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929保安部門業務報告及質詢-交通局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55條第1項第2款,在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十公尺內或消防車出入口五公尺內臨時停車處新台幣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罰款。
#臺灣高等法院 96年度交抗字第751號裁定,交岔路口十公尺內不得臨時停車部分,本不待主管機關劃設或設置標線標誌,倘於交岔路口10公尺內,劃設有禁止臨時停車標線、標誌,無非是督促駕駛人注意。
詢答過程中,臺南市政府交通局長明確表示 #三點 立場:
1.市府並沒有足夠的經費針對所有交岔路口全面性劃設紅色標線。
2.交通局接獲人民陳情,經現勘評估後認為有必要劃設紅線,督促駕駛人注意,以免違規。
3.交岔路口已劃設之紅色標線,交通局長王銘德進一步明確表示「不受任何民代壓力而塗銷」,以避免公帑之浪費。
#交岔路口十公尺內禁止臨時停車
#紅色標線可向政府申請 #經現勘及評估後劃設
#已劃設之紅線政府不再任意塗銷
#第3屆第6次定期會 #許又仁服務團隊
也可以到YouTube觀看 ▶️ https://youtu.be/tKTbWGpUtds
路口十 公 尺 法 條 在 台北市議員吳世正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下午到內湖路三段底的社區會勘,緣由是社區住戶有一陣子常因車輛停放在路口十公尺內而被檢舉開單🧑✈️,一張9百元的罰單對上班族來說也是不小的負擔💸。
老舊社區巷弄本來就狹窄,棟與棟之間的距離也不寬,若是要嚴格執行路口十公尺不能停車🚫,那麼整個社區大概也沒地方可以停車了,因為以前沒有完善的道路規劃,而交通法規規定路口10公尺內禁止停車,但若畫有紅線則依紅線範圍取締,紅線有可能只有3公尺、5公尺...,依各路口客觀條件而定,不論是哪種情況,警察接到檢舉就一定得處理。
那是不是畫紅線會比較好?其實也會有另外一個問題,一般我們會習慣在沒有紅線的地方停車🚘,若畫了紅線,在沒有人檢舉的前提下,本來可以停車的模糊地帶反而沒有了,相信也不是大家所樂見,還是希望鄰居間能互相體諒,如果不是嚴重妨礙交通,不妨通融一下,讓鄰居能停車,畢竟大家生活都不容易,老舊社區要規劃停車位也很難,但若真有嚴重妨礙交通的情況,我們還是支持警方依規定執法👌
#法理情兼顧
#金瑞里羅世甫里長 #吳世正 #服務專線0933234694📞
路口十 公 尺 法 條 在 綠黨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請問舒翠玲議員,這樣掛看板合法嗎?」
昨天晚上,南投發生競選看板倒坍造成經過的騎士一噴飛一慘摔的悲劇,每次到了選舉,候選人的看板總是凌亂的掛在路邊,有的掛在電線桿上、有的掛在公有地上面,而這面差點就擋住路口監視器。
就算上面挖個洞,妳怎麼確定不會妨礙監視器拍攝?如果真的出事沒拍到肇事者、嫌犯,妳能負責嗎?
根據「桃園市總統副總統及公職人員選舉設置競選廣告物使用管理規則」第四條規定交通號(標)誌桿禁止設置競選看板,為了維護交通視線,交叉路口十公尺範圍內也完全禁止設置。
請問舒翠玲議員,這樣掛看板合法嗎?
綠黨在此公開呼籲,舒翠玲議員及其他議員應於三天內拆除所有違規廣告,並要求桃園市政府、鄭文燦市長硬起來執法,維護市民安全。
更好的選舉風氣,就從平鎮開始。
平鎮挺霆, 歐陽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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