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此,台大醫院回應,吳其穎目前是住院醫師,並非公務員,也沒有不得兼職或從事商業行為的問題,初步認定沒有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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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也有34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8萬的網紅公視新聞網,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鄭姓男子前年因為補票衝突,持刀殺死鐵路警察李承翰,一審認定他犯案時思覺失調症發作,判處無罪,輿論譁然;二審則認定,鄭嫌辯識行為違法的能力並沒有完全喪失,逆轉改判17年徒刑、刑後強制監護5年,今天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詳細新聞內容請見【公視新聞網】 https://news.pts.org....
認定沒有違法 在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大年初五開工🎉 祝賀大家諸事大吉🎊
我也來報告一件年前成功協助大學教師學生守護大學自治的努力💪
#校務會議代表應依法選舉
#大學自治須遵守程序正義
#落實校園民主
大學透過「自治」實現學術自由。
大學自治的主體是教職員生,必須透過合法組成、正常運作的「校務會議」落實校園民主。
所以「大學法」規範了校務會議的組成,在法律層面維護各類成員基礎保障,其中第15條針對「教師代表」規定應經「選舉」產生。
去年10月多,我辦公室收到聖約翰科技大學的陳情,表示校務會議的教師代表選舉方式不符合大學法,也不符合該自己的規程「教師選舉產生」。
其中有兩個學院的教師代表是採兩階段選舉;但第二階段有權決定最終人選的,是沒經選舉產生的院務委員(還包含學生,但學生其實自己也有選自己的代表。)
#教育部應依法行政維護校園民主
#審慎處理教師陳情
這麼明顯的程序瑕疵,照理說教育部一收到聖約翰老師的正式陳情,應該就可以及時請校方改正。
可是,從去年11月底到12月底之間,教育部一共收到3次陳情,卻皆 #認定沒有違法,還把學校說明「原封不動」轉知陳情老師,沒有多做說明,過程顯然不夠嚴謹。
教育部身為大學的監督機關,應該要依法公正審視校方的行政運作,怎麼這時候只剩傳話人的角色了?
為了解決這個僵局,我在今年1月20日召開協調會,敦促教育部針對聖約翰科大部分學院的校務會議代表選舉方式,與專業法務人員釐清合規與否。
年前教育部終於函請該校兩學院重選教師代表,並要求校方檢討改善現行做法。
這雖然是個令人欣慰的結局,但是過程中,費了許多不必要的功夫。
我希望教育部未來面對類似案件,能正視教職員生們的聲音,嚴謹面對陳情內容,而不是只跟學校要個說法就敷衍了事。
#校務會議影響大學發展
#應明訂代表選舉辦法
最後,除了這次個案的協調外;在通案上,「校務會議」是學校最高權力運作組織,因此,我也要求教育部協助各大學檢視現行校務會議代表選舉方式,明訂選舉辦法。
完備的制度才能賦予校務會議充足的正當性,作為一個教師、學生、職員 #共同參與校務的平台,促進學校永續發展。
#實質監督
#提出解方
認定沒有違法 在 十二葉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吳育昇談道德" by 馮光遠
突然想起瑞蒙‧卡佛(Raymond Carver)的那個短篇〈當我們討論愛情,我們討論的是什麼〉(what we talk about when we talk about love)。之所以有這個念頭,因為聽到吳育昇針對宇昌案的一些意見。
其實是聽到吳育昇談「道德」。是的,這個拿自己陰莖在外頭亂插一通,然後控告我用「逾越」的筆法諷刺他的這個馬英九身邊道德重整委員會會長,他在談道德。「當我們討論道德,我們討論的是什麼」,瑞蒙‧卡佛小說標題的名詞換一下,就成了我心裡想的事。
吳育昇告我的理由之一是,我批評他的內容太過「逾越」,當初在庭上聽到他的律師講出這詞時,我一時之間沒有反應過來,「我愉悅?愉悅的應該是你吳育昇吧?你那根寶劍在孫小姐體內橫衝直撞的時候,我愉悅個屁啊,是我們之間有心電感應還是怎樣,你打砲,我愉悅?」當然,後來反應過來他的律師講的是「逾越」,不禁莞爾一笑。
吳育昇告我,選舉投票日接近的時候,他突然撤告,我就告他誣告。記得有回開庭,他跟他的律師都還沒來,法官坐在他的位子跟大家一起等,我跟法官大眼瞪小眼很無聊。在等待時,法官好像想到什麼,微笑問我,介不介意講為什麼吳育昇撤告,我說,真正理由我也不知道,不過每開一次庭,他通姦的事情就在網路、媒體上幫大家又複習一遍,也許會因此減少個五千票,相信任誰都不想再打下去了吧。
然後就是這兩天宇昌案的新聞,特偵組以查無犯罪事實為由簽結,很多人都認為,馬團隊應該為此事道歉,吳育昇此時倒是說話了。他說,宇昌案就算法律認定沒有違法,不代表沒有道德瑕疵的問題。他還說,宇昌案是總統大選前合理的政治評論,宇昌案裡頭講的,都是屬於可受批評之事,所以儘管(宇案)沒有違法,「但我認為怎麼可以跟她道歉?」
吳育昇,幾件事你又惹到我,一是,「道德」一詞從你嘴巴裡出來,就好像「清廉」一詞從馬英九嘴巴裡出來,都讓人作嘔,因為看到一陀大便從人家嘴裡出來不可能不作嘔的。我剛吃完一個三明治,聽你講「道德」,如果因此吐得一地,你要賠我三明治嗎?哪天,如果你在薇閣開記者會談道德,那我還聽聽,可是你衣冠楚楚在立法院談道德,你臉前的麥克風我怎麼看都像一根陰莖,真的。
還有,你這道德大師去旅館通姦,我糗你,難道不是「合理的政治評論」?更不要提是不是在大選之前。我諷刺你,你還告我,浪費一堆司法資源跟錢,難道你也覺得不必跟我道歉嗎?我操~~~場跑五圈才能把氣跑掉。
要知道,你吃完高檔日本料理,開車帶著孫小姐在薇閣附近繞個幾圈,以為沒有人跟蹤,然後在精蟲衝腦陽具充血的狀態下,把人家帶到旅館插個痛快,這事是我指使你去做的嗎?不是嘛!所以我寫的,也不過就是跟你前面講的,「都是屬於可受批評之事」罷了。「他,馬的」你吳育昇覺得需要的時候,可以大肆批評(有的時候則是放肆摳插),我覺得需要的時候,卻得悶不吭聲嗎?你這邏輯太下流了吧?
我不是說,你吳育昇這個人不能講道德,你的問題是,為什麼每回講道德,都要用那種道貌岸然的德行呢?你又不是「有品運動」的代言人,假仙什麼呢?用我這種嬉笑怒罵的方式不是很好嗎,是不是?
總之,你當初執意告我,顯然你沒有做功課,不知道我是誰,如今有事沒事我給你上課,你虛心受教就是了,不要多想。〈當我們討論愛情,我們討論的是什麼〉這短篇很好看,不過一來應該已經絕版(時報出版約十年前出的),二來Raymond Carver的境界你應該不懂,所以這篇小說你不一定要找來看。馮老師常常削你,也是為你好,知道嗎?
「媽的」(謙虛問候語),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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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罔腰#罔腰懷孕#罔腰違法#罔腰IG#變性網紅
有20萬粉蹤人數的變性網紅「罔腰」,上個月在自己的IG社群中宣稱懷孕,高市衛生局24日約談她與男友後,罔腰坦承沒有懷孕,而小孩的超音波照片也不是她的,被認定有言論不實等狀況,依社維法函送偵辦,衛生局表示除此之外,罔腰是否違反人體試驗法部分,也會蒐集資料函報中央衛福部,來認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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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定沒有違法 在 林穎孟 迎夢台北大安文山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9月22日台北市內湖一家非法的安養中心發生大火,總共奪走三條人命。這家業者總共被當地里長檢舉兩次,衛生局在檢討報告中提到,「稽查不夠不夠完整」、「無發現違法事證及急迫危害情形」。對此我質疑當時「衛生局派員了解業者拉下鐵門查無違法實證,未複查就結案」的情況,衛生局何以在未看清楚原貌的情況就認定無危害之虞?如何判斷如何結案?加上當時稽查的約僱人員已先離職,是否發生交接漏洞?這些非法機構如何輔導他們符合法規?加之目前稽查人力只有三人,未來將如何提升人力?這些細節在檢討報告中都未提及。
我在警政衛生部門質詢要求應該要針對整個流程做出四點改善,一、提出申請未過機構的輔導合法方案;二、查核流程判斷基準與追蹤軌跡改善;三、約聘僱人員的確實交接;四、查核人力的補充。並在一個月後提交相關的檢討報告。衛生局長黃世傑表示,此案主要是業者原本是由社會局指導的養護機構,之後原本的機構歇業,預計另籌設法人,但還沒有進入機構的申請就發生大火。衛生局自9月22日後,收到共七件檢舉案件,由衛生局與社會局聯合稽查,目前的稽查人力只有三人,之後會視情況需求調整人力。至於稽查判斷過程會改善,也會加強與社會局的橫向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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