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淪為挾怨報復,累垮員警!
違規本來就不對,受罰也是應該,但民眾檢舉有多少是狹怨報復、有多少是真的違規??
總質詢時建銘特別柯市長與警察局長溝通:針對個別民眾大量檢舉交通違規造成對立、衝突、恐慌、猜忌,我更要求市警局重訂規範,但這是中央訂定的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地方政府也無能為力,柯市長亦認為這種檢舉行為不妥應該要重新檢討⋯⋯
科技執法要用合法器材、特考合格警察才能開單.....但檢舉魔人靠著手機、行車記錄器就可以檢舉,讓員警檢視疲跟民眾申訴疲於奔命。
建銘要求:重新檢討道路交通處罰條例第七條之一(民眾檢舉項目)!
#檢舉又沒獎金
#檢舉有助交通改善,浮濫檢舉有爭議
#請大家支持聯署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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