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福補助及之核銷和履約因應肺炎疫情問題的調整請看這邊
七月十五日,衛福部社家署已經公布獎補助興費核銷諮詢專區(包括:經費執行函釋、支用及核銷Q&A、工程會勞務採購履約處理原則)。
六月二十九日,我和社福總盟召開線上會議,討論面對三級疫情,社福計畫部分怎麼履約與核銷,共有97個夥伴上線熱烈討論。感謝社家署及公程會,於兩週內即提出具體的因應策略。
一、核銷因應重點:
✅1.未涉及補助項目與經費調整,例如:調整時間、停辦、減少服務量等,免辦計畫變更,魚核銷時敘明並繳回剩餘款即可。
✅2.新增上線(網路費、公務手機費、視訊、線上軟體或平台費)費用,可於甲類專管或雜支項下核銷。
✅3.調整補助項目及經費,例如買手機、平板,則須申請計畫變更。
✅4.除人事費、資本門外,核定項目間可勻支。
(其他詳細規定請大家自己上網)。
二、勞務採購履約處理原則重點:
✅1.依勞務採購契約範本,可以展延履約期限,亦得免除契約責任。
✅2.如有因疫情而增加必要費用,機關可核實給付廠商需增加之必要費用。
✅3.因疫情影響導致成果審查受影響,可先支付該部分工作費用80%(剩餘部分審查後給付),避免影響廠商資金調度。
✅4.工程會設有「COVID-19疫情問題反映專區」,廠商有問題可以直接反映,減省公文往返時間。
(其他詳細規定請大家自己上網)。
衛福部社會及家庭署獎補捐助經費核銷諮詢專區:
https://www.sfaa.gov.tw/SFAA/Pages/Detail.aspx?nodeid=1312&pid=10771
公共工程委員會「COVID-19疫情問題反映專區」:
https://cloudweb01.pcc.gov.tw/message
計畫展延公文 在 洪孟楷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釐清責任,把真相還原!才能真正記取教訓、避免悲劇一再重演。
太魯閣號出軌意外至今兩天多時間,而陸續證據也拼湊還原,此時此刻,除了專業醫療人員持續協助受傷民眾、罹難家屬度過創傷陣痛,國人更需要知道真相為何,並且把責任釐清。這才有助於改正缺失、並且避免悲劇一再重演。
運安會今日說明,根據行車記錄器畫面判斷,肇事工程車早以橫躺鐵軌上,是以太魯閣號是直接撞擊所釀成悲劇,工程車進入到鐵軌這不該進入的位置,至少可分遠因、近因及導火線三部分環節接出了問題,才導致最終這避無可避的人禍悲劇。這些都需要徹底咎責,無從迴避。
首先,台鐵所發包工程「鐵路行車安全改善六年計畫---北迴線K51+170~500山側邊坡安全防護設施工程」,施工期限只到今年1月20日。據台鐵說法讓施工單位展延兩次,第一次到3月15日,第二次再開會討論到4月26日;但本工程原本就已預訂近高達一年九個月的施工時期,這當中台鐵屬發包單位、聯合大地為監造單位,工期的掌握和控管出了什麼問題?所謂工程展延有責任歸屬,更會直接影響工程經費的追加,能夠展延兩次,請台鐵把往返的申請及同意的公文都拿出來,是誰決定、並且以何種理由讓這工程延宕?
承包業者能夠有恃無恐的延宕工程,凸顯管理作業出了明顯問題。更別提周邊的安全維護、邊坡護欄根本沒有,過去一年十一個月,發包、監造怎麼能都沒有要求呢?
再者,誠如台鐵所言,連假四天禁止鐵路施工,有沒有具體公文書下令全部施工中工程,還是僅口頭要求,做表面功夫?如果僅是要做視察,為何當天上午七點多工地主任會開著「工程車」前往,而非一般自用小客車,有沒有想便宜行事趁機趕工的可能性?即便真有要求就該拿出具體事證,但沒有落實執行就可能是這次意外悲劇的主要原因。
最後,就畫面曝光的肇事工程車研判,最少要有大貨車駕照才能駕駛,該負責人的資格是否符合?而依據有經驗的大車駕駛說法,任何時候車輛停止時,哪怕等紅綠燈,拉起手煞車都算是基本動作,更別提人員離開車輛更應該熄火、停止、緊拉手煞車;這位工地負責人是否平時就駕駛該車,有無養成這樣習慣?即便退一萬步而言,真如該人所說有拉,車齡高達27年的工程車,其檢驗時有沒有針對手煞車擋力做過合格測試?這些都是細節的魔鬼,最後所釀成無可避免的悲劇。
上述所言,還未包括台鐵局長懸缺三個月仍未底定,這起鐵路運輸的重大傷亡交通部及行政單位所該負的政治責任,都是可受公評之事。而整起事件還待檢調及運安會做出調查,但中間的行政疏失及相關公文書,我也會正式向交通部門調閱,身為交通委員會的一員,肩負著國人託付,更需要行政部門別推卸責任、爭功諉過。還是那句「面對問題、才能解決問題。」
這幾天,國人的心很痛,而我們更緊緊的相聚在一起;台灣的善和美,並不是某些人便宜行事的犧牲品;這次,要揪出原因,釐清責任,才能有資格要上天庇佑我們。
天佑台灣,就是把真相攤開,讓國人真正的看見。
https://udn.com/news/story/7320/5365453?utm_source=udnplus&utm_medium=fb&fbclid=IwAR2kGF7uzjemwtn3SU-muS6owlYg-4ZV6n48D5Ld5_pKAnUuqtLQPXNAIg8
計畫展延公文 在 陳薇仲 基隆市議員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業務報告Day3|綜合發展處、警察局、消防局】
發文的今天是5月28日,是個悲傷的日子——中國人大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草案)」,象徵一國兩制承諾瓦解,並重傷香港「自治」權,讓香港失去國際上外交與獨立貿易之待遇、並大幅衝擊香港經濟並侵害民主人權與言論自由。
作為民主盟友的台灣,除了個案援助或網路聲援,時代力量希望台灣國會挺身進行制度化,用實質、明確的援助機制,幫助港人走過這段民主的黑暗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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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將5月27日(三)綜合發展處、警察局、消防局我有發言討論的部分和大家分享。針對綜合發展處,主要是討論市府內電子公文去年遭勒索病毒損害修復情形、開放資料平台、資訊公開——武漢肺炎專區與前瞻計畫公開。而消防局的部分主要是討論檢修安檢行政程序的問題與是否有合格檢修的可能。
🖥業務報告影片🖥
綜合發展處:https://vod.kmc.gov.tw/k_video/video/1090527D_0.mp4
警察局、消防局:https://vod.kmc.gov.tw/k_video/video/1090527D_1.mp4
💻綜合發展處
📁電子公文系統無法查詢導致無法調檔
去年5月市府網站被勒索病毒入侵後,雖然網站和電子公文系統都非常快的恢復運作,但查詢去年5月以前公文的功能一直沒有恢復(公文備份檔案還在,但資料庫程式重建完成後,與原備份資料之間的連結索引LINK也必須重建,這個部分資訊工程難度較高),公文調閱變得非常麻煩也造成部分公務同仁工作上的困擾,我請綜發處說明電子公文系統索引重建工程的規劃、期程及預計什麼時候可以完全恢復?
處長回應我資安很重要(?),也是這次蔡英文總統就職演說的重點之一(??)。並表示目前公文必須以人工的方式協助查找,而資訊工程正在進行,但整體修復需要時間。處長其實沒有明確回答我的針對「規劃、期程、預計修復時間」的提問,再次詢問後,科長補充說明修復工程有難度,目前無法回復確切可以修復完成的期程,也向因此辦公不便的公務同仁道歉。
📊政府資料開放平台資訊夠及時嗎?夠開放嗎?
我在業務報告關於「本市建置政府資料開放平台」的提問,綜發處回覆依照國發會的指示,各機關以不自建資料開放平臺為原則,因此市府是以國發會「政府資料開放平臺」為主進行資料公開。我接著繼續詢問,檢視國發會該平台上的資料,基隆市政府的資料集中除了少數局處有較豐富的資料上傳外,大部分局處的上傳狀況都不是很好,不是資料稀少,就是沒有及時更新而利用性非常低。以警察局為例,在研究交通變革措施、道路設計或是決定執法重點的重要參考依據「道路交通事故統計」資料,目前最新也是唯一的一份是2016年的資料。因此我詢問綜發處,既然市府決定不自建平台,使用國發會的開放平台,我也覺得是個很不錯的方法,那麼市府針對好好使用這個資料開放平台進行資訊公開的規劃到底是什麼?綜發處是否有針對各局處在資料開放、上傳進度和頻率上,進行建議、管控和檢視?
處長回覆中央定期又進行會報討論相關議題,目前有自建平台的是六都,以台北市為例資訊局的預算就有八億,目前基隆市在國發會平台的表現是中段班,而綜發處的作法是鼓勵各局處將資料去識別化後上傳,也會在行政會議上宣導,上傳有遇到問題時綜發處也會協助處理。
📈市府網站改善:武漢肺炎專區、前瞻計畫資訊公開專區
我在市政總檢討時,針對市府網站「武漢肺炎專區」已經向市長提過非常多建言,趁業務報告的機會再跟市府網站主責單位綜發處討論,我認為專區目前的資訊呈現方式是有問題的。我想強調的是,武漢肺炎專區的資訊紊亂、不利查找問題其實無關技術,而是資訊整理的能力和功課,我也不希望綜發處是因為「一位議員不滿意、不爽」,就照著議員的意思去修改,而是應該去體察到民眾無法便利使用以及去檢討資訊整理的方式。我具體建議目錄編排方式為:
政策措施:項下分成中央地方分類
紓困專區:項下依中央地方分類
疫情監測:衛生局可以及時更新資訊
衛教資訊、居家檢疫措施、口罩資訊等
另外,市府網站的「政府公開資訊區」終於在5月11日更新了前瞻基礎計畫專區,其實市議會早在去年3月第1、2次臨時會中就有做成決議要求市府提供所有前瞻計畫的項目與各項工程進度,但一直都沒有結果,我在上一次臨時會再度提案,除了感謝綜發處將這份資料整理公開外,我詢問綜發處目前專區內的資訊是以一份PDF下載檔案呈現,但綜發處的定期更新計劃是什麼?是否能夠設計由各單位來做填報以利資訊及時更新?我並不是要求綜發處要做一個很大的網站,而是希望有一個清晰的呈現,例如以表格加連結來呈現,民眾一打開專區就可以看到目前在進行哪些計畫、計畫的大致內容以及目前計畫的進度,要做到這樣的呈現,必須要有清楚的工作目標和方法來跟各局處合作。
針對兩點市府網站的改善建議,處長回應全台灣包括基隆只有六個縣市有公佈前瞻資訊(處長,我們不要比爛,要跟好的比啊!),目前直接設計由各局處填報比較困難,因為還是必須要有一個單位去做資訊的查核,但針對介面和進度更新,往後會來調整。
👩🚒消防局
追求複檢率?合格安檢率地方可能嗎?
這次非常多議員在詢問關於錢櫃大火的後續處理。因此我也首先先請問消防局在進行消防安檢時,若發現「沒有設置防火門」和「逃生通道不暢通」這類雖與消防安全相關、事實上卻是歸「建管單位」管轄,那針對此,消防單位若發現這樣的問題,是否目前有跨局處的通報機制、通報主管單位?
另外,針對很多政治人物只要娛樂場所發生問題,馬上就會喊「全面安檢、提升複檢率」(如新屋大火、錢櫃大火)。但口號喊了,很多時候只是在例行性的檢查上不斷加重基層負擔,臻能夠改善嗎?問題點到底在哪裡?這些都必須有更深入的討論。
現行消防安檢程序,是先由業者委託民間的「消防設備(師)士」安檢確認修繕項目,由設備師如實申報設備現況,並交由消防局複查。而需進行安檢程序依場所性質不同、區分為好幾類別,如甲類等娛樂場所本來每半年就會請業者申報一次並由消防員進行複檢。
目前程序最大的問題是若業者未主動請設備師士進行修繕下、只是逕行申報,除了只是走行政程序,不合格率也高。如去年一整年基隆市檢修安檢率達到166.31%,但半年報中業者進行檢修申報的不合格率卻達到26%。
在這樣的狀況下,消防員複查時「只是重複確認修繕項目」,一旦不通過也無法立即開罰,只能給予「限期改善」一個月,且若業者提出展延需求,可再延期一個月改善。現行效率差的狀況下,不僅拖延修繕時間,讓營業場所曝險,也無謂增加消防檢查的次數並徒增基層負擔。
因此,我和局長討論並不是「全面安檢」,而是討論是否有更好的制度——如消防員權利促進會提到的「合格安檢」。雖然《消防法》還未修法、這件事雖然還沒有中央法源的支持。但我詢問過團體,目前北市2018年有提出「台北市政府消防局提升各類場所安全設備檢修申報合格率處理原則」,主要透過針對業者自主和消防設備師士勸導合格申報、並設定處理流程、縮短限期改善日。我也請基隆消防局可以朝這個方向來努力。
消防局長也回覆說,的確非常認同加強業者對場所檢修申報自主責任,並且也會去搜尋台北市的方向來作為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