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朋友大家好,光軒上任苗栗縣議員至今已邁入第三年,這三年來我們到底為苗栗做了什麼呢?11/25(本週六)晚上7點@頭份市蟠桃活動中心「陳光軒的問政大公開」說明會,我們一件一件說給你聽!
#議會立法提案第一名的議員
#出席率質詢率第一名的議員
#揭發重大工程及採購弊案的議員
#最關心教育的議員
#苗栗縣最強大法律顧問團隊首創免費法律諮詢服務的議員
#唯一公開所有問政影音推動議事透明化的議員
#唯一青年參政的議員
#專職問政的議員
同時也有4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47的網紅田雅芳,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人民急需民意代表幫忙發聲 #疫情期間 #新竹市藍綠兩黨竟違法禁言 #漠視人民的痛苦 #只想爽領出席費 #今日的田雅芳就是明日每一位女性議員 💸💸💸竹市議會定期會一次開30日💸💸💸 💸💸每1日每1位議員可領總共2450元💸💸 💸💸💸1個定期會就要花人民納稅錢9百97萬多元💸💸💸 這次定期會遇到疫...
議會立法提案第一名的議員 在 田雅芳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人民急需民意代表幫忙發聲 #疫情期間
#新竹市藍綠兩黨竟違法禁言
#漠視人民的痛苦 #只想爽領出席費
#今日的田雅芳就是明日每一位女性議員
💸💸💸竹市議會定期會一次開30日💸💸💸
💸💸每1日每1位議員可領總共2450元💸💸
💸💸💸1個定期會就要花人民納稅錢9百97萬多元💸💸💸
這次定期會遇到疫情嚴峻
新竹市議會藍綠兩黨私下協商
捨棄可以視訊的方式,就決定
❌市府「工作報告」改書面報告
❌市長「市長工作」改書面報告
❌議員「單位質詢權」改書面報告
❌議員「市政總質詢權」改書面報告
❌就連今天審議提案(總共86案)改1個議員只能發言3分鐘
那乾脆也改書面報告、審查⋯
哦!原來審議提案依法要議會現場審議⋯
如果覺得疫情嚴重可以改採視訊會議呀!
不是利用疫情合理化來私下協調限制審議提案應有程序!
疫情期間如果要對市政府疫情控管監督發言?
至今300多條人命死於疫情了⋯
雖在疫情期間, #市民仍有「知」及「共同監督」市政的權利。
市民可能對每一個「提案」比較不了解
雅芳簡單解釋「提案」就是決定市府可以怎麼花每一個人民的納稅錢
但這麼重要的「審議過程」,藍綠兩黨可以自己私下協商後
決定1個議員只能發言三分鐘
#明確違反相關法令的規定
今天 #民進黨劉康彥、 #民進黨陳建名、 #國民黨陳慶齡 竟還可以亂解釋議員發言權是合議制
這些第一次當議員竟就如此無知且離譜
請新竹市民好好檢視
在現場大部分的議員都沈默認為針對這麼多提案(共86案提案)的審議
規定一個議員對(共86案提案)有意見,也只能發言3分鐘
所以若雅芳發言超過3分鐘
就是不尊重議會合議制,不重視疫情的離譜謬論
還遭藍綠兩黨大團結來抵制雅芳發言
對於身負地方立法重任的民意代表權
竟能這麼義正言辭的說出違反法律的言論
真的令雅芳覺得很不可思議
#針對藍綠兩黨不實指控說【雅芳不重視疫情】
有在關注雅芳粉絲專頁的朋友就知道
雅芳非常非常非常關心疫情的狀況,
尤其是自疫情發生後就大量接收市民陳情
紓困方案也是盡量仔細的協助市民申請
而且就是疫情嚴重,人民無發聲管道
光是疫苗施打的陳情
就有很多市民一直拜託雅芳一定要在議會替人民爭取疫苗
就連雅芳現在一邊打這文章一邊都有市民打來哭訴說衛福部又跳票
明明之前都告訴大家一定有疫苗
今天卻說不知道
在這個疫情嚴重生死交關的時候
議員本更應該幫人民好好監督政府
#針對藍綠兩黨不實指控說【雅芳發言超過三分鐘,違反程序,不尊重議會合議制】
雅芳用最簡單的例子
讓市民來了解雅芳為什麼說藍綠兩黨違法
議會的確是合議制
但議會的 #合議也不能抵觸法律
以藍綠兩黨今日的邏輯
假設:今天新竹市議會合議通過「殺人無罪」,那在新竹市就可以殺人了嗎?
這種荒謬的邏輯明顯就違法
所以法律明確規定
⭕1個提案一個議員可以發言10分鐘⭕
那今天審86案➔議員有意見依法就可發表86次的十分鐘
不會因為今日藍綠兩黨私下違法協商表決
就代表「法律規定」就可以突然改為❌全部提案統包審理❌1個議員只能發言3分鐘
雅芳認為身為民意代表
不但原本每個月就有約7萬5千元的薪資
每次開會都可以再領出席費、交通費、膳食費
這次定期會就花人民超過九百萬的納稅錢
更應該盡到監督市政之責
為人民好好審查每一個提案
當然;若是藍綠兩黨議員覺得對提案都沒有意見那是你的權利
但 #對提案要仔細審查,提出意見建議,也 #是雅芳身為議員法律賦予基本的權利及義務
在人民現在很多因為疫情收入減少,甚至沒有收入時
新竹市議會還有一堆人簽個名就可以領人民納稅錢進口袋
雅芳嚴厲的抗議藍綠兩黨這種浪費民脂民膏的行為
針對眾多議員只簽名不盡開會之責等相關詐領開會出席費的證據
雅芳也會一併提交相關檢調機關偵辦
田議員的line
https://lin.ee/iuNgk3Q
田議員的YouTube頻道
https://youtube.com/user/tienyiyuan
#田雅芳問政報告
#第三勢力第一選擇
#我認真問政
#你幫忙分享
#新竹市議員田雅芳
「我是田雅芳,我以公益青年從政,堅持為無助人民發聲」
需要預約服務請點 https://forms.gle/6pMfXRsYXmrwNnnB6
田雅芳
*雅芳的聲音比較小,是因為麥克風被消音
議會立法提案第一名的議員 在 田雅芳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新竹議事風雲錄(2)染白色恐怖
#違法審提案竟然有 #時代力量
#竹市議會聯合議員違法牽制議員發言權
#議會審提案在場「議員只有五名」
#議會審提案「依法需經討論程序」
#每一個議員的權利都一樣大
#竹市多位議員違法牽制議員發言
新竹市議會第十屆市議員自本報導於今年(6月1日)已報導「竹議事風雲錄1」之無黨籍議員田雅芳,因議長許修睿藉擔任主席時,不准田雅芳發言及邀請竹市府官員質詢,認顯已侵害議員的職權而至「台灣高等行政法院」提告議長許修睿。
該案尚在審理當中,竹市議會竟又發生「聯合在場議員霸凌田雅芳,不讓田雅芳對提案發言」,田雅芳直呼這是「不可理喻的違法行爲」。
對在場的議員竟配合議長許修睿的霸凌行為,形容是在「議會民主殿堂」有史以來,從不曾出現的「白色恐怖」事件。
由議會直播影片看到,議會在場的各黨派議員,為了在審提案時不讓田雅芳發言,竟以「舉手表達提案應照案通過,再由議長詢問在場議員附議並說已全數通過,接著宣告該提案不經討論,照案通過」。
各黨團聯合以違法審提案的方式審議,時代力量黨團竟名列其中,尤其舉手配合的更為「以台大法律系當選的香山區議員廖子齊」最讓田雅芳直呼這是不可思議的議會大團結,卻已錯失議員監督市政的能力,形同「府會大和解」以往市議員為人民把關,「以犀利的問政質詢市政」看來已蕩然無存。
在地報導「竹議事風雲錄(2)之白色恐怖」-記者徐榮域風城報導
🗣新竹市議會於109年8月召開第十屆第11次臨時會審竹市府提案時,因在場議員僅有五位,議長卻宣布開會,遭在場議員田雅芳依「議事規則」審理提案規定,要求議長「清點人數」,進而引起審議竹市府提案後續之波瀾。
竹市議會當天所排定議程為審議市府提案及議員提案,按議事規則,秘書長之公職應先確實清點人數,達法定開會人數(應達半數即17人以上)方得以開會;但當時在現場議員僅5位。
據本報導採訪 議員田雅芳說,當天排定審議市府提案,但因議場內議員僅有「無黨田雅芳、時力林彥甫、綠黨劉崇顯、國民黨吳青山、顏政德」5位,田雅芳因此提出要清點在場議員人數。會議主席即議長許修睿,不僅搞不懂議事規則,竟堅稱已達法定人數,更頻頻以錯誤的規則,想迫使田雅芳無法依規清點人數,但在田雅芳搬出議事規則後,議長還喊出議會法治想讓田雅芳知難而退,不料議會法治所解說的議事規則,皆證明田雅芳依規而行,議長應按程序清點人數。
進入清點人數後,因人數不足,議長依規本應宣告散會或改為談話會,但議長卻讓議事組以廣播、聯絡未到場議員進議事廳,更有議員李國璋提出休息十分鐘等拖延手段,最終才讓在場議員人數達法定開會標準。
田雅芳要求清點人數,引起後來趕來議會的其他議員不滿,竟出現時代力量、國民黨及民進黨等黨團,大聯合夾擊田雅芳。
其中有議員不僅說出議員開會出席僅要以簽到為主、審議提案田雅芳不能討論意見等嚴重違反議事規則之離譜舉止。
#田雅芳說這樣的行為其已喪失身為議員職權,應負核實審查提案的天職責任。
🙅🏻♂️國民黨團後再聯合各黨團擇以人多的姿態,不讓田雅芳針對提案發言,違法讓提案不依正常程序(宣讀提案內容➜經過討論➜才能表決),而是讓各黨團議員輪流舉手,直接將提案霸道通過,田雅芳說對身為議員的職權感到遺憾。
田雅芳又說,民眾可以從當天議會直播影片中,看到開始審理提案時,議長連續幾個提案,在僅有田雅芳舉手要求發言時卻被無視,甚至在田雅芳為捍衛議員基本的發言權而提出「權宜問題」時,議長不僅還用錯誤的議事規則,詢問在場有沒有議員附議;沒有人附議而不讓田雅芳發言在前,後更做出「還要給田議員發言嗎」等失去公立超然立場之舉止。
但在田雅芳提出依照規定,權宜問題不需要附議後,議長又腦羞大喊叫議會法治解釋條文,經議會法治宣讀的議事規則,又再次證明田雅芳依職權依規而行,議長只好裁定田雅芳獲得發言權 。
田雅芳又說,當田雅芳正在發言時,(西區)議員陳治雄竟在無主張事由下舉手要求發言,議長竟錯誤的讓陳治雄議員發言,完全忽略前面議會法治已清楚解釋「權宜問題不需要附議」之規定, #陳治雄議員竟仍大言不慚的說出錯誤的規則(表示權宜問題需要有人附議),還當民主殿堂上自編法條,強調若無人附議田雅芳的權宜問題,議長卻裁定田雅芳可以發言,以後就亂了等離譜主張後,議長明知陳治雄所言為錯誤,竟仍附隨,隨即詢問在場議員有沒有人要附議田雅芳所提權宜問題,讓田雅芳直呼真是荒謬至極,顯然不太了解身為議員的基本職權。
📑據本報導了解歷屆當選議員名單,陳治雄擔任議員已第二屆了,應對議員職權及議事基本規則用心閱讀了,不應該在其位不謀其職,在地方的立法機構議事殿堂上,說出錯誤的議事規則,恐讓之貽笑天下。
田雅芳最後說,當天在雅芳主張「清點人數」後最令人震驚的是,時代力量、國民黨、民進黨等黨,在新竹市議會開議有史以來,第一次跨黨派大團結,竟是為讓田雅芳無法針對提案發言之離譜行徑,更以違法方式,讓審議提案不經討論的程序,各黨團輪流舉手直接違反議事規則而強行通過。舉手強行通過提案的議員有「時代力量廖子齊、國民黨陳啟源、吳青山、李國璋、陳慶齡、張祖琰、民進黨鄭美娟、曾資程」等人,其中藍綠兩黨不乏資深議員,應該不會不懂議事規則的,讓田雅芳只能無奈頻頻搖頭,直呼這些議員的舉止,公然在民主殿堂上顛倒議事規則,恐忘了往後要對自己的「政治行為」負責。
👀本報導採訪後所持觀點:
對於這些因受民眾肯定後,而當選議員但卻未盡議員職責,全國人民尤其新竹市民應該要透過議會開議直播系統,好好檢視一下新竹市民選出來的議員,有幫人民把關、監督市政及為民請命嗎?
尤其身為人民期待的時代力量中不乏法律人才,甚在每次競選時皆以清廉形象自居,而深獲選民青睞,但前主席徐永明,卻因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已於日前遭台北地方檢察署起訴移台北地方法院審理。
新竹市香山區以法律系參選議員 #廖子齊竟違法配合國民黨團審議竹市府提案。觀看時代力量每當競選時所號稱「公平正義、制衡藍綠」之宣誓,現在看來似極為諷刺。
民眾應該要看清楚新竹市議會每一次的開議直播,好好檢視你們選出來的真的是「時代力量」的力量?大聲表達你的權益,別再漠視人民監督的權利!
藍綠兩大黨執政長期政治分贓早令新竹市民不信任,而使得第三勢力-時代力量突破重圍,在第一次參選新竹市議員即獲得3席議員,而得以獲成為一政黨團。
但成為可以跟藍綠兩大黨得利用政黨協商的一環,卻枉顧人民所託,時代力量三位議員裡,甚至是有台大法律系背景的議員廖子齊,卻為了不讓田雅芳為人民把關,選擇和藍綠兩黨合作以違法程序來霸凌田雅芳,如此是時代力量應有的作為,讓人覺得與人民期待以第三勢力制衡藍綠,看似已失其使命及意義。
呼籲全國人民尤其是新竹市民,請睜大眼睛看清楚且大聲表達人民的權益,別輕易漠視公民監督的力量。
以下為本報導查詢議會相關之議事規則,供全國民眾公評⋯
⭕️會議規範
第七條「清點人數」
會議進行中,經主席或出席人提出數額問題時,主席應立即按鈴,或以其他方法,催促暫時離席之人,回至議席,並清點在場人數,如不足額,主席應宣佈散會或改開談話會,但無人提出數額問題時,會議仍照常進行。在談話會中,如已足開會額數時,應繼續進行會議。
第三十二條(動議之附議)
動議必須有一人以上之附議,始得成立。主席對動議得自為附議。各種會議,對附議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下列事項不需附議:
(一)權宜問題。
(二)秩序問題。
(三)會議詢問。
(四)收回動議。
第四十六條(討論之程序)
內容複雜或條文式之議案,得先就全案要旨,廣泛交換意見,其次分章分節,依次討論,每一章節,應逐條逐款,順序進行,俟議案全部討論完竣,最後再將全案舉行表決。
影片點請
https://www.facebook.com/423366304816182/posts/991251218027685/?vh=e&extid=0&d=n
議會立法提案第一名的議員 在 凌子楚 最清楚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一日議會第九次都市計畫專案小組會議討論容積移轉自治條例(968)
首先感謝蔡榮豐議員,王美惠議員,孫貫志議員,各局處首長, 還有議會同仁的參加。
今天是第九次都市計畫專案小組會議,根據上一次會議的決議,容積移轉自治條例訂定的需求原因,是為了解決公設保留地徵收,和所有權人權益保障的問題。
目前市政府是用實施要點,行政命令的方式處理。
由於,過去只有3件成功的案例,顯然有改善的空間。
所以,我們請各局處提出,嘉義市公共保留地總面積,和所需要徵收的預算經費,也就是政府長期,對於公共保留地,積欠土地面積和費用的統計。
工務處提出公用保留地 道路用地,共153條,有21萬9478平方公尺,土地徵收預算67億8688萬。
建設處提出公園公共設施保留地,共有16處,面積是12萬9809平方公尺,徵收預算金額 28億1192萬。
交通處統計,有17處公設保留地,共 6萬1200平方公尺,徵收預算金額26億7698萬。
嘉義市政府合計公園、道路 、停車場等公共設施保留地,合計是41萬0487平方公尺,預算徵收經費,也就是政府潛在的欠費,共計122億7578萬。
目前,雖然沒有徵收需求, 但是對於公共保留地地主而言,容積移轉自治條例,或現行的實施要點,在舊市區和其他地區容積接受移入的面積修訂,或降低門檻,將有助於容積移轉自治條例,或現行要點, 除了可以提高適用的可行性,也有助於保障當事人權益,提高公共設施保留地取得效率,一舉三得,創造三贏的可能性。
本次會議的重點有二。
第一,在嘉義市容積移轉自治條例草案,第6條本市容積之接受基地,第六款,位於舊市區基地面積未達70平方公尺的修正案(原來的標準是300平方公尺)。
第二個重點,是第六條第七款,位於其他地區基地面積未達100平方公尺(原來的規定需要500平方公尺),均得作為本市容積之接受基地。
因為嘉義市是微型城市,有百年歷史,只有降低容積接受基地面積上限,成立公開透明交易機制的容積銀行,才能活絡一般民眾容積移轉需求,和滿足公共設施保留地所有權人賣出容積移轉,取回現金的機會,也能增加政府取得公共設施保留地的所有權和效率,降低污名,讓大法官釋憲文第400號,保障被劃定公共設施保留地所有人權益,能有一個制度性交換的希望和機制。
根據都市發展處顏處長表示,為保留彈性,可在兩個月內,修改實施要點,降低容積接受基地,讓舊市區和其他地區的面積上限,在建築安全法規,和都市景觀兼顧的情況下,提高容積移轉成功案例,保障公共設施保留地所有權人權益。
我們也會在下次會議前,修正嘉義市容積移轉自治條文草案內容,和都市發展處修正的實施要點內容,做競合比較,公開透明,找出一條,可以兼顧可行性和時效性的務實作法。
如果都市發展處,可以透過實施要點內容的更新,只需要兩個月的時間。
如果透過市政府提案修法,公告期,加上法制委員會,和市政會議討論,曠日廢時,可能超過1年,也沒有辦法解決,從1963年起,45年來,被長期延宕公共設施保留地所有權人權益。
如果是透過議會專案小組討論,再送大會立法決議,需要半年的時間。
這就是我們嘉義市議會,在議長督導,和市議會議員支持下 ,馬不停蹄,每月召開都市計畫專案小組,每3個月完成一個自治條例草案修正的目的,也是彰顯議會代表人民的立法職權與功能。
讓政治可以透過立法,解決人民的問題。
下一次會議,我們再來衡量,採取何種方法,有助提高容積移轉成功效率,和保障公共設施保留地所有權人權益,集思廣益,找出一條,可以解決問題的法律途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