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小知識 不知道是不是疫情壓力大,最近接了三件 #家暴 案件🥲🥲
歌手 #藍又時 曾在這個月初發文提到自己成功取得了 #通常保護令,並透漏對於訴訟過程中的一些事情感到無奈,其中也講到了前夫 #酗酒家暴 的情況,也引來了前夫的回應反擊,他雖然只寫下了簡短聲明,不過很明顯能看出前夫對於藍又時的貼文有所意見,且不希望藍又時將這些事情公開。
雖然不清楚雙方的實際狀況,不過在藍又時的貼文裡有提到一句非常重要的話,這也是在家暴案件以及離婚案件中非常關鍵的一個重點,那就是「 #並非肢體暴力才算暴力」。
可能很多人會覺得所謂的暴力指的是要有肢體上的接觸,例如毆打、摔打等行為才會屬於是暴力行為,然而很多時候,並非只有肢體暴力才會讓人受傷, #言語以及精神上 的暴力甚至會比肢體上的暴力帶給一個人更嚴重的傷害。
像是最近有個判決就是關於夫妻間的 #言語精神虐待,丈夫自從結婚以來,長年以言語不斷去攻擊妻子,甚至會亂摔家中物品,讓妻子只能活在恐懼與精神崩潰當中,這樣的情況其實並非個案,很多的家庭可能正面臨著這樣的暴力,但卻會因為擔心這樣的行為並非肢體暴力那樣會在身上留下明顯的傷害,通常在那樣 #高壓 的環境下,人的精神一定會受到相當程度的損害,有些人還會因此罹患 #精神疾病,從這樣的情況就能看出,精神言語暴力造成的傷害,甚至可能會影響受害者一輩子。
假如真的有遭遇到類似的暴力情況,律師提醒你,除了要記得去醫院開立相關的 #診斷證明書 外,你可以偷偷將過程給 #錄音、#錄影 下來以自保!
這樣一來,無論是在聲請保護令或是離婚時都能夠有明確的證據、有了保護令的守護,至少能以法令去阻止對方再次接近你並繼續造成傷害,若對方無視保護令持續接近騷擾,還能夠以 #違反保護令 去提起告訴,讓對方受到法律制裁。
#黃靖芸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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診斷證明書 亂 開 在 林智群律師(klaw)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新聞:2014年太陽花學運期間爆發324行政院警民衝突,前立委周倪安等20人申請國賠,北院一審判決出爐,判台北市警局要賠償14人共111萬元,讓警察基層好無奈,認為依法驅離抗爭群眾,卻要國賠,那以後遇到抗議活動或是民眾闖入公署,乾脆就消極處理、什麼事都不要做好了! 前警大教授葉毓蘭也感嘆警察到底"為誰辛苦,為誰忙"? 憂心重挫警界士氣,身為主管機關首長的內政部長徐國勇親上火線,卻是數度主導發言,連媒體對警政署長的提問,也搶著回答,徐國勇強調尊重司法判決,但市警局有上訴的權利,會全力支持。
想法:
1.這個案子的被告,
除了告台北市警察局外,還有台北市政府,
不過因為台北市是直轄市,
它的機關(器官)就可以當被告了,
所以不需要告台北市政府,
法院判決也說不需要告台北市政府...
2.法官在這個案子裡面降低了原告的舉證責任,
就是原告只要提出他有到現場(行政院)抗議,
及受傷的診斷證明書,
不用舉證證明是哪一個警察打你的,
法官就認定你是因為警方處理抗議過程受傷的,
我認為這個部分(舉證責任減輕)算合理,
畢竟當時場面那麼亂,
不可能確認哪個傷勢是哪個警察造成的~
我看有些名嘴說難道一個路人也可以拿驗傷單去告嗎?
不好意思,這些人從事的是不法行為(侵入行政院),
他告這個國賠,本身也是承認自己有侵入行政院,
地檢署是要處理的,
你以為阿狗阿貓
都會干犯吃上刑事官司的風險去賺這個錢嗎?
國賠官司還不一定贏,鐵定被檢察官調查甚至起訴,
誰那麼傻的?
3.法院這個判決並不是說警察不能驅離非法集會,
而是即使是非法集會(合法集會本來就不能驅離),
警察驅離過程裡面,還是要秉持比例原則,
既然是驅離,把人拖出去就算了,
即使抗議者因此有小擦傷,
那也是合理不可避免的身體傷害,
但警察不能有毆打等行為,那就不是驅離,而是報復了,
(警察那陣子整天出勤,持續好幾個禮拜,難免有脾氣)
像香港警察驅離,明明民眾已經進地鐵要離開了,
警察還進車廂打人,打完就閃人,也不逮捕,
那也不是合理驅離應該做的事情!
4.當然有其他律師(葉狀師)上節目說這個是「正對不正」,
言下之意是抗議者是非法闖進行政院,
驅離時當然不用考慮手段性,
我說不對,侵入住宅是1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輕罪,
事後檢察官也會針對這些人起訴,輪不到警察私刑,
如果不用考慮比例原則,那警察可以開槍嗎?
1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怎麼判也不可能死刑,
警察可以開槍打死嗎?
如果可以不考慮比例原則的話(反正是正對不正),
那下次800壯士跑進行政院,警察就可以開槍了嗎?
5.其實警察也不用灰心喪志,
目前並沒有一個警察因為驅離過程打人被起訴,
即使民眾要告,警察也可以主張是依法行事免除責任的,
除非你真的有打人,又被拍到,那就沒辦法了~
還是要強調,執法過程要依照比例原則處理,
如果只是收到驅離命令,
執行過程中你還故意去踢民眾,甚至用警棍敲人,
你做這些行為的當下,
到底是真的執行勤務?還是想報復呢?
(這樣的問題,香港警察應該是略懂...)
結語:
有人說這個判決會影響警察士氣,
我說真正影響警察士氣的,是那些有心操弄人心的名嘴,
明明法院只說驅離要符合比例原則,不能過度,
他們就有辦法講成法院說不能驅離,
那是誰的問題呢?
診斷證明書 亂 開 在 洪仲清臨床心理師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有這麼一群人,善變卻固執、衝動卻堅韌、喜愛孤獨卻又渴望注目。他們往往不被了解,或是遭到誤解,甚至,連自己也搞不懂自己發生了什麼事。
即使臉上看不出來,但情緒變化極快
人我界線不明顯,常過度介入與干涉
因「擁有」感到不安,卻又難以忍受喪失
常陷入一廂情願式的狂熱,想用行動證明些什麼
常過著「舞臺人生」,甚至分不清虛實
不論接納或抗拒,「孤獨」是生命永恆的印記
以上這些,都是「B型人格」特質。
但什麼是「B型人格」?
在美國精神醫學會制訂的《精神疾病診斷準則手冊》第五版中,將人格類型分為A、B、C三大類。一般而言,A型人格的社會互動需求最低,C型人格則很願意為了他人改變自己,至於B型人格,則顯得複雜許多:他們給人的感覺雖頗為親切,但不容易深交;看似關心別人,其實在意的是別人眼中的自己。
B型人格由四個子人格組成:自戀型、戲劇型、反社會型、邊緣型。如果只具備某些子人格特質,但尚未達到疾病的程度,稱為「○○型人格傾向」;若足以造成自己與他人干擾與傷害、已達到疾病的程度,並經過精神科醫師診斷確立,則稱為「○○型人格違常/疾患」。
取自《原來這就是B型人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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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在某次講座活動中,談到了自戀型人格疾患,還有「愛自己」的關係,所以看到這本書的書稿時,就立刻推薦了。很期待跟各位朋友討論,某些人格傾向,讓自己痛苦,旁人也受累。
雖然不完全對等,但我們可以先把比較嚴重的「自戀」,想成是極端的「自我中心」。如果用「自我中心」的角度切入,就會看到我們身邊有不少這種人格傾向。
不管是真的感受不到他人的情緒狀態,又或者覺得自己的重要性遠遠高過他人,這種人也有深埋在內心的苦惱。只要我們願意去理解,不是為了他,而是為了我們自己,我們的生活可以多一絲平靜!
「全世界只有他一個人,其他人都只是工具。」
像是內文中提到的這種狀況,跟他互動的人大概很難有多好的情緒。所以我們可以反過來看,這個世界就不可能給這個人多好的臉色。
如果我們這麼理解之後,那就繼續設好我們的界線,跟他互動就好。保持表面的互動即可,或者能量不夠,因自保而遠離也可以。
以往討論到這個部分,就會有朋友跳出來,會有類似的論調:他們很可憐,他們也很需要被幫忙,怎麼可以跟他們保持距離,反而要積極幫助他們才行。
說實話,因為是人格傾向,所以當事人就算尋求治療,也不一定成效有多好。有幾個原因,包括他們不一定覺得是自己的問題,或者治療的動機不太積極,也可能是他們的困境特別深層難撼動……
所以,簡單來說,即使是專業人員都不一定能幫上忙了,一般人要包容,常搞得遍體鱗傷。如果這種人格的人擔任父母,孩子就有罪受了。
版面上也有些朋友,曾經提到自己的父母可能就是自戀型人格疾患。說實在,診斷還是需要看醫生,但大部分這種狀況的人不太可能去看醫生,所以做孩子的人特別辛苦。
沒有要責怪誰的意思,因為很少人願意生下來就帶著這樣的人格傾向。我們理解就好,界線很重要,遇到了,最重要是自保。祝福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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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自戀型人格違常
【文/ 陳俊欽】
我們先從經典版本看起。
「等等,不要動!」
男子大吼。護理師呆掉了,轉頭看著我。
「妳要給我填的是什麼東西?」
「這只是一般的同意書,要進行心理治療時,依照治療倫理,都必須要填寫……」
「這個我比妳懂得多了,少跟我來這一套。你們在搞些什麼把戲,我清楚得很。讓我看看!」
男子粗魯地把整疊文件搶了過去,煞有介事地一張一張翻著;看了半天,又一張一張翻回來。
「嗯,寫得還算可以,勉勉強強。在臺灣,這種事情就不跟你們計較太多了。」 「那我可以帶您到會談室了嗎?」
「妳這是什麼態度?我都還沒簽同意書,妳就要叫我到會談室?急著賺錢也不是這樣啊!」
護理師有些委屈。
「先生,這裡是櫃檯,旁邊就是走道,那邊都是會談室,您說話那麼大聲,我擔心會影響其他人。拜託您,不要再鬧了,好嗎?」
「妳說我講話大聲?妳說我故意在鬧—」
男子還想說些什麼,但我直接打斷。
「我想,以您的身分,您還不至於會在這種小事上過不去吧。您應該只是想弄清楚狀況。顯然,您一向做事嚴謹。」
「就是說!」
男子哼了一聲,轉頭看我,忽然堆起滿臉的笑。
「您就是院長?久仰久仰!」
「您客氣了。讓您一直站在這裡,真的很不好意思。我們先到房間裡找個地方坐下吧!」
我比了個手勢。男子也就不吭一聲,乖乖跟著來到會談室。
「相信您今天決定前來諮商,絕對不是一件簡單的事。」
我開門見山地說。
「絕大多數像您這樣有身分地位的商業人士,要有勇氣跨出這一步,是根本辦不到的。」
「就是!我跟我同事說『我一定會去』,但他們沒一個相信,還打賭我不敢。瞧,我這不就來了?我看他們明天要拿什麼臉見我!」
男子原本還翻著同意書,索性不看了,直接簽了名,交給正要離開的護理師。
「我今天其實不是為了我自己而來的,是為我那群同事、還有那個豬頭主管來的。我要問的問題只有一個:要怎樣才能跟那群心眼小、容易眼紅、見不得人好、處處都想刁難你、打壓你的小人,生活在一個空間?」
男子講了一個故事,關於他從創業合夥人開始,後來遭到邊緣化,到最後成為單純的股東,但依然在公司位居要津。
「這很明顯嘛!就是他們聯合起來排擠我。就因為我掌握關鍵技術,整個公司都靠我,沒有我不行,所以不敢趕我走,恨得牙癢癢的,整天找我的碴。那些搞不清楚狀況的年輕人只會西瓜偎大邊,只差沒鼓掌叫好,背地裡都在說我的壞話,不要以為我都不知道。」
「所以,他們叫你今天來看醫師?」
「對!你說這過不過分?欺負人也就算了,現在還爬到我頭上,說一切都是我的問題,是我自己幻想出來的,沒人在搞鬼;他們都是一片好意,是我自己有問題,我是神經病,我要吃藥!」
「你可以不理他們啊!」
「當然!」
男子先是趾高氣昂地應了一聲,停了半晌。
「後來總經理說:我不可以拿刀上班,嚇到客戶了。奇怪,不過是一把很普通的金門剁骨刀,那堆人竟然嚇成那樣。我不想讓他難做人,都是多年的老朋友嘛,我就爽快地答應了。留停就留停,老子也沒在怕。只是在家待了幾天,我老婆就突然說她要帶小孩回娘家,也沒說什麼時候回來。我實在悶得慌,心想反正沒事,既然他們要個證明,我就來給院長您看一下。你看我到現在也沒胡言亂語,也沒亂打人,精神應該很正常。我可以走了吧?對了,我要一張診斷證明書,不,要兩張,診斷要寫那個……我網路上查過了,明明有抄下來,對,就是這個,一定要這樣寫,一個字也不能改。麻煩你快一點,我趕時間。錢不是問題,雖然時間還沒到,我付全額鐘點。唉,不必猶豫了,您是權威,說什麼就算什麼,我網路上查過了,就您的收費最貴,我才找上您的,您一定很清楚我沒有精神問題。我坐在這邊等您,您寫快點喔。」
這是一位「典型自戀型人格違常(Narcissistic personality disorder, Classic)」患者,已經到了疾病的程度。光是在會談室相處的幾分鐘,就讓我備感壓力,恨不得早點結束。他一開始在櫃檯的表現,顯示了「處處都是我的權力展示場」,他只在乎自己的唯一來意:取得一張「精神正常」的診斷書,其他的人事物全都不在乎。護理師的感覺,他察覺不到;在走道上大聲喧譁會吵到其他個案,他不介意;他唯一買單的,就是對他膨脹自我的吹捧。
會帶刀到辦公室,不難想見他在公司的衝突已經鬧到多大;而他還沒被開除,也相信是公司自有考量,無論是創業夥伴念舊、他握有公司把柄,或者是其他,但應該不會是如他自吹自擂的:他太優秀了,沒他公司會倒。然而,他完全不認為問題有可能出在自己身上。
比較有意思的,是姿態這麼高的他,為何要「屈服」於公司,來「索取」一張診斷書,以做為恢復上班的條件?其實,在沒人看見時,他未必真如外表那麼強勢,尤其在老婆帶小孩回娘家、得獨自面對空蕩蕩的屋子,而且日復一日的時候,他是否曾經痛苦後悔過?如今的踞傲姿態,是否只為了掩飾內心巨大的挫敗感?當然,我是沒有機會從他口中聽到這些的。
不過,從他身上,我們可以看見傳統概念上的自戀型人格,特別是已經達到「自戀型人格違常」的患者。自戀型人格的表面特質包括了:
一、只關心自己,完全不在意別人。不但無法同理別人,甚至無法感受別人的存在,對他而言,全世界只有他一個人,其他人都只是工具。
二、自覺帶有天命,深信自己的言行舉止能力都是特殊的,容易對自己的能力、魅力、影響力評價過高,並與現實有明顯落差。許多自戀型人格違常的患者,在終於得面對現實時,會顯得極度崩潰,不少人會指控別人從中作梗,將自己的挫敗感轉為怒氣,發洩在別人身上;另外有些人則採取逃避的方式,完全不想面對。
三、控制欲強烈,喜歡命令別人,態度傲慢而無禮,容易與團體其他成員發生衝突,且難以覺察到是自己的問題,反而會認為是別人在針對他、嫉妒他、處處打壓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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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文字取自
原來這就是B型人格:那些自戀、善變、邊緣、反社會的人在想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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