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北⁉老婆🤦♀可以在二手超市被當成物品拍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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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F⁉ 法官👨⚖居然召見蝸牛🐌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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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事看似荒唐,可是它們卻活生生地出現在歷史上,今天就和好葉一起通過這本《WTF(什麼鬼)?!一趟不可思議的經濟學之旅》,來搞懂這些荒謬的習俗背後都跟經濟學有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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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彼得•利森 (Peter T. Leeson)是美國喬治梅森大學,經濟與法律的榮譽教授,被Big Think列入「全球八位頂尖年輕經濟學家」之一。他擅長搜索人類歷史中最怪異的習俗,以經濟學的角度,去了解這些表面上看似不可思議的事,其背後隱藏的真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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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誘因規定與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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誘因反映了成本與效益的關係,影響著我們的每個決定。效益是我們期望從中得到的價值,成本則是預期必須放棄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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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成本相對的效益越大,我們的誘因就越強烈,也越有可能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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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解釋了為什麼我們比較願意為了一千元💰,在陌生人面前露屁股,而對十分錢不為所動,因為他的誘因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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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 “規定”會告訴你什麼能做,什麼不能,以及你服從或不從會帶來的獎賞和懲罰,進而影響到你的動機。規定可能來自政府、雇主、社會,或是你的女主人。無論來源為何,規定都會影響成本與效益,因此影響你最終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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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定有個表兄弟叫 “限制”,規定告訴我們什麼能做,什麼不能,限制則告訴我們什麼可能做。你或許很想買一台新的法拉利跑車,但你的總資產只值五千美元,財富就是你的限制;你希望靠叫賣維生,但你是個啞巴,生理條件就是你的限制;你想要學會讀心術,但物理上不可能達成,物理法則就是你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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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我們養成像偵探一樣的習慣,嗅出每個習俗的誘因、規則和限制,你就會覺得每個新奇、怪異、瘋狂的事變得尋常、熟悉而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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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販賣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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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到19世紀時,在英國🇬🇧販賣妻子是非常的普遍。販賣妻子的步驟和一般販賣牲畜的方式一模一樣,是在公開的市集或市場,而丈夫會在她們脖子綁上繩索,像牛一樣地牽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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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確保拍賣會觀眾和投標者夠多,他們還會僱用宣傳人力,在街上搖鈴鐺,宣告即將到來的拍賣會的地點和時間。說到這裡你可能會心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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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什麼鬼!?把女生當成奴隸來賣,這種習俗實在太噁心了!簡直冒犯了全世界的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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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事實上,妻子對自己的販賣有否決權的,她們的販賣都是出于自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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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要賣給別人,就必須得到她們的同意 。這類拍賣最奇怪的是,被拍賣的女性似乎對於改變滿心歡喜,反倒不太介意過程中受到的屈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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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因爲她們認爲和他們的丈夫相比,購買妻子的男士則有吸引力得多,這些男士通常來自較高的社會階層,經濟也較為闊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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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乎在所有的例子中,妻子都經歷向上的社會流動,沒有任何新任丈夫的社會階級顯著低於原先的。換句話說,被拍賣的妻子其實是賺到了,這就是這個習俗的 “誘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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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可能會問,“她們想要新的丈夫,和舊的離婚,再婚就好了。為什麼一定要公開拍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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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論上,工業革命時代英國的法律給予丈夫或妻子脫離婚姻的權利,只要符合以下兩種情況,就無須經過對方同意:那就是通姦或危及生命的虐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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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上,女性在結婚后就被剝奪了大部分的權利,只有丈夫能隨心所欲,在不經過妻子的同意下離婚,而妻子往往必須得到丈夫的准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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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一位不快樂的妻子能證明丈夫通姦,而且負擔得起必要的法律程序,就能用這個方式離婚成功,但這個過程所費不貲,甚至可能超過上千英鎊,也就是當時的 “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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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9世紀技術性的勞工就算做得不錯,一週的薪水也僅有75便士 。因此,通過官方離婚方式在勞工階級完全不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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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的妻子拍賣是不快樂的妻子逃離婚姻的一種方法,因為離婚的途徑要經過繁瑣的程序和高昂的花費,妻子直接用買的,從 “規定”中,用間接的方式達成了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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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害蟲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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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過250年來,法國、義大利和瑞士的教會法庭,都會以損害財產的罪名審判害蟲,使用的法律和審判過程都和真人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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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會因為🐌擅闖私有地而傳喚它們,指派法律顧問給蝗蟲,並且以同為上帝造物的理由為蚱蜢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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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判定金龜子破壞農作物,懲罰田鼠偷竊農夫的財產🥬🥬🥬,用絕罰或詛咒驅逐象鼻蟲。你可能會覺得這是歷史開的詭異玩笑,但這些都是真實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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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大費周章地審判害蟲,并確保牠們法律的代表權受到保障,這是為什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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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因為當時許多農民的都會逃稅,其中的 “限制” 就是政府在監控上成本和難度相當的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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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確保逃稅者乖乖繳稅,他們利用了“規定”也就是法律和超自然的力量:借助聖三一、聖母瑪莉亞和使徒的名義。對於害蟲和避稅者,用了一樣的詛咒懲處,等於是將所有不聽話的教民和害蟲放在同一個立足點上,也加強了超自然懲處的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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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的判決明文要求人民停止逃稅,就是在向原告居民們暗示,是逃稅的行為導致蟲害肆虐,而乖乖繳稅就能消災解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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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也隱含了威脅的意味:如果他們繼續鑽漏洞,禍害就會持續下去。害蟲審判的核心意義,是為了勸導居民照實繳納稅務,也就是其中的“誘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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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審判有2⃣種可能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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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受到制裁的害蟲🐛逃跑或死亡,不再損害被告的財產;或是牠們會留在土地上,繼續破壞。如果出現的是第一種結果,就能強化教會超自然制裁的權威。害蟲的死亡或逃逸,是因為受到教會的詛咒懲罰,因此,教會可以搶走全部的功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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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教會法庭就會延長審理時期,因為審判時間越長,害蟲問題自行消失的可能性就越高。只要可以拖延時間,似乎再怎麼浮誇的藉口都可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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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辯護律師會提出他的田鼠客戶無法出庭,因為法院傳票傳達的範圍太小,田鼠們沒有收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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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第二次傳喚時,牠們還是沒有出現,理由是鼠群🐁裡有些成員年老體衰,需要更多時間。第三次開庭,田鼠🐁依舊不見蹤影,原因是有些貓咪會阻礙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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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的每個理由,法院都接受了。因為蟲子和老鼠總有一天會自然死掉,所以只要拖得夠久,教會就可以讓一切看起來像是牠們受到懲罰,人們就會相信那些詛咒都是真的,只好乖乖繳什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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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或信仰會讓人們對逃稅行為,產生內在的抗拒,就不再需要政府的監控了,這稱為內部成本( internal-cost)。當時的執法機構在沒有成本或能力達成時,透過了信仰,在人民心中灌輸恐懼、羞恥和罪惡感,達到了讓民眾乖乖繳稅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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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書就像這一趟經濟學探索之旅,橫跨十二至二十世紀的歐洲到非洲,你會發現無論何時何地,理性的人類,總是能在誘因的驅使,以及信仰、資源的種種限制之下,以妙不可言的方式,尋求最好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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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身為本書導遊,彼得‧利森 除了生動地描述這些奇怪的現象之外,同時也啟發了隨團的遊客,將理論應用在日常生活當中。讓你可以一邊閱讀,一邊回到遙遠的過去,身歷其境地體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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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著你一起開庭就很快樂 在 律師娘講悄悄話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當年,他傾盡所有積蓄買下了一只婚戒。
那只樸拙無雕飾的金戒指,細細亮亮的一圈,圈住了我當時還白皙光滑的無名指,也圈住了我的金色年華。
最近我偶爾會想,那時候我是不是應該聽父母的話選擇另外一個他?不過,另一個他也可能會帶來另一種失望吧!
將近二十年的歲月不算短,但我清楚記得跟他一起經歷的每一件美麗與哀愁:第一次創業,新辦公室的落成茶會;第一次被銀行追著軋三點半;第一次拿到足以餵飽我們一年的訂單;第一次被客戶倒帳,面臨公司解散的危機……過去的一幕幕像是舊時代的電影,在我面前慢速播放著。
發生過的並不會消逝,只是轉化成為別的形態,就像雪化成水回到了天上,即使你看不見或甚至不承認,都無法改變它存在的事實──
「什麼樣的事實?」
就是我跟他之間連結的每一刻啊!律師娘。
為我套上戒指的那一刻;一起去辦理結婚登記的那一刻;我在產房內筋疲力盡,他在產房外抱著初見人世的大女兒的那一刻;看見小兒子在畢業典禮上領獎的那一刻;牽手走進我們第一間新居的那一刻……
那些感動,即使他說他忘了,但我相信確確實實還是存在他記憶裡的某個儲藏櫃中,只是他選擇了不打開。
然而,再怎麼鎖著閉著,回憶就會消失嗎?不會的。回憶沒有保存期限,只是不再被擁抱而已。
我呢?和他之間的每一件回憶,我都分門別類摺得整整齊齊,一拉開抽屜,就全部清清楚楚地羅列在眼前。
我想,或許這就是男人跟女人的差別吧!男人忘記想忘的,女人記得想記的,而很多時候居然重合在一起,於是我們會以為是誰弄錯了。其實誰都沒錯,而是有一方變了。
「那不一定,通常我們家先忘的是我太太。」
哈!那律師娘很幸運,通常記憶力不好的人比較快樂,痛楚也會少幾分。
可惜我沒這麼幸運,大律師。
我記得很清楚,我和他沒有舉行過婚禮,這是在我爸媽跟我說要嫁就自己負責,婚禮不用找他們主持之後,我和他共同做出的浪漫決定。
「可是,依修正前的民法第九百八十二條規定:『結婚,應有公開儀式及二人以上之證人。經依戶籍法為結婚之登記者,推定其已結婚。』但在民國九十六年五月四日,民法第九百八十二條已經修正為:『結婚應以書面為之,有二人以上證人之簽名,並應由雙方當事人向戶政機關為結婚之登記。』
「也就是說,民法是從民國九十六年以後從儀式婚改採登記婚,並於隔年生效。你們是在十幾年前結婚,就必須符合公開儀式及二人以上之證人的要件,否則結婚是不成立的。」
律師,其實我當年也曉得「儀式婚」是什麼意思,我只是把他的下跪求婚當儀式,天、地當證人,有什麼比天地為證更昭然的嗎?當然,我明白這是自己的一廂情願。然而,他更心知肚明我們之間那曾經無所謂的瑕疵。
所以,在他自認無法以離婚開始他的全新人生後,只好使出這樣的殺手鐧。因為他知道我不會同意放手的,早在他為我套上婚戒時,我就認定了他是一輩子的依靠,即使這些年,他早出晚歸,甚至明目張膽地展示著新歡,他太了解我了,知道我怎麼可能會願意為此跟他對簿公堂,這樣的柔軟,造就了他的無後顧之憂,也造就了他的肆無忌憚。
「依民法第一○五二條第二項的規定,夫妻之間有難以維持婚姻之重大事由者,夫妻之一方得請求離婚。但其事由應由夫妻之一方負責者,僅他方得請求離婚。他因為知道是自己有外遇在先,訴請法院判決離婚一定會被駁回,所以另闢蹊徑,改成請求法院確認婚姻關係不存在,很遺憾,你這部分恐怕一定會敗訴。」
其實我早就有心理準備了,我只是一直在等待,期待他有一天不小心打開抽屜,所有的感動都會一一回來。
然而,我恐怕等不到了。就像律師說的。
我記得第一次開庭時,法官在庭上用近乎同情的口吻,輕輕地提醒我,如果提不出公開儀式的證據跟當時的兩位證人,他就不得不宣示我們多年來實質存在的婚姻「確實不存在」。
律師娘,你說這可不可笑?我們有婚戒為憑、天地為證,甚至,我們都攜手到戶政事務所登記了,孩子是真的,共同生活是真的,逐漸茁壯的經濟實力是真的。
承諾,卻是假的。
在七千多個日子的相濡以沫後,他說,這些都不存在。
他怎麼說得出口?
我努力思考了很久才終於想通──他只是忘記了!我應該做的就是提醒他,一切都是真實存在的!所以我請他把婚後共同努力產生的財產其中一半交給我,如果感情是假的,起碼錢是真的。
他卻說,他現在享有的一切都是他的,因為我們的婚姻不存在,我的努力也不存在,那個什麼夫妻財產分配,是人家夫妻間的事,我們又不是「夫妻」。
律師,真的是像他說的那樣嗎?因為我跟他的婚姻關係不存在,所謂的夫妻財產差額分配權就不存在嗎?
「依民法第一○五八條規定,夫妻於離婚時除取回其結婚或變更夫妻財產制時之財產外,如有剩餘,各依其夫妻財產制之規定分配之。而這個規定在民法第九百九十九條之一第一項明定在婚姻無效之情形準用之。意思就是說,即使結婚被法院宣告無效,一樣能適用夫妻財產制的規定。」
也就是說,他賺的錢我也有一份,對嗎?法律也認為,即使婚姻形式上不存在,我跟他共同創造的一切是不能抹煞的吧!
「不是一份,而是一半。民法第一○三○條之一第一項規定,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譬如說離婚,夫或妻現存之婚後財產,扣除婚姻關係存續中所負債務後,如有剩餘,其雙方剩餘財產之差額,應平均分配。這是為了夫妻在婚姻關係中,基於共同生活的認知而相互扶持,進而對於彼此所累積或增加之資產具有協力與貢獻,以免一方在婚姻關係消滅時立於不平等之財產地位。」
沒錯,這就是我要的,既然無法挽回他的心,就讓我割下他的一塊心頭肉吧!讓他記得,我在他的生命中,是他無法抹滅的存在。
律師娘,你能懂我的心意嗎?
「或許吧。人總是害怕被遺忘。怎麼創造不被遺忘的價值是大多數人一生汲汲營營的功課,惟繫於善,無關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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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著你一起開庭就很快樂 在 新奇太太的日本戲虎記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日語旋風成長中的透瓦最近常常會有新的文法或是不同的講話方式,受到班上男同學影響他講話越來越有‘’男人味‘’,雖然我不是很喜歡,但這畢竟是小孩成長過程之一,孩子太斯文也不見得是好事,一直勸慰自己放寬心看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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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班生開始有了似懂非懂的勝負心,不管做什麼事贏了都會很開心。上學前透瓦對爭輸贏還無感,現在什麼事都把「第一名」「我贏了」放在嘴上。
某天到校後,和另一位同學在陽台換鞋準備去庭院玩。透瓦先換好鞋起身往庭院走,小短腿加緊腳步邊走邊用奸詐的臉小聲地笑著對我說:「僕、絶対勝つから、ふふ(我一定會贏她!呵呵!)」。
#媽媽傻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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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開庭院的門走進去後,透瓦立刻跳起來歡呼自己是第一名。
其實庭院裡已經一堆同學在奔跑,也其實還在換鞋的同學根本沒有要比賽啊~
#小孩的快樂就是這麼樸實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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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某天陽台上的競爭對手換成一位活潑的小男生。
鞋子還沒穿好就像箭一樣射出去,邊跑邊大喊:「比賽比賽!!」。
透瓦穿好鞋時男同學已經進庭院了,但透瓦還是興奮地衝刺,邊跑邊大喊:「比賽比賽!」。
該位男同學的爸爸忍不住笑著跟透瓦說:「一個人跑不是比賽啦!」。
#跑進庭院後透瓦一樣大喊他第一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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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家裡也要爭勝負,先進家門、先開燈、先洗手漱口、吃飯先吃完的都是第一名都可以歡呼。
某天假日我弄好早餐給父子吃,自己先餵食嬰兒,一早起來忙碌就已經不大高興開始臭臉了,透瓦吃完早餐後繼續歡呼他第一名、爸爸第二名、媽媽最後。
#爸爸警報響起立刻回應說媽媽很忙沒有在跟你比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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弄好三人吃飯,焦躁萬分的當下我選擇先進廁所冷靜一下。
透瓦立刻衝來廁所敲門:「媽媽我要尿~尿!」。
我還沒發聲,爸爸警報再度響起,立刻把兒子拉走說:「媽媽上廁所時不可以這樣,要排隊喔!」。
#算爸爸識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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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上一個廁所爸爸會有警報呢?
某一次假日,虎吉因為前一晚處理工作較晚上床睡覺,隔天我起來弄小孩時他遲遲不起,我去上廁所時又被透瓦催促。
氣得我衝進房間邊大哭邊揍虎吉:「你晚睡我起來兩三次就有睡好嗎?憑什麼你不用起床我一早就要這麼忙!上個廁所都要被催!」。
#不能接受生父放假時自己賴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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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平日我就是放棄生父能夠提早回家這件事,9點前回家都是賺到。但是星期日虎吉只要鬆懈一點我就容易燃燒,幾個月前有一個星期日,虎吉一起來就對著電腦工作,忍到某個時間我生氣後自己帶著兩兒出門,帶透瓦去放電,然後累壞自己,回家後虎吉道個歉我就又沒用的原諒他。
兩週前的某一天又發生一樣的事,但這次我變聰明了,我在心裡確認好嬰兒吃飽喝足後,自己帶著包包就出門了。
說也奇怪,一樣是生氣,帶著兩兒出門時虎吉都不急著找我們,但我自己出門的那一天,才一個半小時虎吉就打電話來了。還派透瓦通話問媽媽什麼時候回家。
然後回家後就看到虎吉一邊抱著嬰兒一邊應付小童焦頭爛額。
「怎麼、我還把嬰兒餵飽才出門,你齁不住啊?」
「才兩個小時,你還不用洗衣煮飯,齁不住啊?」
後來整個晚上,虎吉對我多~尊敬。
#現在才體會到生氣時留下孩子自己出門就是對父親最好的懲罰
✔️其實我平常很體諒虎吉
✔️也是因為平常生氣太少,一認真生氣他就會把皮繃很緊
✔️但太太希望得到一個不用生氣就會把皮繃緊的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