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回答這個問題之前,有一個名詞需要先被解釋一番。大家都聽過「前科」這個詞,但究竟前科是什麼?😟
「前科」是一個被社會大眾所誤解的法律用語,對一般人來說,這個詞會跟另一個詞「良民證」息息相關。舉個例子,當我們說小明沒有前科,究竟代表著小明以前沒有犯過罪?還是小明的良民證上清清白白呢?😕
「良民證」,正式的名稱叫做警察刑事紀錄證明。人民可以向各地警察局申請,上面會由警察機關明確記載法院判決確定跟執行之刑案資料。所以,良民證清白就代表這個人沒有前科囉?🧐
並沒有這麼簡單,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核發條例第6條就有規定某些刑案的紀錄,不會記載在良民證上面。當中就有包含「受緩刑之宣告,未經撤銷」,所以,如果小明被判緩刑,在良民證上不會有任何記載喔😋
不過,良民證的用途主要是面對社會,比如求職、辦簽證、對於社會評價的自清等等👍法律上的犯罪前科,指的並不是良民證;當法院要知道一個人有沒有犯罪資料,看的是司法機關內部的前案紀錄表。而這是受到個資法保護的個人資料,因為一個人所有跟刑案有關的記錄,通通會呈現在上面。如果,小明被判緩刑,在這種前案紀錄表上都會留下紀錄呢😉
閱讀到這裡,對於一開始的問題,答案就不僅僅是單純的會或不會,區分差別就有不同的答案。未來,如果你被問到這個問題,就可以反問對方你說的前科是哪種前科,展現你豐富的法律素養!🥰🥰
至於「緩刑」又是什麼?最近館長和吳宗憲的官司、本本入侵樂生療養院等案件中,館長和本本都被判緩刑,又會有什麼後果呢?想知道的話,今晚8點就不要錯過瑩真律師的新影片!✌️
賴瑩真律師 鐘煒翔律師 合撰
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核發條例 在 警察法學程譯老師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上榜心得第八篇
這位外事同學用功的程度我都佩服,應該可以考外交官了吧!
警專生用功起來也是很可怕的😄
外事組-謝0綸(第10名 自修生)
我是警專31期畢業的應屆生,今年是從警的第六年,我畢業後在2014年10月先分發到大安分局和平所跑專案,後來在2019年12月考上北市總局外事科成為外事警察,在2020年06月考上內軌三等外事特考。今年是我考內軌三等外事特考的第三年,第一年是試水溫,完全沒準備就去亂寫;第二年開始認真準備,那年距離上榜只了差一名;而到了今年則有幸以第10名成績上榜,真的為一路走來的經歷感謝上帝!外事考試確實很難,除了資料難搜集外,也沒有一套完整的系統資源能供大家狂讀狂背,網路上的上榜心得更少到爆,當初剛起步的時候我是花一年多的時間才幾乎收集完大部分資料,接下來就跟大家分享我的書單,雖然我沒有很強,但希望我的經驗能幫助到也想走上這條路的你,讓你準備得更有方向,不會變成無頭蒼蠅:
<書單>
一、國文與公文:(申:43;選:10)
(一)國學
國學我連續三年都只拿五十幾分,讓我開始懷疑我到底是不是臺灣人,怎麼會外文比中文好。這科選擇題是古文跟當代文學的綜合,想準備的可以多看一些文章,但個人覺得投資報酬率不高就是了。
(二)公文
公文可以上青草茶公文或直接拿實體公文來背,抓到他的規則後會發現真的一點都不難,考前把一些例句背熟,考試時很有幫助!啊這科的小心機就是記得買一把有洞洞的尺(洞洞不可以太大),這樣在畫圈圈的時候看起來才會很整齊!我們贏就是贏在小細節!
二、英文與憲法:(申:22;選:60)
(一)英文
英文可以多聽ICRT(他們家官方youtube頻道可以看一下)和每天都讀英文雜誌,這是一個長期養成科目,別想一蹴即成,而且外事三等有英文面試,所以想考外事三等先練好英文絕對是基本標準。然後我覺得你不必侷限在警用英文的領域,因為考的東西都是生活化內容,並不僅考警用英文單字,多接觸英文絕對是有好無壞!
(二)憲法
憲法我沒有買書,我是在網路找一些別人整理過分享的資料,然後把它讀到精熟,尤其是憲法本文、增修條文跟重要釋字,背不出來沒關係,但你至少要對每一條或每一個釋字講的內容有基本印象,閒暇之餘可以看一下地方制度法、公務人員選舉罷免法、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等等的,我那時把十年內各種警察考試憲法考古題做到精通,我覺得憲法這科的CP值很高,大量的題目累積絕對讓你有基本sense!
三、警察法規:(申:35;選:44)
我只讀程譯老師的警察法規,說實在前面放上榜生心得,然後在最後留一塊空白的給下一個上榜的你,這招真的很鼓勵人!我選擇題只錯三題,今年申論題則分別拿17分跟18分。今年申論題全部考內部法,而且都是往救濟這一塊走,我考前準備時重心都放在外部法,內部法沒特別重視,所以當下拿到考卷直接傻眼,但還好後來邊寫靈感就真的邊跑出來,程譯老師書上把這些資料都羅列整理的很清楚,雖然在考前那四十分鐘我完全沒衝刺到這一塊,但很意外的當下我腦中竟然浮現程譯老師書上寫的那些大標題、小標題跟內文,就這樣邊寫邊想讓我當場寫滿了八頁。這科法條要寫的很詳細,有時候甚至要就爭點的部分做論述,不能只寫條號大綱,否則很容易言之無物,一定要把法條內容充實展示在答案裡面!
四、警察情境實務:(申:40;選:26)
我只看了一本情境實務解題書,再寫熟歷屆考古題,把考古題都弄懂,這科我覺得法條部分不用全部詳細的寫出來,重要的是要把他的大標題、小標題全羅列出來,因為他要的是整體流程,而不只是單一法條爭點的論述,但內容能適時帶到法條條號跟法條內容還是很加分的!
五、跨國犯罪 (28分、11分、18分、15分)
這科很重理論跟實務的論述!沒啥法條,只有學說、理論和準備不到的獨門暗器。我是看孟德維老師寫的跨國犯罪,但我把書內容自己手寫整理成一本自己的筆記,裡面略去書上廢話,只把每個章節的重點知識羅列整理出來,然後再把我後來另外收集到的資料陸續補充上去。另外,每年11月、12月我都會參加警大外事系跟警大國境系舉辦的學術研討會,然後把當年的論文集帶回來挑重點文章狂K,因為我發現在這些研討會的論文集上面都會找到特考題目的答案,例如在今年外事警察學這科第一題的翻譯,就是出自於劉進福老師在2019年外事學術研討會上發布文章的英文標題。我已連續收集四年研討會論文集,這些資料在外面是買不到的,雖然不一定會從這邊出題,但多看一些資料更能幫助你把很多觀念融會貫通,而且有不小機會會從裡面出一些東西!
六、外事警察學
(12分、10分、21分、23分)
這科我的書單非常多,但我不會每本書都完整看完,每一本都只看我覺得有相關、可能會考的部分,除了警大老師的書外,程譯老師的移民政策與法規(含入出國及移民法規)這本書我最推,裡面講到很多我們會用到的法規,例如入出國移民法、外國護照簽證條例(&細則)、就業服務法...不同於跨國犯罪,我覺得這科比較重法條的背誦跟理解、使用,我把這科所有法條整理成張心智圖,讓我只要花20-30分鐘就可以完成所有重點複習。這科會用到的法條如警察機關處理涉外治安案件規定(這個超重要)、1961年維也納外交關係公約、1963年維也納領事關係公約、駐華外國機構及其人員特權暨豁免條例、臺灣地區憲警外事勤務權責劃分及聯繫辦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香港澳門居民關係條例、新修正警察機關使用通譯注意事項規定、入出國移民法、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核發條例、護照條例、外國護照簽證條例、人口販運防制法、就業服務法、國籍法及這些法規相關周邊細則、辦法...等。另外,有關國際組織、外國駐台機構、我國有關外事工作組織、警察位階的英文等也都要知道,相關書單茲可分述如次:
(一)全球化下的國境執法
(二)移民理論與移民行政
(三)國土安全專論
(四)白領犯罪
(五)國境執法.國境安全管理精萃
(六)入出國法則與人權保障
(七)移民政策與法規(程譯)
(八)公務電腦知識聯網的法規專區
七、口試(88分;89分)
(一)衣著
我第一次去面試時觀察到大部分人都會穿西裝,於是我第二次比照辦理,發現成果真的有差,到第三次就毫不猶豫的穿超帥西裝出席,拜託不要穿運動服還什麼奇怪的衣服,你一定要打理好自己讓口試委員感受到你超重視這場口試!
(二)內容
每場口試都有兩個口試委員,約十分鐘,一開始會請你花個三分鐘自我介紹,接著問你目前工作跟這個領域有何相關,有何相關經驗,為何想考,知不知道這個領域的工作內容在做什麼等等的,我因為參加2019國際警察論壇,接待過很多國際警察外賓,然後還擔任教廷駐華大使隨扈,跟臺北地檢、士林地檢司法通譯,以及平時就負責幫外國人翻譯案件或電話線上即時翻譯等等,讓我可以在這科拿到88.5分,雖然沒有到九十多分的超高分,但我覺得這對我的總成績有很大的幫助!
<方法>
一、考古題
我是整理近九年(100-108)歷屆考古題,選擇題沒話說就做到爛就對了,申論題的話我會做一個完美筆記,把每題出過的題目答案整理出來,依照大標題、小標題等依序羅列整理,然後把所有答案都放在活頁夾裡面,做成一本沒錯誤的完美筆記。我也會拿四等警察特考跟其他警察特考中有關警察法規、警察情境勤務題目練筆,讓自己更多機會整理、修正答案的版面!
二、版型格式:
我是看陳膺宇老師的考典實戰學習怎麼寫考國考考卷格式,完美筆記這招是從他書上學來的,個人覺得這個方法超級受用!前言通常寫四行,結論也寫四行,中間則是本文發揮空間(通常分成三段以上)。每一段都要加註題號、題綱內容等,如果該科有四題,每題就是要寫滿兩頁,如果該科有兩題,每題就是要寫滿四頁,至於像警察情境實務有三題申論的部分,每題就要大概寫完兩頁又15行,詳細內容可以去參考他那本書!
三、猜題
猜題是所有步驟裡面最重要的一環!這次考試我每一科都猜中至少兩題,把9年內題目都羅列出來,然後把五年內考過題目從猜題名單上刪除,再加入近期時事題,搭配挑選出幾個我覺得高出題率的題目,然後考前一週直接整週請假在圖書館安靜培養自己考試的節奏,並針對這些題目寫兩三輪,在考試那幾天,考前準備時間就拿出來衝刺複習,只要能猜到一題真的就天道酬勤!啊即便遇到不會的也要想辦法把相關的東西鋪上考卷,至少版面看起來完整好看,不至於完全拿不到分數!
<結論>
最後想跟大家分享,其實精讀一本書比看很多不同的書還重要!而且準備考試過程是相當孤單,我那時刪掉所有社交軟體,下班或放假就是跑圖書館狂K書,你必須因這個考試犧牲很多時間跟娛樂,投入相當大量的心力跟毅力,在那段時間你會完全沒朋友!而你真的下定決心,方向有了、方法對了,接下來就是持之以恆,讓時間跟上帝為你成就一切!考完考試之後你的朋友會變更多,生活會變更精彩!從六月考完我已經一路玩到現在了,接下來還要一路玩到明年十月!永遠別放棄你心中的夢想!有問題歡迎問我!That’s it! God bless!
#要自修外事的同學趕快存起來啊!
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核發條例 在 林智群律師(klaw)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良民證是什麼?可以吃嗎?》
新聞:陳之漢日前參與國軍《莒光園地》節目拍攝,總統蔡英文來探班引起話題,前國安局前上校李天鐸痛批蔡英文「飢不擇食」,並抨擊指館長有毒品、竊盗、賭博、恐嚇、傷害、搶奪、共同強制罪等7項前科,館長昨晚反擊,表示自己已經申請了良民證,證明自己只有一件普通傷害案且可以易科罰金。
想法:
1.一般人可能會以為有良民證的人就是沒前科,
特別是管委會,最喜歡要求保全出具良民證,
覺得只要有良民證,就一定沒問題!
但是真的是這樣嗎?
2.良民證這個東西,是有一個法律,
叫做「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核發條例」,
根據該法律規定,
有些前科是不會出現在良民證上面的,
比如:被判拘役、罰金、緩刑的案子。
3.那李上校指控館長的那7個前科呢?
除販賣毒品是重罪不可能沒寫在前科紀錄上外,
如果是施用或轉讓毒品、或其他案件,
其實有被判緩刑、拘役、罰金的空間的,
那確實可能在良民證上看不出來⋯⋯
4.所以良民證其實是有一定限制的,
有些犯罪紀錄,其實是不會記載的~
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核發條例 在 tw-law-corpus/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核發條例.md at master - GitHub 的推薦與評價
釋:一、明定不核發警察刑事紀錄證明之情形。二、第一項明定刑事偵查、審判中之被告或受刑人,因逃亡或藏匿,經依刑事訴訟法通知公告通緝者,於其原因未消滅而尚未撤銷通緝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