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冷的午夜,睡前習慣性地滑手機,一個似曾相識的名字躍然眼前,點入一看,竟是當年被烏龍共諜案毀掉名節的前中央社女記者郭玫蘭,回不到自己從小熱愛的新聞線上,更等不到政府還她一個公道,三天前已不幸過世,享年46歲。
看到這個消息,真的感到非常震驚與難過。她當初事發之時,就曾經關注所謂「前中央社記者當共諜 交保限出境」的斗大報導,後來她獲不起訴,記憶中也看到一些新聞,但印象不深。剛剛特別再搜出她這一年來的新聞,被迫改名、出面呼籲「救救標籤犯 落實偵察不公開」、求職被拒、母親精神出現問題⋯⋯一個好好的新聞工作者,人生再也回不去了!
看到臉書上富有正義感的媒體朋友,省思郭玫蘭的悲劇,坦言媒體也是共犯。但持平來說,媒體固然是在輿論上潑髒水的主要源頭,但其實還有潑更大桶髒水的人隱身幕後,不是嗎?每一個潑髒水的人,都覺得不是只有我在潑,張三、李四、王五潑的都比我大桶,最後被潑到臭掉的「標籤犯」,該找誰追究呢?
拿髒水潑人很容易,哪怕只是看熱鬧跟著說兩句,但被潑的人要洗清,卻是難上加難,甚至可以說不可能。一些關心我的朋友,看著我坦坦蕩蕩,帶父親上火線一一澄清,都勸我不如就不要回應,等新聞冷掉就好。但如果我不出面說明,大概又要說我交代不清、避不出面、心裡有鬼!出來說也不是,不說明也不是,所謂的民主、法治、人權,到頭來不過是政治宣傳的口號。
2014年2月10日清晨,調查局人員夥同警方到郭玫蘭家搜索,沒有告知可委請律師,便將郭玫蘭帶到調查局問話。與外界斷絕聯繫的郭玫蘭,被調查員叮囑「偵查不公開,不能聯絡任何人」,一直到晚上十點被送到地檢署,卻已經是大批媒體追逐的「共諜」。
對我而言,自己至少還只是「證人」的身分,又有新黨的同志、律師、廣大朋友們的關心。被警告不能對外求援的「被告」郭玫蘭,就這樣一個人面對「偵查早就公開」的輿論壓力,排山倒海對她而來。她所受的苦,遭遇的痛,遠比我承受的要多太多!
沉重敬悼郭玫蘭女士,願亡者安息,生者節哀。也希望因為不當程序、輿論放話、媒體抹黑製造的「標籤犯」,能夠到我這裡為止。
🕯️延伸閱讀:
http://www.storm.mg/article/348201
罪證不足卻遭誣為「共諜」 前記者訴盡3年來丟工作、被迫改名辛酸
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