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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與性,了解自己比只能當工具人重要
結婚前,偶爾會有長輩或是前輩聊到夫妻生活。她們總是說「那件事」都是因為先生有需求才會配合,自己覺得沒甚麼意思。
我的行為比思想還保守,也沒辦法理解她們對「那件事」的想法是否是真的。
結婚快十八年的現在,我偶爾會想,當初她們說那些話,到底是騙我的?還是她們沒有真正的達到完整的兩性交流呢?
最近在看《女孩與性:好想告訴妳,卻不知道怎麼開口的事》這本書,我想我比較可以理解以前長輩們的處境和困境了!
早期大多是相親結婚,夫妻在先有肉體關係後也許才慢慢培養情愛關係。因為沒有避孕觀念,往往在肉體關係不久後就懷孕生子,甚至孩子是生完一個再來一個。在結婚一年後可能就從夫妻生活變成養兒育女的生活,女人根本沒有時間也沒有心力去分辨,除了妻子或母親之外,自己身為女人的想法與感受,而在忙碌的角色扮演中失去了自己。
傳統女人在親密關係中,像是一個傳宗接代或是讓男人洩慾的工具人。妳也是這樣的女人嗎?
從小到大,因為擁有一身被人稱讚漂亮的皮相,讓我備受關注和禮遇,但愈長大,也遇到愈多的騷擾和排擠。年輕時候的我,覺得女人的美麗像是藝術品,但女人卻不是物品,而且我沒有足夠的智慧去應付或反擊不禮貌的對待和追求,只會選擇逃避或是把自己藏起來。
但在親密關係的發展上,我跟先生算是很幸運的人,因為我們兩個歷經了十年的初戀才走入婚姻。從情愛關係開始,雖然相處的過程中難免爭吵與衝突,但也在愈來愈會溝通與包容下,慢慢的走向了身心的協調與一致,滿足了親密關係的需求。
以前人沒有機會談情說愛就先從婚姻開始,現在的人呢?為什麼這麼多經由自由戀愛結婚的人,在婚姻經營不久後就會選擇離婚呢?到底他們的情愛關係或是肉體關係出了什麼問題呢?才沒有發展成穩固兩人或家庭的親密關密呢?
西風東漸,現代的孩子性觀念甚至性接觸愈來愈開放,父母都有跟孩子聊過怎麼保護自己和他人嗎?
家長想保護成長中的女兒,不能只靠法律和道德,還需要女孩們有知識和危機意識。
當女孩們在展現自己的青春和美麗時,是否有排除危險和保護自己安全的能力呢?這需要學習的。
女孩很容易把自己對愛的幻想,混淆成對男孩滿足「性的追求」,以為男孩要,而女孩給,就是愛的連結,這根本就是平行時空的兩種思維。
在《女孩與性》這本書中提到「因為青少年間勾搭文化的流行,提供可靠的管道讓男生發洩,竟也變成了女生的責任」。在青少年的性接觸中,女生好像要負責煞車。但她的界線,卻常常變成男生想要突破的防線,這樣的攻守心態,真的健康與安全嗎?
在美國文化中,勾搭行為的發生,往往有著酒精的催化,這表示年輕人不僅是藉酒壯膽,也藉酒推卸自己要照顧好自己身體的責任嗎?
很多事不是要等到有不好的結果發生後才來補救。當孩子開始進入青春期,對性的好奇與衝動是一種物種想要繁衍的本能,父母應該可以選擇陪孩子一起想一想、聊一聊,如何建立自己的情愛關係?
當青春期的孩子,還不了解自己對情愛的需求和喜好前,卻因為好奇的性接觸而讓肉體關係先於情愛關係時,孩子有足夠的知識和智慧去承擔風險嗎?這樣對他日後發展親密關係的走向時,是健康的經歷嗎?
如果孩子只是從朋友間、網路上自己去搜尋與解讀,可能會掉入不可測的風險之中。買本好書來跟孩子一起解析,如何開始從了解自己來建立屬於自己的親密關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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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喜歡書後提到的「親密正義」。在親密關係中,女性不應該只是扮演讓男性歡愉的工具人角色,而是藉由對自己的了解和需求出發,在親密關係中發展出互惠共利的交流,才可以享受做自己,也讓親密伴侶跟妳可以真的滿足彼此。
親密關係,是幸福人生的基石。從小時候的子女和父母的關係做起,到孩子進入青春期成長慢慢要建立屬於自己的親密關係,父母不需要干涉,但也不可以讓孩子在懵懂無知下自己亂嘗試。
我們所做的每一個決定,不是交出權力,就是得到權力,父母在把孩子人生的權力交付給他時,也需要讓他有足夠的智慧和知識去做選擇和承擔後果,才不會讓親子陷入悔不當初的困境。讓孩子有健康與負責的知識和能力,是對孩子必要的協助與保護。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534的網紅魯明哲,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目前法規對於跟蹤騷擾案件,並無相關的法源依據,僅勉強可用社會秩序維護法、性騷擾防治法以及家庭暴力防治法,但都有其不足及限制。 - 而內政部現前的版的跟騷法草案定義太狹隘,將跟騷定義為性騷擾不當追求的再犯,若要適用跟騷法有僅有兩種狀況,第一、必須要被害人提出性騷擾申訴成立,行為人經裁罰、懲處、懲戒或糾...
跟騷法不當追求 在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識別三種濫權者角色
與身分地位、控制和證明性能力有關的不安全感,似乎和這些需求本身息息相關,許多濫用權力者似乎在這些方面都需索無度。
■ 霸凌者
霸凌者利用權力進行威脅和恐嚇,做為維持控制的手段。
通常,霸凌者會聲稱這樣做是為了讓人們負起責任。研究顯示,事實並非如此。當控制我們的人暴怒,做出卑鄙和侮辱的行為,或對我們無法改變的行為和無法修正的事情提出「回饋意見」,不管採取這種做法的人怎麼跟你說,但目的都不是要幫助你或提供有建設性的協助。
有時,對方只是在宣洩自己的情緒。有時,對方是把自己的失敗歸咎到我們身上。通常,他們這樣做是要打擊我們的信心,暗示我們做得不好,不值得信任或很可悲,故意讓我們覺得必須依賴他們或虧欠他們,而且讓我們以為自己不可能在其他地方找到更好的待遇。
這種「回饋意見」是一種戰術、一種權力轉移,旨在將不安全感從源頭移轉到目標對象。這是嘗試藉由從心理上剝奪目標對象的能力,來維持權力和控制。表面上這種做法被稱為「回饋意見」或「指導」,但實際上卻是一種心理戰。
需要說清楚的是,霸凌者跟嚴厲的上司不能畫上等號。霸凌者極盡可能地掌控,藉此提升自己的地位,而嚴厲的上司則使用權力,做為控制團體成效和提升他人的方式。
嚴厲的上司會設定很高但可以實現的標準,並讓每個人為自己負責。嚴厲的上司在下屬表現好時會予以肯定,也會接受應承擔的指責,而不是搶別人的功勞,自己失敗卻怪罪他人。嚴厲的上司懂得包容而不搞分化,並能冷靜直接地提供回饋意見,而不是在公開場合飆罵,當眾動粗或在背後說人壞話。
負面回饋意見永遠不會讓人感覺良好。但嚴厲上司提出的負面回饋意見,很少感情用事讓人難以招架。當權力高過你的人,對你做出不必要的批評,對你很嚴苛或故意貶低你,似乎以批評你為樂,而不僅僅是批評你的工作,甚至還過分到出言恐嚇,為難你或威脅你,這時你面對的不是嚴厲的上司,而是霸凌者。
■ 自大狂
有時濫用權力是為了向已不在身邊的人證明自己有價值。常見的故事情節是,知名領導人努力不懈地追求卓越,是為了向從小就沒照顧過他且虐待成性的父親,證明自己有能力。
對於自大狂來說,每次社交互動都是一次大好機會,讓自己掌握權力、聲明身分地位,並提醒其他人自己多麼重要、多麼被需要,以及多麼特別。跟自大狂的關係若無法達到此項目的,這種關係就無法運作。自大狂無法接受失敗,甚至犯錯。自大狂在成功時會搶著居功,失敗時就怪罪別人。他們覺得自己有權享受特權,即使那不在其應享的權利範圍內。這種人認為凡事必須以自己為中心,總是把場面搞成非他不可,如果沒了他,事情就做不下去。
■ 花花公子
有時,當權力導致不當性行為,原因就出在身居高位不勝孤獨。根據一些心理學家的說法,那些擔心自己不討人喜歡的男性掌權者,會向他們遇到的每個女人求愛。權力也會讓人變得偏執,質疑人們接近他們有何居心,就會再三測試別人是否真心愛他們。
有時,當權力導致不當性行為,那是因為另一種不安全感作祟。以男性為主的世界中,需要不斷測試並證明自己男性力量。當使用權力是為了維護社會主導地位和優越感,權力就跟侵犯行為產生連結。同樣地,當使用權力的目的是要取得支配地位並證明自己的性能力,那麼權力就跟性產生連結。
我們所有人都有需求,也有不安全感,但是處於權力地位時,人們就會為了滿足需求和消除不安全感而採取行動。
我們最近看到的性騷擾事件中的主角,許多人有強迫症,有些還有戀物癖。他們工於心計又有反社會人格,對有職業前途卻毫無戒心的年輕女性進行剝削,讓她們只能服從,別無選擇。他們操縱、威脅,有時還會下藥或以暴力強迫對他們沒有興趣的女性。
自我感覺強大的人,不會表現出這種惡劣行徑;感到絕望的人,才會犯下如此暴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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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摘自
《#懂權力_在每個角色上發光》
史丹佛MBA爆棚選修課, 擊敗沒安全感、霸凌, 讓自己被需要就能自信發揮影響力
Acting with Power: Why We are More Powerful than We Belie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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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黛博拉.葛倫費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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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朋友好:
因為能分享的篇幅有限,所以很多精彩的案例都沒辦法呈現。不過,即便只有摘文裡的說明,也足以讓我們辨識我們身邊這樣的人。
我猜,大部分人看完這三種人,腦中不難找到生活中相應的名字。儘管我們的辨識不一定那麼準,但預先保護自己倒是可以執行。
實在很可惜的是,這本書裡還有好多精彩內容,只能請大家去翻翻看了。這篇是這本書的最後一篇了,歡迎去參與贈書直播。今天晚上也有直播,不過沒有送書,也歡迎參與。
祝願您,能明白自己的價值,也能早一點覺察想要透過越界來證明自己的衝動!
跟騷法不當追求 在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避免被霸凌的方式1
專家會告訴你,避免被霸凌的最佳方法是:避免跟霸凌者扯上關係。
但有時候,要認出披著羊皮的狼未必那麼容易。我們都應該學會了解權力鬥爭者是怎麼樣的人,這樣當我們看到時,就會保持距離。認清有人在尋找受害者的跡象,是相當重要的技能。
■ 認出危險信號
首先,請當心那些無法接受拒絕的人。
通常,這種人一開始會甜言蜜語,即使你不同意,也極盡所能地討好奉承。但他們的行為表現得似乎跟你的喜好無關,這就說明他不在乎你想要什麼。
換句話說,這種激進的追求可能是不尊重你的隱匿跡象。如果有人態度很強勢,似乎沒有認真看待你的喜好,你就要有所警覺,相信自己的直覺,跟這種人保持距離。
強大的行為者會讓我們覺得自己好像被施了魔咒,整個人被迷住。但是,覺得在別人面前無法依據自我意願採取行動,也不是一個好跡象。濫用權力者往往極度需要掌控,因此他們通常有非凡的魅力(也讓人提心吊膽),他們很懂得吸引別人,展現魅力以誘惑和操縱。
提防那些對你很特別,同時卻對其他人表現出不尊重或幾近鄙視的人。他們正在努力鞏固自己對你的掌控。當你無法滿足他們對權力、控制和服從那些貪得無厭的需求時,他們就不再重視你,還會貶低你。
當你欣賞的對象,無論是伴侶、朋友或上司,他可以選擇世上任何人,但卻選擇你,就會讓你感覺到自己「贏得」此人的注意,也覺得只有自己值得對方關愛。但是選擇這種類型的夥伴,會讓你的權力、權利以及從關係中需要和想要獲得什麼的能力都降到最低。
所以你要學會認清誰讓你有安全感,而不是誰把你迷得團團轉。
■ 別中計
如果你無法跟霸凌者在現實環境中產生距離,至少你可以透過維持心理距離,拒絕牽扯不當的行為。
濫用權力者渴望證明自己很強大,證明自己所做的事都有影響力。他們會盡一切可能,讓你提心吊膽。如果你表現出害怕、生氣甚至是道歉,就透露出你中計了,這會讓他們樂此不疲。
具有強烈支配欲的人不僅想要扮演支配者角色,也必須再三透過無助且順從的受害者,來證明自己的主導地位。對某些人來說,爭取地位相當有趣,他們會盡一切可能先捧高你,然後再打壓你。一旦你表現出對他們的作為感到受傷或生氣,他們就更興奮。
所以你應該做的是,盡可能地表現出你覺得這樣很無趣。並不是要你一笑置之或虛與委蛇,假裝發生任何事情都無所謂,而是要不理會對方的暗示,表現出不感興趣或甚至只是露出無聊的表情,呈現什麼事都沒發生似的冷淡。
如果對方逼迫你,你不會讓整件事變得有趣。通常,霸凌者最終會尋找一個更滿意的對象下手。
■ 被霸凌者不要怪自己
虐待關係中的受害者常常將本身承受的痛苦,怪罪到自己身上。在某種程度上,這是霸凌者的技倆,指責受害者受到虐待是自找的,這是霸凌者維持掌控的諸多方式之一。
通常,責怪虐待我們的人實在太危險,因為我們覺得自己必須依賴他們。舉例來說,受虐兒童往往無法反抗施虐者,因為他們需要父母照顧,職場中遭到騷擾的受害員工往往會認氣吞聲,因為他們害怕被報復和丟掉工作飯碗。
當你不能究責造成傷害的始作俑者,你就認為自己做不好某事被虐待事應得的,你因此感到羞愧、憎恨自己、用各種自毀行為懲罰自己。在你不能責怪或懲罰侵犯你的人時,你反而將別人的過錯怪到自己身上,這樣他們就贏了。
為了讓受虐者擺脫精神創傷產生的心理障礙,他們必須學會認清虐待的本質,並接受發生這種虐待事件並非自己的錯。當然,受虐者還必須學會安全的反擊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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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摘自
《#懂權力_在每個角色上發光》
史丹佛MBA爆棚選修課, 擊敗沒安全感、霸凌, 讓自己被需要就能自信發揮影響力
Acting with Power: Why We are More Powerful than We Belie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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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黛博拉.葛倫費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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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朋友好:
這是今天(8/28)晚上9點半贈書直播我要討論的書,抽書三本,歡迎參與。
避免被霸凌的方式,受限於篇幅,我會分兩篇文章來分享。如果各位細看,這不只是給小朋友用,更是用在成人世界的操控關係裡。
有的操控者,善於先把我們捧高,用來建立關係;後貶低,開始實施操控。我們身邊很容易有這種人,先認識他們,實際互動時可以更早一點警覺。
祝願您,能知道人際關係脫離不了權力,因為權力是人的基本需求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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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騷法不當追求 在 魯明哲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目前法規對於跟蹤騷擾案件,並無相關的法源依據,僅勉強可用社會秩序維護法、性騷擾防治法以及家庭暴力防治法,但都有其不足及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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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內政部現前的版的跟騷法草案定義太狹隘,將跟騷定義為性騷擾不當追求的再犯,若要適用跟騷法有僅有兩種狀況,第一、必須要被害人提出性騷擾申訴成立,行為人經裁罰、懲處、懲戒或糾正後,或是觸犯《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強制觸摸罪遭起訴或緩起訴,且一年內仍再犯的案件,才符合警方糾纏犯罪受理的門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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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社會對於跟騷法的期待是公權力能即時預防性介入,因此目前草案方向完全不如預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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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內政部能再多開幾場公聽會,多聽聽人民的心聲,並邀集各部會共同商議,早日落實跟騷法施行,千萬不要再有以拖待變的心態,拖延跟騷法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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