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你紅了,不要忘記我!」
這句話我大概從他們口中聽了八百萬次!
知道我澳洲打工度假的故事,都知道我靠畫筆旅行賺旅費絕非預料之中......
當初一直沒有設定要「做什麼」來完成這趟旅程,原只想待在同個城市,找份穩定又能接觸人群的工作,好增進語言能力,又能徹底體驗異鄉生活。但因我沒有任何餐飲服務經驗的背景,加上澳洲政府並沒有限制度假打工的人數,光想找份端盤子的工作都不容易。
就在我透過網站投履歷與掃街詢問「Have any job vacancy here」的第三天,竟在大街上聽到中文對談!順著聲音傳來的方向望過去,是一對背包客弟弟──Greddy和Joe,一問之下發現他們同樣來自台灣,來到澳洲已一年多,打工經驗更是不在話下。我就像抓住浮木般,急忙地跟他們請教討生活的眾多撇步。
聊著聊著,聊到我帶著畫具來澳洲,想用繪畫記錄這一年的生活。沒想到他們竟對我說:那就當街頭藝人吧!
這下換我愣住了,這可是我從沒想過的一條路。耳裡聽著他們說:「當服務生回台灣也可以當,去當Kitchen hand也學不到異國料理,泡咖啡隨時可學。但是當街頭藝人,在台灣妳不可能會想要這麼做;而且在這當街頭藝人,時間還可以隨妳支配,不需看人臉色,任何城市都可以畫,妳還猶豫什麼?!」
過去學畫期間,看到街頭畫家能在短時間內刻畫出精準輪廓,總是佩服不已。也問過老師是否曾在街頭繪過人像,只是,老師的回答:「我還沒淪落到那地步。」讓我不解為何街頭畫家是落魄的象徵。
工作後,切實體會到藝術與設計是不被重視的,也開始明白為何街頭畫家等於落魄。而我,在現實與理想中拉扯,於是,開始徬徨、猶豫,不知該如何繼續…。
與Greddy和Joe相遇的那天,我在日記上寫著:我真的會去街頭賣畫嗎?
在他們極力的鼓勵之下,我站上街頭賣畫,第一次從事拋頭露臉的工作,沒想到這一畫,讓我從澳洲畫到歐洲,從陸上畫到海上,從工業設計師轉為藝術自由工作者。
爾後我們回想起遇見彼此的那一天,他們總笑說:「穿著飄逸的長裙女生怎麼有辦法去農場打工啦,你就是要好好畫圖的!」
厚~姐姐我明明很耐操,穿長裙有錯嗎?!不過也真的因為他們的建議讓我有踏出那一步的勇氣。
澳洲打工旅程結束,我們的人生開啟新的篇章,即便平常忙於各自的生活,鮮少聯繫,卻仍有著革命情誼。
他們總說我對他們來說是很重要很重要很重要的朋友👬
而我如果沒有遇到他們,沒有被他們推上街頭,也不會有現在的我。
#說怎麼也要參加Greddy的婚禮
#獻上我的畫作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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