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訪華府水岸碼頭改造計畫。
艷陽當空,一帶Potomac 河流碧綠澄清,遊艇如鱗,好一幅景緻如畫。
邀請到當地的開發商說明bot的過程,以往當地是潮濕的沼澤,伴隨古老的魚市場,改建後整個碼頭長達1.5公里的步道大街,各式餐廳、酒吧、精品店、旅館、辦公大樓,已成當地時尚景點。
本開發案從2006年到2010年與政府溝通,其後開始施工,第一期工程完工開幕才兩年多。
開發商提到,BOT案和政府簽約99年!
紐約碼頭簽約50年,當時市長與我們都覺得難以想像了,華盛頓碼頭竟然直接簽99年,是什麼樣的氣度契約文化與合作信任關係,才能促成這樣的合作方案呢?
我提問,合作期間,建商與開發商是否需要定期向政府報告進度、政府會不會中途干預或對計畫指指點點?或者因為紐約換了執政者而對計畫有所改變?
「會不定期與政府溝通,沒有定期幾年,視政府需要。開發的計畫初始談好,就依照契約執行,政府過往不會干預,也沒有因為執政者不同而導致計畫變更。」
想來也是,畢竟簽約99年。
接著提問,99年內如果開發商要變更計畫可以嗎?比如把原本商業大樓改為住宅區?是否要跟政府或在地居民溝通?
「會依據市場不同需求變更,必須和政府溝通,審議的過程,取得居民同意是其中一環。」
這就是與台灣很大的差別!台灣往往要求在BOT初始就要把未來所有規劃談清楚,對於更改計畫嚴加防範,把廠商當賊一樣防範,也見不得廠商賺錢。華府該案,政府補助七億美金投資開發,因為要廠商有利潤、政府才能抽稅分成。
在台灣,光讓廠商賺錢都會有「圖利」罵名,怎麼可能還先投資?
長期BOT要邊做邊改、隨時調整理所當然。同行的珊珊姐分享,日勝生案中,市府早期選擇分配得到商辦或住宅,市府及議會要求分配商辦,因為商辦當時市場價格高、住宅在新店,市府得到也無法當公共住宅給市民。然而,後來因房地產價格上漲,日勝生擁有的住宅比例市價高漲,就形成「日勝生拿富住宅賺大錢,市府只拿到窮商辦」的對比。但回到簽約前的判斷,並沒有錯。
態度上,政府應該鼓勵業者賺錢,政府才能從中獲利,政府不該限制業者獲利,而媒體也不該先入為主覺得讓業者獲利就是官商勾結、圖利、貪污。
恢復信任,是漫長的道路。
可惜,只與開發商會談二十多分鐘,很想再細部討論,時間不足,只能向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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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訪華府水岸碼頭改造計畫。
艷陽當空,一帶Potomac 河流碧綠澄清,遊艇如鱗,好一幅景緻如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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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開發案從2006年到2010年與政府溝通,其後開始施工,第一期工程完工開幕才兩年多。
開發商提到,BOT案和政府簽約99年!
紐約碼頭簽約50年,當時市長與我們都覺得難以想像了,華盛頓碼頭竟然直接簽99年,是什麼樣的氣度契約文化與合作信任關係,才能促成這樣的合作方案呢?
我提問,合作期間,建商與開發商是否需要定期向政府報告進度、政府會不會中途干預或對計畫指指點點?或者因為紐約換了執政者而對計畫有所改變?
「會不定期與政府溝通,沒有定期幾年,視政府需要。開發的計畫初始談好,就依照契約執行,政府過往不會干預,也沒有因為執政者不同而導致計畫變更。」
想來也是,畢竟簽約99年。
接著提問,99年內如果開發商要變更計畫可以嗎?比如把原本商業大樓改為住宅區?是否要跟政府或在地居民溝通?
「會依據市場不同需求變更,必須和政府溝通,審議的過程,取得居民同意是其中一環。」
這就是與台灣很大的差別!台灣往往要求在BOT初始就要把未來所有規劃談清楚,對於更改計畫嚴加防範,把廠商當賊一樣防範,也見不得廠商賺錢。華府該案,政府補助七億美金投資開發,因為要廠商有利潤、政府才能抽稅分成。
在台灣,光讓廠商賺錢都會有「圖利」罵名,怎麼可能還先投資?
長期BOT要邊做邊改、隨時調整理所當然。同行的珊珊姐分享,日勝生案中,市府早期選擇分配得到商辦或住宅,市府及議會要求分配商辦,因為商辦當時市場價格高、住宅在新店,市府得到也無法當公共住宅給市民。然而,後來因房地產價格上漲,日勝生擁有的住宅比例市價高漲,就形成「日勝生拿富住宅賺大錢,市府只拿到窮商辦」的對比。但回到簽約前的判斷,並沒有錯。
態度上,政府應該鼓勵業者賺錢,政府才能從中獲利,政府不該限制業者獲利,而媒體也不該先入為主覺得讓業者獲利就是官商勾結、圖利、貪污。
恢復信任,是漫長的道路。
可惜,只與開發商會談二十多分鐘,很想再細部討論,時間不足,只能向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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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山區都市計畫通盤檢討 經臺北市都委會審議修正通過
昨日(2)主持臺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第732次委員會議,經委員會充分討論且獲有共識,審議通過「松山區都市計畫通盤檢討(主要計畫)案」及「松山區都市計畫通盤檢討(細部計畫)案」。本次通盤檢討立基於松山區得天獨厚之國際航空鐵路捷運等完善大眾運輸系統、優質住宅社區典範、以及產業發展軸帶等優勢發展基礎,針對公共設施用地進行適宜調整,土地使用及都市設計管制進行必要彈性修訂,並建立全區系統性開放空間、人行系統留設原則,以串聯既有綠地及河濱公園,為穩定發展中之松山區,建立更優質、更具彈性的都市計畫管制。
松山區位處北市市中心區,西側及南側分別以復興南北路及市民大道為界、北抵松山機場、東臨基隆河。自民國45年發布都市計畫迄今,已成就為一發展穩定、兼具商務、住宅、觀光休閒等多元活動機能的市中心區域。區內有北市唯一一處航空站松山機場,並有松山火車站及捷運文湖線及松山新店線行經本區所設之6處捷運站,大眾運輸便捷,區內台北體育場及田徑場,提供全市多功能運動、休憩功能。松山區依著鄰近松山機場的國際運輸優勢,敦化北路、復興北路、南京東路已發展成為本市重要金融商務產業發展軸帶。民生社區、延壽街周邊建構成為北市核心區最完整之優質住宅社區典範。松山車站扮演城際轉運樞紐角色,整合鄰近慈祐宮、饒河街夜市以及信義區五分埔商圈,形成商業、運輸、觀光發展重心。基隆河流經松山區北側及東側,面積近87公頃的河濱公園,也成為北市重要休憩地點。
市府為落實臺北願景計畫,整合過去推動之東、西區門戶計畫、大型公辦都更計畫、地區再生計畫及地區發展策略計畫,已於106年啟動全市各行政區都市計畫通盤檢討法定程序。市府辦理本次松山區都市計畫通盤檢討,則是立基於該地區活絡之商務產業發展、優質居住環境、廣大水岸藍綠帶資源,以及便捷的航空、鐵路、捷運、公路等交通運輸系統,配合近年投注的健康公宅、松南營區活化利用、中崙市場改建,以及規劃中之捷運東環段及民汐線等建設,全面檢討區內土地使用、公共設施、都市設計、都市更新,期望在穩定且優質的現有環境基礎之上,透過本次都市計畫通盤檢討,更能符合市中心都市活動未來發展需求。
松山區過去都市計畫通盤檢討,均是以細部計畫為範圍,本次是首次整合各細部計畫區,改以行政區為通盤檢討範圍,涵蓋33個行政里,面積928.78公頃。市府在106年及107年陸續舉辦多次在地溝通及專家學者諮詢,全案於107年6月8日起啟動法定程序公告公開展覽40天,市府並於6月27日依法召開說明會。本次通檢案計畫年期目標年為民國132年,目標年計畫人口為26萬人。本次檢討重點除針對國中用地、堤防用地、行水區等公共設施用地進行適宜調整,計變更2處主要計畫分區用地變更外,同時配合全面檢討細部計畫土地使用與都市設計管制規定使更具發展彈性,並精進都市設計管制作法,重新劃分實施都市設計「審議」管制範圍,以及都市設計「準則」管制範圍,同時訂定全區系統性開放空間、騎樓等人行步道留設原則,並串聯計有綠地及河濱公園。
本次會議市府就通案性議題及計畫內容進行說明,在地里長及民眾亦到場旁聽,本案公展迄今共計受理10件公民團體陳情意見,今日會議並有民眾登記進場發言。委員會經聽取市府簡報及民眾陳情發言後,針對計畫變更內容表示因松山區發展相當成熟,故變更不多,但都予支持,民眾陳情意見部分則逐項討論後作成決議,全案修正後通過,重點如下:
1.計畫人口維持現有計畫人口249,000人
2.納入松山機場遷建及未來發展政策,並將3年前市府所舉辦首都圈論壇業已整合北、北、基、桃縣市首長研意見相關共識與結論,摘要納入都市計畫主要計畫書內。
3.松南營區都市計畫變更案業經內政部核定,案內新增約1公頃公園用地,將可透過周邊基地退縮留設之開放空間,可串聯現有敦北公園、民權公園、富錦街以及民生社區,建立綠色廊帶系統,相關計畫內容請於計畫書內補充相關文字與圖面。
4.主要計畫同意變更西松國小校地為國小用地,行水區依中央函釋規定同意變更為河川區。
5.細部計畫同意撫遠街附近地區解除建築基地規模,針對優質住宅社區典範之民生社區特定專用區訂定較具彈性設計準則,並改為都市設計審議地區。同時支持精進都市設計作為,劃分為都市設計「審議」管制範圍,以及都市設計「準則」管制範圍。
6另有關京華城公司及民眾針對京華城所在街廓陳情解除現行計畫所規範之6種使用項目,比照第三種商業區之意見乙項,不予採納。委員會經考量該地都市計畫甫經本會106年12月21日第721次委員會審議通過,決議依監察院糾正及審核意見釐正容積率為560%,並已考量地主開發權益,解除整體開發限制,全案業經市府於今(107)年1月18日發布實施。有關僅供作公眾服務空間、國際購物中心、國際觀光旅館、辦公大樓、文化休閒設施及停車場共6種使用項目之規定,係80年當時申請人與市府行政協議後明載於公告之都市計畫書內,不予變更,故仍維持現行計畫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