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患暴力挖人眼球?!】
有些事情我早已不想再提,因為就這麼回事:誰來買單?
民眾的憤怒,官方的形式,病人的權益,都有很多可說。
人人誇海口說大話,但沒人要買單,就這麼回事,再說有什麼意思呢?
還是來重提以前曾說過的故事吧…
——
「醫生,我什麼時候才能出院?」一位50歲的女病人靠在護理站旁低頭問我,當時的我在護理站裡面寫病歷。
「你住院住多久啦?」我頭也不抬反問。
「十年。」她冷靜地說。
我抬起頭來,說:「住那麼久啊?那你記得當初是為什麼會送來住院嗎?」
「因為我掐我女兒脖子。」她依舊冷靜。
「那可不行,你只好繼續住啦。」我找出護理站倉庫裡面的陳年病歷,翻看厚厚一疊。
「可是我不會再這麼做了。」她這麼說。
「那…你如果覺得你不會再這麼做,就請你家人來幫你辦出院啊!」這位病人其實在病房長期病況穩定,確實達到出院標準。
「他們要我繼續住。」她無奈地說。
「那你就繼續住啊。」
「那我什麼時候才能出院?」她不死心再問。
「你家人來幫你辦出院,你就可以出院囉。」也只能這樣,難道讓她自己幫自己辦理出院嗎?
「那我不是永遠不能回家?」她說。
「病況穩定,可以申請外出,或著短期回家院外治療啊。」醫院有規定,病情穩定的長期慢性患者可以在家人陪在身旁的前提下,外出走走,甚至回家小住。
「我家人都不帶我回家。」
「妳先生不是假日都會來看你嗎?」我記得有一位經常來探望的家人。
「那是她哥哥,不是她先生。」護理站裡頭值班的護理師說。
「那她先生怎麼不來?」我問護理師。
「她先生車禍腦袋受傷,只能坐輪椅,自己生活都有問題,怎麼照顧病人?」護理師說。
這位病人病況穩定,個性溫和,在這個病房裡還會幫年邁病人取餐,吹頭髮。個子嬌小瘦弱。先生雖然有狀況,但哥哥支持度佳,願意來看病人,也不會積欠醫院伙食費。
這位病人在病房也幾乎沒聽過任何暴力或是無法藥物控制的精神病症狀如幻聽妄想等等。
請問各位:【她什麼時候可以出院?】
我告訴你,除非她家人把她帶回家,不然她【永遠出不了院】。
為什麼?
因為這樣配合的病人,哪裡找?
天底下多的是:病況不穩,個性暴烈,欺負其他病人。個子高大壯碩。家屬不來看病人,積欠醫院伙食費,一天到晚吹毛求疵要告醫護的。
這種精神病患,誰敢收?
「ㄟ不是,嚴重的病人你不收,收穩定的病人幹嘛?」我問護理師。
「醫生你知道我一個人要照顧幾個病人嗎?」護理師插著腰反問我。
「幾個?10個?了不起20個?病人都很穩定啊。」
「我要照顧這整棟兩層樓共80個病人,光發便當取餐就花不少時間。」護理師忙著寫工作紀錄,頭也不抬地說著。「每個病人都暴力,班怎麼上?」
「這邊的病人會暴力嗎?」我問。
「偶爾還是有的會啊,我就被打過好幾次。」護理師摸著後腦杓說。
「也是,我以前也被青少年患者拿木棍毆打,腰部瘀青,眼鏡壞掉。幸好旁人上前阻止。」我回憶道。大家這時候都會苦笑著分享自己過去的(被打)戰績。
「醫師你也會被打喔?那怎麼辦?」
「我是菜鳥,老鳥說忍一忍就算了,說我上輩子欠他的。」
「這老鳥醫師怎麼那麼佛心?」
「當然佛心啊!被打的又不是他!!」我這麼回。即使我知道:當年這位老鳥醫師很可能也被其他病人打過。
--
好了,故事還有太多,避免變成牢騷,就此打住。
護理師被打,醫師被打,自認倒楣,沒人買單。
病人權益,家屬權益,含淚自吞,沒人買單。
以這病人為例,司法有介入嗎?警察有介入嗎?直接塞給醫院。
住院費用呢?健保支付,全民買單。
住院費用健保出得多嗎?杯水車薪。很少醫院有慢性精神病房,就是因為賠錢。
更重要的是系統性問題:好的乖的配合的病人,塞滿病房。
這樣才有理由拒絕那些壞的不配合的家屬更惡劣的病人:我們病房已經滿了!
沒人要管,沒人買單,鍵盤網民能做什麼?
「能關注這件事,然後把層級擴大到立法層面,法治及司法層面。不要把病人刑期跟治療綁在一起丟給醫院丟給醫師。」
要判刑的,監獄要有治療功能。不是有病的就丟出來。
要治療的,不要健保全部買單。該出的錢要出,不要凹健保。
醫護被打歪了,病房也不會有警察站崗。這不切實際。
有犯刑的患者,刑期日期強制住院要給法官決定,醫院配合。
醫院既然沒有保防能力,那麼就要司法單位自己設立專門醫院,才有辦法處理。硬丟給沒保防能力的醫院,最後就是現況:病房住滿乖順的病人。
民眾持續的關注,讓關注的漣漪擴大,慢慢會凝聚共識。
然後立法委員會動,立法之後行政會動,慢慢的,快則十年後,會看到曙光。
(照片來自網路奇摩新聞)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萬的網紅高雄市議員鳳山黃捷,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2019/04/03 #15mins內政質詢】警察局、民政局 #警察局 #交通警察大隊 改善警察過勞問題,民主決定值班制度: 警察外勤排班制度除了舊制工時彈性卻常有休息不到八小時的「追班制」,還有作息較固定的「一週一勤務」輪班制度,台北及新北市已全面實施,讓辛苦的基層員警能適當調...
警察 值班 規定 在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徵才機關:國立恆春高級工商職業學校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官職等:無
職系:無
名額:1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90-屏東縣
有效期間:110/09/08~110/09/16
資格條件:
甄選資格條件:本甄選需具有下列資格之一。
(一)具備教育部學務(含校安)儲備人員培訓合格證書者(如尚未取得培訓合格證書者,應於進用之日起至次年12月31日前取得。)
(二)具有學務相關工作經驗一年以上者。
(三)大學以上畢業者。
工作項目:
工作內容: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推動高級中等學校學務創新人力要點」規定於第一點(工作內涵)、第四點(業務內容)及勞動契約所載之事項,其他工作內容說明如下:
1. 協助學校辦理學生相關事務工作:
(1)協助學生生活輔導及照顧等
(2)值班(勤)。
(3)賃居、寄宿、工讀學生輔導等工作。
(4)協助學生上、放學交通導護工作及交通安全等工作。
(5)防制學生藥物濫用等工作。
(6)防制學生參加不良組織等工作。
(7)協助校園執行防制校園霸凌等各項工作。
(8)負責學生出缺勤管理業務。
(9)負責秩序管理維護工作。
2. 辦理校園安全維護工作:
(1)校安中心輪值,並須維持24小時待命(含重大天然災害發布停止上
班時)。
(2)支援校園內外(含教職員生)緊急突發事件處理。
(3)校安通報及急救(視狀況)。
(4)校園內人員安全防護等相關業務。
3. 支援相關單位:
(1)支援學生校外生活輔導會(以下簡稱校外會)執行校外聯巡。
(2)藥物濫用查察等學生校外生活輔導工作(含夜間聯合巡查)。
(3)處理或支援校外會、聯絡處、學校學務及軍訓單位之相關工作。
(4)如遇有特殊或重大校安事件,應依主管機關及校外會之指揮(導),至指定地點協助處理。
4. 兒少偏差行為預防、輔導與其他相關業務之協助。
5. 其他學生事務相關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屏東縣恆春鎮恆南路38號(國立恆春工商) 薪資:新進人員自第 1 級起薪(新臺幣 32,470 元),
電子地圖
聯絡E-Mail:hcvs280@mail.edu.tw
聯絡方式:
報名方式:
(一)一律採通訊報名,報名表暨相關資料自簡章公告日起至 110 年 9 月 16 日前寄至:屏東縣屏東市建國路25-1號,逾時不候。(請寄掛號,以郵戳為憑,封面標題書明「應徵學務創新人員」);聯絡電話:08-7538585。
(二)請檢附下列文件:
1. 填寫報名表(需黏貼相片),並繳交國民身分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輔導諮商相關研習證明或獎狀(無者免繳)、志工證明(無者免繳)、輔導諮商教育相關工作經歷(無者免繳)等影本資料各一式1份依序裝訂成冊。
2. 值班同意書、切結書(簽名加蓋私章)。
3. 三個月內申請核發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
4. 教育部學務(含校安)儲備人員培訓合格證書影本或具有學務相關工作經驗一年以上證明影本(無者免繳)。
(三)證件書表檢附不齊備者或未符合甄選資格條件,不予受理報名、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
(四)面試當天另請攜帶國民身分證及學歷證書正本,以供查驗。
六、甄試時間、地點:
(一) 面試時間:面試時間:110 年 9 月 24 日。(擇優通知參加面試,預計 110 年 9 月 27日辦理報到手續)
(二) 面試地點:屏東縣屏東市建國路25-1號。
職缺類別:
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
* 請注意:本職缺啟用應徵人員調閱履歷功能,應徵者需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公務人員應徵作業說明
警察 值班 規定 在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徵才機關:國立恆春高級工商職業學校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官職等:無
職系:無
名額:1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90-屏東縣
有效期間:110/09/01~110/09/07
資格條件:
甄選資格條件:本甄選需具有下列資格之一。
(一)具備教育部學務(含校安)儲備人員培訓合格證書者(如尚未取得培訓合格證書者,應於進用之日起至次年12月31日前取得。)
(二)具有學務相關工作經驗一年以上者。
(三)大學以上畢業者。
工作項目:
工作內容: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推動高級中等學校學務創新人力要點」規定於第一點(工作內涵)、第四點(業務內容)及勞動契約所載之事項,其他工作內容說明如下:
1. 協助學校辦理學生相關事務工作:
(1)協助學生生活輔導及照顧等
(2)值班(勤)。
(3)賃居、寄宿、工讀學生輔導等工作。
(4)協助學生上、放學交通導護工作及交通安全等工作。
(5)防制學生藥物濫用等工作。
(6)防制學生參加不良組織等工作。
(7)協助校園執行防制校園霸凌等各項工作。
(8)負責學生出缺勤管理業務。
(9)負責秩序管理維護工作。
2. 辦理校園安全維護工作:
(1)校安中心輪值,並須維持24小時待命(含重大天然災害發布停止上
班時)。
(2)支援校園內外(含教職員生)緊急突發事件處理。
(3)校安通報及急救(視狀況)。
(4)校園內人員安全防護等相關業務。
3. 支援相關單位:
(1)支援學生校外生活輔導會(以下簡稱校外會)執行校外聯巡。
(2)藥物濫用查察等學生校外生活輔導工作(含夜間聯合巡查)。
(3)處理或支援校外會、聯絡處、學校學務及軍訓單位之相關工作。
(4)如遇有特殊或重大校安事件,應依主管機關及校外會之指揮(導),至指定地點協助處理。
4. 兒少偏差行為預防、輔導與其他相關業務之協助。
5. 其他學生事務相關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屏東縣恆春鎮恆南路38號(國立恆春工商)
電子地圖
聯絡E-Mail:hcvs280@mail.edu.tw
聯絡方式:
報名方式:
(一)一律採通訊報名,報名表暨相關資料自簡章公告日起至110年9月7日前寄至:屏東縣屏東市建國路25-1號,逾時不候。(請寄掛號,以郵戳為憑,封面標題書明「應徵學務創新人員」);聯絡電話:08-7538585。
(二)請檢附下列文件:
1. 填寫報名表(需黏貼相片),並繳交國民身分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輔導諮商相關研習證明或獎狀(無者免繳)、志工證明(無者免繳)、輔導諮商教育相關工作經歷(無者免繳)等影本資料各一式1份依序裝訂成冊。
2. 值班同意書、切結書(簽名加蓋私章)。
3. 三個月內申請核發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
4. 教育部學務(含校安)儲備人員培訓合格證書影本或具有學務相關工作經驗一年以上證明影本(無者免繳)。
(三)證件書表檢附不齊備者或未符合甄選資格條件,不予受理報名、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
(四)面試當天另請攜帶國民身分證及學歷證書正本,以供查驗。
六、甄試時間、地點:
(一) 面試時間:110年9月10日。(擇優通知參加面試,預計110年9月13日辦理報到手續)
(二) 面試地點:屏東縣屏東市建國路25-1號。
職缺類別:
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
* 請注意:本職缺啟用應徵人員調閱履歷功能,應徵者需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公務人員應徵作業說明
警察 值班 規定 在 高雄市議員鳳山黃捷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2019/04/03 #15mins內政質詢】警察局、民政局
#警察局 #交通警察大隊
改善警察過勞問題,民主決定值班制度:
警察外勤排班制度除了舊制工時彈性卻常有休息不到八小時的「追班制」,還有作息較固定的「一週一勤務」輪班制度,台北及新北市已全面實施,讓辛苦的基層員警能適當調整作息,改善過勞。
高雄鳳山分局從去年十月開始試辦,然而我了解鳳山九個派出所的實施情形,僅有一個派出所實施一段班,其他八個都沒有,原因竟然是調查意願的方式「非常鴨霸!」同意改變輪班的比例門檻要高達90%以上才能實施,且採記名制,基層員警又怎麼敢違背上級旨意來投票呢?!
因此,今天黃捷要求局長調查輪班制度時應 #改採相對多數決 且 #匿名調查,讓各派出所尊重民主結果來選擇輪班的方式。當場也獲得警察局長李永癸承諾答應會體恤基層員警,讓多數人認同的勞動條件能實施。
早就取消110假報案,局長不該帶頭測試
警政署2015年就已函文取消「受理110報案偵測」,高市警察局長卻深夜帶隊快打偵測!萬一同時段真的發生事情,局長不就佔用掉已經很緊繃的警力,只為了作秀?因此黃捷要求 #不得再發生假報案事件,讓警力用在真正需要的勤務上,局長也承諾110報案偵測不會再發生。
員警帶頭酒駕、吸毒,警風敗壞,局長卻無積極作為?
今年截止至今年三月止,已發生三起員警酒駕、三起嚴重毒品案例,黃捷要求警局正視此問題的嚴重性,實質防範警紀敗壞,而不是讓警察知法犯法,維護治安者卻帶頭破壞治安。
警察局也表示非常重視風紀問題,不會放任酒駕、吸毒問題。
要求交通大隊正確記錄交通肇事原因,才能真正降低車禍率
我列舉幾項汽機車左轉時違規事項,包括「轉彎車不讓直行車先行」、「多車道左轉彎,不先駛入內車道」、「行經交岔路口未達中心,佔用來車道搶先左轉彎」及「綠燈直行時後車追撞」等,這些肇事原因,若發生在機車身上,只會被記錄為「未依規定兩段式左轉」!
我要求交通大隊未來需將 #真正的機車肇事原因一併記錄,讓汽機車適用的法規邏輯一致,才能真正降低機車車禍率,檢討之後才能改成更好的交通設計,而不是歸因於「機車很危險」或是「機車沒有兩段式左轉」。
汽機車「應讓」行人,而不只是「禮讓!」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第二項 寫得很清楚,「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有行人穿越時,#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三千六百元以下。」但高雄仍然沒有尊重行人的習慣,黃捷要求交通大隊比照北市「讓汽機車行經斑馬線時距離行人三公尺」,還給行人安全的行走空間。
#民政局
黃捷要求局長曹桓榮,提早針對今年5月24日大法官釋字748號結果,讓高雄的戶政事務所跟上法制進度 ,局長回應戶政登記系統 #準備好了。
民政局底下有一筆微薄的 #同志公民運動經費 40萬,黃捷發現其中只有17.5萬,是真正辦理同志相關業務,但剩下22.5萬卻被挪去辦理「集團結婚」,且 #沒有一對同志參加 ,民政局說「我們有開放同志參加,只是沒有同志來」。
黃捷要求該筆經費要確實使用在同志相關業務,也給予建議包括「同婚釋憲元年」相關權益協助及講座,也請局長回去邀請市長和教育局長參加消弭同志污名和偏見的相關講座,讓這筆少少的經費能發揮最大效用。
( ´∀`)ノ
--
捷辦同行,一起前進
👉留言、分享、私訊粉專!
🤳instagram:https://www.instagram.com/huangjie_npp/
🤟youtube:https://npptw.org/nJWmqB
👾公開資料:https://issuu.com/voteforfongshan
💌信箱:voteforfongshan@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