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 STO 監管規範出爐,募資金額若超過新台幣三千萬以上需進沙盒】
台灣金管會於 6/27 發布的「證券型代幣發行(Security Token Offering, STO) 相關規範」之說明,引發各界討論。縱然各界對於初步規範尚有不少雜音,如每個 STO 案認購限額過低,投資資格之限制等,但仍為台灣 STO 的法制化踏出了第一步。以下是初步監管規範的幾個重點:
1. 證券型代幣具有投資性及流動性,視為有價證券,應納入證券交易法規管。
2. 募資金額以新台幣 3000 萬為界,以下豁免申報,以上則需申請沙盒實驗。
3. 有專業投資人資格才能參與認購,如果專業投資人是自然人,認購限額每案金額不能超過新台幣 30 萬。
4. 發行人只限透過同一個平台募資,且單一平台受理第一檔 STO 交易滿一年後始能再受理第二檔 STO 之發行。
5. 發行平台需取得證券自營商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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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Norman Chi, AppWorks Analyst
「證券型代幣發行security token offering sto相關規範」的推薦目錄:
證券型代幣發行security token offering sto相關規範 在 余宛如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千呼萬喚,金管會 STO 管理規範出來囉!】
今年金融科技界中最受矚目的議題非 STO(Security Token Offering,證券行代幣)莫屬,很高興台灣金管會看到了STO的潛力,積極研究相關法規,並在4月12日召開公聽會,聽取相關人士專業意見。等了2個多月,今天下午萬眾期盼的相關規範總算是公佈囉!馬上就來跟大家分享 STO管理辦法的重點吧!
大部分的規定其實跟先前討論過的差不多,金管會將核定STO為 ⟪證券交易法⟫ 中的有價證券,並採分級管理,募資金額在新台幣3000萬元以下豁免申報,但3000萬元以上則須依照 ⟪金融科技發展與創新實驗條例⟫ 申請沙盒實驗。至於STO的類型,經過本辦公室確認,未來仍會限於債務型及分潤型STO,排除股票型的部分。
不一樣的地方在於,之前討論投資人認購限額為每一個STO案不得超過10萬元,但最新正式規定則提高金額到30萬元,讓發行人能更快地募得資金💰。
針對發行人、STO買賣平台業者也有更明確的規定:
1) 發行人僅限透過同一個平台募資
2) 平台業者應取得證券自營商許可證照,最低實收資本額是1億元,營業保證金1000萬元。
而為了洗錢防制、避免詐騙等犯罪行為,STO的認購及買賣將會採實名制,並限由同名銀行帳戶以新台幣匯出、入款方式辦理,未來也會推出QA問答集供平台業者(VASP)參考,相信這樣的規定會讓 STO 的交易環境更加令人放心。
現在有了比較明確的規則,希望台灣將來有越來越多新創使用 STO這樣的新方式籌資,促進新創發展,台灣這一步,世界都在看!
金管會新聞稿:
1) 金管會對「證券型代幣發行(Security Token Offering, STO) 相關規範」之說明 https://pse.is/HXE7X
相關新聞:
1) 金管會挺新創 STO一定金額以下可望有豁免機制 https://pse.is/HFXNU
2) STO準備上路-合格投資人定義是關鍵? https://pse.is/HYHQN
3) 為新創開路,STO準備好了嗎? https://pse.is/FWX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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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部分的規定其實跟先前討論過的差不多,金管會將核定STO為 ⟪證券交易法⟫ 中的有價證券,並採分級管理,募資金額在新台幣3000萬元以下豁免申報,但3000萬元以上則須依照 ⟪金融科技發展與創新實驗條例⟫ 申請沙盒實驗。至於STO的類型,經過本辦公室確認,未來仍會限於債務型及分潤型STO,排除股票型的部分。
不一樣的地方在於,之前討論投資人認購限額為每一個STO案不得超過10萬元,但最新正式規定則提高金額到30萬元,讓發行人能更快地募得資金💰。
針對發行人、STO買賣平台業者也有更明確的規定:
1) 發行人僅限透過同一個平台募資
2) 平台業者應取得證券自營商許可證照,最低實收資本額是1億元,營業保證金1000萬元。
而為了洗錢防制、避免詐騙等犯罪行為,STO的認購及買賣將會採實名制,並限由同名銀行帳戶以新台幣匯出、入款方式辦理,未來也會推出QA問答集供平台業者(VASP)參考,相信這樣的規定會讓 STO 的交易環境更加令人放心。
現在有了比較明確的規則,希望台灣將來有越來越多新創使用 STO這樣的新方式籌資,促進新創發展,台灣這一步,世界都在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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