個案管理。針對能源弱勢的部分,處長會後也表示會來研議。
#消防局業務報告
🖥影音:https://vod.kmc.gov.tw/k_video/video/1091106DR_1.mp4
👩🚒#為民服務案件派案基準與消防員安全
今年9月的時候,因為深美街的屋主通報請消防員拆除房屋外牆的鐵條,而發生協助固定梯子的消防員被掉下的鐵條砸穿頸部,造成很嚴重的傷害。我特別擔心這種「為民服務案件」派案的基準,以及消防員協助的勞動安全問題。
此事件並不在《消防法》中規定的消防員職權範圍、也不是消防員的專業與訓練之一。外牆的鐵條拆除是屋主的責任,但指揮中心可能會因報案人說明的資訊不清,或研判可能有立即影響公共安全的可能性,就會派案請同仁到現場查看,進而因為民眾壓力直接在現場進行協助。
因此我特別想知道,消防局是否有機制告知民眾這類案件的並非消防員的專業,以此來保護消防員。指揮中心是否在接案時是否有清楚向民眾釐清案件資訊,並且明確告知案件內容並非消防員職權,讓民眾理解並立即通知所有權人?接到非職權範圍內的案件,接案、派案的基準是什麼?同仁接到派案至現場時,研判是否直接協助處理的基準為何?決定著手協助時,現場的相關安全規範或基準是什麼?未來要如何防範類似事件再發生?以及這次受傷的消防員,後續所有因為這次事件產生的相關醫療費用和復健,消防局會如何處理跟協助受傷同仁?
👨🚒#消防人力補足與職場勞動安全
接著我也追問關於消防員人力與勤休、職場勞動安全等問題。首先是人力何時補足到位?以基隆來說,目前1位消防員需要服務約1444名基隆市民,但消防署在2023年前要達1位消防員服務1300位市民、甚至2028年要達成1位消防員服務1100位市民的目標,但目前雖然我們員額逐年有增加到287位,但實際服務的消防員卻只有255位,這樣的狀況下,消防員很難有好的勞動條件,例如改成勤一休一等,我也想請局長說明補足人力的規劃。
另外,消防員可能因為救火、救災經常出入、或是消防車廢氣的問題,而導致消防員有肺部相關的職業傷害,這在國外研究與台灣的案例中都可以看到,但公務人員並沒有職業災害認定的機制,想請消防局說明目前是否有比較全面的身體檢查之補助,或是廳舍檢查等,以維護消防員的健康?
➡#消防局回覆
消防局長回覆蠻多的,以下就重點摘要。在派案基準上,指揮中心會明確告知消防員職權與民眾自己的義務,但基於「特殊緊急」案件的為民服務,還是有可能會處理到。消防局還是會在接案時說明清楚以保護消防員。這次受傷的消防員市府有立刻來協助他就醫與家屬探病的安置,後續會給慰問金與協助申請基金會等其他方面的補助。
針對人力與勤休制度,局長有提到說會持續補足,也會視情況讓消防員有更好的勤休制度(但局長認為比較好的是改成勤二休二...)只要假日出勤在補休與特休上都會給。健康檢查的部分很難有深入檢查的補助,目前有和民間合作補助25個名額給基隆市消防局資深的外勤同仁做全身健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