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會期間不打烊 召開第三方支付納入洗錢防制法協調會
🔺詐騙集團利用人頭帳戶收款,警方受理報案後,通報銀行將人頭帳戶設定警示,避免該帳戶持續遭利用,惟近年因人頭帳戶取得不易,歹徒轉向利用虛擬帳號收款。統計近年警示帳戶中,虛擬帳號所占比例,107年為26.41%,108年暴增至44.52%,經警方全力查緝,並不斷與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融機構、電商業者及電子支付業者等密集研商防制對策,109年1至4月已降為33.81%,雖已具初步成效,但細究其中透過第三方支付業者所產生之虛擬帳號收款情形則仍難以突破。
🔺雖然法務部、經濟部已於103年2月19日會銜令指定第三方支付服務業自即日起適用洗錢防制法有關金融機構之規定,但第三方支付主管機關經濟部迄今(已超過6年)仍尚未訂定管理辦法,導致無法依洗錢防制法規定納管。101-106年內起訴詐欺案件共有6萬多件(62,448),但以洗錢防制法起訴的案件僅116件。經濟部應盡速訂定「辦理第三方支付事業防制洗錢辦法」及「內部控制與稽核制度實施辦法」並確實執行,方能從管理面有效突破虛擬帳號遭詐欺犯罪利用之困境。
🔺協調會的重點主要是要求經濟部儘速訂定第三方支付防制洗錢辦法,以及(第三方支付公司)內控稽核實施辦法,以針對詐騙集團不法利用第三方支付進行三邊犯罪的手法,透過實名制以及支付公司的內控稽核實施反制,期能有效降低犯罪率。
因此,為了補第三方支付的漏洞,特別召開第三方支付納入洗錢防制法協調會。要求經濟部近日內提出納管草案,先送請法務部、金管會、內政警政署刑事警察局提供意見。並於兩週內就管制辦法研議檢討及召開相關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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