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粗心了吧...
理賠主管竟然也會犯這種錯!
800飛了也不意外...
法院審理時保險公司表示,一旦發生交通事故,駕駛應通知保險人及警察處理
不保事項是為避免理賠申請人有酒駕或毒駕情況。另外,何男自己就是汽車保險公司理賠主管
本應熟知車體險理賠流程,還擅自離開現場,令人起疑。
何男則回辯,當時路人已報案,因現場車流往來危險,他才會走下橋
並未馬上離開,絕無肇事逃逸之嫌;他主張自己行為不屬「被保險汽車於發生肇事後逃逸」,保險公司應該理賠。
法院審理時認為,事故現場有人行道,夜間也有照明設備
何男理當站在原地等警方到場,並向員警表明自己是肇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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