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線三的案例分享
我看著每個月的績效評比結算表,
「線上刑案績效」欄位的200分陷入沈思,
崇尚佛系警察的我,不應該有線上績效呀,
後來我想起來了,是那件酒駕車禍肇事,
撞傷人而且酒測值超標的公共危險案。
是個年輕人,目光略顯呆滯,全程配合,
交通分隊到場酒測器一吹下去,嗶嗶兩聲,
學長帥氣的比了個「他是你的了」的手勢,
要我們宣讀三項權利,上銬帶返所偵辦。
其實公共危險辦起來相對簡單,
少許附卷弄一弄,筆錄問完,
快得話大概一小時結束。
但年輕人表示,要通知他的爸爸到場。
半夜四點、叫爸爸來,你確定?
看著他懇切的眼神,我心裡暗自盤算,
也許這個「爸爸」有什麼來頭吧。
大概兩小時後,一對白髮夫妻走進派出所,
爸爸行動遲緩走路顛簸,由媽媽在旁攙扶,
毫不避諱多名員警在現場,扯破喉嚨大罵:
「我怎麼告訴你的?怎麼告訴你的?」
「不要酒駕、不要酒駕、不要酒駕!」
「為什麼你就是不聽?為什麼?為什麼?」
年輕人目眶泛紅,幽幽地吐了一句:
「爸,救我。」
原來爸爸也是警察,剛辦理完退休沒多久,
因中風導致行動困難,右半邊反應慢半拍。
在罵完兒子後,馬上關心對方傷者的傷勢,
聽到被撞的一方現在還在加護病房觀察,
不由得更激動了,抄起拐杖朝兒子招呼,
臉紅脖子粗,看得我都替他擔心了起來。
「我就是怕你一事無成,最後跟我一樣!」
「畢生的積蓄都用在你身上,有什麼用?」
「讀到台清交成 研究所,有什麼用?」
「送你到國外拿博士學位,有什麼用?」
「毋路用!」一棍棍紮實地打在兒子身上,
相信自己內心的折騰不亞於皮肉的疼痛,
害怕他再次中風的我趕緊搶下拐杖阻止他。
等待筆錄的過程中,爸爸把我拉到一旁,
稍微瞭解了整體狀況,沒有一丁點刁難,
告訴我「公事公辦,給他一個教訓」。
「學弟,我的人生差不多就這樣了。」
「要不是我手腳不利索,肯定打死他。」
「你們生小孩就知道,這種扎心的感覺。」
「很抱歉,沒有把我的小孩教好。」
看著眼前這位老學長歪嘴吃力地哽咽,
太太在一旁拭淚不乏一語,蠻揪心是真的,
只好依自身經驗安慰他,沒事啦,別擔心,
我們不會為難他,請他照實回答筆錄就好。
除了在回答筆錄外,年輕人始終不發一語,
案件也很順利地送出去,也不怎麼被刁,
看著在拘留室內眼神空洞的酒駕肇事者,
我心裡盤算著。
身為父母,大多希冀兒女能有一番成就吧,
自然而然會把全部的資源投入在教育養成,
但相對的,當他們了無法接受的行為時,
伴隨的挫折感也加倍奉還到父母親的身上。
如果哪天我有幸有了家庭、生了小孩,
受上天眷顧小孩也健健康康的長大成人,
我對他的期望大概就是—想做什麼都好,
能養活自己,養活家人,別作奸犯科就好。
這樣的期望說不定其實是種奢求吶。
#不要酒駕
#你傷害的不只是用路人
#你的家庭也許受到更大的傷害
#酒駕上路前請好好想想自己的家人
#一線三的日常
#警察 #台灣警察 #酒駕
Photo by 硬碟裡不知道幾年前的舊照
Written by 一線三
Post by M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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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後對方不做筆錄 在 電影文學希米露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剛才我的保險業務員朋友給我電話,解釋目前車險出險進行的狀況,要我放心,他們都會全權處理好。最後,在結束前他的那句話是:「只有在意外時,你才會體會到保險有多重要,不然我很多客戶都以為自己只是在白花錢。」
大約一年的時間,經歷幾個事件之後,我慶幸家人與自己有保險,讓我在遇到意外與困境時,能夠稍微從容地度過。
我周遭有幾位聰明的友人,對於保險有種理論——保險公司是種邪惡的企業,巧立各種名目要客戶保險,其實是拿客戶的錢到處炒地皮,所以,千萬別被那些花俏的名目吸引,能不保險盡量不要保險,頂多一年保險一次意外險,車子也是基本保險,足已。
不過,我比較孬種,不敢只有保基本的意外險,因為我不懂風險的度量,也不知道自己是否承擔得起任何風險。
果然,所謂的意外,真的就是「意料之外」,而且,總在迅雷不及掩耳的狀態下,騰空降臨,絕對讓人措手不及,甚至會帶給人馬上由天堂降落地獄的恐慌。
不曾親身經歷意外,通常難以體會風險驟降的驚慌失措,大概也不容易體會保險仿若是種護身符的盾牌作用。於是,大部分的時候,當我們傻傻地一直繳交保險費時,只會有種「白交錢給保險公司炒地皮」的感受。
以前,我也好怕接到保險繳費單,但是,這一年經歷一次親人意外、父母幾次手術、還有自己兩次事故,最後都是因為有保險的盾牌作用,才讓我不至於會陷在意外的恐慌與無助。事情發生時,我打電話給我的保險業務員朋友,按照他的指示,按部就班照著他的說明,一項一項填完、做完,之後,就可以較為安心地照料事件之後的其他面向,而減少需要擔心的層面。
以汽車事故為例。我的車子年紀比較大,已經九歲,但是因為我很珍愛我的車子,於是還是幫她保全險。雖然在朋友看來,我的老車還保全險有點多此一舉,保費又貴。
不過,前些日子,我的車與他車對撞,幸運的是我只有輕微擦傷,而對方沒有受傷,於是在事故發生之後,我們先打電話通知交通警察,接著各自打電話給各自的保險公司,因為車子損壞較嚴重,無法駕駛離開,於是又各自通知拖吊車,然後各自坐在路邊等待。
此時,雖然心中有些不悅,但是既然已經交給警方與保險公司,我們雙方也就沒有其他對話,直接交給第三方處理。筆錄與拖吊之後,分別回家,之後,就是由保險公司與對方交涉,我便無須親自與對方在彼此情緒不穩的情況下,有任何不舒服的對談或爭執。
因為保全險,保險公司告訴我,即使在事故的所有責任都是我的的情況下,我也不用擔心,因為他們會處理。想到這次事故的兩輛車,維修費肯定不菲,我頓時感動自己曾經一年又一年傻傻地繳交保險費,或許我曾經為這輛車繳過的全部費用,還不一定能夠cover這次的意外。就當成是為風險分期付款好了。
或許你會說,誰叫你開車不小心啊。事實上,這次的事故並非全然我的責任,雙方都有不同比例的責任(即使我認為對方責任比較大,也是要由警方鑑定決定)。這就是所謂的意外——明明真的很小心,也會有無法意料到的奇怪事件,是種想都想不到,計畫也計畫不來,根本無從謹慎預防的怪事。而保險,就是在為這種無從計畫的「不明」所設計的。
分享這個小故事,是想提供給跟我的聰明朋友有一樣的看法的朋友們,另一種看待保險的角度。保險公司邪惡不邪惡,我暫時無法判斷,但是有充足的保險,絕對是會帶給生命與生活某種程度的從容與保障。
而且,在車禍事故中,由保險公司擔任沒有情緒波動的第三方,與對方交涉,是種相當明智與文明的作法,讓身處意外之中的當事人,不會在意外的驚慌之外,還要懷著不甘與憤怒,與同樣有情緒的對方交涉(叫囂?),甚至還要同時擔憂不明深度的金錢憂慮。
大人間有種說法,「人生中一定要有個醫生、會計師、與律師的好朋友」,這一年我的感受是,除了醫師、律師、會計師之外,最好也要再加上一位保險業務員與一位房仲業務員的好朋友。
下圖是超能先生(Mr. Incredible)工作的保險公司,他的上司果然就是邪惡的形象。XD
《超人特攻隊》(The Incredibles, 2004)
車禍後對方不做筆錄 在 一線三的日常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一線三的心情抒發
身為一個從小在南部長大的孩子,
對警察的想像往往是跟不上時代,
小時候就認為警察是正義的化身。
阿官算是與我同屆,但他是警專生,
最近剛調來四季分局,排班與我站路檢,
尬聊的第一句話是他說:
「學長,制度是比較出來的。」
阿官之前待的地方,派出所只有5個人,
半夜自動門會關起來鎖上在裡面睡覺的所,
正所謂「鄉下地方」。
一次半夜,阿官值宿,接到報案稱有車禍,
在產業道路上兩台車撞得稀巴爛,
一台進口休旅車車頭凹陷、橫躺在路邊,
隱約看到擋風玻璃上有張金紅色的停車證,
左右雙門大開,車內不見人影,
另一方國產車駕駛蹲在一旁擦拭傷口。
「他從對向朝我衝過來,我有行車紀錄器。」
國產車駕駛驚魂未定,指著四周的稻田說:
「他下了車,帶著老婆小孩往田裡面跑了。」
在這沒有幾盞路燈的產業道路,
四面環田,離開主幹道可是伸手不見五指,
只好先請救護員跟拖吊車到場初步處理,
等駕駛傷勢穩定一點就返所準備開始做筆錄。
把睡眼惺忪的值日所長挖起來稟報此事,
正在看行車記錄器的時候,派出所電鈴響了,
一對夫妻站在門口,先生滿臉通紅散發酒氣,
太太抱著襁褓中的嬰兒,表示自己發生車禍。
國產車駕駛定神一看,這就剛剛撞我的人啊!
然後,派出所的電話開始響了起來,
所長私人的手機同時也鈴聲大作。
接著,所長拍拍阿官的肩膀,烙下一句
「好好處理!」
叮咚,派出所的自動門打開了,
組長、股長跟分局長三位大神,
在凌晨四點,同時蒞臨這間小廟。
所長把三位大神請到備勤室泡茶,
也把國產車駕駛、進口休旅夫妻請了進去,
接著,愁雲慘霧的國產車駕駛笑著走出來,
跟進口休旅車夫妻有說有笑、稱兄道弟的握手。
「一般A2做處理,駕駛是她太太。」
所長使了個眼色,指示阿官繼續完成筆錄。
行車紀錄器呢?
「那個,我記錯了,我這台車沒有裝。」
國產車駕駛神情自若的收回記憶卡,不忘補充:
「對方駕駛是女生,我有看到。」
後來就用A2一般車禍解決這件事,
對方賠償給國產車駕駛新台幣一百萬,
並表示明年會捐更多錢給警友會。
「我只知道,國產車駕駛不會再開國產車了。」
阿官繼續再分享另一個故事。
窮鄉僻壤的值宿所轄區範圍卻很廣,
河川、大圳少不了,還有少數的山區,
入山口坡道是少數帶有觀光價值的地點,
攤販會去路邊擺攤賣些水果或觀光小物,
通常都是弱勢族群求溫飽賺個外快。
一日阿官接獲民眾報案的糾紛現場,
擺攤處有攤販起爭執,遂馳赴現場了解。
現場只看到一台攤販車,
攤販車旁站著一位叼著菸頭的年輕人,
是轄內某位民代不成材的二兒子,
站著屌兒啷噹的三七步,滑著手機;
另一方是一對原住民母女,
母親行動不便坐著輪椅,眼神渙散,
女兒約莫15、6歲,身材纖細骨瘦如柴。
據瞭解,議員兒子跟母女都是賣柳丁的,
今天母女兩比較早到,便開始擺設攤位,
議員兒子認為母女倆的攤位面積占太大,
影響自己攤位的生意,二話不說,
直接把原住民母女的攤販車推下山,
連同所有的柳丁,全散落在灌木叢生的半山腰。
阿官聽了實在氣不過,準備帶她們下山提告,
此時手機響了,是所長打來的。
「喂,阿官啊,啊議員電話你怎麼不接一下?」
「所長,這次真的太過分了,這個不辦不行。」
聽完所長沉默了一下,有什麼事回來再講,
電話那頭聽到派出所電話不斷鈴響的聲音,
阿官便先將雙方通通載回山下的派出所。
一進門,又看到那三尊大神,
分局長、股長、組長一字排開,
鞠躬哈腰、笑臉迎人接待議員兒子,
與上次一樣,一群人進入備勤室泡茶,
不同的是,原住民母女被留在值班台乾瞪眼。
「好好處理!」所長依舊拍拍阿官的肩膀。
「好好處理」就是,
議員兒子昂首闊步的離開,
原住民母女失去經濟來源的攤販車,
還被所長指示的阿官加開了一張罰單。
「以後不要去那邊擺攤了知不知道!」
所長對著一邊拭淚、推著輪椅的母女喊道。
「我在想,警察跟正義到底有什麼關係。」
阿官說,警察當得越久,會越懷疑。
正義其實是個抽象且哲學的概念,
「公平」算是「正義」最入門的門檻,
很多人喜歡講「法律之前人人平等」,
只是當它套用在執法第一線的警察身上,
不曉得為什麼格外諷刺。
身為公務員,本身運作需要制度,
當制度會隨著地方民情而有所不同,
執法人員執法時能操作空間就有所不同,
呼應了一開頭阿官所說「制度是比較出來的」。
「欸好了,不聊這個,學長我告訴你啦!」
當我還停留在詫異的迴路中無法言語時,
阿官一改鬱悶的口氣,開始介紹「鐵支路」。
剩下的時間在阿官口沫橫飛地介紹挑選小姐、
第一次去要裝作老手、記得第一輪通通不要選、
先測試會不會講中文,以防越南人假冒大陸人、
越靠近火車站的收費越貴…等轟炸中度過。
我心想,嗯,對他來說,
沒制度的地方,還是有沒制度的優點存在吧。
既然這個世界本身就不公平,也無法公平,
怎麼要求第一線執法者必須跟正義有所牽連呢?
#一線三的日常 #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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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車禍發生日期:
2014年8月8日晚間8時36分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被撞擊後本人左大拇指有稍微拉傷,指甲裂開,沒有驗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本人立刻報警,時隔2個禮拜之後做筆錄,現場完整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無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本人行駛的巷弄是住家附近,雖然沒有號誌,
但知道這條巷弄車流量很大,行人又多,
而且也快到家了,所以車速一直不快,在行經車禍的前一個路口時,
又因為路邊有路人對向也有來車,
兩側也停放車輛的情況之下,我已經放慢速度會車經過,
並且保持減速後車速約30-20行駛,
因為前方約50公尺處我的車道前方與對向車道皆有閃燈暫停車輛,
所以我又再次減速準備通過之際,
我的左方約1公尺處突然一台完全沒有減速的左轉車( A車 ),
衝入我正常直線的行駛車道,在不到一秒之間,我向左想要避開對方,
但是他完全沒有看到我,直接撞擊我的車輛副駕駛座車門軸跟車輪的地方,
然後一直摩擦到副駕駛座車門中間才停下,
然後對方駕駛下車之後,
懊惱地說:他的左方與左前方都有冰箱擋住他,
他完全沒有看到我......,然後就報警處理了。
----------談和解過程:----------
當天在警局的時候,對方找了一個所謂的"老闆"來警局談事情,
一直語帶威脅、咄咄逼人說這件事情就看誰錯的比較多、誰錯的比較少而已,
說我的行車紀錄器有錄到對方要轉彎的車子,
所以是我沒有察看並且去撞他( 明明是對方撞我 ),
在發生地點這種沒有號誌小巷弄
根本不適用轉彎車要禮讓直行車( 可是我的車道有畫線,他的沒有 ),
說就看要不要和解,不要說你一點小擦撞要我們付你大整修的費用
( 這種說法根本侮辱我的人格.... ),
不然後續就是去調解,調解不成就上法院而已嘛!
這個程序拉這麼長,不然約明天看大家修車費用多少,
搞不好只有幾萬而已,大家不用這樣跑!
一大段話說得行雲流水彷彿開車的人是他一樣......
但是我認為這件事情,肇因是對方左轉時,
在他左方與左前方有明顯高於它可視範圍的障礙物時沒有減速察看來車,
並且未達路口中心處即違規直接駛入我的車道
( 搶快切西瓜轉彎 ),造成這場車禍。
對方當事人抱著一個小孩子,一句話都不說,
放任他所謂的"老闆"一直顛倒是非攻擊我,當下其實很想直接做筆錄,
但是想對方說明天先去修車廠故價後
再到警局談和解也是能讓我有時間釐清這整件事件,
所以就先備案沒有做筆錄約隔天八點在警局談和解。
隔天當事人一個人出面,我拿出原廠估價單,
修繕費用約兩萬元( 是原廠,有估價單號,他有要求影印一份 ),
還有我自己依照現場自行拍攝照片繪製的圖稿
( 如下方資料連結,事後拿到警方繪製的也相差無幾 )
談話期間,我表明這件事情只要對方完全修復車禍撞擊受損部分,
對方當事人也承認錯在於他,只是他沒想到要兩萬多,
說要回去問他老婆,我表明願意給他兩個禮拜時間,
不要求他立刻支付全部,並且輪胎鋼圈部分不列入賠償,
也不會要求其他費用,他要約再明天,時間他定下午一點半,
我答應給他時間。
結果隔天我特地請了兩個小時的年假去警察局等他,
對方根本沒有出現,一通電話也沒有,所以我就打電話過去,
第一通他掛掉,第二通接起來我問他到底要不要和解,
還是要我現在立刻做筆錄?他說要和解,只是今天趕不過來
( 時間點他定的卻無法赴約......... ),
我說那就約兩個禮拜之後的晚上八點在警局,我會準備和解書,
你如果不來和解,就直接做筆錄,照正常程序走,他也答應了。
結果,兩個禮拜後的和解會談( 我還傳簡訊告訴他時間地點 ),
等了半小時,人沒來也沒電話,我當下覺得很憤怒,
就直接要求調閱現場資料與做筆錄,
警察還問:上次不是說要和解嗎?看你們有在談啊!
警察還好心的問我有沒有打給他,我說他很明顯沒有誠意要和解,
不需要打電話,警察熱心的幫我撥電話給他,
撥了三通都是轉語音信箱,連警察也無言了。
目前狀況是已經製作筆錄,警察也表明會轉交調解委員會。
以下是現場資料:
現場照片1
https://ppt.cc/dM5e
現場照片2
https://ppt.cc/rHQE
現場照片3
https://ppt.cc/p292
A車輛撞擊受損處
https://ppt.cc/BLsj
B車輛撞擊受損處
https://ppt.cc/XWgt
自行繪製說明圖
https://ppt.cc/9W3x
警方繪製現場圖
https://ppt.cc/anUK
YOUTUBE-B車行車紀錄器
車禍發生於行車紀錄器影片58秒
https://ppt.cc/oRLq
六、問題:
因為是第一次遇到這種狀況,所以有點緊張也不所措,
到現在副駕駛座車門都還卡住不能開,
對方也一直神隱,讓我一直空等他。
1.想請問版上的大家這種情況,真的像他老闆說的一樣,
是我也有錯嗎( 他說我行車紀錄器有照到他的車頭是我沒有禮讓他 )?
2.我要求他全額負責復原車禍所致損壞部分也是不合理的嗎?
3.如果他一直不出現,是否可以先請求民事的毀損賠償呢?
還是靜待調解委員會通知就好?是不是還有哪些是我應該注意的地方呢?
以上文長,萬分感謝大家耐心看完
先感謝各位幫 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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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0.26.143.14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ttLifeLaw/M.1408950044.A.213.html
※ 編輯: snailtree (110.26.143.140), 08/25/2014 15: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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