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美正夯,但是醫美廣告這樣打,真的沒問題嗎?
今天,我跟張耀中議員聯合質詢,就是要衛生局對於醫美廣告亂象給個交代!
台中的醫美產業相當發達,帆布看板招牌的醫美廣告充斥街頭,卻也引發不少爭議。根據我們的調查,一共整理出三大爭議類型:
第一、 #廣告醫師與看診醫師不同。我們就發現有診所廣告排出了五六人的豪華陣容,但登記的醫師與護理師卻各只有一人。甚至有獨棟三層的醫美診所,裡頭登記的醫師與護理師卻各只一人。雖然實務有「兼職報備」的規定,但看診醫師與廣告醫師不同,卻嚴重衝擊民眾的信任。
第二、 #廣告人物根本不是醫師。許多醫美廣告用帥男美女當模特兒,穿著醫師白袍,卻沒有標記醫師姓名。這些人到底是不是醫師?有沒有整形外科專科醫師與皮膚科專科醫師證照?根本無從查證。
第三、 #廣告內容與診所登記內容不符。就有號稱「時尚診所」的醫美診所,但主管機關登記資料卻為西醫一般科,並使用藝人推薦、名媛御用、網紅指定、殿堂級美學的廣告修辭,這樣真的合法嗎?
我也詢問衛生局長,台灣有核准治療陰道鬆弛的醫療儀器嗎?如果沒有,為什麼街頭上常常出現「陰道緊實手術」的帆布看板?網路上又常常出現雷射治療的心得文體驗文?這些衛生局都不用管嗎?
醫療法第9條本來就規定醫療廣告包含「利用傳播媒體或其他方法」;換言之,招牌、帆布、看板等廣告物也屬於醫療法規範的範圍。醫療法第87條也規定:「廣告內容暗示或影射醫療業務者,視為醫療廣告。」
根據衛生局的資料,到目前為止,衛生局還沒有處理過看板、帆布等廣告物的檢舉,連被動處理檢舉都沒有,更別說主動稽查管理。
張耀中議員與我要求,衛生局應儘速召開公聽會,要求合法醫美診所,共同研議看板帆布招牌等醫美廣告的規範,並針對台中市的醫美廣告亂象作全面清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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