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被不停的不停的問,現在我們一次把夫妻財產制的相關問題做總整理,希望重複的問題,大家賣擱問啊啦~首先要特別說明,以下的問答都是以夫妻沒有另行約定夫妻財產制,就是依法定財產制來計算財產的喔!
1.先生(或太太)把賺的錢都供自己花用,讓另一方獨自負擔家庭生活費用,另一方可以請求對方給付嗎?
A:依民法第1003條之1第1項規定:「家庭生活費用,除法律或契約另有約定外,由夫妻各依其經濟能力、家事勞動或其他情事分擔之。」因此,夫妻一方的確可以依雙方的經濟能力比例請求他方給付家庭生活費用喔!而且法律還肯定從事家事勞動的一方所做的貢獻,可以成為抵充給付家庭生活費用的一部分呢!
2.我婚後賺的錢,是我自己的還是夫妻雙方共有的呢?
A:依民法第1005條的規定,夫妻未以契約約定財產制,就是以法定財產制為夫妻財產制,而依民法第1017條之1第1項前段的規定,夫妻財產是各自所有的。因此簡單的說,除了特殊的借名登記關係之外,一般來說,財產在誰名下就是誰的。
3.這麼說我想怎麼處置自己的財產,對方無法過問囉?
A:沒錯!依民法第1018條的規定,夫妻各自管理、使用、收益及處分其財產。
4.那麼,我需要清償先生(或太太)個人婚前或婚後所積欠的債務嗎?
A:依照民法第1023條第1項的規定:「夫妻各自對其債務負清償之責。」因此,萬一遇到配偶是個卡奴或是賭徒,另一方並不需要為他的債務負清償責任喔!只有例外在民法第1003條之1第2項規定,家庭生活費用所生之債務,由夫妻負連帶責任。
5.那麼如果是沒有登記的財產,算誰的呢?
A:依民法第1017條第1項後段的規定,不能證明是夫或妻的,就推定是共有的。
6.可是我是家庭主婦怎麼辦?我的勞力都貢獻給家庭,離婚難道一毛錢都分不到嗎?
A:並不會喔!法定夫妻財產制,最大的特點就是,依民法第1030條之1第1項前段的規定,法定財產制消滅時(譬如離婚或一方死亡等),婚後取得的財產剩餘較少的一方可以跟剩餘較多的一方請求差額的一半,譬如一方婚後財產剩300萬,另一方婚後財產剩100萬,那較少的一方就可以跟另一方請求差額200萬的一半,也就是100萬。
7.只要是婚後取得的財產就可以拿來計算剩餘財產分配嗎?
A:不是喔!依民法第1030條之1第1項但書的規定,因繼承或其他無償取得之財產以及慰撫金,不管是婚前還是婚後取得,都不是剩餘財產分配的範圍。
8.那如果,我的配偶婚前買的房子,都拿婚後賺的錢來付貸款,讓我來付生活費,對我來說不是很不划算嗎?
A:沒關係,民法第1030條之2第1項規定,以婚後財產清償婚前債務的部分,離婚時,一樣要計入婚後財產做計算。
9.可是,如果夫妻共同生活沒算那麼清楚,有的錢已經混在一起分不出是婚前還是婚後財產了怎麼辦?
A:依民法第1017條第1項中段的規定,不能證明是婚前或婚後財產,就推定是婚後財產。建議想要保留著自己婚前收入的人,可以將婚前的收入,存入另外一個帳戶,就是自己的私房錢。
10.那麼如果婚前買的房子或買的股票,在婚後所收的房租或股息,算是是婚前財產還是婚後財產呢?
A:依民法第1017條第2項的規定,是要當作婚後財產計入分配的範圍的喔!
11.如果是完全是婚前財產買的房子,卻在婚後漲價,漲幅的部分需要拿出來分配嗎?
A:法條上沒有規定,但目前有法院判決是認為不需要。
12.如果我的配偶故意躲避剩餘財產分配,在離婚前先把財產過戶給別人呢?
A:如果是無償贈與的行為,而會妨礙剩餘財產分配,可以聲請法院撤銷喔!不過例外在履行道德義務的相當贈與,像孝敬父母的零用金,就不可以請求撤銷。至於有償行為,如果行為時明知有害於剩餘財產分配,而受利益的第三人也明知還配合,譬如故意賤賣房子,也是可以聲請法院撤銷,以上情形通常發生在婚姻亮紅燈時,雙方耍的心機。
13.上面說的這個撤銷權是有時效的嗎?
A:有的,自配偶知情開始6個月後,或脫產行為超過一年而消滅。此外,當時如果未行使撤銷權,在法定財產制消滅前(譬如離婚或一方死亡等)5年故意脫產的財產,一樣要加計回來做剩餘財產分配,但同樣的,履行道德義務的相當贈與不能計算在內。甚至對明知而配合脫產的第三人還可以就其所受利益,請求返還自己分配不足額的部分,但以對價顯不相當為限。這裏的返還請求權,於已知的兩年內,或自法定財產制消滅的5年內未請求,也會罹於消滅時效。
14.以上所說的財產分配計算,財產的價值是以什麼時間點做計算?畢竟不動產的漲跌幅度太大了。
A:通常是以法定財產制消滅時為準(譬如離婚或一方死亡等。)但如果是判決離婚則是以起訴時為準,不過前一項說到應追加計算的財產則是以對方故意脫產時的價值為準。
15.如果不想選擇法定財產制有其他選擇嗎?
A:其他財產制還有分別財產制(夫妻財產完全分開,連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都沒有)或共同財產制(夫妻財產完全共有,處分應得他方同意,債務共同承擔)不管是婚前或婚後,都可以用書面契約來選擇財產制,但必須要去法院登記才可以對抗第三者。
16.我和配偶是法定財產制,但是我的配偶都不讓我知道他的財產狀況,怎麼辦?
A:民法第1022條規定,夫妻對婚後財產互負報告義務,太陽底下無新鮮事,實務上真的有人向法院請求對方報告婚後財產狀況。
17.婚後財產要拿出來分配,可是萬一對方婚後都不負責任,靠我一個人養家,這樣還要把我賺的錢拿出來分配,不是很不公平嗎?
A:民法第1030條之1第2項規定,平均分配顯失公平時,法院可以調整或免除分配額。
18.我已經離婚了,現在還可以請求剩餘財產差額分配嗎?
A:依民法第1030條之1第3項的規定,從法定財產制消滅(譬如離婚或一方死亡)起算,已知的財產差額是兩年內,不知的財產差額是5年內,不行使而消滅。
19.他方不同意,即使尚未離婚,我可以單方請求改用分別財產制來保護自己嗎?
A:依民法第1010條規定,在某些情況下,例如對方不給付家庭生活費用、夫妻一方財產不足清償負債時、不當減少婚後財產可能妨礙剩餘財產分配或夫妻因難以維持同居而分居6個月以上時,的確可以單方聲請改為分別財產制,但記得此時就會產生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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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拴馬索」——念珠之功德與作用之九
俗話說「路逢劍客須呈劍,不是詩人莫獻詩」,這句話原來是用在禪宗,對證悟者自悟以後的境界,宗門之下除過來人有證悟境界者可以與人印證外,也只有行者自知。同樣地,人與人相交也只有程度相當,才有話語可度,否則茫然費解,牛聽彈琴,不知所云,也是在常理之內。
禪林中更有句「任將三寸輝天地,一句臨機試道看」,這句話也是同道之中默契相投者方可了解,前面所言,我和這位新店的方老居士互動之間便有幾分這種味道。方老在一次的浴佛節法會結束後,老人家邀我到台北車站對面一處素食店——功德林用齋,齋間一席話下來,方老應是歡喜心未艾之際,說了句過謙之詞:「你我雖稱一老一少,但在法緣上確有管鮑之誼⋯⋯」我聽完之後,連忙雙掌合十,驚慌地說:「不敢!不敢!後生小子豈敢有此顛越之想⋯⋯」,沒料想方老卻因為我過度拘謹之窘相,惹得他哈哈大笑。原來在春秋戰國的時候,在齊國有管仲和鮑叔牙,此二者原本是在性情上、志向上,以及日常中工作上,都有極深厚的因緣,經常在公私上面都有極親密的互動關係,所有人都知道兩者之間那種水乳交融的情誼。曾經有一段古文正是用來描述管仲和鮑叔牙之間的情誼,讀念起來也有股說不出的感受——「肝膽誰憐,形影自為管鮑;唇齒相濟,天涯孰是窮交。興言及此,輒欲再廣絕交之論,重作署門之句」。這句話是在指如同管仲和鮑叔牙之間的友誼,有感而發之詞,感嘆在普天之下、無盡的天涯,如何才可遭逢所謂的至交,甚至於如同唇齒相依般的情誼⋯⋯。
我和方老原本交情也沒有像日後那般地密從互動,但由於在多次的法會現場中,我和方老居士均有參加。雖然老菩薩對我是本著提攜後進的心態,不斷地把他過往在中國所接觸過的佛門人物,稍一有空,均會悉心地告訴我,這種法布施,實在說並不常見,但還是要稍微了解對方的習氣和根器適不適合用善巧方便給予度化?
回憶和老居士甚密往從的開端,應該是起源於他身上的那串木槵子念珠:「據說這種念珠是佛教中的第一串念珠,過去禪林的禪師習慣置於手中當作提珠,並且此珠有驅邪避魔之效⋯⋯」這是我因為木槵子念珠之因緣和老菩薩所問的內容,猶記得當時方老的回應:「是的!是的!在我的家鄉,這種念珠和尚們都叫做鬼見愁。佛經中也有說過如果要往生淨土,用木槵子念珠有殊勝的功德⋯⋯」云云,但詳細內容有些枝葉末節亦不復記憶。
「我會念佛,真正講起來是年輕時在中國我的家鄉碰到了高鶴年居士的指引而入佛門。這位高居士幾乎是一位佛菩薩在世,時常在全國各處隨機布施幫助窮困、疾病,我是因為族中的一位出家和尚引領我和高居士結緣的,高居士見我也頗為歡喜,那段期間便要我去他所居住的住處看他。後來我漸漸從他人的口中及高居士本人所言,知道這位高鶴年居士是位世出之高人,據說他小的時候,幾乎瀕臨死亡,後來碰到一位老和尚與他結緣了幾本經書,他當時閱讀再三,歡欣異常,視為救世寶筏。從那時起,他便明白一切無常的道理,感覺到人生諸多無常,一點也不可以空過浪擲,得少為足地苟存於人世間,因此心中產生了自覺是罪惡凡夫之念想。所以下定決心從十九歲開始,發願用雙腳徒步遍禮一切名山蘭若,如此一般經歷了將近四十年的時間,我手上還有數本他窮一生之力所著作完成的《名山遊訪記》。我過去經常得閒閱讀,深深地受他感動,覺得他幾乎是近代的徐霞客再來⋯⋯」方老居士邊聊邊說,敘述著他與高鶴年居士兩人之間一段忘世之緣,同時也翻箱倒櫃地找出了僅存的高鶴年居士的著作贈與我⋯⋯此次相談,讓我感覺到老居士的慈悲猶如碧潭湖畔那隨風附和、大片的蘆葦草桿氣孔上所揮發出來的自然氣息,幽幽地、淡淡地,就彷彿極溫馨的微風吹拂著我的身上,那一刻的感受在心底很難抹去⋯⋯
「我這一生能夠值遇高菩薩,應該是過去世略有福德因緣,才有此大善因緣。高居士初識時贈與我他平日所寫之文章數則,我閱後甚喜,於是心中便有誠服甘拜之心,因此那期間只要居士有暇接見,我皆樂往之。漸熟,居士曾展示與當時諸山耆老往返之書信,更覺欣悅逾常,其中有虛雲老和尚、冶開老和尚、來果禪師、印光大師以及諦閑上人⋯⋯皆是一時佛門龍象,從居士致書之內涵,更可窺其對於內典底蘊之深厚⋯⋯」這是方老和我幾次的洽緣之下,無意之間自然流露之內容,後來也明白近代淨土宗祖師印光大師和高鶴年居士其中有密不可分的祇樹之緣。印光大師也是我極為讚嘆仰服的淨土宗師,他流傳遠佈的著作《印光法師文鈔》最早的濫觴是始於民國初年時,有一份上海出版的《佛學叢報》,高居士經常都會發心寄送給當時尚在法雨寺閉關的印光法師。印光老和尚深覺此份叢報內容多涉及時政,反而言及佛法者寥寥無幾,甚而壞後進、初基滅,因此老和尚發心振聵發聾,以期正本清源。後來因高鶴年至普陀山叩關印師之緣,印光老和尚便把心中之發想透過高鶴年很順利地刊登在《佛學叢報》上,從此之後署名常慚的印光老和尚文鈔一時之間成為佛教界爭相讀閱的法雨甘露,也因此導正了不少學佛人的正知正見⋯⋯至於印光大師和高鶴年老居士一僧一俗之間的佛法上心照神交之緣究竟如何?不難從方老給我看的數封印光大師寄給高鶴年居士的信上得知,僧俗之間法緣極為至切,溢於文字法書上,令我輩更為素仰⋯⋯。(未完待續)
王薀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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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在很佩服台民黨的恥力,在日本送疫苗到台灣的現在,還在努力的幫中國打擊假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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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說,中國擋日本提供台灣疫苗,這是假消息,因為中國外交部並沒有針對日本提供台灣疫苗這件事說過「不會得逞」,還說這是移花接木,製造對立和仇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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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畢,還沾沾自喜的表示,「這是移花接木的訊息.陸委會還回應,我也是覺得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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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在5/28日趙立堅的記者會上,彭博社記者提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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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報導,日方正考慮向台灣提供一部分阿斯利康疫苗,台灣“總統府”發言人對此舉表示歡迎.中方對此有何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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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立姦回答,「我昨天已就中國台灣地區獲得疫苗的問題闡明了中方立場.台灣獲取大陸疫苗的渠道是暢通的.台灣當局借疫苗“謀獨”不會得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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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航護航到連趙立姦說的話都當作不存在,然後批評據實報導的媒體都是「移花接木」,到這個程度,我想連小粉紅都會自愧不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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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民黨到底要活在自己的粉紅泡泡裡面到什麼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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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他們的邏輯,陸委會是聽信假消息,日本媒體也在傳假消息,就連日本記者和官員,全都在說著假消息,產經新聞的記者說,「修改合約的時候,據說AZ方面也受到中國的一些壓力」,中國外交部發言人汪文斌更直接攻擊日本「反對日本借疫情搞政治作秀甚至干涉中國內政!」、「日本連自己要用的疫苗都不夠!」,被日本的NHK和朝日電視台大肆報導,引起了日本人的憤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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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外國人痛斥中國打壓台灣,不讓日本提供疫苗的政治壓力,我台灣內竟然有在野黨宣稱,「中國沒有打壓,是假消息.」,指控說真話的人是製造仇恨和對立,然後質疑台灣政府幹嘛回應不存在的事,實在是令人震驚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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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態度,就像別人在打壓我們,明明是被害者,卻說打壓不存在,反過來站在加害者身旁,替他指控所有人,包括欲提供幫助者,所有看見真相的人,讓其他人放棄阻止,甚至視而不見,讓受害者被強暴的更劇烈合理,加害者更加為所欲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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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斯德哥爾摩,比柯文哲的「中國是警察,台灣是強盜」還更輕些,但仍然是很嚴重的公正世界觀偏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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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不多就是,一個人在霸凌的時候,另一人在旁高聲喊著「我們沒有被霸凌唷」,然後對著倒在地上的人說,「你不准回應」,對著其他人怒罵「你們說假消息,你們製造仇恨」,讓所有想幫助的人撤回援手,讓想說公道話的人禁聲,讓被霸凌的人不斷被霸凌著,還不准發出聲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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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說,這樣錯亂的發言是怎麼回事,原來,還是要台灣人接受霸凌者的善液,去跟上海復興買疫苗.中國現在有一份疫苗給台灣嗎?沒有,中國與上海復興阻饒了台灣購買BNT疫苗,從莫德納自盧森堡起飛,日本捐助AZ,處處都是中國打壓台灣的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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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卻天真地喊「中方善意我們收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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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還要台灣去跟中國的代理商談,稱,有疑問的人要放下自己的「心魔」,意識形態要擺一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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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像一個懵懂無知的小紅帽,一邊鼓勵著生病的祖母去吃狼的點心,一邊看著她被吃掉,然後撫摸著狼的肚皮,覺得祖母得到拯救了,這是一個成功的商業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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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能去看醫生唷,因為沒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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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也不能去找木工和獵人,因為他們不懷好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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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可以逃跑喔,逃跑只會碰壁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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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封死所有的求生路徑,只為了要人們來上一針復屁太,他們吸吮大野狼的舌頭,並要其他人低頭舔他們落下的口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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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說,台民黨鼓吹的沒有意識形態,其實是一種本能,就像學姊說著統獨都是假議題,只要管買車買房就好,當去掉意識形態後,浮現的就是兩岸一家親,他們認為所有違抗中國的都是一種意識形態,而樂於讓中國危害的自己,是一種「沒有意識形態」,她們鼓吹別人也跟他們一樣這麼做,事實上,就是要別人去掉思考,去掉危機意識,讓別人毫無保留的袒露自己,走到大野狼的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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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種兩岸一家親的本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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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復興代理的復屁太,不僅是即期品,連香港人都不想打,更可能有品質的疑慮,早前即有號稱原廠直送,但是包裝瑕疵滲漏,更別提香港報導的住院數,打了居然比中國疫苗科興還高,而根據他們的商業合約,最終,都會成為中國代工和中國製造,你不可能繞過這一點,而只要求他們給你德國原廠的疫苗,西瓜皮我不要,我只要西瓜肉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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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這是一種商業模式,那對方不可能不要求代價,「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沒有一種商業模式是無條件的贈與,沒有一種商業模式是建立在壓迫與強逼之下,你只能別無選擇的屈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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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是商業模式,這恰巧是一種強暴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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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民黨如果跳過這一點,不告訴民眾風險和代價,毫無疑問只是淪為上海復興的直銷夥伴而已,共同詐欺台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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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來的這些疫苗風波,無論是造謠政府炒股也好,打壓國產疫苗也罷,或者是要求跳過中央審核,由地方政府和民間自己找疫苗,乃或是誣陷民進黨在卡疫苗,或者是最近興起的什麼菲律賓模式,他們的目的只有一個,要台灣去買中國代理的復屁太,要台灣只能跟上海復興買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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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要台灣人交出選擇權,趁著疫病蔓延之時,要台灣成為中國的一部分,他們不只罔顧台灣人的生命,更葬送了台灣人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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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台灣購買疫苗的權利會被中國代理?何時台灣被強迫成為大中華區?為何新加坡跟原廠談疫苗,台灣政府跟原廠談卻成為非法管道?這些人是錯亂了還是忘了自己是個國家,不斷矮化自己去成為中國代理商的禁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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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你跟他買了,就等於同意他對你做的事,外國廠商看到你低頭了,你承認了,你允許了,就會比照這種強暴模式,你是中國的一個區域,你要服從中國的代理商,而不是比照賣給國家政府的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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拋售了自己得到疫苗的獲得權益,可能得到是一批過期的爛貨,今天,有一名22歲的香港醫學生打了復屁太中風,他有腦出血及面癱等症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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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台民黨在發這種不負責任的言論之前,是不是要先搞清楚上海復興會送來什麼樣的東西?還有把疫苗管道都交給上海復興代理,會有什麼樣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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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你鼓吹台灣人民送死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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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賓的模式,政府、藥廠、企業三方協議,這是不得已才有的下策,他們所謂的企業是一名賭場大亨,他們訂了2000萬劑莫德納後,賭場大亨獲得700萬劑,並負擔其中物流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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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這背景,是建構在菲律賓走私非法疫苗的事件相當嚴重的情形下,所以產生的「政府共同簽約」,若日後疫苗施打造成的任何副作用,菲律賓政府須負擔有關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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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他們的進度仍然跟台灣一樣,處於簽約階段,尚未進口任何疫苗,那位賭場大亨叫做拉松,他甚至還為建置疫苗施打站跟菲律賓政府起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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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我們要問問,都是簽約階段,台灣簽約了而且有進貨,為何要尋求更次等的方法去找賭場大亨共同簽約?菲律賓就是因為非法走私的疫苗情況嚴重,所以政府才要介入,請問台灣沒有這個情況卻要主動去找私人企業代為簽約的意義為何?根本本末倒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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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開始復屁太粉嚷嚷著是什麼?要繞過中央,中央要求審核被說是卡疫苗,菲律賓模式就是要中央提供保障,參與其中,這跟復屁太粉宣稱的跟中國代理商簽約才是保障,是一樣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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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賓政府跟拉松簽的約是去找原廠,還是「大中華地區」代理?你看到杜特地會蠢到把獲得疫苗的管道通通交給敵國代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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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拉松簽約後可以獲得700萬,我們可以接受政府跟佛光山或鴻海共同協議,他們私人可以獲得大量疫苗嗎?這沒公平性問題嗎?在野黨難道不會痛斥政府失能?竟然要賭場老闆代為牽線,這發生在台灣,會是什麼樣的光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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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賓政府的問題,可以從幾個事件說起,包括2月時總統顧問杜爾弗承認自身接種了未被衛生部准許的中國國藥集團的疫苗,至於他們的總統,更是誇張,杜特蒂接種中國「國藥集團」的疫苗而向全國道歉,他在直播中接種,結果發現中國國藥疫苗根本沒有菲律賓正式授權使用,他說「我錯了,這很危險」、「請大家不要學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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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菲律賓,人民普遍反對中國疫苗,菲律賓政府認為,「選擇疫苗廠牌是導致菲律賓人接種率低的主因」,所以不讓人民知道種下去的疫苗是什麼廠牌,以免中國科興疫苗沒人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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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神父就不明白了,為何要捨棄先進國家的國與國談判思維,而要學落後國家不得已的政策,一切只為了滿足少數人接種復屁太的渴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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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行成了一個特定的目的(復屁太)然後用各種偏差的思維去滿足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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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是典型的迷信,散播這種迷信,無疑是一種神棍式的詐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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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後國家的人們,尚擁有先進的思維,懂得拒絕中國的綁架,先進國家的人裡,卻有一群人鼓吹落後的思維,要人們成為中國的囚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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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不只要鼓吹中國的疫苗,還要國家政府去滿足一個中國的代理商,這更可恥,跪舔中國就算了,去服從中國的一家代理商,號稱是正常的商業模式,簡直把台灣人的性命和尊嚴當作鞋底下沾黏的塵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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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我們要把選擇的權利通通交給中國代理商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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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贈送疫苗,正是把你看成是一個國家,正是因為是一個國家,你才能有得到疫苗的機會,才有更多的疫苗源源不斷的輸入,能正常的談判,協議,進行真正的商業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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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中國的統戰,就是要打壓你這種正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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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方捐贈疫苗,留下一段令人玩味的字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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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太郎與炭治郎在長期跟魔鬼搏鬥的辛苦日子裡,腦海中說不定曾閃過『乾脆加入鬼聯盟還比較不會這麼累!』這樣的念頭.即便如此,他們努力抵抗誘惑,咬緊牙關堅持到底,最後終於和夥伴們迎向了幸福的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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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要問的是,那些抵抗不了誘惑,加入鬼聯盟的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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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拿懸在空中的鬼的飯糰,當作誘惑,要使台灣人陷入不幸,可笑的是,那飯糰是空氣做的,鬼拿著他,不費一兵一足,不用吹灰之力,就能讓狗和猴子去咬桃太郎,雉雞踩在他頭上,咭咭叫著,「快聽鬼的話!我要吃飯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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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是民進黨政府,都守了一年多了,費盡心思,挺過罵聲,我為何要阻擋人民施打疫苗?或在此時去圖利炒股?對我有任何好處嗎?如果那疫苗是真的,沒有任何問題,或斷送人民和國家的權益,此時的我,巴不得趕快進來,何況去阻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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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要承受這麼多莫須有的政治攻擊?不乾脆開啟國門,讓統促黨和兩岸掮客,向人民們兜售過期的復屁太?把台灣的疫苗權益全都交給中國代理商代理?只要這樣做,就不會被攻擊了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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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脆加入鬼聯盟還比較不會這麼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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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當你成為鬼了以後,你賠上的,是村民的生命、信任、尊嚴、幸福,當你加入了鬼的聯盟,你就得不到民主聯盟的支持,甚至成為了鬼的一部分,變成眾人要打倒的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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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終其一生,為中國而活,他們把中國帶來的疾病,看作是天災,把中國的壓迫,當成是恩典,服從中國的代理商,是一種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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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台灣防疫的人員,指揮中心,看作是痛苦的來源,彷彿疫病是他們製造的一樣;把阻止人們販售自己的選擇權利,當成是一種意識形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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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嫌棄民主國家的幫助,認為怎麼樣都是不夠的;把獨裁國家的囈語,當成是一種救贖,就算根本什麼也沒獲得,只要能滿足自己做為中國人的心情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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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到的疫苗一支接著一支,卻好像不存在似的,政府努力的爭取疫苗,開始準備廣泛施打的措施,也當沒看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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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做了多少,人們捐助了多少,依然只是問一句,「好,謝謝,中國的善意我們收到了」,再天真的問,「什麼時候要跟中國的代理商談,進來中國的復屁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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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在的東西,當成是空氣,把空氣,當成真實的東西,中國的善意能吃嗎?能拯救你免除疾病的威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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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要人容忍一個文明的慘無人道,而不許一聲抗議,一抗議,就當成一種心魔,真消息,當成假消息,假消息,當成真的,只為了滿足自欺欺人的謊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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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阿,中國沒有打壓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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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我們自己的幻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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幻想一個幻想去把真實替換成幻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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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你自己已經站在魔鬼的身旁,要怎麼能知道心中的魔鬼長什麼樣子,究竟在何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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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國際的疫苗,並不是中國的疫苗,更不是中國代理商的疫苗,那叫中國,不是國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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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滅之刃還有一句名台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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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因為守護所愛的人事物而脆弱,但也因為他們而強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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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拒絕當鬼,拒絕成為鬼的一部分,那正是我們的脆弱,也正是我們的強大,脆弱的是,我們得一直面對那些被惡鬼誘惑的人,對自己兵戈相向,他們堅信癱瘓一切自己就能生,都是別人在阻擋自己去鬼島尋求金銀財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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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強大的是,即使他們是如此任性和天真,這份力量,卻也連同他們一起守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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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在台灣,為台灣而活,唯有如此,才能使每個人都能活下去,BROTH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