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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 申請資格為何?
Ans:
1. 依法辦理公司登記、商業登記、有限合夥登記之營利事業,或無上述登記而有稅籍登記之「營利事業」。(註:非營利團體及其附設組織非屬「營利事業」,故不符合本補貼申請資格。※參考Q24)
2. 須為商業服務業※參考Q2;屬專業國際貿易服務業者,應向本部國際貿易局申請。※參考Q23
3. 營業額衰退達50%:※參考Q4
(1) 於110年5月至6月期間之合計營業額,較前一期(110年3月至4月)或較108年同期(108年5月至6月)之合計營業額減少達50%。
(2) 於110年5月至6月期間之任1個月營業額,較前一期(110年3月至4月)月平均營業額,或較108年同月之營業額減少達50%。
4. 申請事業應以事業總機構名義提出申請;外商於國內設置之分支機構得申請本補貼。※參考Q3
Q2. 哪些行業可以申請?如何認定行業別?
Ans:
1. 本補貼所稱之商業服務業,例如:批發(文具批發、玩具批發、服飾批發)、零售(超商、服飾店、文具店)、餐飲(餐廳、咖啡廳、飲料店)、倉儲、視聽歌唱(KTV)、洗衣(傳統洗衣店)、婚紗、攝影、美髮及美容業等行業,可參考須知附表一所列之適用行業。
2. 行業別之認定方式:
(1) 以事業申請時財政部稅籍登記之第1項或第2項營業項目認定(事業可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公示資料查詢/稅籍登記資料公示查詢,即可依統一編號查詢營業項目),或
(2) 以108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書上所載之「行業標準代號」為準。(以此方式認定者需檢附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108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書。※參考Q9)
3. 本部就申請事業行業別之認定有疑義時,主辦單位或執行單位得要求申請事業提供相關佐證資料(如:稅籍登記行業代號各項目之營收比例),本部得以占比較高者認定其行業別。
4. 屬專業國際貿易服務業,若符合貿易服務業薪資及營運資金補貼資格(109年9月1日前向財政部稅籍登記之營業項目為批發業,且「出進口廠商登記辦法」向本部國際貿易局辦妥出進口廠商登記,108年全年出進口實績達150萬(含)美元以上者),應向本部國際貿易局申請薪資及營運資金補貼。※參考Q23
5. 屬特許行業者,其行業別以許可項目認定之,行業別與申請資格不符者,本部得駁回其申請:倘申請事業行業別係依公司法第17條、有限合夥法第11條或商業登記法第6條,按其他法令規定應取得本部以外其他機關之許可者,其行業別以許可項目認定之,行業別與申請資格不符者,本部得駁回申請。(特許行業相關資訊可參考「公司與商業登記前應許可業務暨項目查詢服務平台」。) ※參考Q22
[例如] 遊覽車客運業(公司行號及有限合夥營業項目代碼:G101051)為特許行業,其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管為交通部。
Q3. 能以個別分支機構(如:分公司、單一門市)來申請嗎?營業額能否分開計算?
Ans:※參考Q1、Q4、Q25、Q26、Q27
1. 不能,申請事業應以「事業總機構」名義提出申請,且其營業額衰退以事業總機構及所有分支機構之營業額合併計算。
2. 如為外商於國內設置之在臺分支機構得申請本補貼,其營業額衰退以在臺所有分支機構之營業額合併計算。
▶ 營業額之計算與認定
Q4. 業營業額減少達50%如何比較?
Ans:
1. 營業額衰退符合下列之一者:
(1) 於110年5月至6月期間之合計營業額,較前一期(110年3月至4月)或較108年同期(108年5月至6月)之合計營業額減少達50%。
(2) 於110年5月至6月期間之任1個月營業額,較前一期(110年3月至4月)月平均營業額,或較108年同月之營業額減少達50%
2. 以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401、403)提出認定者,其營業額為扣除退回及折讓後之銷售額總計,且不含股利、出售固定資產或土地等業外收入。
3. 營業額衰退以申請事業之總公司及所有分支機構之營業額合併計算;如為外商於國內設置之在臺分支機構,其營業額衰退以在臺所有分支機構之營業額合併計算。
Q5. 補貼期間為何?
Ans:
1. 本補貼期間為110年5-6月。
Q6. 補貼內容為何?金額如何計算?
Ans:
1. 本補貼為一次性核給之營運衝擊補貼,以本國全職員工人數(下稱員工)乘以4萬元計算之。
2. 員工人數之認定:以110年4月30日之投保全職員工人數認定。※參考Q7(員工須在申請事業110年4月30日之員工勞保投保單位被保險人名冊、就業保險投保單位被保險人名冊或勞工退休金計算名冊內,且不含部分工時者;無投保單位保險證號或無員工投保於申請事業者,以負責人1人計,同一負責人限補貼1次,且不得重複申請其他政府機關之個人紓困補貼。)
Q7. 全職員工如何認定?負責人(雇主)是否亦可計入?
Ans:
1. 企業為其投保勞保的員工,並扣除「部分工時員工」(保險名冊上「特殊身分別」註記代碼為P0者),及「外籍員工」(保險名冊上「特殊身分別」註記代碼為S0,或身分證字號(統一證號)開頭前兩碼為英文字母者)。註記為S0之外籍員工如已取得中華民國身分,仍得計入,但企業須自行提出佐證及說明。
2. 負責人如有於企業投保勞保、就業保險或勞退提繳則亦可計入。
3. 以上資料將由本部自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取得110年4月30日之勞保投保單位被保險人名冊、就業保險投保單位被保險人名冊、勞工退休金計算名冊進行勾稽,故申請事業只需提供完整且正確的投保單位之保險證號(應於申請書臚列事業之所有(含分支機構)投保單位保險證號),不需自行檢附清冊。
Q8. 本補貼如何申請?
Ans:
1. 為避免紙本送件之接觸及感染風險,本補貼一律採線上申請(並請於公告截止受理日下午6時前完成),且以線上申請可以加速資格確認之速度,使事業得更快獲得補貼款。
2. 本部已於本補貼申請網站提供完整懶人包、教學影片等,業者可參考相關資料操作。如仍有疑問,亦可撥打客服專線(02-77523522)詢問。
Q9. 申請補貼需要準備哪些文件?
Ans:只需準備申請書、營業額衰退證明文件、存摺影本。
1. 申請書(附件一)。
(1) 符合商業服務業之證明文件:
A. 以申請補貼時財政部稅籍登記之第1項或第2項營業項目認定者,資料將自財政部勾稽,無須檢附證明文件。
B. 非以財政部稅籍登記之第1項或第2項營業項目認定者,請檢附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108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書。
(2) 載明投保單位保險證號:於申請書(附件一)中填寫公司完整且正確之投保單位保險證號。本部將自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取得110年4月30日勞保投保單位被保險人名冊、就業保險投保單位被保險人名冊及勞工退休金計算名冊進行勾稽,計算員工人數。※參考Q36 2. 符合艱困要件之下列證明文件:
(1) 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401、403):※參考Q10
A. 以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401、403)期數比較者,應檢附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401、403)。
B. 申請事業以單月比較者:
I. 申請時已完成營業稅申報者,應於各期申報書註明各單月營業額並加蓋申請事業大小章。
II. 申請事業申請時尚未完成營業稅申報,致無法提出上述(I.)衰退月份文件者,應檢附該單月加蓋申請事業大小章之統一發票明細表(附件二)。待完成營業稅申報後,應於110年7月22日前提交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401、403,註明各單月營業額並加蓋申請事業大小章),未提交者本部得追回已撥付之補貼款。
(2) 營業稅核定稅額繳款書(405):※參考Q11 無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且無須開立統一發票者,檢附最近一期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營業稅核定稅額繳款書(405)及加蓋申請事業大小章之自結營收報表(附件三)。
(3) 小規模營業人每月銷售額未達營業稅起徵點者,無法提供401、403或405書表,檢附加蓋申請事業大小章之自結營收報表(附件三)及免徵營業稅相關證明(如:營業稅查定課徵銷售額證明)。※參考Q12 3. 申請事業存摺影本(須含事業名稱、銀行分行、帳號);如為獨資商號,則檢附負責人存摺影本(須含戶名、銀行分行、帳號)。
Q10. 我是開統一發票的業者,如何檢附營業額證明文
Ans:
401或403申報書:
1. 以期數比較者,應檢附艱困期間與比較期間之401或403申報書。
2. 欲以單月認定營業額衰退者:
(1) 申請時已完成營業稅申報者:除檢附上述期間各期之401或403申報書外,並應於各期401或403申報書中拆分「各單月」之營業額(須加蓋申請事業大小章)。
(2) 事業申請時尚未完成營業稅申報,致無法提出上述衰退月份文件者:
A. 檢附上述比較期間之單月統一發票明細表(附件二),並應加蓋申請事業大小章,
B. 待完成營業稅申報後,應於110年7月22日前提交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401或403申報書,並於申報書中註明拆分「各單月」之營業額,未提交者本部得追回已撥付之補貼款。
Q11. 我是有稅籍登記但免開統一發票(查定課稅)的業者,如何檢附營業額證明文件?
Ans:
「最近一期」405繳款書+各期自結營收報表(應蓋大小章): 應檢附最近一期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405繳款書,以及艱困期間與比較期間之自結營收報表(須加蓋申請事業大小章)(附件三)。
Q12. 我是有稅籍登記但免稅(未達營業稅起徵點)者,如何檢附營業額證明文件?
Ans:
各期自結營收報表(應蓋大小章)+免徵營業稅相關證明: 應檢附艱困期間與比較期間之「自結營收報表」(須加蓋申請事業大小章)(附件三),及「免徵營業稅相關證明」(如:營業稅查定課徵銷售額證明,且其上應有「每月銷售額未達起徵點或免稅營業人,無查定稅額」之相關註記)。
Q13. 資格確認流程為何?
Ans:
分為「文件確認」及「資格確認」二階段進行:
1. 文件確認:就所提供之申請文件是否齊備進行確認,有下列情事者,視為文件不齊備不予受理:
(1) 未依本須知之格式上傳應備文件或文件缺漏。
(2) 申請書、拆分各單月營業額之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單月統一發票明細表或自結營收報表等應加蓋大小章之文件(※參考Q47),未用印並掃描或拍照上傳。
2. 資格確認:就申請事業提供之申請文件確認其申請資格、條件及補貼金額等,且確認過程如有疑義時,主辦單位或執行單位得通知申請事業於相關通知送達次日起7日曆天內提供相關佐證文件:
(1) 資料需補正者,以電子郵件或簡訊通知補正,申請事業應於補正通知送達次日起7日曆天內補正,無法補正或逾期未補正者,本部得駁回申請。
(2) 營業額衰退之確認:※參考Q4、Q9
A. 申請事業之艱困要件以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401、403)提出認定者,其營業額為扣除退回及折讓後之銷售額總計,且不含股利、出售固定資產或土地等業外收入。
B. 營業額衰退以申請事業總機構及所有分支機構之營業額合併計算;如為外商於國內設置之在臺分支機構,其營業額衰退以在臺所有分支機構之營業額合併計算。
C. 本部對申請事業之營業額有疑義時,主辦單位或執行單位得通知申請事業於相關通知送達次日起7日曆天內提供相關佐證文件(例如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401、403)有關之銷貨退回及折讓明細表、免稅銷售額明細表、出售固定資產明細表、零稅率清單或單月統一發票明細表等),逾期未提供者,本部得駁回申請。
(3) 行業別之確認:※參考Q2、Q22
A. 倘申請事業行業別係依公司法第17條、有限合夥法第11條或商業登記法第6條,按其他法令規定應取得本部以外其他機關之許可者(即屬特許行業者),其行業別以許可項目認定之,行業別與申請資格不符者,本部得駁回申請。
B. 本部就申請事業之行業別認定有疑義時,主辦單位或執行單位得要求其於相關通知送達次日起7日曆天內提供相關佐證資料(如:稅籍登記行業代號各項目之營收比例),本部得以占比較高者認定其行業別,行業別與申請資格不符或逾期未提供資料者,本部得駁回申請。
Q14. 於「文件確認」階段被通知不受理怎麼辦?
Ans:
事業因申請文件不齊備經本部通知不受理者,可於本補貼受理期間內,將文件備齊後重新送件申請(另成立一件新申請案)。
Q15. 於「資格確認」階段被通知應補正或提供佐證資料,應於多久前補正或提供?
Ans:
1. 事業於「資格確認」階段文件需補正者,應於補正通知送達次日起「7日曆天」內補正,無法補正或逾期未補正者,本部將駁回申請。
2. 本部於「資格確認」階段對事業之行業別、營業額有疑義時,主辦單位或執行單位得要求事業提供相關佐證資料,事業應於相關通知送達次日起「7日曆天」內提供相關佐證文件,申請資格不符或逾期未提供者,本部得駁回申請。
3. 事業之申請經本部駁回後,仍得於本補貼受理期間內,將文件備齊後重新送件申請(另成立一件新申請案)。
Q16. 受補貼的業者,要特別遵守什麼規定嗎?
Ans:
1. 事業應遵循事項 (1) 受補貼事業於110年5月至6月補貼期間不得有以下情形:
A. 離職員工達以下各款人數:※參考Q45
I. 員工人數未滿30人者,離職員工人數逾5人。
II. 員工人數30人以上未滿200人者,離職人數逾員工人數1/6。
III. 員工人數200人以上未滿500人者,離職員工人數逾員工人數1/8。
IV. 員工人數500人以上者,離職員工人數逾員工人數1/10。
B. 有解散或歇業情事。
C. 重複受領本部或其他政府機關之紓困補貼。
D. 違反勞工相關法律且情節重大,即受勞動主管機關裁處,且裁罰金額累計逾50萬元之情事。
E. 屬依產業創新條例第46條之1規定公告之工業區閒置土地清冊之土地所有權人,但不含屬閒置土地繼受人經認定於法定期間有積極建廠事實者。
F. 屬依工廠管理輔導法第28條之1第1項規定之新增未登記工廠。
(2) 不可有其他本部公告禁止之事項。
2. 應配合本部查核作業:※參考Q17
(1) 為驗證申請及申報資料之真實性,申請事業應配合主辦單位或其執行單位進行查核。
(2) 申請事業應同意主辦單位或執行單位洽請相關主管機關提供申請事業及代表人之相關財稅資料,或向勞動主管機關查調相關資料,進行勾稽比對。
Q17. 申請事業應配合哪些查核作業?
Ans:
1. 為驗證申請及申報資料之真實性,申請事業應配合主辦單位或其執行單位進行查核。
2. 申請事業應同意主辦單位或執行單位洽請相關主管機關提供申請事業及代表人之相關財稅資料,或向勞動主管機關查調相關資料,進行勾稽比對。
Q18. 哪些情況補貼款被追回?
Ans:
如有下列情形之一,本部得撤銷或廢止補貼,並追回已撥付之款項:
1. 申請文件之內容不實。
2. 申請事業申請時尚未完成營業稅申報,未於110年7月22日前提交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401、403)(註明各單月營業額並加蓋申請事業大小章);或所提交之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401、403)未能證明營業額減少達50%。
3. 未配合主辦單位或執行單位之查核。※參考Q17
4. 110年5月至6月期間有違反本須知「伍、事業應遵行事項」之情事。※參考Q16
5. 違反其他相關法令規定且情節重大。 6. 其他有不符合本須知規定之情事。
Q19. 補貼款會如何撥付?
Ans:
1. 營業衝擊補貼一次撥付,完成申請經資格確認無誤,並與勞保資料勾稽後,以匯款之方式撥付至申請事業指定之帳戶(匯款手續費由補貼款項中扣除)。
2. 申請事業曾獲本部薪資及營運資金補貼而有應追回款項經通知限期繳回而未繳回者,得暫不撥付本補貼,並得自依本補貼核准金額內扣抵應追回款項後,再撥付餘款。
Q20. 本補貼款是給事業還是給員工?
Ans:
給事業,本補貼目的為協助因疫情受營業衝擊之事業,但事業仍須保障員工之就業權利,因此受補貼事業於110年5月至6月間不得有以下情形:
1. 離職員工達以下各款人數:
(1) 員工人數未滿30人者,離職員工人數逾5人。
(2) 員工人數30人以上未滿200人者,離職人數逾員工人數1/6。
(3) 員工人數200人以上未滿500人者,離職員工人數逾員工人數1/8。
(4) 員工人數500人以上者,離職員工人數逾員工人數1/10。
2. 解散或歇業情事。
3. 違反勞工相關法律且情節重大,即受勞動主管機關裁處,且裁罰金額累計逾50萬元之情事。
Q21. 本補貼為應稅或免稅?
Ans:
補貼款為免稅,依據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9條之1規定,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而依本條例、傳染病防治法第53條或其他法律規定,自政府領取之補貼、補助、津貼、獎勵及補償,免納所得稅。
Q22. 如何知道是不是屬特許行業?
Ans:
1. 依公司法第17條、有限合夥法第11條或商業登記法第6條,按其他法令規定於登記前應取得各該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者,為特許行業。特許行業相關資訊可參考「公司與商業登記前應許可業務暨項目查詢服務平台」。
2. 簡易判斷方式:依本部「公司行號及有限合夥營業項目代碼」之末碼為1者即為特許行業。 (例如:遊覽車客運業(營業項目代碼:G101051)即為特許行業,其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管為交通部。)
Q23. 批發業者從事貿易服務業並符合一定條件者,應申請本補貼或經濟部貿易局之薪資及營運資金補貼?
Ans:
1. 屬專業國際貿易服務業,若符合貿易服務業薪資及營運資金補貼資格(109年9月1日前向財政部稅籍登記之營業項目為批發業,且「出進口廠商登記辦法」向本部國際貿易局辦妥出進口廠商登記,108年全年出進口實績達150萬(含)美元以上) 者,應向本部貿易局申請。
2. 非符合貿易服務業薪資及營運資金補貼資格之批發業者(108年全年出進口實績未達150萬美元),仍可申請本補貼。
Q24. 請問農會、漁會、合作社、公協會、財團法人等組織團體,所附設營業且有稅籍之餐廳、販賣部等,可以申請本補貼嗎?
Ans:
1. 本補貼之申請事業須為依法辦理公司登記、商業登記、有限合夥登記之營利事業,或無上述登記而有稅籍登記之「營利事業」;
2. 而組織如農會、漁會、合作社、公協會、財團法人等,係依農會法、漁會法、合作社法、人民團體法、財團法人法等設立,其設立之法源已明定其宗旨,並非屬於營利為目的之組織,因此即使該組織團體附設之餐廳、販賣部等機構有營業且有稅籍,仍非屬本補貼對象。
Q25. 各分支機構(如:分公司、分店、門市)有自己的稅籍登記號,還是須以事業總機構(如:本公司、總部)申請嗎?能否由各分支機構各別申請?
Ans:
1. 分支機構與事業總機構屬同一家事業,應由總機構合併申請,不得由分支機構自己申請。
2. 且其營業額衰退以事業總機構及所有分支機構之營業額合併計算,並非單看分支機構。
3. 如為外商於國內設置之在臺分支機構,得以其在臺分支機構申請本補貼,營業額衰退以在臺所有分支機構之營業額合併計算。
Q26. 連鎖體系直營店(或分公司)能獨立申請本補貼嗎?
Ans:
不能。直營之分店為分支機構而非獨立的事業,因此直營連鎖體系須以本公司(總部)為申請單位,不能以單店自行申請,且其營業額衰退以總部及所有分支機構(所有分店)之營業額合併計算。
Q27. 連鎖體系之加盟店,能獨立申請本補貼嗎?須透過總部遞件申請嗎?
Ans:可以。各加盟店為獨立之事業,有獨立之公司登記、商業登記、有限合夥登記或稅籍登記者,符合申請資格即可單獨申請。
Q28. 因108年後有新增展店,應如何比較營業額衰退?
Ans:本補貼須依事業之整體(含所有分支機構)營業額認定,如有新展店之業者,建議可以110年5月至6月間營業額與110年3月到4月間之營業額比較。
Q29. 免稅(營業額未達起徵點)的小規模營業人,可以申請本補貼嗎?
Ans:
1. 可以,免稅並非無稅籍,只要有稅籍就可以申請本補貼。
2. 營業額未達起徵點之小規模營業人仍需辦理稅籍登記,只是提供勞務之服務業月營業額未達4萬元、買賣業未達8萬元者,得免稅。
Q30. 我是合法免辦理稅籍登記的業者,可以申請嗎?
Ans:
不可以,申請事業須有稅籍登記。
Q31. 事業在須知公告後才補申請稅籍,還可以申請補貼嗎?
Ans:
不可以,需在110/4/30(含)前設立稅籍者才符合申請資格。
Q32. 有稅籍但沒有開立發票(查定課稅)的商家可以申請嗎?
Ans:
可以,有稅籍就可以申請。
Q33. 無稅籍但有加入職業工會之自營工作者或小規模商家,可以申請嗎?
Ans:
不可以,申請事業須有稅籍登記。
Q34. 小型業者有依法辦理公司登記、商業登記、有限合夥登記或稅籍登記,但雇主及員工均無勞保、就業保險或勞工退休金提繳,還可以申請補貼嗎?
Ans:
1. 可以,有以上登記且符合營業額衰退達50%即可申請。
2. 未以事業名義為投保單位為員工投保者,補貼金額以負責人1人計,核給營運衝擊補貼4萬元,且該負責人不可重複受領本部或其他政府機關之個人紓困補貼。
3. 該負責人如同時為多個事業之稅籍負責人,且於該等事業均因無勞保證號或無員工投保於申請事業者而應以負責人1人計者,該稅籍負責人只能受領1間事業之補貼(同一負責人限補貼1次)。
Q35. 同一負責人有4家店,都分別有營業登記及稅籍登記,是否4家店都可以以申請補貼?
Ans:
1. 如有員工以事業名義為員工投勞保、就保或勞退:依照4間企業實際投保情形計算補貼金額。
2. 如無勞保證號或無員工投保於申請事業者,以負責人1人計,核給補貼4萬元,且負責人限補貼1次。
Q36. 如事業有多個保險證號要怎麼提供?
Ans:
應於申請書(附件一)中臚列事業之所有(含分支機構)投保單位保險證號,有多個證號整應全部填列,本部以事業申請時所提供之勞保證號為準,未填列之保險證號本部無法勾稽,亦無法計算補貼,請確實填寫完整勞保證號。
Q37. 填錯或少填勞保證號,可以補正嗎?
Ans:
於核准公文核發前(以發文日期為準),事業發現提供之申請資料有誤,可主動洽專案辦公室(02-77523522)提供正確資料。
Q38. 所稱之員工是否包含兼職人員?打工?時薪人員?
Ans:
以勞動部之勞保、就保、勞退提繳名冊為準,若該員工特殊身分別註記為P0者就屬部分工時人員,須被扣除。
Q39. 如果員工為計時,但是符合每週40小時每天8小時,是否也算全時員工?
Ans:
以勞動部之勞保、就保、勞退提繳名冊為準,若該員工特殊身分別註記為P0者就屬部分工時人員,須被扣除。
Q40. 建教生可以列入補貼的員工人數嗎?
Ans:
以勞動部之勞保、就保、勞退提繳名冊為準,若該員工特殊身分別註記為P0者就屬部分工時人員,須被扣除。
Q41. 有一些員工是在職業工會投勞保,有一些是雇主投保,都可以列入計算嗎?一定要有勞保才能申請嗎?
Ans:
1. 以企業名義幫員工投保勞保者,以投保名冊員額計算,並扣除「部分工時員工」(名冊上「特殊身分別」註記代碼為P0者),及「外籍員工」(名冊上「特殊身分別」註記代碼為S0,或身分證字號(統一證號)開頭前兩碼為英文字母者;惟註記為S0之外籍員工如已取得中華民國身分,仍得計入,但企業須自行提出佐證及說明)。
2. 若沒有於企業投勞保(或投保於職業工會),可以就業保險、勞退之全職員工認定。亦即,員工雖於職業工會投勞保,但雇主如有為該員工投就業保險或勞退提繳亦可計入。
3. 企業沒有幫員工投勞保、就保或勞退,而是各自於職業工會投保者,無法列入員額計算。
Q42. 超過投保的年資上限的勞工,可以列入計算嗎?
Ans:
有投保就業保險或勞退,且員工之投保特殊身分別代碼非為P0(部分工時員工)、S0(外籍員工)或身分證字號(統一證號)開頭前兩碼為英文字母者,皆可列入計算。
Q43. 若現在幫員工納保,可以列入計算嗎?
Ans:
不可以,只有110/4/30在投保名單內的本國全職員工可以列入。
Q44. 員工留職停薪,可以列入計算嗎?
Ans:
補貼以110/4/30在投保名單內的本國全職員工認定,留職停薪的員工於110/4/30在投保狀態即可計入補貼。
Q45. 離職員工人數如何認定?
Ans:
以110/4/30勞保、就保、勞退提繳名冊之本國全職員工為準,離職員工人數以勞保、就保或勞退之本國全職員工「退保人數」認定,包含資遣、解僱及自願離職者。
Q46. 單月統一發票明細表等可以依照公司自己內部格式提供嗎?
Ans:
可以,但須知附件二所規定之欄位內容都要具備,且須蓋大小章。 [例如] 自行產製之單月統一發票明細表,如欄位資訊完整包含開立日、發票號碼、銷售金額、稅額、發票總計金額,亦可作為證明文件。
Q47. 哪些文件要蓋大小章?
Ans:
1. 申請書。
2. 拆分各單月之401或403申報書。
3. 統一發票明細表。
4. 自結營收報表。
Q48. 獨資事業沒有大章怎麼辦?
Ans:
獨資事業可以「負責人印章」代替大章;非屬獨資事業者,仍應加蓋申請事業大章。
Q49. 事業有積欠政府費用,這樣還能申請本補貼嗎?
Ans:
1. 可以,如係積欠本部以外其他政府機關費用(如:健保費),仍得申請本補貼。
2. 但申請事業如曾獲本部薪資及營運資金補貼,而有應追回款項經通知限期繳回而未繳回者,本部得暫不撥付本補貼,並得自依本補貼核准之金額內扣抵應追回款項後,再撥付餘款。
Q50. 受補貼事業或其員工如果有申請勞動部充電再出發計畫、安心就業計畫,是否屬重複補貼?
Ans:
非屬重複補貼,因
1. 充電再出發計畫:該計畫係為協助在職勞工因應重大災害、景氣情勢,或傳染病防治法所定之傳染病對就業穩定性之影響,鼓勵利用暫時減少正常工時時段,參加訓練課程,持續發展個人所需技能,維持生計,並穩定就業,為長期性計畫而非僅針對疫情期間之紓困措施。
2. 安心就業計畫之補貼對象為減班休息員工,本補貼對象為事業,無重複補貼問題。
負責人印章英文 在 在日台傭日記:葵她老母半桶水的料理生活誌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木已成舟]
持觀光簽入境的我,因為很怕無法在90天內順利取得在留資格而變成非法拘留留下案底,終於在回日一個月後八八節這個黃道吉日去市役所遞交婚姻屆(結婚登記書)
前一晚準備資料時,男人胸有成竹的告訴我他只需要帶印章跟駕照就可以了,為婦掐指一算根據這人出包的機率,此話八成不可信,於是把我所能找到的文件如住民票、戶籍謄本全帶了。
我們是在夜間服務窗口遞交婚姻屆的,窗口負責人是一位和藹的老伯,我把婚姻屆、我的護照、我的戶口謄本跟翻譯本交給阿伯,過了一會阿伯跟先生不知道講了什麼,先生露出為難尷尬的苦笑,在旁邊幫忙拍照的先生同事則是哈哈大笑,接著阿伯要我們填一張很不正式的小單子留下聯絡方式,我問男人為什麼我們要填這個,男人不好意思又感覺怕被我揍的默默說「因為我沒帶戶籍謄本要補件,所以先留聯絡方式給他」,旁邊同事則是幫腔說「這樣ok嗎?靠得住嗎?真糟糕耶要結婚的人了還這樣。」
此時我默默的蹦出一句日文「あるよ。(有哦)」然後從包包掏出他的戶籍謄本,同事們整個笑瘋啦說「糟糕耶這傢伙,還好有厲害的太太在旁邊」因此順利遞交完成。
晚上是我首次跟男人的同事見面,大家為我們辦了一個派對(其實是找藉口喝酒)派對中不知道是整我還是整其他人,他老板要求大家要跟我說英文(老闆自己在美工作過所以英文很溜),結果同事之一的致辭就變成:「我⋯⋯恭喜你們,我13年前?誒?是30年前跟我老婆結婚,我很愛她,她很愛我,但⋯但⋯我們現在沒有溝通,所以她都不回家(咦?),但,你們會溝通的,所以沒問題哦!」
(這是哪門子祝福⋯)
總而言之,今天起要好好在這生活了!請大家多多指教!
(圖片是餐廳做的筷套,好有心啊)
負責人印章英文 在 水瓶鯨魚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MH370航班——28位中國乘客失聯前的生活印跡】
文◎新京報
他們因為一架飛機的消失而成為失聯者。
這個古怪的名詞,加在這些普通的乘客身上,讓人覺得他們的生活被撕裂了,被拋出了原來的軌跡。
他們成了被登出來的一個一個的名字。
我們尋找他們的故事,還原在上飛機之前,他們的生活,他們的情感,他們的人生。
對這些失聯者來說,我們希望他們早一點回到親人身邊,回到他們的人生裡,繼續他們的喜怒哀樂。
全中國都在等待著一架飛機的消息。
載有239人的MH370航班消失了。
韓晶的姐姐就在MH370上。
她一直守在麗都飯店,甚至連廁所都不敢去。“我就這麼守著,也許我的虔誠能感動上天,就有消息了,就有奇跡了”。
劉如生一生都相信奇跡。
他經常隨身帶著一方印。“上蒼厚我”。他說,因為上蒼厚愛,才會有幸福晚年。
他的朋友們期待他回來。再用他慣有的方式,去描述這死裡逃生的經歷,帶給他的人生更豁達和開朗。
大家都在等待,他們和MH370一起回來。
【一家人】
胡偲婠,三周歲。
她和媽媽張娜,爸爸胡效甯一起出現在MH370航班的乘客名單上。
她的一個朋友出事之後,在微博裡說,“你們答應我的,一定要回來”。
張娜的博客和微博裡幾乎所有的都和她的女兒有關。她回憶生女兒時的經歷,起的標題是“兒奔生,娘奔死”。聽起來慘烈,她的文字卻充滿著用疼痛迎接女兒降生的驕傲。
她在博客裡說,“媽媽告訴你名字的含義:”偲——多才,婠——體態美好,現在知道爸爸媽媽對你的期望了吧。”
胡偲婠小名叫盼盼,她在微博裡有時也戲謔地叫她盼妞,或者我的大寶貝。
在微博裡,她時不時地向胡效寧撒嬌。
“爸爸,盼盼有你真幸福”。“你註定一輩子在我們母女手上,那就讓我們永遠幸福地生活在一起吧”。
微博圖片裡,他們輪流抱著盼盼,對著鏡頭微笑。
還有個更小的孩子,王墨恒。他還不到兩周歲。陪在他身邊的,有爸爸王睿,媽媽焦微微,以及外公外婆。王睿的清華同學不願多談。他們昨晚去機場接王睿的父母。
誰也不知道該如何去面對這兩個老人。
同樣是一家人的還有三名印度乘客,姓Kolekar。
近60歲的父母親和他們21歲的兒子。在機場等待的是哥哥。他在中國工作,妻子和他一起住在北京。
哥哥說,一家人來看他,前一晚還發消息說,他們安全到達馬來西亞機場。
他按照飛機著陸的時間到了機場,但沒看到家人。因為不通中文,這位印度人和他的妻子得不到最新的消息。休息室的家屬不時聚集到一起,每當人群聚集時,他們會詢問周圍懂得英語的家屬,發生了什麼,沒有聽到找到飛機的消息,他們靜靜地坐在椅子上,妻子挽著丈夫的胳膊,頭靠在上面,默默等待。
【畫家們】
劉如生77歲了。
他最常用的一方印章叫“上蒼厚我”。
他曾經在文章裡寫道,曾有六次與死亡擦肩的經歷。從抗日戰爭年代他剛出生後不久的奄奄一息,到少年時代游泳江心遇險,再到後來的幾次心臟病發作。
他說,“幾次死裡逃生,使我更珍惜生命,更熱愛生活,更豁達,更超脫”。
這一次,不知道那方印是否帶在身上。
和他在一起的,是中國畫家組成的藝術代表團。幾天前,這個藝術團赴馬來西亞首都吉隆玻參加“中國夢•丹青頌”書畫交流筆會,團裡24位畫家來自北京、上海、山東、江蘇、四川、新疆等地。
昨天下午,中國書法藝術家協會主席馬永安表示,目前確認有13名中書協會員在失聯飛機乘客名單上。但他表示,24人代表團中的其他人員是否在乘客名單上還不能確定,“因為沒有全部(24人)名單。”
能確認的是,劉如生和老伴鮑媛華在一起。失聯名單中也有鮑媛華的名字。
有認識夫妻倆的人說,劉如生和鮑媛華感情深厚,很多場合都在一起。
鮑媛華小劉如生14歲,曾任南京市社會與科技統計處處長。“她是我的賢內助。”劉如生在他回憶錄中說道。朋友們常戲稱:“你把處長當司機,又把太太當小秘。”
劉如生熱愛旅遊,曾多次表示要在有生之年多出國看看,幾乎每次都會帶上這位元已退休的處長妻子。
聽到飛機失聯,他的老上司朱道平難過而震驚。劉如生在南京書法界頗得眾望,2007年,劉的墨寶曾作為官方禮物,被南京市政府帶往臺北送給連戰。
他的印象裡,出身劇團的劉如生性格開朗,身體也好。每次“老傢伙們”出國旅遊,他總會自願做服務人員,拍照錄影,買當地紀念品分發,給大家拍合照。
朱道平覺得,按劉如生的性格,在馬來西亞期間,他一定還會是最熱心拍照錄影的那個,只是這些照片可能無法和朋友們分享了。
戴喬其則用自己昨天寫的一幅字祭奠老朋友,“緣起珍惜,緣落留香”。
同樣也是這個團裡的還有一對夫妻。湖南畫家張四明和老伴蘇強國。侄女張萌(化名)在機場等伯父和伯母的消息。
她說,小時候常去伯父伯母家玩。印象中,老兩口形影不離,非常相愛,而在此次MH370乘客的名單中,張四明和老伴的名字之間,相隔了48人。
【異鄉打工者】
河北定州的薛亞蓮想著終於能見到丈夫王永輝了。
3月6日,王永輝打來越洋電話,“他說他要回來了,公司在新加坡沒活兒了。”
一年前,王永輝和老家的七八個人通過勞務公司前往新加坡打工,建築行業,每月八九千塊錢,包住不包吃。
電話裡,王永輝除了告訴妻子回來搭乘的航班和到達時間外,還詢問妻子要不要帶啥東西。薛亞蓮覺得,家裡除了他,啥也不缺。
這通電話成了薛亞蓮和丈夫最後的雙向溝通,3月7日21時45分,丈夫登機前的幾個小時,她在QQ上問他在哪,他沒回話,“可能忙著登機呢。”薛亞蓮猜測。
昨日下午3時許,在等候消息的慌亂中,薛亞蓮再次打開手機QQ,發現老公的QQ頭像依然亮著,她抖著手打字。
“你在哪?”
“有信回答!”
“我們在北京!”
連發的三個問題像投入了深海一樣沒有任何回音。她不相信,盼了這麼久的丈夫就這麼消失了。
沒有回音的還有同在一家IT公司工作的田軍偉和梁旭陽。
30歲的梁旭陽完成了在馬來西亞的出差工作,踏上歸國之旅。
“他家寶寶才4個月大。”昨天,梁旭陽的一位朋友說,儘管同事們都看了新聞,但還是不停給梁旭陽打電話,希望電話那端能有聲音。
2010年碩士畢業後,田軍偉也到了這家公司,東南亞是他的主戰場。
他不是微博活躍用戶,僅有的157條微博中,只有17條是原創的,也大多寥寥數字。
最後一條原創微博是去年11月,定位顯示在泰國。有朋友問他為何去泰國,他回答“跑來放空下腦袋,好久沒發呆了。”
昨日,他的第一條微博下,多位網友在為他祈福。
“我們聯繫了他們的家屬。”昨天,該公司一位負責人說,經核實,公司有兩位員工在這趟航班上,公司在東南亞有很多員工,“兩人不一定認識。”
張琪和岳桂菊是帶著未盡的任務,坐上MH370次航班的。
她們都是德龍控股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員,51歲的岳桂菊是公司投資委員會副主任,負責海外業務,31歲的張琪是助理,負責日常辦公室工作。
同事們介紹,公司在馬來西亞有合作專案,岳桂菊和張琪負責投資業務,此次去是辦理公司註冊的事宜。“印象裡是週一週二飛到馬來西亞的。”
雖然登上歸國的班機,但沒人知道她們何時能回來。
【老人】
對老人來說,出國總是讓他們有更多的興奮和驚喜。
3月2號,安文蘭最後一次和丈夫通話,能從新疆去吉隆玻,讓她興奮不已。
她的手機到國外就不能用了,昨晚,安文蘭的丈夫王先生說,儘管一周沒通話。王先生說,他能想像得到安文蘭過得開心。
安文蘭是個不服輸的人。她60歲開始學畫,卻進步很快。最難畫的梅花也被她畫得惟妙惟肖,被人稱為“梅花奶奶”。
同樣不服輸的還有9名赴尼泊爾自由行的老人。中國青年政治學院退休老師王東成說,這9位老人放棄了從廣州更為舒適的轉機,堅持乘坐馬航MH370航班。他在微博裡說,這9個老人是為了照顧年齡更大的老人,“這樣一想,是他們把生留給了我們”。
王東成乘坐的航班落地,才知道乘坐馬航的同伴飛機出事了。
他回憶一起在尼泊爾的行程,同伴們患難與共,還相約著今年五月再去英國和愛爾蘭。
53歲的韓靜也在飛機上。
她的妹妹韓晶(音)說,姐姐和一群朋友去馬來。對於生活節儉的韓靜來說,這是一次幾近奢侈的旅行。
為了省錢,韓靜沒有開通境外通話和網路業務。
3月4號,韓晶接到姐姐的短信。要去馬來西亞玩,一切ok,讓爸媽放心。這成了姐倆最後一次短信。
韓晶沒敢告訴父母姐姐出事的事情。中午出門,她的父親看了電視還問了一句,你姐去哪裡了。韓晶說去泰國了。
韓晶不知該怎麼面對父母。
她也想姐姐。她說,韓靜早年離異,一個人拉扯孩子長大,“真的沒享過什麼福”。
韓晶一直守在麗都飯店家屬區,甚至連廁所都不敢去,她覺得就這麼守著,也許她的虔誠能感動上天,“就有消息了,就有奇跡了”。
【80後們】
這趟飛機上的中國乘客約三分之一為80後。
他們輕鬆有趣,在網路上留下了很多痕跡。
31歲的張建武幽默,喜歡吐槽。
“準備起飛,guanguan,tuantuan,聽到這個語言我笑瘋了。”這條微博是張建武在3月4日發出的。
張建武是工信部資訊安全中心工作人員,4日到達馬來西亞後,他發了一條吐槽微博,“專家顧問多得讓我喘不過氣來。”
張建武的同學說,他這次去馬來西亞是參加一個會議。這位北郵的博士喜歡爬山、魔獸世界和哥特金屬。微博裡,他把女友的照片設成了頭像。情人節那天,他曬出女友給他做的巧克力,他說有非常濃的朗姆酒味。然後惡作劇地說,回贈了女友一桶洗衣液,希望她再接再厲。
對於26歲的岳文超來說,去馬來西亞是他的幸福之旅。在英國留學,去馬來西亞看女友。
回京前,他將與女朋友分別,在朋友圈裡拍下她笑著的照片說:“see u in beijing”。
他期待著下一次相聚。
失聯乘客最後的印跡
“去哪裡?”
“nicai(你猜)。”
3月7日淩晨,北京郵電大學2011級資訊安全博士張建武,在微博裡略帶俏皮地回復著好友的詢問,這是他最近一次在微博上留言。
“老公,我上飛機了。”
3月7日,有著栗色長髮的女孩李潔最後一次聯繫丈夫張志亮。李潔,27歲,天津人,公司職員,3月5日和4名同事一起前往吉隆玻做辦公展會。
“每次出差,總有一些東西忘了帶……”
3月4日7點49分,德龍控股有限公司工作人員張琪最近的一條微博。
“不要緊張,好好準備,一定沒問題。”
3月4日,維吾爾族畫家買買提江•阿布拉在馬來西亞打電話給表弟,表弟兩天后就要參加美術生特長考試了。他做了表弟5年的美術老師。
3月3日,奔赴馬來西亞前,南京某俱樂部邀請中國書法藝術家協會副主席劉如生題字,短短一句話,劉如生寫了6遍,最後才把最滿意的一篇留下。
3月4日 焦微微在朋友圈曬出和兒子一起玩耍的照片,兩歲的兒子穿著藍綠相間的半袖體恤,在沙灘上很開心。焦微微在圖片上寫上“gift”的英文,在她心裡,兒子是上蒼給她最好的禮物。
26歲的岳文超在英國留學,此次是去馬來西亞看女友,3月7日晚上11點,他將要與女朋友分別,在朋友圈裡拍下她笑著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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