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稱國民黨報復式罷免 施正鋒:鬼扯 2021/02/09 中時 曾薏蘋
民進黨把國民黨的罷免議員、立委稱為「不具正當性的報復式罷免」;東華大學教授施正鋒今表示,「你罷免是自衛,人家罷免是報復,鬼扯什麼」。
施正鋒今在臉書指出,以前,有人主張廢掉副總統,理由是西歐民主國家沒有副總統。殊不知,除了法國採雙首長制,其他國家是內閣制,國家元首不是君王、就是虛位的總統,沒有必要設置副總統。
他說,現在,有人反對罷免制度,理由還是西歐民主國家沒有罷免制。問題是,除了法國、及英國是單一選區,其他國家是比例代表制,無從罷免,除非學瑞士、德國邦議會的集體罷免。
他說,至於罷免市議員所需票數比立委還高,是因為法律簡陋,只要求罷免票數超過選民的四分之一,前者是複數選區、後者單一選區,門檻應該不同。這是摩托車與汽車的差別,而非轎車與卡車、甚至於坦克車之別。
他認為,如果真的有心,應該整體考量是否將中央及地方民代的選制調為一致。話又說回來,接下來的萊豬立委罷免都是單一選區,沒有什麼好談三道四的了。你罷免是自衛,人家罷免是報復,鬼扯什麼。
他表示,赤腳醫生頭痛醫頭、腳痛醫腳已經夠糟了,乩童下符頭痛醫腳、腳痛醫頭是夭壽骨。專家假內行騙真外行的老百姓,小心露餡;政客媚俗拿香跟拜,可不要拜到鬼。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10209002548-260407?chdtv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3萬的網紅Shaun&Nick,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每當夏季來臨之時,迦勒底的部分英靈們就會像是忘掉了行為舉止般的樣子……。 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呢? 雖然巴御前對此懷抱著疑問,不過終於在這次的夏季,親身體會了這個理由。 也就是說── 這股彷彿從自身體內所湧出,源自於熱情,火炎、太陽般的力量,說穿了也就是 「解放感」這麼回事! 原本每年,對於海邊都毫無...
複數虛數差別 在 Dung Kai-cheung 董啟章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一種華文:各表、同表、共生
中國現代文學學會「跨越1949:文學與歷史國際學術研討會」閉幕演講,臺北2016年
2005年時我曾語帶調侃的寫了一篇文章叫「兩岸三地一中文」,談我個人在三地的閱讀和寫作的經驗和體會,並談到方言寫作與香港的書面語,開始了我對相關議題的更大興趣。
過去三年,我在香港浸會大學和嶺南大學講過「一種華文,各自表述」,這時候「中文」已經改成「華文」,更提到要以華文(sinoscript)代替華語語系(sinophone)書寫的想法。聽眾似對各自表述方面很感興趣,而往往忽略了我的前題是華文一種。
今天的題目是「一種華文:各表、同表、共生」,不止談各表,還強調共生;不止談體驗談現象,還談點理論。在粵語裏這叫「撈過界」,唯此必須請各位專家學者指正。
我會說到:
1,標準書面語的變化不止來自方言。三地華文字詞書寫的演變都應該叫三及第化,而不是語音為主的克里奧爾化。
2,華文從來不是我手寫我口。書面語也是約定俗成的,不等於白話或北方口語。
3,書寫對言語的影響。
4,文與言要分開而論。華文以文為主,不是語音中心的:以語為前、文為後,語為第一性、文為第二性,是一種顛倒的思維。我會帶到德里達的華文非邏各斯中心之議,以及柄谷行人對其一連串的思考,並考慮柄谷對日文的論述是否足以形容華文之文的獨立性和華文的「文言二途」的特殊性。
5,這次會議的主題是「跨越1949」,我認為華文在三地的各自表述是與49年前後的政治變局分不開的,49年後華文的加速變化,是與政治分斷與政權建設相關的。
不過華文的共同幽靈有強大黏性,而華文的非字母拼音的形聲圖像字體特性,保障了華文是一體共生的一種書寫文字,各地的華文的表述可以不一樣,但依然是同一種華文的寫作。而且我們不能說都是49年惹的禍,因為就後果而言現在我們看到的可能是華文的新契機、新盛世。
演講分為六節,即:為什麼用「華」字、為什麼叫華文書寫不叫華語書寫、為什麼說華文是一種、如何各表、何謂同表、為何必需共生。
1, 為什麼用「華」字?
華文,人們經常與中文、漢語、漢字甚至華語交替使用,很少細究。從小我們香港人就一直叫華文為中文,很順口順耳。
1.1 事緣有一年我和一位大陸作家一起同台,在倫敦用普通話演講,同場有普譯英的翻譯。那位大陸作家介紹自己是中國作家,然後轉過來面對我,他停了一下,然後說我是…國際作家。我感覺他是很善意的,本來大概想說我是香港作家,但猶豫了一下在這樣場合說我是香港作家而他自己是中國作家是否有歧義,才突然轉出一個國際作家的說法。我很不認同國際作家的說法,當時想回應一下,但一時想不到聰明的說法。事後我想到當時我可以說,不不不,我們都是中文作家。不過,如果當時我回應說我們都是中文作家,只會製造更多誤解,因為我們的翻譯會把中國作家譯成Chinese writer, 也把中文作家譯作Chinese writer, 英譯上是一樣的,台下聽眾會以為我也在爭做中國作家。
如果當時我說我們都是華文作家或華語作家,自己補上一個英文單詞sinophone,或許可以解窘。
中國人、中國的、中文,在英文裏都是Chinese,有時候是會有點含糊,為此,有文學研究者提出書寫上的華語語系sinophone一說。
但我這裏主張以華文代中文,主要不只是因為翻釋上容易有混淆,還有別的原因。
1.2,中文的言語不叫中語,叫漢語、華語,然後漢語、華語又被等同於國語普通話(一種北方地區語被選為一國之通用語) 。大陸在1955年10月「全國文字改革會議、現代漢語規範問題學術會議」,為避免民族之間的敏感,決定不把屬於漢語的北方官話叫做國語,而叫普通話。普通話即通用語、橋樑語(lingua franca)。中文則如當年歐洲共通的拉丁文。
中文自漢代開始,就為鄰族所學用,但當時沒有中文之說。現在中文是中國的官方文字,不過大陸地區除漢族外,還有23個有文字的民族。為了避免大漢族主義與帝國意味,「國」語已改稱普通話,文字方面是不是也應有比中文兩字稍好的說法呢?譬如說,不叫中文叫華文?
1.3,大陸有很普遍的「漢語」說法,例如詞典叫漢語詞典,另外字叫漢字,地方叫漢地,學術叫漢學。日本有和制漢字之說。
1.4,但華比漢更早。我常以「華漢」代替「華夏」,因為夏的政體信史不可考,但華作為華族是實證存在的。華族文字出現在甲骨文之前或至少同期,周有周文周語,但當時的文字大概還有不同版本,秦滅六國後書同文才奠基為一種,可見華文、周文、秦文,都早於漢文。
廣東人叫海外華人為唐人,講唐話食唐餐聚唐人街,但唐就更晚了。現在海外華人一般稱華僑華裔,殖民地香港稱華人為華民或華人。南洋也多用華文一詞代替中文。華和漢都是普及用法,只是華在先,漢在後。
1.5, 就語言而論,華語、漢語我都認為沒有問題。從文字書寫來看,華文比漢文更普及。但華文的字,若叫華字,就很生僻,遠不如漢字通行,所以也有華不如漢之處。
1.6, 我覺得大家可繼續言語叫漢語或華語,文書叫中文或華文。我只是認為細究起來,「華」比「中」、「漢」更恰當。為方便討論起見,我希望讀者同意我試用「華」字貫徹這次演講的文與語,以華文暫代替中文,以華語代替漢語。其實這裏我要真正強調的還不是一個「華」字,而是「文」字。即:華文以文為主,是文字中心主義的。若以文字中心主義代替語音中心主義的進路的話,漢語詞典應改叫漢文詞典或華文詞典。
2, 就書寫而言,為什麼要用「華文」而不該用「華語」?近年有以英文書寫的國際漢學界帶頭,區分sinophone 與chinese, 寫作分華語語系寫作與中文(中國)寫作,文學分華語語系文學與中國文學。前者將包括台灣在內的書寫都叫做sinophone華語語系寫作而不是chinese中文(中國)寫作。由離散到移居地新本土身份,華僑變華裔,僑民變定居者,鄉愁花果飄零改為此時此地靈根自植,這一切確甚有49年政治分斷的意味,甚至有內部殖民主義的指控:有論者強調,華語語系寫作,不包括中國大陸的華語使用者,但卻包括使用華語的中國大陸地區少數民族。
在中國以外漢學界普遍接受華語語系寫作一說之前,我想不合時宜地再做一次友善的勸阻:華語語系書寫的概念是不成立的、不自洽的。其實現成已經有一個很好、很準確的說法「華文」。我認為包括大陸、台灣、各民族,全世界所有的漢字書寫,都應叫華文書寫。我主張以華文書寫來糾正華語語系書寫之說,解決後者解決不了的理論難題,把顛倒的理念再顛倒過來。
2.1,華語sinophone,是語音中心主義的概念,華文sinoscript,是文字中心主義的,而華文書寫的重點在文字,不在語音。重點是文,如果仿傚英語學界以語為重,借用柄谷行人的說法,那是一種顛倒。
2.2, 華語或漢語常被誤以為等同官話、國語、普通話。外國人說學漢語華語,其實是學國語普通話。更常出現文、言混淆,譬如說,有人會問外國人,你會說中文嗎?
其實華語不是用來日常溝通言說的。華語只是一般人不理解的語言學的超大分類(sinitic語,出自sinitic-tibetan語類),是包括現存所有華漢方言地區語即各種華漢地方住民的母語,加上後天的官話國語普通話的抽象總稱。這是一個語言學的分類。我們甚至可以說,沒有人會說抽象的華語 (只說方言母語和普通話) ,更沒有人是用華語語系來寫作的,有的只是用華文的寫作。
2.3, 你可能會說,等一等,國際學界只能理解sinophone,因為有anglophone, francophone, lusophone等說法在先,沒有西方人會懂sinoscript的意思。但這可正是我要矯正、要強調的重點,也是問題所在。漢學界用了西方的語音中心思維,機械地以字母拼音書寫為模型,以「後拉丁文」歐洲較受俗語拼音影響而演變出各民族國家新語文的觀念,錯套在兩千多年書同文、文字中心的華文世界。漢學界和華文學界似應該先不要管外國人懂不懂,首先要實事求是的擺正自己的道理。
漢字華文是全世界華文寫作者共用的,已經有了通用的、準確的、政治上中性的華文書寫一說,為什麼要有引進華語語系書寫之一舉?華文的書寫,根本不是建基在語音之上的字母拼音書寫,故此西方的英語語系、法語語系的理念,不適合用在書同文的華文書寫上。
且不說後置詞 -phone與近代殖民主義歷史分不開,各種 -phone是指被殖民地區的住民,學了殖民宗主國的語言。但至少對境外華文寫作者來說,殖民與離散有別,她不是被殖民者,只是移居者,並不是在用殖民者的語言,她是在別種主流語種的地區,使用在當地屬於少數人的一種文字的寫作者,她的寫作只能稱為華文寫作,而不是sinophone寫作。
2.4, 語音中心主義主要以alphabet字母拼音的母音全音素文字如歐洲的英文、法文等作考慮,旁及輔音音素文字Abjad如閃米特語 (就是同一種書寫文字可以有不同的地方發音,如阿拉伯語和希伯來語在拼寫時都不標母音,讓讀者根據各自地區的語音來誦讀) ,但基本上不適用於完全不同性質的表意成聲morphological-syllabic形音圖像文字如古埃及聖書體、漢字華文。
2.5, 華漢形音圖像合體字文化,加上秦的書同文以降,是一種文字中心的書寫文化,至今仍是文字高度同源一體。歐洲是拼音字語音中心文化,拉丁文之後,歐洲民族國家都分別建構了自己的語文,雖大致同源但不再一體同解,分成多種語文。
2.6, 言語方面,華語有很多地方語系和方言,很多是相互聽不懂的,但沒有發展出互不相通的文字,正因為華文並非語音中心的字母拼音字。用語音中心的進路,地區語沒發展成不同的文字是不可解的。日本在漢字書寫時期也有文言二途之說,華文的文與言不是完全二途卻也是文言有別,言不那麼決定文,文不那麼跟隨言,華文非字母拼音文字的特殊性,是語音中心的進路所無法解說的。
2.7, 文字中心的文化,與語音中心的文化可能有差別。這是德里達一個出名的命題。從歐洲語音中心主義的語文,他推至歐洲文化形而上邏各斯中心主義。不過,他也補充指出過,非語音中心主義地區,就不見得有形而上的邏各斯中心主義。柄谷行人1992年的文章《書寫語言與民族主義》裏,曾論及德里達、索緒爾與班尼迪.安德森的國族想像共同體,說德里達弄錯索緒爾的一套語音中心論,把語音中心主義推前到上古西方形而上的核心,而日本在「文言二途」的實況下,在前近代時期也有本土語音中心主義衝動,以俗語語音文字反漢字書寫,建構現代國家。不過柄谷也強調漢字和假名混合文字書寫對現代日本國語有決定性影響,文字書寫擴大了言語所能談論的領域。文字書寫影響言語。
2.8, 我大致同意柄谷所說,與日本狀況相同的是,華文不單主導華漢文化的書寫,更大範圍影響華族的各種言語(地方語、方言與官方通語),更是華漢文化一體性以及現代主權國家建構的重要環節。華文混用假名借音字或拼音字程度遠比現代日文低,文字受到語音的影響也更低(雖然49年後特別是近年,借音假名字在港式臺式書寫之中稍有增加)。華文絕對不能化約為語音中心的華語,文和言互相影響但文更大程度上帶動著言語。華文文化的語音中心傾向比日文更低,德里達的華文非邏各斯主義觀點仍值得重視,而不是如一些學者說德里達命題也只是一脈不理解中國的西哲的東方主義他者幻想(hallucinating the other)。
2.9近年的實證研究也確立文字對語言的重大影響。托爾欽斯基(Liliana Tolchinsky)研究識字的社會,她發覺不單文與言相互影響,有如回力鏢的效應,但基本上是文字帶動言語,而且識字者比文盲者懂得更多口語。
(題外話:有些作家認為,文盲的農民言語比城市知識份子的言語更豐富。照托爾欽斯基的研究,這是不成立的。我想,文盲農民的言語可以有地方色彩,甚至繞有生趣,但不可能比北京胡同聽相聲唱京劇的旗人老炮,或上過書齋的老廣東口水佬的言語更豐富。)
3為什麼說華文是一種?
3.1, 翻譯家思果曾特別批評過「一種」這兩個字,說是上了英文不定冠詞的當。但若翻看錢穆的《國史大綱》就發現賓四先生曾多次用上「一種」,如一種憑空抽象之理想,一種新通史。
這裏也是明知故犯。「一種」戲仿著流行的不定冠詞用法,如一個中國,還借同文同種之說,表示書同文一體後,華文同屬一個種,此後共生共同進化。
3.2, 華漢文化裏,甲骨文時期已有文,周代(1046-256bc) 有周語周文,但各國文字有差異,才有秦書同文之舉 -- 這是政治力量決定文化的重要案例,也說明文的發展雖不能化約為政治但離不開政治。
3.3, 秦之後,華漢文化覆蓋地區,不論分成多少個政治實體,多少互不明白的地方語與方言,文字的讀音各地不一樣,但書寫文字還是一種。期間有胡言、佛語到漢地、外地文的音譯或意譯入文、各朝正音官話的建構等,還有白話寫作的語錄,話本,最後都融入華文書寫的同一種傳統。
3.4 到現代之前,各地慣用的字或有些不一樣,例如粵語日常語中有些詞,屬生僻古漢字,但都可以在大陸叫古漢語詞典的華文詞典中找得到,還是屬於一種華文,不是另創新字。
3.5, 新創的字,數目上遠不如由舊字組成的新詞多,華文特色之一是多偶數詞特別是雙字詞。
作家韓少功說:「像我這樣的作家寫了十幾本書,也就是掌握三千多字。漢語以舊字組新詞的能力非常強」 。
不是語音中心,不是字母拼音的華文,偶有新字但不容易產生新字,只增新詞。外來字音譯意譯,都是組舊字成新詞,如電腦。
3.6, 上世紀初新文化運動、新文學運動、白話文運動,受了西方語音模式影響,甚至主張拉丁化改華文為拼音字,作為建構民族國家的工程之一。也有主張直譯歐文句法。這些倡導者皆有語音中心的傾向,幸而都未竟全功,沒有改變漢字華文的非語音中心特性 (一些小語種如蒙文以至新疆維族語文則可以徹底被語音化) 。
3.7,用六書造字法的分類,絕大多數漢字是形聲字(不是一般認為的象形字)。華文是一種意音文字、形聲合體字、圖像文字、語標音節文字。
描述華文特性的英文並不劃一,包括:logographic system with characters that are partially morpho-syllabic, graphic characters, syllabary logograph, ideograph, ideogram, graphism。德里達就說語音模式或言語模式(linguistic or speech model)不能處理圖案文字系統(graphical systems)。華文置中國文化在形而上邏各斯主義文化之外。托爾欽斯基在研究文書對言語的影響時,也認為要分辨字母拼音字、閃米特字和華文這種形聲字,不能假設三種字系是同質的。當代拉康派中國學者霍大同甚至認為中國人的無意識如漢字一樣結構。其實在上世紀三十年代,哲學家張東蓀就研究形聲文字、華漢邏輯與華人認知之間的關連。學界可以不同意薩皮爾與沃爾夫的語言決定論假設,但也可想像華文的形標意音合體圖像文字對華文文化有一定的影響。這裏要強調的是華文的特性絕不能與語音中心的文字混為一談。
3.8, 「一種」也有同種之意。我們用的華文是同一種的,表述各異,但沒有兩種華文,只有活躍的華文和被遺忘的華文之分。
華文文詞有太多不活躍的古代漢字詞句,如死火山、死鬼魂一樣,但仍是所有華文使用者所共有的。凡有人活用的前人文字詞句,成活幽靈,飄流過界,在華文世界上空徘徊。華文是一種而且是活的文字,華文文字詞句有共同祖宗、華文書寫有大量等待再魅的共用幽靈。
3.9,今天三地分治是華文一種的三千年未見的大變局嗎?上世紀白話文的普及,沒有結束華文作為一種的存在,49年的變化,會不會讓華文越走越遠,終於結束一種的華文?我認為不會,因為華文是文字中心而不是拼音字,黏性很強,大家用大同小異的意音合體圖像字,雖走向各表,創了較多不同的新詞,甚至有少量不同新字,但主體絕大多數的文字詞句仍是同一種意義共享的漢字華文。
4如何各表?
4.1, 作家王爾德有兩句名言,第一句是「英國和美國是被一種共同的語言所分裂的兩個國家」。第二句更清楚:「我們英國人現在其實一切跟美國人都是共通的,當然,除了語言」。這是對英式英語和美式英語、英文與美文的故意誇張的幽默。
英國英語、美國英語、澳洲英語、加拿大英語,都是「英語」的「方言」,語音、字句有差別,但之間的差別還不如粵語、閩語與普通話。從書面文觀之,各地的華文則如「英文」和「美文」,雖有差異但不至於互看不懂。
4.3, 單從言語而言,華語內部早就雞同鴨講了。
華語包括官話(國語、普通話)、族群地區語(ethnological topolect)、方言 (dialect)三個層次,比一些歐洲語言多了族群地區語這個層次。大陸一般說有七大族群地區語:北方、吳、贛(江西南京)、湘、閩、粵、客家。此外還有更少數的徽語、晉語、平話 (廣西雲南),閩也分閩北閩南,山區的族群地區語不算在內。族群地區語之間有不同程度互聽不懂,不能以一般方言視之,但也不是新語言,不能算是非華語,故必須引入ethnological topolect這個概念。
大陸其他種族的語言當然不算在上述華語之內。
上述這些華語家族的言語是族群地區語,不是方言。山東、陜北、雲貴、四川話都是屬於北方地區語系的,它們是北方話的方言,但吳、贛、湘、閩、粵、客家等語卻不是北方語的方言,也不是相互的方言,而各成一種族群地區語,之下各有自己的方言。
據《漢語方言親疏關係的計量研究》,與普通話對比,粵語的可懂度,在各大族群地區語中可能是最低的,大概只達百分之十八。
各族群地區的言語在語音、用字、句法結構大有不同,聽懂不易。相對而言,各地區的華文寫作差異程度遠沒這麼大,華文的文字特性使然。
歷代中央政府也會挑選提升以一種族群地區語為主而拼湊出官話。正如粵語諺語說:天不怕地不怕,最怕廣東人說官話。這不妨礙很多說不好官話的廣東人學好寫好華文,中狀元、進士及第,因為華文只有一種。
4.4, 說到官話,學者商偉說:官話是後天習得的,沒有誰天生就說官話。
官話的前身又叫共同語。漢代時叫做通語。
宋代之後各朝代都有各種韻書定正音,中古漢語也一直有演變。明初以南京話為官話,遷都北京後,南京話加上北方口音混出大明國官話。17世紀滿人入主北京,明末的官話加上滿人口音成大清國新官話,1728年,雍正皇帝確定這種北京話為官方用語。清國北京新官話受滿族的影響很大。滿族人不能區分尖團音,也不會發入聲,因此,滿洲貴族所說的官話是滿族化了的北京話,也被戲稱為「五音不全」。
到上世紀這種「老國音」經過民國國音京音之爭等多個提案,1920「增修國音字典委員會」「以北平讀法為標準音」,並將這種「新國音」的北京官話改稱國語。現代官話標準國語有22子音,以前的正音有超過30子音,可見變化。至於接近不同時期的中上古漢語原語音的粵語有9聲、閩語7聲、客家語6聲,到了今天的北方語只有4聲,也說明北方語的語音變化頗大。
49年後台灣仍叫國語,但大陸在1955年10月的「全國文字改革會議」和「現代漢語規範問題學術會議」定立「以北京語音為標準音,以北方話為基礎方言」的「普通話」,張奚若在大會主題報告中說:「為了突出我們是一個多民族的大家庭,為了突出我們各民族語言文字的平等,所以經過深入研究,我們決定不採取國語這個叫法。如果叫國語的話,擔心會被誤解為把漢語淩駕於國內其他民族之上。」中國的通語不叫國語而叫普通話是有多民族的考慮的。
有趣的是普通話標準音,現在大有人認為不是在北京城,而是在承德附近的灤平縣,那裏的居民是從北京遷移過來的滿人,他們說話沒兒化音,也不吃字,不像今天北京胡同或近郊住民般說話。
今天叫普通話的官話,接近但不等於今日北京話。今日北京話成了一種北方族群地區語的方言。
不過,這裏要說的重點是,官話是人為建構的。
4.5, 地方上直到今天還不是人人說官話,歷來不說官話是大多數。每個地方都有母語,互不好懂,但華文作為書面文字,卻大同小異。華漢文化可以一體,是因為它是文字中心的。
4.6, 上世紀中國的白話文運動,是一次華文內部的大變動,不過華文仍是一種。
49後華文內部的差異加大,則是秦以降所未見的。政治斷裂與區隔是重要原因之一。
一是國府遷台,納中華入台灣。國府官樣文章並不那麼白話,內含很多文言以及「等因奉此」等慣例套句。然而49年從大陸到臺灣的民國書寫,最終將遭遇到台語(屬於閩語的方言) ,加上外語特別是之前的日語日詞和之後的英語英文。
二是共產黨建政後,大陸有自己的文風如新華體,包括黨八股和後來的文革語,這是本來台灣、香港不熟悉的。
三是香港,因為南北移民湧入,加上殖民地政策和英文的地位,49年後書面語變化也大,下文再說。
總之49年後三地政治、社會與生活取向各異,各走各路,華文書寫因路徑依賴而加大差異。
4.7, 標準書面文、現代華文的現代白話文,出自古代老白話,但現代白話文一開始就不等同口語,只是接近國語,甚至以文影響語,建設了國語語法,卻從來不曾是國語、俗語或地區族群的母語口語的我手寫我口。
白話文可說也是文體文,不是語體文,始初即夾雜著不可或缺的大量翻譯詞句、日本漢字、歐語語式、標點符號、阿拉伯數目字,以至古代典故、語法,始初就是揉雜的寫作。白話文流行前,梁啟超等的清末新文體是近文言文的揉雜體,而現代白話文則是近民國國語的揉雜體。
老白話文和文言文是華漢文化古代兩種書面文,不是絕對對立的,上世紀以前華文本來甚至沒有文言文之說。
白話文運動建構出想像中的現代白話文,對付想像中的文言文,這就是現代中文(華文)標準書面文的揉雜因緣。
4.8, 白話文的推手,受西方語音中心取向的「誤導」,有的開始的時候卻還鼓勵方言入文,如胡適在《吳歌甲集序》說:「今日的國語文學在多少年前都不過是方言的文學…國語的文學從方言的文學裡出來,仍需要向方言的文學去尋他的新材料,新血液,新生命」。可見白話文運動要對抗、要排除的是文言文,反而是歡迎方言成為白話書寫的一部份。這個想法後來大致沒有實現。
之後更有人提倡大眾語,直接寫方言,其中也是有功利和宣傳原因。中共在香港的左翼文學界曾響應華北大眾文藝運動,推動粵語方言寫作,以為這樣的方言書寫可以吸引更多說地方語的普羅讀者,但效果不佳。有論者說當時的純方言小說「不忍卒睹」,反而非純方言的揉雜派作品較為可讀。
4.9, 受西方語音中心思想影響,民國白話文運動主張像早期現代歐洲以各地俗語(vernacular) 書寫替代拉丁文般替代文言文,彷彿想像中的白話書寫將是我手寫我口的,甚至要拉丁化或注音化,以發展國語的文學和文學的國語,文與語合一。
北方官話叫國語,白話文成了「中文」,雖有助催生民族國家,卻陷入語音中心主義的學理誤區,忽略了一體化漢字華文書寫與多樣化華語言語的分野,忽略了漢字與拼音文字的差異。幸好如商偉所說:「五四文人的確這麼說來著,旗幟也亮了出來,但做起來卻是另一回事兒…胡適根本就沒拿語音當真。他白話文觀念仍然是以書寫為核心…這跟但丁、薄伽丘在義大利文的草創形成過程中所起的作用,完全不具可比性。」
俗語方言寫作,一直沒有成為白話文運動之降的華文寫作的主流。華語的語音多樣性,並不是推動華文寫作多樣性的主力。
4.10, 漢字華文書寫吸收口語的幅度畢竟有限,許多以地方特色聞名的作品,通常不過是綜合各種手段,營造地方風味,或象徵性地鑲嵌一些標誌性的語詞,如烹飪中放點香菜、孜然、花椒等地域香料。
我曾就此事問過一位著名的新京味作家,說我們「地方」作家在作品中經營「在地感」都要很自律,生怕讀者看不懂,但北京作家把大量在地俚語俗話寫到作品裏,就不怕北京以外的讀者在閱讀上有障礙?那位新京味作家說:從來沒想過這樣的問題!國語出自北方話,白話文被視為國語的我手寫我口,製造出華語之中的布迪厄式的品味位階等級,也讓北京作家在土語入文的時候更自信、更不自覺。
4.11, 當代華文的書面語竟被稱為書面「語」,可見受語音中心思維誤導之深。在本文中,我姑且同義反複的改稱一般所說的「標準書面語」為「標準書面文」。標準書面文是受官方加持的,可以借公權之力,特別是通過中小學教育,遏阻華文過度的變化。華文讀者的閱讀訓練和習慣,是不接受純方言化寫作的。不過,三地想像中的標準書面文的文字書寫,本來也就有頗多差異,只是差異低於民間的媒體和出版書寫。據人民日報91年6月6日社論《認真做好語言文字規範化工作》,標準中文只是「根據約定俗成原則而規定的各項標準」。
4.12, 以香港華文為例,學校標準書面文仍以想像中的白話文為準,輔以古文和用典。香港民間華文變化也不只是粵語地區語方言入文的問題,更揉雜了大量文言文、外語翻譯、新流行詞、大陸新華體政治文字,以至當年南來文人的老民國詞句遺風。另外,近年的大眾媒體和網上書寫,普遍穿插少量的借音字,把漢字當聲符使用,借其音而不管其義,以書寫常用的粵語口語,如把「他」寫成「佢」(而不是古漢字與「他」同義的「渠」) ,並且創造新字,在近音字之旁,加上「口」邊,如:唔、咁、啲。純符號標記如心形入文就暫且不論。
台灣和大陸書寫亦然,各有路徑依賴,三地差異遂越來越大。
4.13, 港式華文揉雜變化可以在學理上統稱為三及第化,實不止三種揉雜的底料。
三及第文體,原是一種香港流行過的小說和散文體。固然,方言入文,半文半白文體,古已有之。三及第是專指一種香港粵語文人的特定寫作,故意揉雜白話文、文言文和粵語三結合。跟左派方言大眾小說不一樣,港式三及第寫作是在想像中的標準書面文即白話文的用詞遣句文法結構下,加上較多的文言文和文言語法,之外添上適量粵語字詞和極少量粵語語句結構,以及外語翻譯詞、本地流行詞語等雜底以成文,但文句結構仍是依賴約定俗成的書面文,以遷就讀者的閱讀習慣 -- 香港民間華文和學校華文教育裏文言文的成份比當時大陸多。
重點是香港的三及第寫作的讀者是識字庶民,是一種「好看」的流行娛樂性讀品,說明它是吻合操粵語的華文讀者的閱讀習慣的。但純方言文學則不是,因為違反華文閱讀習慣,不好讀,所以反而是小眾的。
可以說,近年茅盾獎的《繁花》與暢銷的《龍頭鳳尾》都是三及第文學而不是方言文學。
4.14, 為什麼叫三及第文體?大概跟一種大眾受歡迎的低廉民食「及第粥」有關。及等粥的煲粥配料是豬的三種下水,即內臟,粵人叫豬雜。命名來源方面,坊間有多個版本,附會說某某廣東狀元在微時獲人施捨過豬雜粥,及第後回報,豬雜粥升為及第粥,都頗遷強。更可能的是粵人有湯底之說,豬雜煲粥用的是低廉雜底,也叫雜底粥,粵語雜底與及第音近,後變成及第粥。
相信三及第文體的「及第」兩字是來自以三種豬雜的雜底煲粥的廉價民食及底粥,可見寫作者不無自嘲和自覺。
4.15, 用篇幅說三及第,因為我認為這是一個重要的文字演變的理論名詞。
文字中心的華文變化,不宜叫克異奧爾化。
克里奧爾是先有語音,後用字母拼音成文字。克里奧爾的各種語言,後來都產生了自已的新的文字、文法、字句結構,在語言學上已不被視為是某種元語言的衍生語言,更不是次等語言了。但克里奧爾化是一個語音中心的概念。
華文變異應依文字中心路數,華文的揉雜不是因為不同語言的語音揉雜,而是因為文體、字詞來源的揉雜,所以不能稱之為克里奧爾化。其實,我們已經有了現成理論性概念名稱:三及第化。
三地華文都在三及第化。推而廣之,所有現代文字書寫也都或多或少在三及第化。三及第化應是當代中外書寫與文學研究都可用的概念。
4.16, 港式書面華文的三及第化在49年後加快成形,其中推動因素包括南來文人的國語文化、殖民地政府的語言教學政策、英文和英文學校在香港的社會地位、回歸前的母語(粵語)教學運動、本土化(粵語化),與回歸後用語大陸化等等。這裏不細說了,有興趣者可參看石定栩、邵敬敏、朱志瑜編著的《港式中文與標準中文的比較》。該書作者說:「港式中文已經積累了數量相當可觀的特有的詞語、短語、句法結構、篇章結構及其相應的用法…」;「辭彙系統、詞義理解、結構組合、句式特點、語言運用等方面跟標準中文有所不同」;「中英夾雜、半文半白、不粵不標…遠離漢語規範的混雜語文」;「兩種漢語書面語沿著不同的方向發展」。
不過,該書作者認為,「現在的港式中文在香港已經流行了幾十年,早已為香港市民大眾所接受,成為香港地區正宗的書面漢語,也就取得了當代語言學意義的合法地位,不可能推倒重來,更不應該加以取締…」
4.17, 與我同代的「嬰兒潮」香港寫作者的最大疑惑是,如何寫好「中文」。一是心虛,不懂普通話是不是寫不好白話書面文?其實當年傅斯年是有這種主張(懂國語才能寫好中文),但胡適也已經反駁過,上文還舉了廣東出狀元的例子。二是疑惑,譬如寫香港現實主義作品,書中大多數港人的對白應是用粵語還是北方語(香港作者往往選擇用北方語)。三是七十年代有些在香港的寫作名家推崇「純正中文」,很多寫作者有了必須符合「純正中文」的焦慮。彼時在香港推純正中文的主張者,卻是反對胡適傅斯年魯迅的立場的,特別抵制方言口語和歐化語句,卻鼓勵雅馴的文言入文,也接受翻譯詞,可見所謂純正中文也者,也只是另一種三及第的文體。
4.18, 現在政治化的香港,出現多個有關華文的議題,包括普通話教中文與母語(粵語)教中文之爭、某些本土主義者的粵語比普通話更優質的吹擂,以及一種認為粵語化字句入華文寫作(因為有較多古字詞句和文言成份)才是雅馴中文的粵語沙文主義。
我不反對華文寫作有好壞之說,更喜歡看到有超級讀者站出來,當文字清道夫的工作。不過,涼茶調濟一下適量喝一點是好的,多喝就傷元氣變虛弱。
若把純正中文作為意識形態規範主張,成為絕對化的標準,甚至提升到華文認識論層面,那我就只能說:不存在純正現代中文!
同樣,說粵式中文雅馴、粵語殊勝也只是偏頗意氣之一面之辭。
4.12, 話說回來, 現在華文一種的各自表述格局已成,三地不同輕重和路徑的三及第化現代華文,差異增多,但仍是以大家看得懂的漢字來寫作,還是離不開同屬一種華文。
5何謂同表?同表的意思是,我們都是用只有一種的華文來表述。華文是全球華文使用者的華文,華文文學是華文寫作世界的文學。
華文確是世界最大的一種語種。固然,文學才份並不是一定與使用者人口成比例的,否則以人口比例配額而言,華人作家每六年就應得一個諾獎。不管怎麼說,華文字詞書寫,千年歷史累積,在文字書寫場域肯定擁有最多文學幽靈在徘徊,這是所有有能力以華文閱讀寫作,願意使用華文者的寶庫。
所謂同者,就是指同以華文字詞書寫閱讀,承認一種華文的一體同源。
這種同不是墨家的同,後者的同意味著千人一面、取消差異的同質性。墨家尚同,儒家恐同,倡和而不同,如音樂的琴瑟共鳴。那是理想狀態。但現代世界不能強求和諧或共譜樂曲,現代常態是眾聲喧嘩,像港粵語歇後語:潮州音樂,自己顧自己。
現代不可能也不應該強求墨家式同質化或儒家式和諧,不過不同、不和諧並不表示不能並存,反而是不能急於同化消滅差異,甚至不應把雜音都和詣掉,強迫大家進入一個大熔爐。差異是必需共存的。同與和,都不足面對當下的多樣性,所以要引進包容多元文化,要互動共濟交流混雜,要有共同進化的「共生」概念。
6何以共生?
6.1, 共生,就是大家都存活,live and let live;共生是複數的,分開就不生,同化也不生,是互濟但卻擁有不同主體的一種狀態。
6.2, 生物學上叫symbiosis,不同生物機體活在一起,或緊或鬆,互動、互利,分開拆散則互損,甚至就是死亡。
6.3, 這裏也用政治理念做比喻。本文其實一直沒有忘記華文的政治面向,讀者應已感覺到兩岸四地華文的狀況與政治狀況有同構性。
政治理念而言,在16世紀下旬的讓﹒布丹的絕對不可分割的主權觀與17世紀中旬霍布斯的國家是利維坦的說法之間,我們可以看到另一種針對絕對主權的政體觀,即約翰內斯﹒阿爾特胡修斯(Althusius) 1603年的聯邦盟契理念,一種由共生體(symbiotes)自願組合、從下而上的遞進自治的盟約式組織形態。
一種華文的現況,何嘗不像是一種文字的共生邦聯!
(語言學科的共生學是指Leiden學派,這裏就不說了。)
6.4, 華文一種,各表而共生。因為政治分治,身份歸屬,文化本土化,加上三地華文內部三及第化路徑,三地文化的差異在拉寬,但如果能持有欣賞參差的美學觀,三地間同中有異的華文文化互相影響雜交補足豐富,多樣文化可比單一文化monoculture更精彩!
三及第化離不開華漢形音文字的同種華文,兩岸三地的華文仍有著很大的共通性,沒有想像中的統一純正,可是也沒有走到另一極端,即全面方言化、部落化至互不理解。
我既存疑文化強制標準化,也反對本土排他。源頭不見得比末流高、中心不見得比邊陲強,純正不一定比混雜好。本土稍有優先但也不是在位階上更高。文字是活的、是變的,華文不能走進大一統鐵屋,但躲在自閉在竹籬巴內也是不行的。
6.5, 現狀是文化統識權(霸權)的分裂,三地互不服氣。更成問題的是,沒有欲望也不愛看別區的華文。
但我們可以看外文看翻譯,為什麼不能看看有點陌生的鄰區華文?
積極做法是:三地需要養成一大批至少是通兩地華文的超級讀者 ,形成有規模的理想讀者的共同體 。我們缺的是這一種多樣性華文的超級讀者、超級文字清道夫,和新一代能駕馭活用差異的書寫者。
興趣與欲望可克服文字大同小異的障礙,三地因為懂得才有可能慈悲。
三地社會和大學人文通識科有必要培養學生閱讀不同華文的能力,加強下代精英熟悉三地華文的表述,參與一場參差美學的華文嘉年華。三地三及第雜底粥做法不同,但都可以是可口美味的粥。過去所有華文幽靈也不斷被選擇性啟動,在跨域。
6.6, 從來就是揉雜和多樣的當代華文,在三地各自想像中的所謂標準書面文框架下,以白話文、文言文、普通話、地區語、方言、外來翻譯語、新本土流行詞,交錯出約定俗成的歷史發展軌跡,並在讀者的認受局限等多種制衡下,各地方、階層、族群、性別、世代、載體以至個別寫作者仍然可以在有限度自由的情況下,自作主張,寫出各自的、真正意義上的「一種華文,各自表述」。
今天三地華文的資源,是前所未有的豐富的。在這個意義上我們可以禮讚1949,它促成21世紀華文的繁花似錦。
讓分治的缺憾還諸天地,我們肉體上都真的如張愛玲所說「回不去了」,但這不妨礙文化上大家多點往回看,如Beatles的歌詞:“ Once there was a way to go homeward” (Golden Slumber) 。另方面,同樣重要的是,好好觀南望北、左顧右盼,看看你周圍這一代華文新寫作,他者不是地獄而是你的新材料、新血液與新生命。政治上七十年分治帶來的可能是全球的華文使用者,一種華文三千年未遇的一場三及第化的、共生同享的盛世流動華宴。
複數虛數差別 在 施正鋒的冥想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為什麼要憲改?憲法如何影響我?講授於李登輝基金會主辦「憲改青獅營」,淡水,台灣綜合研究院,2017/3/11
施正鋒 東華大學民族事務及發展學系教授
憲政改造的正當性及必要性
不管是從現代民族國家的建立、還是民主化的角度來看,台灣目前所面對的課題有三,也就是國家肇建(state-making)、民族塑造(nation-building)、以及國家打造(state-building);國家肇建涉及如何確立國家主權的獨立,民族塑造關心如何凝聚住民的民族認同,而國家打造所進行的是政治制度的擘建。一般而言,最基本的政治制度包含憲政體制、政黨體系、以及選舉制度;除了說政黨體系大致會反映社會結構以外,憲政體制、以及選舉制度是比較可以直接透過社會工程的方式來建構。
『中華民國憲法』是中國國民黨政權於戰後移入台灣所帶來的,並非台灣人自己加以選擇的。在李登輝擔任總統期間,台灣先後進行六次憲改,重點在如何從事民主轉型特別是國會的全面改選(1991)、以及總統直接選舉(1992),真正牽涉到中央政府體制調整的部份,是將憲法文本中的內閣制特色逐一割除,包括取消閣揆(行政院長)對於總統人事令的副署權(1994)、以及廢除立法院對於閣揆的人事同意權(1997)。民進黨執政後所主導的第七次憲改(2005),重點在國會減半(由225席減為113席)、區域選舉改為單一選區、廢除國大、以及公投復決(憲法修正案、及領土變更案)。不過,由於目前的「九七修憲體制」仍有尚未割除的盲腸,也就是沒有民意基礎、由總統所任命的行政院長必須「對立法院負責」,造成民選的總統不能享有充分的權力、卻必須負所有的政治責任,有違民主政治所強調的「權責相當/課責」的精神。
有關於台灣制定新憲法,大致可以從其正當性、以及必要性(可欲性)兩個層面來看。就正當性而言,『中華民國憲法』是戰後前來的中國國民黨外來政權硬塞給台灣人的,因此,不管實質內涵是否適合當前台灣民主體制運作,總是不符Westphalia 條約(1648)以來的普世價值,國家主權屬於老百姓、必須經過「人民同意」,也就是「人民主權/主權在民」,是將人民由君王的臣民提昇為國家的公民,用來掙脫決對王朝加在百姓身上的枷鎖,也就是民主政治的先聲。
不過,人民主權雖然也有對外宣示的作用,也就是主權國家平等的意思,出發點是挑戰君主王朝對於國家主權的所有權。一直要等到「民族自決權」的理念在19世紀出現,也就是所有民族都有權利決定自己在政治、經濟、社會、文化上的安排,以擺脫外族的殖民、統治、或是支配。在過去,移植台灣的中華民國政府是一個無法回去祖國的失根政權;現在,雖然經過前總統李登輝的本土化、以及意欲將中華民國體制馴化的民進黨的陳水扁政府,畢竟還是借殼上市,而制定台灣新憲法就是台灣人向世人展現行使自決權決心的最便捷的指標。
再來,就新憲的必要性而言,如果我們要將人民主權、以及民族自決權具體實現,必須透過現代「民族國家」(nation-state)的建構,將憲法作為台灣所有住民團結的象徵,也就是以憲法來凝聚我們的「民族認同」(national identity)。此時,制憲必須超越對外宣示的階段,還必須兼顧對內多元族群的整合,因此,要同時考量制憲的程序、以及內容能否被大家接受。如此以來,除了傳統的「憲政主義」(constitutionalism)原則以外,也就是以憲法來保障人民的自由/權利不被國家/政府壓制,還必須強調「多元文化主義」(multiculturalism)的精神如何具體反映在憲法裡頭,也就是承認彼此在認同上的差異,更重要的是,我們還要揭櫫「共和主義」(republicanism),也就是在制定新憲的過程,作為公民的每一個人,應該有義務參與新憲法的制定,如此進行的「審議式民主」(deliberative democracy),才能避免民主淪為投票主義、或是讓少數族群擔憂多數暴力。真正能把上述制定新憲的正當性(人民主權、民族自決權)、以及必要性(憲政主義、多元文化主義、共和主義)結合的(圖1),就是兩千三百萬的台灣住民是否想要生活在同一個國家之下?台灣新憲將是回答這個問題的試金石。
憲政體制的分類
憲政體制主要分為中央政府體制、以及中央與地方的定位,也就是聯邦制、以及單一制的分野,而中央政府體制又可以分為總統制、內閣制、以及所謂的雙首長制三大類別;我們在這裡所討論的憲政體制,就是政治人物所謂的中央政府體制。總統制與內閣制的最大差別,在於行政權與立法權之間究竟是分、還是合。
在總統制之下(圖2),選民有兩張選票,分別選出總統、以及國會議員;總統、以及國會議員有固定的任期,總統不能解散國會,而國會即使再怎麼不滿意總統,也不能進行倒閣,因為,總統是直接對選民負責、而非對國會負責;為了確保彼此的人員分離,國會議員不能擔任部會首長,除非先辭去議員身分。為了要讓避免權力集中,總統除了擁有行政權,也有一些立法權(否決權)、以及司法權(提名權),同樣地,國會除了擁有立法權,也有一些行政權(同意權、罷免權)、以及司法權(同意權),最高法院除了擁有司法權,也有一些行政權(彈劾權)、以及立法權(違憲審查權);總之,除了說是要維持司法部門的獨立以外,最重要的就是要透過彼此之間的相互牽制,以便達到相互平衡的目的。
在內閣制之下(圖3),選民只有一張票來選國會議員,再由國會議員推舉總理/首相;經過虛尊的國家元首(君王、或是總統)任命之後,最為最高行政首長的總理銜命組閣。此時,總理以兩種方式對國會負責:就形式上而言,總理所領導的政黨必須在國會獲得過半以上的席次,要不然,就必須籌組聯合內閣;就程序上而言,如果國會對於政府不滿意,可以發動不信任案,要求總理下台;不過,總理也可以訴之民意,動手解散桀傲不馴的國會,要求重新舉行國會議員改選。由於是權力合一,國會的主導權在於執政黨所操控的內閣,在野黨只能祈求下回大選增加席次;為了要確保行政權與立法權合一,部會首長必須先具備有國會議員的身分,否則,必須透過補選取得。
在雙首長制之下(圖4),選民有兩張票,除了可以選舉國會議員,另一方面,又可以選舉總統;比較特別的是總理的產生方式,除了說是由國會議員推舉,還必須由總統來任命。雙首長制在學術上稱為「半總統制」,意思是說比較傾向於總統制;端賴各國的憲政傳統、以及總統所署的政黨在國會席次,雙首長制的總統在運作上可能是具有強勢的支配性(法、俄)、必須與總理分享權力(芬、葡)、或是淪為弱勢的虛尊元首(奧、愛)(圖5)。
我們可以看到,即使總統制與內閣制有「雙元正當性」、以及「單元正當性」的差別,不過,兩者至少還有一個共同點,也就是「單一行政權」;然而,在雙首長制之下,在制度設計的精神上就有「雙元行政」的本質,也就是說,政黨體系、以及政黨組織會影響行政權的分配。以目前法國第五共和國的憲政體制來看(圖5),首先,總統權力的多寡端賴執政黨是否能掌有國會的優勢,如果是在朝小野大的情況下,到目前為止的做法,是由總統任命國會最大黨的黨魁為總理,也就是所為的「左右共治」,也有人稱之為「自動換軌制」。即使執政黨是國會最大的黨、卻沒有取得過半席次,此時,總統必須找自己的人馬組聯合內閣:如果執政聯盟的夥伴勢均力敵,也就是所謂的「對稱結盟」,總統對於內閣中的友黨比較能言聽計從;相對地,如果聯合內閣的小老弟只有少許席次,也就是「不對稱結盟」,總統比較膽敢強勢主導。即使總統能因為衣尾效果而讓執政黨取得國會過半席次,他的實質權力還要看黨內是否派系傾軋、還是具有高度凝聚力。由此可見,雙首長制的最大特色是雙元行政的權力歸屬不確定,還必須決定於外在的非制度性因素,不像總統制的行政權歸總統、或是內閣制的行政權歸總理,沒有一點模糊的空間。
憲政體制的選擇
在一般人的想像中,似乎是內閣制比較適合民主發展,而總統制則比較容易走向威權、或是獨裁政權。乍看之下,這樣的印象式論斷好像言之成理,特別是由國人熟悉的民主國家來看,採取總統制的國家只有美國,採取內閣制的國家至少有英國、德國、以及日本,而採取雙首長制的國家只有法國。儘管如此,實證上未必獲得同樣的支持,以三波民主化的憲政發展軌跡來看,三種憲政體制被青睞的機率幾乎是不相上下;我們甚至於可以說,除了君主立憲國家(西歐、北歐)、以及前英國的殖民地(非、亞、加勒比海)以外,選擇總統制、或是雙首長制的國家遠超過內閣制,特別是在東歐民主化的過程,至少有一半的國家採行不同形式的雙首長制;在這節骨眼,我們有必要重新檢視學理上的解釋,或許有助於我們的憲政體制選擇。
在政治學裡頭有關民主化的文獻,對於總統制與內閣制的優劣,有過兩波激烈的辯論。Linz與Valenzuela(1994)認為,總統制除了有「雙元民主正當性」、以及「贏者全拿」的特色以外,由於任期固定而造成體制僵硬,如果總統因為政黨體系零碎而無法掌控國會的情況下,尤其是出現所謂的「分裂政府」之際,朝野之間的角力反映在行政與立法部門之間的拉鋸戰、甚至於總統動彈不得,在相互推諉下,選民不知要找誰負責,又因為缺乏解散國會/倒閣等機制作為解套的安全閥只有訴諸於體制外的力量來打破政治僵局,譬如軍事政變;而拉丁美洲國家在1970年代的民主政權崩潰,往往被視為總統制運作失敗的例子,特別是阿葉徳(Salvador Allende)擔任總統之下的智利。
Shugart與Mainwaring(1997)則認為,由於除了貝里斯是前英國屬地以外,拉丁美洲國家並沒有其他採取內閣制的例子,因此,沒有辦法證明究竟是總統制的制度性缺陷,導致這些國家在1960、1970年代的動亂;事實上,在同一時期,採取內閣制的國家也有希臘、以及土耳其的民主崩潰,而西班牙要到1970年代末期才回復民主,更不用說民主政治曇花一現的緬甸、肯亞、以及索馬利亞在獨立後都採行內閣制;如果把考察的時間往前推移,在1920、1930年代出現民主崩潰的歐洲國家,除了德國以外,諸如義大利、葡萄牙、西班牙、以及三個波羅的海國家都是採行內閣制。他們懷疑,即使當年智利採取內閣制,聯合政府也未必能幫阿葉徳逃過一劫。再者,他們認為研究者如果沒有辦法抽離其他「背景條件」對民主的影響,譬如所得水準、人口多少/族群組成單純、以及英國殖民傳統(憲政體制以外的政治制度、文官體制、以及地主是否掌控國家機器),那麼,所謂內閣制比較有利於民主政治的因果關係是假性的。
Shugart與Mainwaring(1997)甚至於認為這些所謂總統制的缺陷,其實就是總統制的優點。首先,他們認為在總統制之下,選民有兩張票,分別選總統、以及國會議員,可以說有多一種選擇的機會,尤其是萬一擔心行政權獨大之際,可以進行分裂投票。再來,由於選民直接票選總統,由根據政績來決定是否賦予連任,責任清楚,不像在內閣制之下,選民只選國會議員,對於總理沒有約束力,尤其是在選後組成聯合政府,政策妥協未必符合支持者的授權。此外,由於國會議員選舉並不完全決定於總統的母雞帶小雞效應,國會議員在立法上可以有較大的自由度,國會才有可能制衡總統。儘管總統制因為總統任期固定、總統無法像總理可以解散國會、可能造成政治僵局,或是因為總統無法順利取得多數立法聯盟、容易出現弱勢行政,然而,即使面對在野黨在國會的牽制,政局至少還可以維持一定程度的穩定,尤其是民心寄望一個強有力的國家領導者之際,不用擔心因為政府更替頻仍而造成人去政亡。至於「整碗捧去」的指控,其實,在內閣制之下,如果執政黨在國會佔有優勢、不用仰賴友黨的奧援,根本就不用作任何妥協性的分配,特別是在黨紀堅強之際;相對地,一個具有民意基礎的強勢總統,他可以壓制黨內的異議,以超越黨派的人事、或是資源分享來形成執政聯盟。
總之,決定民主制度出現、以及其維持、或是崩潰的因素,包含制度性、以及非制度性因素(Frye, 2002)`;而制度性與非制度性因素之間,彼此也有可能相互影響(圖6)。因此,當我們在從事憲政體制選擇之際,必須考察,究竟民主體制的出現,是否完全決定於憲政體制的差別;同時,民主體制的崩解,是否肇因於結構性的因素;更重要的是,我們必須進一步考察,究竟憲政體制的選擇,是否有助於其他目標的追求,特別是國家定位的確立、以及族群分歧的化解,也就是說,在思考如何進行國家制度打造之際,必須同時考慮是否能有助於國家的肇建、以及民族的塑造。
憲改的展望
由1980年代到在二十世紀,海外到島內興起第一波制憲運動,應該有二十部上下台灣憲法草案,百花齊放,包括總統制、及內閣制都有;鄭南榕就是因為刊登許世楷的台灣憲草,最後引火自焚。民進黨執政期間,陳水扁總統在2003年誓言2006年催生台灣新憲,連任後積極推動,相關部會配合研議專章,民進黨政策會銜命推出總統制、及內閣制兩個版本,號稱中華民國「第三共和」。另外,民間的二十一世紀憲改聯盟,經過一年半的研議,也提出兩個版本供選擇,代表由下而上的參與。
如果暫且不提憲改的方式,我們有三項基本課題。首先是菁英們必須相互說服,到底目前的憲法出在哪裡,特別是窒礙難行到必須通盤翻修、而非補破網就好。對於本土派而言,制訂新憲的最大共識是中華民國憲法並非我們自己定的,這樣的理由畢竟不夠充分,畢竟,我們在過去二十多年的民主化過程,已經透過七次增修條文的方式進行漸進式的調整,當時一定有其特定的時空、以及政治角力及結盟。此番,昨是今非,到底是要擘劃一部可以適合民主鞏固、還是民主轉型的憲法,恐怕還是必須經過一番辯證。
換句話說,到底是車子不好(憲政體制)、駕駛技術太菜(新手上路)、路況顛簸(國民黨黨產)、還是天候不佳(政治素養),必須先有正確的問診,接著是合理的病理分析,最後才有可能提出有效的藥方。坦誠而言,我們目前看到的改革不只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甚至於是頭痛醫腳、腳痛醫頭,沒有藥到命除,已屬萬幸。或許,政治菁英爾虞我詐,應該負最大的責任,然而,學界未能本著專業良心、投懷送抱,把自己當作熱炒一百店的炒手,也是不可原諒的幫兇。總之,果真老車破舊不堪,我們也要回答一個基本的問題,究竟這部新車是市區上下班、跑新竹科學園區通勤、還是週末家人出去遊山玩水用的?
接著是憲法的文本,基本上包括憲政體制、以及人民權利兩大部分。就憲政體制而言,除了中央政府體制,我們多年來只著重行政區域重劃,拼拼湊湊,往往忽略到中央與地方的關係,也就是到底現有的單一體制就好、還是有採取聯邦制的必要性?透天厝、公寓、大廈、還是別墅,功能不同,把大方向決定了,接下來才知道要用鋼樑、還是傳統的鋼筋就好。如果不能先釐清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的關係,只是籠統的宣示地方自治,當然會頭重腳輕、諸侯爭霸,大家為統籌款吵半天,只看到「富者恆富、貧者恆貧」的馬太效應肆虐,更不用談合理的國土規劃。
就中央政府體制而言,由於1997年的增修條款,閣揆的任命不再需要國會同意,因此遠離雙首長制。儘管如此,由於國會缺乏調查權,加上預算及立法功能不彰,根本無力制衡總統,因此,與其說目前憲政安排為所謂的超級大總統制,倒不如說國會過於積弱,不算是真正的總統制;表面上,立法院被譏為令人生厭的憲政大怪獸,其實,只不過是藉著質詢權修理政務官的紙老虎,很容易被肉桶法案收買。我們必須指出,朝野政黨對於究竟要採取怎麼樣的憲政體制,卻又相當程度的共通點,就是執政的時候贊成總統制、在野之際支持內閣制,都是本位主義,未能替國家的長治久安著想。
如前所述,自從第三波民主化以來,國際上對於憲政體制至少有兩波實踐,先是1980年代的南歐、及中南美洲,再來是1990年代的中、東歐,學界已經累積相當的文獻,可惜,不管是閉門討論、還是公開的辯論,國內的爭辯多半停留在常識性層次,不能汲取他山之石、也未能作有意義的對話,當然就不會有整合。我們以為,憲法應當是為當代所用、而不是要交給後代子孫,因此,政治菁英此刻應該決定總統制、內閣制、還是雙首長制;如果本身都沒有辦法相互說服,把責任丟給一般的老百姓,那是問道於盲,也是不負責任的作法。這時候,我們也必須同步思考選舉制度、以及相關的政黨體系,看要如何與中央政府體制搭配,學理及實務的文獻相當豐富,必須找專家來幫忙整理分享,不是用常識作想當然爾的思考。在三月太陽花學運結束後,公民團體喊出召開「公民憲政會議」的訴求,為這回的憲政改造現出第一道曙光。
如果暫且不提制憲,目前各種憲改的看法包括國家定位、憲政體制、選舉制度、以及人民權利。就憲政體制而言,目前的主要爭議是九七體制把行政院長當作幕僚長,國會對於總統莫可奈何,因此有不少人主張恢復閣揆的同意權,也就是所謂的「權責相符」,實質上回到雙首長制。姑且不論雙首長的優缺點,當年就有人以這樣的安排認為中華民國憲法是內閣制,必須有更多的辯論輿論述。
中華民國把舉選制度置於憲法規範,莫可奈何。由於民進黨與國民黨聯手的2005年修憲,區域選舉由複數選區改為單一選區相對多數決、並讓選民自行投政黨票(單一選區兩票制),實質的影響就是壓縮小黨的參政空間,特別是台聯、以及親民黨。近年來,包括公民團體在內,主流的看法是將目前的日本式並立制調整為德國式的聯立制、同時將分配政黨比例的門檻由5%降為3%。就目前的社會氛圍來看,大黨為了取得小黨的背書,應該會釋出善意。
相關的配套是適度增加國會的席次。上回修憲將國會席次由225減為113席,經過將近十年的實際經驗,不管是委員會的運作、還是選民服務,大家應該都有立委粥少僧多、疲於奔命的感覺。然而,由於民間普遍對於立委的表現不好,直覺上反對增加席次;同樣地思維也出現在監察權併入國會,似乎未能獲得民意支持。其實,如果國會職權不變,增加席次是降低每個立委的權力;同樣地,如果要讓國會有效制衡總統,監察權是應該放在立法院,至於立委的素質,應該是把重點在選前提名、以及選後監督,而非削弱國會的職權。
可惜,我們目前看到的說法是為了配合走向內閣制、一些立委必須同時入閣擔任部會首長,因此必須增加酌予增加國會席次。人家是買菜送蔥,現在卻是為了送蔥只好買菜,本末倒置。其實,不管是何種憲政體制,國會的席次不外考慮運作效率、以及選民代表,政治學者的實證歸納是人口數的三次方根,以台灣2,300萬人口來看,應該是可以有285席。只不過,當年「國會減半運動」轟轟烈烈,敗腎割腰子,昨是今非,好像沒有人拉得下這個臉。
一般而言,憲政變遷要能成功,關鍵在於朝野政黨聯手。國民黨在潰敗之際高喊內閣制,是真是假?士氣正旺的民進黨沒有必要接招,「憲改會議」是虛與委蛇;只不過,萬一弄假成真,人民能接受沒有實權的民選總統嗎?至於由公民團體主張「兩步到位」、在2018年完成「全面憲改」,應該是著眼國會搶灘。整體來看,即使這次修憲有成果,大體還是「白牌車趴趴走」的憲政體制,且戰且走。
我們以為,如果只是純粹站在制憲運動的立場來看,為了要突顯對外的國家定位立場、強調人民主權,也就是以新憲的制定來展現來灣人實踐民族自決權的決心,或許可以不去關心憲政體制的選擇。然而,如果大費周章所獲得的新憲只是舊酒新瓶、未能跳脫現有體制的窠臼,既不能處理當前的治理困境、又不能有助於族群分歧的管理,作為社會運動者,豈不是淪為欺騙社會大眾的廉價代理商?如果政治菁英、以及專家學者都認為老百姓對於憲政體制的選擇缺乏興趣、或是無力判斷,那麼,又如何透過討論來培養負責的公民、以及彼此休戚與共的意識?
自來,台灣人民制憲運動主張總統制,其實,就是認為民選總統可以向世人彰顯台灣人獨立建國的意志力;此外,在民主化的過程中,具有民意基礎的強勢總統,可以抵制黨同伐異、族群分歧、或是階級鬥爭。在摸索民主鞏固的階段,如果讓行政權決定於國會內部的政治結盟,也就是採行內閣制,那麼,缺乏總統與國會之間的制衡,政治運作不過反應如何收買國會議員,也就是以國家資源來交換議員選區服務的業績,此時,總理將只不過是廉價的零售商罷了,不會有領導群倫的政治家出現。
參考文獻
Blondel, Jean. 2002. “Party Government, Patronages, and Party Decline in Western Europe,” in Richard Gunther, José Ramón-Montero, and Juan J. Linz, eds. Political parties: Old Concepts and New Challenges, pp. 223-56.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Frye, Timothy. 2002. “Presidents, Parliaments, and Democracy: Insights from the Post-Communist World,” in Andrew Reynolds, ed. The Architecture of Democracy: Constitutional Design, Conflict Management, and Democracy, pp. 81-103.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Linz, Juan J., and Arturo Valenzuela, eds. 1994. The Failure of Presidential Democracy: Comparative Perspectives. Baltimore: Johns Hopkins University Press.
Shugart, Matthew Soberg, and Scott Mainwaring. 1997. “Presidentialism and Democracy in Latin America: Rethinking the Terms of the Debate,” in Scott Mainwaring, and Matthew Soberg Shugart, eds. Presidentialism and Democracy in Latin America, pp. 12-54.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複數虛數差別 在 Shaun&Nick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每當夏季來臨之時,迦勒底的部分英靈們就會像是忘掉了行為舉止般的樣子……。
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呢?
雖然巴御前對此懷抱著疑問,不過終於在這次的夏季,親身體會了這個理由。
也就是說──
這股彷彿從自身體內所湧出,源自於熱情,火炎、太陽般的力量,說穿了也就是
「解放感」這麼回事!
原本每年,對於海邊都毫無共鳴的巴御前,或許是因為今年選擇了山林間作為夏季舞台
的地點之故吧,唯獨本次提起了幹勁。
也就是覺醒成為了泳裝靈基。
先不提這件事了,說到夏季的享樂可不是只有娛樂活動而已。
沒錯,就是遊戲了!
──來吧,夏季已經到來了。
既然如此,就該不惜睡眠時間的玩個痛快!
身高/體重:162cm‧50kg
出處:『平家物語』『源平盛衰記』,能劇『巴』等等
地區:日本
屬性:中立‧善
性別:女性
嗚嗡,嗚嗡!
裝扮上選擇了,夏季的輕快泳裝!
兩手所握著的是VR用二刀流裝置!
雖說並沒有把一切的行為舉止都給拋在腦後了,不過受到了山林間的刺激所迸發出的
「開放感」所驅使著,因而投身於享受短暫夏季的巴御前。
個性上與平時的巴御前(弓)幾乎沒變。
只不過,由於處於休假模式的關係因此玩興大開。
當然也令人擔心是不是會出了什麼狀況,「先不提這件事了,得要好好享受夏季才行啊」
這般的玩興絲毫不減。
○Midnight of Summer Side:A
「夏季夜晚的小巴……雖說令人難為情,似乎,變得有點不同於以往的樣子了」
「具體而言就是」
「不管多晚都能夠玩遊戲這件事!」
變得擅於熬夜的技能。
只要本人還發自內心在享受著的話,就能暫時性的將疲勞與魔力消耗給拋到腦後。
雖然屬於戰鬥續行的亞種技能,不過效果可與原本的技能大相逕庭。
○VR新陰流:B+
代表她擅於揮舞使用了棍棒型的操作裝置進行VR模擬擊劍的技能。
尤其擅長於使用二刀流的戰鬥。
原本只是D等級的技能,在接受柳生但馬守宗矩的親自指導之後使得技能名稱發生變化,
等級也有所大幅提昇。
「由但馬守大人所親自傳授的各種招式,不只VR而已就連真劍也可完全活用!」
小巴如是說。
那樣不就是柳生新陰流了嗎?
雖然大吃了一驚,不過她實際所使出的劍技還是與柳生新陰流有所差別的。
『VR新陰流奧義‧光劍二刀流』
等級:C
種類:對人寶具
範圍:1
最大捕捉:1人
VR Shinkageryuuougi‧Laser Blade Nitouryuu
常態發動型寶具。
原本,VR光劍終究只是虛擬之物而已,並不具備有現實刀劍一般的機能,Saber巴御前
以自身的魔力形成了擬似的光劍狀刀刃。
將其使用於攻擊上頭。
刀刃自然也就帶有超高熱了。
這種不尋常的能力,雖然小巴還是毫不避諱的說著「這是基於被稱作旭日將軍的義仲大人
之力所生」,果然還是來自於她身上濃厚的鬼族血脈所引起的能力吧。
第二、第三再臨時的真劍(大劍)在使用時之所以也會發出超高熱,就是受到這個寶具的
影響。
『VR新陰流奧義‧巴淵太陽劍』
等級:B
種類:對軍寶具
範圍:1~50
最大捕捉:40人
VR Shinkageryuuougi‧Tomoe Gabuchi Taiyouken
使用上述寶具的對軍攻擊。
「我已領悟了VR新陰流之奧義」
雖然小巴本人如此說著,但真相究竟如何呢。
具體而言,是裝備上VR護目鏡後朝著敵軍突擊!
隨心所欲的揮舞雙刃後,以高熱刀劍的軌跡所產生的「圓」作為基礎,讓象徵了她對於
木曾義仲的思念之擬似太陽暫時性的出現於上空,對敵陣放出了終結的魔力照射。
擬似太陽並非只有一個,只要她有心的話想要做出兩個、三個、四個、五個……等浮現出
複數個太陽也是可能的,不過在本作中基本上只有一個而已。
#FGO #巴御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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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問一下
虛數不能比大小有沒有比較能讓高中生理解的說明
我有看過那種用三一律公設產生矛盾的反證法
不過似乎對學生來說有點不好懂
另外我之前在講到複數平面時主要都會跟學生解釋
如果把虛數a+bi化成複數平面上的一個點(a,b)
那麼兩個虛數之間代表的就只是兩個點的位置 故無法比大小
不過這個說法好像有些人說不太對
想順便請教這個的正確性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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