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畫錯重點—初級保健如何克服Covid-19疫苗的“猶豫”】:本文是針對美國民眾對接種疫苗的猶豫態度所做的分析和建議。雖然實際狀況與台灣不完全相同,但是某些做法仍值得參考。
到2021年4月底,美國已有約不到三分之一的人口接種了 Covid-19 疫苗。最初的聯邦和州疫苗接種策略側重於醫院、大規模疫苗接種中心和零售藥店,迅速為衛生保健工作者和Covid-19高風險的長照機構住民接種疫苗。由於冷藏條件嚴苛、供應量少又緊迫,所以通常負責大多數疫苗接種的門診單位反而無法提供接種服務。
然而當疫苗供應日趨充裕,近期每天的疫苗接種速度趨於平穩甚至下降,“疫苗猶豫”和公平性的擔憂也隨之而來。
由於許多疫苗接種安排在大規模疫苗接種中心,只有相對較少的美國人能在他們平常就醫的地方接種疫苗。所以,疫苗如果必須再追加接種(booster shot),在數百萬美國人重返常規門診護理的時代,一定要採取必要措施,讓民眾在熟悉的環境中施打疫苗,否則將可能錯失良機。
文章中舉了一個例子:一位87歲的女士,依約到附近熟悉的社區健康中心回診,並準備接種疫苗。但是卻被告知當日必須由工作人員將她載到另一個大約車程15分鐘的地方施打疫苗。最後,這位女士拒絕了。
這位女士對接種疫苗是否猶豫?她似乎願意接種疫苗。她的猶豫不是出於對疫苗的任何懷疑,而是因為對提供給她接種疫苗地方的不信任。給像這位女士這樣的人貼上“猶豫不決”的標籤忽略了這樣一個事實,即許多人更喜歡在他們熟悉的環境中接種疫苗,而不是去陌生的地方讓陌生人接種疫苗。媒體鼓勵疫苗接種應結合以往將疫苗放在人們平常就醫的地方的策略,同時有當地護士和醫生的指導。大多數人在調查中將這些熟悉的醫護人員稱為是最值得信賴的健康信息來源。
為了更了解一般性醫療單位作為Covid-19疫苗接種點的潛力,一家統整全國門診患者數字登記的公司Phreesia(其中一位作者在該公司擔任首席臨床負責人)對138,604人在2021年3月4日至3月31日期間預約定期就診時進行網路調查。結果顯示,儘管有資格接種疫苗,但許多患者並未接種。
在未接種疫苗的患者中,存在一系列疫苗“猶豫”現象,從“準備好接受疫苗”到“疫苗中性態度”再到“抗拒疫苗”。準備好接種疫苗的人可以進一步分類為“熱切地尋求疫苗接種”,以及“還算願意接受”—只要付出最少的努力,才準備接受疫苗接種。
Prochaska的“變化階段”模型(註)將接受Covid-19疫苗接種視為一種新行為,它告訴我們,人們在權衡疫苗接種的風險、收益和便利性時會在各個階段之間移動。臨床醫生要熟悉應用該模型來提供幫助追求健康行為的人。對接種疫苗採中性態度或抗拒疫苗而未接種疫苗的人可能是在“無意圖期”(precontemplation),而還算願意接受疫苗的人是在思考期。在此過程中確定一個人的階段有助於調整說服工作。
沒有保險的人、在沒有證件的情況下居住在美國、英語能力有限,或有複雜的健康和社會需求的人可能不願使用藥房或大規模疫苗接種點。在醫療補助承保 (Medicaid-covered)或未投保患者尋求緊急醫療服務時提供疫苗接種,可能是觸及疫苗接種人群的一種方式。
與“還算願意接受疫苗”的群體一樣,處於“無意圖”的疫苗中性態度群體,可能會在尋求其他問題的護理時接受疫苗接種—如果有疫苗並且有可信賴的臨床醫生的“推動”。這個群體包括年輕的對接種疫苗持開放態度但不關心 Covid-19的成年人(45歲以下未接種疫苗的調查受訪者中有64%同意接種疫苗很重要,但只有一半的人擔心他們感染Covid-19的風險)。想要改變這個族群,應該藉由強調Covid-19生病的威脅,提高對疫苗重要性的認知,而不是強調接種疫苗對公眾的群體目標。
即使是真正抗拒接種疫苗的人,一旦他們到了有疫苗的醫師辦公室,他們也可能會重新考慮。對於這個群體,定期就診可能是解決疫苗問題和激勵疫苗接受的最佳選擇。在未接種疫苗的調查受訪者中,六分之一(15%)表示如果他們的醫療保健提供者推薦,他們會更傾向於接種疫苗。
政策制定者和規劃者在全國民意調查中將重點放在對疫苗猶豫不決的群體上。但它低估了準備階段的可變性、人們觀點的流動性,以及人們生活和工作的地方所接觸到的社區衛生專業人員的說服力。初級保健臨床醫生和值得信賴的醫療保健組織通常與社區領導建立工作關係,可以製定適合當地需求和偏好的解決方案。
前述那位女士最後沒有接種疫苗,儘管她有很高的併發症風險而且其實對接種疫苗沒有疑慮。所以,如果有正確的支持基礎設施,初級保健醫療單位可以在疫苗接種工作上發揮關鍵作用。透過與社區衛生工作者的聯盟、社區中心和教堂,以及提供以家庭為基礎的護理來支持人口健康計劃,這些做法可以惠及原本可能被排除在外的人,並加速可能最難接觸到的人群中的疫苗接種公平性。
作者最後強調,隨著疫苗接種範圍擴大到兒童以及成人可能需要追加注射,這種貼近當地機構的轉變一定是不可少的。只強調猶豫卻沒有抓住重點。規劃者應該對Covid-19疫苗接種的地點、時間和方法建立靈活性來擴大施打的範圍,讓許多社區中最值得信賴的醫療保健提供者參與進來:醫師、護理師和社區領導者知道如何傳達有說服力的信息並提供關懷。
註:Prochaska的“變化階段”模型:是兩位著名的心理學家Carlo C. DiClemente和James O. Prochaska在1983年提出的跨理論模式。認為人的行為轉變是一個複雜、漸進、連續的過程,可分為5個不同的階段:無意圖(precontemplation)、思考期(contemplation)、準備期(preparation)、行動期(action)和維持期(maintenance)。了解當事人身處於改變過程中的哪一階段,可以讓更好地理解其行為模式,並更準確地...完整轉譯文章,詳連結:http://forum.nhri.org.tw/covid19/virus/j_translate/j2677/ ( 財團法人國家衛生研究院 齊嘉鈺醫師摘要整理)
📋 The New England Journal of Medicine - 2021-06-24
Missing the Point — How Primary Care Can Overcome Covid-19 Vaccine Hesitancy
■ Author:Scott Ratzan, Eric C. Schneider, Hilary Hatch, et al.
■ Link:https://www.nejm.org/doi/full/10.1056/NEJMp2106137?fbclid=IwAR3WjCgRkSqAeN97YIO6IIdzWpoZs3XQ9jkVWJoub1k9skdpnuDwPEagMys
〈 國家衛生研究院-論壇 〉
➥ COVID-19學術資源-轉譯文章 - 2021/07/27
衛生福利部
疾病管制署 - 1922防疫達人
疾病管制署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06的網紅陳靜敏,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出事要扛、被打活該… 護理師總是弱勢犧牲者! 去年造成15人死亡的護理之家大火,昨天偵查終結,潘姓代理護理長與陳姓護理師因沒有制止護理之家住民自行攜帶「超長波床墊」進入病房,也未依規定按月檢查住房內是否有人使用私人電器,#遭到新北地檢署依業務過失致死罪起訴。 💥💥消息一出,馬上在護理界掀...
護理之家 負責人資格 在 老師雞 何景榮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如何不讓非法外勞仲介集團,成為防疫上的漏洞?】
在開始談論一名脫逃的「非法外勞」(移民署目前統一以「失聯移工」稱呼),確診感染新型冠狀病毒的事件之前,我先奉勸大家兩件事:
1. 首先,不用譴責她「在醫院玩抖音」。除非是醫生的專業意見,告訴病患「玩抖音會讓妳的武漢肺炎變嚴重喔!」,否則,沒人有資格批評她「嘻皮笑臉地」玩抖音這件事(不然生病的人,都應該哭著等死嗎? )。況且,新冠病毒不會透過手機訊號與網路傳染;一堆窩在房裡上網、每天「分析」武漢肺炎的鍵盤醫療專家,也還是生龍活虎,沒有因為在網路上接觸新冠病毒而染病。所以,這位抖音移工並沒有讓疫情變得更嚴重。
2. 也不用說「幹嘛幫她治病、讓她死了算了」、「不要讓她浪費健保資源」之類的話。這名外勞若是病逝,傷害的是我們在國際上防疫能力的名聲,對台灣可沒好處! 另外,這名外勞由於逾期居留,因此也沒健保可用,勢必要有人幫她處理醫療費用。請鄉民們不要忙著嗆我「這麼愛嘴,那你何景榮幫她付醫療費啊!」...對不起,應該幫她付醫療費的不是我,也不是你,而是沒有幫她依法投保的雇主。
所以,這位確診外勞所犯的錯誤,不在她的染病,而在於她是非法的逃逸外勞。因為逾期居留、在台灣沒有合法工作權,所以就算她看護的是高齡、低免疫力的高危險群,這位外勞也不敢主動就診;不知道(或是害怕想起來)自己染病,因此若無其事地在外面趴趴走。像這樣的非法外勞或失聯移工,在台灣有五萬多名,確實如柯文哲所說的,「成為台灣防疫上的漏洞」。
那麼,要解決「非法外勞成為防疫漏洞」的問題,就必須先了解:為何有人合法外勞不當,要當非法外勞? 為何有人不聘請合法外勞,偏偏要聘請來路不明的非法外勞?
如果今天,一個來路不明、沒有證件,連中文都說不好的印尼人,自己跑到你家按門鈴,說要幫你照顧你的父母、或是有身心障礙的至親,請問你願意為了省個兩、三千塊錢就聘用她,讓自己原本就因為健康因素而屈於弱勢的親人,再暴露於人身安全的危險之中? 換句話說,一個脫逃的外勞,因為居留證逾期而被撤銷之後,如果不透過熟門熟路的其他人的媒介,單憑自己,是很難再找到工作的!
所以,這些脫逃、逾期居留非法外勞,大多數是透過台灣人、透過台灣自己的非法外勞仲介業者,媒合到台灣雇主的工廠或家庭中。這些仲介業者,憑藉著三寸不爛之舌(「哎呀! 外勞有沒有逾期居留,反正每天待在家裡,根本沒差!」),一定程度的法律常識,再加上熟悉移民署、勞動部等公部門的作業流程(例如先幫外勞申請居留證延長,再扣留公部門交還的領件收據,達到間接扣留外勞居留證件的目的),取信於台灣雇主,進而讓這些沒有身分的黑工,進入工廠、甚至是進入你我的家庭,最終成為今天防疫上的一大漏洞。
至於外籍移工這方面,由於現行法律,允許外籍移工在第一個合約的三年期滿之後,自行跟雇主續約,不需再透過仲介。那麼,又是那些人放著合法外勞不當、不走續約這條路,反而鋌而走險,選擇脫逃或逾期居留,進而走上了非法外勞這條不歸路? 通常是下面幾種情況:
1. 工作期間無法取得雇主的信任,於是雇主在合約期滿後不願意續約(這種情況最少)。因此外勞必須去找原本仲介她來台灣的仲介業者,代為尋找新的工作機會。
2. 移工看護的長輩或病患過世,工作與居留原因消失,移工只好去找原本的仲介業者,看能不能媒合新的雇主。
3. 雇主(通常是被看護長輩的子女,也就是真正付薪水的老闆)一副「付錢是大爺」的心態,強迫移工超時工作,或是對移工有暴力毆打或性侵等行為,迫使移工脫逃(不要跟我講「外勞應該尋求法律途徑救濟,不應該先脫逃」這類的事後諸葛;外勞是勞工、不是律師,對我國法律並不瞭解。人生地不熟的她們,也不太了解政府能夠提供的救濟管道。至於「挺身對抗雇主」這類的廢話,更不用講了! 去問問在澳洲當台勞的那些年輕人,有幾個敢對抗雇主? 這些台勞很多都還是大學以上學歷的高知識份子)。這些脫逃外勞,沒辦法靠著同鄉的外勞姊妹找工作(人家也只有一個老阿公或老阿罵照顧;讓給妳,那她吃什麼?),所以最終還是要回去,尋求當初的仲介業者幫忙找工作。
由於幫外勞媒介合法的工作合約,只能再賺單次的一筆仲介費,因此某些不肖的仲介業者,就會假藉各種名義(例如「先幫妳辦居留證延期,所以妳居留證先交給我保管」)取得移工的證件並扣留後,才幫忙安排非法的居家看護工作。
由於證件已經在業者手上,只要移工的居留期限一過,變成非法外勞,那麼這些仲介業者就可以巧令名目,除了仲介費,再額外收取例如「陪病費」(帶著不再有健保的移工去看病,並幫忙付錢,再從中抽頭)等等五花八門的費用,移工也只能一隻羊被扒好幾層皮、任其宰割。
更狠一點的業者,就用「當短期看護,時薪比較高,工作時間也比較彈性」等藉口,以類似「派遣工」的方式,幫非法外勞媒介在醫院照料突發性的重症患者,甚或是臨終病人的安寧看護工作。至於醫院的院方或是護理人員,只要病患家屬有派人過來陪病,陪病的外勞是否合法,通常也不會過問。
(話說我爸在臨終之前、我在加護病房外陪病的那段期間,就有遇過仲介業者,問我「需不需要找印尼人來幫忙看護」,通常我都是回答「不用了! 我跟我媽就是印尼人」來打發他們XD。)
所以說,以派遣工的模式,來操控非法外勞的仲介業者,他們的商業模式很「一條龍」,有著完整的上下游分工(其實還蠻類似毒品販售的模式)。業者不但會在各大醫院的重症病房或加護病房外,找尋需要看護工的家屬,再派遣旗下的外勞去看護,從中抽頭獲利。等到這位病患的看護工作結束(有可能是因為病患康復,但是更通常的情況是病患往生),再安排另一位病患的看護工作。
此外,仲介業者還會幫這些負責做派遣看護工作的脫逃外勞,安排「阿斯辣瑪(asrama; 印尼語「宿舍」之意),美其名是為了照顧外勞起居,實際上的目的,除了創造向脫逃外勞收費的更多機會(相信我,「阿斯瑪辣」的吃、住,都要付錢給仲介業者,而且不會低於外面的市價行情)之外,更是為了方便管理、集體監控,讓非法移工繼續成為不肖業者刀俎上的魚肉!
好了,現在回到柯文哲跟陳時中都希望解決的問題:要怎麼找出這五萬多名散居在全國各地的非法外勞,避免他們成為防疫上的漏洞? 方法當然不是在街上,把每一個長得像印尼人的人,都抓來拷問(拜託不要來抓我! 我雖然又落選又失業中,但目前在台灣是有合法工作權的!)。正確的做法,是像從大鍋子裡提出一大串肉粽(台語的「提肉粽」)的方式,先找出源頭,也就是專門仲介非法外勞的業者。方法包括(但不限於):
1. 清查台灣所有的外勞仲介業者,找出「曾經仲介過的外勞,脫逃或失聯比例最高」的幾家業者;這類業者涉嫌窩藏逃逸外勞,甚至操控非法外勞擔任派遣工的嫌疑最大。
2. 針對嫌疑較大的仲介業者,清查公司或負責人旗下持有或租賃的住宅(特別是老舊公寓或地處偏遠的透天厝,這類的非營業用地);這些很可能是用來窩藏大批非法移工的「阿斯辣瑪」。
3. 再笨一點的方法,就是跟監個別的非法移工,或是常在醫院招攬看護生意的台籍掮客,試著找出非法移工宿舍的所在位址。
從源頭查起,查到之後,就要開始重罰! 對於貪小便宜,雇用非法移工的雇主,應提高罰金的金額;所雇用的非法移工,不論是隔離期間的所需開支,或是確診染病後的醫療費用,當然都是這些雇主來負擔。妳想省錢,我偏偏讓妳花更多錢!
對於甘願成為脫逃外勞的非法移工,則在遣返回國後,提高他們禁止入國的年限(目前被查獲的脫逃外勞,五年內不得再入境我國;自首者可減少兩年),犯行嚴重者,甚至可終生禁止其入台。妳以為當脫逃外勞可以在台灣趴趴走,那就讓妳以後根本進不了台灣!
至於罪魁禍首的非法外勞仲介集團,由於其犯行涉及偽造文書、人口販運、甚或是國際上最令人髮指的「奴隸罪」等等,因此我主張用「組織犯罪條例」,來起訴這些犯罪集團。政府不需要額外立一大堆的法,卻又不好好執行;只要有心,好好運用既有的法律,就可以對從事犯罪的個人或集團,產生最大的嚇阻作用。
當然,亡羊就要趕緊補牢,先從這次染病的非法移工,當初仲介她來台灣的仲介業者開始查起;我相信不是查不到,只怕這些業者背後的勢力太龐大,相關單位不敢查(至於業者背後的靠山有多硬,可以去問問長期幫移工說話,因而屢遭部分不肖仲介業者恐嚇的林淑芬委員)。
最後,有人會問我:「何景榮你自己不也是印尼人? 何況你很多朋友是外勞,為什麼還要想辦法去查緝非法外勞?」我的朋友大多是合法外勞;我一直相信:要取締非法,才能保障合法移工的就業權益。何況大家都是在台灣這艘船上,不論你是台灣人、印尼人還是東南亞人,只要這艘船因為疫情的破口而沉淪,最後大家都會變成死人!
只有政府單位展開鐵腕作為,掃蕩非法仲介集團、更正這種近乎蓄奴的惡行,讓旗下的非法外勞能夠重見天日,將他們納入全國一體的防疫體系當中,這才是正本清源之道!
護理之家 負責人資格 在 倫敦人妻先生手記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SAA 保護遺棄動物協會 之前有人話你地創辦人藍到發紫,依家有人掘你數簿,發現原來啲捐款一半有多都係去左人工,董事人均出糧六萬以上,我想問一下你地有冇補充?
到底市民捐錢係助養遺棄動物,定係協會高層?當然,如果高層們認為自己都係被社會遺棄嘅一員,咁又真係合情合理去助養嘅...
趁住依家人多,不如貴會解釋一下,除左捐款者蠢之外,點解可以接受你地人工咁高?
#你都真係唔好彩
#對家搵會計師燒你數簿
#點拆好呢
#我教你啦
#貴會其實係受霍格華茲所託
#保護被巫師世界遺棄的嗅嗅
#所以只能用人工掩飾開支
#怪獸和牠們的產地
#下集在香港開拍
#已fc #手動傳 #我朋友個家姐喺入面做 #見過家庭小精靈添
#你唔係真係信呀嘛
究竟保護遺棄動物協會SAA賺埋幾多?
財務報告分析PART1:
開始前先睇下明施慎選評價
(https://theidonate.com/charities/saa)
(最新核查日期並無包括2017年,
因SAA約於2018年12月中才上傳2017年報告)
評級只有1星、員工薪酬佔總支出約55%。
筆者在會計師陪同分析下認為該報告不太反映真實情況
據知情人士提供, SAA職員分佈大概如下
(薪金以2017年估算,數目已包括勤工):
前線:
照顧員(初入職低層員工) $9500 x 4人
護理員(較照顧員高一級) $10500 x 8人
資深護理員+雜務 $12000 x 1人
司機 $10500 x 2人
犬隻訓練員/顧問 $300/hr Freelance - 每星期約25小時 x 1人
辦公室:
拍攝、制圖 $12000 x 2人
慈善聯絡 $12000 x 3人
前線外展等 $12000 x 3人
會計、雜項 $12000 x 2人
公司總務管理 $15000 x 1人
高層(人事管理職員約2017年4月離任,
其後沒有再聘請並交由數目管理職職員兼任):
數目管理及人事管理 $18000 x 1人
每年薪金支出約 $4 134 000
筆者預多 $410 000(+10%估算差額)
跟據資料2017年薪金支出 $9 735 514
2位負責人范韻清及陳淑娟乃同性同居戀人
年薪共可能高達 $5 600 000 即每人月薪約$233 396
即使董事5人計算在內 共7人月薪亦達 $66666
而根據《稅務條例》第88條, 負責人即僱主及董事等是不能受薪
因此SAA極有可能已違反擁有慈善牌照的資格
早前已有毛孩守護者及非牟利獸醫機構有限公司被除慈善牌照
*注意表格內所有資料取自SAA網頁*
https://www.saa.org.hk/zh/about.php?id=2
*表格由筆者聘請兩名香港執業會計師制作*
保護遺棄動物協會專題 深藍扮黃救捐款 創辦人與現任警務署長為朋友
https://www.facebook.com/1175155775993016/posts/1387589351416323?d=n&sfns=mo
保護遺棄動物協會賺幾多?財務報告分析PART1
https://www.facebook.com/1175155775993016/posts/1395155947326330?d=n&sfns=mo
財務報告分析PART2 (車輛支出篇)
https://www.facebook.com/1175155775993016/posts/1408813525960572?d=n&sfns=mo
保護遺棄動物協會專題-申請失敗後被辱訪問
https://www.facebook.com/1175155775993016/posts/1436684233173501/?vh=e&d=n
護理之家 負責人資格 在 陳靜敏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出事要扛、被打活該… 護理師總是弱勢犧牲者!
去年造成15人死亡的護理之家大火,昨天偵查終結,潘姓代理護理長與陳姓護理師因沒有制止護理之家住民自行攜帶「超長波床墊」進入病房,也未依規定按月檢查住房內是否有人使用私人電器,#遭到新北地檢署依業務過失致死罪起訴。
💥💥消息一出,馬上在護理界掀起軒然大波,病人與家屬的物品屬於私人財產,請問基層護理人員真的有管理權限可以「強制檢查」並「沒收床墊」嗎?甚至是冒著被罵、被打的暴力風險前去勸阻?#難道違法攜帶私人電器的民眾與醫院負責人都不需要負起一點責任嗎?就這樣讓這兩名無辜的護理師背上15條人命的陰影與責任,成為「業務過失致死」的「加害人」,實在有失公平!
護理師總是弱勢犧牲者!許多機構為了節省經費,#都讓護理人員兼任非自己專業的角色,以這次事件為例,護理人員便還兼任了防火管理權人,一肩扛起安全管理責任、場所管理責任、防火責任,在沒有受到完整專業訓練的情況之下,出事了又都算在掛名的護理人員頭上,這合理嗎?以後誰還敢擔任沙包基層護理人員呢?
不僅身兼數職、業務包山包海,#護理人員照顧病人的專業職責還備受質疑,在許多人眼中,醫師才有專業,護理師只是服務業,只有資格做打針、換藥、換床單等雜七雜八的工作,甚至連「打針太痛」也會被視為不專業的一種表現遭到客訴,非常不合理😡😡
在護理師的業務範圍不明確、專業不被重視的情況之下,護理師的權益被嚴重侵害,醫療暴力事件頻頻發生。即使政府在103年修正《醫療法》,將醫療暴力行為納入刑事處罰範疇,並列為非告訴乃論之罪,但成效仍然有限。106年的醫療暴力通報件數有353件,107年有400件,#平均每天都有一件以上的醫療暴力事件發生,其中有高達60-70%的通報案件沒有移送司法、完全沒有被處理,結果令人心疼。
國際護理協會(ICN)早在2001年就報導指出,護理師是醫療機構中最容易被攻擊的對象,#遭受職場暴力的機會是其他專業的三倍。然而我國卻沒有保護醫護人員的通報系統,只有台灣病人安全通報系統(TPR),還不須通報「非關病人安全之異常事件」。
我強烈建議醫院要確實落實建立「需特殊關懷名單」,讓系統在具有潛在暴力風險的病人、家屬或訪客掛號時,通知相關人員,並立即採取防範措施,#以起到預警的作用,避免無辜的醫護人員再次陷入醫療暴力之中。
根據某醫學中心急診室針對工作滿三個月以上的護理人員所做的研究報告,有高達94.3%的急診護理人員都有經歷過暴力事件,其中以言語暴力事件最高佔94.3%,威脅行為其次佔65.8%,身體暴力事件則佔32%。
這些護理人員在遭受到暴力事件後,皆感到生氣、委屈及無力等情緒,#繼而產生職業倦怠,相繼離職,造成護理人力短缺的狀況,而這也是護理師執業率僅有60%的原因,我們必須要正視並解決。
📌📌為此我再一次請勞動部輔導各醫療機構成立工會,並偕同衛福部研擬「在民眾教育部分對於預防醫療暴力」的具體可行方案,同時調查台灣病人安全通報系統在落實「警示訊息」的執行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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